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织开展了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2020年11月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织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校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完成时限,逐一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3日反馈后,校党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出4大项46小项整改任务,制定出164条整改措施。通过两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41个问题,5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1件、情况说明通知书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8项;上交违规资金27.8万元,个人上缴违规资金16.05万元,补缴党费5061元。截至目前共对15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一次,谈心谈话23人次,提醒谈话15人,警示谈话2人,写出书面检查15人,公开检查2人。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弱,落实“两个责任”效果差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肃。校党委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集中学习记录混乱,个人学习笔记敷衍应付、部分缺失。2016年4月1日,党委会议记录显示,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统一笔记本,但班子成员记录本不同、内容不一致,如:班子成员慕某2015年至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未提供;班子成员张某某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不一致;刘某与张某某同一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党委书记带头作了自我批评,分管宣传的班子成员作出检查。二是12月9日,党委书记分别对班子成员慕某、张某某、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反思问题,立行立改,向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规范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学习记录本、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地点、统一学习时间。2020年8月以来,开展集中学习9次,其中集中研讨3次。四是修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根据中心工作和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定期检查学习情况,12月14日,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批阅。
(2)民主生活会虚化。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班子成员胡某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报告代替民主生活会材料;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2015年以来,行政支部、教学支部均未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未进行年度民主评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9日,校党委经过认真准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召开,针对民主生活会虚化问题,认真查找思想根源,党委书记吴星同志带头,班子成员依次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了点评。二是2020年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与王民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工作。同日,党委书记吴星对党委委员胡建军进行提醒谈话,就对待民主生活会态度不认真问题提出了批评,要求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党内民主生活,胡建军对此向党委写出了深刻检查。12月10日,党委副书记王民强分别对行政支部书记和教学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2020年11月26日,党委副书记王民强分别参加了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两个支部书记提出严肃的批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进一步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支部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12月7日,两个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分别通报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五是落实了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增强党员意识。
(3)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坚决。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存在“一言堂”现象。如:2018年餐厅招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拟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初步人选工作中,党委书记率先表态定调,2019年2月18日,党委书记不经过讨论直接公布班子成员分工和办公室主任任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笔带过。如:对2017年1号楼、2号楼装修改造工程研究不深入、讨论不细致、决策不科学,存在边改造、边讨论、边施工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吴星同志就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存在“一言堂”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在研究党校人员机构设置、财务支出等工作时,请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派派人列席会议进行监督。如:2020年8月17日研究内设机构科室主任人选,市派驻组李秀敏参加,吴星同志末位表态;2020年11月16日下午,班子会通报秋季主体班支出情况,2020年12月7日下午,班子会通报中青班费用及政府采购申请审批情况,均邀请纪检监察派驻组进行监督。三是强化学习,落实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每月向纪检监委派驻组上报一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情况。四是完善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落实“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之于宽。对履行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校党委没有独立的党委会记录,没有专用党委文封,会议记录与学校事务性工作混合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少。2015年、2016年仅有中心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会;履职纪实手册部分缺失。如:刘某等3名班子成员2017年至2019年的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手册不同程度缺失;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如:2016年2月29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党委委员张某某任党建指导员,不再参加考勤、党委会、全体会;查阅资料显示,2017年杨某某、张某某存在长期缺岗现象,党委仅给予提醒谈话,且在6月26日党委会集体违规做出按请假手续处理决定;“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班子成员王某某、张某某2018年7月以案促改工作中排查廉政风险点未开展;述责述廉报告抄袭。班子成员郑某某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出现“结合我镇实际,全面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结合乡镇实际,切实为群众着想”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吴星同志代表班子深刻剖析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之于宽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思想根源,同时把巡察整改任务纳入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生活会上,吴星同志对班子成员刘某、王某某、张某某、郑某某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批评。12月9日,吴星同志对班子成员刘某、王某某、张某某、郑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上述同志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二是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按照规范印制党委专用文封,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相关公文处理规范,明确任伟同志负责党委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党委文件核发程序。三是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12月7日校党委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党校2020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报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对照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四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校党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5)监督执纪职能弱化。2017年杨某某、张某某存在长期缺岗现象,校党委仅给予提醒谈话,且做出按请假手续处理决定,纪检组未明确提出异议,且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吴星带头各班子成员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2017年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胡建军和现在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郑学亮做了深刻的书面检查。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同志对分管班子成员郑学亮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审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执纪职能,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二是党委与纪委监委派驻组结合,对杨某某、张某某提出了处理意见:按照《公务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行追责,在全校通报批评并在全体会上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学校以此案例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三是针对该项反馈的问题,第五派驻组与党委于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集体警示谈话会,会上王民强同志通报了巡察整改情况,郑学亮同志通报了校党委对每项巡察反馈问题所涉及人员的处理意见,杨某某、张某某在会议上对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刻的检查,派驻组组长李秀敏同志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并对今后转变工作态度,规范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会后立即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以此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每个人对照检查,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警示自己加以整改和自警。四是修订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进行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五是强化效能督察岗制度,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监督,并于12月24日上午10点对机关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坚持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每半月向纪委监委派驻组上交单位考勤情况的制度。
3、落实工作条例不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不全面
(6)重要科室缺位,本职工作薄弱。至巡察期间未设党建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新型智库平台)3个主职能科室,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乏力,未发挥长葛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了问题原因。党委书记对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分别与3个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科学立项,多下基层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出谋划策。二是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主业主责,把质量立校摆上重要位置。三是经过班子集体研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了党建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新型智库平台)。四是积极引进人才,今年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截至目前,引进的3名高层次人才全部作为年轻教师培养,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李华同志参加2020年许昌市委党校教学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参加许昌市委党校系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获得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五是制定了《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和《长葛市委党校教师主体班授课质量评分细则》,加强专职教师科研立项,全面提升教师履行主业主责水平,目前已上报2021年科研立项计划。
(7)学术氛围不浓,教、学、研脱节。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教师队伍普遍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下基层调研频次少,创新意识缺乏,学术研究与长葛现状结合不紧密,智库作用未发挥,近几年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对分管教学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问题所在,要求积极整改,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把教科研工作做好。分管教科研的班子成员于12月10日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教务科、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党建教研室、行政教研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扭转教科研工作落后的局面。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共长葛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和《教科研工作及特殊荣誉奖励(补贴)办法》,规范修订了《教学管理制度》、《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师资库管理制度》,其中教学管理制度包涵集体备课制度、新课试讲制度、教学质量考评制度、教研与调研制度、教师外出授课管理制度、教师队伍建设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班子成员上讲台制度等,全面指导学校教科研工作。三是落实每周四教学研讨例会制度,于12月10日、17日、24日、31日进行了教学研讨,围绕教师绩效工作考核办法、教学制度修订完善、2021年调研专题确定、宣讲新课试讲、上级党校科研专题上报等开展学习研讨,宗保社、李青曼老师分别对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新课进行了试讲。目前上报新课选题14个,科研专题3项,针对科研专题,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调研,撰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8)培训办学缺特色,学员管理办法少。与长葛红色教育资源和党员干部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培训班安排、教学计划制订、教学板块设置、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没有特色,教学方法和管理办法陈旧,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办法少,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提升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2月9日党委书记分别对分管培训和教学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12月10日分管培训与教学的班子成员分别对培训科科长和教务科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培训工作中做好主体班的管理工作,对学员做到严格考勤,保证学习效果。三是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突出培训办学特色,增加学员外出教学观摩,结合长葛三个教学点和省内三学院三基地资源,开展学员外出调研学习、情景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开展多种教学活动,改进教学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重新修订《主体班学员管理制度》,出台《学员遵守校规校纪承诺书》。五是每周四召开教学研讨会,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进行研讨,上报2021年新课专题和科研专题;分管教学、培训的班子成员对2021年春季主体班的教学计划进行了初步的讨论和谋划,重点在教学培训上进行创新,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我市的红色资源、省内“三学院三基地”及周边县市的现场教学优势,增强学员学习效果。六是组织教学、培训的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杨喜照同志对党校教学培训方面提出的要求,特别是关于党校抓牢主业主课、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党校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9)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班子成员普遍存在“看摊守业”思想,进取意识不强,工作为难拖沓。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过程中,多数班子成员自我加压不够,学习主动性不足,至今7名班子成员仅有2名同志能够授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开展了自我批评。吴星同志代表党委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要求转变作风,自我加压,提高工作主动性。二是11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吴星同志要求班子成员拿出选题、备课、试讲计划,每周汇报进度,把班子成员上讲台纳入了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目前班子成员全部完成选题,2021年3月份完成新课试讲。三是教务科负责班子成员上讲台工作督导,每月督导工作进度。四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工作。
(二)组织建设不平衡,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党组织管理工作不均衡
(10)老干部党支部管理缺失。对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建设管理缺位,至巡察结束,老干部党支部未提供任何党组织活动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对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王民强提醒谈话,要求履行职责,加强老干部工作,认真开展活动。12月10日,王民强同志对老干部专干杨希明同志提醒谈话,要求平时多加强老干部联络沟通,认真落实老干部工作制度,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老干部开展正常学习活动,提高了老干部支部的凝聚力。校党委制定了老干部支部年度活动计划,为每名老干部免费订阅了《老人春秋》,赠阅了学习书籍;对老干部活动室进行重新布置,利用老人节组织老干部看电影,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干部文化生活。三是建立了党校班子成员联系老干部制度,对离退休的21名老干部,每名班子成员联系3-4名,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和慰问,及时向老干部通报工作。
(11)党组织工作不严谨。党支部提交党委的申请不盖章、不签字,党委会直接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9日,校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党组织生活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思想根源,分管组织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2020年11月26日,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2名支部书记深刻检视了支部工作和个人思想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副书记王民强列席会议,要求各支部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党务工作。三是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与分管组织的王民强同志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规范组织工作程序。12月10日,王民强与李青曼、任伟同志提醒谈话,要求规范组织工作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王民强、李青曼、任伟三名同志分别向党委写出了深刻检查。四是副书记王民强组织对三个支部的支部成员和组织干事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2)“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严重。如:教学党支部2015年、2016年党课和党小组会议记录缺失,行政支部2018年、2019年“三会一课”记录未提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不规范问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认真查找了思想根源, 分别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加大对“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力度。11月20日和12月2日开展了两次“三会一课”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支部书记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三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专题会,对“三会一课”业务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各支部明确专人管理档案,确保了“三会一课”记录详实,档案保存完整。
(13)会议记录简单应付。2017年教学党支部会议只记录会议议程,未记录具体活动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26日,教学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副书记王民强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教学支部支部委员进行了集中谈话,责令教学支部书记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强督促检查。11月20日和12月2日,党委对“三会一课”记录集中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了相关记录。三是强化党建业务学习。对各支部成员和组织干事,进行了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记录实行专人记录,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记录支部活动。
(14)党小组记录混乱。党小组会议未分组召开,记录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活动内容,且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机关党员人数较少的实际,支部以下不再设立党小组。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认真召开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员大会,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做到分类记录、专人记录,内容详实、条理清楚。
(15)以学习内容代替会议内容。2017年教学党支部党员大会以学习文件内容代替会议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26日召开了教学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对“三会一课”简单应付、以学习内容代替会议内容等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12月10日,党委副书记对教学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高度重视支部工作,深刻查找思想根源,认真抓好整改。二是组织各支部成员进行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重点培训了“三会一课”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了支部成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检查2次,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16)党课会议记录错乱。2019年2月25日党课学习“两会”精神,时间早于“两会”召开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26日召开了行政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落实党课制度不力、党课记录混乱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抓组织的副书记因落实党建工作不力向党委写出了深刻检查。12月10日,党委副书记对行政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高度重视支部工作,深刻查找思想根源,把党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学习。11月20日,召开了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各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学习了党课有关规定,制定了党组织书记讲党课计划。三是规范了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2020年“七一”和年底,党委书记带头为机关党员上党课2次。各支部书记分别上了专题党课。进一步严肃了党课纪律,做到了授课人员研认真备课,精心准备,有教案、有记录。每季度对各支部讲党课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了党课效果。
(17)存在记录造假行为。行政党支部2015年“三会一课”记录在2017年印制的党校专用笔记本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11月26日,召开了行政支部组织生活会,行政支部书记在生活会上对记录造假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12月10日,党委对行政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反思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责令行政支部书记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二是规范了“三会一课”制度。对各支部成员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各支部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下发的“三会一课”规范化记录本,专人记录,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三是把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纳入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内容。12月29日,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分别向党委进行了年度党建述职。
3、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18)发展党员材料不完整。如:教学党支部党员赵某某缺少确定发展对象和转正党员大会记录,缺少接受预备党员和转正地大会签到、公示及党委批准文件等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入党材料不完整问题,教学支部认真查找原始记录,并对相关情况做出说明。11月26日,教学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不严肃、材料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失问题做出说明,并进行自我批评,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对教学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反思党员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因指导不力,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二是各支部举一反三,对2015年以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三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各支部成员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培训,增强了业务能力,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
(19)党员大会表决方式错误。2015年马某某转为正式党员、接受赵某某为预备党员均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不符合票决制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支部对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表决方式错误问题实事求是做出说明。二是召开了行政支部和教学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表决方式错误问题,支部书记深刻查找问题原因,剖析了思想根源,进行了自我批评。党委对两个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党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4、党费收缴管理混乱
(20)党费收缴记录不规范。未按照要求粘贴核定党费基数的工资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党费收缴有关规定。二是立行立改。各支部按照要求规范了党费收缴记录,张贴核定党费基数地工资册。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对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结果2020年2月7日进行了公示。三是党委对行政、教学支部负责人和老干部专干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各支部党费收缴人员的责任,建立专账,按月收缴党费,每季度检查核对账目,及时公开党费账目。
(21)党费收缴转接记录不准确。孙某某2020年6月转出,介绍信上开具党费交至3月份,但记录本显示交至6月底。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孙某某党费收缴转接手续审核,属于记录失误,党费实际交至2020年3月,已进行更正。副书记王民强对行政支部书记任伟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负责收缴党费的黄宪军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二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落实党费收缴各项制度。党委每季度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核对,对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于2020年12月7日进行了公示。
(22)未足额缴纳党费。2015年老干部党支部15名党员全部按照每月5元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巡察组《整改建议通知书》,对老干部支部补缴13人计507元党费。二是对其他支部党费收缴情况逐年核对,行政支部补缴党费15人3170元;教学支部补缴党费9人1384元,补缴党费情况进行了公示。三是党委副书记因党费收缴专项整治不力,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党委对行政、教学、老干部支部负责同志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认真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四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相关答复,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
(23)党费账目管理混乱。党委实收党费、支部上缴党费与党员缴纳党费数三不对照。3个支部2015年至2020年支部上缴党费与党员缴纳党费数额均不一致,行政党支部2017年党委实收党费、支部上缴党费与党员缴纳党费数不一致;特殊党费未记账。2020年防疫工作期间特殊党费未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根据组织部要求,各支部对2020年疫情期间缴纳特殊党费的同志发放了中组部特殊党费捐款收据,并计入党费账目。二是对2015年以来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了自查核实,有关账目于2020年12月7日进行了公示。三是2020年11月26日,行政、教学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党委对行政、教学、老干部支部负责同志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学习,严格纪律,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四是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每月主题党日集中缴纳党费,每季度检查党费收缴情况,年底进行公示。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严不实
(24)集中学习要求不严。班子成员郑某某等5人学习记录未提供,班子成员王某某无专用学习记录,党员刘某某学习笔记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校党委于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和巡察组反馈意见,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2月9日,党委书记吴星同志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端正学习态度,增强政治意识。对刘某某,党委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巡察以来,党委举行中心组学习9次,其中集中研讨3次;网上公务员培训合格率100%;此外,通过中央党校网上党课学习、参加长葛市党员干部综合素养提升班、到红色基地现场教育等形式,提升了学习效果。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四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长效机制。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了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印制专用学习笔记,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巡察以来,组织学习测试2次,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批阅。
(25)集中研讨活动次数少且部分材料缺失。2019年11月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研讨未开展,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不同程度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校党委于1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针对学习研讨不认真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进行了自我批评。党委书记对负责主题教育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端正态度,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研讨作为深化学习效果的重要形式。2020年8月以来,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集中研讨3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利用中央党校网站开展了“四史”专题教育,每周一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把班子成员学习情况纳入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激发了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
(26)存在抄袭现象。如:党员宗某某心得体会出现“中国共产党96年来一直不曾改变的初心”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回头看,对学习不认真、存在抄袭现象的宗保社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党委副书记王民强与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员教育工作。坚持每周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党校优势,通过中央党校网站,开展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开展了1次学习交流和2次集中测试。三是修订了《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纪律,学习笔记定期由支部书记检查,检查情况计入平时考核。
(27)立行立改事项检视不到位。43名党员立行立改清单仅有6人提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各支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自查自纠,逐人核对了相关资料。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分管组织的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对个别敷衍应付的同志,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人建立立行立改清单,逐项销号,把整改情况列入年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逐级签订2021年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28)学习教育效果差。巡察期间,巡察组组织党建知识测试,23名中层干部参加了测试,结果显示,党建知识掌握程度差别大。有6名同志空题50%以上,1名同志整张卷子仅答对1处,教学党支部12名党员,最近一次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时间出现5种答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26日,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查找党员学习教育效果差的根源。负责主题教育的党委副书记列席会议,带头做了自我批评,认真反思了问题原因,查找了思想根源;各支部书记依次开展了自我批评。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强化机关党员学习。每周一坚持开展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巡察以来集中学习10次,研讨交流1次,集中测试2次。三是创新学习载体。学习强国积分每月进行排名公示、公务员网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黄大年》、《一个不落》等红色教育电影3次;行政、教学支部利用支部微信群,每周推送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到我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强化党性观念,增强了学习效果。四是严肃学习纪律。修订了《集中学习制度》,把学习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内容。
(三)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支出违规问题频发
(2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如:2016年7月支付教师节补助0.51万元(34人每人150元);2019年5月支付清溢河拆迁工作补助0.25万元(每人每天3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2016年7月支付教师节补助0.51万元(34人每人150元),系2012年教师节发放的补助,因当时没有资金,由财务人员垫资,到2016年报销,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之前实际已发放;2019年5月支付清溢河拆迁工作补助0.249万元(每人每天30元,共4人),按照(长政办2017[89号])文件精神,补助每人每天30元用于午餐晚餐费用。 二是加强了财务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提高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三是11月23日上午班子会已通过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11月23日下午在全体会上进行了传达。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和把关制度,严格福利、补助等发放标准和范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2、内部控制不健全,预算执行不严格
(30)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日常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23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财务制度和长葛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全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长财[2014]22号)文件规定,提高了职工、财务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长葛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全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长财[2014]22号)文件规定,除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和抚恤救济金等外,其它日常支出一律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对不按照规定的支出票据一律不再报销。三是已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1)跨年度报销费用。2015年12月报销2012年至2014年票据6.03万元、2017年12月报销2013年至2015年票据7.7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2016年4月,党校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在工作交接时,原财务人员马某手中还有票据没有报销,根据工作需要,现任财务人员先行垫资把未报销的票据款付给马某。在2017年12月报销的2013年至2015年票据7.78万元,系以前原财务人员遗留的票据。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年度支出,按照年度预算支出费用,对超预算、无预算的支出不再报销。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2)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015年至2018年,公务费、办公费、培训费等连年超预算列支,其中2018年超预算列支99.09万元;2016年差旅费预算为零,实际列支3.24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为零,实际列支2.2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我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显示,2018年公务费支出总计1148104.58元,上述支出包括临时追加预算522800元、部门预算专项492016.16元,共计1014816.16元,属于记账错误;实际公务费支出为133288.42元,2018年年初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公务费是156800元,没有超预算。2016年列支2015年以前的差旅费3.24万元、2017年列支2015年以前车辆运行维护费2.28万元系以前原财务人员遗留的票据。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控制日常支出,对超预算、无预算的支出不再报销。三是已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会计监督力度不够,财务处理问题突出
(33)无清单、无明细列支费用。2015年以来,累计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0.15万元。其中2015年使用无清单、无明细票据列支费用达10.4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2016年4月,党校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在工作交接时,原财务人员马某手中还有票据没有报销,其中部分票据无清单、无明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和把关制度,费用支出票据在报销前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无明细、无清单和不合规票据建议领导不予签批,同时对无明细、无清单的票据和不合规票据财务人员也不再报销。三是已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4)培训费列支混乱。如:授课费、培训资料费未列入相应科目;培训费用未按批次报账;培训费附件缺少通知、签到表;个别培训通知与相关费用时间节点不一致;拓展训练费用无具体事项清单(如:2018年7月7号凭证付拓展训练培训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秋季主体班已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培训费实行按批次报账,附件完整,各项费用清单明细。三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5)大额工程款支出手续不全。2015年4月支付工程款250万元,未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等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核实,因工程款支出手续太多,没有在账上粘贴,已找到合同、验收资料等相关手续。二是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支出类似费用手续要求必须完整,否则不予报销。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6)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2016年购买办公家具、礼堂座椅8.16万元,未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了长葛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长财[2020]40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杜绝程序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报销费用,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7)账务处理不规范。如:2018年支付工程款40万元,发票金额未75.44万元,35.44万元未记入应付账款;2018年4月拓展训练费支付5万元,票据金额为8.64万元,3.64万元未记入应付账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二是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处理账务,及时处理账目不规范的问题,杜绝了类似情况以后发生。三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38)记账错误长期不予纠正。如:2015年至2020年账面显示应缴财政专户1.08万元,实际2002年已上缴财政,直至2020年未作账务处理;2015年将无需支付的50万元工程款记入应付账款,直至2020年未作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核实,记账错误已纠正。2015年至2020年账面显示应缴财政专户1.08万元,实际2002年已上缴财政,2020年11月已作账务处理;2015年将无需支付的50万元工程款记入应付账款,2020年11月已作账务处理。二是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39)个别款项未经银行代发,大量费用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廉洁风险。2015年以来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车补、离退休人员取暖费、临时聘请教师授课费、扶贫下乡补助等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以现金形式发放;2015年至2019年向个人账户转入报销款项97.97万元,其中:张某某50.83万元、马某36.87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已部分核实,2015年-2019年个别款项未经银行代发转入张某个人账户共计50.83万元。其中主题班临时聘请教师授课费13.7万元,报销2016年前原财务人员遗留的票据32.8万元,扶贫补助4.33万元。马某的问题正在落实。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所有款项由银行代发,杜绝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以现金发放。对主体班的外聘教师讲课费由财政报销后,通过银行部门划转到授课人员的个人借记卡上,对其它费用由银行部门直接转到当事人借记卡上。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40)私存私放、挪用应上缴财政收入。2013年至2016年国有资产租赁收入22.5万元由报账员马某个人使用,未及时上缴财政,直至巡察期间才全部上缴。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配合上级调查。二是已按照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应上缴的预算外资金,财务人员在接到资金后,三天内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缓交、少交。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资金上缴情况。
5、资产管理意识缺乏,约束机制薄弱
(41)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如:2015年至2019年底,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累计170.53万元长期不清理,其中2015年初预付账款借方余额达101.2万元,截至目前未清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其他应收款中冯某某等417.79元、备用金3000元、报账员50223.17元已收回,25800元已调账;其他应付款中无需支付的50万工程款已调账。涉及原财务人员问题积极配合上级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处理,并开展好警示教育。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一月清理一次往来账目。三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四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42)固定资产应入未入。2016年至2019年购买办公桌椅、LED显示屏、修剪机、音响设备、打印机等共计6.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已找到相关凭证资料,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对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四是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五是校党委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校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11月19日下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织召开的约谈会上做出了检查。
(43)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收回。如:单位财务人员已调离,借支15.88万元长期不予偿还,截至巡察期间已偿还5.3万元,剩余款项尚未解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等待调查结果,并开展好警示教育。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一月清理一次往来账目。三是已邀请专业财务公司会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检查。
(四)机构设置混乱,人员配置不合理
(44)科室设置混乱。三定方案核定,应设7个科室,少设3个职能科室,违规增设财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带头对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主业主责,把质量立校摆上重要位置。三是经过班子集体研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了党建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新型智库平台),取消财务科。四是修订了教科研工作制度,完善了考核机制。
(45)长期空编缺人,师资力量薄弱。三定方案核定编制31人,在编人员26人,长期缺编5人;目前在岗人员28人(含2名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仅4人,行政人员占比85%,一线教学人员与管理人员严重倒挂。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党校空编缺人、师资力量薄弱、教学人员与管理人员严重倒挂问题,查找主观原因,把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班子成员对上讲台主动性不强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党校目前缺编5人,根据缺编情况,已向市编委会、组织部公务员局申请公考指标和专业类别,优先设置教师职位。三是对2018年以来分配我校的3名高层次人才实行传帮带,目前2名同志已在主体班授课。四是修订《师资库管理制度》,对师资库进行了更新。五是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目前班子成员2名上讲台授课,其余班子成员正在积极备课。
(46)平时考核不规范,激励作用未发挥。查阅资料和座谈发现,校党委虽有平时考核制度,平时考核优秀名额按科室进行分配,不能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对分管日常考核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要求立行立改,规范平时考核。二是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主抓,分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实行平时考核逐级审核公示制度,确保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三是严格考核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党校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长党行【2017】17号),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考核工作。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把平时考核与工作、纪律、业绩和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2020年12月29日,校党委组织开展了教职工述职评议活动,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巩固提升。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抓牢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开办主体培训班,开展科研资政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干部培训、教学和科研资政上。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实效性和吸引力,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巩固干部培训主阵地地位。深入实施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党校教师上讲台的能力,通过送理论下基层、主体班授课等方式,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去。
(三)强化务实担当。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党校工作提升的重要契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建设一流县级党校为目标,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长葛市委党校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