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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为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绩,经研究,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为全省司法行政为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被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宿迁市司法局反映。
一、推荐名单
1.全省司法行政为民先进集体(1个):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全省司法行政为民先进个人(4个):
①朱东升 宿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②许 洪 泗洪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③管秋菊 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
④王乃平 泗阳县众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4日—28日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36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电话:0527-84362642
附件:1.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朱东升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3.许洪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4.管秋菊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5.王乃平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中共宿迁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集体名称 |
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先进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2017年成立以来,推进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强化便民惠民实效,聚力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服务、法律咨询等优质法律服务直接进驻平台或者纳入平台调度范围,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2020年,宿迁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评议会上,“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工程”民生实事项目获全票“好评”。 一是业务工作成绩突出。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工程”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0—2022年,统筹安排7831万元保障案件补贴和法律援助扩面提质等专项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安排1101.04万元高标准建成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着力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系统,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基层基础夯实到位。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宿迁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站点建设要求,迅速推进落实。对接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的帮扶救助中心(工作站),全市96个乡镇(街道)已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100%覆盖。目前新增建设1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完成省厅分配任务30个的4倍多,成功打造点、线、面全覆盖的24小时全时空法律援助圈。 三是创新举措落实有力。今年,创新建立社会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维护社会救助对象合法权益,相关做法获法治日报《情况汇报》专送省委书记吴政隆并获批示,同时也获得省委副书记邓修明批示。宿迁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的通知》,组织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力量,对全市23.7万帮扶救助对象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需求大排查活动,“一户一档”100%覆盖摸排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对于确需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第一时间完成初审受理,当日转交各县区援助中心实行“申请即办+上门服务”,全面放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更大范围惠及帮扶救助群体。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法律需求1.2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363人次,化解矛盾7002件,上门法律援助69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转接法律援助案215件。 |
曾获荣誉 |
2020年宿迁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获2021年全市(杰出)青年文明号;2022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先锋岗。 |
附件2:
朱东升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姓 名 |
朱东升 |
性 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72年1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工作单位 |
宿迁市司法局 |
职 务 |
宿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
先进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朱东升同志现任宿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该同志从事法治建设工作十余年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宿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宿迁市于2019年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2年又成功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公示。宿迁市法治建设考核连续三年全省第二,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全省第一。 一是精心谋划,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建章立制。积极筹划新时期法治建设整体发展,推动宿迁市率先编制《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十四五”时期法治宿迁建设谋篇布局。推动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宿迁市法治建设举纲张目。推动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打造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市委出台《宿迁市关于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打造法治一体建设“宿迁样板”,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一体建设探路实践。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二是实干创新,助推法治宿迁建设亮点纷呈。在全国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政治巡察,该项目获评全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创新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级法治一体示范创建,推动构建法治建设示范集群。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以准立法的方式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固化为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法治化园区建设,促成与法治日报社联合举办“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主题论坛和运河品牌电商发展法治保障论坛,协助成立“运河品牌电商(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发展法治保障共同体”并实体化运行保障中心,参与组建宿迁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宿迁市法治建设研究会、重点产业链企业法务联盟,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领区。 三是恪尽职守,助推司法行政为民落细落实。作为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专职副主任,他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理念,先后组织开展法治惠民实事35件,在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及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要工作中,朱东升同志都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坚持奋战一线、靠前指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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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曾获荣誉 |
2020年度依法治省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21年度市嘉奖,2022年度市三等功。 |
附件3:
许洪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姓 名 |
许洪 |
性 别 |
女 |
出生日期 |
1974年8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工作单位 |
泗洪县司法局 |
职 务 |
人民参与和促进 法治科科长 |
先进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许洪同志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即扎根司法行政战线。多年来,该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工作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创新方法,扎实工作。自2012年以来连续10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两次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多次受到省、市、县政府和部门各级表彰。 扎实做好普法宣传。自2011年至2021年从事普法工作11年,始终牢固树立法治宣传服务经济发展、法治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依法治理,突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活动全年不间断,月月有重点。在城乡高标准建设法治广场、宪法馆等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精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中心户,各项工作在全市法宣条线均名列前茅,打造了具有浓郁泗洪特色的法治品牌。 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举办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直播讲座,开展抗击疫情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征集。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及时精准推送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及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拍摄制作泗洪法治文化场馆系列云游视频,让广大居民足不出户游览泗洪各个法治文化景观,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监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制作村居法律服务人员公示牌覆盖全县各村居,组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乡村中小企业法治体检,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人民、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无一例有效投诉。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非诉纠纷解决,加强对“苏解纷”小程序的宣传推广,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全县“苏解纷”注册用户数达8万余人,位居全省第一。 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2020年1月,泗洪县被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021年12月,泗洪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该同志也先后被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被宿迁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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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2019.02 被宿迁市司法局授予“个人嘉奖”; 2019.05 被泗洪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法治泗洪建设先进个人”; 2020.01 被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2020.10 被泗洪县作风建设突破指挥部评为“作风之星”; 2021.02 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21.02 被泗洪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乡村振兴突破工作先进个人”; 2022.08 被宿迁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22.05年度考核优秀被泗洪县委县政府给予“嘉奖”。 |
附件4:
管秋菊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姓 名 |
管秋菊 |
性 别 |
女 |
出生日期 |
1987.06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工作单位 |
宿豫区司法局 大兴司法所 |
职 务 |
所 长 |
先进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管秋菊,现任宿豫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工作10余年来,她先后荣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宿迁市“十佳”司法行政人、宿迁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宿迁市“七五”普法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撰写的普法工作建议荣获司法部征文优秀奖,“枫桥经验”论文荣获江苏省司法厅优秀征文奖。 她将青春播散在基层,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份子。2011年8月,管秋菊大学毕业后,便扎根基层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她走访群众,了解民情,领办专业合作社,带领20余人种殖菊花,养殖獭兔,力所能及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015年她考入乡镇公务员,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她从一名法治宣传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干起,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扫黑除恶等工作,足迹踏遍全镇所有村组。多年下来,管秋菊成长为一名全国司法所先进个人,“勤恳、认真、踏实”,是她历任领导和同事对她的评价。 她让法治光芒耀眼乡村,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她以“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7年来开展普法宣传100余次,穿着普法红马甲走村入户,穿梭在大街小巷,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作为中小学生法治辅导员,她精心备课,上好法治第一课。她以“健康生活、德法相伴”为主题,积极开展送法进村居、送法进教堂、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爱心暑托班、“法护夕阳红”送法进敬老院等活动,她以法律顾问进村居为契机,每月组织12名法律顾问到村到户为群众开展法治咨询、法律服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努力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她让群众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成功落实“枫桥经验”。“管所,你得帮俺处理下,张某经常在俺们村微信群骂我,虽然没指名道姓,但是大家都看出来是骂我的。”调解矛盾纠纷是管秋菊的工作任务之一,从一名调解门外汉,到调解能手,管秋菊下了真功夫,起初她跟着所里的调解员一起下去调解,经常向专业律师请教调解时遇到法律问题,慢慢地也能独立调解矛盾纠纷了,7年来年调解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她将“刚柔并济”运用到帮扶教育上,贴心当好特殊人群引路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吸毒后续照管人员,是管秋菊面对的一群特殊人群。她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安置帮教管理规范,做好规定动作,确保不漏管、不脱管。同时她真诚地对待在司法所服刑、帮教的每一个“特殊人员”,运用自身心理咨询师及教育学专业知识,每月对他们进行2次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对个别存在心里障碍,消极心理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积极为家庭困难的人员申请救助,为刚刑满释放的人员子女申请学费,为瘫痪在床的矫正对象申请救助金,每月到他们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适应社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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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先后被评为司法部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司法部“我为普法献一策”优秀征文奖、 宿迁市“十佳司法行政人”、宿迁市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宿迁市“七五”普法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附件5:
王乃平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姓 名 |
王乃平 |
性 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65.06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工作单位 |
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
职 务 |
人民调解员 |
先进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王乃平于2013年10月在公安基层派出所退休后,至今一直在众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东派出所调解室任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几千余起,其中重大、疑难纠纷50余起,使百余对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王乃平在调解工作中做到多动动腿、多说说话群众就少跑冤枉路,解决矛盾就能实现低成本、成效大的愿景。平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枫桥经验,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王乃平的努力工作,2019年度众兴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东派出所调解室被宿迁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2020年度众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东派出所调解室家事厅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 一、爱岗敬业,他是调解事业的奉献者 2021年,由于王乃平所在的调解室人员少,所在的城东调解室辖区范围较大,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调解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在辖区内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不分周末和节假日,王乃平在全年未休息过一天,加班调解更是常态。王乃平从未有怨言,看到每一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王乃平心里就感到欣慰。 二、阻击疫情,他是战“疫”一线的逆行者 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严峻时刻,王乃平总是不顾家人劝阻,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他深知非常时期也是矛盾纠纷频发的时期,有许多可能酿成大悲剧的小纠纷等待化解,还有许多悬在百姓心中的问题需要解答,更有许多弱势群体需要帮助。王乃平穿上蓝马甲,带好防护装备,与值班民警们一起走出去,进社区、入家门,督查辖区各小区落实“五个一律”情况,遇到矛盾纠纷就地调解,真正实现公调无缝对接。 三、刻苦钻研,他是维护稳定的拼搏者 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王乃平深感到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各类调解技巧,否则就不能专业地化解矛盾。为此,王乃平认真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向全国优秀调解员马善祥同志学习,学习老马调解六十六法,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调解技巧。从而在调解纠纷时,王乃平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依法育人。王乃平真心真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公心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耐心化解各类纠纷,特别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期间,化解了多起协及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深得当事人与单位领导的好评和信任。王乃平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满腔的热情,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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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2021年2月被宿迁市司法局评为202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司法行政人”提名人选。 2021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第三届“新时代江苏司法为民好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