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人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分工,带领分管各股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和局党组制定的各项任务。现将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学习是领导干部重要责任”的理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决定。二是严守规矩,对党忠诚不渝。始终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搞阳奉阴违,坚定不移地对组织忠诚老实,没有做弄虚作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等,并在工作和生活上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也严格要求,时刻敲响警钟。三是守好本份,维护班子团结。作为副职,我时刻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一把手的威信,努力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定不移地按规矩办事,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或闹不团结,做好参谋和助手,维护了班子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生动局面。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一是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并按照局党组要求,主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通过学习教育,促使自己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始终带头严格执行,并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保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重大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二是对分管股室的工作人员严要求、严管理,教育他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仅自己按责任分解抓好落实,同时督促分管股室“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明确股室负责人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订的《责任状》要求承担起职责。
二、个人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任现职以来,我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心胸坦荡的做人原则,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打算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规定要求,我现就2019年工作履职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汇报,请予以评议。
一、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为一名纪委书记,自己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抵制各种政治谣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不折不扣地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党章党纪及党内法规制度,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党组纪检组和公司党委一系列要求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令行禁止,自觉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对组织襟怀坦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始终保持良好作风,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努力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
一年来,我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摆在第一位置,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加以推进和落实。一是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刻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对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敏锐性,力求行动迅速、学习深入、把握准确、贯彻彻底。我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制定与公司发展目标及规划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我不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而且“跳出纪检看纪检”,不断加强信托业务、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开阔了视野,提升了素质,并努力做到了学以致用。如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我提出“以提升效益、防范风险为目标,坚持风险控制和价值导向,切实履行审计监督服务职能,促进公司提质增效。”内部审计工作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共开展XX项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意见XX条,审计建议1X条,审计意见整改率达X%,审计建议采纳率X%。如对群众工作,倡导做好线上与线下并重的思想工作,创办“清风XX”微信群,探索性开展廉洁微党课、微讨论。
三、履职监督责任情况
一年来,我在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做强做优的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实现精准执纪,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严格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深入实施监督格局创新、执纪问责创新、警示教育创新和制度体系创新为抓手,上发条,加力度,全覆盖,真问责,推动公司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把纪律规矩挺起来,把监督管理严起来,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起来,为建设具有竞争力的行业一流信托公司提供坚强保证。一是,突出监督格局的创新:坚持全过程融入企业运营、全要素监督人财物、全方位发挥作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建立“一岗双责”防控机制,结合公司党委成立工作,配强支部纪检委员,坚持结合金融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探索纪检监察与稽核审计工作的双向融入联动机制,整合监察审计部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企业管理难点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公司内控管理、业务拓展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突出执纪问责的创新。真正做到“纪”在“法”前,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把执纪放在首位,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作为纪委审查工作的重点,贯穿于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干部职工队伍实际状况,今年以来,对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洁谈话、对外埠团队集体谈话共计X人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共计X人次。通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渗透式廉政风险谈话,引导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三是,突出警示教育创新。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经常进行纪律提醒、警示,作为教育的主要方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部署要求,全年开展X次纪委集体学习,持续抓好日常宣教,编发《廉政参考》和《“实”问·答》教育刊物;召开“践行自律准则,严守纪律底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织党规党纪知识答题,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四是,突出制度体系创新。按照“全不全”、“行不行”、“力不力”、“新不新”、“顺不顺”的要求,结合企业制度“费改立”工作全面梳理完善监督制度,修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等在内的X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真正“带电”、管用。
四、工作和个人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司纪委和我本人在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定位还不够准。对自身监督责任认识的还不深不透,侧重于对下执纪、监督,而在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没有切实尽到监督责任。二是监管还不够不严。虽然及时贯彻传达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尤其是闭环管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还存在监督不到位、考核不系统、整改不及时等问题。三是问责不狠。面对干部作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能抹开情面、放开手脚、严肃处理,批评多于追责,致使党规党纪的震慑力没有彰显,敬畏心淡化。四是教育不实。虽然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但是针对性和创新性不强,导致一些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上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
从我个人方面来看:一是虽认真履职,但创新探索不够。工作近XX多年,从事监察审计工作XX多年,我的责任心始终是比较强的,但同样也是因为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有形成思维定式,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开拓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虽然取得一些工作成效,但许多方面管理还很不到位。公司重组开业以来,发展态势好,未发现一例干部及员工违纪、违法案件,也没有接到过一封违纪举报信或者是举报电话。作为纪委书记有沉浸在表面“成绩”中,沾沾自喜,思想上有松懈,有时候还把廉洁从业的要求更多的寄希望于干部员工的自觉性上,没有更加深层次的从体制机制上构建符合信托公司实际特点的廉洁防控的体系。三是虽扎实工作,但深入基层不够。到信托公司工作以来,我到驻外团队调研和一线员工谈心谈话的次数也不少,但覆盖面还远远不够,有时候没能更多地深入到基层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升服务;此外,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思想认识、能力素质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等等。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履职思路
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将自己一年以来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作为副镇长,我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切实履行好对分管的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和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廉政监督责任,定期组织办所人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党委班子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推动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十项规定、成都市、彭州市的相关要求,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定期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和重大事项,从未出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的情况;也未出现公款或接受不正当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违法违纪现象和不廉洁的行为。全年我个人和分管办所均未出现违反《廉政准则》的现象。3.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分管办所人员学习了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范锐平书记在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工作会上的讲话等上级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办所人员一起观看了《生命的奉献》等先进典型视频和《阳光下的黑幕》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定期与工作人员交心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到防微杜渐,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前推进。4.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找出自己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在脱离群众、工作粗放,按部就班,创新不够等四风问题得到了改变。牢记两个务必,处处用宗旨观念、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群众观点规范约束行为,始终保持发扬党员干部应有的形象,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牢固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想、模糊意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和畏难思想,注重思想的自我净化和自我锻炼,在严格自律中升华党性。5.推进预防腐败情况。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规范言行。定期在分管办所开展廉政学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要求各办所人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责,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对干部的若干规定要求自己,在行使职务中,做到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把自己的行为至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6.坚决反对腐败情况。切实解决分管办所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规定以及成都市委和彭州市委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分管业务内重要资金的使用,需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方才支出,并严格把关资金流向,坚决杜绝挪用专款、公款私用,规范行使财经权。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离岗。
二是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严格做到工作期间不擅离职守、不中途脱岗。
三是严格规范办公秩序。认真落实镇纪委有关规定,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5.生活作风优良。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自己在生活作风、个人操守方面时时处处符合党纪国法以及有关道德规范的要求,不讲排场不浪费,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三、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一、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责任感
我始终坚持将理论学习放在守位,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县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等。在学习中转变了学习态度,自觉把学习做为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增强理想信念的重要载体,做到用心学用心记用心领会。一年来通过学习政治责任意识和服务群众的情怀进一步提升。分管的各项业务工作推进有力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肩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职责:参与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专题研究分管业务干部思想政治建设4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5人,开展廉政建设党课宣讲4次、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对全乡28个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对全乡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文件10次。制定了《某某2020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某某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进百村入千户访万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监督检查任务,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件,处理党员1人。
(三)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不断提升:在星星村打造了一条廉政文化路、一个廉政文化室、挖掘了一名孝廉先进典型人物;组织乡村组干部传达学习了违纪违法案例10次;督促落实各村开展阳光问廉坝坝会、群众会成为常态,全年召开阳光问廉坝坝会、群众会共计60余场次参加群众达3000余人次,收集反映问题70件处理问题70件。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定期分析、研判全乡干部作风建设的形势和问题,通过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观看《嘉廉话》系列节目等,增强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共组织纪检干部深入群众收集问题和诉求4次,深入农户200户访问群众400多人;对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5次;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通过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公开各类监督举报电话,在全乡形成从严管党治党的社会氛围;12340的宣传更是形式多样,2020年下半年以来某某社评平均分在96分以上。
(五)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转变干部作风:一是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结合“三整治两评议”活动、结合“作风建设”活动等,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三整治两评议”、“作风建设”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及时刹车,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二是为确保监督检查执纪有据可寻,制定了《某某请销假制度》、《某某学习强国考核管理办法》、《某某群众满意度考核管理办法。三是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接待群众办事的情况、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次。通过系列的监督检查不断给干部敲警钟、提醒,全体干部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更加热情。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
二、个人纪律作风上自觉接受监督,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一)严守政治纪律。我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对组织从不搞阳奉阴违。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不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搞特权。
(二)严守组织纪律。不私自开小会搞小团体,不超越职权范围行事,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
(三)严守廉洁纪律。我始终守住清廉底线、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密切联系群众,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他人钱物,不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利收取“红包”,不染指项目工程。
(四)严守群众纪律。始终坚持群众满意为导向,干好本职工作,大力推进全乡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始终把为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定期走访慰问帮扶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守工作纪律。按照党委政府分工安排我严格执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履职尽责,随时和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分管业务在政策上、业务办理程序上一律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各种不正当程序和暗箱操作,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六)严守生活纪律。日常生活简单不攀比,没有不良嗜好,生活健康积极向上。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始终严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自觉抵制并从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二是自觉抵制并从未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三是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赌博敛财承诺书》和《遵守禁酒规定承诺书》。
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促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进一步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各街镇场区、区直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决定、决议,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
5、对职责范围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方式
述职述廉每年一次,一般在年底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或班子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各街镇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在本级党委(党工委)会上进行,并邀请同级人大、政协负责人和派、无党派人干代表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党委(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场长)等行政负责人必须在党委(党工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除必须就本人及分管战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向党委(党工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党委(党工委)会上作出报告。
区直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除必须就本人及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向干部职工大会提交书面报告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会上作出报告。
五、述职述廉具体要求
1、各街镇场区,区直一级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必须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前10天,将述职述廉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情况报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完毕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织与会人员当场进行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测评结果。
3、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对区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和干部群众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向区委书面报告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并就有关问题的处理和班子建设提出建议。
(一)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按照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情况;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加强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
3、抓班子、带队伍,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4、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三)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反对“”等情况。
(五)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
1、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廉政谈话等制度的情况。
(六)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七)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三、述责述廉形式
述责述廉对象除在本乡镇、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上述责述廉外,还需向县委述责述廉报告,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一)向县委述责述廉报告
述责述廉对象每年1月向县委书面提交上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县委领导审阅后,有明确批示意见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根据批示精神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委汇报。
(二)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1、确定对象。县纪委每年选取一定数量述责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口头述责述廉并开展评议。
2、述责述廉准备
(1)提前3个月通知述责述廉对象,明确具体要求,有关人员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县纪委委员根据需要分成若干调研小组(每组负责1名述责述廉对象),审阅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
3、大会述责述廉
(1)召开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对象在大会上述责述廉。
(2)现场质询。述责述廉后,县纪委委员根据会前调研情况,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质询,被质询人应当做出解释。
(3)民主测评。全体纪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4)现场反馈。民主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评议结果。
4、总结汇报。县纪委向县委报告述责述廉工作情况。
四、述责述廉结果的运用
(一)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及测评情况,记入述责述廉对象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民主测评为“差”等次超过三分之一的,由县委进行约谈。对民主测评为“一般”以下等次超过三分之一的,由县纪委进行约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组织领导
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三、述廉对象及时间安排
向区纪委全会述廉的对象是: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纪委按照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述廉评议具体时间和次数,述廉对象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述廉1次。
四、述廉内容
述廉内容是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基本依据,重点报告个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每次述廉时可结合实际增加有关内容。
五、方法步骤
(一)确定对象。述廉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由区纪委确定,并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述廉对象要认真准备述廉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区纪委。
(二)征求意见。述廉对象确定后,应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深入其所在地区、单位,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述廉大会前,以预备会形式向区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工作,下发征求意见表,收集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对述廉报告进行审核。
(三)大会述廉。召开区纪委全委会,听取述廉报告。纪委委员可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问题,要求述廉对象予以说明。召开述廉大会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并邀请部分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参加。
(四)组织评议。区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评议、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五)情况反馈。对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区纪委向述廉对象进行反馈。
(六)督促整改。述廉对象要就述廉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向区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由区纪委督促限期整改和解决。
六、等次确定
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票数占有效票85%以上为优秀;良好以上票数占有效票75%以上为良好;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60%以上为一般;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在60%以下为较差。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优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良好: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一般: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较差: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不能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有不廉洁问题反映,经核查属实,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七、结果运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现按照*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及今年**月**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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