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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中共宝兴县灵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宝兴统一部署,2022922日至1111宝兴巡察组对灵关镇进行了巡察2023年117宝兴巡察组向灵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

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学习效果差。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的表面层次,学习深度不够。学习笔记记录简单,仅记录标题,没有记录学习的要点;通过谈话了解,部分党员干部职工是被动学习,不清楚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时间和主题内容;“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未坚持常态化和全员覆盖学习,注册人数32人,活跃人数仅有14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每月邀请雅安市委党校讲师开展(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专题宣讲,通过专题宣讲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深度和力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深入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工作实际,确保学习实效。是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并抓好督促落实。三是丰富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等平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每学习积分不满210分的干部在周例会上进行(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通报,累计达3次学习力度不达标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纳入年度考核。目前,注册人数已由原来党员32人,增加覆盖至全体干部53人,每周活跃度保持在100%,学分达标率超过96%学习效果显著。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观看公开课、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答题竞赛活动等形式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政治素养。

(二)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1.对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建业务知识不熟,未对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督促;部分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2019年以来,镇、村干部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灵关镇“万名群众评作风”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在意识形态工作上,灵关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召开了专题党委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和党的建设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在党建工作上,强化责任制,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明确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尽其责,把落实党建工作作为最重要工作任务;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班,增加党建工作知识储备,加强对分管领域、联系村党建工作的常态化指导、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党建工作不足之处并整改到位。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实行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联系村)谈心谈话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发生在身边的典案例,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2.党委督促和管理村级党组织履职不到位。对村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督促宽松软。个别村班子未建立班子会议记录,不清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甚至不知道“学习强国”是什么。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和到村调研的方式,听取支部工作情况10余次,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压实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加强督促和指导,由各联村领导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每季度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与管理。三是印发了《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指导各支部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等基层党组织运行制度。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各支部对学习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同步对其他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必学内容进行检查并整改,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全覆盖指导、培训,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做到记录规范。五是由联村领导牵头,开展“三会一课”督导检查,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村目标考核内容。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不够,工作推动落细不足。帮扶工作不深入、责任人台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组织包村干部加强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求包村干部通过入户核算收入,收集脱贫群众务工情况等工作,进一步熟悉农户情况;并通过联系村领导对包村干部谈心谈话等方式,确保包村干部对村级发展情况、联系户生产生活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三是由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建立任务台账,追踪脱贫攻坚任务进度,抓好落实情况;是要求驻村工作队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生活工作场景的卫生清洁保持,树立良好的正面形象。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存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简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照抄照搬等情况。党委会未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未联系实际对本镇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上报宣传部。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2月7日,灵关镇召开党委会,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并研究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根据第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抓好整改。二是在2023年2月27日,灵关镇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会上各班子成员汇报了分管领域、联系村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结合灵关实际,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强对会议记录、工作报告等文稿的撰写审核,杜绝出现照搬照抄现象。

(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未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存在未经“三重一大”讨论决策支出重大资金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党委学习制度,重新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了解,明确涉及事项与相关规定,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敏感度与重视程度。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三重一大”要求,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都经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做好会议内容的记录和规范,做到会前有会商、会中有记录、会后有要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一)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记录存在记录要素不全、记录不完善、未逐页记录、有缺页、空页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由专人负责、专人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全面完整记录会议内容。二是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熟悉业务的干部作为会议记录人员,并配备专用录音设备,确保了每次的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三是彻底纠正存在问题,由党政办认真纠正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记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以后的党委会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记录,形成详实完整会议记录,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2.主动作为意识不够,信访积案多。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个别包案责任领导对自己管理的信访案件始末掌握不清,未主动化解矛盾,工作方式单一,解决群众诉求途径和办法不多;《灵关镇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台账》更新不及时,新的信访件未进行录入。

整改情况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化解时限及信访人诉求,对信访事项做到心中有数,《灵关镇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台账》已更新,并化解一批。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对接,关于“杜祥伟违法占用小区安全消防通道土地、私搭乱建,严重影响小区正常发展建设秩序和正常生活秩序”的信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灵关镇无执法权限,现已将该信访问题移交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并列入普通关注。

3.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大沟村大棚建设项目,共分两期施工修建,一期9个大棚40万元,二期59个棚125万元。截至目前大沟村一期大棚全部出租给王锋,截至目前共产生经济效益42400元,二期大棚吕燃租赁6个,吕晓川租赁10个,合计16个大棚,闲置大棚43个,共产生经济效益136688元。2022年10月13日承租方挖掘机进入大棚作业进行覆土,挖掘机直接对大棚便道进行碾压,导致路面多处压坏,无人过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大沟村大棚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效能,减少浪费2023年3月-4月,大沟村已将剩余大棚全部出租。二是加强对大沟村大棚建设的监管,2022年12月,承租方覆土完成后,将路面进行全面清洗且将损毁部分进行恢复,目前,已完成恢复。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

存在无依据发放奖励金的问题。2022年5月20号凭证支付约稿信息费4311元,其中杨涛50元、吴肖肖1680元、罗巍1350元、张扬1231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清退工作,在县委第二巡察巡察期间(2022年11月1日)将约稿信息补助费4311元退回单位账户。二是加强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规范津贴或福利的发放相关规定,规范资金的使用。三是深入开展自查,经查,暂无其他发放奖励金的情况。

(三)依法履职用权和法治意识不强,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不严

1.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既用加班餐又报差旅费、费用支出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项目费用支出附件不齐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标对表认真清理排查落实整改,已对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项目费用支出附件不齐的报销不规范事项进行逐一摸排并作出了情况说明;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共计400元进行清退,已于2023年4月3日退回灵关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账户。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办法中费用报销制度,加强报销审核,做到每次财务支付内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到位、金额真实准确,资料清晰完备。三是加大对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分管领导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杜绝违规报销。四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通过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让干部职工自觉在规章制度范围内办事。

2.财务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销发票金额与实际拨付金额不一致、资料审核不严、科目列支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排查清理,已对科目列支错误、未签署审核意见等情况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和上级下发的各项财务制度文件执行,加强财务处理流程,加强审批管理。二是分管领导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务用车燃油费附有清单,未附派车单、驾驶员报销差旅费无派车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公务用车燃油费附有清单,未附派车单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已附92号凭证报销公务车油费的派车单。二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通过周例会的形式向全镇干部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要求专人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公务车的使用和监督,并要求干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规定,干部用车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制度。三是镇纪委不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

(四)项目管理不严

1.镇党委对镇上的项目实施程序监管不力。存在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监管缺失、未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合同》执行不严、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镇项目办负责人就存在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监管缺失、未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合同》执行不严、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并按要求补齐相关项目资料,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管理中,一是要严格规范合同流程,加强规范意识,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合同管理,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二是要强化项目验收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专人进行牵头验收,确保验收参加人员和人数,并且对验收整个过程形成文字说明材料,严格把关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关口。三是加大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工作要求,确保类似错误不再发生。

2.镇党委对村级项目实施程序及资金监管有盲区。对村级大部分项目没有跟踪监督指导,由村里自行处置。

整改情况就巡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原因并作出了解释说明,在今后的村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所有工程项目由村监会牵头进行全程监管,在日常施工中落实具体人员对需要确认时间或数量的每天进行登记并签字,并聘请监理,同时在验收时落实镇相关部门一同参与,包括村级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等,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二是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注重把日常管理、职能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党委未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加强镇上和村级党建基础保障工作有差距,党建工作呈现出弱化、边缘化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思想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充分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作为我镇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二是针对反馈问题,机关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支委会专题学习通报,分管领导杨龙涛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要求机关党支部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遵守会议程序,严格规范会议纪要。三是针对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深不细问题,灵关镇党委要求各涉及党支部立即规范完善相关人员资料,灵关镇党建办组织机关党支部、各村(社区)支部发展党员主要负责人再次进行发展党员相关业务培训,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当作党务工作者的必修课,强化业务学习,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具体对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立即开展自查,梳理相关资料,严格发展程序,规范入党材料。

(二)党建工作薄弱,组织建设存在不足

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特别是在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方面,不注重党员的自主学习,未督导学习效果,缺乏对法治理念和文化素养的教育,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业务理论知识一知半解,造成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带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学习培训,组织农村党员积极参与冬训春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于2023年2月20日制定了2023年基层党员兜底培训计划,精心组织,优选课程,确保全镇农村党员均能参训。二是镇党委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包村干部、第一书记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立刻通过开展线上+线下、自学+集中学等方式参与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自身知识储备,确保为村上发展提供正确有力的指导。

(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1.党内组织生活走过场。组织生活重形式、轻内容,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支委会专题学习通报,分管领导杨龙涛带头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要求机关党支部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遵守会议程序,严格规范会议纪要。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吴荣春作表态发言,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立刻落实整改,要求机关党支部班子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一心,严格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确保会后有意见、有问题、有整改、有反思。二是镇党委及时向钟灵社区、双坝村、磨刀村、建联村反馈了巡视整改问题内容,要求各村(社区)立查立改,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钟灵社区、双坝村、磨刀村、建联村均在二月份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通报反思,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准确、全面、规范记录会议记录,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并形成全套会议资料。

2.“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未按要求次数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开展“三会一课”方法不多,形式不活,学习质量不高,大部分党员学得不深,导致对党的理论认识不足,了解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机关支部进行了整顿,轮换了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重新进行了机关支部委员的分工。二是机关支部对照之前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对今后开展组织生活工作提出了按时开展、认真记录的整改要求,自2023年以来机关支部每月均召开了支委会,第一季度完成了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三是通过组织生活会收集了党员同志对党组织生活的意见和建议,今后会按照收到的意见认真做好活动计划落实好主题党日活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和党课教育。

(四)对党风廉政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不够强。党委未专题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仅在与其他会议套开时“标题式”提及,实际工作存在很大随意性、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六张清单”,制定了《2023年宝兴县灵关镇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细化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二是按时召开每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已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做好了会议记录。三是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对撰写不严谨、不规范的报告退回并及时修改。

2.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警示教育质效不高,未完全入脑入心,未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典案件警示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关注干部思想情况,发现不好的苗头及时提醒矫正。1月起,镇纪委发送廉政短信4条,通报典案例3场次,覆盖人数240人次。镇党委记以讲“廉政党课”的方式对全体镇、村(社区)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以案促改提高规矩意识。镇纪委组织通过召开周例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以通报典案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例,强化年轻干部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三是走进谈话室,强化警示教育。镇纪委以“转树作抓”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为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3月7日,灵关镇纪委组织灵关镇中层干部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走进纪委谈话室,现场听取镇纪委书记对谈话室流程及功能介绍现场进行了走读式谈话模拟训练,使大家在视觉、听觉上接受了一堂全面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五)选人用人考察不深入、不细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严格按照要求执行。2020年12月14日党委会研究“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议题时,研究新场村支部书记李德荣作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新场村支部书记李德荣于2020年1月2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至2021年1月21日,2020年12月14日仍在处分影响期内。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未对候选人员严格进行考察。

整改情况党建办针对新场村支部书记李德荣于2020年1月2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12月14日仍在处分影响期内但作为了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一事作出了相关解释说明,并附佐证材料,情况为:纪委反馈李德荣于2020年1月21日受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在影响期内。按照《宝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中“九不选”负面清单的第五条规定,鉴于李德荣同志酒驾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事后悔改积极。同时,新场村打造高岗村示范模式该同志表现优秀,工作经验丰富,考虑班子建设工作需要,同意李德荣同志作为灵关镇新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于12月14日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了县委组织部,2020年12月15日灵关镇党委考察组发布了考察预告。灵关镇党委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安排专人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加强档案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6848928;邮政信箱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北路445号

 

 

 

                                                                                                                             中共宝兴县灵关镇委员会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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