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精英化队伍。一是建立“小组化”学习新模式。以科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检察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室每周下发学习任务,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在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种消息颓废思想观念的侵蚀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阵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便利灵活功能,建立教育新阵地,开辟廉政学习专栏、交流园地,上传党组纪检条规和法律法规新动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学习模式的结合,通过业务练兵、知识学习、思想教育学习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今年来,我院共开展“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活动”25次,并定期通报整改。全院20个可是全部理清各部门权责范围,明确责任清单,牢记掌握用权必须为民谋利,不能以权谋私,打造规范用权、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精英化队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重案、要案向上级汇报,定期工作向人大汇报,办案信息向人民“汇报”。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全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定期向检察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意见,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廉洁、高效、工作优良的精英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一、述责述廉时间
2020年1月10日。
二、述责述廉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责述廉主要内容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报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
(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情况;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重点报告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等情况。
四、程序与要求
(一)撰写报告。局领导班子围绕主要内容,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述责述廉。局领导班子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开展述责述廉。局党组书记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也可有针对性地开展质询。
(三)现场评议。以无记名的方式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从四个方面开展现场评议。(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一、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乡党委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优化党风政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江南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管工作管廉政”的责任分工,完善了乡党委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在领导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强化责任。坚持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传达学习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每年制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逐项将工作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分别与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强化督查。乡党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责任制落实和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面上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有效。
(二)坚决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乡党委坚持把维护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每年“七一”期间,常态化开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组织全乡党员干部采取班子成员轮流讲课、邀请党校讲师辅导授课、党员自学、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五本必学读本,观看了《焦裕禄》、《第一书记》等教育影片,深入村社认真听取意见,虚心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问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乡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严把干部任用关;坚持单位推荐、进前考察、集体研究,严把干部入口关。配齐配强了村级班子,对死亡短缺的两个村纪检员全部选配完成。
(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乡党委始终重视扶贫救灾、农业补助、土地流转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操作,保证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始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坚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深入推进“廉洁村”创建工作,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健全了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切实使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使群众利益不受到损害。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和监督。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会议制度》、《乡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民主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编写了岗位廉政风险干预文本,建立健全干预台帐,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按照县委要求,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真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
(六)积极领导和支持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乡党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做到违法乱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5年5月份,乡纪委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起,处分违纪党员2名,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各1名。
(七)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四倒逼”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将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事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明确时限、目标和要求,强化责任,并采取月督查、季汇报、半年小结、年度考核的方式狠抓落实,切实在全乡形成合心合力共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八)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每季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各级作风建设规定要求,深入查摆、整改“”问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增强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班子成员改进作风,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乡党委书记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创新上思考,在务实上着力,全员动员,分线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坚持牵头研究制定并组织分解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并细化分解到相关班子和有关部门。
2、坚持主持召开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分析汇报会。2015年,先后主持召开4次班子会议,2次听取乡(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班子和各线负责人党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2次听取乡纪委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切实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牵头开展了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组织制定了乡党委会议制度、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性文件。
3、重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并实行了第一时间化解、联合对接化解、领导包案化解的“三化解”工作机制,切实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201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目前已办结21件。
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公司纪委、分公司党委:
根据《关于建立“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的通知》(赣移党组[2017]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移纪检[2017]7号)要求,现将2018年分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公
司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各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纪委书记与13名支部纪检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2、按照分公司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18年纪律检查工作要点,共六大类15项;细化并明确了工作清单,共七大类44项。
3、2018年2月组织各单位经理助理以上成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57份,组织市公司各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47份。
4、协助党委开展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对照省公司文件要求,将深化巡视整改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分别于5月17日、6月28日、7月14日以协同办公的形式下发,要求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反馈自查整改情况。一一与各部门进行沟通,经认真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8项,其中:涉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9项,涉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项,涉及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2项。督促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整改,截止8月底已基本完成,还有2项(涉及历史案件通报和干部超编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1、做好纪检委员每半年一次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工作。1月份各支部纪检委员提交书面履责情况报告;7月13日组织13名纪检委员进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现场汇报,纪委书记和4位纪委委员全部到场,听取了汇报并进行点评。2018年12月各支部纪检委员提交2018年度履责情况报告;
2、开展基层支部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3月28日至4月5日开展了一季度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在7月4日至7月8日的二季度监督检查工作中,主要针对前期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各支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预评分并通报,纳入季度KPI考核。2017年1月4-6日开展了四季度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进行评分,区县分公司党支部考核评分结果纳入了年度KPI考核。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2018年7月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进行二次清查,并对违规招待费用进行退赔;2018年9月,实地检查所属区县公司和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明察暗访和现场抽查。
4、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与责任部门一起对照《深化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分解表》中55个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8项,其中:涉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9项,涉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项,涉及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2项。其中15项已基本完成整改,还有2项(涉及历史案件通报、剖析和干部超编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要求执行。检查责任部门集团巡视迎检准备情况,3次向分公司党委汇报,7次与各部门讨论。
5、开展区县公司巡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党委要求开展区县公司巡察工作,重点对区县公司风险防控和运营健康度进行评估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涉及市场营销费用、渠道酬金、渠道维修、集团业务欠费、网络成本管理、代维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物流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多方面内容,并查看前期各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0-11月已完成两个县公司实地检查,目前发现问题28个,如:吉祥号码管理、渠道亮化装修、房租管理、基站代维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集团产品历史欠费、办公楼土建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风险,有些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监督意见共28条。检查组将具体检查情况向党委进行了汇报,党委听取汇报后提出了新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入查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关键流程、环节的控制情况,改进检查方法,确保工作成效。
监察室12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下一步拟分2-3个组到其他区县公司检查,并做好检查组人员的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如发现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下一步纪委将开展调查,该问责的问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行文下发相关管理办法
1、落实省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分公司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18年3月22日形文下发。实行月度预评,按季考评,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牵头组织各专业部门研究制订《分公司风险防控问责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4日形文下发。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员工认真履职, 4月份下发工作联系单,要求各区县公司和部室组织全体员工对该办法进行宣贯和学习,并加强督促,收集学习情况。
3、2018年8月,组织各部门以省公司各专业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各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涉及15个部门,148个流程),由监察室汇总下发([2018]监察1号),要求各单位对照贯彻执行,匹配流程和制度,抓早抓小,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四、组织学习教育,建设廉洁文化
紧密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强党性”活动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其中:
1、分层分级开展教育的情况
1)党委中心组:先后12次开展中心组学习,2月3日和2月29日,集体观看《反腐警示录》(上、下); 3月26日,对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省市两级领导关于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讲话等内容进行学习宣贯和导读;3月26日外请市委党校聂校长和汪正生主任讲述《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党课;4月18日,对《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新华社评论《确保两学一做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内容、要求》进行宣贯、学习和解读;6月3日,对《集团公司经理人员问责实施办法》、《江西公司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江西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条例(修订试行)》进行学习、研讨;6月23日,收看“咬定青山不放松”视频、对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之“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信仰去拼搏去奋斗”进行学习、研讨;7月26日,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之“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8月27日,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宣贯、解读;9月23日,学习《江西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观看《筑梦路上——从严治党》视频;10月27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在国企党建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学习、法律风险大讲堂、观看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11月18日,对《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学习。
先后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等学习宣贯2次。各单位共组织参观教育基地16次,参观人数达200多人;组织观看教育片13部,达到400多人;在培训班上开设廉政课程,购置发放书籍180本;撰写学习心得40余篇;组织发送短彩信22期,发送人数达到400多人(以上数据包括区县公司和机关支部)。
2、纪委书记授课情况: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并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跟支部党员同志讲党课、谈体会。纪委书记刘欣在机关网络支部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讲了一堂专题党课;6月30日,纪委书记在机关网络党支部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上讲了一堂“讲规矩 有纪律”专题党课。
3、党员学习覆盖率、员工学习覆盖率:一季度针对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线上观看省纪委《反腐警示录》,党员学习覆盖率92%;二季度学习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四门必修课,党员覆盖率98%,员工覆盖率88%;三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级经理以上人员参与率96%;四季度组织三级经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廉政建设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和考试,完成率100%。
4、组织各支部撰写提交学习心得,共收到学习心得40余篇,择优在省公司《廉政动态》栏目发表。1-12月在“廉政之窗”网站刊登信息26篇,及时完成集团公司“廉洁从业之窗”队伍建设人员信息,并进行日常维护更新。
5、开展日常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洁教育进家庭活动。将省、市纪委和省公司下发的违规违纪通报,及时进行传达、通报和剖析,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及时通过短彩信、邮件通知、下发文件或工作联系单等多种方式,提醒干部员工及家属牢记廉洁纪律。
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
1、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或提醒情况: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纪委及时通过短彩信、邮件通知、下发文件或工作联系单等多种方式,提醒干部员工及家属牢记廉洁纪律。中秋、国庆前夕,通知各支部纪检委员做好节日期间本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自查,纪委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
2、自行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情况:
3月底启动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整改落实,对“回头看”新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和区县公司逐一开展整改落实,并汇总整改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跟踪问效。3月28日至4月5日先后派出监督检查组赴10个区县分公司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等方面管理应规范、手续应严格等6条建议。
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差旅费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2018年5月和7月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进行两次清查,并对违规招待费用进行退赔;2018年7月对差旅费超标情况进行再次清查,超标差旅费全部清退;2018年6月重点针对超面积和虚假合署办公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2018年9月,实地检查所属区县公司和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自查反馈和现场抽查。
六、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工作
1、问题线索核查及信访案件情况
1)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省公司及地方纪委转办信访件;本单位自收信访件:省公司转办信访件转来1件(信访外,樟树公司客户业务投诉);本单位自收信访件1件;截止11月30日共收到纪检监察信访件1件,信访外1件。
2)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初核、转办要结果到期办结率(办结数量/移交数量):2018年仅收到省公司转办信访件1件(信访外),已办结,并向上级反馈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3)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情况: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情况:立案1件(张志刚违反八项规定,公车私用),已办结。
4)纪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党委汇报信访及案件办理的情况;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案件亲自批示、过问、督办的情况:纪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党委汇报信访及案件办理情况2次;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案件亲自批示1次、过问、督办情况2次。
5)司法案件情况和自办案件情况(只报数据,不涉及案情,包括一案双查):没有发生司法案件;分公司自查问题线索0件;立案案件1件(同上)。
2、分层分级开展信访分析、案件剖析情况: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全市经营分析等会议上,对省、市纪委通报的违规接受吃请和收送礼品等案件,省公司通报的南昌、九江分公司违规挪用工会经费、违反劳动纪律等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私用案件,进行传达、通报和剖析,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注重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不违规不逾矩。
3、针对信访及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管理改进建议,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全市三级助理以上人员学习《江西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参照省公司文件,结合实际,修订下发《分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4、运用“四种形态”
责任约谈批评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13人次;各县区分公司批评提醒共47人次;组织处理31人;纪律处分1人;无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七、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按省公司要求,完成了三级经理重大事项一年一报告工作。
2、做好对“三重一大” 、物流采购、晋升考试、年度评先等事项情况的监督工作;
3、对关键岗位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共收集汇总关键岗位54个,关键岗位员工93名,其中任职时间已满四年的有16人,满3年的有5人,梳理情况提交人力资源部。目前,关键岗位到期人员已有4人调整岗位,3人已调整工作职责。
4、积极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省公司下发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2018年3月,按照公司党委要求,牵头组织各专业部门对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分公司风险防控问责管理办法》,从安全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综合管理、财经管理四个方面明确了54个红线行为和问责办法,于2018年4月形文下发(宜移司[2018]68号),并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全员宣贯。
5、2018年5月,启动分公司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各部门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自查,梳理风险点,对相应流程和办法进行修订,在相关制度和办法中增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条款,明细对应罚则,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A.监督推动的具体措施:
1)3次向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做专项汇报沟通,推动部门在年度绩效计划中包含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7月8日,向公司党委就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党委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应以省公司各专业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本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分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下发。
2)7-8月安排人员分专业对网络口、市场口、综合口沟通、辅导7次,督促各主责部门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自查,梳理风险点,对相应流程和办法进行修订,在相关制度和办法中增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条款,明确对应罚则,制定完善本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分册。
3)2018年8月,组织各部门以省公司各专业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各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涉及15个部门,148个流程),由监察室汇总下发([2018]监察1号),要求各单位对照贯彻执行,匹配流程和制度,抓早抓小,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B.存在主要问题:各单位应加强组织学习本专业的廉洁风险防控分册,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完善机制建设,优化制度办法,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八、 不足与思路
2018年在省公司纪委、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完成了深化巡视整改、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风问题整治、集团巡视迎检等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执行的任务。开展好反腐倡廉专题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率先开始进行区县分公司巡察工作的探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看到的是许许多多的不足,突出表现在: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发现问题的途径不广、剖析问题原因的深度不够、指导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存在的问题:“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各责任部门虽然进行了流程梳理、风险点排查形成各专业分册,但没有进行充分学习宣贯,没有做到人人入脑入心。有些整改工作仅仅满足于当前问题的整改,治标不治本,没能做到“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要从梳理流程、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上下功夫。
结合如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围绕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理顺工作思路:
(一)更加突出主责,旗帜鲜明履行监督责任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进一步在落实“三转”、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上取得新成效。要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以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有效监督和严格执纪问责来衡量检验监督责任的落实。正人先正己,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行问责,正确运用《问责条例》7种问责方式,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协助分公司党委,发挥纪委在分公司集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问责的作用
集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集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没有旁观者,回顾以前各类整改工作,总有不少差强人意的地方,很大一个因素是查摆问题不彻底。归根结底是没有对失责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做到准确问责,就要求我们切实参与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中去。对整改工作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要求、职责分工、进展情况等都非常了解,才能真正掌握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履责情况,才能有效协调、及时监督和有据问责。
(三)做到学以致用
违纪行为、违规事件与党纪国法的要求、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现成的连线。要有效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一方面需要学深悟透党纪国法、公司制度规定的精髓,以党纪国法、公司规定为依据,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另一方面要熟悉、分析我公司各类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多发易发的领域和环节,提高发现线索、深挖问题本质的能力。
(四)注重记录、归纳、今年在如何推进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集团巡视迎检工作,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纪委做了较周全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议,并与各业务部门一道进行充分沟通分析,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实践没有详实地记录下来,也没有进行归纳分析总结。这是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的短板,需要改进。
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股、室、队、道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公路局党委和交通局党委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和社会风气有一个根本的好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应当做到: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2、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落实。
3、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抓好全局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
5、切实抓好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
7、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以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局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根据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局党风廉政建
设目标规划,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对局各支部书记、各股室、道班、队的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年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学习《廉政准则》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上级批转和纪委报批的案件及时安排查处。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局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协助局总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职责范围的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署安排,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2、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工作。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6、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四)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对全局行政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局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署安排,做到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股室及道班、队、站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年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学习《廉政准则》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督促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职领导搞好廉洁自律。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监察纪检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五)副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各部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局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状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工作。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6、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规费征收、稽查处罚、资金划拔、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管理等所有管钱、管物、管人和
执法的部门都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的工作制度。
3、定期对所管理的领导班子和热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
4、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
6、党总支要自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当好先导。
三、要求:
党员教育管理是支部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认真对照支部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新目标、新要求。
一、做好支部作风建设工作。
财务部党支部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学习。通过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生活,并落实到严格自律上,培养全体党员求真务实、坚定理解信念,自觉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时时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支部学习中注重培养党员的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教育带动全体党员来促进支部建设,充分发挥财务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全体党员“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财务部支部在工作学习中时刻做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全体党员加强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不仅对理论知识认真学、反复学,也对相关案例做深刻讨论分析。经过近些年来的支部集体学习,努力把廉政建设做成常态化工作,培养财务人员不仅有全面的财务知识,更要有严谨的思想意识。
三、做好支部学习教育工作。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文件及相关案例。培养党员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通过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国联通廉洁警示教育片,王晓林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张聪智违法违纪问题等各种真实案例,谈体会、谈心得,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
四、做好与上级组织沟通汇报。
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按时汇报财务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专项工作进展;针对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片汇报自身情况;对照王晓林案件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报思想动态。通过真实客观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从而正确地完善支部工作。与上级保持信息畅通,顺利推进支部组织工作。做到经常汇报、经常联系、经常交流、经常对接,确保贯彻上级政策精神的准确性抓好落实。
五、做好支部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支部工作督导检査力度,严厉杜绝“两张皮”现象,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保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重要武器,坚持把团结进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颁布,对党支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财务部党支部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支部建设,完善支部管理。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懂做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强化党员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以廉洁从政为准则,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依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要十不准”和“九个严禁”。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高度重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强化领导、细化举措、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推进,全办上下形成了“思廉崇廉、拒腐防腐”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明党的纪律、廉洁从政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纪法规,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遵守执行六大纪律情况:
1、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不断学习和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在思想上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发表过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在行动上也能够和思想言论保持一致,从未做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事情。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已经做出的重大方针和政策,能够坚决执行。
2、执行组织纪律情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对党组织的决议和政策,从不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能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3、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根本的是要做到内心的坚定和清正。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认真学习、遵守、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纯洁生活圈、交往圈,坚决并始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从没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或子女亲属谋取利益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没有违返规定操办婚丧喜庆和从事营利活动;没有违返规定大吃大喝。
4、执行群众纪律情况。一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打牢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的思想根基。通过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强化爱民观念,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看作是自己的天职。二是自觉接授群众对我遵守群众工作纪律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没有出现与民争利和以任何形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没有出现侵占群众的各种物质利益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出现搞特权和以不平等态度对待群众,对群众逞威风、耍权势,欺压群众的现象。
5、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因病、因事请假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二是严格遵守办公秩序。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没有用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没有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没有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车办私事。四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及 “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
6、执行生活纪律情况。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做到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一)带头抓全局抓部署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调查、亲自批示、亲自督办,执行案件信访件签字备注责任制。年初,带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讨论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两个台账制度。
(二)带头抓队伍建设
带头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注重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机会,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每年至少为街道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带头与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谈心谈话,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带头抓督办抓落实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
(四)带头抓干部任用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调整干部队伍,部分科室人员优化调剂,以人员流动促干部队伍保质保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肃换届纪律,加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建立监督台账,建立快速核查机制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等,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28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全程监督执纪。
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强化管理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缺少检查监督,执行的不够到位。个别党员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甚至做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有时也有畏难情绪,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不会监督,近几年办事处没有自办案件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二)在思想状态方面。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不明确,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上层领导的事,基层权力小,腐败问题沾不上边。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像抓本职业务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摆上工作日程。三是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一些与街道大发展、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表现在对自己要求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勤政廉政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
(三)在工作落实方面。一是在工作落实上有时会有应付和拖拉的现象,表现在上报的材料质量不高、不够及时。二是作为业务部门深入基层少,对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的不够。三是除正常的业务工作请示汇报之外,与上级部门沟通得较少。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思想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一是抓好典型教育。一方面要抓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另一方面要抓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党纪条规教育,重点学习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抓好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四是开展好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利用党建平台,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明志、重责、慎权、轻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强化廉政制度建设。紧扣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建设。
1、整体规划,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既重视基本制度建设、更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
2、突出重点,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人事权、财权、事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3、改革创新,增强制度的时效性。面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创新中提高。通过制度的建设,由过去事后处理教育向事前预防、事中制止转变。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
1、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
2、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干部和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干部和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干部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严肃治理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
2、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
3、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
4、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10月起,至2012年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汇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县纪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8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2、学习教育阶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并结合我县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强化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认真学习、普遍教育、深刻警示、严格规划,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和《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留存,并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
迎接并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四、政策界限
1、违反规定配备或使用公务用车的,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和以各种形式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3、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较轻,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诫勉谈话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专项治理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在2011年12月15日前向党组织主动交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的,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从宽,以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对已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从严从重查处。
五、工作要求
1、成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调度会、发督查函、通报情况等方式指导推动我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承担日常工作。
2、对个人主动上交的违纪款,由县纪委、监察局收缴,统一登记,并上交县纪委、监察局专项治理工作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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