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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扫黑除恶工作报告大全11篇

为落实卫生健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我院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医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了医院内部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

一、(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领导重视,明确规范行医为核心的工作要点,从自身做起,要求每个员工自省自律,发现自身的不足。工作要点的确立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晰了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院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恶事件。

二、亮证行医,扫黑除恶在医院的重点是规范医疗,规范医疗的重点,在于持证上岗,为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卫健委的要求,医院实行亮证行医政策。将医护人员的上岗证,执业证在大厅明显处一一公示,使患者进门便能监督医院的执业行为。

三、价格公示,为保护患者的消费知情权,同时让市场监督我院的行为,医院依照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价格公示。从医疗口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提升服务,规避纠纷。医院在大力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同时,积极开展提升医疗服务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医院纠纷。从而给扫黑除恶制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也给自身规避风险。

五、开展学习,应知应会测试。医院把扫黑除恶作为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定期考核。让每个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了解并支持党中央习主席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指示部署。

工作总结:截止目前,喀什妇科医院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要求,在自我规范及自我提升的道路上,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比如个别员工觉悟较差,服务态度不佳,医院已进行处理,并给予处分。部分员工因国语水平较差,理解能力不够,不能完全领会扫黑除恶的要领,医院已组织学习并强化教育,努力使每个员工都能清楚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根据XXX统一部署,XXX扫黑除恶巡查组对我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我村认真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XXX巡察组的要求,我村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接受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我村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5月31下午两点半,由党支部书记XXX主持,我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组长在村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了XXX巡察组对我村扫黑除恶工作的反馈意见,针对上述问题,要求会后立即在本村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全村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高度,按要求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同时,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并在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各村民组长要切实把(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村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重新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围绕工作方案制定不够规范,方案具体指导性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XXX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XXX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设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取得成效。

根据XXX统一部署,XXX扫黑除恶巡查组对我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我村认真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XXX巡察组的要求,我村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接受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我村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5月31下午两点半,由党支部书记XXX主持,我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组长在村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了XXX巡察组对我村扫黑除恶工作的反馈意见,针对上述问题,要求会后立即在本村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全村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高度,按要求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同时,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并在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各村民组长要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村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重新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围绕工作方案制定不够规范,方案具体指导性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XXX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XXX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设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取得成效。

一、全面宣传发动

营造宣传攻势,不断扩大社会效果。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镇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发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强大声势。组建X支宣讲小分队,充分利用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进一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进行了普及宣传。镇扫黑办、综治办分别到X个行政村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悬挂张贴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散发传单、释法说理、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向群众阐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引导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斗争,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各村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结合我县开展的“我的初心和我”主题大走访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单部门,重点围绕林、矿、沙、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本月集中整治行业十大乱象行动中各相关站办所共计走访300余人次,未发现存在乱象问题。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我镇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镇党委持续抓好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排查清理工作。共排查出有前科劣迹村干部X名,因其性质和情节较轻,均予以“留用”处置。同时组织在有前科劣迹村干部的村屯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使村干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保持村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x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xxx局着眼新形式、新依托、新载体,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开辟了扫黑除恶正面战场之外的另一条重要战线。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x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扫黑除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宗旨,坚持依法实施、全面真实、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环保网站、环保信息平台、微信环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向社会公开各种政务信息,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达到了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和效果。

二、公开内容和主要形式

1、工作职责和执法依据公开。在环保网站公开了xxx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并先后印发环保法规书籍800余份,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和辖区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2、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及错案追究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42条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汇编成册向机关全体人员公开。同时,利用环保网站、微信xx环保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类环保工作信息动态。

3、行政审查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通过环保网站、信息公开栏、行政审批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公开了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办法等,并按要求将审查审批结果在环保网站公示、公开。

4、执法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监测数据平台、环保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种环境空气、水环境监测数据,公开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查询。二是通过环保网站公示、公开各类执法检查信息,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信息等。三是通过环保网站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四是通过环保网站及时将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督查督办案件及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5、人事和财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向机关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每年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经费预决算情况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机关人事管理上,所有人事决策均要通过班子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定,中层干部实行公开竞争止岗,每季度开展股所负责人汇报考核工作,每月公开评选一名“环保之星”。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机关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队、站、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局机关建立了考、评、用一体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和制度,狠抓了政务公开执行环节,不定期对各股室、各部门政务公开执行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实施奖惩制度。

3、改进作风,接受监督。机关部门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领域作风纪律大整顿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向社会公开“12369”环保热线和局机关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人员作风方面的监督。

4、查缺补漏,积极调研。政务公开作为扫黑除恶正面战场之外的另一条重要战线,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调研工作,以便切实掌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找准影响政务公开或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查缺补漏,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从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的持续开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征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三、法院对涉黑恶性质犯罪的司法建议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法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XX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要求全体职工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行业热线监管职能,收集挖掘线索,特别要求,针对道路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区域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发现问题苗头要求立即上报,并要求中心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

(二)成立组织机构,深化组织建设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以及市运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我中心及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全面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台账紧盯涉黑涉恶线索

中心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热线信息量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在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时,特别留意涉及到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转办相关分局,对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单独建立台账,确保线索“信息准确、移送及时、处置高效”。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我中心共计受理举报非法运营车辆起。

(二)加强信息联动,定期摸底排查

对所有投诉举报线索做到不漏一件,特别是对日常群众来电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特别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反映较为集中的涉黑涉恶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务求实效。

(三)坚持做好政策普及和氛围营造工作

一是做好现场宣传,大力宣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精神,坚持运用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宣传海报等传统宣传手段,形成全覆盖的宣传格局;二是充分运用媒体工具,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不断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宣传声势;三是强化思想教育,结合每周学习、党员培训等活动,集中学习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点和市、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批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中心共制作固定宣传栏1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发放扫黑除恶调查问卷份,充分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此次“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任务:2018年组织发动、层层部署,以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搜集、排查为重点;2019年,对重点问题集中攻坚,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下一阶段,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热线作用,继续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成一项关键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强化集中宣传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新的高潮。

一、工业企业分布成因

县地处朔州市中部,全县辖4镇9乡,总面积1657平方千米,总人口约24万人。工业以煤炭生产为主,21座煤矿分布于玉井镇、马营乡、下喇叭乡、吴马营乡西部山区;洗选煤厂、煤炭发运站主要集中于北周庄镇,县辖西南部为采石场、白灰加工企业;其他行业企业主要集中于县城周边乡镇,规模以上企业共约120余家。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领导 责任落实

今年3月,因人事变动,分局调整了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要求组长、副组长和各成员要对照各自职能职责、管理体制等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领导。同时将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执法监管工作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出台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要求局各股室对重点工作办理过程中围绕“打伞断血”,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确定一批线索问题,边打边治边改,以点带面推动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生态环境质量、监管状况持续好转,净化行业环境,规范行业秩序。

三、规范生态环境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1、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在全面推进县城建成区及县城周边农村、重点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升级改造、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炉窑治理、扬尘污染治理过程中排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收取地盘费和保护费等阻碍工程进展等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机动车污染检测、尾气治理及监管过程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三是在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2、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在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改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流域水治理工作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3、在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在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管控和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管理及煤矸石、粉煤灰处置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二是在划定生态红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4、在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方面。一是在环评审批、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信访举报、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日常“双随机”检查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二是在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控、放射源安全监管、环境监测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三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在对涉煤、非煤企业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企业90余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90余份,线索摸排表360余份,未发现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四、加强涉黑涉恶疑似线索案件办理

3月1日,接市局来信批转第4号群众来信“反映北周镇干部占用村集体资源,非法建设洗煤厂,强倒煤矸石,堵塞排污渠道,煤矸石自燃造成污染环境”的来信转送单,局领导班子立即批转局监察大队,对案件中涉及环保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神泉村东南1公里处有一处煤矸石处置场为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环评指定的矸石场;村西南方向1公里处新建洗煤厂即亿卉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洗煤新建项目;村南0.63公里处荒沟内建设了另一处矸石厂北周庄镇煤场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随后将调查公告张贴到北周庄上神泉村,告知没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洗煤厂,没有生态环境部门未批准的煤矸石处置场,也没有发现其他乱倾乱倒的煤矸石和煤矸石自燃问题。

五、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在扫黑除恶以专项斗争工作,为加大黑恶势力打击力度,分局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学习并传达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和党员起带头作用,保证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以点带面,以线带面的交谈方式做到了全员思想教育全覆盖。同时在环保网格化和企业环境监管中,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和企业,向村民与企业职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作宣传专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月到4月悬挂扫黑除恶条幅标语6条,在沿街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扫黑除恶标语10条。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

1、在强化督导、压力传导、压实责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在深挖细查,调查摸排方面需进一步深化。

3、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信息报送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多种手段,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市、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压实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完成工作方案

我镇重新梳理了2019年度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分解,建立了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订了三类整改方案,包括扫黑除恶重点、难道、乱点,乡村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措施三个方面,并逐步开展工作。针对扫黑除恶重难点,我镇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全镇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全面掌握人员动态。乡村专项治理重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抓实抓牢,并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管理,强化了线索摸排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加强了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的力度。我镇安排各疫情防控驻点工作组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的同时,适时穿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实现防疫和扫黑除恶宣传两结合、两不误。

二、精准梳理三类情况底数

我镇对近两年来所有线索逐一进行了“回头看”,确保了处理结果准确无误。镇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进行查阅,并在例行组织学习、个别谈话和问卷调查中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镇纪委监察办重新梳理2019年问题线索台账,对公安部门移交的扫黑件再复核对相关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对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重点对我镇在编在岗的**名干部职工违规投资入股矿山情况进行了摸排,主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与镇扫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整治“黄赌毒”“黑丑恶”。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的线索排查,夯实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维护扣河子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入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和县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石泰峰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6+X”主体党日和学习强国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次,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1次,牵头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汇报,周密安排,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位,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麻痹、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强化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

针对区市督导组督导反馈的宣传氛围不浓、效果不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督促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宾馆、药店、网吧和经营门店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召开培训会,邀请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户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7条,制作宣传栏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9条。

四、深挖摸排线索

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靠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印发了《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各市场监管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地方设立举报箱9个,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共摸排线索5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条,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线索2条,受理扫黑办核查问题1件。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加大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一)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旅游景点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占道经营、破坏市场秩序、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微信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

(二)整治虚假注册、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登记注册、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共排查经营主体2710户(次),清查无证无照经营70户,引导规范注册66户,立案查处4户。

(三)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食品药品、保健品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经销“山寨”食品案件1起,下架不合格牛奶、方便面、酒类等128瓶(袋)。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64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235家,下架不合格“五毛食品”54.5公斤,责令停业整顿2家。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存在监管盲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彭阳县农村集体聚餐(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等行为,全面摸清全县投资类公司底数和经营情况,召开了全县投资类公司约谈会,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联合金融、公安部门对全县在册的私营类投资公司开展大检查,从严要求投资类公司严格按照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超越经营范围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固定场所无门牌长期停业的投资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注销、吊销,目前共注销投资类私营企业40户,变更经营范围7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户,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金融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根本整治。

一、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业管理。督促各物业企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本次开展打击物业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和合同约定义务。

2、加强巡查督查,强化行政监管。各相关单位针对重点领域乱象加大线索排摸的深度与广度,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收集并上报公安部门。

3、加强警示宣传,畅通信息渠道。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宣传,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单元门栋,通过电子显示屏或悬挂横幅、张贴温馨提示,开展警示宣传。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打击黑恶势力。

重点打击严重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强制收取或敲诈业主及物业公司钱财、强行指定装修公司或使用装修材料等侵害业主利益、扰乱物业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和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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