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2月25日至4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江镜华侨农场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场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场党委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全面认领,立即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场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其瑞,副场长李章桂、党委委员方海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
三是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场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50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牵头、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体系,形成强大的整改合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落实。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场党委抓住关键问题,统筹把握、逐项办理,在抓整改、解决问题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使整改成为促进党委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为推动农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土地开发利用事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农场土地承包数量巨大,总承包面积约2.2万亩。每年都有承包合同到期,如果到期后不再进行承包,农场将失去大量收入,且土地将无法看管,必将引起场民哄抢,引发农场混乱。为保证农场社会安定稳定,农场就此向福州市外侨办领导请示,领导表示,已经开发使用的土地可以继续承包,未开发使用的土地不得再开发使用。2013年3月1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江镜华侨农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3〕42号),明确规定在该《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承包期内,江镜华侨农场所有土地承包保持现状,不续包,不更名,不流转,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2013年起农场没有再签订承包合同,农场所有土地承包保持现状。合同到期或没有合同的事实承包户的土地因蓝色经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需要而征收的,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镜华侨农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3〕42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2)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不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征迁任务不及时不坚决,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征迁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业主单位,保证东华水库扩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农场积极配合东华水库取土办公室,对接协调东华水库取土施工便道建设的前期各项工作,涉及华园水产公司的事项农场都及时对接、协调,积极配合,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
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未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未能从全局的高度探索农场未来发展道路和研究长远发展规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后,根据《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先后组织了16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治党治国理论内容。进一步提高各党委委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要求,每月安排集中1—2次的学习时间,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领会和贯彻好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提高各党委委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三是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会议议事办事制度》(江侨场委〔2019〕24号),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抓大事议大事的范畴,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场两委对《加快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区、场、镇一体发展的思考》进行专题调研,努力探讨农场体制管理新模式。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探讨农场场员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寻求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2)关于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未能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长期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会党委会究决策党内重要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弱化了党委会议议事功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2019年10月以来召开3次党委会议,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江侨场委〔2019〕23号),研究部署涉及农场“三重一大”事项,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制定下发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会议议事办事制度》(江侨场委〔2019〕24号),明确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纪律要求等。
(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够有力,不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党建材料严重缺失,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党建业务知之甚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一是场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积极促进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推进党的理论学习规范化建设、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巡察后场党委举行三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的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印发《关于成立中共福清市江镜华侨农场委员会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文件(江侨场委〔2019〕21号),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保证内业资料完整。
3.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的能力有待增强问题
(1)关于化解信访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信访问题的化解和稳控力度,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正面对待,积极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能解决的一些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社医保等历史问题,积极引导走法律诉讼程序,农场被解除劳动关系的部分人员反映的被解除劳动关系得益诉求问题,都引导其向市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和市人民法院上诉。二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国有土地的征收和房屋拆迁、退休职工待遇与医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解读,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和谐征迁,去除群众政策外的不当得利想法。
(2)关于担当尽责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始终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大胆履职,大胆管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扛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党委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亲力亲为抓推动、抓落实,努力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发展。三是农场于2019年12月4日向市政府请示《关于提请研究使用华侨农场非归难侨职工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201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请示》(江侨场[2019]33号)。请示建议根据农场实际情况,将改造补助资金转为农场征迁安置经费,专门用于被征迁困难家庭的补助发放,将配套设施资金直接用于安置房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待市政府批复后,正确使用此专项资金,以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问题
(1)关于未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实现学习常态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江侨场委办〔2019〕1号),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江侨场委办〔2019〕2号),明确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二是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党委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月集中1—2次的学习时间,领导干部在学习上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关于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随意性较大,学习内容和形式单一,主要以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为主,政治理论专题研讨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政治思想方面加强党委班子成员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采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月集中1—2次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安排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农场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3)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学习积极性不够,未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大部分党支部学习计划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后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各党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党员加强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并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农场的征拆迁实际工作中去。各支部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教育内容,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做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效果。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学习的党员干部按缺席次数纳入绩效考评。各支部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经场党委审查,防止出现雷同现象。三是对出现学习计划雷同的两个党支部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其开展谈话提醒,要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支部党内各项制度的工作落实。
(4)关于制定学习计划时不严谨,“指导思想”未能做到与时俱进,抄袭痕迹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党支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支部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2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新理论新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各党支部对学习内容认真及时做好记录,场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互相抄袭的先锋区、丰华区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勒令其立即整改。
2.关于专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形式单一,农场党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深入座谈研讨少,学深悟透欠缺,部分基层党支部学习记录雷同,个别党支部甚至未组织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为抓手,制定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江侨场委办〔2019〕1号)和《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江侨场委办〔2019〕2号),强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场党委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进行专题研讨,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二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州干部在线学习”“大福清一线课堂”等平台,以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透,不流于形式;三是场两委班子根据各自分管的领域深入开展座谈研讨,提出切合实际的专题调研报告,把调研的成果转化为指导推动农场各项实际工作的开展。四是场党委以政治责任的高度,督促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先锋区、工贸口和丰华区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立即整改。
(2)关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深入。农场党委及下属党支部重部署、轻落实,重计划、轻督促等,未能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要在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的工作上下功夫,以开展“回头看”工作为契机,在把握工作要求和标准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要以支部工作为重点,抓活动规范,抓自查整改,抓问题查处,抓工作创新,强化党的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各党支部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教育内容,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做到学有计划、学有落实,确保学习教育规范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收集好党员的学习心得等材料。三是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主要对先锋区、丰华区和工贸口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通过问责促进履职担责,切实提高支部学习教育的纪律性和自觉性,做到思想上重视,态度上端正。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关于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在年度党建计划和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均未有相关内容;不注重宣传阵地建设,在网络宣传、舆情监控、宗教工作等方面比较薄弱;对下属党支部有关指导部署不到位,未做到层层落实督促,导致意识形态工作被边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的日常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专题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二是班子成员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指导和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计划、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农场宣传阵地建设,农场投入经费约40万元,加大基层区部支部强基固本的建设。加强在网络宣传、舆情监控。加强农场宗教场所以堂带点工作的管理和宗教各方面监控,传达上级意识形态工作精神认真指导和部署各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层层落实督促,推进农场意识形态工作上新台阶。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内制度执行不严,组织建设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联系的重要途径,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党内政治活动,接受党组织教育,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三是规范内页材料,要求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学习教育资料。如实做好“三会一课”规范记录,做好材料保存归档,防止丢失。四是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约谈机河区、东风区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五是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进行督查,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执行不规范的党组织下发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成效。
(2)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程序,严格支部换届程序和纪律。农场各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在2017年12月完成选举换届,今后将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做好下一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关于不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在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帮助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表率;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和上级规定要求学习的内容,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三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各行各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在农场机关年轻工作人员中、农场生产经营一线的青年职工中和在农场致富能手、经营能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年轻人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现已有后备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名,2人提出申请入党向党组织靠拢。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对党委组织委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业务水平。场党委把党员发展工作情况作为各党支部绩效考核、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行对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实行警告制度,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有效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四是成立了8个支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所有党员都进行了注册。根据上级要求和针对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定期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服务群众活动,各支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员志愿者活动和1次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巡更保平安”、“走渠巡河”、“清洁家园行动”“万名党员问平安”、“湖库水系连通”、“污水零排河”、“2019年秋冬兴修水利”、“2019年植树活动”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共128场次,增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建立好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党日活动档案和台帐,把“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党日活动”列入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作为支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五是重视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各支部平时加强与党员沟通联系,密切注意党员的流动和去向,并加强党员学习登记管理。
(4)关于不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农场个别党委委员于2014年未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组织观念淡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场党委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意识,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二是重申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病假有关规定的通知(融人社综[2015]126号),加强请销假的管理。
(5)关于不重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年间未发展新党员,党员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农场实际,把发展党员列入场党委的党建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加大从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的年轻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引导年轻人员的思想方向,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先锋区支部已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机关支部2位年轻人递交申请书。三是提高支部书记的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将发展党员纳入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督查考评中,作为支部“一把手”工作重要一块内容,进行重点督查,要求各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荐、亲自考核。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问题
(1)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农场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隔靴搔痒”多、红脸出汗少,会前准备多、会后整改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召开党委和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研究制定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福州市第七巡回指导组和福清市第三指导组的指导下,会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会前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同时对照检查、进行剖析整改等活动。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后抓好问题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防止说归说、做归做,只出题、不答题,并向职工群众作出承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确保班子民主生活会保质保量。四是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市纪委、组织部。五是场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的党委委员进行谈话批评。
(2)关于部分党支部未能提供2015年组织生活会;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相互抄袭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场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工贸口支部书记、副书记谈话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二是每季度督促检查支部党建工作一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并要求好各年度党建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3)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农场党委未配强区两委干部,导致上级中心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场党委在2019年11月23日专门研究对全场各管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配强配齐区两委干部,落实好上级中心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加大党员思想教育力度,帮助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表率。三是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管理区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接待、走访入户、调查情况等方式,畅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渠道,提高党员和党支部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在2017年中期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图斑存在违建制止不力的丰华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关于制度不完善,未制定制度规范选人用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因岗位需要的人员,按程序报请市有关部门获批后实行公开招聘;今年4月,根据市人社局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农场向市人社局申请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福州市与甘肃省定西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定向招聘岗位安排1人。招聘人员2019年10月份已到位上班,对公开招聘被录用者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财务岗位1人,现已充实到经济发展科出纳岗位。经2019年第10次党委会研究,2020年农场将继续向福清市人社局申请公开招聘事业人员4名,其中财务人员计划招聘2名,充实财务岗位,确保重点岗位、关键科室用正式的事业编制人员。对其余2位留用的财务人员,待新招聘的财务人员到位后将予以清退。二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科室的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提醒,让大家始终绷紧廉洁纪律的弦,控制廉政风险。
(2)关于用人管人不规范,干部职工身份界定不清,用人随意性较大,存在临聘人员长期请假和个别职工“停薪留职”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江镜华侨农场工作人员请销制度》(江侨场〔2019〕41号),加强请销假管理。二是对个别“停薪留职”职工已由社会保障科发出,发出通知从2019年起停止发放工资,并由社会事务保障科做好保留职工关系相关手续。
(3)关于解聘清退临聘人员不力,未按有关规定对“六大类人员”及时解聘清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4月,根据市人社局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农场向市人社局申请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福州市与甘肃省定西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定向招聘岗位安排1人。招聘人员2019年10月份已到位上班,其中财务岗位1人,现已充实到经济发展科出纳岗位。2020年第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到龄留用的出纳人员在2020年2月1日后不再留用。二是因农场地处偏僻,单独一个从事机关办公楼卫生保洁岗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对外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没有人愿意来,同时农场要负责解决食宿问题。原留用人员刚好住农场,保洁工作比较方便,暂时予以留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效能建设不规范问题
(1)关于机关效能建设不够重视,效能管理不力,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市委巡察组一组整改通知书(三),针对我场尚未建立指纹识别考勤制度的问题进行即整即改,从4月1日起,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同时根据农场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了上下班签到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管理,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通报。
2.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1)农场长期处于“相对封闭”环境,对外交流甚少,存在“固步自封”形态,干部靠前工作、担当和攻坚克难意识、创新思维不足,“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改变思想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尽快适应“三融入”后的管理模式,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担当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突出问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完成序时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对落实责任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四是滨海大通道涉及的33亩土地及房屋征收在2018年福清市第二期重点项目蓝园征迁攻坚任务中已全面完成,交付施工单位使用。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福利和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州市改革性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规范事业编制人员绩效奖金的发放严格按照福清市出台的相关奖励办法实施。二是于2019年10月30日前对2017年补发的事业人员2015年的相关奖金133276元全部予以退缴到场财计科。三是严格财经纪律,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奖励性绩效奖励的管理,不自行制定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从2017年起已取消发放社会统筹费收缴绩效奖,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2)关于农场以党员参会、征迁工作奖金等多项名义,通过工作经费包干等多种方式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规定标准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二是对8名在编事业干部发放的“人武部征兵动员宣传工作经费”28500元已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全部予以退缴到场财计科。三是严格财经纪律,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自行设立各类津补贴项目、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农场从2019年1月起对原自行设立的各类形式的津补贴全部取消。
(3)关于个别抽调干部存在多头领取绩效工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事业编制人员绩效奖金的发放按照福清市出台的相关奖励办法实施,规范绩效奖金发放管理。二是对个别抽调干部2016年2次领取农场绩效工资16800元于2019年10月28日全部退缴到场财计科。
(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对存在超标准接待的相关人员由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其进行谈话批评。二是完善各项规定,根据《福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融委办发﹝2017﹞7)文件要求,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江侨场〔2019〕42号)。三是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和财务内部监督的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重申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遵循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三单制”,落实相关人员签名制度,加强接待管理;四是严格财务把关,规范财务报销及会计核算事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一概不予支付;五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对超标准、超人员的接待苗头及时进行提醒并严格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5)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规范公务用车教育警示工作,特别是加强车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醒教育。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于2019年12月11日印发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公车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40号),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和调度,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严格将公务用车控制在公务用途之内。执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紧急工作需要外,必须封存。由经济发展科每季度在场务公开栏公示公务用车相关运行费用,接受群众监督。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白条报销频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财务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37号),由经济发展科加强票据使用的审核管理。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批审核,严格使用正式发票报销、做到附件材料的规范完备齐全,杜绝白条报销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购买商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二是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和财务内部监督的管理,对出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的票据,一律不予审核报销;三是由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并在廉政大会上对全体人员进行提醒警示教育,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财务报销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了《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财务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37号),严格财务审批,建立会审联签制度,加强财务票据审核,落实经手、证明、事项、底单等签审制度等举措,使报销手续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江侨场委〔2019〕23号),今后对“三重一大”的大额资金使用须经过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4)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公车购置未审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购买公车方面有关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单位购买公车的相关规定,办理公车购买的相关控购和审批手续,及时办理相关控购手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2019年农场回购下属企业车辆;按相关规定,有关手续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和市政府审批。二是今后场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购买公车方面将严格把关,审批手续不齐备的,一律不予报销。
(5)关于存在涉嫌私车公养,个别干部职工报销私家车加油,维修发票等及2016年以“出差下区车辆燃油补贴”名义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农场财计科对报销私家车维修发票进行核查,系农场闽A7G388车辆与闽A321AS私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报警,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两单汇入维修理赔款150元、350元;2014年10月11日分两单汇入理赔款540元、1750元;四单共计收到保险公司汇给农场账户维修保险理赔款2790元。2014年10月24日原农场司机用现金报销凭证领出维修单位福清市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闽A7G388车辆的维修费250元及维修单位福州联胜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闽A321AS私家车辆的维修费2540元。两项维修费共计2790元。收付对抵,没有存在报销私家车维修发票问题。二是对两位干部职工报销私家车加油费4750元已于2019年10月30日退缴。三是对7名事业干部2016年以“出差下区车辆燃油补贴”名义发放补贴部分18900元予以退回。2016年10月起农场对6名事业干部停止发放的“出差下区车辆燃油补贴”。
2.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不够显著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农场党委未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极少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11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分析农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面临的问题,研究部署农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根据福清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农场党风廉政制度。三是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传导责任压力,落实好农场党委班子的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四是制定农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下发责任清单,做到权责分明、责任明确、层次清晰,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五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对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的责任领导和当事人,分别由农场主要领导、纪委负责进行谈心谈话、约谈、批评教育。
(2)关于谈心谈话不深入,党委及其下属单位党支部谈心谈话蜻蜓点水,次数不够、质量不高。2014—2016年间有关资料缺失;2018年机关一支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且均为党支部书记同党员谈话,内容空泛,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福清市有关文件要求,党委、党支部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导工作。二是各支部根据本支部的情况和工作特点进行谈心谈话,内容切合实际,达到效果。三是对谈心谈话活动开展不好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9月4日经党委会研究成立财务审查小组对部分作业区的自有资金违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对部分作业区出纳库存的现金9月16日暂收场财务封存等待处理。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由经济发展科加强对各单位财务费用报销审批审核,加强财务监管,对各作业区报销的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的把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促进财务报销规范,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处置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三是场党委副书记、场长高勇于2019年11月15日对场纪委和经济发展科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做出谈话批评。
(2)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农场纪委3名干部未落实专职纪检干部要求,“专职不专”,纪委领导和干部既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也分管人事、组工、统战、综合科、工作片等非本职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纪委监委申请增配1-2名兼职纪检人员,加强纪检工作力度,配齐配全单位纪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理清主责主业,持续推动“三转”,进一步明确纪委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配齐党委班子,在新的党委班子成员到位后进行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上进行分工,使纪委真正从“越位”的地方“退位”,突出纪委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的监督职责。
反腐败斗争方面
1.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现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收坐支现金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监督,完善现金管理工作,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财务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37号)和《福清江镜华侨农场现金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39号),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对收缴的管理费超出限额的部分即时送存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允许从收入中直接坐支现金,除属于制度规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
(2)关于开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头开户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银行的资金账户的管理,一是对场及下属单位开户的银行账户进行分类梳理,根据业务需要,对场及下属单位基本户性质的账户及各类专项经费账户予以保留。二是对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镜华侨农场,在建行福清分行的账户及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在农行福清江镜支行的账户进行销户。
(3)关于农场因公款出借,未及时收回差额工资欠款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差额工资欠款原因造成的其他应收账款挂账已于2019年2月22日催收入账结清欠款。二是对其他长期欠款挂账的个人,场成立清欠借款小组进行理清,对借款的时间、原因、金额,分门别类进行追讨,截止12月23日已追讨欠款28431.34元,对无法追回的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予以追讨。三是加强对公款管理,杜绝个人借用公款。
2.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工会经费未设立银行账户,单独核算经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根据市委巡察组一组巡察期间整改通知书(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即整即改。2019年3月29日开设了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工会委员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将财务账上“工会会员费”科目上的余额36967.90元由农场的基本账户上转至工会账户上,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二是根据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江镜华侨农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的开支。
3.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1)关于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资产未入账统一管理,未认真梳理购置支出,易造成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根据市委巡察组一组巡察期间整改通知书(五)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即整即改。由经济发展科科长郭小华牵头,安排财务人员对2014年-2018年相类似的支出事项进一步核查,共有11项,已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对购买的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所有财产立即进行账务调整,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进行长期保管。二是建立《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江侨场〔2019〕38号),明确资产管理、使用部门的职责范围,细化固定资产的配置、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管理者、使用者的责任意识。三是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小组,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由经济发展科牵头,对全场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纳入统一管理,避免财产流失。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等变动的审核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每年年终实行实物盘点核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1)关于未能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部分工程受众面过窄,造成施工单位较集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8﹞25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及预结算审核的通知》(融政综﹝2017﹞307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发包工程的项目。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管理,对达到国家规定必须依法公开招投标的,实行公开招标。对于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公开招投标的,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8﹞254号)文件精神执行。三是强化廉政风险管理,制定廉政提醒警示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2)关于涉嫌未按规定程序发包工程,存在个别人长期承包农场工程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管理,对达到国家规定必须依法公开招投标的,实行公开招标。对于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公开招投标的,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8﹞254号)文件精神执行。二是与福建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垃圾收集清运承包合同到期后农场将向社会公开招标,扩大受众面。与福建省旭辉园艺有限公司签定卫生管理承包协议合同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解除合同,根据2019年第2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场根据各区不同情况安排经费,从2月起各区卫生保洁日常工作由各区自行管理,场环卫队负责监督检查。
5.关于固定资产出租有规范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租相关程序,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农场水产养殖公司均无法提供相应招标材料,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农场土地发包,加强土地承管理。二是从2013年3月1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镜华侨农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3〕42号)文件出台后,农场没有再签订承包合同。三是以上两份承包合同的土地在2018年福清市第二期重点项目蓝园征迁指挥部滨海大道东延伸段项目征迁攻坚任务中已全部征迁。今后农场有关资产对外承包、租赁将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3﹞353号)文件规定精神,对土地、房屋、店面等国有资产出租履行招投标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725910;通信地址:福清市江镜镇江侨新村场部区1号,邮政编码:350316;电子邮箱jjhqnc@126.com。
中共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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