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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二、党风廉政制度

(一)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 市纪委全会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 的纪律,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为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和纪律保证,为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济南 东部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作用,完善创新学 习形式,拓展学习内容。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及时召开 局党组会,学习传达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贯彻落 实章丘区委、上级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 见》,结合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实际,研究全系统党风廉政建 设与反腐败工作,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抓好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干部每年讲一次廉政党 课,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每 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及时推进,抓好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要 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信 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重一大”落实情况 有记录。通过全员培训、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抓好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 内法规的学习,并系统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完善学 习教育制度,年内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党支 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 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加强党员 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推动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积极利用内网宣传反 腐倡廉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廉洁从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 识,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党风廉政宣传引向深入。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 重点宣传我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和党纪党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经验做法, 弘扬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主体责任

(一)严格主体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开展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 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 任的认识,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 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二)层层传导压力。局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 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 延伸到基层,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筑牢“横到边、纵到底”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廉 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各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 各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 年不少于 2 次,层层传导压力,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 覆盖、无死角。

三、强化风险防控,科学防治腐败

(一)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围绕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 批、行政执法、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管理等重点环节和岗 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半年和年终廉政风险防范考 核工作。坚持风险防控考核制度,每半年结合本单位、个人 廉政风险管理工作自查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对重点岗位防范管理工作考评一次。采取单位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 组织民主测评、进行问卷调查、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对个 人、部门、单位排查出的廉政行政风险的纠错、整改和落实 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作 为评价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评先树优的重 要依据。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 设,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促进行政 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政务 公开制度,防止暗箱操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 集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纪委派驻组备案。进一 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衔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程序,开展案后回访,健全内 部制约机制,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四、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正风肃纪

(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高标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各科所每月开展遵守 制度纪律情况自查,坚决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 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 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巩固作风建 设成果。

2.紧盯重要时间,抓好节日节点。按照区纪委安排,每个法定节假日开展暗访检查活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 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视频督察和作风纪律通报制 度,加强对落实局着装、考勤、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规章 制度情况的督察。每月开展四次以上作风纪律督察,密切注 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力度。组 织开展考勤、工作纪律等专项督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坚 持一月一通报制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廉政接待要求,通过事前的接待公函制 度、事中的接待报销制度、事后的接待备案、报告制度筑牢 廉政接待防线,从源头上杜绝接待廉政风险。

(二)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推进服务窗口建设。落实好“首问负责”等五项窗口 服务制度,改进作风,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杜绝门难 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和推诿扯 皮、敷衍了事等问题。组织好每年两次的章丘阳光政务热线 接听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整改。 2.组织开展好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开展行评大走访和征 求意见工作,建立健全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并督促各 市场监管所加强与镇、街道办的联系,在年终行风评议中抓好各项相关工作落实。根据行风评议征求的重点意见和问 题,加大督察力度,督促积极整改,见诸成效。将行评作为 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分阶段、分重点开展自评自测,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争取在各部门 党风政风行风综合评议中进入先进行列。

3.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按照区委 要求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坚决破除“不作为、慢作为、懒作 为”的消极状态,不断强化主动作为、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 坚决破除“小胜即满、小富即安”的安逸状态,不断增强永 不自满、永不停滞的进取精神;坚决破除“华而不实、不切 实际”的漂浮作风,不断强化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实干精 神。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认真落实规范领导 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有关规定、招投 标工作纪律、权力运行监督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每年进 行一次自查,对违规经商谋利的严肃处理。

五、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追究

(一)严格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 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不守规矩违反 纪律现象立即纠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扯扯袖子、 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畅通信访举 报渠道,强化办理,加强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纪律 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 12345 转办的反映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对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严肃查处在 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 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 性质恶劣的,采取集中督办、重点督办等措施,限期办结。 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 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责任清单追责问责促履责尽 责。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通报、约谈、 检查考核等制度,推动责任贯彻落实。按照区委、区纪委反 腐败任务分工,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情况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 和失误的依规依纪进行倒追问责。

 六、把握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 

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 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牢固树立“实在、 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 制,坚决不用理想缺失、信念动摇的人,坚决不用因循守旧、 消极懈怠的人,坚决不用急功近利、脱离群众的人,坚决不用跑官要官、谋取私利的人。严格监督管理干部,认真执行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八小时外”的监督,强化年 轻干部源头管理、关键岗位重点管理;完善考评体系,加强 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 有效机制。加强人事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 系,做到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落实监督责任,促进选 人用人工作健康发展。

 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监督责任

 (一)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 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加强纪检 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 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每季度分析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 建设状况,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措施。 (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纪检 监察机构日常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 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 署、同实施,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层层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体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做到有案必查,充 分运用批评教(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 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党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对牵头和协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负责,主动担当,积 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好监督责任。

附件: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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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不断加强对领导 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要求,结合我 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规定,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加强沟 通,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 未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达到 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目的,为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 坚强保证。

 二、谈话类型及方式 

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政谈话、任职廉政(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谈话、诫勉谈话、 警示谈话四种类型。

1、定期廉政谈话。围绕章丘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各直属局(队)、 科、所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话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 话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1 次。与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 谈话,由局分管领导进行;与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可 由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进行,也可以委托其所在单位的正职领 导干部进行。

2、任职廉政谈话。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提 拔副股级及以上干部、调整交流的干部进行谈话,谈话采取 集体谈话形式,在提拔、调整交流后及时进行谈话,由局党 组组织实施。

3、诫勉谈话。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 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话以个别方式 进行。与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局分管领导进行;与 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局监察室主任或委托其所在单 位正职领导进行。 

4、警示谈话。针对一个区域或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出 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遇有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与 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干部进行谈话。谈话采取集体谈话与个 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由局分管领导进行。

三、谈话对象

局各直属局(队)、科、市场监管所中层领导干部。 

四、谈话内容

1、定期廉政谈话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局中心工作情况;管 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 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 

2、任职廉政谈话内容 

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 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 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 督等有关内容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勉励他们时刻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诫勉谈话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 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 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 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 其提出改正措施。

4、警示谈话内容 

针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 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 议、希望和要求。遇有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的,及时提醒有 关干部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禁止大操大办。

五、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1、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 

2、谈话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原则上由局纪检监察室提出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审阅, 报经局长批准实施。

3、每次谈话之前,应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时间等, 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4、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认真准备。

5、谈话对象根据谈话要求,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不得隐瞒或规避。谈话 时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

6、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 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7、谈话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应视情况予以采 纳,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8、谈话时,应做好记录(见附件),谈话记录要交局 纪检监察室,记入廉政档案。 

9、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 向领导汇报。 

10、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1、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 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局纪检监 察室。

12、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 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涉及重 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要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并 及时收集反馈信息。

廉政谈话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谈话双方必须认真对 待。谈话者要事先做好必要的准备。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以诚相见。要听取被谈话者就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表态,认真分析、解决问题,耐心做好工作。被谈话者要正确对待,自 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 未然。

六、组织实施 

谈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纪检监察室要抓好日 常工作,积极搞好协调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保证廉政谈话工作顺利进行。各直属局(队)、科、所可参 照本制度或局党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 抓好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分管领导和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廉政谈话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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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 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隐 身、变异和反弹,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和《章丘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结 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检查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党组履 行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常抓 不懈,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第三条 监督检查对象为直属局(队)、科室、市场监管 所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构建三位一体责任监督体系,局党组对全局的 作风建设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督查队对局作风建设负 监督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负监管 责任。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和各级制定的关于转变作风一系列规定,重点检查文山 会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报销“三公”经费、违规使用专项 资金、新建或豪华装修办公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 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列支办公费、工作日午间饮酒、行政不 作为、乱作为、涉企收费检查、党员干部违规经商谋利、窗 口制度不落实、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第六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各单 位采取公开征求意见、走访、定期不定期自查或组织召开专 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逐一对照检查, 抓好处理和整改。 

(二)日常督查。监察室、督查队结合实际,组织常态 化明察暗访,检查对象和地点随机确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 依法依纪进行督查、询问、录音、录像。 

(三)集中检查。突出年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根据区委 区纪委统一安排,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切实遏制节假日不正 之风。

第七条 监督检查的职责: 

(一)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 署,定期汇报作风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组织本单位作风建设的自查自纠和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工作、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3.强化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 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监察室、督查队报告。

(二)纪检监察室、督查队履行监督责任: 

1.对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纪律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 的进行纪律审查和追责问责; 

2.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交叉检查,完成上级 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明察暗访任务; 

3.负责全系统作风问题的重点抽查,对各单位监督自 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三)相关直属局(队)、科室履行监管责任: 

1.办公室负责“文山会海”、违规评比达标、迎来送往、 公务接待、领导干部未按有关规定执行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 制度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各类迎查、会议活动的审 核、备案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的检查;负责公务车辆购置、配备、使用、停放情况的监督 检查;负责办公用房超面积标准、超豪华装修问题的监督检 查;

2.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涉企检查收 费和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3.企业注册局负责对窗口“首问负责”等五项制度不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组织人事科负责违反有关培训规定相关问题的监督 检查;

5.财务装备科负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三公”经 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执行情况和公款消 费的监督检查; 对公款购买香烟、礼品、土特产、景区景 点门票等问题的核查; 违规列支工会经费问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舆论宣传和监督。

办公室履行全系统党员干部 作风建设的舆论监督职责,指定专人收集、汇总与我局作风 建设有关的各类舆情,每月底向局党组集中报告,同时报纪 检监察室备案,重要舆情即时报告。

第九条 制度保障: 

(一)工作计划制度。年初由纪检监察室、督查队根据 局党组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重点问题并制定总 体工作方案;承担监督职责的直属局(队)、科室根据总体 方案要求及所承担的监督检查职责,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并报纪检监察室; 

(二)定期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办公 室、纪检监察室、督查队确定工作主题,视情况召集相关直 属局(队)、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调度会, 督办监督检查情况,安排下步工作;

(三)定期报告制度。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科室每季度 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由监督检查人 员“签字背书”,纪检监察室、督查队汇总后报局党组; 

(四)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各单位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线索,及时报纪检监察室,监察室汇总经局领导审阅后 报区纪委案管室、区纪委派驻组; 

(五)问责追责制度。

 1.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四风”问题突 出的,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程序上报处理,从严追究 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2.相关单位屡次检查未发现,局领导、纪检监察室、 督查队再抽查发现的问题,除按“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 人员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相关单位在监督检查时敷衍塞责,瞒案不报的,追 究失职责任;故意隐瞒事实或隐匿证据,以案谋私的,依纪 依法从重处理。 

(六)通报制度。纪检监察室、督查队采取每月一通报 的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第十条 纪检监察室、督查队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 信访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办理作风建设方面信访 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做到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检查地域以及时间节点全覆盖。

第十一条 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作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评价内容,并纳入全 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 年度考核和所在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作风建设自查表(各科所每月 20 日前报送) 

2.问题线索移交单(及时报送) 

3.节假日作风建设自查表(各科所逢节假日结束 后 3 日内报送) 

4.日常督查表(有监管责任的科室每月 25 日前 报送) 

5.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季报表(有监管责任的科室 每季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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