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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2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 2019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体责任

  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整改、真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态度坚决,迅速部署落实。3月13日下午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3月13日、15日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就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整改办具体推进”的整改格局。3月19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逐一交办整改清单,落实落细巡察整改责任。

  (二)销号管理,推进整改清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实行“周汇总、周调度、周报告”,以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方式推进整改。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9次、整改办会议6次、推进会4次,交班会8次,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把关,逐项对帐销号。

  (三)建章立制,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制度16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的指示精神,贯彻不力的问题

  (1)局党组未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总书记2015年12月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2019年3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对“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2019年我市计划投资3920万元新建136座城乡公厕,截止7月底已完工133座公厕,已完成投资4521.1万元,完成投资计划的115.33%。4月16日制定《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安排学习。制定出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2)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步履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12月29日市城市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二是完成“三定”职能方案。2019年2月15日起草市城市管理局“三定”职能方案,报市委编办审核,以莆委办发〔2019〕39号文件印发。三是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提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职责调整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上报省政府批复。四是开展行政职权目录清单调整。积极与市住建局进行对接,承接市住建局移交过来的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并整理事项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完善工作规程。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省委和市委有关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带头学。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把省委、市委各次全会精神及时列入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2019年以来已开展集体学习12次。二是支部学。各党支部按照局党组要求相应制定支部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三是抓贯彻。注重学用结合,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及时提出贯彻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4)服务“三大攻坚战”干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落实市委市政府党政环保目标责任状任务分解方案,每月按照要求报送党政环保目标责任状月调度情况,按序时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二是下发《关于落实<建设美丽莆田2019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通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强化跟踪,将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列入每两周一汇报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协调推进落实。组织对中心城区河道两岸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排查,发现4处生活垃圾死角已全部清理到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全覆盖,2019年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完成投资10693.22万元,完成率83.1%。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建成市餐厨垃圾处置场项目一期工程;市餐厨垃圾收运公司已安排收运线路14条,截至2019年7月底共收运处置餐厨垃圾9005.9吨。按照挂钩扶贫要求,每季度组织进村入户,确保帮扶责任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关于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定决策、保落实的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5)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认真梳理界定“三重一大”事项,2018年12月28日印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从2018年12月起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三是抓好学习贯彻。2019年7月8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标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6)党组抓党建工作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2019年4月9日制定出台《局党组成员挂钩各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强化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及时部署。研究制定2019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4月9日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2019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落实。2019年1月22日、2月28日分别召开局党组成员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和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逐一进行述职,党组书记分别进行点评。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2019年以来分别到挂钩联系的党支部上党课6场次。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7)个别党组成员干事创业热情不高,对落实市政府“两违”化存量、遏增量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正视不足,全面自查。对2015年以来“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从2019年起每月统计“两违”历史积案情况。二是强化整改,推进积案化解。结合“两违”治理“春季攻坚战”推进积案化解,对2019年以前录入省平台未办结的历史存量“两违”进行清零销号。三是盯紧目标,深化治理。2019年上半年提请市政府召开“两违”工作会3次,建立集中交办拆违、季度通报等机制,持续推进“两违”治理。2019年以来通过三批次集中交办共处置“两违”案件570宗,面积约105.4万平方米。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8)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标杆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党组各成员对各自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自查、修改完善,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补充说明。二是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2019年4月9日进行会前专题学习研讨,5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各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9)支委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2019年7月23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二是开展党务专题培训。6月24日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辅导培训,对局属各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水平。三是实行挂钩指导。建立并落实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支部按规范要求抓好落实。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10)支部组织生活会变形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组织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19年3月29日下发《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将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上半年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7次。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大学习”主动性不强、理论武装弱化的问题

  (1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带头学。制定《关于在全局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原原本本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开展“共学新思想、奋进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宣讲,局党组成员带头进行宣讲5场次。二是结合实际学。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宝贵经验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莆田行动专题研讨,学用结合推进工作开展。三是支部跟进学。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律法规,并开展“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推动“大学习”活动在全局走深走实。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2)中心组学习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对照“十有”要求,研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计划。严格落实《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规定时间节点开展学习和研讨活动。2019年以来已组织12次中心组学习、2次专题学习研讨。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3)党员思想教育开展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2019年4月28日制定出台《党员思想政治动态分析报告制度》,5月5日制定出台《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制度》。二是强化学习。各党支部督促党员完成“学习强国”平台每日学习任务,2019年上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80次,专题研讨8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7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支部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队伍思想状况。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还要加强的问题

  (14)没能很好的跟上新时代、新媒体的步伐,抓意识形态工作手段单一,突发应急处置还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部署。2019年4月9日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月12日党组会议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情况报告。二是健全完善制度。2019年4月30日制定出台《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文件,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舆情处置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支部主体责任检查范围进行同检查同督促同落实。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干部选任不规范的问题

  (15)履行选任程序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2015年以来干部提任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二是完善制度。2019年4月22日制定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细化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要求。三是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全面了解、记录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5个工作日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6)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抓条例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抓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带头末位表态,并指定专人按发言顺序规范进行记录。三是开展自查清理。对干部选任考察文书材料进行自查整理,试用期满考察材料已按要求归入文书档案。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2名科员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7)1名党组成员未报告持有的投资型保险等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该名党组成员已对其持有缴纳投资型保费1.62万元的个人事项作出说明报告。各班子成员已结合2019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按规定如实填报。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8)干部职工请假制度执行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请销假、考勤和值班管理规定》,逐级严格审批。二是按计划年休,要求各单位提前制定干部年休计划,且尽量安排在当年度,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执法一大队已拟定所有在岗人员2019年度年休计划,严格按计划合理安排年休。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9.关于协管员招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9)招聘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管理规定。2019年4月22日修订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协管员招聘与管理规定》,对确定招收人数、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安排体检等分别作出细化规定。二是规范招聘工作。按照逢进必考原则招收协管员,招聘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将通过网站等进行公开发布。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0.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肃的问题

  (20)已撤销的机构仍在运作。

  整改情况:市委编办核定的莆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15年11月撤销,目前仍在开展工作的实为市级议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下设办公室。现已暂停使用“莆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1.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1)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责成市环卫处、生物质管理处和荔盛公司3个党支部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整改。市环卫处党支部于2019年3月6日召开支委会研究成立党小组,已将全体党员划分为三个党小组;同时对2017年支部换届材料进行重新整理,做好档案管理。局机关党委于2019年7月26日向生物质管理处党支部发出按期换届的提醒函,要求生物质管理处党支部按规定于2020年1月按期组织换届。荔盛公司党支部于4月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成立党小组,已将全体党员划分为3个党小组。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2019年6月24日,局机关党委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辅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开展党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对照自查。组织各党支部对照“三会一课”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定期组织开展党课教育。三是规范记录。各党支部指定党员专人负责做好党内学习、会议及活动等记录工作。四是推进创建。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3)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党支部每月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个主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志愿服务、革命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等党日活动。2019年1-7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都已按月开展。二是强化督促。各党支部每月活动开展情况必须上报局机关党委备案。三是即知即改。生物质管理处党支部已规范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提前预告党员,活动后报机关党委备案。荔盛公司党支部坚持每月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及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后及时上报活动评估表等材料。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4)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各党支部举一反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自查整改。二是着力规范。2019年7月23日局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重点环节和有关要求。局机关党支部:新近发展的党员通过全体党员票决产生,票决情况现已按要求补登记在该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环卫处党支部:2019年3月27—28日,各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议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并制作发展党员流程图,新发展党员严格按照规定逐个进行讨论表决,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5)党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收缴时间。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二是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2019年上半年机关党委共收缴党费25287.28元。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6)党内活动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增强党员过好党组织生活的政治纪律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从2019年1月起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主持,定期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三是自查整改。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完成“三会一课”制度自查自纠。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特别是“两违”治理和卫生考评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

  (27)以督查考评代替执法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考评办法。围绕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及时组织市城管办、市共建办、市环卫处等单位,对城市综合管理和共建美丽乡村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法管理推进工作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方面部署开展城区市容环卫乱象专项整治,从4月份起重点围绕烧烤夜摊等问题开展专项暗访督办,并主动邀请媒体曝光。同时依托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2019年1-7月全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共立案470881件,已解决459744件,解决率97.(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63%。共建美丽乡村方面以木兰溪流域沿岸和铁路沿线村庄为重点,加强暗访通报,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自3月21日以来,共开展铁路沿线督查17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335处,开展木兰溪流域督查18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462处。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下乡工作,启用市财政局统一格式的出差审批单,严格审批,明确3人以上(含3人)外出公务活动的需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8)“两违”治理督导不力、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工作认识。对照《莆田市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控增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存量化解工作,督促各县区(管委会)采用拆除、没收、完善相关手续、临时使用等方式积极推进历史存量化解。二是强化工作部署。2019年上半年提请市政府召开“两违”工作会3次,召开全市治违办主任工作例会1次,推动“两违”治理工作自上而下扎实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交办拆违、案件提醒、季度通报等机制,2019年上半年组织集中交办三批次共处置570宗、面积约105.4万平方米。四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两违”治理春季攻坚战,认真排查整治生态敏感区、城市主干道及铁路沿线等部位违法建设、违章搭盖,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处置“两违”131.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3.17%。五是积极落实整改。制定统计表,收集汇总历史存量、新增“两违”等相关数据,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每年度一总结。印发《关于规范“两违”案件处置审核的通知》,进一步统一规范“两违”案件处置审核把关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科级干部、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9)批后跟踪监管消极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查规程。制定《非工业类批后跟踪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批后跟踪监察工作。二是完善巡查档案。对批后跟踪监察全程留痕,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做到责任可追溯。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随机抽查或项目竣工核查中发现的与规划许可不符的问题,按规定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认真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市法制办修订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评查标准》,对查办的案件不以当事人缴纳罚款为结案依据,而是以违法建设问题改正到位,或经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为准。五是实施阳光执法。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平台。2019年3月份以来,执法一大队立案查处违法建设项目9个,其中巡查发现违法建设5个;在立案前督促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8处。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30)户外广告治理依然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编制出台《莆田市招牌标识设置导则》;组织编制《莆田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7月份完成公示,正上报市政府批准。二是加强整治,组织开展城区招牌标识设置专项整治,对历史遗留违规跨街、屋顶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已拆除违规招牌标识5404块。三是督促催缴车身广告出让金200万元。

  1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认真的问题

  (31)对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大任务,持之不懈抓紧抓好。二是全面清查。开展自查清理,共收回机关和执法一大队工作绩效奖励305760元,截止2019年5月17日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已及时调整办公用房,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开展经常性自查,杜绝违规行为。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科级干部、1名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2)荔盛公司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

  整改情况:荔盛公司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共收回员工不规范加班费、劳保用品等共计176530元,并对有关制度进行完善。一是根据《福建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17版)》并参照其它国有企业劳保用品使用配发规定,制定《公司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办法》,于2019年4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二是制定《公司管理人员加班制度》,并完善《公司绩效工资差异化实施办法》,以绩效工资来考核人员工作成效。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发放公司工会会员福利。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荔盛公司1名董事进行批评教育。

  (33)租用“两违”平台巡察手机造成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2017年度电信天翼卡流量套餐费用,对超过套餐费用的由个人承担,执法手机使用人每人每月自费40元,共收回11600元,已上缴财政。二是2019年5月底合同到期后,执法手机已由电信公司收回。三是不再配备“两违”执法巡察手机。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3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压力传导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2019年4月9日召开2019年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并部署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签订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二是强化责任制检查。制定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2019年4月17至19日会同纪检组对局属各党支部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34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督查。2019年4月9日制定出台《开展“转作风、强担当、重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细化方案》,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效能督查21次,通报点名批评9人次,指出存在问题4个。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5)对廉政风险防控形势认识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方案。2019年4月15日制定印发《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二是全面排查。机关各科室(办)、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排查表统一报机关党委备案。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6)廉政责任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廉政责任谈话制度,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责任谈话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谈话范围、谈话程序和谈话内容等要求。二是全面开展廉政谈话,围绕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内容,党组书记、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级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并按照要求做好“两表格一记录”。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7)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一是收集整理2015年以来单位典型案例材料;二是各支部相继以严凤平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集中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传达、短信提醒等方式,通报上级曝光的典型案例,强化提醒和经常性纪律教育。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38)对荔盛公司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提出方案。积极沟通征求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二是强化监管。荔盛公司已将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上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责成荔盛公司规范内部管理。荔盛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制定并完善《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原则、决策范围、议事程序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39)“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派人参加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及重要业务工作会议,以及专门提出书面建议等方式,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二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更多采取事前不打招呼等方式,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督导;三是督促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四是督促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整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

  (40)“四种形态”运用不足,“一案双查”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并对涉及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对涉及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倒查;二是协调、督促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纪依规,严格程序,进行问责。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共问责42人。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6.关于反映“两违”治理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较多的问题

  (41)巡察期间收到多封反映各级干部袒护“两违”户、充当“保护伞”、选择性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等信访举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办理。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两违”信访举报问题,由市治违办牵头逐一进行调查办理并反馈。二是强化教育。组织从事“两违”治理工作的干部签定廉洁承诺书,全市共签定268份。三是完善制度。建立“两违”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受理“两违”投诉时,收集干部参与“两违”线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建立“两违”函询和案件回避制度;四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由市治违办统一受理“两违”实名举报案件,统一组织调查核实并兑现奖励。2019年以来已受理4宗实名举报件,经核实,均不符合奖励办法规定。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17.关于荔盛公司管理粗放、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42)物资采购假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17日重新修订《荔盛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要求,对达到限额标准的货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二是2019年4月25日制定《汽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对常用配件、消耗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制定《汽修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严格监督配件使用情况。汽修公司实行财务独立、自负盈亏,2019年1-6月份亏损同比减少24.9万元。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3)制度执行漏洞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车辆管理。2019年6月12日公司制定《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及加油卡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2019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制定《荔盛公司2019年台账检查方案》,对公司人事、财务、采购等各项工作开展检查,强化监督。三是认真核查整改。核查并收回公司华林华亭项目办油卡公卡私用16620.34元。对公司本部疑似公卡私用但无法说明的1622.51元,由时任相关人员负责退赔处理,已全部退赔。对华林华亭项目办疑似公卡私用现又无法查证的14279.06元,由时任相关人员负责退赔处理,已全部退赔共14279.06元。四是修订完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收费方案》,对进站垃圾按公益场所和物业小区、营利性商超进行分类登记,垃圾量以吨为单位,按实际重量进行登记并常态化管理。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2名干部和荔盛公司1名董事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局党组共收到市委巡察二组移交群众信访件17件(重复件6件),收到市委组织部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1件2人。目前1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理并反馈,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调查结果已上报市委组织部。结合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7项49个问题,局党组依纪依规对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干部26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批评教育16人);荔盛公司对16名违规员工进行处理(辞退6人,对1人降职并调整岗位,4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5人)。

  诫勉谈话3人:局执法一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傅金凡因2015年以来批后跟踪监管消极作为、失察失责和部分党建工作不规范开展等问题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陈铭军因2015年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明察暗访组日常巡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问题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局行政装备科科长黄国清因2018年10月前办公用房超标准和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明察暗访组日常巡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问题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

  荔盛公司:(一)诫勉谈话4人: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蔡素琴因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公司经营部主任陈鸿森因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林华亭项目部经理期间未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出现驾驶员公卡私用金额12146.25元,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公司华林华亭项目部财务陈夏贞因2017年12月至今负责华林华亭项目部财务工作期间,在财务报销工作中未有效对车辆油卡账单进行核对负有责任被诫勉谈话;公司采购员工陈凌因未严格按照采购规定进行询价,出现物资虚假询价和虚假合同的情况,负有直接责任被诫勉谈话。(二)降职并调整岗位1人:子公司汽修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林声雄因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公司公司劳保物品超范围发放,及2017年9月至今对汽修公司各方面的管理未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降职并调整岗位。(三)辞退6人:公司华林华亭项目部财务邱海云因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负责华林华亭项目部财务工作期间,在财务报销工作中未对车辆油卡账单进行核对,负有直接责任被辞退。华林华亭项目部驾驶员林清林、茅群伟和许龙斌3人分别因个人违规使用公司油卡加油,负有直接责任被辞退。华林华亭项目部车队负责人周歧林因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对车辆管理及油卡工作管理存在严重失职,负有责任被辞退。子公司汽修公司采购员郑晖因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及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未严格按照采购规定进行询价,出现物资虚假询价和虚假合同的情况,负有直接责任被辞退。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执行选任制度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提出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已免去兼职人员在荔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行政职务及荔盛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具体解决方案已上报市政府研究。二是认真核实有关线索。2019年4月16日至5月5日,组织人员对市委组织部移交的人事档案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三是规范档案管理。2019年4月22日制定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未完成原因:国有企业监管问题按规定需上报市政府研究。

  下一步举措施及期限:结合机构改革和市政府批复意见,继续推进荔盛公司干部兼职问题整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一线执法队伍机关化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推进整改。重新讨论规范调整执法一大队单位名称、职责职能等事宜,并按照要求填报《执法一大队规范调整情况表》。二是强化一线执法。执法一大队整合大队执法力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1-7月份,执法一大队纳入“双随机”抽查下乡检查32人,占大队现在岗人数37人的86.49%。

  未完成原因: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抓紧研究上报事业单位规范调整方案,待市委编办审核印发后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整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3)局机关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由于市城管办、市治违办及市共建办等市级临时议事机构挂靠需要运转,目前2名从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已返回原单位上班,2名从执法一大队借用人员已返回一大队上班。

  未完成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落实机构“三定”,重新调整岗位职责并理顺关系,落实整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4)协管员使用不合理。

  整改情况:2019年4月22日修订出台《协管员招聘与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协管员招聘和管理工作。

  未完成原因:结合机构改革统盘考虑一并调整。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落实机构“三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整安排协管员工作岗位,落实整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5)擅自成立机构核定编制。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将效能办职能并入局办公室、党建办职能并入局机关党委,数字城管中心职能并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中心。局项目办已撤销;局效能办印章已暂停使用,2019年6月4日由局办公室收回待统一销毁。

  未完成原因:涉及机构改革。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落实机构“三定”,进行相应调整,计划2019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4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6)荔盛公司财务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责成荔盛公司逐一认真落实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公司业务开展类别开设专款专用账户,2019年4月24日对多开的银行账户进行注销;银行间大额资金调拨上报董事会研究决定。二是将宿舍集装箱33300元、停车场活动板房894009.7元、调度中心升级改造设备2239295元补入至账面的固定资产和补提折旧。三是对2013、2014年两批次垃圾桶、果皮箱采购情况进行核实,根据路面果皮箱安装、丢失、报废及挂钩帮扶等情况进行重新盘点,制作《果皮箱发放明细表》,剩余的入库后由公司物资管理部统一管理。四是局机关已归还原在荔盛公司列支的市直机关篮球赛运动鞋服背包2.63万元,办公楼租赁费10.67万元待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到位后归还至荔盛公司。

  未完成原因:预算调整待批复。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待市财政批复预算调整后,立即将10.67万元办公楼租赁费归还荔盛公司。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2名处级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对1名科级干部、2名干部和荔盛公司1名董事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加自觉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理清思路,担当落实,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626238;邮政信箱: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283号莆田市城市管理局政工科;电子邮箱:ptzfjzzb@163.com。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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