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中共高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巡察整改 十四届高青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委部署,2017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科学技术协会进行了集中巡察,5月24日第一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县科学技术协会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县科协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科协班子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召开了党支部会议、行政办公会,成立了由县科协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了党支部会议、主席办公会,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

(二)细化整改责任。制定了《县科协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3项问题细化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过程中,层层落实,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促进了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坚持定期调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有关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阶段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任务。

(四)加强督导考核。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科室、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科协党支部深刻认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建设,为全县科普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党的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在深化“学”字上下功夫,增强理想信念。县科协党支部通过着力抓好“学”这个基础,采取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讲党课、每周固定党支部集体学习日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党章常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求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记好学习笔记,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二是在深化“做”字上下功夫,树立先锋标杆。坚持把“做合格党员”落脚到提高觉悟、解决问题、岗位奉献上,以“争做合格党员”为载体,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检验,先行先做,率先垂范。三是在深化“改”字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问题不走神、揪住问题不放手,把查摆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过程,把落脚点放在“改”字上。党员干部通过认真排查和梳理,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挂牌整改,限期销号。把集中整改与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制度引领,责任兜底,切实做到抓细抓常抓长。四是在深化“促”字上下功夫,助力工作推进。党支部制定完善了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话等基本制度。创新党内组织生活形式,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党性教育等活动。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细化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通过安排部署、指导督导、听取汇报、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措施督导分管科室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签订了《践行《准则》《条例》承诺书》,严守党的各项纪律。组织全体干部对照以往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分析查找个人在其岗位中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确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做好“四个结合”,廉政谈心谈话提醒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科协工作相结合,筑牢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科协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政治保障。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县科协主席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同志任成员,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二是经过党支部的研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县科协2017年重要工作议事议程,坚持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推进措施。坚持每周五学习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纪委文件精神。安排专人整理了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记录,记录全面、实况详尽,会议资料存档齐全。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正风肃纪的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全部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公函及接待审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一切接待从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县科协“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定凡涉及干部人员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由班子会议一事一议、专题研究。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及时报备有关事项。会前向县纪委派驻组做好请示汇报,详细说明会议相关内容,得到批复后方可召开,会中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与监督,会后将会议纪要、研究事项相关资料报县纪委派驻组审核签字。自整改以来,先后围绕大额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事项进行了报备研究,认真搞好“三重一大”专题会议记录,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存档备案。

(六)党员干部遵守“六项纪律”情况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和遵守党规党纪,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对照中央提出的“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四个服从”;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情况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

3.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出入私人会所。

4.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每周都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

5.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带头认真履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单位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理;无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情况。

6.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带头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家风建设,设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榜,进一步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

三、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县科协领导班子在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各项制度,截止目前,建立健全了《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修订了《县科协车辆管理制度》,细化了公务报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规定中,通过建章立制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有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二是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这些不足,一是要加强教育,提高素质。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既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头脑里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继续抓好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有规可守、有章可循。三是加强监督,提高效能。继续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为我县全民素质提高、“五个高青”建设多办实事、办好事。


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3月13日-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巡察监督,5月23日对巡察工作情况及整改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明确责任。迅速召开党组会议,逐条学习领会反馈意见,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工作纳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出整改清单,安排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全程跟踪督办。三是制定《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要求相关科室加强协调沟通,不准互相推诿,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扎实整改,确保实效

巡察组反馈了15项问题,提出了4项整改意见建议。通过积极整改,这15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明确今后每半年至少开一次研究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2、“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针对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邀请派驻组出面参与,并征求纪检组意见建议。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书面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加,写明会议相关内容,请派驻组签字,局办公室存档备案。

3、“部分会议记录、党组的基层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后将严格按照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步骤要求一个也不能少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好会议打下基础。

4、“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民政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权力、风险点清单、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承诺表,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发现食品入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责令具体办事人员今后在报销发票时做出事由详细说明。今后进一步规范发票报销流程,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格把关,今后对没有事由的坚决不予报销。

2、“发现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今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公务接待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切实形成接待规范,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

3、“赞助协会等非公务方面支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立改立行,今后将严格杜绝协会等非公务支出现象。

(三)对“执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1、“专项资金存在审核把关和后续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积极配合县纪委调查。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民政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加大对专项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和后续监管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

2、“公务车辆运行费管理不规范、车辆维修费用无明细,打印、耗材等办公费用支出缺少明细”的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首先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继续严格报销程序,凡是发票报销必须附具体明细清单,随发票一同入账。

4、“差旅费用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对当事人作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执行《淄博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高青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对“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1、“科目分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财务人员财会知识的学习力度,科学设置财务科目,进一步规范科目分类。

2、“存在跨期支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后对发生的账目,通知结算单位及时结算。

3、“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民政局搬迁,房屋及固定资产存在移交或销毁问题,固定资产系统未及时做增减,造成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调整完毕并计入账目。

4、“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

已整改。针对以上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局党组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今后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巩固成果,建章机制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以本次巡察为契机,继续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集中整治解决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制度上、行动上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部思想作风有明显的转变。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与效能监察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7年3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物价局开展了巡察工作。2017年5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物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反馈后,局党组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巡察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员负责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制定了《高青县物价局关于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局党组按《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定期督办通报外,根据整改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办落实,保证整改任务措施的有效到位。同时,为掌握整改工作成效,近期,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采取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座谈走访,对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整改事项重点督办整改。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是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强化层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针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纠风、效能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制定详细、缜密的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追究。落实局党组与各科室就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及业务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步建立起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与(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科室、与个人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对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的问题,结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问题研究与业务会议分开进行,完善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坚持民主决策,建立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细化决策内容和程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一事一议,及时召开会议,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支出,一律按规定办理。四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加,印制邀请函,写明会议相关内容,请派驻组签字,局办公室存档备案。五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压力传导,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问题,认真反省,诚心接受批评与处理,坚决进行彻底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现已全额收回。二是完善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接待工作,严格实行公函及接待审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控制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杜绝支付公务外的费用。

(三)执行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对报销票据实行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会签,加大原始凭证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三支笔”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并要求经办人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背书”。二是严格执行高青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三是严格控制财务开支,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加强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财务管理的问题

一是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审批报销环节,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报销票据签字,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的办法,保证资金的合理支付。二是严格控制财务开支,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加强财务内控机制建设。三是改进财务结算支付方式,严禁公共账户将钱转至个人账户下发。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县纪委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高青县工商联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3月24日至4月25日,对县工商联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并于5月23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党组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分工,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分解到个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整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通过廉政谈话,全面掌握、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提醒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廉政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谈话由党组书记负责谈话;对一般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分管领导负责进行谈话。

3、强化“三重一大”,促进民主决策。

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初制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报派驻组。决策前严格履行报批程序,邀请派驻组参与监督;对于临时性、突发性重要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派驻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中,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加快建成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一是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规定分析会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县委、县纪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要求;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汇报和分析;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要求及布置。二是签订主体责任“责任书”制度。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任务书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紧扣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等作相应修改完善,进一步充实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体系。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廉政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谈话由党组书记负责谈话;对一般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分管领导负责进行谈话。四是警示教育制度。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开展1-2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每年组织两次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体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财务管理、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1、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程序及凭证。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健全财务审批、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2、不断规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抓好文件在签收、登记、传阅、保存、清点、清退等各个环节中的管理;做好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与会人员及时将会议材料交文管人员登记、保存;加强对文件的保管工作,文件存放有专橱,确保不发生文件短缺、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一手抓严明纪律,一手抓惩治腐败,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干部。二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研究部署,结合工商联业务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力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切实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整改实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狠抓整改落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视整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努力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工商联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3月13日至4月25日,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23日将巡察情况向县人社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一岗双责”

(一)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共高青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文件要求,印发《高青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解,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6月15日,县纪委派驻四组来我局开展廉政谈话,我局现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廉政谈话制度,构建起党委书记负责对党委班子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自处室一般干部进行谈话的三级廉政谈话体系,并分别于6月4日、7日、10日完成三级廉政谈话。

(三)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规范”问题,5月25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迅速组织落实,以自查、互查、群众提、领导点等方式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台账,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处理。

(四)规范党费收缴。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存在为退休人员代扣代缴党费问题”,我局利用“周五夜学”时间组织党员重新学习党章和党费规定,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确定每月20日前按照缴纳标准缴纳党员个人党费,安排专人具体落实。为退休人员代扣代缴党委问题已于2016年整改完成。自今年一季度起,我局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在全县使用党费缴纳管理平台(淄博农行微信公众号)缴纳党费,彻底杜绝了代扣代缴问题。

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五)健全内控机制,统一管理制度。针对“局机关规章制度对局属单位的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执行不统一”问题,我局利用集中学习、党课会议等时机,组织局属各单位集中学习《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纪律规定》等22项机关工作制度,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整改。加大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指导监督。

(六)规范发放考评费。针对“培训中心向内部人员发放考评费”问题,涉及人员领取的考评费已全部退还。再组织考评时,全部聘用社会人员,杜绝内部人员作为考评员。

(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针对“公务接待费用入账不规范”问题,我局利用一周的时间,要求具体经办人按规定对未附用餐明细和公函的发票补齐接待明细和公函。6月8日,利用集体学习时间,局党委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重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各处(科)室认真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报销时未附公函、用餐明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八)以严谨作风加强文档规范化管理。针对“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我局组织文档管理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开展档案材料整理收集的培训工作,按照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分类、统一装订,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规范和标准。做到管理规范,作风严谨。

三、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廉政风险

(九)严把财务审核、报销流程。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利用一周时间,要求具体经办人补齐明细。由局财务规划科牵头,召集各有财处室财务负责人共同商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经局党委会研究,于6月5日出台实施新的《县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高人社发[2017)21号),实行报账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局财务科、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制度。明确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十)严格规范账目。针对“账目不规范。业务经费与办公经费合记合用,区分不清”问题,我局取消局属单位的办公经费,所有办公费用全部由局规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十一)逐步消除账户管理隐患。反馈的问题为“局属事业单位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存在管理隐患”。因我局基金账户均由县财政局管理,开设账户财政局安排,我局仅按照开设的账户情况实现代扣、代缴、代发。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各经办机构内部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根据县委部署,2017年3月24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信访局进行了集中巡察,5月22日第三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了党支部会议、行政办公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细化整改责任。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据此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细化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过程中,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形成了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了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坚持定期调度。局领导班子坚持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自5月下旬以来,局党支部、行政办公会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有关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阶段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任务。

(四)加强督导考核。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科室、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较少、记录简单。“一岗双责”分工不够细化,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二是经过局党支部的研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局2017年重要工作议事议程,坚持与信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局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推进措施。安排专人整理了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记录,记录全面、实况详尽,会议资料存档齐全。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细化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通过安排部署、指导督导、听取汇报、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措施督导分管科室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公务报销、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规定中,通过建章立制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

问题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有些大额开支未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定凡涉及干部人员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支部一事一议、专题研究。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及时报备有关事项。会前向县纪委派驻组做好请示汇报,详细说明会议相关内容,得到批复后方可召开,会中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与监督,会后将会议纪要、研究事项相关资料报县纪委派驻组审核签字。自整改以来,先后围绕人员岗位调整、申请县财政专项资金等事项进行了报备研究,局党建办认真搞好“三重一大”专题会议记录,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存档备案。

(二)财务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问题1:财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依据上级有关标准,健全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修订了在京到省去市信访维稳值班和因公出差报销具体规定,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保障信访维稳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修订完善了《高青县信访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处理财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食宿费、交通费等限额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杜绝超范围列支食品、药品等费用,遇工作协调需就餐的严格按标准安排工作餐,严禁上烟酒,工作餐一律附就餐人员、菜品等明细,坚决不予报销与本单位及工作无关的费用。

问题2:支出票据入账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入账手续,明确流程,细化手续,严格执行。严格报销审批程序,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入账,对报销发票的经办、事由、签字、审核把好关。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办公用品、餐饮费等支出附明细详单,保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

问题3: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了《高青县信访局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了“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公函及接待审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一切接待从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问题4:未按规定设置相关会计账簿,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核算,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严格区分固定资产账目和办公费用账目,做到帐目清晰。每半年对局机关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登记造册。对新购微机、打印机、桌椅、电子设备等办公设施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针对巡察组反映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四个问题,经局党支部和行政办公会研究,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约谈了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谈话。

三、巩固整改成效

县信访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果,努力为“五个高青”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领导班子将继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整改取得长期成果。

(三)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促使我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根据县委部署,2017年3月24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行了集中巡察,5月22日第三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共青团高青县委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团县委班子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县委立即召开了党支部会议、行政办公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细化整改责任。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据此制定了《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细化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过程中,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全体人员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了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坚持定期调度。团县委领导班子坚持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自5月下旬以来,团县委主要负责人每周调度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阶段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任务。6月中旬利用召开全县团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会着重强调了廉政工作,将廉政工作纳入下半年重点督查工作中来。

(四)加强督导考核。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有关同志任成员,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二是经过党支部的研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团县委2017年重要工作议事议程,坚持与团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推进措施。安排专人整理了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记录,记录全面、实况详尽,会议资料存档齐全。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书,细化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通过安排部署、指导督导、听取汇报、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措施督导相关人员及下一级团组织的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公务报销、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规定中,通过建章立制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

问题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团县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定凡涉及干部人员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支部一事一议、专题研究。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监督,及时报备有关事项。会前向县纪委派驻组做好请示汇报,详细说明会议相关内容,得到批复后方可召开,会中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与监督,会后将会议纪要、研究事项相关资料报县纪委派驻组审核签字。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问题: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了“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公函及接待审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一切接待从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财务管理方面

问题1:支出票据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入账手续,明确流程,细化手续,严格执行。严格报销审批程序,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入账,对报销发票的经办、事由、签字、审核把好关。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办公用品、餐饮费等支出附明细详单,保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

问题2:未按规定设置相关会计账簿,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严格区分固定资产账目和办公费用账目,做到帐目清晰。每半年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登记造册。

三、巩固整改成效

团县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果,努力为“五个高青”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团县委领导班子将继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整改取得长期成果。

(三)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根据县委巡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3月13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教育局进行了集中巡察。5月24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集中讨论研究,开展问题查摆,进行自我对照。机关各科室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5月24日下午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由“一把手”负总责,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通过任务分解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印发了《教育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整改步骤、整改责任分工、整改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名具体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会、办公会记录不系统,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并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认真详实地做好会议记录。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加强“三重一大”基础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会议研究通过,必须邀请纪委派驻组参加的工作制度。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向县纪委派驻二组发送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存档备案。扎实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存档工作。坚持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纪要形成后,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纪委派驻组参会人员都要签字,教育局和纪委派驻组分别存档的工作制度。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公务接待不规。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认真梳理已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严肃整改。

(二)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4.综合运用监督结果,形成长效机制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二是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委员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机制体系。二是从今年7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进行述责述廉,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按照《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农村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向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党总支述责述廉,突出抓住“关键少数”,使党员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作风建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力度不够大。

整改措施:制定了《高青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工作纪律、服务效能、廉洁自律、职业道德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做到正“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制定《关于在教育局机关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开展岗位、科室梳理职权、排查风险活动,人人排查岗位风险点,科室负责人查找科室风险点,分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防范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畅通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作中存在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后勤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6.对群众关心的学生后勤物资采购程序缺乏监管及有效管理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用品管理工作的意见》;二是明确职责,学校是学生用品管理工作的主体;三是公开采购。学生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四是验收成品。实行学生用品(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双送检制度;五是公示结果。实行学生用品采购、质量安全双公示制度;六是备案查验。学校将学生用品校长办公会决议、招标材料、合同、双送检报告、学生用品照片、公示情况等过程性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备案。学校每年要将学生用品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验;七是县教育局将学生用品管理工作列入学校考核内容。

(四)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7.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行风问题治理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学透查实,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并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张贴,在造好声势的同时,各单位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问卷排查梳理,认真查找当前存在的不符合教师行为规范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和问题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

二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固定的师德教育学习周,各单位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案例警示、教师宣誓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对教职工进行深入地师德师风教育,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广大教师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是切实抓好规范管理:明确各县属学校、教育办公室一把手是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主体,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是教师行为规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依法从教作为一项事关大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化考核,每年严格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考核,考核计入个人档案。各单位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淄博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严格按照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及时备案,对考核不合格者严格按“办法”执行。

8.存在违规有偿家教情况。

整改措施: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和全县各中小学全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件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家长来信来访,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重点时段的明察暗访: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教育局有关科室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社会力量办学集中区域进行明察暗访,询问学生家长和培训学生是否存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培训和有偿家教,从而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教育局印发了《高青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等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予以解聘。同时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9.2014年支出中存在公务接待用烟、酒现象。

整改措施:对已报销的烟酒支出已全部交回入账,今后将严格执行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10.财务账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建立严格的报销审核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禁报销与单位业务无关、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今后,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修订完善高青县教育局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和规范。一是建立逆向审核制度。即原始凭证先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对经办人办理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签字确认,再由经办人交计财审计科进行审核。计财审计科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其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确认后再由业务经办科室递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从源头上堵塞违规票据入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切实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原始凭证首先经过制单审核监督环节,对审核并经批准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其次复核记账监督环节,对记账凭证的处理及其所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及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入账。会计主管审核监督环节,对前面两环节进行再审,即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政策法规进行审核,为明确各自责任在每一审核环节完成后各自签章确认。

11.润耕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向社会及教育系统职工借资问题;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大额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备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对涉及重大财务支出、借款等问题,要经监事会集体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杜绝口头讨论的决策行为,提升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二是公司已完成政府使命,尽快启动公司注销手续。

(六)教师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教育系统人事调动记录缺乏。

整改措施:(一)根据教育实际,制定教育干部选拔任用和调配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二)认真落实人事调配有关规定,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人员调整、交流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落实组织程序。(三)按规定做好人事调整工作会议记录(纪要)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3.清理“吃空饷”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营造气氛,争取支持。按照要求,将清理“吃空饷”问题的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工,使他们认识“吃空饷”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吃空饷”问题的清理工作。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布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三是开展“吃空饷”回头看专项清理,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进行自查自纠。“回头看”清理范围为: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包括幼儿园),高青双语学校、鲁才高级中学在编人员。从16个方面进行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吃空饷”现象,严格按照《高青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吃空饷” 清理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经查实后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予以追责。

(七)校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4.校车燃油、维修、入保险无采购服务方面的会议记录、服务协议等资料。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办事流程,对校车保险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

15.校车加油、入保险等工作存在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情况。

整改措施:校车加油方面签订加油服务协议,每次加油存好明细,司机签字,副主任核准,主任审核。维修实行询价制度和报修制度,当事司机和校车办共同签字然后走报销程序。

(八)教育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16.存在会计报表编制不及时、代管的存储收益拨付不及时等情况。

整改措施:对于会计报表编制不及时,我们将重新修改报表格式、补充相关内容、定义公式,按时定期输出报表;代管存储收益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代管资金收益管理办法。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规范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单位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2017年3月6日开始,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总工会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2017年5月23日对巡察工作情况及整改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县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明确责任。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逐条学习领会反馈意见,认为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直指问题、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县总工会党组诚恳接受,照单接收,对号入座,见事见人,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工作纳入县总工会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出整改清单,安排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全程跟踪督办。三是制定《高青县总工会关于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要求相关科室加强协调沟通,不准互相推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抓好整改成果固化提升。党组书记定期调度整改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重大事项、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二、聚焦问题,扎实整改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完善《高青县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意识,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巡察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一次,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一次,针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制定专项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结合县工会工作实际、业务特点和岗位职责,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业务科室就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起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与科室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规范会议召开程序,严格规范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背书等会议程序,重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科学真实规范。四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一事一议,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书面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加,写明会议相关内容,请派驻组签字,办公室存档备案。巡察期间和结束后分别就单位重点工作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邀请派驻组参会,并及时报送了相关材料。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的相关规定,组织单位财务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淄博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来客就餐审批,明确就餐人数和接待标准,规范就餐审批单的填写,保障就餐审批合规,凡无公函者,一律不予接待。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将 2014-2016年间收取房屋租赁费扣除已上缴的税费外剩余部分如数上缴县财政,责成相关人员写出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在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制定《高青县总工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交通及伙食等相关补助事项予以明确,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报销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出差审批报销手续,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二是严格执行《高青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经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培训费用单据齐全、手续齐全方可报销。原报销未附的会议通知,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已完善好报销手续。

三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发票报销均经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同时提供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原未附办公用品明细,经过整改,已将相关材料补齐。

(五)在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建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审批报销环节,发票报销均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依托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统计管理系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规范资产管理。

三、完善机制,巩固提高

在整改程中,我单位把整改落实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成效仅是初步的,巩固提升的任务还很艰巨。下一步,县总工会党组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有整改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扭住落实党建责任不放松,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当作提升自身素质的第一需要,当作坚强班子领导、开创工作局面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四个意识”刻在骨子里、融入血液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做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纠正“四风”不放松,从严从紧要求干部,将“三严三实”贯彻到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坚持用制管事、管财、管权。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个高青”建设总体部署和市总工会“1+6+N”重大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实施助力“五个高青”工会品牌典型培育工程,增“三性”去“四化”,履主业尽主责,牢牢把握以“爱·工惠”建设促进工会改革、引领工作发展这条主线,高标准推进“爱·工惠”会员服务体系建设、企事业民主管理品质提升工程、劳模引领岗位建功铸“匠”行动、“查保促”职工安康行动、“红绿蓝”职工文化塑造活动、基层工会标准化建设6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县工会工作再创新佳绩、实现新跨越。


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3月6日至4月25日,对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23日将巡察情况向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分管同志负具体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厘清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两次以上,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带头,层层签订责任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在单位(党组)会议记录中体现,未按“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向派驻组报备。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在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时,提前两天向派驻组书面报告,邀请派驻组到会指导,事后及时向派驻组报备。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

公务接待中存在违反规定行为。县重点项目办接待客商餐饮费支出较多,所报销的餐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无对方公函,接待清单内容填写不完整,报销费用中含烟、酒等支出。

整改措施: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未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的一律不安排接待,并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报销时未附公函、接待清单、含烟酒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县发改局2015年后未单设招待费,与办公费用、项目费用等混同结算。所报销的餐饮费存在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无派餐单、参与人员名单等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规定,在会计科目中单设招待费,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招待费支出合规合法。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未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的一律不安排接待,并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报销时无派餐单、参与人员名单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一)未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存在用普通收据报销办公费用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交通违章罚款。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已收回报销的个人交通罚款。

四、在财务管理方面

(一)报销手续不齐全。单位列支的会议费、办公用品、印刷费、差旅费、工作餐、修车费等未按规定报销,存在报销手续不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一切费用都必须要求手续齐全,凡手续不齐全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部分差旅、会议等费用中,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业务使用现金支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切实执行好公务卡消费和报销等制度。

(三)未及时收回单位报销的手机及个人通讯费。

整改措施:严格控制通讯费支出,已收回单位报销的手机及个人通讯费。

(四)固定资产入账不齐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凡符合入账的固定资产一律严格履行入账手续,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3月6日至4月25日,对县商务局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并于5月24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问题。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党组再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廉政第一保障意识。5月31日,局党组在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巡查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讨论通过了整该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6月2日,利用夜学,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

(2)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15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主要领导联系实际,给党员干部再上廉政党课1次。6月9日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

2、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集中进行1次廉政谈话,检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加强内部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业务特点和岗位职责,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16日至30日,集中开展廉政谈话工作,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科长,并于6月底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

3、强化“三重一大”,促进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化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存档工作的流程,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的监督。

4、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突出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组织专人起草了《县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草稿,具体包括专题会议制度、签订责任书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警示教育等制度,待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着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报销事业人员加油费用的问题。

1、6月20日,已建立健全《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单》制度。

2、加强“八项规定”学习,加强财务管理,对报销人员进行清理,收回钱款。6月25日,事业人员报销加油费用已全部收回。

(三)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着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1、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学习财经纪律,收取的资金上交财政专户。

2、严格经费报销手续,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等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市、县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在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费用报销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1、完善财务规章制度。6月20日对局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制定印发了《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财务纪律,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严格把关,规范报销手续,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2、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会计人员进行一次以《预算法》、《会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努力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队伍,要求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健全会计资料,提升会计工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商务局党组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敬终如始地抓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践行“两学一做”、优化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班子成员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更加自觉地接受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对县安监局进行了巡察,5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重点指出了存在的四个方面12条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专题部署,强力推动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

  (一)专题研究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局整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推动落实。

  (二)细化分解任务。5月30日,召开科室以上负责人参加的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审议了巡察整改方案以及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向巡察组上报了整改方案。党组书记明确提出: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具备条件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落实的要创造条件尽快整改;因多种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实事求是作出解释,并以书面材料向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狠抓跟进推动。6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四个方面12条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逐一核实,进一步完善措施,推进整改。

二、立行立改,真抓真改

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县安监局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整改工作安排,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条问题已基本完成了整改。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二是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与日常工作做到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局党组中心组开展1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和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2.关于“抓早抓小,预防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建立局党员领导干部“周五夜学”制度,把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学习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及时将上级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传达通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5月12日,县纪委派驻四组书记李林明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鲁刚进行廉政谈话,与局班子全体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5月1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鲁刚与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随后,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分工,分别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安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保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二是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3日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并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6月1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配备执法终端、干部职工体检、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问题,邀请县纪委派驻四组副书记殷卫参加会议。局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参会人员在会议纪上签字。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招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接待函、正式发票、接待明细和陪餐人员名单。二是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报销出差、培训、会议等公务活动费用,必须有正式通知或文件。

2. 关于“车辆燃修、办公用品购买缺失内控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管理,建立车辆使用台账,燃修费具体到每一台车,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办公用品购买使用制度。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先列出明细,报局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遵循节俭原则,以旧换新,避免浪费。按照巡察组意见,配合监察室进行初审。

3.关于“超预算管理购买其他物资”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将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除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外,严禁购买烟酒、茶叶、大米等非办公用品,杜绝超预算管理购买其他物资现象发生。

(三)财务管理方面

1. 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局原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进一步规范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报销审批环节手续,凭证附件必须有事由、清单、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及时整理、登记入账,做到记账及时、日清月结。

2. 关于“大额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手续,规范现金使用,对1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严禁用现金支付。

3. 关于“入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管理审批报销环节,杜绝收款收据、白条入账,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对支付房屋租赁费以普通单据入账支付情况,认真配合县地税局调查,及时与房屋出租人联系,根据地税局要求开具了正式发票,并交纳了税金,完善了入账凭证。对购买一体机没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情况,经核实为漏记,已补计入帐。

4.关于“会计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财务纪律专题教育,对在职财务人员严格要求,聘请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会计记录,杜绝会计资料缺失、记录不规范现象发生。对部分银行账户对账单缺失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银行沟通,缺失的银行对账单已全部补齐。

(四)执法检查方面

1.关于“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2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国家安监总局编写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并安排部分执法人员到市安监局参加了“以干代训”实践学习,现场参与执法检查,熟悉执法文书填写要求。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要求进行,执法人员按规定签字,杜绝出现随意涂改、日期前后不一致等瑕疵。二是定期举行执法案卷点评活动。对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方面进行点评,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2.关于“执法文书存档不及时、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局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一档”制度。按照企业类别,对每个直接监管的企业逐一建立“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并将每个企业的资料存放在一个档案盒中,使执法检查更加具有针对性,有效的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安全监管常态化,档案管理规范化。鉴于目前局办公室紧张的实际情况,各科室执法档案由各科室存档,待局调整办公地点后,设立档案室,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各科室执法检查完毕后,执法文书及时归档。对检查文书存在的涂改、责令整改指令书无执法人员签字、复查意见书无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问题,已补齐签字手续,重新整理归档。

三、逐项整改,确保长效

通过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强化督促监管,认真做好“回头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反弹,为推进“五个高青”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对县妇联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并于5月24日将巡察情况向县妇联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县妇联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了2次班子成员专题会议,1次全体职工大会,对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落实,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县妇联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9条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于每周五及时向县委第五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主动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重点要抓好工作落实,把学习内容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三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业务工作,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建档立案。

2、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建立系统的廉政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同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谈话一次,听取分管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同下属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谈话一次,听取下属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强化“三重一大”落实,促进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高纪发[2016)53号),执行好年报告、事前报告、临时报告和月报告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4、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定期研究分析制度。每月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二是签订主体责任“责任书”制度。主要负责人同分管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同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书。三是廉政谈话制度。每季度主要负责人同分管负责人廉政谈话一次,每季度主要负责人同下属单位廉政谈话一次。四是警示教育制度。每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或者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购买接待水果、报销领导干部个人电话费问题;公务接待、会议费报销、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事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完善。

整改措施:

1、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文件精神,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我县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例,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2、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完善落实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会议管理制度,完善公务活动明细,注意压缩活动次数、规模,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个人退还报销电话费。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存在部分办公用品、文印费、维修费的报销单据无明细;存在普通收据或白条入账现象;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规范要求执行,确保会计账务的真实性。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杜绝以收据代发票入账、大宗物品采购无清单等情况。

2、进一步理顺县妇联与县委机关幼儿园的关系,抓好整改,加强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一岗双责”工作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妇女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同布置,同落实,充分开展好廉政谈话,县妇联主席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报告履职情况。

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坚持不懈讲学习,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行再学习,将学习与妇联工作相结合,加强妇联工作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妇女儿童水平,推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迈向新台阶。

三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落实妇女工作同步实施,努力让“三会一课”的作用真正在中心工作中得到体现,形成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合力。


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16年3月13日至4月13日,对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24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以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针对存在的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1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领导小组每周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整改进度较慢的问题立即进行专题研究,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四大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投入精力有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教育活动少;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党组再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廉政第一保障意识。6月5日下午4:00,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

(2)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25日下午3:00,局党组在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讨论通过了整该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主要领导联系实际,给党员干部再上廉政党课1次。6月6日下午4:00,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学习廖俊波同志精神。

2、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检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加强内部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6月20日前,开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检查督促“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要求根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听取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并结合岗位业务特点,对谈话对象提出在廉政方面的要求和希望,认真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并交存备案。

3、强化“三重一大”,促进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化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存档工作的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报备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的监督,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环节的落实有章可循。

4、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突出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组织专人起草了《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草稿,具体包括专题会议制度、签订责任书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警示教育等制度,待提交办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招待费支出履行手续不严格;扩大办公用品科目支出范围购买物资;部分办公用品、燃修费支出无明细;党费走账代扣;违规支出协会费用、慰问金;违规列支酒水开支等。

1、查明责任,以儆效尤。对所列问题立即确定有关责任人,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招待费支出款项予以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每周一学习时间,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局工作人员守规守纪意识,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专门负责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促进廉政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6月10日,小组成员对局近年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

4、细化各项支出、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杜绝 扩大办公用品科目支出范围购买物资;局办公室重新调整完善了《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制度》、《高青县环境保护局用车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财务管理方面。会计准则落实不到位;原始凭证粘贴及记账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缺少相关程序资料与合同验收资料;财务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入账。

1、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局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制定印发了《高青县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财务纪律,规范使用现金业务,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严格把关,规范报销手续,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2、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会计人员进行一次以《预算法》、《会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努力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队伍,要求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健全会计资料,提升会计工作水平。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6月上旬组织专人对各科室财产再次进行认真的清点盘存,逐笔登记,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专人负责保存。将盘存财产在电脑上进行分科、分类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经过近两周的细致工作,建立了资产明细账,做到了账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变动情况。

(四)环保执法监察方面。执法偏软,多以处罚范围内最低罚款数额处罚。

环保局今年以来,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对企业环评手续不全、超标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立案调查,绝不姑息。对每起环境违法行为,由局案件审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处罚意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处罚。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环境污染的高压态势,坚持环境执法定期巡查、错时检查、突击夜查制度,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一律从严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环保局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敬终如始地抓好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践行“两学一做”、优化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持续的项目,紧盯不放,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发挥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局财务支出内部审计、环境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局环保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对局内违规违纪问题立即查处、不予包庇。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为局环保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