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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晋升简短表态发言材料]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韶关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中共韶关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决有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市林业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扎实向前推进落实,同时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努力达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整改效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在全局引领形成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鲜明政治导向。

(二)精心部署,全盘统筹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文军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审议销号。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全局共同参与的“一盘棋”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订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印发《关于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跟进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整改期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5次销号会议,对其中46个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初步成效的问题实行了销号,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材料提交不齐备的问题不予销号,并督促进行“二次整改”。

(四)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点”“面”结合抓整改,将“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统一,以长效机制来实现整改成果落地和固化。局属各党组织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全体党员对“是否存在履职担当作为不够、工作情况掌握不透”、“是否存在发言材料东拼西抄、文稿撰写不认真”等7个重点检视问题开展自我检视,确保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个方面。

(五)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逐一建立、更新完善了《韶关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韶关市林业局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韶关市林业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和报账管理制度》等40多项规章制度,编制了《韶关市林业局党建工作手册》《韶关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汇编》《韶关市林业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等,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紧扣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党组领导作用有待加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实际成效不明显”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蜻蜓点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9日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中心组学习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管理,提高中心组学习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2020年重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甘肃、陕西、山西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着重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的学习,结合韶关林业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的举措,形成党组会议纪要抓好落实,并要求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在党组会上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林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科学制订《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四是6月29日印发了《2020年韶关市林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2020年中心组重点学习的12个专题,结合巡察整改要求,2020年已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巡视工作、选人用人等重要论述,以及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李希书记在韶调研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为下半年的学习重点;五是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0年韶关市林业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每月编发《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明确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

2.针对“部分学习计划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9日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6月29日印发了《2020年韶关市林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2020年中心组重点学习的12个专题,结合巡察整改要求,2020年上半年已对照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巡视工作、选人用人等重要论述,以及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李希书记在韶调研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三是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建设、统一战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依法治国等系列重要论述列入下半年的学习计划,将逐一抓好落实。

3.针对“调查研究漂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1日制定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对调查研究进行常态化管理,提出调查研究的方法、前期准备、成果应用、考核督查等相关要求;二是6月11日印发《关于印发2020 年韶关市林业局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年度调查研究的课题、分工及调研安排,提出调研要求;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抓中心议大事能力较弱”问题

4.针对“‘一把手’不在状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3月31日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月30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在每月的党组会和班子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近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担当能力;二是通过建章立制,4月8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4月9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制度》,提高了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5月9日晚上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带头开展了自我批评,并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

5.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党组会议记录由人事科负责、班子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并要求做好会前议题收集和会后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二是从今年5月起,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贯彻执行;三是统一规范记录要素,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等重要信息完整记录清楚;四是准确记录党组成员以及其他与会人员在党组会、班子会讨论的表态意见和表决结果过程。

6.针对“未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程序和议事原则,着重提高党组议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局党组会议题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明确议题收集的程序、时间和报送格式要求;三是建立党组会议题日常收集机制,上会议题材料提前2天送局党组成员和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审阅,确保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和有关领导有更多的充足时间酝酿。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7.针对“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程序和议事原则,4月9日细化出台(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韶关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程序要求;二是6月10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和报账管理制度》,从资金支出审批管理的层面堵塞漏洞。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8.针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整改单位作出情况汇报,并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不佳的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同时对项目实施进度快、积极性高、质量良好的施工单位予以表彰鼓励;二是提前规划省级下达年度任务,及早分解下达县级年度任务,督促指导县级部门提前谋划年度项目用地、摸清资源情况;三是组织开展重点工作市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实地查看项目最新进度,听取县级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点工作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及时形成通报,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四是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和培训班,及时传达省市领导关于重点工作文件精神,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并提前分析部署下阶段工作;五是我市重点工作推进得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今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造林工作,春季造林工作进度排名全省第一,获得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9.针对“工作情况掌握不透,全省考核排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植树造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的检查督促,制定《年度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绩市级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检查机制、严控检查成效,并将项目审核情况及时公开通报上报,认真按照《韶关市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的林业产业发展、造林抚育、防火、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按省、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全面梳理省林业局约束性指标、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纪要交办事项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检查、报送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加大违法采石采矿行为打击力度,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打击非法采石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在4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通过排查、整治、总结三个阶段,全面摸清辖区林地范围内非法采石采矿行为的位置分布、侵占林地面积、林种等情况,共排查违法违规案件11宗,刑事立案1宗,行政处罚10宗,并限期对非法堆放砂石的林地进行复绿;四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把手”带头主动与省林业局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的支持,及时掌握省的最新要求,2020年1-7月,“一把手”共带队到省林业局沟通汇报工作8次,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林业系统疫情防控、野生动物禁食后退出补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工作进行沟通汇报。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基层党建抓不牢管不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四)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0.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韶关市林业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韶关市林业局直属党组织优化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每月拟定《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4月8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履责要求,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化、从严治党具体化、推进落实责任化;三是在2019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全市排名第9,党建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1.针对“党建考核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9日,经局党组审定,印发《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考核制度,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以科学、客观、公正为原则,对各党组织进行评定;二是通过建章立制,4月8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化、从严治党具体化、推进落实责任化,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建整体科学化水平;三是在《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局直属机关党委在讨论和审定考核等次时,应提前充分征询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和局直属机关纪委的意见;四是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在5月25日—28日开展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调研,及时深入一线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把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作为党建考核依据,为党建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提供依据。

12.针对“班子建设不力、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准确把握基层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要求;二是7月6日制定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建强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局直属单位党支部(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须担任党支部(基层党委、总支)委员;三是5月8日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直属党组织优化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对未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组织有关安排;四是根据工作方案,局机关老干支部、森林公安分局党总支、森林公安分局机关党支部、自然保护区党支部、仁化林场机关党支部等5个基层党组织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支委成员,并明确了委员分工,市国有林场事务中心党委、森林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仁化林场党委、林科所党总支等4个党组织因涉及到干部调整等相关情况,拟在近期分类分批有序推进;五是因国有林场改革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仁化林场党委高联村党支部、森林公安分局党总支专职消防大队党支部分别整建制调整到仁化县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新单位负责监督落实;六是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建立了市林业局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由直属机关党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1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国有林场事务中心、仁化林场、河口林场、九曲水林场等4个单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原因,于6月11日向直属机关党委提交书面检查情况报告;二是局属各党组织对照问题,举一反三,于5月25日—28日相继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基层党建抓不牢管不实等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向,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问题全面整改、深度整改;三是5月25日—28日,结合指导基层党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调研,深入一线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于6月11日发出《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检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查摆存在问题,及时堵塞工作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四是6月10日前,各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简要情况、党组织班子问题查摆清单和整改措施已报送至直属机关党委,通过1个多月的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短板已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各党组织于7月中旬前提交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根据整改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跟踪落实;五是每月编发《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明确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着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六是局直属机关党委5月份编印了近300页的《韶关市林业局党建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明确党务工作流程、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以制度化建设成果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五)关于“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

14.针对“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5月25日—28日,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要求局属各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个人对主题教育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梳理总结主题教育查摆问题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于4月20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推进“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激发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15.针对“发言材料东拼西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率先垂范,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二是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传达了巡察组关于党员干部发言材料网上摘抄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要求全体党员对发言材料东拼西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作出深刻反思;三是立行立改,对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提交的发言材料要求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四是以谈心谈话的形式对巡察组指出存在发言材料“东拼西抄”问题的个人进行提醒和教育,要求他们开展自查、作出反思,相关人员于6月底前向局巡察整改办提交了书面检查材料;五是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员干部提交的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杜绝东拼西抄、弄虚作假的现象。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9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推动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上半年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列入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拟作为下半年学习的第一个专题抓好落实;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林业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和党建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五是在5月25日—28日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要求将“是否存在对意识形态理解有偏差、重要性认识不足”作为局属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之一,进一步梳理意识形态认识和工作落实上的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17.针对“宣传阵地建设严重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9日制定《韶关市林业宣传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对宣传工作进行规范;二是6月10印发《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宣传工作计划表》,明确林业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三是6月9日印发《韶关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对局网站这一宣传阵地进行规范管理,并确保每周内容有所更新;四是适时对大院宣传阵地进行更新。

第三方面问题: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用人导向有偏差,队伍管理不到位

(七)关于“选任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18.针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6日下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文件;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局党组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各项环节和重点要求;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承诺书》;四是在局党组会议室墙壁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

19.针对“晋升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剖析原因,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强化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确保与上级工作要求相符;二是坚持立行立改,4月7日局党组进行了专项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经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同意,于5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机关及直属派出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所有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形成测评情况通报,所有测评对象,群众满意度较高,没有出现因测评满意度低而不得晋升的情形;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修订了《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韶关市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四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在局党组会议室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方便党组会在研究干部事项时对照学习,遵照执行。

20. 针对“选拔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6日下午,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文件,让大家均能熟悉干部选任工作,便于日常工作监督;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承诺书》。

21. 针对“选人用人纪实材料存在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6日下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文件,重点学习了关于“凡提四必”和选人用人纪实材料归档的有关要求;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三是签订《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承诺书》;四是坚持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等工作,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意见;五是详细完整地记录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人事议题时的表态意见和表决结果过程;六是及时将干部的重要材料,特别是选拔任用时的纪实材料纳入档案,并注重分门别类、规范管理。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22. 针对“违规提拔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知立改,全面摸排、核查违规提拔干部问题,2019年4月10日局党组发文撤销某林场一名副场长的职务任命;二是加强学习,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按规定选人用人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健全制度,2019年修订了《韶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2020年4月,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韶关市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四是在局党组会议室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方便党组会在研究干部事项时对照学习,遵照执行;五是坚持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做到“凡提四必”,充分做好动议前的各项工作准备。

23. 针对“带病聘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带病聘用”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和党纪政纪处分,将其调整到较偏远的林场,按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岗位安排工作;二是6月6日下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文件;三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四是签订《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承诺书》;五是提拔干部的考察工作确保考实考准,考察材料全面客观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充分反映民意,详细记录民主推荐和测评的情况;六是5月18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科级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见》,明确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单位班子领导,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关键岗位干部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日常监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逐人逐项审核把关。

(九)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24. 针对“学历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学历涉嫌造假的5名同志的情况进行重新核定,经查,其中4名同志的高中学历造假,相关当事人均写出情况说明,承认学历造假事实,其中1名同志提供了当时高中的《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原学校盖章确认)、高中毕业照、本人及同学的毕业证,经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实,认定该同志高中学历没有造假;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九条之规定,对4名学历有造假行为的同志,全日制高中学历不予承认,同时给予四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对其中1名同志全日制高中学历予以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三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全覆盖工作,对所有干部关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存疑问题进行重新认定,确保准确无误。

25. 针对“档案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二是下发《韶关市林业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自5月起,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准确审核重要信息、补齐重要材料、规范填写内容,同时,采取现场教学方式,轮流培训局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3批7人次;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对个别同志出生时间等重要信息进行重新认定;四是按照档案专审工作方案,继续抓好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前,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已完成专审,直属单位的仍在进行中。

26. 针对“未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关于推进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对科级干部任职时间进行全面清查,拟制干部交流轮岗建议名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满10年必须轮岗的三位同志进行交流轮岗;三是对两年内将退休的同志,以及涉及改革的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未进行交流轮岗;四是对满5年(或满两届聘期)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进行交流轮岗。

27. 针对“长期借调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基层工作人员的通知》,统一制定《韶关市林业局抽调基层工作人员审批表》,规范抽调的人员、程序、期限等;二是2月底前,对所有抽调人员进行全面清退;三是对局机关需要抽调的人员,按照要求由用人科室提出申请,局人事科严格审核,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局直属单位须抽调工作人员的,按程序报局党组审批;四是充分利用采取“双周讲坛”、“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等市直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对抽调人员的依赖。

(十)关于“出国(境)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28. 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二是明确系统备案人员范围,对离退休的县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关键岗位退休人员实行从严管理,申请取消备案需经局党组会议同意,经统计,局机关应备案人员合计167人,局属单位应备案人员合计243人,均做到应备尽备,已列入台账管理;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林业局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出国(境)审批,不漏任何一个环节,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出国(境)的情况发生;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建立证照使用情况登记台账。

29. 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4日下午,面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由人事科专职负责出国境管理的副科长主讲,解读出国(境)管理制度和证照管理要求,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在专题讲座上就进一步严明出国(境)纪律提出要求;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系统备案人员范围,做到应备尽备,明确审批流程,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核查2012—2019年期间局机关备案人员中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情况,2019年8月6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干部职工进行了组织约谈,相关人员按要求作出了书面检查,部分材料已按要求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第四方面问题:履职担当作为不够,缺乏求真务实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

(十一)关于“弄虚作假、敷衍交差”问题

30. 针对“清退入股小水电站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鲤鱼墩电站配股已转增市林场管理处2004年度国有资产股份,6月5日已将鲤鱼墩电站历年来的配股分红款上缴财政,5月20日股东已签订电站出资股份转让协议;二是冷洞电站配股已转增市林场管理处2005、2012年国有资产股份,6月5日已将冷洞电站历年来的配股分红款上缴财政,5月20日股东已签订电站出资股份转让协议;三是在全面排查中发现个别林场干部职工存在自筹资金租赁林场林地进行股份制营造速生丰产林问题,从2019年11月开始全面整改,全面退出经营,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

31. 针对“照搬照抄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教育,写出情况说明;二是于5月8日印发《2020年韶关市林业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纠正“四风”,加强纪律教育;三是6月6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领导就纪律作风开展了警示教育;四是于6月11日印发了《韶关市林业局文稿审核制度》,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规范。

(十二)关于“内控混乱、制度缺失”问题

32. 针对“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管理18项制度,已将管理制度编印成册;二是将制度分发到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求科室及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制度;三是6月26日印发了《关于成立韶关市林业局内部管理制度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了日常监管。

33. 针对“警用枪支弹药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4月、6月和7月,森林公安分局先后3次召开班子会讨论枪支管理问题,会上,分局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对巡察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3月23日,对市森林分局公务用枪及弹药进行登记造册,移交市公安局集中代管;三是4月7日,在分局全体民警大会上,森林分局局长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条例》,并以近期发生在外省的森林公安民警持枪伤人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分析分局枪支弹药管理混乱原因,要求全体民警要吸取深刻教训,严格公务用枪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四是于4月27日制定了《韶关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务用枪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枪及弹药的申领和使用手续;五是森林公安分局党总支于7月15日召开会议,会上对分管治安的同志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负责枪支管理的政秘股长作出书面检讨。

34.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4日组织局办公室、规划综合科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条)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于6月8日修订了《韶关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科室及人员管理职责;三是目前正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摸清资产状况,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下一步,拟对年代久远、维护管理不善的发霉照相机进行修复,达到报废标准的进行核销处置。

(十三)关于“查处涉林违法行为执法不够坚决”问题

35. 针对“对林木来源怠于跟踪调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办理无证运输木材案件的指导,落实追查源头,全市办理无证运输林木案件明显下降,今年1到5月办理了3宗,全部落实了木材源头;二是开展森林督察工作,印发了工作方案,并已取得一定进展;三是开展了打击盗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方案,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四是针对《森林法》出台后,取消木材运输证制度的实际情况,及时下发了相关加强木材源头管理的文件。

36. 针对“内部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林业系统参加省局组织的林业大学堂,对新修订的《森林法》进行学习;二是开展《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学习讲座;三是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韶关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工作制度》,明确案件审核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案件,在实践中严格按制度执行。

37. 针对“集体讨论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参考省林业局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韶关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工作制度》,明确了集体讨论案件的情形、程序及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严格按制度执行。

(十四)关于“对省级资金指导监督把关不严”问题

38. 针对“未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审计后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被审计单位南雄市、始兴县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南雄市、始兴县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每一个问题具体落实到一个领导负责,并按要求配齐护林员,建立和完善护林员管护制度;二是在《通知》中也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进行自查整改,目前,各地已上报了自查整改报告,未能发放补偿资金的主要原因是山林纠纷和群众不承认公益林的区划而不愿意领取补偿金,为此,计划利用现今进行的公益林落界成果,明确山林纠纷地块的具体位置和争议主体,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调处山林纠纷行动,切实加大生态公益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集中调处一批生态公益林权属争议案,如确实一时无法解决的,即向省林业局申请调出公益林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理解和支持公益林的管理和建设,切实提高资金发放率;三是今年继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县(市、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督促和监督各地公益林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十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39. 针对“违规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差旅费报销管理松散等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相关人员退差旅费1201元,于6月9日上缴财政;二是林场处相关人员退差旅费补差价545元,于6月5日上缴财政;三是韶关林场相关人员退差旅费差价3000元,于6月11日上缴财政;四是要求各下属单位对相关费用支付进行自查并整改;五是制订《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并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按相关制度审核报销各项费用。

第五方面问题:“两个责任”履行缺位,对内部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汲取教训不深刻,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较为严峻

(十六)关于“‘两个责任’虚化空转,风险防控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弱化明显”问题

40. 针对“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和调整局机关、局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制度》;三是下发《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四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单位抓好责任落实。

41. 针对“对基层落实整改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3日制定《韶关市林业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年终向局党组作一次述职述廉报告,规范了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并进一步明确了结果运用的相关内容;二是根据粤党廉办《关于按新要求和有关解答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工作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突出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查找在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帮助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

42. 针对“警示教育存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和调整局机关、局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制定《韶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制度》;三是下发《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四是编印《韶关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汇编》,收集党和国家颁布的法规及省市有关办法规定,以及本局制订的要关制度,共32条,方便党员干部学习;五是6月28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到仁化县安岗村党员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廉政展馆,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六是利用黄章平、黄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活动。

(十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混乱”问题

43. 针对“票据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相关保险公司补开发票,并于7月16日全部补齐发票;二是要求各林场对免税的营林生产项目进行自查整改,完善制订了《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理支出;三是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和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44. 针对“违规摊派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相关责任人与责任单位深刻反思,深入学习财经纪律,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局直属各林场开展了内部专项自查,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范围;三是森林公安分局正组织开展本级资金收支审计;四是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拟对国有林场改革后,2018—2020年仍在林场列支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经费予以清退。

45. 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报销党校培训个人费用问题进行核查,对参加培训的8个人应承担的伙食费4245元已追回并上缴财政;二是对曲江林场原副场长违规报销个人房租问题已核查清楚,对违规报销的房租费3360元已追回并上缴财政;三是针对巡察反映出的违规问题,我局举一反三,详细制订了《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并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严格按制度办理各项报账工作。

(十八)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46. 针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谋取私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陈某某已于2019年11月26日主动退回所侵占全部钱款,上缴市纪委专户;二是市专职消防大队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给予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于2019年11月30日批复同意),并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送了书面检查;三是市专职消防大队根据陈某某的辞职报告,经与粤凯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中止了与陈某某的劳务派遣协议,予以辞退;四是2019年11月组织开展了一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了《车辆管理整改措施》;五是2019年12月3日,局下发了《关于对陈某某同志所犯错误和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守法纪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开展大谈心活动,重点对管钱、管人、管物人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六是2020年1月7日,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对时任韶关市专职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进行了谈话提醒;七是2020年1月18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上报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7. 针对“公车维护费用报销无清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体司机参加的会议,分析了存在问题,明确了相关纪律,要求司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二是于6月8日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韶关市林业局“一车一卡”制度》,明确了维修保养、加油等审批流程规定;三是于6月10日制定了《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48. 针对“‘三无’接待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对我局的公务接待费进行自查,制订了《韶关市林业局财务和报账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二是责令存在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仁化林场、华溪林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对时任仁化林场、华溪林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四是举一反三,要求各单位对公务接待费进行自查整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以钉钉子精神抓进深度整改,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进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近三个月努力,市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和党性修养锻炼。通过实行销号制逐一抓实抓细问题整改,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韶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难题,建立健全了一批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制度,促使一些以前没有发现、以前想解决但没有下决心解决、以前有改但改得不够彻底的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营造了组织坚强、制度健全、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深度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和新起点,推进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提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严肃党内生活,严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努力把班子锻造成为政治坚强、纪律严明的领导集体。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讲政治真正体现到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发展上。三是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作为各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坚持原文学、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并将其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林业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持续深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继续严格对标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盯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要求,按照“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账销号,绝不做选择、绝不打折扣、绝不搞变通,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二是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三是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四是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做到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五是注重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以制度的全面执行和刚性约束,有效堵塞工作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做到标本兼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一是对照抓党建责任清单,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廉洁自律有章可循、反腐倡廉责任到人。二是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宗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作风教育,在全市林业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纪国法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以模范机关创建、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域创森、造林绿化、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产业发展等工作中,推广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林、党员示范管护站、党员责任区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作风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良好工作实绩展现党建成效,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五是以干部人事问题整改为契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部分任职时间过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优化配置,通过公开选拔和“丹霞英才”等渠道大力引进林业专业人才,挖掘和培养年轻干部,解决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年龄偏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问题,为林业改革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四)促进成果转化,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始终保持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为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林业力量。二是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林业工作提档升级的重要契机,努力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实现巡察整改与林业中心工作两促进、两提高。三是聚焦林业主责主业,以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南岭国家公园为主要抓手,全面落实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主动对接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林业工程,着重加强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实现林业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90986;电子邮箱:sgslyjdwb@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5号;邮政编码:512099。


中共韶关市林业局党组

2020年9月14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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