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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o年述职述廉]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规定和要求,淮北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党建,推改革,稳收入,优服务,促征管,抓队伍,保稳定。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工作要点等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化解涉税争议为重点,聚焦减税降费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等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税收作用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严格执行组织税收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贯彻横向纵向统筹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网络式”管理新局面,凝聚组织收入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作的合力。严明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精准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把经济增长的优势转化为税收实绩。

2.减税降费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市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压实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具体落实,严格督考问责,统筹做好系统实施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制定、服务宣传、征管核算和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实现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覆盖面和落实到位“两个100%”目标,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以及相关文书,全面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切实加强对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县、区局和各科室责任分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实施绩效考评。认真落实总局、省、市局下发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不折不扣进行整改和完善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牵头组织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实施工作方案50项,力争落实到位、成效突出。加大对区、县局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大考评力度。同时注重改革成果的宣传,已向省局报送改革成果反馈表2期、改革动态信息4篇、工作总结2篇三是按照总局《纳税服务规范》业务流程要求,制定并发布市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对办税程序、所需材料等进行明确。发《淮北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行动提升实施方案》,更新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最多跑一次”五级全覆盖。“更新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税。将房地产交易办税业务优先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动产交易中心等场所,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门办税,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程度。

5.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推进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工作。

2019年8月份,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根据各类型权责事项办理依据的修改、废止等情况,并在征求市局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2018年发布的《淮北市税务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作出修改,并按时报送至市编办。2019年11月份,对照《安徽省税务局调整后权责清单》及《安徽省税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根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以及各权责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再次作出调整、对调整意见作出说明,形成《淮北市税务局调整后权责清单》及《淮北市税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并经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局内外网站进行公布。公布的权责清单涵盖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事项、各环节、各岗位、全过程,以指导市、县(区)税务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市、县(区)税务机关按照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相关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权责清单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制度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着力做好内部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等规定,持续强化日常管理,注重统筹做好税务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税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报备途径,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备案工作:抓好本级上报备案,又抓好下级税务机关上报件的报备二是提请市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淮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淮北实际,市局代拟了《关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及范围的通知(送审稿)》经向社会公众及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提请淮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议后,2019年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及范围的通知》(淮政办20196号),对各地区、各路段的等级税额标准进行明确。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办法。认真组织学习《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制定前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局所属凡拟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及时将制定的文件名称、依据、内容、程序、意见征询、发文形式等,告知本单位的法制部门,严格事前把关。依托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专栏,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起草、报批、发布“三同步”要求,及时督促起草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文件解读、公告公示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登记。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局要求,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相关税务证明事项后应当及时作出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及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等7次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均未制定过上述应被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确保了全市税务系统自制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规范。同时也增强了市、县(区)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局领导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到岗到人。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按时报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及信息员。同时,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并按时上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联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互查的通知》(淮公竞审〔20193号)的要求,对2019年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2019年以前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全面清理,做好台账登记。经全面审查、清理,我单位未制定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并按时将2019年新出台政策措施目录清单以及本单位清理、审查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4.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完善税收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业务水平打通政策法规落实“最后一公里”。2019年,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使税务干部能够把握好政策要领、落实好征管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通过开办纳税人学堂、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培训内容,解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5.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市局稽查局已与公安机关建立联络机制,明确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等。另外,市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法院执行财产税务询价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1.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工作规则》,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按研究范围分别报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提请研究决定前,必须听取意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的,一律不得上会。不搞临时动议、私下授意、形式主义。决策前党委成员充分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决策中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充分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一言堂”

2.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新税务机构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四个机构坚持集体审议原则,按职责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立卷归档和全程记录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019年1月份,市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纳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范围、提交审查的材料、负责审查的机构、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完善审查台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提交会议研究的提案,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提交研究之前,应当交由法制部门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一律不上会、不研究。加强与承办部门、办公室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交会议研究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果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深入调研解难题。2019年10月14日至16日,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集中办公会议,针对机构职责、人员责任、设备配置、培训辅导、平台建设、部门配合、问题反馈、档案管理等8个方面23个问题,组织人员集中分析研讨,逐一解答、回应。二是强化协调聚合力。一方面,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针对集中辅导培训不够、系统学习认识不足、工作事项推进不及时、出现问题反馈滞后、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等5类现象,研究整改措施,作出统一布置;另一方面,注重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单位,充分发挥其在履行相应职责、收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示范效应、引领作用,分类指导、合力推进。三是对标对表抓落实。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淮北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并根据分解表5大类37项内容,抓好落实。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下旬,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其反映的法律依据适用不准确、执法程序履职不到位、执法文书制送不规范以及随意性、任意性执法共4大类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工作指引(2019年版)》,对首次免罚、不予处罚、一事不二罚、从轻处罚以及告知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等各事项的适用情形、主要内容及法律依据进行了明确,并经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税务行政处罚实践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3.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及《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市局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加强与案件提请单位的联系协作,严把法律依据、案件事实、证据资料、执法文书、执法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权等关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保障税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和自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4.开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为了促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不断改进和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2019年1月印发淮北市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为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案卷评查活动提供指导。2019年6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暨案例评审集中办公会议,对征集到的执法案卷通过评审人员现场互评的方式,评选出优秀案例。同时,上报省局优秀案例1篇,有效发挥了典型案例对税收执法的示范参考与引领指导作用。

5.强化服务和执法投诉管理强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统一投诉举报途径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2019年共接收纳税人来电、来访以及市长热线、纪委转办投诉3起,省局12366转办投诉15起,均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做到“受理有登记、处理有落实、结果有回音”。认真对待和处理纳税人诉求,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办结,在结果回访中,均得到纳税人的满意答复。严格执行省局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及时处理省局12366中心流转的工单,采取转办工单等方式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

6.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整合风险管理力量,加强行业风险管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行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税案件查办工作,专项整治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税务双随机的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政府监管平台,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确保监管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四最”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四送一服”活动建立包保责任制,对全市企业纳税人进行包保走访,落实包保任务,运用好“三三制”工作法,即见到三个人、说好三句话、办好三件事。一是到企业要见到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二是见到相关人员要询问办税方面有什么问题,办事方面有什么问题,企业发展有什么问题;三是政策落实要有获得感,纳税人满意度,“四送一服”、营商环境要都满意。同时建立纳税人诉求台账,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五)构建行政权力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2019年度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对依法履职、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综合评价等6方面情况进行评议。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接收纳税人关于税务干部违法违纪举报。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接受纳税人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同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安徽省税务局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安徽省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2.强化党内监督。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全省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多项制度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监督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责任等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继续发挥综合监督检查优势,切实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9年,市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截至2019年12月20日,市局全年主动通过淮北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8条。

(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畅通信访沟通处理渠道。严格按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发挥互联网站、服务热线等优势,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问题主动收集机制,把来信来访、12366热线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情况汇集起来,从中发现问题,有针对地加以解决和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沟通不及时不顺畅引发信访事项。同时,严格执行信访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第一时间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分析和研判,确保全市上下互通、整体步调一致。压实一把手责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市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由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执法争议;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依托复议决定网上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复议决定。在应诉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定,由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与作出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开发区局和市局所得税科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汇报,及时就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向省局汇报,取得支持。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3.认真对待“两院”建议。坚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积极回应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

(七)着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1.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2019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2019年以来,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分别于117日、6月24日、924日和1112日召开了4次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会上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资源税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等61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进一步转变观念、形成法治思维具有重要作用。

2.强化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一是印发实施方案。根据省局要求,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2019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及相关要求。按照方案要求,建立执法资格考试微信群,将拟参加2020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的32名新进人员纳入群内,并在群内发布测试题共计331题,供应试人员学习交流。二是加强协作配合。与市局相关科室沟通协调,选聘对税收知识及法律知识等较为熟悉的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担任授课教师,并召开执法资格考试集中培训座谈会,组织做好学习辅导前的准备工作。三是开展辅导培训。2019年7月份至今,市局利用周六、周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学习培训。其中,10月份集中开展脱产学习培训辅导一次。在这期间,市局组织了11次模拟测试,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税务系统集中模拟测试1次。2020年,市局将继续开展培训辅导,使应试人员始终保持重视,持续提升其对税收知识及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确保2020年5月份实现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率与考试通过率两个100%的主要目标。

3.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升全体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活动,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业务培训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印发《2018-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的主要目标、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做好贯彻落实。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收看国家税务总局2019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并及时上传政策解读视频资料,供学习、交流

4.着力高法制队伍素质全面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税务人员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执法活动)应当具有税务执法资格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安排在执法岗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专项集中办公、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19年,组织法制人员、公职律师等参加法制业务培训4次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把各级税务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集体研究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作用。2019年以来,市局召开四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共对《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指引(2019年版)》、《淮北市税务局调整后权责清单》等15项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审议通过。每次会及时通过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下发会议纪要,从而有效保证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运行的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了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2.夯实法治制度建设基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市局及时制定《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从工作目标、重点、责任、措施、方式、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同时,在落实过程中,从组织建设、职责分工、内容、步骤、措施、监督考评等方面出台文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人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解决问题。通过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抓好监督考评,以制度建设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

3.健全各级法制机构市局、各县区局均成立了法制机构或部门。及时调整、充实法科(股)人员力量,配强法制工作力量,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并足额配备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同时,从系统内选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整体法治水平。

4.持续强化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办法》,注重内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执法投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重一大”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注重优势互补,发挥部门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合力作用

5.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根据《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淮府法领办〔2019〕1 号),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于2019年1季度上报至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2015--2020年)>进展情况自查的通知》(淮法办发201910号),对2019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并于2019年8月底按时报送至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每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的年度评价和学习培训测试、考勤、建档、通报等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6.着力推进综合政策管理紧紧围绕减税降费、四送一服、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从税收视角研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适时建言献策,积极回应社会关注。2019年,对市委、市政府直属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涉税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修订意见及建议及时进行反馈,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减税降费等涉税涉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动淮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法制宣传丰富多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成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重新整合,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为不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将工作层层压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有序开展。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每季度普法宣传计划,层层落实,确保完成普法工作任务。2019年,举办第四届企业纳税人宪法税法知识竞赛,同当地法宣办、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联合组织,共有18家企业员工参赛,提高了纳税人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和谐了征纳关系、增强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成效良好。

2.强化税收法治宣传。依托网站“法治动态”专栏,扎实做好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编写与发布。2019年累计发布法治动态信息20篇。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少年税校),联合濉溪县司法局开展“宪法税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选聘优秀老师,举办“开学第一课”“牵手红领巾 金税伴成长”税法小课堂,深入学校向少年儿童宣传税法知识;在“税法润童心 税收伴成长”、“税收公开日活动中,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办税服务厅和税收文化展厅;广泛动员,组织选送的作品在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我身边的税收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的好成绩;征集“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漫画为青少年学生搭建学法崇法的税收教育平台,营造“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法治宣传氛围。在全市225个社区、村镇、火车站建立宣传联系点,重点宣传宪法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提供税收宣传视频、法治公益广告在村镇社区活动中心进行播放,在联系点张贴海报425张,在政府广场旁、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处长期投放灯箱及站台栏宣传产品。

三、存在问题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推行质效不高。有的人认为目前很多制度已经涵盖“三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三项制度”只是新瓶装旧酒;虽做出了行政执法行为,但并没有形成执法公示的习惯;仍习惯于纸质的记录形式,对应采用音像记录的行政执法事项未能录像或照相;个别事项存在法制审核程序错误,有事后补审现象;法制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区局只配备了一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不到1%。在法制队伍建设方面,法制部门人员有所欠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较少;公职律师虽然有税收相关的业务经验,但是未从事过专职律师工作,对于司法程序和答辩专业知识和有关知识不熟练。在执法实践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或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资料缺失等,执法过程依然存在风险。个别部门和个人风险意识不高,纳税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应,税务干部年龄老化、结构断层,资源组合不科学,干部培养机制不合理,干部素质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以积极向上的政治责任感、过硬熟练的业务能力、清廉公正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去。必须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四、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淮发〔20178号)和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税务系统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开创淮北税务新局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做到依法合规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同时,加强上下级和内部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国库、财政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强信心,为经济发展增活力、添动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升法治综合管理水平。落实好总局、省局、市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继续压缩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合法性审查、政策解读、备案审查、集中清理等各项工作。及时做好地方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继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税务人员的重视程度和熟悉程度,着力做好公示、记录及审核工作;落实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程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指导市、县(区)税务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案例对税收执法的示范参考作用;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化解执法风险

)拓宽法律救济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重视纳税人合法合理的诉求及时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增强调解意识,善于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纳税争议;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依法兼顾合理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实现维护税收法律法规权威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加强新进人员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持续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辅导培训,多次组织模拟测试,加强考核评价,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公职律师资格,充实法制人员团队。采取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办公实践、相互交叉检查、与外单位开展法制工作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制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统筹使用,充分发挥法制人员、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合力作用。

规范征管考核工作,建立高效运转新模式规范和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征管规范和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提升征管质量和征管效能。突出抓好风险管理,加大打虚打骗力度,规范和保护正常的企业经营秩序。坚持目标考核导向,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考评。通过改进管理,创优争先,树立新机构新形象,展现新作为新风采,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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