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财政局 范建明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巡察组于2020年4月23日至7月5日,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13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县委巡察组向我本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后,我对个人及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查摆反思,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深刻领会县委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
一是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不躲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深刻认识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财政局工作实际,为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推进全县财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我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严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
二是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从严重危害做剖析,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站在对党负责、对单位干部职工负责、对财政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及“三清单”“一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个方面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直面问题差距,动员部署到位。县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于7月14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求全局上下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是缜密制定方案,整改措施到位。我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调整整改措施。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我要求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为了推进相关部门联动整改,7月24日召开相关部门联动会议,并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终制订了方案。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为持续用力、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局党组深刻反思,于8月1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和目前进展情况,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后,我于7月17日、7月24日、8月27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对巡察整改进行跟踪督办。我还先后多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中,安排、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常记心头、常抓在手。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重大事项亲自过问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成果到位。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9月8日,我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以案说纪、以案施教、以案促改”会议,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今后,我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一方面加强跟踪问效,对之前出现的问题定期督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另一方面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反馈涉及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归纳为54个(财政10个、21个预算单位44个),截至目前,整改到位50个(立行立改长期坚持8个,立行立改42个),正在积极整改4个,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一)涉及财政的巡察反馈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问题一(序号01):一是学习形式单一。以学原文、读原著为主,结合实际学、深入领会学做得不够,也未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二是学习开展不扎实。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不够,集中学习时间紧、内容多,只能点到为止,学不深也悟不透,造成“夹生饭”。三是学用结合不够。学习贯彻上级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不深入,融会贯通不够,导致拨付资金进度缓慢、部分涉农整合资金存在“零支付”现象,与习近平总书记“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资金闲置和浪费”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多形式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等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倡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三晋先锋、财政内部微信群等进行自学,进一步达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组织交流研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研讨活动。8月10日,进行了一次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交流学习讨论,局长范建明、副局长李爱君和农业股长霍丽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人员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对今后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巡察、审计提出的问题,出台了《左权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十条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问题二(序号04):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执行有偏差。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时,财政统筹协调不够,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造成“一人多卡”、“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现象,未能真正实行“一卡通”。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左权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左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规范支付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责任主体不变、政策标准不变、发放渠道规范”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做好政策宣传、公告公示、发放审核等工作。三是搭建了“左权县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平台”。规范统一“一卡通”基础信息,将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
问题三(序号05):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左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责成主管部门全面盘点所有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形式,建立项目监管台账。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二是积极推广可借鉴的资产收益扶贫管理模式,印发了《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案例》,参考借鉴好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统揽监管扶贫资金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四(序号08):涉农整合资金支付进度慢,导致资金效益不能及时发挥。一是支付进度缓慢。二是扶贫项目资金存在“零支付”。截至2020年7月9日,2019年7个职能部门10个项目存在“零支付”现象。三是资金结余过大。截至2020年7月9日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结余2081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制定了《左权县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十条意见》,在《意见》中对预算指标下达时限、项目启动金支付比例、质保金预留比例、项目评审等一系列程序进行了规范。二是推行授权支付改革。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在扶贫资金支出中的主体责任,推行了国库授权支出改革。三是盘活存量资金。7月中旬,将2019年度安排部门的扶贫项目结余资金2081万元全部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五(序号34):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率不高。一是项目闲置、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浪费现象。二是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不精准。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效益不佳,形成资产闲置。安居苑、福居苑、乐居苑、易居苑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截至目前剩余房源130余套,面积1万余平方米,剩余房源没有及时处置,形成国有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左权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完善规范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而从制度上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二是严把支付审核关。在资金支付环节,我局充分运用审核、复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支付凭证等手段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并完善了支付制度,制定了《左权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左权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在资金支付环节中《用款计划》、支付凭证的审核程序和相关要求。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和程序,将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企业或村集体账户。三是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我局开通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通过监控平台对预算下达、资金使用等进行有效监控和实时预警。同时,制定了《左权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明确了部门通过动态监控平台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预算下达、资金支付、预警处理等事项的监控程序和工作规程。四是开展专项核查。会同审计、农经等部门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对2007年以来申报使用过财政资金的4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查整治;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乱象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绩效评价。将扶贫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做到了扶贫项目绩效管理“两个全覆盖”(扶贫项目全覆盖和扶贫资金全覆盖)。制定了《左权县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2018-2019年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覆盖。六是规范公告公示。我局联合县扶贫办制定了《左权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从项目的申报、资金的分配、项目实施、工程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公开。七是积极盘活资金。在规定时限内清理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到其他扶贫项目。
问题六(序号40):对扶贫项目资金的支出使用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对村集体截留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二是对扶贫资金缺乏日常监管,存在大额结余情况。三是对项目资金支出单位验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详见问题五(序号34)
问题七(序号45):对单位所实施的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工程不完善。二是未按照工程规定进行验收。三是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要求。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项目正常运行。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加强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立项、质量把关、全程监督管理与验收工作。同时,引入村民代表参与的项目验收制度,项目验收组要吸纳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参与工程验收。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按照规定及时明确产权,办理资产移交。三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工程项目,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完善,对不符合埋设要求的管道进行重新埋设,保证灌溉用水需求。由于目前正值秋季,项目地种植庄稼,不方便施工,拟定于秋后实施。
3.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
问题八(序号49):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财政局党组各股室职责范围及办事流程了解得不深不透,开展监督检查次数少,对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工作监督不够到位。在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力度覆盖面窄、扶贫项目资金闲置浪费、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缓慢和“零支付”、项目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第八纪检监察组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再次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了解了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办事流程,为更好进行监督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次数。三是督促我局完善在项目资金拨付监督、项目绩效管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缓慢和“零支付”等问题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促进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合规拨付。目前我局已及时制定了相关的办法措施,为财政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合规拨付提供保障。
问题九(序号50):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有所缺失。县财政局党组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上日常监管职能缺失。一是扶贫资金截留时间过长。二是扶贫资金改变用途。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详见问题五(序号34)
4.未巡先改整改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
问题十(序号54):依据《左权县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16条共性问题》的文件精神,财政局党组自查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会计法》监管薄弱”的问题,于2018年8月1日制定整改措施为“对全县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大体检’”,但在这次巡察中仍然发现左权县白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存在未依法设置账簿、依法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限期整改。督促白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设置账簿,依法记账。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印发《左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强化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指导合作社财务规范运行。8月份,分期分批对40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四是强化监管。组织人员对2007以来使用过财政资金的4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
(二)涉及预算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问题一(序号02):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工程,财政投资5.5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只拨付1.67万元,结余3.83万元未拨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县水利局深刻反思,承诺今后严格项目申报,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到位。二是我局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下发《左权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将项目结余资金3.83万元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二(序号03):截至2020年7月9日,2019年羊角乡等8个乡镇共15个土地开发项目使用财政整合资金200万元至今未拨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县自然资源局深刻反思,承诺今后严格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前期,工程完工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及时拨付,确保规范安全。二是我局下发了《左权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将项目结余资金200万元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三(序号06):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寒王乡简会村在2018年将扶贫资金100万元以资产收益方式投入平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湖羊养殖项目,双方协议未明确贫困户折投量化细则、保底分红办法、投资期限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权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量化了股权。经协商,确定了量化方案,享受资产收益的贫困户50%、贫困户每户可量化资金为3906.25元,实施主体合作社社员45%、每股可量化资金为33.02元,农村集体组织5%。全部计入成员账簿,并且为贫困户颁发了扶贫股权证,其他社员颁发了社员股权证。二是明确了分红比例。按照《左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方案》,贫困户所持优先股在7%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再参与社员股份分红。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监督。三是确定了投资期限和资产权属。全部贫困户稳定脱贫后,扶贫股转为集体股,收益归“村两委”,实行全体村民同股同权,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问题四(序号07):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芹泉镇西黄漳村2018年整合资金30万元入股西山红农民专业合作社肉驴养殖项目,该合作社购驴20头,年底出售后再未养殖,亏损17万元,导致扶贫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芹泉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收回入股该合作社的扶贫资金30万元。因该资金已投入固定资产建设,经评估后,收回了价值30万元的10栋养殖圈舍及附属设施。镇、村两级和左权县奥伦布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将上述固定资产以30万元股金入股该公司,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和资产交接,2019年分红已交回村委进行了分配。
2.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统揽监管扶贫资金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五(序号09):涉农整合资金支付进度慢,截至7月9日,2019年水利局实施的清漳河泽城-麻田段河道治理工程,财政投资800万元,拨付665.21万元,剩余134.79万元未拨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县水利局积极和乡镇、项目村协调征占地,加快工程进度,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规范安全。二是我局下发了《左权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将项目结余资金134.79万元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六至十二(序号10-16):扶贫项目资金存在“零支付”。截至2020年7月9日,7个部门10个项目存在“零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下发了《左权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将项目结余资金1128.96万元全部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十三至二十九(序号17-33):资金结余过大。截至2020年7月9日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结余1536.9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于7月中旬下发了《左权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将涉及17个主管部门101个项目结余资金1735.03万元全部清理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当年新的扶贫项目。
问题三十(序号35):项目闲置、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浪费现象。石匣乡赵家庄村左权县安益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7月份建设蔬菜拱棚20.2亩,经实际调查,面积不符,相差1亩,多补1.5万元。27栋拱棚,使用财政扶贫资金30.2万元。2018年建成后至今有6栋大棚正常运营,剩余21栋大棚闲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恢复修建受损的大棚。由于大棚在去年受风灾影响,受损严重,加之合作社资金短缺,决定分期分批将受损的棚膜及变形钢架设施恢复修建,目前,已修复5个大棚。二是加快对恢复修建的大棚进行整地、施肥、浇水、除草等,同时,积极完善水源灌溉设施,及早开展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三是不存在面积相差1亩和多补1.5万元问题。
按照《关于规范日光温室及大棚有关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农蔬菜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的第二条第2款“大棚”的建筑面积标准,宽度:大棚横向地锚中心线间距离(米)+0.5米。按此标准,该合作社补助面积是21.5亩,与巡察办提出面积相差与实际情况不符,县验收面积均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存在面积相差1亩和多补1.5万元问题。
问题三十一(序号36):项目闲置、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浪费现象。自然资源局2017年在辽阳镇紫会村实施的109.33万元土地开发项目,新开发耕地113.13亩,2018年10月29日竣工验收后至今处于荒芜闲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将新开发耕地移交紫会村。二是县自然资源局督促紫会村通过流转、承包等形式,合理开发利用,引进项目,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问题三十二(序号37):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不精准。县农业农村局2017年在左权县茂鸿源种植专业合作社(辽阳镇突堤村)实施的食用菌香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木屑24吨、大叶麦皮30吨,共计14.27万元,剩余5.73万元,挤占用于购买钢架大棚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根据省农业厅《2016年设施蔬菜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晋农财发【2016】9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资金用于食用菌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设备购置、菌种、培养料购置等补贴。该项目资金用于木屑麸皮钢架符合文件要求,不存在挤占用于购买钢架大棚的问题。
问题三十三(序号38):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不精准。左权县谷茂园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申报养猪项目,由三教村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猪和饲料,两项合计42.28万元,剩余7.72万元上交村集体两年度集体股红2.04万元和29户贫困户分红5.68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龙泉乡已督促合作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精准使用扶贫资金,谷茂园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将7.72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饲料。
问题三十四(序号39):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效益不佳,形成资产闲置。安居苑、福居苑、乐居苑、易居苑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截至目前剩余房源130余套,面积1万余平方米,剩余房源没有及时处置,形成国有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我县共建设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建成安置住房1772套,按照县扶贫办提供的分配数据,全县累计分配住房1655套,剩余安置住房117套。县扶贫开发公司按照《左权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剩余安置房及闲置配套设施资产处置方案》(左政办函[2019]32号)要求,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4个安置点剩余的安置房源(住宅117套、地下室1412套、门面房36套)已全部处置完成,处置金额为5372.3万元。
问题三十五(序号41):龙泉乡西瑶村实施的蔬菜大棚项目,2017年10月19日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已拨付到村集体账上(实际到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2018年3月15日村集体支付左权县永瑞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50亩大棚资金40万元,剩余资金60万元至今仍未拨付到位,造成财政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整改
整改措施:龙泉乡督促西瑶村与永瑞明合作社抓紧协商,加快解决进度。因为双方对蔬菜大棚资产评估价格有争议,目前已诉讼至人民法院。
问题三十六(序号42):芹泉镇上庄村2019年实施养牛项目,整合财政资金40万元,使用38.63万元,结余1.37万元未退回财政。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芹泉镇已核实上庄村养牛项目中标价格为38.89万元,竣工决算38.63万元,结余资金13674元于7月底已退回财政国库。
问题三十七(序号43):桐峪镇南冶村2019年实施藏香猪养殖项目,2019年12月13日收到财政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为购买300头藏香猪和猪舍。2019年12月16日使用23.02万元购买129头猪,6.13万元建设猪舍顶棚614平方米,结余20.85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整改
整改措施:桐峪镇督促南冶村对该项目抓紧实施,计划建饲料储存室、饲料加工室、消毒室130余平方米和购置加工设备,将于9月底完成资金支付。
问题三十八(序号44):2017年自然资源局在辽阳镇紫会村实施的109.33万元土地开发项目中,验收时未按建设内容设计表样进行验收,验收表中验收意见与建设项目内容不相符,没有加盖公章和加注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认真梳理核实,与验收组沟通,已完善了相关验收资料,确保项目验收资料完整。
问题三十九(序号46):项目工程不完善。西山村实施的2017年西山村水利项目河堤工程,总投资136.8万元,由九江通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实施,至今水渠渠首进水闸门(3000元)未安装。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将问题与项目村进行对接。经了解,水渠渠首进水闸门在工程施工时原来已安装,后为防止闸门丢失,由村委派人拆下存放于村委会,目前村委会已派人将闸门重新安装。
问题四十(序号47):未按照工程规定进行验收。西山村实施的3个标段450万元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赵家庄村实施的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个标段450万元,在验收时未按《左权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左脱贫项坚字【2017】26号)的文件规定邀请项目所在地的村民代表参加验收。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深刻反思,承诺在以后的工程验收中,要加强和项目村的沟通,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四十一(序号48):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要求。2018年在竹宁村、下交村实施的178.99万元水利灌溉工程,由榆次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因施工方现场测量坡度及回填管路时不规范,灌溉管路安装坡度实际高差为35米不符合要求,造成竹宁村灌溉用水不足。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整改
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派专人与项目村接洽,及时查看现场,解决问题。由于目前正值秋季,项目地庄稼未收割,不便施工,计划于今年秋收后,对原埋设管线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埋设要求的管道进行重新埋设,保证灌溉用水需求。
3.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
问题四十二(序号1):扶贫资金截留时间过长。粟城乡粟城村2017年肉鸡养殖项目,财政资金80万元,用于鸡舍建设,2017年9月29日资金已经下拨到村集体,而养鸡场于2019年4月1日才租赁出去并签订合同,资金下拨到投入使用时间长达18个月。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粟城乡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时序进度开展施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四十三(序号52):扶贫资金截留时间过长。桐峪镇上武村2017年扶持资金100万元,2017年10月1日财政下拨到村集体账户,2017年10月1日 -2018年6月21日在村集体账上滞留8个月。2018年6月21日与左权县农商行签订协议存款,得利息2091.09元,2018年6月21日-2019年1月24日又基本闲置6个月,共计14个月。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资金入股左权县嘉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集中光伏发电项目。桐峪镇上武村已于2019年1月24日将资金入股左权县嘉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集中光伏发电项目,村集体收益得到增加。
问题四十四(序号53):扶贫资金改变用途。石匣乡白垢村2018年养牛项目,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购牛,但实际未购牛,直接把20万元投资入股到石匣乡白垢村庄园农民专业合作社。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了合作协议。合作年限为3年,年保底收益率7%(14000万元),用于贫困户分红,3年后购牛本金全额归还村集体。二是对项目资产进行了保全。合作社用高于投入资金1倍的不动产进行了抵押,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在2018年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批复该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牛入资大户,贫困户参与分红”,白垢村收到资金后,经村两议会决定,将20万元资金入股本村的“白垢村庄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养牛项目,该项目并未改变资金用途)。
总之,通过两个多月的积极整改,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继续狠抓落实,适时跟踪,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我们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色,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我们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坚决贯彻精准扶贫要求,扶真贫、真扶贫,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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