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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o年述职述廉]个人工作履职报告范文

,我主要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合同鉴证、“三创一办”城区临时劳务市场整治宣传、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整理、流动党支部建设等工作。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始终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每天一小时计划,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以流动党员管理为主。通过学习,业务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得到了提高。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每天早到一点,晚走一点,切实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时,由于得到领导的关心、支持、指导及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使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流动党支部工作取得新成效。完善了流动党总支活动阵地,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在七一庆祝活动中,流动党员李鹏演讲获三等奖,流动支部文艺演出获一等奖;开展“四个一”活动,向流动支部党员寄了一封慰问信,一套创业就业宣传资料,一本党章,进行了一次电话联系;到云岩、南明流动党支部进行走访,给每个支部送去了500元的活动经费,组织两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二是干部人事档案达中组部目标管理一级标准。于2月份起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完成退休档案,学生档案的清理工作,完成3000余卷在职档案的审核工作,组织收集3万余份档案材料入档。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健全了网上求职登记平台。完善了高校毕业生各类台账。经常同就业局联系,加强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向用工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600余人次,推荐成功62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为市统计局,交通局,供销社等单位推荐高校毕业生6人。四是顺利完成临时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宣传报道工作。共撰写简报30余篇,反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倡导全体市民从自己做起,重视整治,参与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领导好评。五是引导办、合同鉴证等各项工作顺得推进。加强了“一村一大”、“一社一大”、“村官”等日常管理,完成了“一村一大”的续聘和“一社一大”选聘工作。完成合同鉴证5000余份,是目标任务数的500%。提供档案服务3000余人次等等。六是目前承诺办理实事已全部完成,已经为流动党员邮寄了就业创业资料,为王庄乡后坝村党支部送去了1000元的工作经费。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是积极主动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了党性修养。二是通过六诺双评和创造争优等活动,进一步接受了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同时,通过观看教育影片等,使自己思想素质得到了高。

假日的夜晚总有几分喧嚣后的宁静,但也因为这样,我才得以有空闲、有心情整理思绪,回忆过去。生活需要思索,万物都是在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吸取经验,扬长补短,再实践再总结,这样才能清楚地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正,从而也看到了进步和成功的希望。现将我这些日子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敬请各位领导评议。

首先,工作时必须做到四个字:认真细心。因为我们所做的保质保量,关系到全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转。如果所做的质量在某个地方出了差错,公司利益会受到影响,那么必将造成不小的危害。生产车间也会因为质量问题而停止生产;又或者我们的微小疏忽,车间按照计划订单生产了暂时不出货的产品,而等着出货的产品却未能完成,这样到了出货日期不能按时出货,必将引起客户抱怨,降低公司信誉,给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我每天工作时都尽量保持清醒地头脑,确保每一份计划都能准确无误,把生产效率提高到最高点。

其次,做为质检,必须要有坚定不移、不厌其烦的精神。有人说:看看差不多就行了,其实不然,要想成为一个好的质检员,必须要有耐心、坚持的态度。,但要经常到各个岗位查看这些生产物品是否合格。倘若已经出现质量问题,而其他操作人员没有发现或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就一定要督促他们认真负责,并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保证生产计划能顺利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关键一点就是不要让计划与生产脱节,变成你计划你的,我生产我的,从而造成生产秩序的混乱。所以质检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做为质检,必须要与各部门这间处理好人际关系。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一个团队的力量却是巨大的。工作过程中,同事之间磕磕碰碰有时也在所难免,但我始终抱着一种平和的心态来对待这些问题,并找出问题关键之所在,解除误会,化解矛盾,从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只有心情好,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一个团队,最重要的就是同心协力,只有做到这一点,公司的发展才能越来越好。

回顾过去,虽然有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发现自身存在的不少问题。在工作中,有的时候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创新,但自己却总是求稳怕乱,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瞻前顾后,不够果断。另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时,有时却未能即时向领导汇报。针对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将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一年来,我努力抓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党支部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工作,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学习有关党建的文章,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鼓足了干劲,做出了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年对党员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及时总结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起到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和党员教育管理。

一年来,认真抓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组织开展党员大会4次,党课学习4次,主题党日12次,支部委员会12次,同时疫情防控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带领党员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三、发挥好党支部“领头羊”作用。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以德为先,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摆正位置,维护班子整体团结认真履职,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廉洁奉公,保持良好(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工作作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一

1.党委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先,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摆正位置,维护班子整体团结

认真履职,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廉洁奉公,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2.副区长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履责尽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严以律已,筑牢廉政干净底线

3.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讲政治,忠于使命抓党建。一是抓组织建设。二是抓常态教育。三是抓队伍管理。

坚持谋长远,励精图治促发展。一是推进沿江开发。二是建设美丽乡村。三是发展乡村产业。

坚持讲实干,以人为本惠民生。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二是推进精准扶贫。三是加强民生保障。

坚持严责任,维护稳定促和谐。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始终维护统一战线。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重廉洁,从严治政守规矩。一是坚持抓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抓班子建设。

4.统战部长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执行工作规定

廉洁守纪,忠诚担当,始终保持严谨作风

5.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换好脑子

深入调研,找准路子

健全制度,定好格子

廉洁自律,正好身子

勤政廉政,带好班子

真抓实干,迈好步子

求真务实,结好果子

6.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重学习提能力,强意识改作风

创思路谋发展,攻难点求突破

严修身拒享乐,肯吃苦抓廉政

7.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严以律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把握思路,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敬岗爱业,动力十足勤奋工作

尽职尽责,稳扎稳打业绩进步

廉洁自律,适应改进工作作风

8.党委班子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常态长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突出重点战役,全力实现“六稳”“六保”

坚持稳中求进,奋力推动稳步发展

聚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发展动能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创新基层治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从严管党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9.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强化管党治党,全力强化“两个机关”作用

围绕中心大局,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

激发履职热情,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10.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班子建设,政府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务实重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趋稳

聚力深化改革,区域发展包袱进一步化解

强化作风引领,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夯实

11.政协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

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

落实工作实绩,强化履职担当

推进廉政建设,落实治党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能力作风

12.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政治建设,把好方向大局

突出发展要务,狠抓项目建设

发扬斗争精神,勇于破难攻坚

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改善民生

坚守主业主责,从严管党治党

13.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学习,强信念、长本领、提效能

坚守担当,增动能、重提质、惠民生

坚定方向,促改革、强攻坚、减包袱

突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

廉洁自律,学法规、存戒惧、守底线

14.人大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党的领导,把稳政治方向

坚持依法履职,展现人大作为

坚持多措并举,履行主体责任

15.政协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思想政治基础得到新巩固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为民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商民主模式取得新进展

始终坚持自身建设,政协工作发展迈出新步伐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二

16.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党性锤炼,自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

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分管部门工作

坚持廉洁自律,始终恪守纪律规矩底线

17.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持续筑牢

恪尽职守,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成效显著提高

明德修身,严格依法执法,标杆作用不断凸显

18.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

以推动重大项目完工为抓手,着力攻坚克难

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牵引,筑牢廉政底线

19.组织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深刻领悟初心使命,夯实信念之基

深入践行初心使命,扛实主业之责

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绷紧纪律之弦

20.宣传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理论学习,努力紧跟新思想

注重提能强质,努力融入新时代

注重履职尽责,努力挖掘新实践

注重守正创新,努力推进新发展

注重遵规守纪,努力甘于新常态

21.统战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从严从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结合形势任务,构筑全新工作格局

建立制度机制,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聚焦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稳固统战工作根基

22.政法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能力素质

强化履职尽责,勇于克难攻坚

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纪律规矩

23.武装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定不移铸军魂,抓实民兵政治工作

始终如一强业务,积极学习强能作为

围绕主责勇担当,提升备战打仗能力

加强学习守法纪,铸牢干事创业底线

24.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全面从严要求,强化作风建设

25.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以学促用,提高政治素养

自我革命,加强党性锻炼

兢兢业业,做好人大工作

想方设法,完成重点任务

尽心尽力,回应群众呼声

修身律己,做到清正廉洁

26.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提高,增强工作能力

认真履职尽责,工作积极深入

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勤政为民

27.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首,提高素养

培植作风,增强能力

勤奋务实,履职尽责

勤政廉洁,从严自律

28.副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不忘初心使命,保持廉洁自律

29.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政治建设,讲规矩守道德

坚持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坚持恪守勤政,努力奋斗进取

坚持落实执行,做好分管工作

坚持廉政建设,强化自管自律

坚持学法遵法,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

30.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修养,坚守精神高地

提升履职能力,担当主业主责

——浅谈如何写好述职报告

干部述职,是干部管理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届满或年度考核时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是否称职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任期述职,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为领导干部与职工搭建的一个交流平台,同时也是职工民主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通过述职,领导干部一方面可以把考核任期内的履职情况以及工作体会、存在的不足等进行较为全面地阐述,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提供了在干部职工面前展示工作能力、个人魅力的机会和舞台,同时也为职工准确、全面地了解和评价领导干部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参考依据。

述职一般采取召开会议由领导干部当众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因此,述职报告是述职的主要载体,它对考核评价干部具有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干部履职情况做得很好,但述职报告写的不佳,述职的效果往往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述职者工作做得一般,但述职报告写得很漂亮、锦上添花,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一定的加分,但如果与事实出入较大、文过饰非,同样也会令人有华而不实之感,也不好产生好的效果。在内容和写法上,述职报告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客套话多、有份量的内容少;叙述成绩多、正面谈失误的少;记流水账式多、剖析原因的少;宏观泛泛地多,体现自我定位的少。有的还表现为拖泥带水、结构不清;有的对存在的问题和教训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避而不谈、抛过揽功;有的还借机对他人在工作中的协助等进行一番感谢、吹捧奉承,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的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述职报告的内容和写法不是十分清楚,对述职报告在写作上的要求掌握不准确。

那么,该如何写好述职报告呢?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由述职者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构成的。具体地说,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述职报告属于应用文稿,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种。从应用上,述职报告可分为向上呈送的述职报告和对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个人向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的写法。

在写法上,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1)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2)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二是写作重点不同。工作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述职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表述方式不同。工作总结一般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也有人认为,述职报告不应写经验教训等内容。笔者认为,作为反映个人履职情况的主要载体,除了在阐述自己的工作表现情况,有必要把自己在工作中的 1

经验、想法或者体会向与会者进行说明。因为通过坦诚地与大家进行交流,既能体现自己的思想深处,体现豁达和光明磊落,也能给人以启示,从而获得进一步的理解和认同。

二.如何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的格式目前尚未有统一规定。一般常采用由标题、称呼、正文三部分组成的格式。

1、标题。

个人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三种:(1)文种式标题,即《个人述职报告》或《述职报告》。(2)公文式标题,一般为《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某某20××至20×试用期述职报告》。(3)文章式标题。 用正题或正副题配合,如《××年个人述职报告》、《思想政治工作要融入中心工作——××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根据工作实际,建议采用文种式与文章式标题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实用,即标题为《述职报告》,下面配副标题“××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年××月××日”,其中副标题“单位职务姓名”和“年月日”宜分两行写。采取这种形式,最大优点在于无论什么时间,只要看了标题就基本知道了材料的种类、作者、单位职务及时间等信息,便于存档查阅。如果只采用文种式标题,则还要翻到末页才能看到作者、时间等信息;而只采用公文式或文章式标题,标题长而使得文种不明显,部分信息也要到报告的末尾才能获得。

2、称呼。

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所以应选择好恰当的称呼,如“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或“各位领导,同志们”。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职代会期间进行的述职宜采用“各位代表”比较贴切,若是在专门召开的干部考核大会进行的述职,采用“各位领导、同志们”为好。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在写称呼时常提一下与会的考核组主要领导以示尊重,其实没有必要,因为“各位领导”四个字中已涵盖了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再单提上级领导,即有画蛇添足之感,也不排除会令听者觉得述职者有逢迎之嫌。

如果是书面呈报的述职报告,称呼应写主送单位名称,如“××党委”、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等。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一般要有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1)述职报告的开头。开头应以简洁的文字,首先说明述职者的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工作职责,如果述职期内职务曾发生变动,应按照相应时间顺序逐一说明;其次表明自己对本职责的认识,并阐明任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三要概述所取得的成绩。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述职者常在开头加一些客套话或套话,如“欢迎和感谢上级领导莅临考核指导”、“在上级单位正确领导、部门同志配合、员工共同努力下”之类的话,从述职要求和效果上看这些话没有太大必要。既罗嗦,也容易给听者留下花里胡哨、套话连篇的不实之感,效果不一定好。

(2)述职报告的主体。述职报告的主体应做到:一是重点要突出。要选择几项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述出来,而不能像记流水帐那样将组织和带领下属完成的工作一一罗列出来,分不清主次,重点不突出,很难给听者留下清晰、深刻的印象。二是必须把握准确定位。在讲个人作用的时候,要摆正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作用与集体效能的关系。同时不能把成绩都记在个人账上,也不能笼统摆政绩,看不出个人的作用。应避免正职领导干部述职时把

单位取得的业绩、属副职分工负责的工作全揽到自己的头上,副职把下属部门做的工作安到了自己的名下,以致副职或部门人员感到无话可言或述职存在交叉、重复较多,而没很好地体现定位,等等。

述职报告的主体应详细写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思路,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要交待清楚。要通过从自我主观角度的阐述,表达自己的工作初衷和思路,同时也是获得听者深入理解和认可的机会。二是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对履行职责的效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应做出具有一定理论层次的概括。这些内容重点要把握好定位问题。述职必须交待清楚在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还是支持他人或部下的作用;是起组织协调作用,还是亲自带头的作用;是起决策作用,还是提合理化建议的作用,只有讲清个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职者与业绩的关系,准确评价述职者的功绩。具体地讲,对正职领导干部重点要强调履职中如何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如何理解上级战略和指令并结合单位实际加以组织贯彻执行,如何出思路、教方法,如何有效地协调方方面关系发挥副职和部门的作用,如何掌舵把握好航向而不是升帆划桨。正职重在体现如何当好舵手、教练员,而不是做水手、运动员等。对副职则重点要讲清如何把自己定位于既当教练又当领队的问题,既要体现如何贯彻上级和主要领导工作思路,也要体现如何组织下属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体现如何协调横向关系、在所负责职责的专业领域如何指挥及出谋划策的,同时应阐述工作中如何把握工作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的问题。三是要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应从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开拓进取精神,指挥决策能力,开展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描述自己的形象,进行自我评价,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四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这部分主要明确叙述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述职者应负的责任及今后改进的措施。问题要找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过失,也要分清责任,是负领导责任,还是负直接责任,态度要诚恳,措施办法要可行,切忌问题含混,措施空泛。五是说明履行职责过程中得与失。要对述职情况,从个人得失的角度诚恳地进行说明,也可把工作中的感受、体会真诚地与大家一同交流、分享。

(3)述职报告的结尾。述职报告的结尾应简单、干脆,一般用“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请审查”、“特此报告,请审查”、“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等作结束语即可。

三.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写好述职报告,要注意下面几点写作要求:

(1)要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讲实话,以诚感人。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承担责任要恰如其分,既不争功,也不揽过。

(2)内容要周详,重点要突出。在全面汇报任职期间所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职责”二字,突出任职期间的重大成绩和创造性业绩,以表明自己的胜任和事业心,从而说明是否称职。

如何提高述职报告的写作质量

摘 要: 述职报告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写作者不仅要掌握述职报告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写作结构,而且要掌握述职报告同个人总结、思想汇报、经验材料、演讲演说等文体的本质区别,同时还应注意避免面面俱到、评议不分和贪人之功。

关键词: 述职报告; 写作; 质量

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为接受考核,就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自我回顾和评估而写成的,是向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的职工群众进行陈述汇报的书面报告。它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事务文书的一种,也是个人日常应用文体的一种。

述职报告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它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建立和实行新的干部管理体制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体系的一种重要工具,便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发现和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接班人; 便于群众监督评议、强化干部的公仆意识和人们群众主人公地位; 便于促进被考核干部不断总结经验,明确自身职责,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领导才干和业务素质、勤政廉政、爱岗敬业。尤其是述职报告是要当众宣读,或呈进给特定的上级领导审阅,具有很强的透明性和应用性,其写作质量的高低,包括思想观点、材料内容、结构安排、语言运用等的优劣,都直接反映着述职者的工作实绩、态度和基本素质,以及影响到述职者的形象和前程,因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如何提高述职报告写作质量? 笔者认为述职者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深刻理解述职报告文体的四个基本特征

( 一) 述职主体的法定性

所谓述职,即指担任一定职务者向特定对象陈述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不任职者,则不存在“述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替代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述职,述职主体总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对自已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我述评,而不是从第三者的 角度检查、总结和评价他人的工作情况。

( 二) 报告内容的规定性

述职报告的内容不是随意的,而必须以“职”为其所“述”的对象,即必须以自己对一定时段所在岗位的职责、目标的履行情况作为报告内容。岗位职责和目标是有国家、部门或单位统一制定的,它规定了每一个岗位的职权范围和责任,因而述职报告的内容也是规定的、明确的、可循的。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实践活动的产物,它不仅需要定性分析,更要有定量的证

明,要求从德、能、勤、绩、廉诸方面进行报告。

( 三) 拟写时效的特定性

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在特定的时限,为接受一定的考核而拟写的。无论是任职期满、试聘期满、年度结束的述职报告,还是上级领导不定期、临时布置的一些述职活动所需的书面材料,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拟写完毕,否则就会影响对述职者的考核,甚至影响全局工作,迟到的述职报告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时效。

( 四) 实用价值的鉴定性

述职报告既是上级领导考核鉴定的依据,又是群众民主评价的基础,最后的材料将作为述职者升迁、留任、降职或调任等的重要凭据而纳入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档案。述职报告的作用程序和最终目的决定了它非可有可无,而是具有相当的行政约束力,具有鉴定审核的实际价值特征。

二、掌握述职报告同四种相似文体的区别

( 一) 述职报告与单位、个人总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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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和单位工作总结都采用自述的方式,对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进行回顾、反思、总结和评价。但是,他们毕竟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其一,内容范围不同。单位总结是回顾整个单位的工作,重视过程性和全面性,注重展示整个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是全方位地反映情况,以便读者清晰地了解什么工作做的好,什么工作做得不好以及为什么。而述职报告重在叙述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着眼于汇报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着眼于汇报个人是否胜任某职,履行职责的能力任何。

其二,写作目的不同。总结作为常规性工作回顾,主要目的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寻找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以利于今后在实践中更有效的推动工作向前发展。而述职报告是上级主管领导、人事部门或有关评审组织对述职者进行任职期间业绩和能力的考核,也是群众评议的基础。因此,述职报告写作要比照某一岗位的职责来写,对自己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时所表现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自觉接收领导的考核和群众的评议。其三,写作主体不同。述职报告的写作主体是个体,单位工作总结的写作主体是集体。那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写作主体,既要对过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又要对过去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述职,很容易混淆两个文种的界限。

( 二) 述职报告与思想汇报的区别

思想汇报是个人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应用文体,是一种抽象的“报告”,其内容主要是汇报思想情况。当然,思想报告也要靠工作或事迹来体现,但被体现的思想终究也是思想,而不是工作或事迹。述职报告是要把任职期间的思想和行为如实展现出来,主要不是想过什么、想得怎么样,而是要实事实说,述职报告拒绝过多地谈思想认识,即使有深刻的思想认识也需要具体实践来佐证。思想认识也不是不可以谈,而是要侧重谈依此思想怎么办的、有什么样的效果、反响怎样。述职报告也需要寻求规律性的认识,但要简洁,要以述职为基础。

( 三) 述职报告与经验材料的区别

经验材料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表彰先进、传播事迹、交流推广经验所写的材料。经验材料侧重成绩与经验,可以谈喜不谈忧。而述职报告必须贯彻事实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地反映情况。尊重客观事实,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工作成绩是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威信,赢得良好声誉的有力武器。理直气壮地展示成绩是十分必要的,但大谈特谈成绩,一味地为自己唱赞歌、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视而不见,甚至有意掩饰失误、失利、失败,这是不可取的。成功的述职报告不但善于总结成绩,还要善于归纳问题,做到谈喜又谈忧。

( 四) 述职报告与竞聘演讲、就职演说区别竞聘演讲、就职演说和述职报告文体内容带有共性,都是围绕职责这个中心展开。写作时均应注意以下三点:

( 1) 考虑现场性和听众的多元性,摆正位置,处理好与听众的关系,使演讲内容的表达、称谓、口吻、语气、用语等与自己的身份、角度、与听众、环境、气氛等相协调,以创造有利于信息交流、心灵共鸣的心理环境和情感氛围。比如称谓要体现出理解与尊重,说话的立足点、角度、口吻要体现出平等、友好和坦诚,个体形象要谦虚而不自卑、自信而不骄狂、友善而不献媚、坦诚而不愚鲁。

( 2) 要考虑演讲因口耳相传带来的即逝性,注意主题和结构的单纯性,避免冗长、生僻、复杂的句式和词语,采用明线过渡、前后照应的结构方式和短句式、口语化等语言形式,包括运用幽默、形象化表达等手法,以增强演讲的表达效果。

( 3) 要注意情感因素的注入,处理好事、理、情三者的关系。既直观展示个人的德才风貌,又表现出内在的逻辑力量和情感力量,做到以德赢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给听众留下深层回味的余地。但三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竞聘演讲侧重于说明“我”胜任此职的主观条件和一旦任职的施政构想。就职演说则侧重于宣布施政纲领,告诉人们“我”将怎样履职。

而述职报告则侧重于陈述“我”的履职情况及其所体现出来的道德素质。述职报告因为是“事后”的陈述性演讲,旨在展示述职者履职情况和德能素质,所以,其表述上的突出特征即是紧扣职责用事实说话。

三、正确掌握述职报告的五大写作要素

根据述职报告实际功能的需要和人们写作的实践经验,述职报告一般由标题、称谓、正文、结束语和落款五大要素组成。

1、 标题。标题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由述职人和文种构成,如《我的述职报告》,另一种直接用文种做标题,即《述职报告》。2、称谓。即述职者面对的对象或呈报的部门或是负责人。3、正文。正文是述职报告的核心和关健。由前言、主体、结尾三部份组成。

前言: 是整个正文立标定调部份,陈述述职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应简要交代任职的自然概况( 何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 ,岗位职责及个人认识,对个人履行职责的总体评价等。主体。即履行职位职责的情况,内容包括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指导思想及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要注重介绍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工作实绩,并写明其起止时间,概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中的失误和改正措施以及努力方向。主体要写得详实有价值,既要避免空洞、抽象地表述自己的政绩或专业业绩,又要防止面面俱到,不分轻重,对一些难题的应对思路和重大问题的解决过程以及最后的效果和影响,要交代得一清二楚。

主体写作可根据内容的不同需要,选取以下三种中的任何一种: 一是横式结构,即按照事物的性质和逻辑关系组成材料。根据事物的内存联系,把问题的各个方面分别给予具体的叙述、分析,它便于多角度、全方位表现述职人的工作情况。二是纵式结构,即按照时间先后和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安排内容,一般要把整体工作进程分成几个阶段,再分别对每一阶段的情况作陈述、分析。三是纵横交叉式结构。既考虑时间的先后顺序,体现事物的发展过程,又注意内在的逻辑联系。有的是先把工作进程按时间先后顺序写出来,然后再把每一段进程中的若干具体做法分别陈述出来; 有的则是先按逻辑顺序把材料归纳成几个大问题,然后分别围绕着每个问题,按照工作展开的顺序先后加以陈述。运用纵横交叉式结构,尤其要注意条理清晰、顺序得当。结尾。自我批评及努力方向,自我评价自己在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表示自己将更加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愿望和努力目标。

4、结束语。述职报告末尾还应有个明确的结束语作为标志,通常写“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正”,“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谢谢各位”。这些习惯用语既显示了对上级领导或下属群众的尊重,又在一定意义上表示了自己做好工作的愿望,决不是可有可无的。

5、落款。即述职者职务、姓名和成文日期。

力求做到三个“避免”一是避免面面俱到。述职报告要围绕你所在的岗位、履行的职责,说清楚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的,干得怎么样”,着重反映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具有个人特色、个人优势的领导、决策和实践活动,这是述职报告的写作重点,是述职报告的精华之所在,也是组织和群众对述职者进行评议的主要依据。有一些述职者在写述职报告时,担心遗漏了自己的工作成绩,事无巨细,象流水账一样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似乎成绩不小,仔细琢磨,就会发现所有的工作都平分秋色,毫无主次之分,甚至岗位职责以外的也大写特写,虽然一般来说做出较多成绩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是能干的,有能力的,但这也不等于说成绩和称职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离开职责干的事情越多,也不能证明其履行职责越好,反而证明其不务正业。

二是避免议评不分。述职报告主要的表达方式是“述”,即叙述,就是要谈情况、摆材料、讲事实,给人们的印象应当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同时,也需要有适度的“评,评即评议,就是得出经验,引出教训、鉴定工作、评价自我。这应当合情合理,水到渠成。这里“述”是“评”的坚实基础,“评”是“述”的必要升华。在实际写作中,多为先述后评,

也可先述后评或边述边评。但都应当做到观点统率材料,材料印证观点,两者高度和谐,有机统一。在“述”作为述职报告基本或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所“述”内容也应当有详有略。尤其是在述职任职时间长,头绪多,工作重的情况下,更要观照全局,疏理清晰,突出重点,做到纲目有序、主次相宜。

三是避免贪人之功。述职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准确,不夸大自己的成绩,不弄虚作假,避免把下属的工作成绩写入自己的述职报告,“贪人之功,据为己有”。现代社会中,一项工作往往是大家分工合作完成的,在写自己的工作成绩时,应当写清楚自己在这项工作中所担任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主要担负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具体任务主要由下属完成。所以,在讲述工作成绩时要分清那些是属于下属的工作成绩,那些是属于自己的工作成绩。其中自己独创的,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应重点写好,包括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自己如何安排并指导实施的,无“我”之事不提,无“我”之策不说。只有讲清个人所起的作用,才能看出述职者与政绩的关系。总之,对于述职人来说,述职报告写得如何,直接影响组织、领导和群众对自己工作的正确评判。

因此,述职者必须了解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掌握述职报告的写作技巧,正确理解述职报告的“四大”特征,弄清述职报告同相似的“三个文种”的区别,注意“三个”避免,定能写出高质量的述职报告。

参考文献;

摘要:述职报告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应用文体,对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专业技术人员要重视述职报告、写好述职报告,为自己充分展示工作实绩、得到公正全面评价,获得新的锻炼、成长机会,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创造条件。

关键词 :述职报告 人才成长作用研究

述职报告是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己在一段时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向上级领导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职工群众进行实事求是的陈述、汇报,接受审查、评议和监督所使用的应用文体。

一、述职报告的作用

述职报告伴随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而出现,它是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对述职者进行绩效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促进述职者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是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述职,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理论水平、文化修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敬业态度、工作实绩和思想境界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有利于更好地选拔、培养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

2.是群众评议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以述职报告的形式向职工群众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有利于接受群众的审查、评议和监督,有助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益于群众对其进行公正、全面和恰如其分的评价。

3.是专业技术人员自省自励的重要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以述职的方式,对自己一段时期内的工作实践进行回顾和汇报,有利于总结成功经验、汲取失败教训、反思自身缺陷、寻找改进措施,做到不断自省、自励和自我提升,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做出优秀成绩。

二、述职报告写作中的常见问题

在述职报告的写作中,既有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有写作技巧的问题。

1.述职报告写作中常见的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足。有不少专业技术人员认为,述职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专业技术人员关系不大;或者认为自己的工作年年如此,述职是老调重谈、了无新意。其实正因为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年年工作无创新,他们的述职报告才会难有新意、难有亮点、难有特色,他们才会年年在同一个岗位上继续重复同样的工作,而难以凭借自己的工作实绩让领导、群众认可,得不到在新的岗位上锻炼成长发展的机会。

二是工作努力不够。有些专业技术人员平时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成绩不显著、业务水平不突出,一遇述职考核就惊慌失措,只能靠放大成绩、掩饰不足、淡化问题、剽窃造假等来欺骗组织、糊弄群众。但这种“述职”只能应付一时不能应付一世,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以这种方式对待工作,无异于饮鸩止渴,让自己失去上级和群众的信任,使自己威信扫地。

三是个性特色缺乏。有些专业技术人员的述职报告与职业及岗位联系不紧密,没有反映出本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更谈不上展示自己在履行职责中所开展的创新性工作,自己所撰写的述职报告成为“用之四海皆准”的“通用”文本,做不到“以经历感动人”、“以成绩说服人”、“以特色吸引人”、“以付出打动人”,最终失去上级和群众的信任。

四是责任意识缺失。有些专业技术人员的述职报告总结经验不全面,反思错误不深刻,挖掘根源不到位,对成绩大谈特谈,对失误一笔带过,不敢承担责任,不甘放弃利益,将述职报告当成了评功摆好、争权夺利的工具。而这恰恰暴露了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差距、工作作风的不扎实、精神境界的低下、胸怀气度的狭隘,说明他们没有直面失误的勇气和改进工作的决心。

2.述职报告写作中常见的写作技巧问题

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分不清述职报告与公文中的报告、事务文书中的总结有什么差别,在写作规范的运用方面有偏差。

一是不明确此“报告”非彼“报告”。述职报告和党政公文中的“报告”虽同以“报告”为名,却不属于同类文体,在内容、功能、作者身份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述职报告属于事务文书,写作者为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陈述自己任职期间的工作成绩和不足,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主要向负有考核任免权的上级机关、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职工群众提供。而公文中的报告,其写作主体不能是个人,它代表了单位的集体意志,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不能向平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下级机关和个人主送。

二是不明确述职报告与个人工作总结的异同。个人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同属事务文书,都可以谈经验、讲教训,都要求事实与观点紧密结合,但二者所回答的问题、写作的重点和表述的方式有很大不同。

与个人工作总结相比,述职报告要围绕岗位职责展开,它侧重陈述个人履行职责的能力、过程以及是否述职人是否称职,而个人工作总结重在全面归纳工作情况,重在体现工作实绩。在表达方式上,个人工作总结主要运用叙述方式,而述职报告多夹叙夹议,在阐述履职情况基础上重点说明履行职责的思路和观念。

三、如何解决述职报告写作中存在的问题

1.要正确把握述职报告写作的着力点

一要确定述职报告展示自我的重点。述职是专业技术人员表现自己的重要机会,一定要在汇报履职情况的同时,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把自己为单位所作的贡献、在工作中所进行的创新等实事求是地展现出来,让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职工群众准确恰当地评价自己。要做到这一点,在述职报告的写作中,必须分清主次、重点突出,围绕最能显示工作实绩的几项主要工作,重点陈述自己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二要讲究述职的艺术,做到扬长避短。要在述职报告中多展现自己的长处,充分肯定自己的价值,要表明自己为做好工作而做出的努力、所持的工作态度,从而得到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职工群众的肯定。述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为了突出自己而贬低他人所作的贡献,不能为了强调个人而抹杀团队的共同努力。述职报告对个人的失误要实事求是地阐述和分析原因,要以坦诚的胸怀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谅解。

三要突出自己的特色,让自己脱颖而出。要准确定位,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展现自己独特的工作思路和分析看待问题的视角,要展示自己不同于他人的工作能力和宽博的胸怀气质,要表现出自己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和踏实严肃的工作作风,让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职工群众看到你的与众不同和可造之处。述职中,绝不能越位把上级及集体的功劳当作自己的成绩,错位把同事的工作成绩剪贴来为自己“添彩”。

2.要正确把握述职报告写作的内容

走出述职的常见误区,明确述职报告的着力点,充分发挥述职报告在人才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最终要落脚到述职报告的实际写作上,要明确述职报告关键在于“述”、如何“述”、“述”什么。

一要正确处理好述职报告“述”与“议”的关系。要以“述”为主,充分展示成绩,“述”出自己所作的贡献,“述”出自己的特色;要在“述”的基础上恰如其分地进行评议,使“议”发挥对“述”的“画龙点睛”、“点铁成金”效果,使大家明白述职者所做工作的道德追求、理论根源和独特考量,为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职工群众正确评价述职者提供依据和支持。

以“述”为主,要求述职报告在写作时要以叙述为主要的表达方式;“述议结合”,要求述职报告在写作时不能轻视发挥议论表达方式的作用,做到“有述有议”、“夹述夹议”。

二要从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甚至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填充述职报告。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是工作行动的根源,指导思想正确才能不断干出好成绩;正确地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道德来保障,否则会使工作偏离正确的方向,使人陷入对金钱和利益的无节制追求之中;做好工作,离不开述职者坚持不懈的学习提高,离不开述职者对自身作风的不断锤炼和升华,离不开述职者对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目标的不懈追求,更离不开述职者与团队和他人的和谐人际关系。因此,在述职报告中,不能单纯“述”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甚至人际交往对工作的促进和提升作用。

总之,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对述职报告在人才成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要重视述职报告、写好述职报告,为自己充分展示工作实绩、得到大家公正评价,使自己获得到新的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上锻炼、成长的机会,在人生舞台上谱写出更加美丽的篇章。

上一道“紧箍咒” 探索监督新途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如何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防止在人事任免过程中出现“重任命、轻监督”,甚至“只任命不监督”的现象,是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思考、探索的工作。今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探索实施以“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加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经多方听取意见、反复比较研究,主任会议决定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旅游、体育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履职评价,同时研究制定了《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评议指导思想、报告内容、方法步骤等,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小组,着重对被任命干部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

听多方声音 让代表、群众广泛参与

在对区旅游局局长、区体育局局长履职情况开展的评议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对被任命干部的意见建议。“旅游事业是否较以往有所发展,有无亮点呈现”;“小区体育健身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如何”;“两位局长服务基层的群众意识强不强”等问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分组走访代表活动,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感受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通过区人大各代表小组组织区人大代表在联系村居和接待选民等活动中了解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测评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工作调研和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掌握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代表、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测评工作组比较全面掌握了被评议人员的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开展后续评议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有评议有询问 使测评更加客观真实

今年5月和9月,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局长分别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了评议,并就推动全区旅游业转型采取的举措,如何重视对代表关于旅游事业发展议案和建议办理,如何谋划公共体育活动场馆规划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等方面提出了询问,报告人现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会后报告区委,同时抄送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这种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的做法,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不得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基金经理等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申请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及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前条第(三)项规定的从业经历证明;

(四)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五)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六)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七)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拟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见书;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前款除第(二)项、第(九)项以外的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进行审查。考察、谈话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应当作出记录并经考察人和拟任人签字。

第九条申报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作出选任或者改任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任人未按照拟任机构的规定履行拟任职务的,除有正当理由的外,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董事和基金经理,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二)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

(三)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四)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董事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六)项、第(九)项所列材料。

独立董事任职报告材料还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独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条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四)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材料。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务,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免职报告材料:

(一)免职报告;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免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免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机构改正。

第十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

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第三章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二十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不得,不得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离职。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审慎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第二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应当加强业务学习,跟踪行业发展动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拟任人在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中作弊,或者提交虚假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3年内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

第二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中国证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档案进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的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辞职、离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三)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

(四)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六)其他可能影响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情形。

督察长发生以上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被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者被工商、税务和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报告。

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

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故同时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决定代为履行职务人员的,主要股东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一)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

(三)违反诚信、审慎、勤勉、忠实义务;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

(一)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以上;

(三)擅离职守;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中国证监会按照前条规定作出建议之前,应当事先告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任职机构作出说明,任职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任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建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或者免除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规定免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基金经理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计、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计报告应当附有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员拒绝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查报告应当附有被审查人的书面意见;被审查人员拒绝对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的,应当配合原任职机构完成工作移交,并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任职。

第四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后,不得泄漏原任职机构的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擅自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二)违反程序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

(三)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暂停或者免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未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聘用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第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规定,结合我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州和县(市)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职责并负责贯彻执行;州直各委、办、局党委(党组)由其纪检委(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职责并负责贯彻执行。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州、县(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监督内容

第五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的贯彻落实。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的执行。选拔任用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下一级职位任职两年以上的经历。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破格提拔干部可在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上适当放宽,但不得违背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越级提拔一般只能越一级。

第七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的履行。

(一)监督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对民主推荐方式的采用、范围的选定、程序的履行,以及运用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执行民主推荐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履行考察程序。对考察标准、内容的制定,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的选定,履行考察程序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履行酝酿程序。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前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履行讨论决定程序。对讨论决定程序的履行,票决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督履行任职程序。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督履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程序。

第八条监督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的执行。对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原则、适用职位和范围、报名条件和资格、基本程序的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督干部交流、任职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执行。对干部交流和回避的对象、范围、重点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干部免职、辞职、降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的执行。对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监督方法

第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报告预审制度。

(一)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提交本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1、破格提拔(包括越级提拔)干部;

2、提拔本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及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3、提拔群众反映较大、有争议的干部;

4、提拔曾被执法机关立案的干部;

5、提拔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以及非工作需要免职的干部;

6、提拔超过任职年龄规定的干部;

7、由企(事)业单位调入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

(二)一次性提拔和调整干部超过管理干部总数5%的,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预审。

(三)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急需提拔、调整干部的,必须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报告预审,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四)党委(党组)要在讨论决定三天前将拟任免干部的请示报告、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及考察预告材料、民主推荐材料、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干部任免一律无效。

(五)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本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干部之前,对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务的人选是否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认真查核考察预告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由考察组受理并调查核实,形成调查结论。涉及影响任职问题的,可与干部监督机构共同调查核实,经查核问题属实的,不得作为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人选。

第十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满两年以上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一把手”进行调整时进行离任审计;对群众举报“一把手”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提拔掌管资金、物质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或直接主管人员,可结合考察进行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也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安排。审计结论应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实行派员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的会议。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或暂缓讨论:实到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应报告预审而未报告预审的;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事实不清而未暂缓表决的;表决时未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的;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等。

第十五条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一)除特殊岗位的人外,拟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任职前公示。

(二)遇有被举报人与所在地方或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分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领导成员有亲属或系身边工作人员,以及重大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期间举报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举报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查核完毕。

(四)经核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须经党委(党组)复议,不予任用。

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制度。

(一)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对下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抽查数量不低于所属党委(党组)总数的30%。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监督管理、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选人用人情况。

检查应在一定范围内预告。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情况反馈。

(三)对检查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疏理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向本级党委报告,并向被检查党委通报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报制度。

(一)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设电子举报信箱、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的举报。

(二)对群众举报问题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署名举报的必须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本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办理的举报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上级交办或督办的举报案件,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确因情况复杂,两个月内无法完成的,要说明理由。

(四)要认真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事实不清、没有明确处理意见的调查处理报告,要退回重办。借故拖延或顶者不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八条健全党委常委会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一)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内容,接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监督。

(二)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领导成员不得先做表态性发言,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其他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醒或要求纠正,必要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三)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把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制度。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可组成巡视组,对下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和申诉,督办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研究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实行提拔和调整干部限额制度。除领导班子换届等特殊情况外,每年提拔和调整干部人次不得超过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总数的20%;一次提拔和调整干部不得超过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总数的5%。因工作确需超限额调整干部的,事前必须报告预审。

第二十一条实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记实制度。凡干部提拔,对人选的提出、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的全过程,都必须翔实记载,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舆论监督为载体,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已查处案件的曝光力度,宣传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经验,揭露和批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现象。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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