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局党组书记作为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部认领,立整立改。巡察整改期间,党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学习教育,抓紧监督检查等职责,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方向,明确了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对整改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建瓯市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华生同志任组长。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共组织党政班子巡察专题整改会议3次,组织巡察反馈问题专项协调推进会14次。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牵头落实各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股室负责同志负责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强化组织领导。
(二)细化措施,跟进整改。局党组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完成边巡边改、即知即改问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对建瓯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措施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安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勇具体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政班子领导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注重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以整改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使我市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制定了《2022年市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和《2022年建瓯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表》,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抓好专题学习研讨,4月份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南平、建瓯市党代会精神,立足岗位职责,安排了两次学习研讨活动,力求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新思想、新理念融入教育工作,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进一步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2日,党组书记何华生再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建瓯教育工作实际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补齐教育短板,夯实义务教育基础,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出贯彻意见,出台建瓯教育“十四五”规划。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每月召开了两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或者专题研讨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四是印发《建瓯市教育局领导干部“下沉一线”调研落实工作方案》,教育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带头调研、带头践行,结合分管领域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形成抓教育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的重要论述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把思政课建设摆上重要议程,推动形成全系统努力办好思政课、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支部)书记、校长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二是将思政课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工作必检内容,积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发挥进修学校教研员作用,加大思政课教师培训力度,实施省、南平市、建瓯市培训计划。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思政教师的招聘力度。2022年已招聘到中小学思政教师13人(中学思政教师龙村中学岗位没人申报),2023年继续招聘中小学思政教师10人以上,确保专职思政教师配足配齐。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家校联系,持续落实《2021年建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及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瓯卫〔2021〕53号)。二是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切实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三是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四是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是配合落实视力健康监测。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5月17日,“低强度单波长红光预防近视前状态儿童近视发生的真实世界研究”暨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干预阶段工作在第一小学启动;6月6日,第27个全国爱眼日“沪、闽、桂、宁”主题活动“明眸传中国‘睛’彩进万家”万名儿童青少年宣讲员启动招募。六是逐步改善学生视觉环境。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努力改善教室照明。各学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确保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课业簿册,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鼓励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眼视光相关产品及验光配镜服务。七是持续加强视力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内校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近视防控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八是加强工作考评。将《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校级领导年度考核机制,将学生视力健康情况纳入班级评优评先、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年度考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问题
(5)关于落实“双减”政策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通过群众监督,及时处置违规问题,通过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学科类培训机构合理培训信息。我局于5月在建瓯市政府网、建瓯教育公众号公布了“建瓯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整治项目监督举报方式”,目前未收到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办件。7月,我局在建瓯教育公众号公布了“暑假将至,建瓯市教育局提醒您理性看待培训”,着重提醒家长暑期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机构。二是加强监管,要求培训机构签订承诺书。5月,我局组织人员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年检。检查发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体状况良好,在培学生数728人,已收培训费64.81万元,进入监管账户资金62.01万元,基本能按照“双减”以来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但也存在待整改问题,检查组对照指标共下发7张整改通知书48条整改意见,结合年检情况及整改报告,经上报党组研究决定,尚沃、优格、铭师、行远4家学科培训机构年检结果定为合格,新好学、淘璞、关爱年检结果定为基本合格。5月27日,7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签订了《建瓯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行动承诺书”,机构承诺做好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规范教学、规范宣传、规范资格、规范赛事等事项。6月,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建瓯市发科局、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规范学科培训”“落实资金监管”“加强广告宣传管控”等方面,对我市证照齐全的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提出7条整改意见。三是对有关培训机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根据检查情况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回头看,督促机构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未能如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在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改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22年市委编办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8月份的缺编数,下达市教育局用编计划217人,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用于各校新教师招聘,其中乡村教师计划招聘89人。三是科学规范合理评聘职称。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作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且执行乡村从教 25 周年的教师及“距退休不足一年”教师不占岗聘用等优惠政策。局党组每年研究一次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情况。2022年农村教师申报和通过中级职称77人,初级职称48人。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10月底前。
(7)统战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统战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下发《建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瓯教〔2022〕97 号),由副局长吴建勇分管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二是积极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建立每位局班子成员联系若干名教育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履行党组核心职能仍有差距
(8)统筹谋划、引领发展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缓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二是妥善安排2022年秋城区一、七年级招生学位,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同时,要求城区各学校努力通过内部挖潜,以增设班级的方式化解现有大班额的存量,以降低我市现有大班额占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控制新的大班额产生。三是稳妥解决学校公房未清理问题。下发《建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公房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制定的《学校公房清理工作方案》已于2022年5月30日上交教育局规划股,并督促检查各校的落实情况,巡察发现的11所学校已整改完成,并已将整改结果于2022年7月5日前上交了教育局规划股。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预计9月份完成并长期坚持。
(9)局党组抓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主责主业缺乏思考,存在采取“满堂灌”、独角戏形式上课的现象。
整改情况:依托市教师进修学校,开展新课标学习培训,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力和新课标执行力。积极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管理指南的通知》(闽教基〔2022〕3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闽教基〔2022〕34号)等通知要求。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正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网络在线培训进行新课标学习,市教师进修学校将于2022-2023学年新学年开学后,开展新课标线下培训。市教育局将结合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转变教师角色,使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积极倡导运用“自主、合作、探究、展示”的教学方式,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动态的、发展的、愉悦的、师生富有个性化的创造过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责任督学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制定出《建瓯市责任督学考核制度(试行)》,加强对责任督学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管理,对责任督学履行督学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在今后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该项制度,规范督学队伍建设。二是(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按要求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入职后的责任督学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定期交流,认真组织学习督学规章制度、教育督导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不断提升责任督学教育督导水平,建成一支能督善导、业务精湛的督学队伍。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短板
(11)迪口老区中学等(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5所学校未实现学校百分百全封闭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东峰中心幼儿园、川石中心幼儿园、水源中心幼儿园3所幼儿园围墙的修建均已立项,目前均在施工中,原计划于2022年7月份完工,由于遇到汛期延期至8月份完工。二是小松中心小学已在学校操场原民房通道两边采用铁栅栏进行隔离,校园达到临时性封闭管理要求,暂时消除安全隐患。3户民宅拆迁工作还在协调中。三是迪口老区中学已在通道处设置铁门并上锁,村民日常使用另外一条通道,校园达到封闭管理要求,安全隐患已消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对学生心理健康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未成年人健康辅导站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教育高质量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确保工作经费。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心理辅导室有专人负责,运作正常。三是完善师资配备,提升教师素质。向市委编办等部门申请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编制,今年新招聘了1名心理教育专业教师,今后将逐年加大心理教育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同时,继续聘请校内教师、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兼职开展辅导活动。为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师资培训省级培训项目专项计划,选送了4名教师参加了南平市级线下培训研修,选派了2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11名教师参加了教育部线上培训。四是丰富辅导形式,加强规范运转。每周末、寒暑假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对师生公布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全时段开通在线咨询。五是完善基础设施。市青少年学生心理辅导站已启动提升改造,界时将为学生提供更加良好的心理辅导环境、温馨的咨询氛围。此外,还组织了227名教师参加红十会的AED救护培训、50名教师参加师资班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救护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教育局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平安学校”考评。二是各中小学校根据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对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交通、移动摊点、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方面展开排查,并将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落实闭环管理。三是5月份教育局制定了“平安学校”考评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二是把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依据,与年度“平安学校”等级考评挂钩。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在学校安全面貌改变之前不得晋升职务和评先受奖。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
(14)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发现局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3月9日制定了《加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二是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宣传与舆情管理队伍,培训强化舆情分析、研判、监管和引导。三是健全完善了《建瓯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对“建瓯教育”公众号信息发布前实行办公室专人进行初审、党委办复审和分管领导终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
(1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围绕师德师风、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监督。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加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前谈话和年度考核,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场内场外全方位监督。三是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干部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及挂钩联系学校校长、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谈话内容因岗制宜、因人而异,突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二是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文件印发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市学校及局机关干部学习。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印发管理制度,以教育局、教育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再送领导签发。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撰写材料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一是7月7日出台了《中共建瓯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建立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基层联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在2022年民主生活会材料上,严把材料审核关。针对会议主题和方案要求,把问题找准,把根子挖深,把措施夯实。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中心进行现场学习,要求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差距
(18)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立行立改,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全心全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针对食材配送存在的问题,要求资助中心,深入基层学校,积极主动向各学校调研摸底,收集各学校反馈的意见,并与博文公司对接,立行立改。二是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了对食材询价工作的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和询价机制,制定了“食材询价定价工作制度”,成立询价定价工作组,由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中学、中心小学及博文公司各选派1人组成工作组,工作组及时对询价后的价格进行集中汇总,按规定下浮3%,形成最后定价,工作组分别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教育局向学校公布询价结果。三是明确责任,加强对询价工作的监督,根据我市巡查整改工作的要求,并经班子研究决定,从2022年5月起,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询价由资助中心、财务股、安管办、德育股等股室各派出一人,对食材配送中询价工作进行监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建瓯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有关规定》文件精神,抓好机关作风整改;严格开展督查,落实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有待加强
(20)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未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再次强化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二是在全市学校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杜绝非正常业务工作需要相互宴请的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学校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审核报批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21)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程序管理,各项目的施工按照(瓯教〔2021〕24号文)对项目进行报备,并经局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签字,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二是严格要求各校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防止招标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巡查报告中指出的建瓯一中、朱子学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于2022年6月23日对项目程序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特别加强对民办园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杜绝违规支付不及龄幼儿生均公用经费现象,已收回2021年违规支付的不及龄幼儿生均公用经费3.05万元。从2022年起民办园拨款人数从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剔除不及龄人员,经社管办审核确认后予以拨款。二是规范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临聘人员工资严格控制在单位可使用的经费范围内。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3)擅改项目建设资金的用途。
整改情况:一是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的施工严格按照(瓯教〔2021〕24号文)对项目进行报备,并经局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签字方可实施,防止项目资金被挪用。二是对东峰中心小学挡墙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结余的58.52万元的旧欠款已由市财政配套资金支付。三是职教中心将培训经费用作他处问题,建瓯市职业教育中心已向财政局申请补助,待财政局补助资金到位后予以调账处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4)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有关规定,做到制度执行到位、业务能力提升,严格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文件精神把好支出关。二是加大教育系统资产管理力度,明确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强化资产清查,每年在决算之前进行资产清查。党校综合楼9、10层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100万元,2021年12月已入固定资产帐。乡镇中小学固定资产出租未纳入非转经管理问题,将《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瓯政综〔2007〕42号)转发给各学校,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为加强教育系统资产管理,我局于2021年10月28日出台《建瓯市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瓯教〔2021〕142号,今后教育系统将按本办法严格管理资产。三是加强资产配置预算,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对于原建瓯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违反“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已由市监委立案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5)未按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的规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建瓯市教育系统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3月份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存在不足与短板,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执行有力。三是进一步抓严抓实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制度建设执行,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6)年初未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建瓯市教育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7月5日,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一岗双责”,细化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市教育局党组与基层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强化基层单位校(园)长、书记是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在年度考核中落实考核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有效延伸,落地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7)未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未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属于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核报备程序;二是健全完善了2018年市教育局制定的《建瓯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严格严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三是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行为进行约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在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不浓,未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未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每个月结合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1次警示学习教育,7月13日,市教育局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建瓯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专题警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重担当、提效能”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已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媒体弘扬朱子廉洁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教育行风。三是市教育局重新装修,在机关四楼党员活动室中设置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专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局党组“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关于建瓯市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与股室,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已建立了市教育局党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子对所挂钩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全覆盖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局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30)局党组动员部署接受和配合巡察未抓严抓实。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工作,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实行挂图作战,细化整改内容,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对账销号。三是召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场,专题研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四是强化成果运用,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履行管党的主体责任不力,对已经暴露的问题捂盖子。
整改情况: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二是开展了教育系统各学校印章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校加强印章的管理,制定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保管严密,认真落实专人保管,“谁掌管、谁负责”的的规定。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2)局党组对加强自身纪检监察工作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局纪委书记李仁富已全程列席局党组会议,纪委委员参与或协助纪检组参与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和高考、中考等重要事项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局纪委将挂牌上班,加刻公章,并计划于8月份换届改选,充实局纪委力量,切实履职纪检监察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33)未将党建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期初工作会议,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年终结合支部达标创星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党组织引领,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积极参与,以老带新、导师带教、党员带头,开展送教送培等活动,将党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支部活动偏重留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推荐10个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通过提炼“一校一品”党建模式,以点带面促深化党建示范点创建。及时表彰先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主题党日”和“党建日活动”以制度保学,以制度促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认真制定好2022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党日活动安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5)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党支部的书记。
整改情况:一是引以为戒,在干部任免中充分考虑到任免衔接和组织关系转隶问题,已将相关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并按程序免去其在另一所学校的支部书记职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4.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6)部分班子成员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写体会、讲党课、作学习报告,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二是扎实开展2021年度述责述廉,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三是对材料不规范的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两月一评审”活动,对基层学校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提出整改意见反馈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8)实验小学党支部混淆概念,将组织生活会称为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实验小学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书记带领党员们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二是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到校开设专题党务培训。三是印发学习提纲,举办“应知应会”党务知识测试。四是规范学习程序,检查学习笔记,评选“亮学习笔记、做学习标兵”评选。五是举办了“书香与梦想齐飞、阅读与人生相伴”读书分享会。六是对实验小学党支部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 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存在拖延现象
(39)落实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确定整改责任人,列出问题清单,责任落实到人。2021年4月26日建瓯市教育劳动服务公司向教育局提交注销申请报告,5月教育局下发《关于同意建瓯市教育劳动服务公司注销的批复》(瓯教〔2021〕53号)。经清算、清税等办理,6月21日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瓯)登记内注核字〔2021〕第1987号:福建省建瓯市教育劳动服务公司准予注销登记。建瓯市教育劳动服务公司账户余额7.4万元转入建瓯市教育条件装备站账户;五中借款30万元,已发出还款通知;三中10万还款发票已于2021年10月18日开出并交给建瓯三中;财政局借款14.85万元实质是教育局筹资办向财政局申请拨款用于筹资退款已进行调账处理。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 落实整改清理长期往来款不到位
(40)2019年8月开展长期往来款清理工作,至今仍有其他应收款6笔共计543万元、其他应付款1笔10.5万元未清理。
整改情况:目前已收回两笔共计42万元;已向相关单位发出还款通知3笔301万元;垫付购地款200万,已做调账处理;其他应付款10.5万元是芝华中学设计费,已进行调账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思政教师能力提升等整改事项已经列入培训计划并着手培训。学校思政专职教师不足问题,计划在2022年-2023年教师招聘中予以解决,其中2022年已招聘到中小学思政教师13人(中学思政教师龙村中学岗位没人申报),2023年继续招聘中小学思政教师10人以上,配足配齐专职思政教师。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2. 关于未能如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市于2018年3月下发《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瓯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开始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给予每个乡村教师平均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2019年开始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500元。此后,我局和人社局、财政局每学年审批一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21-2022学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于9月份开始审核审批,10月份才能到位。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3. 关于统筹谋划、引领发展存在缺失。
情况说明:①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大班额情况较突出,受学校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所限,目前无法通过新增教学班完全消化大班额存量,学校只能通过毕业年级离校的自然消化与根据现有条件增设教学班相结合的方式努力降低现存大班额数量,在2022-2023学年内达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占比低于省厅要求的10%的目标。②关于高中阶段班额的问题。我市高中学校在南平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执行高中50人/班的招生计划,但因普通高考报名对户籍有严格要求,每年有大量在外省、省内外县市区就读的我市户籍高中生必须转回我市高中就读,方可参加高考,因此,在我市高中招生的班生计划未调整为45人/班之前,我市高中学校仍将存在部分班级超50人的情况(省教育厅未设置普通高中学校的班生额不得超50人的限制性要求)。③加快推进朱子学校、高铁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校外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用以解决我市城区学校学位不足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基本完成。
4. 关于责任督学工作开展不到位。
情况说明:已按要求制订了《建瓯市责任督学考核制度(试行)》,逐步规范督学队伍建设,在今后实际工作中将不断完善该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关于未对责任督学进行定期集中培训,未定期交流的问题,按计划将于秋季开学(9月份)召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业务培训交流会,11月份召开新一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暨新聘任兼职督学培训交流会(按要求责任督学三年一聘任,这一任起止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即11月责任督学将进行换届、重新进行遴选)。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关于选人用人“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妥善解决教育系统农村教师借用城区学校任教问题的报告》,并停止一切借用乡镇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的“特权”行为,对于已经借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本着从“理顺关系、平稳过度”的原则出发,在鼓励借用教师自愿返回原学校教学岗位的基础上,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妥善解决借用城区教师问题。但解决借用城区教师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建瓯市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并牵头编办、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妥善解决农村借用城区教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通过开展对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瓯市教育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文件精神实质。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努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民主议事规则,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制度,规范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二)精准把握和践行“四种形态”。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纪律规定;二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三是精准把握和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一是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833882;通信地址:建瓯市瓯宁路11号;电子邮箱:jyj3833882@126.com。
中共建瓯市教育局党组
2022年8月29日
中共建瓯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
(一)巡察期间。在接到市委巡察工作通知后,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按照巡察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传达到每个班子成员,每个股室负责人,每个工作人员,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在巡察期间,党委书记共组织召开4次会议,及时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切实将巡察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整改期间。市委巡察一组4月19日将巡察意见向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党委书记认真对照反馈的3个方面14项问题清单,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认领,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党委书记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4月2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科级干部、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 4次、干部职工会议1次,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工作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有序推进,逐项落实。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党委书记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要求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要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抓实抓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三是统筹兼顾,抓牢抓实。党委书记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建章建制,压实责任。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定时对各相关责任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要求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该建章立制要立章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本人从管理、后勤、财务等方面制定了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内控流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落实部署不细致的问题。
(1)关于传达贯彻有差距。学习大多以传达会议、文件精神为主,未将新理论新思想融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于5月1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进一步增强大家学习意识、党性修养。二是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于6月1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救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组织大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人处理情况:党委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了自我检讨;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党支部组织委员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偏差。意识形态专项组发现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所属意识形态阵地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支部于6月1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和《典型舆情案例解析》,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舆情意识和处置能力,增强舆情引导工作能力。二是研究制定《建瓯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本局主办或负责公开的网站、微信、条幅、电子屏等媒体平台及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必须按照“三审三校”具体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校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确保每年在党委会议上研究不少于2次,6月14日,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相应部署。
责任人处理情况:党委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了自我检讨;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主任1人、党支部组织委员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机构改革成效有差距,优化协同高效“大应急”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1)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应急管理机制优化融合不够,跨部门协调联动不足,工作机制不顺畅,全市安全生产“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5月13日制定印发《建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瓯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瓯安委〔2022〕8号),对市政府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研究相应解决方案。如:1月22日,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商会;6月10日召开协调处理峰福铁路(建瓯段)沿线危树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问题协调会。三是于7月13日制定印发《建瓯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的通报》(瓯安委办〔2022〕36号)对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应急函〔2020〕23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编制相关应急预案,截止目前,已完成9个预案的编制。二是结合南平市下发并公布了《南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南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等两个应急预案情况,积极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编制《建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市级总体预案类别)、《建瓯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建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瓯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为确保与上级预案衔接一致,待到上级预案发布后再根据上级精神要求逐一发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较薄弱。大应急队伍不健全,救援设备未更新添置配齐配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且待遇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防市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应急指挥中心等机构,建立起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我市现有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应急队伍、消防救援大队、水上救援大队、水西国有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等4支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加大对应急物质采购。汛前添置了无人机、救生衣、反光背心、雨衣、救生圈、防汛专用膨胀袋、LED灯等设备,同时,计划投入110万元资金在高铁西站B5-3号地块建设一座应急物质储备库,从个人携行装备、后勤保障装备、医疗救护装备、通用救援装备、消防救援装备、防汛救援装备、森林防灭火物资等七个方面进行相应物质采购,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质种类、数量。并对水西国有林场专业队30人和各乡镇半专业队200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定期进行森林防灭火演练和培训等工作。三是加强应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指导水上救援大队完成春季训练工作,参加培训达300人/次;组织水西国有林场、福人半专业队伍收看收听森林防火业务大讲堂4期,参加人数达40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应急预案打折扣。对本单位应急演练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预案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预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演练。4月15日开展防汛及自然灾害救灾救助、5月9日开展建瓯市地震灾害应急演练,6月23日开展建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6月27日开展建瓯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二是自机构改革后,特别是在2020年以来,我局已将工贸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发现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将严格开展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预案和开展演练。三是加强指导健全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在日常监管中,我局发现企业预案不完善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并通过购卖服务方式,聘请相应评价机构逐步推进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安全生产领航意识不强、护航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关于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指导不足。指导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建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建瓯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效,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同时,组建9支安全生产督导服务组,从各市直有关单位抽调27名工作人员,在重点时段开展各乡镇(街道)、各市直有关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地。二是今年以来,我局对省上、南平市对我市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建立相应台帐,对未整改问题,定期进行收集上报,对到期未整改单位进行通报。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协调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对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指导督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推进《建瓯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建瓯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瓯应急〔2022〕19号),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等类型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截至目前,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43家/次安全检查工作,一共下达11份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发现隐患4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40条;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开展了26家/次的安全检查,下达9份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发现安全隐患23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专业性。今年上半年以来一共邀请南平化工行业专家4人次到我市危险化学品(含化工)企业指导配合我局开展企业现场安全检查工作;三是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目前我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已签订《学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和运用“双控平台”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承诺书》并上传到“双控平台”。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将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情况、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纳入检查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安全监管有偏差,履职水平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监管视频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如:2022年1月24日参加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宣贯培训视频会;2022年2月16日参加全国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培训视频会;2022年5月16日参加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暨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视频会。二是精诚履职。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对15家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目前已检查9家;对74家规上工贸企业,计划抽查38家,目前已抽查10家,立案查处2家,处罚4.9万元;对规下企业进行随机抽查6家,立案查处5家,处罚17.5万元。
责任人处理情况:因原分管领导已去世,由现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基础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
(1)关于行政处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问题:一是加强企业负责人年收核查。通过查看企业财本、银行流水等方式,明确企业负责人年收入真实情况。截止至7月11日,我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就没有对有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处罚;二是今年以来,我局在安全生产执法中,对7家工贸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22.9万元。以上处罚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行政处罚尺度不一。案件自由裁量权落细不够,把控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法条明确限期改正并处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责令企业改正并开展行政处罚。今年对1家危化经营单位(加油站)和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隐患后严格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改正并开展行政处罚;二是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正确、适当地确定经济处罚的幅度。对同类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幅度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处以同阶次的处罚,如对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为,均处以第一阶次的经济处罚。三是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持续坚持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的5个(1家加油站有对企业和负责人分别立案)案件处罚情况均有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执行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程序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危化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行政执法业务不精,适用法律条款错误,法律文书文号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造成适用法律条款用错、文书重号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举一反三,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通过安排事业编制人员通过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补充行政执法力量,如:7月1日我局有6人参加行政执法证应急系统专业知识考试,7月10日我局有5人参加行政执法综合知识考试,下一步,将对考试通过人员发放执法证,进一步增强全局执法力量。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局执法人员,特别是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同志收看收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视频。如:6月20日,组织收听收看“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法简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等视频;6月21日,收听收看“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视频;6月23日,收听收看“行政执法统计直报”“应急管理执法程序”“危险化学品监管”等视频;6月24日,收听收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视频。
责任人处理情况:因原分管领导已去世,由现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基础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不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尾矿库)未采取有效的专项攻坚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指定顺阳乡人民政府作为主体负责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北斗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工作的通知》(瓯政综〔2021〕41号)文件精神,经建瓯市政府研究决定,由顺阳乡人民政府代履行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北斗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工作。我局积极进行指导帮助,截止目前,顺阳乡政府已获得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废渣及周边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将通过向中央申请专项治理资金用于解决尾矿库治理工程所需的资金。二是积极与建瓯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下发《建瓯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瓯安委办〔2022〕21号)和转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瓯应急〔2022〕16号),并于4月14日组织召开尾矿库治理等问题联席会,要求各联席单位压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问题解决。
责任人处理情况:因原分管领导已去世,由现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对法规股负责人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未完成。
5.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缺位明显、成效不足的问题。
(1)关于安全生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不大。侧重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指导,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相关技能提升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4月21日,建瓯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本局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市直成员单位干部130余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5月11号上午,“建瓯市安全培训学校”揭牌在建瓯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后举办了安全学校首期教育培训班开班,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结合《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展开授课,此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共65人。二是各股室在日常检查中,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情况纳入安全检查内容。三是邀请有资质的学习来建瓯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的专题培训。3月5日由我局牵头联合东峰镇华宇集团举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班,企业从业人员80余人参加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安全宣传教育缺乏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制定下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2022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瓯应急〔2022〕9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将抖音公众号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印制在《生活中的灾害》等宣传品上,加大推广力度。二是加大抖音原创视频创作力度,截止目前为止,我局抖音原创视频作品7条,正在按时按序完成全年不少于12条原创视频的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落差的问题。
(1)关于工作作风不紧不实。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多,对基层一线情况掌握不清楚、不全面的问题。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危化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主动作为能力待提升。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韧劲弱化,思考谋划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市共有5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2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截止目前,我局对全市危险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43家/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72.41%;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零售)单位开展26家/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100%。今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在年底前全覆盖检查目标。二是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条明确限期改正并处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责令企业改正并开展行政处罚。今年对1家危化经营单位(加油站)和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隐患后均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改正并开展行政处罚。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危化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照搬照套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之有效工作计划,并认真总结归纳撰写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二是结合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与芝山街道上西河社区联合开展“佳节尚文明 志愿关爱行”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联合桥南社区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深化文明实践”主题活动;联合桥南社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联合桥南社区在古城街110号开展端午节包粽子活动;联合桥南社区在古城街110号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部署会;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下沉一线入户宣传助力疫情应急防控工作,从中归纳总结实实在在的工作特色和亮点,杜绝照搬照抄。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党支部组织委员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安全生产复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每周一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安排局里执法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知识。如:1月10日学习《福建省防汛条例》、2月8日学习《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月21日学习了《工贸行业25项重点违法行为》、3月15日学习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摘编、6月6日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6月27日学习《行政处罚法》等;二是认真核实整改材料。已要求福建双龙戏珠酒业有限公司、建瓯市康竹竹业有限公司重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均已修订完成。今后,将对企业提交的整改反馈材料进行逐条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人处理情况:因原分管领导已去世,由现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基础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重点环节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深入细致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及其周围安全条件核查,确保每次检查至少2人参加,认真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和周边环境进行拍照,检查人员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现场核查表》签字,负责人签审批意见。二是对现场勘资料与其他审批资料进行统一分类存档,建立台帐。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审批股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4日,在党委会上,由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要求局里今后招聘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要求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二是于6月14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我局临聘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临聘人员予以清退误餐费和精神文明奖。今后,我局将严格津补贴发放范围,严格津补贴发放审批,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发放薪酬,不再另行发放临聘人员津补贴。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虚假压缩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5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建瓯市委办公室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今后各股室、分管领导在安排接待时,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来执行。二是今年以来,所有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招待都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开展,未存在无公函招待现象。三是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及时报财政核算中心进行报帐。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考评与奖惩“两张皮”,存在事业单位绩效奖实际发放金额与考评名次不符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度绩效奖进行重新核查,对原有奖金进行调整,要求第二名返还第一名多出的奖金,第四名返还第三名的多出的奖金。二是制定印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瓯应急〔2022〕2号)和《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瓯应急〔2021〕48号),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机关事务运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将已发放物资和易耗品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加强物品进出库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确保进出库物品明晰,今年以来,购买的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物质均进行登记入库,登记出库。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制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财务人员责任与权力。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办公室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财经纪律知识。
责任人处理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民主意识淡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会上讨论不充分,会议记录无法反映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的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4日局党委会议上,由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对涉及本单位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由党委委员开展讨论,最后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履行职责。三是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会议上,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党委委员、党员干部意见,认真执行党委集体决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质量不高,2019年12月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2019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查摆的15项问题整改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市委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逐一对照,逐一落实各个步骤。如: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按照中共建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建瓯市委组织部中共建瓯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瓯委组综〔2021〕37号)要求开展。
责任人处理情况:党委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了自我检讨;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党支部组织委员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相互批评没有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甚至还出现表扬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认识上认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大意义;二是紧扣政治生活主题。今年各党员要围绕紧扣主题,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如1月17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委员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12条;3月15日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与会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151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管党治党意识薄弱的问题。
(1)关于防范化解应急管理领域廉政风险不够有力,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职能范围扩大、自由裁量权幅度增加,存在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但市应急管理局未结合行业特点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且未定期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二是认真查找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对局正股级以上干部建立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一览表,建立防范措施;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于5月12日,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内控制度缺失存在廉洁风险,个别工作人员伪造他人签名,报销款违规转入经办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于5月12日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对伪造签名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于6月14日,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建立物品仓库管理制度。今年以来,购买的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物质均进行登记入库,登记出库,做到谁领用谁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责任人处理情况:党委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于6月14日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党委书记、局长组织局党委委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通知》(瓯委组综〔2013〕24号)文件精神。二是在今年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时,认真制定选拔任用方案,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确保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调整配备,逐一落实任职条件、选配程序。
责任人处理情况:党委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不规范,党委会议未逐个介绍人选推荐考察、任免理由,有的“一把手”先发言定调,与会党委成员未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4日局党委会议上,由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局党委委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意识。二是今年以来,在人员推荐考察、任免会议上,严格落实考察组组长逐个汇报拟推荐人选,党委委员充分讨论后,再由局党委书记发表意见,把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要求,对本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4日局党委会议上,由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委办发〔2014〕33号),进一步加强全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审批。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5日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经摸排,我局没有人员执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三是于6月28日,对未登记备案的3名涉密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推动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4日在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共建瓯市委办公室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今年以来,我局聘用的3名临聘人员均按劳务派遣用工制,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工资和奖金。三是于6月14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我局临聘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临聘人员予以清退上一届巡察发现的违规发入津补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不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尾矿库)未采取有效的专项攻坚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我局多次电话通知公司法人赵东贵,股东黄慧旺前来处理相关问题,但法人、股东以公司没钱等理由拒不整改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北斗铅锌矿尾矿库存在的重大隐患,同时也拒绝闭库。我局分别于2021年8月5日和2021年8月10日,到建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沟通案情,争取以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拒不整改尾矿库存在的重大隐患,让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是,案件移交存在一定难度,在南平领导的指导参与下,我局转变思路,本着治理隐患解决问题的原则,考虑到企业实际状况,通过沟通协商,让建瓯市和鑫矿业有限公司放弃北斗铅锌矿尾矿库的所有权并且所有股东签字和登报申明,使得顺阳乡人民政府在履行北斗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时,没有后顾之忧。二是经初步估计,解决尾矿库治理工程需要大量资金,顺阳乡无力承担,正通过向建瓯生态环境局申报中央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进行解决,同时,治理尾矿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按照程序开展,因此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完成时限:2024年7月18日之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3851;通信地址:建瓯市建贸路280号(水电大厦)7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joajjb@163.com。
中共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中共建瓯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具体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的韧劲、敢于碰硬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二层以上负责人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正视问题,全力纠正、全力改进,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
(三)明责任严落实。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立行立改。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措施况和计划安排,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
(四)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
(1)关于深度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建瓯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按要求明确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方式、抓实学习效果,确保每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都有集体研讨、有互动交流。二是做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积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稳定,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果来指导民政领域改革发展。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主题教育成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坚持主题教育,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加强理论武装,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对巡察反馈中点出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民政局党组成员集体谈话警示教育,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做到学思践悟。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开展学习,自主撰写研讨发言等材料,以学习成效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有偏差。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2022年1月29日,我局出台了《建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私建墓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瓯民〔2022〕4号),指导、督促乡镇进一步整治违法违规私建墓地,对高速公路沿线重点乡镇(街道)下发了《建瓯市民政局关于立即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指导、要求他们加大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的墓地采取拆除迁坟、覆土深埋、植树护绿等措施分类处置,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建墓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2022年4月8日市政府办出台《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磊石(龙石山)公益性公墓有关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瓯政办规〔2022〕4号),规定凡在城中村“三沿六区”的散葬墓愿意主动迁移的,给予骨灰楼寄存费全免;二是召开会议,及时部署整改。5月31日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议,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清单专题部署,跟进落实、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把骨灰楼堂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进一步督促各乡镇申报建设公益性公墓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补齐短板。向拟申报建设公益性公墓的乡镇,如徐墩、东峰、吉阳、小桥,积极指导帮助他们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接省上、南平市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同时我局多次深入各乡镇项目点督促指导,并于2022年4月25日向有关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存在问题整改的函》,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按进度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履行民政领域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有所欠缺。
(4)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殡葬改革服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申报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等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补齐短板。积极推进市殡葬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更好的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其中公益性公墓规划树葬、花葬、壁葬、碑葬等各种形式安葬安放墓位(格位)8.8万个,可满足30年以上的殡葬服务需求。对已规划建设的村级骨灰楼堂,加大督查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 2022年4月25日局党组向有关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存在问题整改的函》,目前,房道小竹村、小桥霞抱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建设已经完成,水源乡大源村骨灰墙墙体已经砌好,川石乡慈口村骨灰墙也已开工建设,南雅房村村骨灰墙已完成设计正在落实建设用地;二是积极与民宗部门对接,进一步规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点管理,加强要求宗教场所仅提供本寺僧尼存放,不得对外,经排查,南雅金台寺等宗教场所已没有对外安放骨灰盒现象;三是会同乡镇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跟踪管理,在公墓年检时进一步规范公墓经营管理行为,杜绝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出售墓位现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公墓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墓位,对新建造的墓位严格控制单人穴不超过0.5平米、双人穴不超过0.8平米的标准建设。整改期间,我局深入东峰、南雅等乡镇公益性公墓实地检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落细落实相关工作。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社区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4月27日,5月12日由市分管副市长带队,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到社区工作开展较好、人员力量充足的延平、邵武参观学习,并提出我市相关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拟计划年内招考80名社区工作者,先行录用23名,及时充实到相关社区。该汇报件7月15日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待下一步梳理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确定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履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职责还有差距。
(6)关于农村幸福院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 6月20日局里下发了《建瓯市民政局关于要求43个农村幸福院限期恢复原有功能的通知》(瓯民(2022)41号),要求43个与村部合建的幸福院,有关乡镇在2022年12月底前进行分类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对幸福院进行功能整合提升,尽量发挥幸福院功能最大化作用。继续按每个5000元标准发放幸福院运营经费,保障正常运转。每个幸福院已聘请1名老人专职负责幸福院的日常管理。并且利用今年长者食堂建设工作,通过改造提升幸福院,增加助餐配餐服务功能。同时,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未完成。
(7)关于敬老院入住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提高乡镇敬老院入住率,我局将敬老院入住率纳入《建瓯市民政系统2022年绩效指标》,并对未公建民营的乡镇,进行个别指导,目前川石乡敬老院已在整体装修提升,年内可实施公建民营;二是民政局和乡镇共同努力,动员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社会老人和特困人员主动要求入住敬老院,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各乡镇敬老院新增入住13人。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30日,结合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暨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视频培训”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及社会救助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主动发现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1.5倍之间,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6倍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切实提高低收入人口保障水平。
指导乡镇(街道)对我市8类困难对象12517人,进行梳理,在8月20日前完成逐户逐人排查,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范畴。筛查确认低保边缘人口343人,并及时录入“福建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低保边缘人口数据库, 对低保边缘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解决农村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流动性强,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有限的问题,依托百龄帮建瓯颐养中心省级护理员实训基地,计划7月底前开展一期中级护理员培训,培训人数50人,目前已完成报名工作。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仍然存在。
(10)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建瓯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方案》从服务内容、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工作责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需求,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完善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弥补社会救助体系短板的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办理信访件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于2022年6月25日,结合“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在信访办理中,严格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17年到2018年存在告知不及时问题,2019年之后逐步规范流程,已没有存在告知不及时现象。另外,办公室持续强化监督,督促相关股室严格按时限要求做出信访告知、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局党组于7月15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风文风建设,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加强述责述廉报告审核工作。二是做好公文处理工作,4月25日在组织 “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学习时,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公文写作培训,加强对公文格式和内容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公文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提高公文质量,争取实现“零差错”,同时举一反三,局党组于7月15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签到管理,签到簿仅在上班时间前10分钟到上班后10分钟拿出签到,过时不予补签;二是建立健全外出公务人员报备制度,提前登记,因突然出现的公务,无法提前登记的,电话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作好外出记录;三是对请假人员按照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不同类型,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请假时限;四是对迟到、旷工、无故缺岗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7月15日,局党组召开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开展集体谈话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差距。
(14)关于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两次修订《建瓯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调整临时救助部分条款,经努力临时救助金使用率已达101%,2019、2020、2021年已提升至第7位,今年经努力推进会再做提升;二是实施临时救助紧急程序、提高教育救助标准、建立乡镇(街道)备用金制度、实施分级审批。有效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三是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结合“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对困难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救助(含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救助标准等问题,组织乡、村基层干部进行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四是指导乡镇开展延保渐退工作,2020年实施延保渐退118户166人,2021年266户409人。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婚姻登记工作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落实编制。2022年2月23日市委编办下发了《中共建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批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配强力量;二是在建瓯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建瓯市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网站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开通周末婚姻登记电话预约。三是为方便群众,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已搬迁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婚姻登记和婚前检查“一站式”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便民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问责处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各党支部会议进行通报学习,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1年11月3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在干部职工会上公开检讨;二是调整相关人员。新调整配备一名年纪轻文化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三是制定服务措施,提高便民服务意识。严格落实服务群众“最多跑一趟”改革精神。优化服务态度及办理流程,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主动与办理业务的群众对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推进民政专项事务发展动力不足,落实重点难点工作方法不多。
(17)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落差、落后的丧葬观念仍未改变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管理的通告》(瓯政〔2014〕99号)、《中共建瓯市委办公室、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瓯委办发〔2020〕26号)的精神,落实职责分工,抓实、抓细移风易俗工作,今年4月2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存在问题整改的函》,督促街道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指导所属村(居)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加强殡仪“一条龙”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强与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加强综合执法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关于“两案办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7月13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局基层政权股与区划地名股的工作人员一起再次深入南雅镇,与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等开展专题座谈,在原有的基础上,就南雅镇林场和毛竹场“场”制改“村”制的政策依据、相关程序等进行了更加具体的指导,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监管不力。
(19)关于对招标监管不力、招标代理公司违规收取招标资料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住建局对接联系后,已督促代理公司落实整改。相关公司收取的资料费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交建瓯市民政局账户,由民政局上交国库,交款凭证号152404976522。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工程未按程序进行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殡仪馆及时按局党组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就相关事宜进行完善整改。已于2022年1月底对200KVA配变配电室土建、安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进行了补充结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多个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无设计单位盖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2年1月,对黄华山烈士事迹陈列馆装饰改造、殡仪馆骨灰墙等工程设计单位已补充盖章。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的相关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合同签订事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殡仪馆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招标文件、合同的审核,由分管基建工程的副主任和基建小组人员进行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发现太平岭公墓骨灰墙工程擅自更换施工项目经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问题,要求殡仪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殡仪馆已于2022年4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监管责任到位,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
(24)关于局党组2017年以来未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4月27日已制定并完善《中共建瓯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方案》,下发给局属各支部及各股室及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局下属单位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至2018年殡仪馆未计提编外人员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工会经费,实际发放编外人员工会福利的问题已于2022年1月个人补提部分已上缴殡仪馆账户、单位计提部分已上缴总工会。2018年殡仪馆用工会会费慰问在职派遣工不是退休职工(附2018年10月记帐凭证、报销单及工资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
6.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6)关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个别职工(接尸工)进馆参加工作时,年龄超过缴纳社保保龄造成无法参保,根据民政局2002年4月29日局务会议议纪要:参照农村社会保险,年终按每人每年单位缴纳1000元保险费、个人每月缴纳80元挂在个人帐户上,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支付给个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7)关于违规支付零星工程个人需承担的个税部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8年殡仪馆支付承包公墓零星工程包含个人需缴纳的税费共计236.57元,已退回殡仪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8)关于未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民政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多次,6月23日民政局又组织民政局领导班子、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逐一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的决策部署,按规定制定本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并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3月25日下发《建瓯市民政局关于统筹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若干工作的通知》(瓯民〔2022〕17号),按照“一手抓安全防控,一手抓事业发展”的方针,统筹力量加强对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推动。深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部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提高党员积极性,加强党员意识。定期每半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民政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6月27日,局机关党委邀请市残联理事长叶水清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以“做一位有为有畏的共产党人”为题,通过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警示案例,教育党员们守底线、敢担当,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的调整,重新梳理民政系统的腐败风险点,进一步修订民政局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制订了针对性强的预警防控方案;二是对照风险点建立责任清单,更加严格地纳入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考评范围;三是通过经常性开展专题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讲纪律、讲规矩意识;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局党组成员进行集体警示教育谈话,4月底以来,分管领导先后安排了多次对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局党组未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5日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二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重大改革、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由党组讨论和决定,并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1)关于纪律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对典型案例及身边案例的学习,层层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活动,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7月15日,民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通报了《建瓯市民政局关于给予XX警告处分的决定》(瓯民〔2019〕55号),对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局党组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不力,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薄弱。
(32)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评审人员业务不精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25日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25日,局机关党委组织所属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6月27日,殡仪馆组织召开支部会议,会上,殡仪馆支部书记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作出自我批评。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及谈话提醒;局分管领导对殡仪馆支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培育和发现新生力量,七一前,局机关支部和殡仪馆支部共有4名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提交了入党申请书,我局党组织将对他们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培养,适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抓基层党建责任不严不实。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对所属各支部压力传导不彻底。
(35)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未起到带头落实责任的导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民政局党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加强责任传导和监督,要求被问责同志必须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情况。7月13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人员。2022年6月27日民政局机关党委换届,由一名副科级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另设两名纪检委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纪检监察有关知识,熟悉审查审理工作程序,强化提升纪检监察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关于“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监督,及时提醒,4月-6月,我局在全市99个单位中排名均在30名左右,参与度均达90%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38)关于未执行会计制度、主要商品未建立会计账簿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4月20日殡仪馆召开馆务会议讨论研究有关骨灰盒代销未建立进出仓手续的问题,为加强骨灰盒代销进出仓的监管,已研究确定一名仓管人员对骨灰盒进出仓数量进行专项管理,建立骨灰盒进出仓会计账簿。每季度由仓管人员与会计人员核账支付货款。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
(39)关于处理违规问题“轻拿轻放”、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和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今后会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涉嫌违规行为,认真对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在处理后将及时进行相关事项的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推动巡察、审计整改不力。
(40)关于落实上一届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政局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优化会议记录,确保各项决策正确、科学。二是民政局党组主动推进慈善总会各项工作进展,已推荐原建瓯市政协主席叶国壮兼任慈善总会会长,政协三级调研员丁和顺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并成立换届筹备小组,发挥慈善总会应有的社会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局目前无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关于农村幸福院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已于6月20日下发了《建瓯市民政局关于要求43个农村幸福院限期恢复原有功能的通知》(瓯民(2022)41号),要求有关乡镇在2022年12月底前按照农村幸福院建设要求恢复原有功能。下一步,我局会持续对相关乡镇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8221937;通信地址:建瓯市磨房前39号;电子邮箱:josmzj@126.com。
中共建瓯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8月1日
中共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文体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市文体旅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三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力求实效、群众满意为目标,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收到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部署,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为目标,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整改责任机制。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制定《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文体旅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出3个方面15项共46个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68条,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三是统筹兼顾,抓牢抓实。5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领情况及整改措施,要求切实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到位。7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了解,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建章建制,压实责任。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从人事、财务、机关管理等多个方面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整改,着力解决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以及廉洁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与文体旅系统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市文体旅局党组整体工作水平,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编制完成《建瓯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建瓯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2)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的定线落图规划与编制工作,已于2020年12月,由中标单位“福建省地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全部成果;2021年我局按照验收流程,将此次成果提交至南平市文物局。目前已经对编制文体进行二次修改,正待省文物局验收。由于此项工程省文物局尚未组织验收,部分尾款无法支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南平市文物局和省文物局,加快推进定线落图工程验收。
2.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亟需解决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充分发挥党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求,加快实现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从2022年3月24日开始,由局长负责市旅游发展中心日常工作,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由文体旅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现工作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待遇统一标准、经费统一保障。(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增强下属单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局党组决定决议,齐心协力推进党组各项工作落实。(3)2020年至2022年2月时任党组副书记、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吴某某除出差、会议冲突无法出席党组会外皆有出席。
(2)下属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2022年6月6日,党组研究制定出台了《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人事管理制度》、《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于2022年7月11日研究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文体旅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机关管理等制度,确保文体旅局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运行。
(3)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游某分管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3月8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南平市统战部长会议和全省、南平市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并对统战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3.贯彻落实建瓯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东岳庙抢救性文物保护工程,由于工程量增加和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工程延期。2020年12月已完成工程竣工初验收,2021年3月上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建瓯市体育公园室内馆新建项目和体育中心室内馆提升改造工程已分别于2021年9月和10月竣工。今后,将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推进工程项目建设。(2)建立健全局班子领导挂钩帮扶规上文创企业制度,尽力为企业排扰解难,同时加强考评对接,挖掘考评潜力,确保绿色产业发展考评工作取得好的成绩。2021年建瓯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考评位居南平市第一名,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考评位居南平市第二名。(3)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人员处理情况:2021年9月16日已对体育中心办公室1人、旅发中心办公室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人进行谈话提醒。
4.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主管工作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2021年已成立古城保护开发专班,我局抽调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协助专班工作。围绕“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发展定位,以“一环两街五区”为重点,打造文庙片区、五经博士府片区、“紫芝街—铁井栏”历史文化街区等。针对东岳庙阎王殿出现违章搭盖的现象,我局已根据属地管理责任,责令建安街道督促东岳庙管理使用人及时落实整改,拆除违章搭建物,并对庙内人员进行宣传教育。(2)加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提升专技人员比重,争取下一轮文化馆评估进级。(3)积极争取将“新建住宅小区室内人均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0.3平方米)”要求纳入《建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落实体育设施用地政策。
5.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已于2022年1月6日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1次,计划年底再研究1次。制定《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各类文件的学习,在“三会一课”支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2021年度所有班子成员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3)进一步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公众号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审核校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严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督促相关人员端正学习态度,落实整改措施。(3)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发文管理制度》,加强发文审核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发文内容,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人员处理情况:对党办1人进行谈话提醒,旅发中心1人、原党务分管领导1人进行批评教育。
2.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差距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2022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重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市委巡察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主动认领并认真查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2)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将群众所急所需所想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并积极落实解决。
人员处理情况:对党办1人进行谈话提醒。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老体协专干葛某某退回从2017年至2021年9月每月从老体协领取150元补贴,共退款0.86万元;体育中心在职临时人员3人退回“三八节”补贴300元,体育中心员工杨某某退回其父亲病危住院发放的慰问金500元,退回园林处某领导岳父过世慰问花圈100元。(2)体育中心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由于体育中心领取节假日值班补贴的12人均为临时聘用人员,目前,已有5人离职,其中1人过世,考虑到这些人家庭经济困难、工资待遇低,2017年—2019年体育中心节假日值班补贴不予收回。
人员处理情况:对老体协专干1人、体育中心办公室1人进行谈话提醒。
(2)超标准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绩效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临聘人员工资奖金等待遇标准。
(3)部分临聘人员多头领取工资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临聘人员工资奖金等待遇标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旅发中心李某某已离职,对吴某某、唐某、朱某进行批评教育,现文体旅局无临聘人员多头领工资情况。
人员处理情况:对原旅发中心办公室1人、文体旅局财务室2人进行批评教育。
(4)车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经局党组调查核实,该用车系正常公务用车,但未注明用途和报备。(2)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周末及节假日用车报备制度。
人员处理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刘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5)违规发放聘用人员代理服务费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经核实,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旅发中心每月向唐某、陈某发放代理服务费40元/人,共2240元,其中2019年陈某已离职,唐某退回相关款项1120元。
人员处理情况:对旅游股1人进行批评教育。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积极协调市财政调整规范文体旅局经费拨付科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体彩公益金。(2)老体协结余的6.34万元经费,于2021年11月用于参加南平市第三届老健会开支。(3)开展差旅费报销自查自纠,完善出差审批制度,定期对出差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人员处理情况:对财务室1人进行批评教育,老体协专干1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于6月20日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2022年党建工作。(2)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程,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22年5月19日,局党组按规定和流程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后进行归纳总结。(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规范运行。(4)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规范党费收缴登记,2020年7月起每月及时上缴党费。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7月1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2)经局党组调查核实,龚某在2020年3月26日已对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重新撰写,并将材料递交时任党务负责同志,但工作人员未及时变更归档,现已变更材料。
人员处理情况:对党办1人进行谈话提醒。
3.党组议事规则未有效落实
(1)党组会违反党组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时邀请纪检组人员列席研究重大事项会议。(2)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会议记录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4.财务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1)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局党组对相关项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违规情况。其中:未及时收缴履约保证金5个项目中,闽北临委保养维护项目因修缮单位管理人员赴外省就医,开工延期;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定线落图项目服务公司由于内部制度调整,导致程序耽误;鼓楼维修翻新项目、五经博士府修缮项目、体育中心足球场项目因建设单位财务疏忽等原因未及时收缴。未收缴履约保证金6个项目中,5个项目均采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缴纳保险保函,但未第一时间上交财务保管;芝城公园体育场拆除工程由于工期短(3天完成),施工单位财务没有及时缴纳保证金,工程并已完工,故未缴纳保证金。项目实施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已作出具体情况说明。(2)严格执行国家项目建设招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2)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对相关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违规情况。其中:6个项目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只在签到表上签字,未在验收表上签字,相关责任人作出具体情况说明并完善验收手续。(2)严格执行国家项目建设招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立卷工作,确保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
(3)违反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相关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违规情况。福建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确认函时间为2019年8月7日,根据招标委员会出具报告显示,未见不合格项目文件,具体责任人已作出情况说明。
人员处理情况:对体育股1人进行批评教育。
(4)对下属单位及协会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未完成整改。(1)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的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2)由老体协作出情况说明,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追款方案。
人员处理情况:对老体协专干1人进行谈话提醒。
(5)多开工程项目款
整改情况:老体协就多开工程项目款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地掷球场地修补项目,工程造价预算含税2.99万元,其中税收5100万元,要求塑胶平均厚度为2公分。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平整度差,塑胶铺了3公分才拉平,造成实际开支超出预算。因此,地掷球分会同意施工方采取少缴税来弥补亏损。今后,将督促老体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人员处理情况:对老体协专干1人进行谈话提醒。
(6)收入票据未入账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经核实,因体育中心健身房日收入票据零散,不便张贴,皆存放于体育中心仓库保管,故只提供日汇总表,未附收入票据。
5.机关事务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健全完善《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发文管理制度》,加强发文审核,规范发文管理。(2)加强局机关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档案归档整理方案,委托建瓯市观阅档案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局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牵头对固定资产开展盘点核对工作。
6.干部管理不到位,队伍建设存在“宽松软”等现象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员聘用程序,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逐步消化解决聘用人员过多问题。此次巡察以来,市文体旅局系统已累计解聘临聘人员9人。(2)健全完善机关效能管理制度,强化人员人事管理。(3)市纪委联合调查组于2020年6月4日对旅发中心干部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旅游发展中心已对刘某某进行效能告诫,扣减其2019年12月病假岗位津贴822元,同时按规定停发其2019年度50%绩效管理奖(原年终绩效考评奖),不发放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金。(4)2019年文化馆已对涂某进行处理,不予发放其年休未休假奖、综治平安奖、精神文明奖等。2022年5月10日,文化馆报请局党组同意,从6月1日起停发涂某工资。
人员处理情况:2020年6月市委组织部对旅游发展中心负责人1人、办公室1人进行组织约谈;2020年旅游发展中心对当事人进行效能告诫。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对下属单位及协会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市老体协出借特艺竹木公司10万元、辰龙旅行社20万元,目前尚有26.5万元未收回。
有关情况说明:2009年至2011年底,市老体协根据上级老体协的要求,向乡镇和市直部门筹集捐赠(含息)资金共计50万元。经市老体协主席办公会同意,借给钟山开发公司20万元、借给辰龙旅行社20万元、借给特艺竹木公司10万元。2017年7月,根据市委《2016年度南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市老体协认真进行整改。一是追回借给钟山开发公司20万元; 二是与辰龙旅行社签订还款协议,已追回3.5万元;三是多次找特艺竹木公司商讨还款事宜,因董事长周娟中风神志不清,企业倒闭,追款无果。近期,市老体协领导多次找辰龙旅行社和特艺竹木公司商讨还款事宜。但由于疫情的影响,辰龙旅行社已暂时停业,须重新营业后才有还款能力,特艺竹木公司的追款将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3197;通信地址:建瓯市瓯宁路7号;电子邮箱jowtj@126.com。
中共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7月22日
中共建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肃认真,全面抓整改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市总工会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市总工会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4月20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和全面部署,要求党组成员及全体人员认真对待整改工作, 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特别是要按照突出政治巡察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万志农、池长娣和科级干部任佳庆、赵勇任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力求把问题说清、谈透,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扎扎实实地推动整改,该由党组书记承担责任的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出检讨,其他责任人由党组书记约谈,该清退的清退、该建章立制的建章立制。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任务上明确责任、措施上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组织制订《建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分解落实问题整改清单,研究制定了3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将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5月2日—13日在建瓯市电视台、建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6位劳模先进事迹,5月29日在建瓯市汇光发电有限公司举行建瓯市“劳模宣传团进企业”启动仪式,南平市劳动模范黄荣彬同志在启动仪式上代表劳模发言,并作劳模宣讲。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压实市总工会领导责任,明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主席万志农、池长娣为主要责任人,组织基层部负责人陈哲为主要联系人,开展“党建带工建 工建壮党建”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荐福建双龙戏珠酒业有限公司、南平市蚂蚁帮快递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党建带工建示范点,全面强化我市民营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行园区“枫桥经验”工作机制,园区职工有矛盾或争议时,不出园区可以进行调解沟通。目前,市总工会已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城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成立建瓯市城东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
体化基地,召开了“建瓯市城东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建设相关事宜,设立“两庭两室”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二是市总工会已不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后将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及业务“大学习”,4月29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瓯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进民营企业和蹲点活动,大力宣传《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试行办法》,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务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鼓励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积极申报履职补贴,截止目前,已走访宣传《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试行办法》企业62家。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3.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开展建瓯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进民营企业和蹲点活动中,深入走访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指导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加强重视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截止目前,已经走访乡镇(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4个,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6个。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二是针对职业培训、技能竞赛涉及面比较窄,涉及领域不够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三是6月6日至9日,南平市总工会到我市总工会开展审计工作期间,我市总工会审计人员虚心向南平市总工会审计专家学习与审计目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2021年版《福建省工会经费审计操作指南》,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审计工作水平;4月27日,对经审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6月23日,印发《关于修订<建瓯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知》(瓯工【2022】37号),按照新修订和完善的党组、班子议事规则,按“规矩”决事、办事,做到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党组、班子正式会议研究,不以口头商量、临时碰头代替党组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9个修缮改造工程(项目款累计25.34万元)量少而杂,大公司不愿承接,小工程承包人张建忠长期承揽兄弟单位的小工程,社会评价较好,前期做过市总工会的工程时信誉度较好、比较认可,市总工会要求承包人张建忠都要找个有资质的公司出面来签合同,编制预算、工程监督、工程决算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价格的合理。实际运作时他分别挂靠不同的公司,但公司都授权委托他个人来签合同,所以合同里出现了个人的名字。工程结算时公司授权把工程款直接打到他个人户头,市总工会错误地认为有正规的税务发票,手续齐全可以拨付给个人。针对这个错误的认识,市总工会组织召开机关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福建省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等。5月11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今年以来,党组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相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学习,4月27日,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5月11日,对权益保障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29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理论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4月21日组织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于5月12日组织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时,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管领导做好跟踪督促指导。6月23日,印发《关于修订<建瓯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知》(瓯工【2022】37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警自省教育,今后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及各部室要上交的材料严格审查把关,不切实际的要批评指正,重新认真修改,坚决杜绝网上摘录再发生。5月11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企业医疗互助参与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二是市总工会全总建档困难职工已于2020年3月前全部完成解困脱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是针对部分职工活动室功能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四是将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纳入2022年为职工办的“十件实事”中,2022年6月25-26日、7月2日-3日分两批组织我市一线在职职工共计80人赴武夷山参加职工疗休养;建瓯市政法系统工会第一批组织疫情防控一线职工30人赴三明天芳悦潭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劳模协会按要求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工作。已退回违规领取的各类补贴2.68万元。5月11日,对劳动经济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二是加班餐420元,已于2022年2月7日收回,并存入实体帐户。
三是超标准支付的师资费550元,文体活动超标准设置奖项,超标准发放奖金540元,已于2022年2月7日收回,并存入实体帐户。5月11日,对宣教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执行《建瓯市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加强审核审批程序的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规范零余额帐户资金管理,2018年4月和2019年8月两次购置文件柜7组,计3560元,已于2021年12月1#凭证入固定资产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五是规范使用财务票据,收取房租不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到税务开具发票。5月11日,对财务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六是针对零余额账户资金沉淀滞留实体账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27日,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带头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1月17日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月23日,党组成员、副主席万志农上党课——学习习近平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5月30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方兴淼上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3月30日,印发《中共建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级公务员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党风廉政纳入领导分工重要事项,今年以来,党组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相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4月29日,开展“五一”前廉政谈话提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4月20日、2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研究编外人员的岗位时也要参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撤销市总工会精神文明办部门及工会专干彭冬微的精神文明办负责人职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未反馈相关巡察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未将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党组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建设方面,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也未将该项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关于落实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不到位。未根据《福建省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试行办法》要求落实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的问题:
整改计划:市总工会相关部门已对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试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非公企业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工会主席职务补贴,同时市总工会将制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考核机制,对申报并通过考核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予以绩效补贴。年内完成整改。
3.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指导不够有力,市总工会党组对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在联系企业工会方面缺乏有效指导措施,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联系企业工会的作用基本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计划:市总工会党组将制定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考评标准,与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主席签订工会工作完成目标责任状,加大镇街工会对村(居、社区)工会的管理力度,激活并发挥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联系企业工会的作用。
4.关于推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计划:努力拓展技能竞赛覆盖面,计划在烟草、移动、消防等从业者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加强各行业从业人员队伍职业素养。今后将积极组织筛选建瓯各行各业高水平,高技术人才参加省、南平市各类竞赛活动,争取再获佳绩。
5.关于企业医疗互助参与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计划:以宣传“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主线,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手段,加大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分组进企业、进园区与企业主面对面交谈等方式,提高第十一期南平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非公企业参与率。年内完成整改。
6.关于部分职工活动室功能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计划:在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分批举办棋类、八段锦等培训活动,发挥职工活动室功能;与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进行沟通和协调,在工业园区职工文体中心举办几场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比赛,同时鼓励园区在文体中心举办以园区企业为参与对象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工业园区职工文体中心的作用。年内完成整改。
7.关于零余额账户资金沉淀滞留实体账户问题。
整改计划:规范零余额帐户资金的使用、管理,按要求上缴零余额账户沉淀滞留资金。9月底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3357;通讯地址:建瓯市胜利路74号;电子邮箱jozgh@163.com。
中共建瓯市总工会党组
2022年8月2日
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残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4月21日,我会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召开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议,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残联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瓯残联[2022]12号),并成立以理事长叶水清同志为组长,四级主任科员张晓华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要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对标对表,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1个问题,对标对表,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截至2022年7月15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整改率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传达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21日,制定《进一步规范〈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瓯残联[2022]14号),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每周一为干部职工学习日,重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对残疾人工作要求等。
2.关于履职尽责有待加强的问题
(1)对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工作谋划不够,没有真正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如拓宽残疾人创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办法不多,缺乏创新残疾人创业就业举措。
整改情况:积极谋划和安排部署,多形式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一是依托福建省残疾人就业平台网站和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发布企业用工和残疾人求职信息,举办线上招聘会。大力宣传,动员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参加2月10日人社部门举办的线上供需招聘会;5月7日在省残联就创平台录入建瓯永辉超市招收理货员2名和麒峥科技招收短视频采集员20多人的岗位信息;日常会通过工作微信群和求职登记微信群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二是深入本地企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帮扶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1月14日,就业援助月期间到工业园区走访了完美竹业和靓宏服饰两家企业,开发各种包装工、剪线头工等残疾人岗位30多个,助推残疾人就业增收。三是对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提供帮扶,进行就业指导、跟踪服务、鼓励他们参加残疾大学生招聘会,实现就业和自身价值。1月对所有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情况进行一次摸底;2月10日通知参加人社部门举办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6月14日动员参加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信息。四是与建瓯市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残疾人专场招聘服务协议,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每年举办1-2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为日常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一对一的岗位介绍,为企业用工和残疾人求职搭建平台。1月24日与建瓯市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残疾人专场招聘服务协议。2月16日,携手建瓯市鑫达人力资源公司开展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2022年建瓯市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2)未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2018年1月-8月部分残疾人证信息未按规定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予以公示。
整改情况: 6月8日,残联理事长对组联工作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3.关于机关事务运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执行规定制度不够到位。如部分干部职工使用公章未登记。二是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存在上班迟到的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执行规定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6月8日,理事长针对部分干部职工使用公章未登记的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规范公章使用管理。针对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5月21日,制定《进一步规范〈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一是全体干部职工(含临时人员)上班实行签到制,无法按时到岗或需提前离岗,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向办公室报备。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及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论处。二是因公出差不能到岗签到,须报告办公室予以登记。三是上班时间因公中途外出,应报告股室和分管领导。四是不准在上班时间出现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聚众闲聊或高声喧哗,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五是签到和考勤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发现未经请假,擅自脱岗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登记。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风不实,照搬照套现象严重的问题。如2020年和2021年重点项目自查报告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6月8日,残联理事长对2名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端正学风,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未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瓯残联[2022]15号),从改进调查研究、严格会议活动管理、精简文件、规范出访出差、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措施。
3.关于存在无公函接待、虚假压缩公务接待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6月8日,残联理事长对办公室及财务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实行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瓯委办发[2018]2号)的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坚决杜绝超标准、无公函等接待,不虚假压缩公务接待费。建立《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未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21日,制定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2.关于未按规定设立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23日,按规定向市直机关党工委递交《关于成立中共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支部的请示》,7月15日,市直机关党工委已批复成立。
3.关于用人不规范。擅自招聘临时人员,财务负责人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3月3日,已重新调整工作人员分工,财务负责人杨健已于6月30日正式解聘,由残疾人联络员马艳艳接管财务工作。今后招聘临时人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建瓯市残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建瓯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瓯残联[2021]16号)文件精神,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依岗聘用(除辅具适配员岗位外,其他均为残疾人联络员),原则上不返聘退休人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839652;通信地址:建瓯市磨房前41号;电子信箱:cljo@163.com。
建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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