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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3月29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对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部署、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指导意义,始终以高度自觉、坚决配合、果断整改的态度,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对症下药,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推动金华山高质量大发展、大跨越的强大动力。二是迅速动员部署,明确整改目标。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两镇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按照《中共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要求,明确牵头部门、整改目标、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实现逐条销号整改。三是狠抓工作推进,注重成果转化。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在整改中不断健全机制、配强队伍,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不敷衍、不应付。坚持巡察整改与主业工作相结合,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将各项整改成果转化为金华山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实际举措,进一步理清开发建设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为金华旅游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截至目前,33项整改任务中,30项已整改完成,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政纪立案1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1人,批评教育并书面检查2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1人,共清退、追缴资金51.95万元,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27项。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全面、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的不实,年初没有制定计划,组织学习多以扩大会议形式传达文件精神和布置工作,班子成员缺少深入研讨交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5月3日制定下发20(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8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巡察反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三是做好班子成员发言记录、学习心得等材料归整。四是围绕学习主题,采用交流式、研讨式、调研式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心组学习。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未达到入脑入心,参加应知应会理论测试60(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分以下占比43.75%”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周一夜学计划,明确每周学习内容,近期已学习“习近平谈担当精神: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代金华精神的决定》《中共金华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金华建设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印发《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必知必会治国理政词汇》等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是8月20日周一夜学安排线下测试,党员干部均合格通过应知应会理论测试。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班子成员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2017年12月以前,党工委班子“四个意识”不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足,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工作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购买《八八战略》、《读懂八八战略》、《三读丛书》等理论读物,供班子成员阅读学习。二是班子成员对照33个问题,逐条进行自我剖析,形成书面剖析材料,并于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主动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在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分阶段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思路及分管领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近期工作重点,已专题研究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A级旅游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四是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沟通。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很多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党工委会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关于“消除蒋金红不良影响不够及时,至今管委会财务账户、党费专用账户仍在使用蒋金红个人印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21个内设领导小组组长、研究会会长均未及时进行调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销毁、不再使用蒋金红个人印鉴。二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已调整到位。三是21个涉及蒋金红的内设领导小组及相关研究会人员调整已到位。
(三)关于“干部团队发展进取心不强,旅游经济区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如2015年提出三年完成国家级5A旅游景区创建,但目前景区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与5A标准差距很大,入口旅游集散中心仍未开工建设,直接影响了创建进度;又如婺文化园、浙中凉都、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提出多年,但招商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项目专班负责制,于8月13日重新调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重点、压实责任。二是重视项目推进,5月份集中开工的11个项目进展顺利,第二批11月份开工的10个项目前期工作也有条不紊地推进。三是加快芙蓉山水文化城项目、凯利汽车欢乐城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进程,于8月31日专题向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得到尹学群市长的充分肯定。四是罗店、赤松两镇对镇内重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加快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2.关于“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差距较大。管委会与金东、婺城区横向工作协调不力,机关人员疲于应付各类社会管理事务,办事效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8月22日召开“最多跑一次”工作推进会,确保已下放的审批权限落实到位,未下放的审批权限主动协调到位。二是8月13日至8月17日组织区相关部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流程。三是积极与市、两区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对接,争取实现办事事项及时有效的跨区流转,构建更为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工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工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很少,2013年以来没有召开过全区性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讨论研究主题教育的情况,2016年、2017年均没有对‘两学一做’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终对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将基层党建责任制、党建标准化建设、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发展和五星评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全部列入考核。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区推行机关党建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党员五星管理及评定的实施细则》。三是印制《党员学习笔记本》,实行痕迹化管理,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四是7月10日召开全区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大会,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五是强化党工委研究党建工作机制,巡察反馈后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区党工委委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民主生活会后没有按规定向党内外专题通报相关情况,没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17年1月25日民主生活会材料,还出现了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7月30日召开班子“不担当不作为”民主生活会,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问题。二是7月30日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区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围绕“不担当不作为6个方面30种情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书面剖析材料,党外领导干部按要求列席参加。三是核查2017年1月25日民主生活会材料出现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情况,因材料归档错误,误将2018年民主生活材料归入2017年档案内,问责1名工作人员。
(二)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区所属党支部书记和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多以周一夜学代替支部党员大会,双龙旅游总公司党支部以行政班子会代替支委会,双龙电站党支部2015年至今没有召开过一次支委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和《机关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责令双龙电站党支部做好补课学习,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拟对电站党支部书记张兆济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双龙旅游总公司总公司党支部问题已于2017年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并下发了《党支部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是对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党支部责任人进行组织谈话提醒。五是区领导班子成员、区所属党支部书记到各支部上党课10余次。
2.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机关党委党费管理账目不规范,党费使用票据混乱,部分党员目前仍按季度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规范机关各支部党费收缴,各支部党员按月缴纳,使用统一票据。二是已落实各支部党费专人、专账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党费收缴明细账目,按财务规定妥善归档管理收据存根、有关凭证等材料。四是变更党费专用账户。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年初未召开专门会议、每季度未召开专题例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6年没有在党工委会议上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议题,2017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例会。工程项目建设规章意识缺乏,监管不力,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指示精神,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分管领导结合部门业务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一岗双责”履行。三是7月30日党工委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半年工作及两镇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汇报。四是开展全区“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及“敢担当有作为”党性教育活动。
2.关于“落实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班子成员全程纪实本记录工作日志化、流水账,记录要点中明确的规定动作体现不全,有的存在突击补记痕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班子成员,两镇、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纪实记录本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7月中旬区督考办、纪检监察室对两镇、部门、下属单位的全程纪实本进行抽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关于“查究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专项巡察督促整改不力。2017年下半年,党工委对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区卫生院和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但对工程建设领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至今仍未到位,本次巡察中仍发现众多涉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加快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核查叶圣陶周边景观工程存在的“四无”问题:叶圣陶碑文广场项目为金华山管委会督办项目,铜雕像及石碑文属于艺术类产品,无法确定工程定额,根据设计人员及其他管委会人员询价探讨,碑文预算价约43万,铜像预算价约47万;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参照政府采购中的最低价中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碑文价格为41.6万,铜像招标结果为27.8万。文投公司已提供该项目的会议纪要、验收报告、支付清单及招投标等相关资料。三是督促文投公司制定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采购、安装、验收等方面内容。
2.关于“市纪委通报问题整改部署不及时。2017年11月6日党工委会就市纪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检查情况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但直到2017年12月27日才在党工委会研究整改措施、部署落实整改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市纪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检查情况反馈整改部署不及时情况,确保及时研究、部署市纪委通报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采用边整边改方式,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大部分问题在规定时期内完成整改。
(三)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执纪问责不够有力。区纪工委对下属单位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查处不力,导致执纪问责震慑效应不强。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不力,化解群众矛盾成效不明显,巡察期间共受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和房屋征迁领域信访16批次,占比69.6%”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次,已参加市纪委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增强忠诚意识和群众意识,杜绝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现象。三是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力度,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绝不手软。
2.关于“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屡有发生。2015年至2017年,区所属共有33人被党纪处理,其中13人被开除党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学习市违纪违法及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增强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从严执纪,强化执纪问责震慑效应。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8人,党纪立案6起,办结6起,其中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3人。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情况管委会和两个乡镇的机关食堂接待报销凭证不同程度存在“四单”不齐的问题,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在婺城区双龙桃渊饭店公务接待时违规消费8瓶啤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务接待情况自查,即整即改。二是根据区纪工委要求制定食堂用餐审批制度,启用《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用餐审批单》,区机关食堂见单接待。三是严格按照《金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执行公务接待,实行“四单合一”,即发票、菜单、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来宾报告函(或电话通知单)。四是组织办公室全体及两镇、部门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五是由区纪工委抽查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六是对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2015年2月4日公务接待违规消费8瓶啤酒产生费用80元进行追缴,对责任人党纪立案处理。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购物卡和福利问题仍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购物卡和福利问题仍有发生。管委会在2016年金罗公路征迁、前庄头村征迁工作中违规发放劳动竞赛奖32.11万元;罗店镇政府在2014年、2015年度共发放“四项竞赛奖”29.5万元;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2013年至2017年为在职职工发放购物卡金额52.425万元,2015年至2017年给予公司干部职工实际使用免费门票9446张,票面金额85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金罗公路二期暨上张家城中村改造征迁发放劳动竞赛奖共18.75万元,涉及36人;2017年前庄头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发放劳动竞赛奖共13.36万元,涉及37人,2017年7月,区管委会已经自查自纠,这二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32.11万已全额清退。二是经核实,2014年、2015年罗店镇共发放四项竞赛奖金、克难攻坚奖39万元,2014年罗店镇归婺城区管辖,按婺城区相关政策发放二项奖金共19.5万,2015年7月后归金华山管辖后参照婺城区有关政策发放二项奖金。按照《浙江省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意见》,罗店镇实际发放人均19650元,尚未超过乡镇(街道)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政策考核计算的标准,所以不予清退。三是核查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2013年至2017年为在职职工发放购物卡金额52.425万元问题。其中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2013发放端午过节费1.01万元,涉及人数101人,已完成55名在职员工0.55万元资金退缴工作,退休离职人员50人,不予清退;核查双龙旅游总公司2013年至2017年发放劳保福利51.415万元情况,经管委会同意,总公司实行薪酬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劳保福利支出均在公用经费成本控制额度内,考虑到山区工作环境,劳保福利应予保留但不能采用购物卡形式,问责1名责任人。四是对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2015至2017年给予干部职工免费门票9446张的情况进行核查,其中在职职工发放6474张,涉及人数143人,明确11月底前按45元/张追缴在职职工内宾券共29.133万元,已追缴19.29万元,问责1名责任人。
3.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比较普遍区班子成员和两个乡镇班子成员均存在办公室面积超标情况。其中罗店镇书记、镇长办公室面积超标情况比较突出,面积均达46平米,超标91.7%”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区机关、罗店镇、赤松镇办公用房整改,问责2名责任人。二是开展学校、卫生院等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检查,全面完成面积超标问题整改。
4.关于“存在费用下沉问题。2017年管委会3辆业务车汽油费6671.8元在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管理费中列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金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三公支出管理。二是对2016年至今的3辆业务车辆费用进行全面核实,已于8月将3辆业务车辆产生的汽油费38629.71元返还给双龙旅游总公司。三是按照车辆租赁相关制度,明确使用浙G28377商务车费用,并在办公室年初预算中予以明确。四是问责1名责任人。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制定相关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管理办法,没有建立财政内部审计监督的内控制度,没有健全执行防止利益冲突、招投标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前期管理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经管委会研究后10月下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是罗店镇、赤松镇及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征迁局等主要职责部门制定《项目管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是由区纪工委、两镇纪委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限期通报整改。
2.关于“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不规范。赤松镇文化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支出按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审批流程直接支付,没有管委会财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罗店镇政府“火箭军”土地征用政策处理款拨付未经管委会集体讨论,以借款方式直接拨付400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重申〈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重申〈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是逐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已完成系统开发、银行账户招标,力争2019年1月全面运行,制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清算办法(试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三是由财政审计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持续关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配合纪检监察室开展部门巡察。四是核查赤松镇文化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罗店镇“火箭军”土地征用政策处理款问题,重申“三重一大”必须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完善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
(三)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工程项目监管存有严重漏洞。部分工程项目存在低价签订合同、高价结算。如双龙风景区洞口管理房工程合同价为20万元,结算价为33.43万元,超67.2%;有的工程招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过高,投标单位报价异常情况,存在排除其他竞标单位围标串标嫌疑。如罗电线沿线农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中的“改造示范点”项目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纪工委全面清查低价签订合同、高价结算等项目。二是核查双龙洞口管理房工程合同价20万元,结算价为33.43万元问题:2014年上半年,双龙洞口管理房工程墙体部分快完工时,时任双龙管委会主任召集管委会分管领导,建设环保局、旅游总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到双龙洞洞口现场办公,考虑周边景观环境协调等问题,决定将管理房往后移2米,造成该工程造价由合同价20万元增加至33.43万元,最终费用已经设计等单位审核,但未签订工程补充协议。双龙风景区洞口管理房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监管存在严重漏洞问题情况属实。三是由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建设环保征迁局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事后监督及合同造价管理,严格规范招标人和中标人行为,严格项目变更手续。四是由建设环保征迁局加强对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的建设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
2.关于“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监督缺位,如花圃二号楼危房抢修原旧食堂工程,只有合同价,没有审定价;部分工程的合同预算直接由施工单位编制,未经有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进行预算或审核,如金华观环境整治工程、金华观屋面改造工程等;有的工程以设计概算作为签订施工合同价,工程总造价下浮率确定无依据、也未经集体讨论,如仙桥汽车文化休闲公园景观工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2016年花圃二号楼危房抢修工程只有合同价(合同价27.52万元)没有审定价问题:该工程2016年底施工完毕后,在公司工程负责人多次催促下,承建方负责人一直未上报工程结算清单,导致该工程无法审计和无法确认审定价。二是核查金华观环境整治工程、金华观屋面改造工程的合同预算直接由施工单位编制,未经有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进行预算或审核问题:2016年,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考虑节约工程成本等因素,让零星工程年度中标的3家单位各做好一份工程预算,依据最低预算价作为最终零星工程的预算标准。三是双龙旅游总公司已对零星工程预算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所有工程编制预算经招投标由5家有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制定。四是由财政审计局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工作监督,确保区内项目按要求和程序推进。
下一步,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党工委将采取更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紧盯尚未完成的问题,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按要求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抓好难点攻坚。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加强部门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发挥工作合力。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倒查现有制度缺陷,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9112027
,邮政信箱:金华市罗店镇北山路2359号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中共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