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制度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住建领域相关制度建设,依法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强合法性审核,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审核效率,保障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快速出台实施,并在疫中和疫后及时开展评估,适时进行清理、修订或废止。
2、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动我区经济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做到粮食生产稳字当头、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同时,要在“稳”和“保”的基础上积极进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控制新设或者变相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我局积极落实惠企政策,顺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审批效能,截至10月,共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43项、建设工程投标价审批备案31项;受理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业务共21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核准,共发出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22个。
2、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我局积极配合承接市级放权事项,同时依据简政放权的要求,拟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镇(街)实施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镇街实施,做好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加强监督和实效评估。
3、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等情况,持续规范和完善本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逐一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住建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5、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落实区政府进一步规范提升实体政务大局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政务服务大局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底前,区级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6、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政策体系配套和推进机制,健全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更好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纵横向数据整合对接,进一步强化云网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提升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等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筹和协同,主动将业务系统开发应用和数据治理共享纳入数字政府统筹推进,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评估工作。
7、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创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统筹配置编制资源机制,重点向中心工作、基层一线等领域倾斜,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文件。
2、健全清理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部署推进住建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或者提请人大常委会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省探索建立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2、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依规定组织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配合区府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配套规范。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等,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至11月底,我局依法依规查处住建领域的违法案件,我局开展行政处罚立案4宗,其中办结案1宗,处罚金额47889元。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提高执法效能。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和文书的说理性。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检考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法插手案件现象。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培训。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的配套制度。政府及其部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动态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扎实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推进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做法,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注重解读内容的有效性,加强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以及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内容解读。积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等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综合运用文字、案例、数据、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等途径,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落实政务舆情应对处置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回应机制。
4、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推进集约化和功能优化。完善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推进政府公报电子版和数据库建设。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盯紧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大力推动权力监督信息化。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2020年,我局共办理云浮市六届六次人大会议建议14件;云浮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15件。依据权责,办理云城区十六届六次人大会议建议2份。其中主办1件,协办1件;办理云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2件。上述办理件均按时回复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人、提案人满意率均为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办理反馈纠偏机制。
3、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推进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在公开、受理、处理、反馈等环节上做好相关工作,整合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4、强化对不当用权的问责力度。深入实(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修订)、行政首长问责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精准、规范、有效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综合运用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截至10月底,我局共受理住房管理、拖欠工程款、建筑工地施工影响、物业管理纠纷等方面的信访案件166宗,已解决153宗,完成率达92.2%。
2、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复议与诉讼良性互动,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探索设定出庭应诉率指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探索推动建立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应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3、加强行政裁决、仲裁和行政调解。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按市级部署继续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指导开展行政裁决的部门规范法律文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适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贯彻落实市、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调解实行首问责任制。
(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举办2020年“区政府学法日”学法报告会活动,推动区镇政府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区镇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落实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的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2、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完善云城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积极宣传民法典,保障民法典实施。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履职工作职责需贯彻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自身部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自身部门的党组织领导要监督本单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以法治建设考评(依法行政考评)为主要抓手的综合督察机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相关评估、测评、核查等工作。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法治服务保障。按照中央部署,待市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后,适时启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现有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不对口,行政执法人员缺编严重,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1)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叶木全进行法律宣讲,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2)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4)全面加强宣传, 深入推进法治入户。由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牵头,配合区府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相结合,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为法治园区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法治实践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1)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2)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科学统筹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股,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将学习法律法规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燃气、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统筹并参加2021年度建筑行业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及2021度年执法人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运用生动的实例,专题培训行政处罚法的背景、程序、送达及强制执行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全面宣传促进普法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在建筑工地一线、燃气企业宣传依法行政及建设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等;二是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住建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领导及时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各责任科室限期制定工作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大部分执法工作可开始随机抽查。
(五)规范监督检查
一是以查处和纠正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把纠正与查处违法行为同培育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扶持企业壮大相结合,逐步建立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二是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建系统依法行政。
(六)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全面实行网上信访工作模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积极参与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执法与服务并行,坚决打击恶意拖欠、恶意讨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的“三定”方案为依据,清理审查机构性质,梳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执法依据,清理执法人员,核对执法人员证件基本信息。二是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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