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4月2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全面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党性洗礼,体现了对我局党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客观、实在,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决不回避、决不推托、决不遮掩、决不护短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2018年6月15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制定工作。2018年6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会议,通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的巡察意见,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要求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扛起“两个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李瑞火为组长,驻市国土局纪检组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多次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部署安排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清退违规款项,坚决做到认领问题不推诿、反思原因不敷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和督促检查,确保了整改工作按进度逐项落实。
(三)及时制定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63个问题,确定了整改工作主要任务,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同时,局党组坚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边整改边细化措施,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巡察办、巡察三组和驻市国土局纪检组负责人沟通整改情况。在巡察办、巡察三组和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整改方案,增强了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措施和时限,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立行立改的问题,注重抓好巩固提高,对共性问题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8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梳理出的6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深入,就如何贯彻落实研讨不够,没有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理论学习,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和科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计划。2018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举办一次学习研讨会,全体党员每周举办一次学习会,每季度安排一位领导干部上党课,10月份安排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不断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确保实效。二是加强研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2018年以来,结合学习内容和统计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组中心组举办了4次研讨会,党支部开展了1次专题研讨,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共撰写理论研讨文章48篇,心得体会12篇,其他党员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24篇,通过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三是结合统计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制定《莆田市统计局理论联系实际工作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与抓好贯彻落实相结合,增强统计工作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2018年,结合统计部门职能,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如印发了《莆田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了我市贯彻意见。
(2)统计宣传针对性不强,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一些企业参与统计的积极性不高,思想上有顾虑,影响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统计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为消除企业思想顾虑,提高企业参与统计的积极性,引导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如实、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增强报表采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开展了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杜绝了企业迟报数据现象。与莆田电视台合作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湄洲日报刊发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通告。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启动仪式举办统计业务咨询活动,并向社会公众发放《普查手册》500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期间,全市普查员走进千家万户向普查对象发放《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二是加强报表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加强联网直报平台审核监测,建立健全全程留痕机制,切实做到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加强关联指标逻辑审核,有效提高报表数据与核查数据的一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服务业统计相对薄弱,新兴行业的统计方法、制度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服务业新增企业的入库入统力度。主动对接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服务业摸排工作,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和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确保应统尽统。向市商务局提供部分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空白行业情况表,协调市商务局做好入库工作。二是加强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2018年5月8日,针对联网直报存在问题和如何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举办业务培训,县区统计局、三产办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规模以上服务业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2018年6月8日和6月21日,分别在服务业统计力量比较薄弱的仙游县和北岸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三是探索新兴行业的统计方法制度。利用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全市新兴行业的发展情况。
(4)针对社会公众的一些质疑(如统计结果与公众感受有差距),未能有效做好统计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公开,释疑解惑。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统计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印发的统计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宣传,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数据进行解释说明,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及时解答公众质疑,提高统计公信力。2018年,在统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资料,及时答复网上咨询10多条,每期统计月报资料均附录统计法律法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进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解读。二是建章立制。制定《莆田市统计局释疑解惑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和及时解惑的责任单位及公开时限,确保责任落实。
2.关于全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5)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作用有待提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调研比较薄弱,统计分析精品不多、含金量不高,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度不够,就统计业务讲统计的比较多,转化为领导决策的成果不多,转化为服务中心、服务决策、有效指导工作的不多,不能很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提高服务发展大局能力。为忠实记载和全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莆田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组织编写《美丽莆田谱新篇—莆田改革开放40年》一书。为及时反映“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了《莆田市“十三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中期评估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建章立制,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制定《莆田市统计局加强统计分析制度》,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带队下基层,深入调研,提升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分析水平,打造统计分析精品。2018年1-9月,全局共撰写进度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57期,《当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减产企业运行情况不容乐观》、《莆田市经济总体平稳—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分别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三是聚焦热点、难点,及时回应。围绕经济运行中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统计预警预测,及时准确报送各类信息,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截止9月30日,2018年共有45条次信息被市委办、市府办和《湄洲日报》等采用。及时答复市政协委员提出的《统计驻莆的世界与亚洲级排名的企业帮助他们做大做强的建议》提案,得到满意的反馈。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6)政治意识、核心意识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重大事项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使用、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工作安排等未上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加强党组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以来,大额资金使用、干部评先评优、统计法治工作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研究。如2018年5月24日党组会研究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事项,2018年6月26日研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事项。二是加强学习。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讨4次,进一步强化党组政治意识和核心意识。三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议事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程序,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4.关于意识形态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7)未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应急处置机制,网评员队伍不全,没有确定具体监测员、网评员等。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党组研究了3次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报告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各科室(中心)通报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章立制。重新修订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网评员队伍,确定了具体监测员、网评员等。三是加强舆情联动。积极参与全省统计系统舆情联动机制和市委网信联动机制,指定专人与省统计局和市委网信办对接舆情动态,及时进行网络舆情处置反馈。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8)党支部对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到位,没有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上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对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理论学习计划。2018年,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党支部对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到位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9)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退休干部组织关系。5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到生活所在地,方便参加组织生活。二是规范做好支部会议记录。2018年,党员大会严格实行签到制,安排专人认真记录,提高会议记录的准确度。
针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不到位问题,对党支部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0)临时工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临时工党员管理,1名临时工党员关系已于2018年8月15日前转入。同时,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防止人与组织关系分离。
针对临时工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11)支委会内容过于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支委会质量。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讨论支部工作,合理安排会议议程,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方案,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内容,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三是长期坚持。坚持按标准召开支部委员会,确保会议内容充实、规范。
针对支委会内容过于单一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并于2018年6月份召开上半年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员自觉过好党组织生活的意识。三是长期坚持。坚持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
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3)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2018年6月份,按程序召开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支部班子和支委个人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提交书面材料。二是建章立制。针对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制定《支部组织(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程序。三是长期坚持。坚持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程序齐全。
针对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全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4)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督促对照检查材料不过关的班子成员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对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认真把关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规定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不认真问题,对一名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5)入党考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责令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思想汇报,把好入党“思想关”。二是建章立制。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等规定,制定《莆田市统计局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审核把关。
针对入党考察流于形式问题,对审核材料的党支部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思想汇报不认真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6)党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核对补缴。重新核对2013年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党费缴纳不足部分已全部补缴到位,共补缴1303元。二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加强党费管理,明确党费由专人负责、每月主题党日时缴纳,规范收缴公示流程。
针对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17)党支部没有落实述职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述职制度。2018年10月11日,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述职,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长期坚持。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党支部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述职。
针对党支部没有落实述职制度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8)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2017年全面修订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基础上,对职务、岗位发生变动的5名干部,重新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提任干部、岗位变动的干部廉政防控风险点进行动态管理。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对负责该项工作的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19)任前廉政对照检查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经核实,责令6名干部重新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二是长期坚持。坚持按照规定,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针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把关不认真问题,对材料把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不认真问题,对6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0)实行“五认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五认定”有关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建章立制。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干部提任“五认定”工作规定,要求在认定材料中体现素质能力、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针对实行“五认定”不严格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干部管理教育不严的问题
(21)人员去向牌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加强干部职工去向管理,确保科室(中心)办公场所门口的去向牌如实体现干部职工去向。二是加强督查。建立加强工作作风督查制度,强化上班工作纪律,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考勤突击检查,至目前开展了9次考勤检查。三是加强作风教育。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干部职工作风意识,提升精气神。
3.关于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22)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纪检组已开展各项督查活动8场次,尚未发现市统计局及下属单位存在上述问题;纪检组列席各类会议11场次,主动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对32名干部职工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拓展了监督成效。二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组积极督促市统计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挂帐销号;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共11份;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督促进行纠正;落实廉政责任谈话,今年共开展廉政责任谈话36人次;注重治本抓源头,在抓常抓长、构建常态上下功夫,共建章立制22条。三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注重教育倡导、强化纪律意识,以上党课、作通报、发信息、打招呼、集体谈话、开会提要求等多种教育提醒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今年以来,先后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400多条;纪检组组长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2次。四是严肃执纪问责。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工作,从严从实、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优先办理,共问责处理20人(第一种形态19人,第二种形态1人),做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23)1名领导少报本人持有2只基金,总市值0.053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相关责任人系把2只基金的市值混报在其他项目里。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责令责任人在党组会议上作出对照检查,警示全体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针对少报基金问题,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24)外地接待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外地接待开支进行核实清退。2014年外地接待共4次费用4391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5年以来已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外地接待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2013年6月18日以后至2014年12月的外地接待进行全面自查,清退其他外地接待违规开支共4035元。
针对外地接待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25)超陪餐人数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陪餐人数接待进行核实清退。2014年超出的无公函人员共2次接待开支2475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5年以来已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违规接待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2013年6月18日以后至2014年12月的超陪餐人数超标准接待进行自查,清退其他违规接待费共2092元。四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廉洁自律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五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莆田市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接待费报销审核。
针对超陪餐人数接待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6)违规发放课题奖励金。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对2015年和2016年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市统计局干部的课题奖励金23000元,拨给县区统计局的课题经费11500元,共34500元已全部清退。拨给其他单位的课题经费21000元,系从其缴纳的学会会费回拨。二是立行立改。2017年以来已无发放课题奖励金情况。
针对发放课题奖励金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综合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多发放监考人员劳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没有签到的监考人员8人(其中6人为本局干部,2人为学校老师)。当时2位老师确实参与考务工作,本局6人考务费共1200元已全部清退。本局10位干部就餐费共930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6年以来已无存在监考劳务费问题。
针对多发放监考人员劳务费问题,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28)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增发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3名在岗临时工增发的共计12950元工资已全部清退,其他3名临时工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解聘。二是立行立改。2018年已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三是加强纪律学习。针对津补贴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针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增发工资问题,对办公室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
(29)租用私家汽车。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私家车租用费2万元已于2017年全部清退,经办人已于2017年解聘。二是立行立改。2013年8月后无租用私家车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加强车辆租用管理,制定公车租用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租用私家汽车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0)包干支付洗车费。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为防止驾驶员虚报洗车费,我局实行定点洗车,与洗车场签订定点洗车协议,每辆公车每年包干洗车费用1400元(3辆共4200元),通过对公账号转账到洗车场。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1名驾驶员依据洗车发票报销了三个月洗车费600元,没有附上具体洗车情况。3名驾驶员已先后于2016年、2017年解聘。二是立行立改。2017年开始,我局无洗车费包干情况,现无保留公车。
针对包干支付洗车费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1)借用其他单位公车。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莆政综〔2013〕14号)文件部署,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从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因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下基层督查、检查频繁,为确保公务用车需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向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借用公车1辆,用于经济普查工作。为加强管理,公车出行审批和使用由市经普办负责协调管理,产生的费用在市经普经费中直接列支。二是立行立改。2014年4月之后,已无借用其他单位公车问题。三是建章立制。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莆田市统计局平台租车有关规定,加强租车管理,严格控制平台租车费用。
针对借用其他单位公车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向统计学会转嫁赴台考察费用的问题
(32)向统计学会转嫁赴台考察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2015年6月,经省台办、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台办批准,市统计学会组织赴台考察,在学会报销2人共14400元考察费用,报销的考察费用出国(境)预算,财政部门已从市里预留的出国(境)额度中调剂安排。二是严格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2016年以来已严格遵守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出国(境)有关规定。
针对转嫁赴台考察费用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多报体检费用的问题
(33)多报销体检费。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核实清退。经核实,2013年体检费中超出男女平均费用的有5人共2794.64元,全部清退。2014年体检费中超出男女标准的有3人共666.9元,全部清退。2015年体检费中超出男女标准的有4人共1436.52元,全部清退。共清退多报体检费4898.06元。二是立行立改。2016年以来已严格执行体检有关规定,加强体检费报销审核,无多报体检费。三是对照检查。多报体检费的局领导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体检费问题作对照检查。
针对多报销体检费问题,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收取劳务费的问题
(34)收取劳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7年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存在类似劳务费问题。二是建章立制。修订《莆田市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经费管理监控,防止经费账外运行。
针对收取劳务费问题,2017年已对办公室经办人和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35)多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2014—2017年多报销差旅费共5914.8元,并对2013年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自查,经查2013年多报销差旅费1070元,共6984.8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8年已严格执行《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无多报差旅费现象,负责差旅费审核的财务(临时工)已辞退。三是加强教育。2018年7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四是建章立制。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报销审核,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针对多报销差旅费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会议违规用餐的问题
(36)会议违反规定用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违规款项20482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7年开始,严格执行《莆田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无违规安排会议就餐现象。
针对会议违规用餐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办公室经办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9.关于培训超标就餐的问题
(37)培训用餐超过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超标用餐费17199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17年开始,已严格执行《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无超标安排培训就餐现象。
针对培训用餐超过标准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办公室经办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10.关于厉行节约不够的问题
(38)在平板电脑PDA购置、统计年鉴印刷、彩色打印机购置等,厉行节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浪费,立行立改。购买的30台PDA和1台彩色打印机已在今年开展的经济普查工作中使用,剩余统计年鉴已附全领用分发表。2018年以来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加强物资采购数量核算和领用登记。二是建章立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修订《莆田市统计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制度约束,确保有章可循。
针对厉行节约不够问题,对2名经办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任职试用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9)任职试用期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参照2017年提任的行政和参公干部试用期,对提任的1名事业单位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二是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提任的科级干部试用期,切实落实好试用期规定。
针对任职试用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提任考察走形式的问题
(40)提任考察走形式。
整改情况: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要把干部考察工作做深、做透、做实,完善干部考察流程,认真开展谈话环节工作,对被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如实反映考核对象的优缺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不走形式。加强考察人员的事前教育和事后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干部考察工作。
针对考察走形式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任职前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41)任职前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
针对任职前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干部调配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42)动议环节不够严肃、2013年开展的3批次干部调配未开展个别谈话推荐、调任干部没有通过开展民主推荐或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提任考察归档材料不齐全、提任考察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考察文档重新整理,认真进行核对,已纠正考察文档中出现的错误,相关材料完整归档。二是建章立制。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修订《莆田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制定工作方案,规范调任程序,细化动议、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谨考察。并强化对考察人员的事前思想教育和事后监督,提高责任心,规范用词,如实反映被考察人的情况。三是强化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知识学习。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的问题,2018年7月25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8年初选派一名人事工作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
针对干部调配程序不严谨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用工存在风险的问题。
(43)没有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直接与7名临时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用工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重新聘用临时工。已与福建海峡人才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委托协议,7名临时工全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二是加强临时工使用管理。坚持“谁聘用、谁管理、谁防范风险”原则,重新修订临时工管理规定。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漏洞较大的问题
(44)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账套整合。中央统计事业经费已并入局机关账套,所属普查中心和数据管理中心经报批已单独设立账户,在2019年度实行独立核算。二是建章立制。修订《莆田市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账目处理。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45)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核对纠正。2013年2月至12月,因财务人员调走,新的财务人员2014年才到岗,造成期间各项支出发票均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2018年市财政已不再拨付市统计学会经费;2013—2017年,市统计局所属两个中心没有单独建账,无下达所属单位的预算和“三公”经费控制数;群众走访慰问、餐费、经普宣传品已分别附上花名册、餐费清单和宣传品领用登记材料。二是立行立改。2018年以来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进行凭证审核把关并签字。三是建章立制。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适用统计学会和两个中心)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规范经费使用,完善采购流程,明确询价小组。四是加强物资管理。2018年已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开展采购工作,并加强办公用品和宣传品领用登记管理。
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46)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18年市统计学会已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针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47)实践活动就餐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涵江区大洋乡群众路线党课教育,实际就餐人员54人,市统计局35人,涵江区统计局18人,大巴司机1人。二是完善手续。涵江区统计局提供了实际参与就餐的该局干部人数证明。
针对实践活动就餐超标问题,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公务接待对象不明确。2013年1月接待审批单接待对象填写不明确,只写“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且接待审批单人数与菜单人数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系接待省直机关客人,接待时间2013年1月21日,菜单人数少于审批单人数1人。二是立行立改。2015年以来已严格执行接待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凭证审核把关并签字。三是加强学习。已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针对公务接待对象不明确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49)违规使用专项经费。2015年4月,购买上级机关领导个人撰写的《流量经济新论》120本,共计6960元;2013年12月支付 “论文发表费”1650元。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2015年购买经济知识参考书《流量经费新论》120册共6960元,每册58元,分发市领导和统计学会会员,作为三新经济业务学习读本。支付的“论文发表费”1650元已清退到位。二是立行立改。2018年以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规范经费使用,无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违规使用专项经费问题,对报销论文发表费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50)违规报销研究生学费。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清退。经核实,1名干部未经统计局批准就读研究生并报销学费,已清退报销的学费12000元。二是立行立改。2016年以后已无报销学历教育学费情况。
针对未经批准就读研究生并报销学费问题,对该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51)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询价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以来已严格按规定组成询价小组,严格按(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政府采购规定开展采购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善采购流程,明确询价小组,规范采购工作。
针对询价流于形式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办公室会计进行诫勉谈话。
(52)违反税收、财政制度。未代扣代缴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补缴。补缴了2014年发放的2013年绩效管理奖金个人所得税10050元。2015年至2017年利息收入计17475.71已上缴市财政。二是立行立改。2015年以来已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违反税收、财政制度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培训计划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3)2014年度、2016年度培训,均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没有执行培训计划事前审核登记制度。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17年、2018年已严格按照《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制(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定年度培训计划管理,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依据等,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并及时把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结果报告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针对培训计划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5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理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莆田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开展清查。今年组织人员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将不能使用又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废,并报备市财政局。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对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55)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所抽查的沙发一张(入账价值3500元)、沙发椅一套(入账价值3740元),已查明损坏,堆放在杂物间。会议室条形桌一张(入账价值5440元)被其他单位借用在会议室使用。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问题,对办公室会计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基层个别地方统计数据不够真实的问题没有应统尽统问题仍然存在。
(56)出现瞒报问题。
整改情况: 2015年,一个企业违反《统计法》规定,少报工资总额6万元,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9月1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统罚〔2015〕1号),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并处以五千元罚款。一个企业违反《统计法》规定,少报商品销售额6039万元,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9月1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统罚〔2015〕2号),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57)出现漏报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一个企业违反《统计法》规定,漏报安装工程投资额957万元,构成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我局于2013年7月23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统罚〔2013〕6号),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58)出现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查处。经核实,省统计工作组来莆田调查仙游统计数据造假举报案件,现已对仙游县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书面检讨1人,诫勉谈话5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辞退1人。并正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立案查处,拟作出如下处理:对19家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1至20万元罚款,罚款共计140万元。二是举一反三。针对基层个别地方统计数据不够真实问题,制定《莆田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督促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依法如实统计。下发《莆田市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每年开展统计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各专业不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2018年6月份开展了市属房地产专业统计监督检查。2018年8月份对秀屿区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共检查33家单位,发现3家单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现已立案查处。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2018年与莆田电视台合作,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年初已制定了各专业培训计划,结合统计年报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调查对象业务培训。
5.关于行政处罚存在自由裁量风险的问题
(59)单位制定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第五点内容,符合减轻处罚情形的,可以相应降低一至二个档次实施处罚;符合加重处罚情形的,可以相应提高一至二个档次实施处罚,没有具体细化所对应的分档次违法情形,存在自由裁量空间。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降一至二档减轻处罚和提高一至二档加重处罚进一步细化量化标准,现已对外公布。二是建章立制。重新修订《莆田市统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以局长办公会的形式举行,改为以局党组会进行,同时把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内容。
针对行政处罚存在自由裁量风险问题,对法规科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6.关于统计执法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60)行政处罚引用处罚条款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每年开展市、县统计执法人员和专业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今年已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暨统计行政执法培训会,邀请福建理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行政执法讲座。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印发《莆田市统计局关于调整统计执法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调整充实统计执法人才库。三是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2013年至2017年案卷全部开展评查,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针对行政处罚引用处罚条款错误问题,对法规科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61)企业纳入失信平台程序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充实完善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内容。二是加强学习。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针对企业纳入失信平台程序违规问题,对法规科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62)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处罚操作不规范、工作人员作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指出问题中的相关案件材料进行重新审核。责令相关经办人员纠正案件材料。二是开展统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每年开展市、县统计执法人员和专业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今年已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暨统计行政执法培训,邀请福建理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行政执法讲座。同时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三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印发《莆田市统计局关于调整统计执法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调整充实统计执法人才库。四是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2013年至2017年案卷全部开展评查。五是完善统计监督检查登记表内容。明确检查项目、检查数据、是否存在问题等内容,并认真具体记录有关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处罚操作不规范、工作人员作风不够严谨问题,对法规科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法规科其他工作人员和专业统计人员共3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6个方面32项69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9人。
党内警告1人:
1.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黄文新存在会议违规用餐、培训超标就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3人:
1.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翁金辉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风险、统计执法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予以诫勉谈话。
2.市统计局办公室科员吴慧群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询价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漏洞较大等问题,予以诫勉谈话。
3.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科员姚如宾存在未经批准就读研究生并报销学费问题,予以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的整改问题1个
(6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交流。按照干部轮岗有关规定,拟在机构改革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开展干部轮岗。
未完成原因:机构改革。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机构改革结束后三个月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岗位交流,整改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市统计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构建长效机制。市统计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廉政风控机制,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促,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市统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升领导班子履职能力,确保高质量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21989,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ptstjj@126.com
中共莆田市统计局党组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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