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8日至7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蛟川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蛟川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10月15日蛟川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的认识。会议指出,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明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要求上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聚焦问题、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完善制度,确保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为当好重要窗口的模范生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
10月15日街道成立了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波任组长,办事处主任王基伟任副组长,相关领导班子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整改的日常协调等工作。各科室及有关部门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具体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整改。10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书记办公会议9次,党工委会议13次,党政联席会议2次,整改工作协调会议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街道领导还多次主动向区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三)抓实责任分工
10月26日制定出台了《中共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清单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12月4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整改工作措施全部落实到每一个相关的班子成员,全体班子成员都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巡察情况就分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分类建立了整改台账,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同时,还把握好标本兼治原则,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巡察反馈问题3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5个、正在整改1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党内警告1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清退款项28.4072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党工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1月22日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街道2021年工作思路及“十四五”工作计划,明确了街道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研究了区域的产业布局,提出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措施,加大力度引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加快推进街道重点项目的拆迁力度,重新调整街道拆迁力量,配齐配强蛟川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拆迁工作人员,加快了重点拆迁项目的进度,目前棉丰中石化研究院地块已清零,南洪地块拆迁工作已经完成91.1%。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
(2)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问题
2020年9月,成立“蛟川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场地,配备了工作力量,建立了矛调工作阵地。健全完善了矛调中心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矛盾调解前移制度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矛调中心主体作用,做到事前研判、事中调解、事后总结。成立以来,共受理矛调案件2604 件,化解率达98%;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6%,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同时,针对重点信访问题,继续深化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格落实稳控方案,切实减少信访积案存量,巡察以来,已化解信访积案4件。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落实存在偏差”问题
10月28日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征地拆迁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统一由农办牵头负责,拆迁工作统一由拆迁办牵头负责;对于征迁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结合实际制定解决方案,并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加强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11月2日召开拆迁工作培训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培训和廉政教育,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征迁政策法规,坚守原则,不越红线。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2020年7月19日拟定了《蛟川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各相关科室、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层层推进,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网格、个人。借力“四个平台”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第四季度共收到食品安全隐患上报3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计划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
(5)针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管不严实”问题
街道纪工委对陈家村原党总支副书记立案查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下发纪检建议书。督促陈家村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排摸,要求建立资产资源“一图一表一册”登记制度,全面掌握集体资产资源的基本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资产资源的租赁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妥善处置转租等历史遗留问题,计划2021年6月全面完成(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同时“举一反三”,在全街道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村级三资管理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119个,目前已整改完成84个,计划到2021年6月底全部整改完成。制定出台《蛟川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镇蛟办〔2020〕34号),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管。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关于“议事决策机制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议”问题
在2019年11月27日的党工委委员会议中,街道已经对2015年—2019年9月期间的议题进行自查整改。2020年12月3日召开巡察专题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工委会议原则上由党工委书记主持,按照“充分酝酿、充分发表、末位表态”的原则贯彻好议事决策制度。目前,已经按规定召开党工委会议。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针对“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问题
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重点事项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了需要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目前,已经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格执行党工委会议制度,做好重大事项汇报、商讨、决策等环节的记录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党工委会议记录。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
(3)针对“会议记录未能体现民主决策过程”问题
目前会议记录已通过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完善相关成员发言记录,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党工委会议现已做到详细完整地记录会议要点,同时突出重点,有详有略,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
12月9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11月24日、12月8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两次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2月15日召开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
(2)针对“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2月15日召开蛟川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逐一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坚持周二机关夜学制度,下半年来,集中组织机关夜学共8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
(3)针对“个别党员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感性。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杜绝“四风”问题,2016—2018年信息员微博、网评稿费,其中2018年发放的1800元已于2020年6月29日退回,2016、2017年发放的20240元已于2020年11月2日退回。2018年向16个村(社)67个网格支部(党小组)发放工作经费20100元,已于2020年10月30日退回。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15日完成。
(2)针对“无依据发放慰问费”问题
已按要求对2016年—2019年已发放的慰问费予以追回,现已退回24.05万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
(3)针对“违规摆放水果招待客人”问题
目前已经杜绝此种行为。下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5.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问题
街道已拟定《蛟川街道过渡期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费收取、补贴及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在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计划2021年初发文,拆迁安置小区已经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青枫社区和石塘下社区已经按照垃圾分类物业工作推行情况,于2020年通过考核并发放“金管家”专项考核资金。俞范社区由多个开放式小区组成,没有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由社区志愿者承担,资金无法下拨到物业;街道下步将对俞范社区开放式小区逐步推进物业化管理,加强小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力度;在目前过渡期,街道采取的办法,是由社区对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工作量进行统计,根据工作量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街道分类办核定后下拨给志愿者。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2)针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2020年12月10日,街道财政管理办组织街道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财政收支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特别要求须加强对支出业务的审核把关,要做到确保内容真实完整、业务合理合规、依据齐全有效,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更要树立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筑好街道财政资金安全的屏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
6.关于“资产资源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初拟《蛟川街道(经济开发区)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完善阶段,计划2021年初发文实施。闲置安置房源计划于2021年1月基本分配完毕。临江星苑9间商铺,主要预留用于拆迁安置,目前正根据拆迁情况逐步盘活资产。古塘丽景小区中的街道单身职工宿舍,已经按规定从2020年11月开始签订合同并收取租金。镇海电机厂拖欠的房租,街道已于11月11日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2)针对“土地租赁管理宽松软”问题
12月3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了蛟川街道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明确了农业发展用地保障、农业项目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有关原则性意见,由农办抓紧研究拟定政策意见,计划2021年6月前出台。12月11日与万润休闲农场重新签订170亩的土地及水面租赁合同;同时与镇海众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生态园内250亩土地绿化养护合同。对原金甬腈纶厂地块上的6家承租单位,已按规定程序与6家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已全部收取了租金。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7.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小型工程发包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2020年8月19日修订完善了《蛟川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镇蛟办〔2020〕34号),在明确工程项目招标流程的同时规范了未达到招标限额小型项目的操作流程,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集体议事直接委托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并建立了入围企业库,防止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外地挂靠的施工单位。同时多次在街道村、社区书记例会中强调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2020年11月13日组织村、社区、下属部门及基层站所负责工程管理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计划于2021年初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廉政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2)针对“对村(社)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抓好《蛟川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落实,在对村、社区工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结合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规则,加大对村、社区工程的监管力度,村(居)监委、联村工作组及街道对口分管科室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城建部门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3)针对“工程结算不规范”问题
对镇骆路养护项目零星修补工程已经另行签订合同,并对该项目进行单独的第三方审计结算,根据审计结果,原施工单位已经退回街道多支付的结算款1432元。对所有工程结算进行了全面规范,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采取内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等方式进行审核,按照审计(审核)价格按实结算,并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同时,还“举一反三”,对2019年街道及下属单位34个限额以下的小微工程,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在工程决策、合同签订、工程管理及结算方面,共发现问题200余个,目前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计划于2021年3月整改完毕。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工程建设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完善工作流程与工作规范,加强对资料的归档及管理,并落实专人管理工程档案。已开始实施2016年以来的工程资料收集工作,目前已经整理出100余项工程,计划于2021年3月底全部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入库。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11月26日召开党工委会议,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年底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今后要坚决执行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下半年来,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共3次。已全面完成村、社区的党组织、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目前新当选村社两委班子成员120名,其中35周岁以下的43名,严格按照职数要求配齐配强了人员。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2月9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同时今后要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月底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按高中低风险等级对各科室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17个,全部落实了责任人员。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针对“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街道党工委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再次进行分析研究,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落实到责任人完成了整改。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按规定限期全面整改。在巡察专题协调会议中,进一步明确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落实到位。党工委会议原则上由党工委书记主持,按照“充分酝酿、充分发表、末位表态”的原则贯彻好议事决策制度。对于发放信息员稿费问题,现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对违纪党员教育管理不经常”问题
11月26日对街道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学习管理。下步计划分层次、分人员,继续对街道和村社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工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软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层组织选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2020年12月13日已完成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计划12月底前完成各村(居)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网格支部、妇联、共青团等基层组织的换届。按照《浙江省村(社区)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基层组织换届归档工作,全面反映选举工作面貌。启动街道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计划2021年1月前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加强街道机关党务干部培训,11月26日对街道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2)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2020年7月开始,街道集中开展了2012年以来发展党员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给予1名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并限期改正。11月26日召开街道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对发展党员流程、记录要素等进行着重强调,要求党务工作者做到工作认真严谨,审核仔细规范。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3)针对“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街道编外人员的党费按规定予以重新计算标准,30位党员少交部分从2020年1月起补缴2449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镇海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20年6月,街道对党建工作经费和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建立银行和现金账本,现金当天或隔天存进银行,支出、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不允许再出现坐支现金和大量现金放在保险柜的问题,调整1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组织干事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规范村、社区、企业党组织党费报销行为,由街道党建办定期组织检查。2020年6月3日,按规定向街道党工委报告了2019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0月14日对机关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10月16日街道党工委向各机关支部发出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职权范围,2020年12月底前对各机关支部的记录本进行检查。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计划2021年1月组织召开2020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支部对照剖析、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程序,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
1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选任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
严格规范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完善党工委会议记录,在动议和讨论决定环节做好相关汇报材料和与会成员表态记录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
(2)针对“选人用人台账资料不够完善”问题
完善选人用人台账资料,加强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统计表签名,指定专人做好选人用人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本次巡察发现的未归档材料已全部放入归档。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
(3)针对“任前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落实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要求。及时并完整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及相关附件的归档工作,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留痕。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
11.关于“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2020年11月16日出台《关于规范街道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镇蛟工委〔2020〕157号),对因私出国(境)管理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组织街道退休干部进行文件学习,要求办理过出国(境)证件的同志主动将证件上交至街道党建办保管。目前,交由街道保管的护照62本、港澳通行证22本、台湾通行证8本,其中退休干部的证件3本。对在2019年6月街道因私出国境清查中未如实上报相关情况的街道机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2)针对“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和薪金发放不规范”问题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聘用人员的进出机制,新进聘用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公开招考。2020年10月1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人员年薪的通知》(镇蛟工委〔2020〕157号),对聘用制人员年薪进行了调整,明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
(3)针对“安全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已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安全保密制度,成立了街道保密领导小组。明确非保密资料,定时由相关专业部门上门收购;定点存放办公涉密资料,废弃的保密资料按规定销毁。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加强内部物资管理,对物资的入库记录和发放清单进行整理、归档。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2)切实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检查不松,紧扣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分析研究深层原因,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紧盯不放,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同时强化跟踪督办,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确保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风气,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以优异的成绩体现整改成效,不断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实现新突破、开拓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6306835;通信地址:镇海区镇宁东路818号;电子邮箱zhjcjd@126.com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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