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史研究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党史研究室严格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务实举措,迅速认真抓好整改。1.加强组织领导。3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市委党史研究室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人张忠鸣为组长,室务会议成员胡江伟,副主任张敬、郭晓笛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相关人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2.明确责任分工。3月20日,召开专题室务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逐项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不遗漏。4月2日,印发了《中共东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同时,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3.切实抓好整改。由主要领导张忠鸣亲自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完善制度等方式,从严从实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全体干部政治站位有了新提升,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章立制有了新突破,共完善、制定班子建设、内部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等方面的31项制度,干部职工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加强。三是整改工作对党史研究室整体工作有了新推动,干部精气神有了很大的提升。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尚未整改到位5个,整改完成率91.94%,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31项,主动上缴资金59.05万元,党纪立案1人,提请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3人,提醒谈话16人。
一、关于“对上级关于修志、编史、档案服务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滞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协调。调整修志工作原规划,促成二轮修志与三轮修志融合。2020年3月18日下午,就二轮修志与三轮修志融合事宜向陈巧锦副市长作专题汇报,陈副市长同意融合事宜,并要求与省志办做好联系对接汇报。二是加快进度。二轮市志计划于2023年交付出版,倒排时间抓进度。今年4月初召开全体编辑会议,明确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承编的资料长编评审,年底前基本完成初纂。对编辑反映有困难的少数单位及时做好对接协商。三是完善制度。巡察期间已制订《关于加快二轮修志工作进度的整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对《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管理制度》中考核内容项目进行完善,增加了工作纪律、日常管理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二)关于“编史工作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党委核心决策内容。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委党史研究室、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各级党委年度核心决策聚焦工作重点,主动联系对接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接受业务指导。二是确定“年度核心决策聚焦”编写专题。根据上级党史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专题,落实经费,组织人员力量,进行2020年度“东阳战疫”大事记编写。三是部署年度编写重点。围绕年度党委工作重点,提早谋划2021年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工作,开展系列党史读本编写。
(三)关于“档案服务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档案服务,积极主动联系扶贫办、拆违办,对精准扶贫档案、拆违档案的收集完整性、分类准确性、整理规范性进行指导监督,目前已与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二是开展监督检查。5月份对备案档案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档案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档案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档案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全力以赴完成创建任务。3月份已完成档案管理情况调查摸底,摸清镇乡街道、市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管理现状,明确各单位数字档案室创建目标,印发创建工作通知,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达标一家测评一家。5月份发文,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数字档案创建任务。
二、 关于“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未及时归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档案收集意识。通过做好档案收集处理,重要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有关决定事项的发文及一些临时性数据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年末对各科室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类存档。二是完善档案管理服务。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落实责任制度,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使其具有规律性,便于查找和利用。三是提高档案归档质量。根据《档案法》要求,按时整理,定期归档,定期整理自查档案,坚决杜绝各类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密等事件发生。
(二)关于“档案资料有遗失、整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会计档案知识学习。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更新会计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增强会计档案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整体素质。二是制定档案管理办法。依照《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等作了规定,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明确责任。于2020年4月25日起草完成,将以制度汇编形式印发。三是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规矩意识。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议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主要领导先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然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民主决策,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立行立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将租车、采购、人员招聘等重大事项执行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关于“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的规定,一把手不再直接参与财务支出审核或审批。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自的工作范围和权限,做到权责对等。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承担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的责任,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落实执行,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各事项的主要内容,充分理解和领会精神实质。二是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根据单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使用规模的实际,对“三重一大”制度中的“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的范围重新明确。三是严格执行。针对单位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认真落实,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关于规范镇乡街道和市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议事程序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室务会议制度,明确室务会议参会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二是不同会议分别记录。室务会议、工作研讨会(班子扩大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分别记录。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符合相关要求,如实记录,有讨论发言、民主表决内容,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史国史的重要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史、国史列入学习内容。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时把党史、国史列入党组学习、“周一夜学”“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把学习党史、国史制度化、长效化,常学深学,学深悟透。二是加大党史宣教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党史国史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史志档案进万家”活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举行送书下乡活动,将所编的几十种书籍送至各级文化大礼堂,营造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文化氛围。
(二)关于“主题教育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结合东阳实际,利用《东阳史志》期刊、《志在东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党史、新中国史。二是适时更新档案馆厅布展。根据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重点历史人物,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及时更新档案馆一楼展厅布展内容。围绕建党100周年,整理百年党史文本,编纂出版《1949东阳解放》。三是加强红色阵地宣传。利用七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在东白山陈列馆开展党日活动,并在媒体上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东白山陈列馆的开放利用和管理工作,做好红色阵地宣传教育,提高陈列馆的社会知晓度,发挥红色展馆的资政育人、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忠鸣任组长,郭晓笛任副组长,综合科牵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专题学习。定好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结合周一学习,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加强专题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形态。三是抓好阵地建设。利用党史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刊登“东阳历史上的疫情解读”等专题;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东白山陈列馆为依托,以“史志档案进万家”等活动为契机,强化宣传引领。
(二)关于“舆情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二是加强舆情研判处置。依托宣传部专业力量对负面舆情开展监测、引导、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督促指导属地单位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线下处置和反馈,以权威发布遏制不实信息。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开展百年党史胜迹的调研走访活动,对全市辖区内的红色遗址和纪念展馆做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梳理全市革命遗址保护情况,提出场馆管理工作意见建议。
(三)关于“阵地监管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副主任郭晓笛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科牵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市委党史研究室主管社团管理制度》。明确副主任张敬分管联系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主任郭晓笛分管联系谱牒文化研究会。2020年3月24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召集两个社团主要骨干人员召开会议,再次明确分管领导联系制度,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完善阵地监管机制。督促本单位主管的历史文化研究会、谱牒文化研究会出台相关工作规章制度;要求年初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阵地监管工作。
六、关于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精选学习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选精、选准中心组学习材料。既要学习贯彻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也要认真细致抓好专题学习,还要搞好集体交流研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可以采取集中辅导、集体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理论中心组成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撰写学习体会。三是落实学习检查。建立《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年度计划落实中心组学习内容,坚决杜绝以会代学的现象。
(二)关于“未建立领导干部学习联系点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建立《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活动,结合工作每年上一堂党课。二是制订调研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教育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切实帮助解决联系点一线的基层现实问题和群众生活难题,抓住重点及时化解。结合调研情况,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完成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三是深入调研指导。经常性深入联系点,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三)关于“未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事项。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于2020年4月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三是注重学习实效。合理安排重点辅导专题和重点发言对象,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建立学习档案,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保证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有效开展。
(四)关于“学习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学习记录。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员构成,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制度。二是明确学习记录内容。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统一使用格式规范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确保每一次中心组学习记录真实原始。三是落实学习记录要求。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使用专用学习记录本,做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学习记录,不与日常工作记录本混淆使用。
七、关于“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机关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换届选举。在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于2019年11月28日进行换届选举。二是强化党建工作。每年制订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同研究同部署。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党建系列制度,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周一夜学等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决策部署。对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不拖不推。
(二)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整改。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黄某某转正事宜,并经机关工委审批。二是严格发展流程。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统筹,根据机关《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全市党员发展工作的部署,开展党员发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党员未亮明身份”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党员先锋岗。制作党员先锋岗标识牌,党员身份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摆放党员示范岗标识牌。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机关支部与窗口党员签订党员履职亮身份承诺书,党员工作人员要起到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关于“返还党费使用不到位,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市委党史研究室返还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党费的基本用途和具体使用项目,规范党费的使用和管理。二是严格党费使用管理。指定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登记和党费专户的专门管理。每笔支出必须以领导批件或会议纪要为凭据,有两名以上经手人,机关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人的审签。三是公开党费使用情况。把返还党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规定定期在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中层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重要干部选拔任用的事项,一律列为“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市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分析研判动议、请示、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到任职等每一环节。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凡涉及重要干部选拔任用的室务会议,主动邀请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与监督指导。
(二)关于“选人用人纪实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张敬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学习掌握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意识。二是严格办理流程。严格区分选拔提任和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区别,规范办理流程,加强痕迹化管理。三是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保管细则,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经常化、规范化,不拖延、不积压。四是批评教育。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干部人事专项台账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确定干部人事专项台帐记录管理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干部花名册》信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库,对人员出入、学历变化、工资调整等信息变动进行动态实时管理。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发现台账资料信息不全或不准确现象出现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等问责追责。
九、关于“编制外人员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编外人员招录、管理无统一标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分类标准。对编外人员按照编外合同用工、专业编辑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进行分类,并统一分类标准,进行定岗定责、分类管理。二是完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公开编外人员招录条件、招录程序、合同签订、职责任务、考核奖惩等内容。三是明确考核责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20年(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度劳动保障审查工作,认真自查自纠,明确考核责任,落实责任科室,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二)关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严格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二是续签补签合同。对未续签、遗失合同、未签订合同的编外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续签或补签劳动合同,市编办核定的6位职工已于2020年1月10续签合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三是完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编外人员管理。
十、关于“存在越权决策、擅作主张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擅自提高临时用工待遇标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情况。经核查,市志编辑部的工资报酬于2017年1月经市领导批准。后来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编会议讨论,决定增设一档分册副主编工资报酬。在巡察发现该问题后,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领导(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就此事向有关领导汇报沟通,得到认可和支持。党史编辑工资标准是经市领导核定批准,应予以执行。二是明确待遇标准。严格按照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相关工资待遇规定,根据市委领导批示精神,明确各类编外人员待遇执行标准。按照修订完善的《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约束管理。三是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于“擅自改变领导批示精神,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走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深刻领会上级领导精神,清楚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批示,做到不走样,不打擦边球。二是积极解决问题。针对档案馆食堂停办与编辑部3月底复工面临就餐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摸清情况。于4月15日班子沟通会讨论研究,决定继续暂时在税务局食堂就餐。三是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工作纪律。
(三)关于“擅自单设市志编纂室财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整改。按巡察要求,已将市志编纂室财务纳入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统一管理,不再单独审批。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性,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四)关于“违规录用不符合条件人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临时工录用严格按照上级用工规定和程序制定招聘方案,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等流程,择优报室务会议讨论通过,方得录用。二是加强招聘管理。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关于“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严肃工作纪律。二是核查情况。对周某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情况做好报酬认定。经核查,周某赴坦桑尼亚期间,完成市志编纂相关文稿5万字。三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上下班工作纪律及请休假制度》《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勤考核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于“部分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已对办事不负责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核查清退。在巡察期间,重复发放和违规报销的经费已上交财政。三是主动作为。加强与上级档案部门联系沟通,关注档案业务工作部署,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档案报表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2019年5月已对编辑部实行日考勤登记制度。二是强化考核。巡察期间,已开展编辑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经主编会议讨论后辞退1名编辑。三是完善考核办法。2019年度编辑人员年度考核已于2020年1月完成。目前又重新修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十二、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干部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班子整体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思想共识。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在思想认识上取得一致,取得相互之间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如何增强班子团结,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开展讨论,做出深刻检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班子进行合理分工,团结协作,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二)关于“科学决策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议题申报。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议议事制度》,提交室务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综合科统一汇总,与会前两天分发与会人员了解。准备不充分、不成熟的工作不提交室务会议讨论决策。二是加强会前沟通。分管领导对于自己分工职责内的事项,与其他室务成员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的共识。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确实无法达成共识的,暂时不列入议题讨论。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原则进行表决。
(三)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自觉。认真学习党纪、法规,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开展核查清退。在巡察期间,对产生的滞纳金48.69元进行清查核实收缴,并上交财务。三是工作主动谋划。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要及早计划、及时安排,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四是人员批评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机构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二是加快人事融合。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三定方案,开展中层干部调整,落实科室设置和人员分工,加快业务和人员的统筹和融合。关于人员就餐问题,考虑市志编辑部多为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仍旧在财税局食堂就餐,其余人员统一到市机关食堂就餐。三是增强工作合力。尽快适应新的角色定位,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不断增强干部活力,形成精诚团结、和衷共济的强大工作合力。
十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矩意识。加强对财经业务知识、财经纪律和党纪党规的学习,提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二是核查清退。对2013至2016年原档案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进行核查追责,目前资金已追缴到位。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已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对津补贴发放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关于“违规购买、赠送礼金、礼品、土特产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做好后续工作。原史志办剩余的书卡到书店购买业务书籍、学习书籍,并对书籍进行登记入库,统一管理,实行借阅登记。三是从严落实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四是追责问责。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
(三)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禁公车私用。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条例,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车改革时的管理规定,不得为领导变相配备专职驾驶员。二是认真核查。经核查,该违章罚款是参照东阳市机关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度内未超标准。三是完善用车制度。对现有的公车进行规范管理,完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工作用车若干规定》,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落实用车登记制度。巡察期间已开始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2019年12月开始落实用车出车登记。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四)关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如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会议等形式,增强法治理念建设,牢筑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二是核查清退追责。对参与旅游的人员和费用进行核实,予以收缴。经核查,资金已存入市纪委相关账户。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账户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将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开支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和完善财务制度,堵住工作漏洞。已重新修订《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
(五)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差旅费报销标准。二是核查清退追责。对于报销中超标准部分向有关当事人说明缘由并收回,上交财政账户,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报销程序。进一步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核审批制度,对于报销材料不齐全、超标准超规格以及审核审批不规范等情况,会计人员要退回。
十四、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目前已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文件的学习,树立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杜绝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再次发生。二是抓好整改落实。相关企业已于2015年注销。三是加强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对现有档案服务企业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四是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
(二)关于“违规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询价、招投标、验收等一系列流程进行规定。二是核查追责。对套取档案整理、消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对财政大额资金的使用做到事前询价、科学预算,事中中标结果公示、签订合同,事后重视验收工作,全程做到公开透明,所有材料及时归档。
(三)关于“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学习相关财经法规,熟悉了解财经政策,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核查清退追责。对用于福利、补贴等非正常开支已核查清退,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三是深刻反思。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存在指定服务问题,凡移交市档案馆的档案,必须在上述企业购买档案用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对指定服务问题进行了自查,2015年以后未发现该现象。二是加强服务机构监管。目前已对全市档案中介服务从业机构进行备案,并已向社会公开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让全市的单位有更多的选择。
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未专题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重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分析,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4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年初部署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年中开展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年底进行总结考核。
(二)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约谈提醒。及时召开班子专题会议,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班子成员,重点谈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定期研究部署。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点自查自纠。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单位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新提任和转任岗位的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三)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较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自觉。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强化议题申报制度。根据《关于规范镇乡街道和市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议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议议事制度》,对议题申报作了规定,并严格执行,对室务会议的议题内容提早收集汇总,在上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会议议题提前二天以工作函的形式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参与对“三重一大” 议题事项全程监督和指导。
十六、关于“财务内控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违反现金管理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现金发放、代领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二是完善稿费发放制度。制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稿费发放制度》,细化经费审核、发放流程等。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于“财务报销缺少清单、合同等附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及时掌握上级对财务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二是严格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杜绝财务报销漏洞,对于合同、附件等材料缺失不予报销。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已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合同业务管理制度》,确保每笔财务支出有依据,每笔大额支付有合同和政府采购审批单。
(三)关于“违反专款专用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初预算时与各科室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合理做好资金分配。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年中因工作需要调整使用项目资金的,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进行指标调整。三是规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规定及时提取在职人员福利费,按相关规定在相应科目中列支,2017年以来,未发生误餐费在接待费中列支的情况。
(四)关于“未对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清查小组。根据财务固定资产三个系统的数据,按原党史研究室、原档案局、市志编辑部成立三个清查小组,分别负责对应固定资产系统的清查。二是开展核查盘点。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对于应录未录的固定资产及时补录,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做到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盘查,2020年度的盘查在实施过程中。三是制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办公用品采购与领用登记制度》《市委党史研究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先申请后采购,严格规范入库、领用登记手续,定期对物品做好清点。
(五)关于“对主管社团历史文化研究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副主任张敬分管联系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主任郭晓笛分管联系谱牒文化研究会。2020年3月24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召集两个社团主要骨干人员召开会议,再次明确分管领导联系制度,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对主管社团的联系分工,切实承担对历史文化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管职责。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历史文化研究会制定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专项稿费发放程序。2020年4月,制订《历史文化研究会日常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稿酬发放做了规定。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对历史文化研究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财务工作,重点审查所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十七、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审计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登记。对现有的国有资产进行梳理,确保国有资产全部登记,防止遗漏。二是认真核查处理。对2011至2014年收到的工作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购置的资产(如红木家具、扫描仪、除湿机等)纳入档案馆固定资产,对十八大后局职工在公司财务中支出福利、旅游经费进行清退。相关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理。三是做好后续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和江北派出所、江北管委会、机关管理中心沟通协调。2016-2020的补偿款进行追缴入财政。2020年后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国资管理。
(二)关于“对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要维护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巡察期间,向恒昌税务师事务所催缴租金2和水电费上交财政。二是加强物业管理。对物业管理加强监督,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寻找合作公司。2019年12月,东阳市档案馆对新一年度的物业服务采购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重新确认合作单位。三是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涉及政府采购、出租管理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审计指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十八、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参照政府采购目录,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网上询价的金额。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项目的类别和规模大小,采取相应的政府采购方式,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现已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走好每个项目的采购程序。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签订承包合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财务人员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要主动学习财经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上级对财务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二是严格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于报销中无合同、无附件的财务审核后不予报销,杜绝财务报销漏洞。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合同业务管理制度》,确保每笔财务支出有依据,每笔大额支付有合同或政府采购审批单。
(三)关于“验收流程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照《市委党史研究室合同业务管理制度》组织项目验收,所有项目均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每季度单位的财务人员会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的支付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醒滞后的项目加快节奏。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单位财务人员按照财政项目支付相关制度付款,对合同执行不到位或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都要从严把关。
(四)关于“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合同支付流程。自2019年初开始,我单位已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支付。二是加强合同管理。目前我单位已把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情况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室务会议集中讨论制度。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已制订《市委党史研究室物业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合同执行及经费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下一步,市委党史研究室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史志档案事业发展。
一是继续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逐个督办,逐个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31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并汇编成册。
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史志档案年度中心工作,切实抓好东阳市志编纂、国家数字化档案馆创建、档案业务工作评价等重点工作,及早谋划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全员考核机制,明确各科室和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转化整改成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室务会议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把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史志档案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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