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3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局党委负总责,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本人和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切实积极协作配合,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党委率先垂范,强力推进整改。
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根据责任分工,逐项梳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局党委反复研究、逐条讨论整改措施,形成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将8大类19项问题细化为54小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局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先后两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注重统筹结合,坚持全面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专项扶贫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局党委明确要求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人社工作紧密结合、与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整改,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一)责任落实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弱化”整改情况。
(1)针对“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局党委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扶贫领域的安排部署列入《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2019年度党委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二是全面梳理局党委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针对“领导机制不健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就业、社保等行业扶贫以及定点扶贫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确每个季度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听取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和推进情况,对全市面上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针对“主动作为不够,向上争取力度不大”问题。制定了《攀枝花市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文件明确: 2019年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就业扶贫政策兑现,不足部分以及不能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项目资金由各县区财政予以保障,不得违规使用。
2、“履职不到位,统筹推进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没有在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3个县(区)实施‘三支一扶’”问题。2019年1月,指导盐边县申报了3名“支农计划”和1名“扶贫计划”,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已于4月17日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宣传发动。目前,正进行网上报名(4月19-25日),经笔试、面试、体检、培训后于9月1日正式上岗。
(2)针对“未召开全市就业扶贫现场会”问题。预计2019年6月召开全市就业扶贫现场会。
(3)针对“公益指导员社会事业结对帮扶行动工作中,没有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问题。及时就2019年是否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请示了市人才办。市人才办明确表示,此项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3、“监督责任缺位,专项检查不够”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4月初召开了人社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会,会议通过学习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以及身边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就业扶贫、社保扶贫等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40余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警示教育,确保人社系统扶贫工作领域风清气正。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加大对人社扶贫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完善制度和防范措施,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三是明确加强对人社扶贫领域各类督查检查的统筹力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针对“专项检查少,工作不严肃”问题。2019年4 月,市社保局会同人社局基金监督科对我市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2017年-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及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尽快整改和完善;4月15日到17日,市就业局组成就业扶贫资金检查组对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2016年以来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资料抽查中未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情况,未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政策情况。但还存在补贴资料不完善、有现金支付的情况,仁和区2018年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还未完成拨付等问题,要求县区尽快完成整改。
(3)针对“事前准备不充分,事后补充方案”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此为鉴,开展工作时做到事前准备充分,避免为推进工作忽略程序,影响整体工作质量。
(二)政策落实方面。
4、“把握政策不全,推动落实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把握政策不到位,推动落实滞后”问题
①“落实省人社厅局2016年8月出台的’就业九条’严重滞后”方面。已出台《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539 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培训食宿、交通补助853人,补贴资金119.145万元。
②“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没有及时惠及更多贫困劳动力”方面。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攀人社发〔2016〕346 号)执行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全市共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205个,安置1212人次,拨付补贴资金699.21万元。其中2018年仁和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兑现192人,8-12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8.8万元。2018年及以前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
③“慢性病政策研究、工作推进不够,贫困对象慢性病办证率低”方面。一是组织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备案政策及办理流程的宣传工作。通过各县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加大对办事群众申报、认定门诊特殊疾病补助资格等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患者门诊特殊疾病备案登记管理质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932位贫困患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补助资格,已办理备案手续。二是积极对接各县区卫健局,共同做好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我局已将医保门诊特殊疾补助资格认定标准、申报和审核流程、备案管理等规定文件汇总打包传送给县区卫健局,并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宣传栏,方便卫生健康机构开展慢性病筛查时比对参考,及时提醒符合条件的患者申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补助资格。卫健和医保两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2)针对“目标任务有差距,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①“实现转移就业人数与全市贫困人口的目标有较大差距”方面。一是今年1季度全市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3245人,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5866人。二是2019年以来结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送岗位下乡”等活动,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组织招聘会42场,送岗位信息下乡16场,提供岗位18643个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三是继续针对贫困劳动力落实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创业帮扶和就业促进政策,促进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②“没有建立统一的建筑业农民工贫困人口工伤保险参保台账”方面。根据金保工程二期系统建设情况,目前,我市建筑企业农民工按照工程项目系统已记录参保人员信息,“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及建筑企业农民工困难人口”已记入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系统并予以标识。
③工伤保险档案资料未进行电子化管理,参保人员信息仅能在纸质档案中查找”方面。一是4月17日局社保科牵头,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集各县区人社局、市社保局和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社保领域扶贫工作做安排。二是4月23日,市人社局制定印发《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工伤保险档案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三是4月底,局信息中心已将局社保科提供的最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2019年1季度)纳入金保系统管理。
5、“政策学习不深,宣传效果不佳”整改情况。
(1)针对“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没有组织系统深入学习和解读”问题。对就业、社保、人才等行业扶贫政策文件以及定点扶贫方面的文件逐项梳理并汇编成册,加强对干部职工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下一步将“六个精准”“一超六有”等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纳入支部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对政策和要求的掌握。
(2)针对“就业扶贫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没有开展全面深入的宣传,部分贫困村扶贫干部对政策不了解”问题。一是2019年1月底,参加攀枝花市2019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在活动现场发放《攀枝花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攀枝花市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岗位信息宣传资料250余份,就业援助卡300余张,为到场的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咨询等就业创业服务30余人次。二是精准推送就业扶贫政策。今年1月初,在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实名制数据库中筛选出劳动年龄内的人群,通过短信统一推送平台精准推送信息,共计为90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推送就业扶贫政策。三是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岗位信息“进乡入村”活动,2月中旬至3月中旬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其中在乡镇、街道、社区举办专场招聘会19场,进一步方便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获取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和就业帮扶,活动期间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600余人次。四是在攀枝花日报就业民生政策宣传专栏刊登就业扶贫十七条政策措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三条措施等就业扶贫相关政策解读材料。五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上载就业扶贫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发布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公告。六是在攀枝花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三条、就业扶贫十七条政策要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优惠政策等,进行各类就业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发布2019年公益性就业援助月活动通知和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公告以及20余期招聘信息,为我市扶贫对象提供政策和求职信息服务。
(3)针对“城乡居民保险代缴政策没有制定适合贫困人员特点的宣传方案”问题。一是对我市社保扶贫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社保扶贫宣传方案,近期内下发到各县区及乡镇、村社,开展精准宣传。二是各县区医保局进一步加大门诊特殊疾病补助资格认定标准、申办备案流程宣传力度,并印制宣传海报600份,张贴在我市各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提高城乡居民对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政策的知晓度。我市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资料50000份,确保贫困人员人手一册。
6、“系统信息不准,培训效果较差”整改情况。
(1)针对“上下联动不到位,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已收集各县区针对贫困劳动力落实的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名单,同时根据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调查收集整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名单,正在将各项补贴政策享受人员名单与贫困劳动力名单进行比对,比对完成后指导各县区将名单更新到“五名单”中,各县区根据外出务工调查结果更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
(2)针对“培训措施乏力,针对性实用性差”问题。目前全市就业扶贫基地4个(攀枝花青杠坪矿业有限公司、合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美壹家酒店)、攀枝花普隆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喜都酒店管理分公司、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业扶贫车间10个(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安宁铁钛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金海实业有限公司金海名都大酒店、攀枝花市龙滩种植专业合作社、攀枝花市宏远芒果专业合作社、攀枝花市纳拉箐果蔬专业合作社、深圳市翔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驻攀枝花办事处)。通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调查结果的统计发现:元宝山矿业有限公司(16人)、攀枝花弘升利合作社(14人)、立宇矿业公司吸纳(11人)等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可以积极与企业沟通发展成为就业扶贫车间,并推荐参加就业扶贫基地评选。
(3)针对“就业扶贫培训宣传面不宽,培训内容与群众需求不符,就业率、签约率不高,就业稳定性差”问题。2017年米易县通过“征求意愿--岗位收集--精准送岗--意向招用--量身培训--定向上岗”六步服务,在米易县就业局、新山村村委会、攀花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金海开元名都大酒店的共同努力促进新山村12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人员入职后培训学校定期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给予帮扶,但由于贫困劳动力不能适应企业的管理而离职。虽然表现出就业稳定性差,但促进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无法强求双方的自主选择。下一步结合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组织有培训资质的培训学校开展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关企业到有条件的培训班开展现场招聘会,做好“培训+岗位推荐”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精准施策不精,内生动力不足”整改情况。
(1)针对“精准施策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干部职工帮扶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每年到帮扶户家中走访慰问2次以上,及时了解贫困户的生产发展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入户走访,有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广泛宣传党的富民惠民、精准扶贫政策,促进贫困户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在帮扶工作中,注重引导、鼓励他们学习新的技能,走出去接受新事物等,从本质上解决贫困。三是为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家庭成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劳动者个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协助维权。四是充分发挥团委、关工委的作用,针对困难户的在校学习的子女开展关爱行动,加强与学校沟通,协助抓好孩子的学习。
(2)针对“长效机制探索不够”问题。一是4月初局党委书记带队到帮扶村开展调研,拟充分发挥专家示范基地作用,积极与市农林科院等部门沟通,想办法提高核桃质量和产量,推动林下种植养殖试点,进一步提高农户收入。二是积极引导西番村科学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措施,在养羊的基础上拓展集体经济路子。
(3)针对“对口援藏帮扶木里县就业扶贫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和思考”问题。多次与木里县人社局、就业局联系,对方表示在组织人员参加招聘会上确实存在诸多困难。我局积极探索更多的帮扶措施,已与鼎诺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联系,采取企业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在木里县设立生产点,木里县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劳动力生产相关产品,企业统一回收的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4)针对“帮扶力度有所下降”问题。一是在抓党建责任清单中明确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经常到帮扶村开展调研帮扶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4月初带队到帮扶村开展了扶贫调研,并召开党委会研究帮助西番村解决修建荞面加工坊,并配套相关设施费用;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的认识,明确“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帮扶干部每年至少2次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在帮扶过程中,除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常态模式帮扶,更加注重对贫困户脱贫后的持续发展,避免再度返贫。
(三)整改落实方面
8、“问题清单不清,整改落实不力”整改情况。
针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和“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意愿,针对意愿比较集中的专业组织培训学校送培训入村,开展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培训意愿不集中的专业建议贫困劳动力自行参加培训后落实培训补贴。二是2018年完成贫困家庭技能培训7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4%。2019年继续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积极组织培训机构开展送技能培训下乡活动,培训结业后根据培训人员需求就近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应培尽培,按政策免费培训并给予生活费补贴。在资金管理方面,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补助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核发补贴。在培训质量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实名制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提升培训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专项能力规范、创业培训模式制定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时间落实,确保培训实效。
(四)干部履职方面
9、“工作浮于表面,存在形式主义”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促脱贫工作不扎实”问题。拟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定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职工脱贫攻坚工作清单,结合全市2019-2020已脱贫对象巩固提升指导意见,对人社系统扶贫领域工作清单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确保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二是2018年底组织机关党员到帮扶村共同过组织生活1次,拟下半年再组织机关党员到帮扶村开展1次有针对性地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相互听取意见建议,提出发展思路,发挥党员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针对“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不足”问题。
①“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方面。一是通过职工大会、党委扩大会加强了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和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扶贫就是抓民生改善的理念。二是在帮扶村验收脱贫的基础上,局党委牵头,充分发挥各直属单位力量,利用人社系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职能优势,主动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工作,推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②“社保扶贫工作中没有主动对接落实两无人员参保数据,有等、靠上级政策和其他部门清理确认数据后再组织参保思想”方面。积极主动上门与市扶贫移民局、民政局衔接,交换各类贫困人员基础信息,开展筛查比对,精准锁定人员,开展参保、代缴及待遇发放工作。
(3)针对“作风飘浮、工作不实”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人社党﹝2019﹞26号),梳理就业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就业扶贫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就局﹝2018﹞18号),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各业务科室指导县区进行整改。二是预计在5月开展一次就业扶贫专项检查,查看各县区的整改情况,为6月准备召开的全市就业扶贫现场会做准备。三是已在2018年2月制定的《开展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并下发《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 年开展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人社发〔2019〕158 号),开展就业扶贫领域作风整治。
10、“工作责任淡化,任务措施不清”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五个一”帮扶力量工作职责及任务清单,分别建立了帮扶、帮扶计划、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等,逐项完善帮扶记录,年终对定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二是按照帮扶要求,联系领导每年至少到帮扶村调研指导6次,召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两委成员听取并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也必须轮流到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春节前夕,班子成员分别到帮扶户家中开展了走访慰问,4月初,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村开展调研1次。
11、“资金监管乏力,拨付进度滞后”整改情况。
(1)针对“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兑现滞后”问题。
①“就业扶贫、社保扶贫中还存在应兑现而未兑现的情况”方面。2019年4月开展了对各县区社保扶贫工作的专项检查,着重查看了对扶贫人员领取城居保养老金情况,要求各县区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而未领取待遇的扶贫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尽快发放城居保养老金。
②“专家基地建设存在考核、资金拨付滞后的情况”方面。4月23日,我局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2019年专家服务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专家下基层”智力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照深化人才精准扶贫,继续对贫困乡镇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和专家下基层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助推贫困村产业扶贫的原则,初步确定2019年对2018年在建的7个贫困村专家服务示范基地继续进行建设,同时在贫困村新增1个专家服务示范基地,在贫困村执行“专家下基层”项目8个。4月26日,我局函请市财政予以拨付2019年度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下一步,待2019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计划正式下达,且财政专项经费到帐后,立即研究拨付80%的工作经费;待年末考核结束后尽快拨付剩余20%的工作经费。
(2)针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精准度不高”问题。目前,2019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尚未正式下达,且财政专项经费尚未到帐。下一步,待项目计划正式下达,且财政专项经费到帐后,及时研究拨付相关工作经费,且在分配经费时,对未脱贫的贫困村专家服务示范基地和“专家下基层行动”项目给予倾斜。
(五)党的领导方面
12、“‘四个意识’不强,政治建设弱化”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组织学习会7次。二是利用党委会研究决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事项,在吃透精神的基础上,联系人社工作实际研究谋划工作举措并作出科学决策,开展人才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调研,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完善专题学习计划,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定》《攀枝花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力处置规定》等文件作为“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局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单位学习、宣传等工作的督导。
(2)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问题。一是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是不断深入。二是对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清理,按工作年度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 ,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到会领导签字确认到会情况。
(3)针对“党委会记录管理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记录,按要求记录会议名称、参会人员等内容,做到专人记录。二是梳理会议记录内容缺页的原因,严肃党委会记录,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明确要求对记录错误的地方不随意撕毁。三是党委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13、“主动担当不够,作风不严不实”整改情况。
(1)针对“稳定人才措施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通过安家补助、岗位津贴、人才年金、本土人才成长奖励等政策措施,吸引、稳定、激励高层次人才在攀服务。截止2019年4月,全市累计认定各类高层次人才3417名,兑现安家补助、租房补贴、岗位津贴等7880余万元。新政实施以来,人才流失逐年减少,2018年度流失42名,较2017年158人同比减少276%。2017年人才引进流失比为4.52:1;2018年人才引进流失比为29.35:1,人才新政的实施对稳定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下放了高等院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和按岗聘用,突出师德评价导向,建立高等学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的高等学校自主评审与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为高校“松绑”,为高校发展“解绊”。三是下放了攀枝花学院公开招聘自主权和岗位管理自主权,攀枝花学院已经独立开展了公开招聘和岗位聘用工作。四是进一步梳理了《关于解决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晋聘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目前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尾声,从5月份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强化全员竞争上岗位制度的实施,切实解决好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问题。
(2)针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力”问题。 一是积极主动与市农牧局进行了沟通。市农牧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按国家、省政策要求,制定了所属事业单位按1-3类分类别执行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所属7个事业单位在局实施方案的指导下,按津贴类别、享受条件、工作岗位对工作人员执行岗位津贴类别进行了具体划分,并将划分类别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7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二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岗位津贴情况进行了政策性审核,同意79人享受岗位津贴,其中一类19人,二类39人,三类21人。月增资23,469元,从2016年元月至2019年4月共计补发831,798元。岗位津贴月增资部分从2019年5月进入单位工资总额,补发金额6月进入单位工资总额。
(六)党的建设方面
14、“重业务轻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拟定了《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和《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促进党委管党正常化、规范化。二是实行党建工作月清单管理,每个月根据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下发条款式工作清单。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开展1次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中,明确要求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每年底公示通报局领导班子成必须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
(2)针对“相关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各党支部及时拟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二是结合(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支部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三会一课”、党员教育、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做到党员学习、讲党课活动等有记录。三是及时制定“利剑除弊 护航花城”专项整治及“心向阳光 干净担当”专项行动工作贯彻落实方案,做到各项专题活动要做到有方案、有总结。四是制定了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并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3)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档案材料方面,就业局党支部将杨勇、龚桃两位同志入党相关档案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并对照发展党员所需准备材料的要求别准查漏补缺,完善档案;时间不一致方面,对龚桃同志档案材料中年份数据重新核对并更正错误数据;预备党员延时半年转正方面,龚桃同志正常转正时间应为2016年12月,届时正逢就业局支部换届选举,商讨该同志转正事宜的党员大会延后至2017年4月召开,导致该名同志转正时间延后4个月。杨勇同志因2015年调动省社保局档案交寄过程中导致党员档案遗失。目前,就业局支部已从其个人档案材料中将入党申请、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单独复印,缺失的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等材料进行补录。但是,针对接受预备党员和转正的相关票决档案已无法补充。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规范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规范党员档案管理。
15、“轮岗交流不足,管理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选拔交流力度不大”问题。对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梳理,准备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有计划地推进局机关内设机构干部轮岗,推动局直属单位之间干部相互交流。
(2)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对《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重新梳理,特别是对个人简历的时间逻辑关系进行了规范。二是局党委会对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讨论通过后制定正式的审批文件下发。三是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对2013年以来公招及遴选干部的招录档案进行梳理,完善了印章、签字等相关内容。四是各直属单位与聘用人员均签订(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了《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今后将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逐步消化。
(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6、“执纪问责不严,从严治党不力”整改情况。
针对“规范意识淡薄,决策不严肃,执行不力”问题。一是局党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持续深化教育,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强化理想信念宗旨,在3月20日召开的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以及班子成员深刻进行反思剖析,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成员规矩意识。
17、“监督责任缺失,风险防患不足”整改情况。
(1)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内公车管理等制度,从制度上防范风险。二是在公车使用和公务加油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及时做出了党内警告、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结合“利剑除弊护航花城”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拟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讨论,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力度,强化干部职工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规范和约束从政行为。
(2)针对“规定动作不落实”问题。一是各直属单位对照2017年“微腐败”护航阳光花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梳理,对开展工作情况材料进行完善。二是在2019年市纪委“利剑除弊护航花城”专项整治行动中,局党委、各支部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强化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8、“主体责任淡化,党廉工作松软”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四个亲自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查”。二是在2019年党委负责人清单中,明确每年听取局班子成员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2次,每季度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1次。1月28日,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听取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党委书记与参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重形式轻内容”问题。一是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认真制定了2019年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清单,清单中针对每个领导的分管工作提出了不同要求和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春节前,先后3次通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会、党委理论中心学习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情况汇报会,开展了提醒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9、“执行规定不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公务用车范围、租车条件及流程、车辆管理调度、驾驶员管理及安全管理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今年以来,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二是公务用车及公务租车的申请、审核、审批分别通过攀枝花市协同办公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三是公务租车、维修管护、费用报销情况均实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管理。四是目前保留有公车的2家直属事业单位均建立了维修管护、油料使用、车辆调派等公车管理,公务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2)针对“违规占用企业车辆”问题。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已于2019年3月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去函(攀医险函〔2019〕16号),立即停止执行2018年度双方签订的大病和补充保险合作协议中关于业务工作需要由你方解决交通工具的条款,并从2019年3月18日起,车牌号川DAK563的马自达商务车及其驾驶员秦孝兵退回人寿公司,由人寿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度派遣。
三、抓住整改契机,巩固整改成效
局党委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人社系统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的建设。一是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看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
(二)紧盯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落实。一是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持续用力,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长远发展。一是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对整改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坚持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二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不断发展的人社工作需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形成上下规范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25298;邮政信箱: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市人社局党办;电子邮箱:584528104@qq.com。
中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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