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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苏州市体育局党组织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苏州市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迅速行动,认真组织进行整改,1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党组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凸显,高质量推进体育事业发展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弱项;落实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突出等4项55个问题。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目前,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问题还在持续整改中。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9月4日,召开了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认识,提高站位,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相关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从紧安排,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印发《关于成立苏州市体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芳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对于巡察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统筹协调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是落实整改举措,全面推进整改。制订并实施《中共苏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分解到涉及的各处室和单位,逐个制订整改方案和台账。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配套出台制度性文件9个,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凸显,高质量推进体育事业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联系体育工作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每周一课”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新思想新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执行市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讨论交流发言不少于2人,截至目前,完成中心组学习14次,计划到12月底达到15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各项决策部署,提升推进落实“健康中国”成效。依据地方资源优势,制定品牌培育计划,积极培育体育产业、体育赛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市运会、金鸡湖龙舟赛、假日体育活动、大众体育联赛等有序开展,完成第八届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全部组别苏州组队参赛工作。

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苏州)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并于7月底在第九届创博会上隆重发布,10月下旬在江苏省体育产业大会上又发布了《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苏州)评估报告》,在全国开创了先河。起草制订《苏州市关于发展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通过抓好组织建设、进行专项资金扶持等,在全市建成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效应的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体育服务综合体等。截至目前,今年命名了2019年度苏州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2家、市级体育服务综合体4家、市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21个,今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75万支持了22个项目。

及时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苏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依托学校资源,苏州市太湖足球运动学校即将挂牌并向全市招生,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24所,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不断加强青少年足球培训,积极培养输送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累计向中国足球协会输送9名队员。积极开展足球进校园活动,推动社会足球俱乐部蓬勃发展。进一步推进职业体育发展,出台了《苏州市扶持高水平职业足球俱乐部实施细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竞赛组织各项工作,保障2020赛季中超联赛顺利进行,共承办第一阶段分赛区比赛、第二阶段争冠组比赛80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抗疫情保备战突出贡献纪念”奖杯。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比赛场地已开工建设。2019~2020年完成新增50块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保持社会足球场核心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

2.“统筹谋划全市体育工作不足”问题

(3)关于“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市本级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实行预决算公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统计数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相关要求,由各市、区在国家场地普查系统和江苏省高质量场地调查系统中直接上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审核。利用苏州体育平台进行体育赛事活动报名、统计。进一步统筹强化对全市各版块区域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根据赛事类别制定赛事统计名录,点面结合全力保障体育赛事活动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细化和明确统计指标,提升统计数据标准化,继续探索和完善体育场地建设统计方式,保障统计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

(4)关于“各地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在编制苏州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过程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薄弱板块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苏州体育工作格局。推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协调推进县市区参与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加快推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带动各板块均衡协调发展。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5)关于“全市体育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缺乏统筹考虑”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苏州市扶持高水平职业足球俱乐部实施细则、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型赛事补贴管理办法,加强预决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6)关于“信息化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对市体育局各部门3大类38项信息系统摸查清理和整合调整,关停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微信公众号6个,整合原有各微信公众号内容及功能至“苏州体育”微信公众号,下线APP3个,功能整合至“苏州体育”APP,整合8个网站,建成“苏州体育”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归集十四个一级模块,实现对跨部门业务应用的支撑。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整合工作。对局系统内所有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进行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资源应用和统一运营推广。

3.“全市体育事业融(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合发展不够”问题

(7)关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市民健身需求”问题的整改

着手编制《苏州市全民健身“十四五”规划》,针对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找对策,抓落实,强规划,探索新路径,争取全方位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深化落实《苏州市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社会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姑苏区百姓健身房投入试运营,全民健身步道建设完成近2700公里。公共体育场所健身器材的更新、维护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器材的安全、规范使用。拓展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将全民健身“三进工程”拓展为“五进工程”,增加服务人群,继续扩大服务辐射。全民健身系列大课堂、全民健身小分队等志愿服务活动有序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正在开展。加快体医融合,与卫健委合作探索建立苏州健康服务促进中心。

(8)关于“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体育社会自身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发挥临时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支部作用,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推进社会组织纪律建设。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流程,强化大众体育联赛品牌建设,每年举办大众体育联赛200多项次,修订《苏州市大众体育联赛工作指南》,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体育社团进校园、进社区,搭建体育场馆和体育社会组织合作平台。各市、区体育总会覆盖率100%,建成各级体育类社会团体348家、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56家,成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承办主体。

(9)关于“竞技体育存在后劲不足的隐忧”问题的整改

结合自身资源、经费、场地等不足因素,大力发展多元办队模式,借助区县、协会、俱乐部、学校等多方优势联合力量办队。会同苏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市体教融合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开展2020-2023年度苏州市特色体育项目学校评估工作,全市共56所中小学校提交了评估申报材料。抓住苏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契机,通过学生部中小学生组31个大项33项次的比赛做好选材工作。经过不断努力、争取,《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竞技体育高端人才培养、引进提供了政策保障。

(10)关于“一些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市体育中心综合性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已再次讨论并修改完善,即将上报政府。全力推动市二体校重建项目,已召开政府协调会,会议纪要目前在征求意见中,即将印发。

4.“对下属单位指导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11)关于“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2家,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和市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处合并成立苏州市公共体育服务中心,上报了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市体育中心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和人员混岗混编等问题将于2021年同步改革推进。在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竞管中心的管理职能、办赛职能将进行重新调整,实行管办分离。

(12)关于“内部审计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整改

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近几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已完成近几年所有审计报告结果汇总。新的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相关内审材料交相关处室归档。督促专管中心联系江苏省中长跑俱乐部,及时清理挂账事项。下一步将跟进挂账清理进展情况,要求专管中心限时整改到位。

(13)关于“基层调研、指导不多”问题的整改

再次重申强调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结合分管工作定期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参与各市、区体育部门和直属单位组织、举办的活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年底前完成。坚持季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按要求专题发言,通报分管单位、条线和联系市、区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上紧下松、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制定年度《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三个清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对照清单内容汇报交流落实情况。每年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月与派驻纪检组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沟通。制定年度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将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作为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制定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年终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开展局内部巡查工作,对市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处、市第三青少年业余体校、市体育信息中心、市运河公园管理处4家直属单位开展巡查,2~3年时间实现内部巡查全覆盖,全面纠正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坚持挺纪在前,围绕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关键环节的全面实时监督。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机制,健全“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每年安排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列席1次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到各党(总)支部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年举办市体育局党建、纪检工作专题培训班,今年的培训班已于11月2日至3日举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共62人参加,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纪委近期印发《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的通知》(苏体机纪〔2020〕2号),要求各处室、单位对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梳理。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局内部巡查,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制定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防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予以纠正。

(16)关于“谈心谈话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党组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做到“十个必谈”“十个清楚”。建立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联系点党支部支部委员、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的“月月谈”谈心谈话制度,制订切实可行计划,做到每半年循环一遍。班子成员利用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党日活动下基层调研等契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谈心谈话、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学习研讨,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踪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监督质效不明显”问题

(17)关于“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强化经常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转化到行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在专题会议上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芳讲专题党课。多次开展“每周一课”专题学习,到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开展“牢记初心使命攀新高、践行女排精神再出发”主题活动,通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举办了苏州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层教练员通识培训班、2020年冬训动员大会暨教练员业务培训班,安排了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课程。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行了法治副校长(副主任)聘任仪式。

(18)关于“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苏州市体育局出国(境)审批和外事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市管干部因私护照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保存和管理,市体育系统科级干部因私护照由组人处保管。因私出国(境)须本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领取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对于夫妻两人分别担任同一运动队中主教练员与领队的情况,正在逐步推进落实,杜绝类似情况出现。梳理完成《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情况一览表》,对市属体育协会的领导兼职、换届时间情况进行了统计,加强对新换届协会社团兼职管理。

(19)关于“管理不严格,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深化履责记实工作,强化追责问责并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问责利器,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努力成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党内法规学习,一把手上廉政课、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警示教育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使大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0)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试行)》要求,开展谈话后填写《党员干部谈话情况记录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派驻纪检组和组织部门。

(21)关于“信访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投诉、信访工作流程规范的通知》。制定《市体育局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登记表》,对办理过程等进行登记,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22)关于“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偏软偏轻”问题的整改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采取自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清风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以点带面,查找解决面上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每次“清风行动”专项检查结果,印发督查情况通报,举一反三,要求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坚决,财务管理问题较多”问题

(23)关于“公务接待超标”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体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

(24)关于“公务用车出车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

出台《苏州市体育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电子化审批管理制度,按照事先审批、事中统计、事后监督的工作流程,严格把控。举一反三做好单位公车管理工作,加强公车外出审批、出车登记、加油卡管理、节假日停放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5)关于“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市体科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辞退处理,并将加油费以现金形式收回。出台了《苏州市体育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专人保管公务加油卡,完善加油卡使用台帐。

(26)关于“大额现金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印发整改通知,上报整改方案,补齐业务明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相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7)关于“报销手续不严谨,凭证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手续。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完备报销附件,财务部门加强监督,对未按财务制度要求报销予以坚决制止。

(28)关于“大额资金内部转账和现金支付缺少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举一反三,严格要求各处室、单位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强化审批管理,杜绝出现缺少审批手续的情况。

(29)关于“工会活动奖品比例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按照“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员的三分之二,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500元”的要求执行,杜绝超标准发放。

(30)关于“工会慰问超标准超范围”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按照“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的要求执行,非工会会员不得执行该标准,杜绝超范围发放。

(31)关于“下属单位工会账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各直属事业单位已全部建立工会账户,严格分清列支渠道,按规范要求列支相应费用。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32)关于“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合同审查管理,杜绝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33)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和管理,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招标产生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34)关于“大量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政有关规定,设定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市民健身中心已完成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

(35)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产证不全”问题的整改

积极协调解决老年体协大楼土地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网水体校是在原有水上训练基地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由于原水上训练基地属于临时建筑,因此只有土地证,无法办理房产证,之后建成的网水体校两证齐全,目前正在重建,两证将按规定办理。

5.“攻坚克难意识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问题

(36)关于“主动担当不足,推进工作有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开展领导班子谈心谈话,通过加强学习、会议强调等方式强化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意识,建立会商会办、督查督办制度,提高多部门职能交叉工作的沟通效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过程监督,细化考核机制。对于评先评优唯票现象等情况,细化考核细则,在群众投票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分值,综合评估考量。

(3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分管处室、单位业务指导,对于重要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关心落实进度。局机关处室对业务指导部门加强监督,确保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出台了《市体育局直属单位人员挂职局机关和轮训工作方案(试行)》(苏体人〔2020〕15号),对局系统内借调人员进行排查、清理。

(38)关于“鼓励激励干事创业氛围还不够浓”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苏州市体育局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苏体人〔2020〕13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下一步将加强学习调研,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岗位层次、薪酬体系和考核办法。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和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1.“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39)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议研究,仅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体育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分层次开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研究市体育局重大决策事项。

(40)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巡察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细化与会人员表决讨论过程,选人用人事项与其他事项分开记录。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41)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2)关于“干部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干部公示时间的相关要求,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3)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宽”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今年新招录的一名公务员已正式入职。

(44)关于“没有轮岗制度规定,长期不轮岗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

对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人岗相适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活动。同时根据年度全员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将在12月底前安排部分岗位轮岗。

(45)关于“中层干部队伍老化,没有拉开年龄梯次”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年举办全局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按照干部推荐情况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培养干部,计划12月底前选拔任用部分优秀年轻干部。

(46)关于“混岗混编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市体育局直属单位人员挂职局机关和轮训工作方案(试行)》(苏体人〔2020〕15号),对混岗混编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按规定对借调人员逐步规范管理。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47)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开展组织生活旁听。推进市体育中心支部等各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支部会议记录。

(48)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市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做好评估、督查,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党委委员挂钩各党(总)支部,听取汇报、检查台账。严格执行《支部组织工作条例》,开展组织生活旁听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安排有发展党员计划的支部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档案管理。

(50)关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年举办市体育局党建、纪检工作专题培训班,今年的培训班已于11月2日至3日举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共62人参加,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参加了市级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理论骨干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增强横向交流,运用“党建互检”等措施与其他机关单位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51)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月组织生活将交纳党费、填写《党员手册》作为规定动作,定期进行检查。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52)关于“市体育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中。加强意识形态自主学习意识,同时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课”、月度工作例会等方式进行意识形态集中学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高度。出台了《苏州市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苏体党组〔2020〕20号),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党建重大工作,局党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

(5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着手起草重大舆情回应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落实《苏州市体育局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每月提前进行网络舆情风险研判,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动权。

(四)“落实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突出”方面

“落实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突出”问题

(54)关于“巡查整改落细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开展对2016年市委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工作制度、抓好长效管理,对于个别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改。

(55)关于“审计监督成果巩固发展不足”问题的整改

对近年来我局内部审计发现的财务共性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近期将举办苏州市体育局财务人员培训班,提升综合业务水平,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以最大的努力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省委和市委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始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把任务要求落细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整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要求,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一以贯之抓好自查自纠,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时常“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已经形成的良好制度,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组反映的突出问题,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修改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工作偏差;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调研,及时制订,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为苏州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苏州市体育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65111003;邮政地址:人民路1168号;电子邮箱:64583604@qq.com。

中共苏州市体育局党组

2020年11月19日

苏州市体育局党组织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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