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2018年上半年,市委成立5个巡察组,分别对井研县、犍为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市商务局、市投促外侨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5个市级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各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7个地方(部门)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附件:井研县等7个地方(部门)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乐山市委巡察办
2018年12月25日
中共井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9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井研县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井研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井研县委高度重视,赓即组织专题研究,全面审视问题,逐条逐项分析,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成效,并从思想认识方面深挖根源,从问题整改方面追求实效,从制度机制方面堵塞漏洞,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21项问题,17个已整改完成(其中6个需长期坚持),剩余4个问题12月底前整改完成;巡察组交办信访和问题线索已组织处理254人次,立案查处1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解聘6人),责成主责部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一、巡察整改开展情况
(一)立行立改,态度坚决。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赓即于9月5日召开县委班子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和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制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井研县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井委发〔2018〕14号),成立井研县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下设脱贫攻坚、党风廉洁建设、干部教育管理、宣传教育、举一反三、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整改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
(二)细化实化,责任明确。县委切实担当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照单全收、照单全改,明确整改措施、时间限制、责任人员、工作要求。县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问题整体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各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抓好分工巡察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坚决对照整改清单逐条整改落实、逐项督促落实。
(三)对焦对表,强化督导。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于丽于9月26日指导井研召开专项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曾勇于10月9日调研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县委班子专题会议,6次工作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细化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县领导带头开展工作督导,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统筹兼顾,提升实效。县委始终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将交办县委的198个问题线索,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梳理排查,逐项补漏补缺,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按照职责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督查范围,县委巡察机构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巡察整改期间,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对25个乡镇、25个县级部门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以及整改进度等情况进行督查,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
(二)举一反三,强化成效。启动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制发《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违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等文件,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促进全县干部作风转变。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以本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制定和完善《井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井研县财政专项投资资金实施管理办法》《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井研县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的通知》等一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成效就在身边、就在眼前,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井研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
1.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不力、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
一是开展自我批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反思,于9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井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二是组织专题会。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坚持学习制度,把握精神实质,确保学懂弄通做实。
三是严格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度定期组织会议,参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联席会议,听取研究安排脱贫攻坚工作。
四是注重基层督导。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率队深入天云乡、镇阳乡、周坡镇、竹园镇等地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23次,及时协调处理问题,亲自督促工作落实,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各领域工作。
2.部分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成效:
一是抓实问题整改。责成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项整改并形成长效规范机制。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会议记录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确保会议记录严肃、规范、完善,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于9月中旬举办全县党建业务培训班,将党委(党组)规范化运行作为重要培训内容,邀请县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相关工作的同志,对党委(党组)会议规范操作运行进行专题讲解。
三是加强督查督导。将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运行情况纳入第三季度党建督查清单,把《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作为必查内容,对一、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严肃处理整改不到位情况,确保常态化督导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规范运行。
3.选人用人及干部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
一是建立考评机制。启动乡镇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派出4个工作组实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统筹谋划,有针对性、前瞻性地做好科级领导干部调整补充。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比照问题清单对个别同志的个人档案进行再审,对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内容雷同、干部履历表有涂改等问题,责成其重新填报。再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预计11月底前完成。
三是清理违规借用。所有抽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分别实行返岗、正式调动、按规定程序申请继续借用。对各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违规借用干部的,严肃追究双方单位责任。
四是规范编外人员。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规范的通知》要求,清理编外人员,优化人员结构。针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担任执法岗位领导职务的,立即予以规范,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4.基层党建薄弱。
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县委常委专题辅导、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执行书记”上台领学、农民夜校集中学等方式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结合第二季度党建督查调阅68个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整改问题135个。
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印发全县基层党建10月工作任务清单,选配32名村(社区)年轻后备干部参与顶岗锻炼,举办全县党建业务培训班,围绕党支部规范化运行、基层党务知识和干部日常管理等开展集中培训。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依托基层阵地推进“四堂”建设,建立“新时代讲习所”13个、开办主题“关爱食堂”21期、上墙展示井研历史名人和“蒲亭英才”故事,通过主题党日、农民夜校开办“生态课堂”100余次,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7个问题
5.违规发放奖金、补贴。
整改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及工作方案,采用自查和全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已于10月10日结束,截至10月19日,已对住建系统、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等单位相继开展了重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中。
二是整改查实问题。经各单位自查,2013—2018年度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已全部整改到位,收回资金共计67.39万元。其中2017年收缴、退回4.46万元,2018年收缴、退回35.357万元,2017年、2018年共组织处理4人。
三是强化联动监管。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类日常监督检查,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作为重要检查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县治金领导小组根据移交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统一台账,核实后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
6.“三公”经费未达到有效遏制。
整改成效:
一是调查整改问题。调查核实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敦促其立即开展整改。截至10月22日,所有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全县报销标准;要求各乡镇及时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截至10月23日,全县27个乡镇已将制度报送备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作为近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统一建立全县问题台账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的日常预警及监管。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告专题培训,确保信息公开质量。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已按规定进行公开,全县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已按规定在10月30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计划于11月对全县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7.扶贫培训资金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
一是及时查处整改。派出工作组对个别单位存在违规使用扶贫培训资金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敦促限期整改。截至10月22日,共收回违规使用资金221784.74元,其余资金17172元在划款手续完善中。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责成整改单位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培训工作以及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培训前由主管部门细化培训方案,尤其加强对培训机构资质的审核;培训中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完成后,严格按政策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审核。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细化培训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流程,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管理工作。加强培训费常态化监督检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贯彻执行培训费情况进行检查。
8.涉嫌违规改变产业扶持周转金用途。
整改成效:
一是规范加强产业扶持。按程序成立“扶贫两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指定使用途径的定向捐赠资金,先存入扶贫两会基本账户,在项目实施、验收后划拨相应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清理实施项目。对已实施项目开展逐个清理,逐一整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格按程序实施验收,对产业扶持周转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产业扶持周转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内容。
9.涉嫌侵吞、套取财政补助资金。
整改成效:
一是抓好调查整改。县水务局函告责任乡镇,对“小农水”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严肃问责,责令限时整改,县财政局约谈有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及责任人,敦促问题整改,已开展整改并组织复查。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虚报养羊数目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并以井纪通〔2018〕6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已向县政府作出整改情况报告。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范项目调整、变更程序,完善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管理。对未经政府召集项目主管部门、发改、审计、财政以及五方责任主体现场踏勘同意调整变更而擅自进行工程调整、变更的,该部分工程量不计入工程结算审计,财政不予拨付资金。
10.涉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私放。
整改成效:
一是专项督促整改。对涉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私放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核实,针对个别村涉嫌公款私存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对有关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书。成立“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代理记账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开展全面治理。制发《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约谈乡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敦促问题整改,对部分乡镇村组现金入账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制度。制定《井研县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强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日常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的通知》,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严控村级办公经费的开支范围。
11.涉嫌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
整改成效: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县发改局已将基本事实调查清楚,现正与县纪委监委会商研究项目涉嫌规避招投标的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强化规范操作。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对全县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流程的业务培训,增强招标人招投标法律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发《违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招标人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执行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
12.执行上级政策走样。
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32户106人取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调整出的贫困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标准,严禁修建生活性附属用房。2018年新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对住房建设标准不达标、旧宅复垦不及时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兑现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动态调整。由于大佛水库建设移民遗留问题较多,存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走样的现象,已按“政策保”进行锁定并逐步化解,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动态管理程序和要求取消该户低保政策。
三是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扶贫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托“扶贫两会”,按照项目实施、验收后划拨相应资金原则,确保指定使用途径的定向捐赠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跟踪监管。分户征求入股贫困户意见,对不再继续入股分红的,终止履行协议,由贫困户及时归还银行小额贷款。组织乡村干部定期检查了解业主经营情况,随时跟踪掌握业主经营情况,并由业主通过定期汇报、座谈等方式邀请贫困户实时了解情况。
五是及时清退。对退出贫困户序列的村民,按照县政府审批的退出贫困户序列时间,清退前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扶贫资金贴息,清退以后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个人承担,财政扶贫资金不予贴息。
13.扶贫资金闲置。
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产业扶持周转金使用政策宣传,做到周转金借款流程公开透明,打消农户对借用基金的顾虑,在尊重贫困户意愿情况下,积极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农业产业增收致富,同时引导贫困户借用基金入股集体经济和致富带动作用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分红收益。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对照省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方案,全面查找项目滞后的问题和原因,强化部门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增添措施,加快试点项目实施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快让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发挥效益。
三是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管理,将10个省定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进展情况。
14.资金、项目监管指导不力。
整改成效:
一是降低投资风险。加强专业合作社运行监管,每季度要求专合社上报经营管理及资产负债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合社经营管理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资产负债的风险评估,及时掌握专合社经营管理状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组织贫困村撤股退股。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帮助指导专合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不断壮大专合社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质量,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风险。
二是规范贷款用途。对2017年9月以前,贫困户以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发展产业名义贷款用于住房建设的,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CD级危房改造验收兑付补助资金后,于2018年11月底前追回用于住房建设贷款资金,对贫困户有小额贷款需求的及时发放贷款,支持产业发展。
三是规范项目实施。开展扶贫专项项目建设过程检查,防止工程要件不全、违规建设扶贫项目等问题发生。严格按照《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杜绝项目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15.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相关易地扶贫搬迁户原居住房和配套用房未拆旧复垦问题进行整改,经乡村两级复验,原址已达到复垦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排查,对前期未复垦但已验收合格拨付资金的项目,责令限期复垦。
二是加强项目指导。加强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兑付补助资金。进一步明确项目补助范围,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并对照通过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逐项逐条落实。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按照相关规定,对扶贫项目验收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责成相关乡镇政府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16.执行政策滞后,扶贫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成效: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制定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实施范围、验收要求等要件,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
二是完善工作标准。建立工作专班全力攻坚未实施的贫困村2017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部完成公开招标程序,并签订施工合同正式开工建设。同步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是加强工作验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进度拨付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做到完工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截至目前,已拨付补助资金2886万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81.5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17.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脱贫不及时。
整改成效:
一是开展全面识别。结合全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全面核查贫困户信息,严把政策标准,按程序纳入或清退。目前,各乡镇结合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逐村逐户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扫尾工作。
二是确保及时退出。制定《井研县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以《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的通知》为基本依据,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结果,作为目标任务验收对象,目前已通过县级入户核查,全县896户1994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下一步待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贫困对象进行综合研判,剔除脱贫质量不高的对象,按照1800名(省、市年初下达计划任务数)作为最终脱贫对象上报市政府备案。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脱贫不及时的村,责成相关乡镇纪委对联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8.帮扶对象不精准,重复享受住房补助政策。
整改成效:
一是加快清理筛查。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14户名单,逐一核查比对,对确实存在重复享受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追回补助。
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定期开展重复享受补助政策专项督查行动,以“政策把握精准、程序操作精准、对象审批精准、保障对象精准”为原则,确保帮扶对象精准,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能够公平享受补助政策。
19.市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普遍造假。
整改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核查。成立联合核查组,对省定贫困村、17个市列贫困村进行重点核查,5个今年预脱贫省定贫困村已通过市上考核验收,17个市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标,并顺利通过县级脱贫考核验收。
二是全面提升能力。深入实施“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分类开展集体经济巩固班、提升班、孵化班和社区班,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能力,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全面提高收入。继续落实好井研县村集体经济“五个一”扶持措施,2018年1—9月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为542.36万元,集体经济人均收入为16.89元(以入账数据为准)。新增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112个,1—5万元的村74个,5万元以上的村13个。
20.扶贫不扶志,帮扶培训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
一是明确整改要求。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井研县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巡察反馈意见“扶贫不扶志,帮扶培训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二是提升夜校教育。对全县农民夜校学习记录手册进行抽查调阅,指导规范记录;全覆盖开展夜校管理人员工作专题培训;将脱贫攻坚纳入农民夜校教育培训大纲,严格落实农民夜校积分管理制度,对全县农民夜校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将农民夜校办好办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成立199个脱贫攻坚宣讲队,开展“感恩奋进”主题宣讲239场次,覆盖干部群众16612人次。通过开展“我想有个家?共圆奔康梦”“青春励志?脱贫共行”等系列励志活动,以“农民夜校”“四好村”等为载体,深入挖掘选树表扬一批贫困群众先进典型。
21.基层存在不作为现象,工作纪律涣散。
整改成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发《关于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在全县开展“三务”公开专项整治,各乡镇有序进行自查自纠。在“蒲亭新颜”脱贫攻坚信息化平台开设“阳光村务”栏目,让群众通过电视平台足不出户了解乡镇(村)动态。目前,栏目正在对上传信息进行完善,全力开展用户推广,10月底已全面上线运行。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启动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扶贫领域“3+1”专项治理,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件。
三是启动督查督导。村(社区)“三务”公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处于全面自查阶段,10月份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抽查检查。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工作开展、教育广大干部、形成清风正气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县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提高政治思维能力和精准落实水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井研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长期性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势头持之以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始终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把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强化思想教育,树立纪律标尺,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敢于作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各项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三)整改成果持续巩固。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井研落地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21430;邮政信箱地址:中共井研县委收发室;电子邮箱:jyxwzys@126.com。
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9日至6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犍为县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9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要求,抓实问题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和前提,县委常委会3次开展专题学习,县委中心组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分层学习研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关于巡视巡察的相关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委副书记舒东平为联络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浪为办公室主任,下设党建作风工作组、督促整改和线索处置工作组、建章立制工作组,分组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迅速动员部署。9月11日、9月18日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牵头县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形成《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犍为县党委领导班子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报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委整改督导组审定。三是强化工作落实。9月19日,召开全县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会后,将巡察反馈具体问题以“发点球”形式督促各有关整改部门和乡镇抓好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研判、解决,并邀请市督导组组长谢世文到会指导。在工作推进中坚持“一周一计划、一周一总结”,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和要求,每周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清单,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并以简报形式对每周整改工作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共报送整改工作周报5期。
(三)突出整改重点。一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于10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王策鸿带头分别作县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和个人对照检查,10名县委常委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熊伟亲临指导,对犍为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议程安排、对照检查等方面予以肯定,同时向犍为县委常委班子提出把“严”字作为永恒主题、把“改”字作为贯穿红线、把“抓”字作为全县脉络3点期望和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于10月13日前召开了本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到各乡镇部门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做好问题整改督查。组建督查组深入30个乡镇和50余个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进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印发督查通报1期。三是抓好“两项整治”。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党建作风工作组针对各乡镇部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制发《作风整治通报》2期,对会风不佳、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服务形象不佳的9个单位、3名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曝光。排查梳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抽调、跟班学习)情况,对排查出的借用(抽调、跟班学习)人员分类采取了清退、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组对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20%的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津贴、值班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并举一反三,对全县项目管理实施、财经纪律执行、脱贫攻坚等重点方面问题开展系统梳理,倒查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目前,已建立《犍为县贯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的实施方案》《对全县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经费开支及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19项。
二、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整改质量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学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性体检,持续强化党性锻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提高政治敏锐性。二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强化抓落实的导向,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县委工作规则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班子的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团结共事、齐心协力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加快新型工业基地、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乡镇党委运行规则》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一把手”提能专题培训和党务干部集中培训,依托组工干部分片联系科级领导干部机制,通过专题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规范党组(党委)议事决策;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对“一把手”谈话的必谈内容。二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县政府党组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决策边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县政府党组会集体研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事项和程序。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将各单位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和党建督查内容,对领导班子议事程序、议事过程、议事痕迹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覆盖督查,对“一言堂”“家长制”不良作风进行重点整顿,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进行集体研究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党建目标考核分。
(3)个别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活动物质化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党建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载体,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通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政治生日”等活动,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党员向组织靠拢、积极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四是提升党务干部素能。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制发落实《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乡镇党委运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的通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竞赛、观摩学习等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定和主要程序再明确、对党内会议资料归档再指导,切实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五是全面加强考核督导。每月制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规范,统一时间、主题和形式,坚持每季度开展党建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统一印发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落实党组织工作手册调阅制度,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和党建资料管理。
(4)个别党支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加大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对《犍为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犍为县村(社区)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的原则、范围和方式,确保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科学规范。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下辖党支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建活动经费的拨付、使用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党建督查,对各级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并追回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5)部分乡镇部门违规评优评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等程序执行情况以及评优评先人选是否实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对违规评优评先和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予以取缔,扣减相应的党建目标考核分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严格关口把控。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纳入全县乡镇(部门)党务干部培训内容,规范党员评优工作程序;要求各单位在各类评先选优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对工作作风不实、口碑差等不符合评先条件的坚决予以否决。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党建督查,加大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评先评优机制落实情况督导力度,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从严追责问责。
(6)管党治党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一把手”全覆盖谈心谈话,进一步严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要求,对因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问题频发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教育纳入当前和今后党员教育培训和农民夜校教学的重点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和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化党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方面教育,树牢党员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三是强化作风督查。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治行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作风督查,制发《犍为县作风整治通报》,拍摄作风整治专题片,在犍为县电视台“干部作风透视镜”栏目播出,通过反面曝光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纠正一片。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加强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十条措施》《犍为县村级组织经费管理办法》、基层民主评议党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制度,认真总结《2014-2018党员教育规划》落实情况,制定新的党员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7)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省财政厅9月最新统计口径,对隐性债务进行全面统计,制定《犍为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犍为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控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二是全力推进工业基地建设,加快城市总规修编和区域环评编制,全面推进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承载能力。三是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推进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各项迎检工作,3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已建成5个,其余27个正加快建设。
2.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充分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涵,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全面落实党委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党委成员领导责任。三是强化履责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常委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报告,领导干部每年述责述廉和乡镇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层层传导压力。四是强化问责追究,对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纠正“四风”和腐败问题缺乏担当、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护根”行动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推进“护根”行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工作短板,增添工作措施,并注重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护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专项治理推进不力、制度建设滞后、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63个。
(3)个别乡镇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建立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乡镇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实、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
3.着力解决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党的组织缺位、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健全台账管理,对因机构改革需调整党组织设置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推进需成立临时党组织的及时进行跟进,确保“应建尽建”。二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党组织整顿提升,通过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派驻工作组、调整班子成员等方式,推动软弱涣散和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三是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队伍,实施基层党务“主心骨”培育行动,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大力开展党性、法纪、警示“三项教育”,严肃处置不称职的干部,强化村级后备力量日常管理考评,大胆启用优秀后备力量。四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开展党支部“五有”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
(2)个别乡镇部门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纳入全县“一把手”提能专题培训和乡镇(部门)党务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要求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廉政谈话、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二是开展各单位中层干部选任自查工作,重点是自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程序和“六个凡必”的执行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结合县委巡察和党建督查,对乡镇(部门)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全覆盖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犍为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扣减相应的党建目标考核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举报的受理、查核,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部分“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结合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第一书记全覆盖谈心谈话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掌握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第一书记的及时进行调整撤换,并实行部门乡镇“捆绑”考核机制。二是组织第一书记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邀请重点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负责人就相关业务知识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并适时开展学习测评,以考促学、以考促训,帮助第一书记掌握业务政策,提升履职能力。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着力解决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慰问金的问题
按照2014年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严明纪律坚决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和市目标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所有单项奖励,仅保留综合目标奖一个奖项,并严禁各单位自行发放任何奖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经费开支及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全面开展清理清退,对于部分乡镇部门违规发放未休年休假补助问题,全覆盖开展自查和专项督查,对发放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2.着力解决个别部门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
全面开展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自查清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切实纠正查处违纪问题。对个别党员干部大办婚宴收受礼金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县通报。同时,全方位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相关问题12个,谈话诫勉10人,书面诫勉4人,党纪处分10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8人。
(四)执行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方面
1.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领域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1)个别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政策不熟、乱作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培训,今年已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8次,参训1400余人次,同时各乡镇和帮扶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二是通过全覆盖督导、全覆盖交叉评估、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全面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2)个别部门扶贫项目底数不清问题整改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工作作风不实、项目底数不清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加强部门乡镇之间的协调沟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扶贫项目管理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擅自变更调整项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强化库中管理,对全县规划实施扶贫项目进行排查核实和调整完善,做实项目前期规划,切实解决因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调整的问题。二是制定《犍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犍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规范项目管理,强化过程监管,对确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调整项目规划的,严格审批程序和调整内容,对擅自调整项目和随意增减项目内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着力解决交通扶贫方面的问题
扶贫入户道路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对全县贫困户入户路硬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硬化需求、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户入户路全部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计划今明两年全覆盖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路建设,其中2018年计划实施的566户4.21万米已基本完工,2019年计划完成3711户9.74万米入户路硬化。
4.着力解决就业扶贫方面的问题
创业补贴发放审核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审核。二是完善申报资料存档,对受理申请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在网上公示并截图留存。三是加强对创业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5.着力解决健康扶贫方面的问题
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入院病人收治和管理要求,张贴床位号、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做到床位号、床头牌、腕带、输液单信息一致。二是督促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县医疗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县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开展检查和考核,严格逗硬奖惩。三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力求更加准确把握入院指征。四是规范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切实做到不过度使用理疗项目和延长疗程。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及时纠正医院管理问题,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6.着力解决农业扶贫方面的问题
“百企帮百村”帮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引导企业树立“致富思源、扶危济困、回馈社会、共同富裕”理念,切实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和帮扶意识。二是通过组织企业召开“百企帮百村”结对帮扶动员会、现场对接贫困村等方式,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三是积极拓宽企业帮扶渠道,丰富帮扶形式,大力探索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技术和资金等优势,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岗位、销售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今年县内186家企业共捐款600余万元。
7.着力解决文化扶贫方面的问题
文化扶贫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文化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文化扶贫项目督查验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是加快推进广播村村响工程,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的347个村已完成101个,其中市、县列贫困村村村响任务全面完成,剩余村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实施。三是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强化规划统筹和督促指导,加快推进文化院坝建设。
8.着力解决金融扶贫方面的问题
(1)小额扶贫贷款进度滞后问题整改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承贷银行提高审核效率,加快贷款发放,9月底已发放小额扶贫贷款777户、2103万元,超额完成2018年市下目标任务。
(2)金融扶贫政策搞变通问题整改情况。对涉及3000元以下扶贫小额贷款的158户贫困户逐户上门开展“回头看”“回头帮”,了解群众真实意愿,建立台账清单。对其中50户有新增贷款意愿的贫困户,积极协助完善资料,贷款发展脱贫项目。目前,已放贷37户、64.71万元。
9.着力解决扶贫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排查、全面核实,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制定《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犍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犍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等制度,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发挥扶贫项目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0.着力解决电子商务扶贫方面的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举办“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培训班”,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培训内容,并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奖励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与中国网库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企业用户1200余家;与阿里巴巴签订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合作协议,计划在乡村布点50个。
11.着力解决违反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残疾人扶贫联动机制未建立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残疾人“量服”平台与脱贫攻坚“六有”平台对接,完善县、乡、村(社区)残疾人扶贫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定期交换动态信息。二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残疾人培训帮扶,全面梳理2014年至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残疾情况、享受政策情况、致贫原因、脱贫年限等情况,对照脱贫标准落实相关惠残政策,目前全县“六有”平台建档立卡残疾人3679人。三是完成贫困残疾人工作与民政数据的对接,严格按要求做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不错发漏发。
三、做好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持续深化整改。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个督办,逐个销号。持续做好举一反三,扩大问题查找面,刀口向内,严格查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发生在脱贫攻坚领域、“四风”方面顶风违纪不收敛的,从严从重查处。进一步强化案例分析,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从问责追责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防火墙,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4221366;邮政信箱:四川省犍为县西街2号;电子邮箱:xwbmsg79@126.com。
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9日-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职责
市商务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七大类25个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逐一对照、逐项清理、认真分析,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和时间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出实效。
(一)统一思想,把握巡察核心要义。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组把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四个意识”是否牢固、“两个维护”是否坚定的最直接检验。把市委巡察工作和巡察后整改工作,作为对我局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作为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深刻党性教育。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切实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统筹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进行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商务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岳仲文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每周至少听取1次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整改具体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
(三)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相结合、把突出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的原则,既有“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有“长久立”的工作机制,做到治标又治本。集中整改期间,整改领导小组先后3次对《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乐山市商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进行优化。制定和完善《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商务局行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规则、流程40项,台账9个。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把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我局党组七大类2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16个问题的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8个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仍需长期坚持。党组书记、局长约谈班子成员6人,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11人(次),并对15人提起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清退违规金额2790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工作运行规则》《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商务局工作规则》。党组进一步改进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题管理,落实了党组会会前学法学规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前,必须进行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同时建立了党组会议定事项台账,每半年开展一次议定事项落实检查。二是成立市商务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2018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商务领域专项深化改革工作,及时分解任务,清单式推动“放管服”“供给侧”等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的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并在8月份听取了班子成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四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对机关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统筹,最大限度缓解因人员严重不足及科室职能交叉造成的一事共管、争管或无人管的问题。五是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成立了市商务局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商务局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商务扶贫。同时与对口援乐的浙江省商务厅和浙江对口协作城市举办浙川协作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与绍兴市商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六是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揽总作用。修订完善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已通过局党组会,现拟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会审定。印发了《乐山市2018年服务业倍增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居全省第2位,较去年同期排位上升10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3%,居全省第5位;综合改革试点、旅游主导发展等十大行动推进顺利。同时,拟于2018年12月上旬召开第二次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年目标冲刺、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改革试点、旅游商品发展、中心城区五星级酒店等工作和问题进行审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一是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印发和订阅党员教育学习材料开展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体现“两个坚决维护”。二是制定《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方案》,党组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工作重要内容。三是制定《乐山市商务局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与所联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四次。目前,我局已开展 “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讲团结”主题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人员之间、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约50人(次)。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隔阂,畅通干部职工意见表达渠道,增强了活力和凝聚力。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带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分管科室的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共同发扬“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一心为民、团结奋进的优良作风。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一是制定《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等四张清单。建立健全局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班子成员每月指导一次支部工作,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报告和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二是制定党内评先推优规范流程,修订完善《乐山市商务局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等七项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每月制发《基层党建工作每月任务清单》,每月调阅在职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纪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三是强化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涉及党员干部推优、表扬奖励、基层党组织调整、换届等党建重要工作均按规范程序上报党组集体会议决定。今年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评先推优15人(次),开展表扬奖励工作1次。四是机关党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月检查一次支部工作情况,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开展机关党员参加城乡党建共建活动和“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开展社区“双报到”活动,确定机关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示范岗开展“双引”活动。五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带病提拔”专项检查。逐一核查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形成选人用人报告,提交党组集体审查。每年形成选人用人报告提交市委组织部。六是修订完善《中共乐山市商务局党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研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各科室职能职责梳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公开问责,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处理,让干部职工知责尽责。坚持开展述职评议,听取各科室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把干部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强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精细化迹象记分管理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管理不严、作风懒散出现问题的科室责任人员采取问责措施。三是修订完善《乐山市商务局机关财务制度》《乐山市商务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乐山市商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乐山市商务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乐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对商务活动、会议费、差旅费等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规行为和不合规开支。追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60元和对调离人员错发的交通补贴2730元。四是修订完善《乐山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简报、板报、宣传资料等涉及主动公开的信息稿件,都实行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发制,重要文稿必须由主要领导审阅同意。修订完善《乐山市商务局公文处理规定》、《乐山市商务局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同时聘请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局机关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整改。截止目前,我局2005年组建以来的文书档案已全部清理完毕。文书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五是严格执行市外、境外展会和考察学习提交总结成果的规定、完善2018年“川货全国行”等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工作台帐和招商引资台账。今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第五届旅博会旅游商品对接活动,首届麻辣烫美食文化节、跷脚牛肉美食文化节,乐山十大美食街区(小镇、村落)评选等活动,支持乐山味道走出去,首家“花盐街”乐山小吃店在北京国贸中心成功开业。六是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分管局领导每月检查审批事项办理情况,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报党组或行政办公会审查。班子成员每年向党组汇报一次分管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乐山市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禁搞变通,打折扣,走变形。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商务资金、项目情况报告。二是严把申报关,凡商务促进资金使用申报项目,必须程序严格、要件齐备再由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在项目申报启动时和项目申报结果确定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密项目除外),并向驻局纪检组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督。四是加大项目检查频次和力度。项目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分管班子成员必须到项目实施现场检查一次以上。采取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汇报、查阅有关项目实施资料,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及时向被检查项目区县商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下发通报或简报提出具体意见。严把资金拨付关。验收通过的项目,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拨付。五是加大对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商务局网站宣传作用,及时通知并指导区县和企业按政策申报项目。建立乐山市服务业“三百工程”库,对库内项目、企业和品牌进行属地监管、动态调整,指导区县做好项目生成和储备,引导项目、企业、品牌做大做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一是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每年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两次,对新提拔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和机关纪委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护根行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反典型教育。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台账管理分析,对每个风险点厘清权限、明确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建立党风廉洁迹象记分管理台账,强化问人、问事、问责。五是制定《乐山市商务局2018年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商务法治讲堂,开展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行权意识和能力。六是严格考核。坚持开展科级及以上干部述责述廉,认真落实干部年终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考评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七)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问题。一是在10月1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近年来选人用人情况听取专题汇报,逐一查找整改了2013年-2018年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等。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严把政治关,突出严守政治规矩;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党组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把廉洁关,对拟提拔对象必须由纪检监督机关出具党风廉政书面意见;突出“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公认”的用人导向,鲜明“三个一律不用”,“四个一线重用”的用人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商务干部队伍。三是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档案管理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的制度规定。
三、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以来,局党组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全局上下认识统一,行动坚决,对标问题精准整改,彻底整改。目前,市商务局在牵头服务业发展、对外开放提升、内贸流通发展、商务扶贫等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建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紧盯整改重点,持续加力,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切实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首抓对标看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充分运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纪律防线;不断增长推动发展的本领,敢于担当,善做善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
保持巡察整改工作不松懈,问题不反弹的常态,坚持“教育在前、防范在先、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紧盯不放,按照规定的时限整改,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整改成效不断深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准则”、“四条例”,按照“四个服从”组织原则,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抓好已出台各类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开展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对于不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问责,确保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商务工作上新台阶。
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全局中心工作相融合。进一步压实各级“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两手抓、同样硬”,细化班子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清单、抓实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形、隐形和反弹回潮,严查不作为、不担当、弄虚作假等问题,推进作风持续好转。切实加强党组对商务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工作取向,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自觉担当起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的商务职责。紧紧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以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细化落实市委“一个决定、两个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两个加快建设”贡献商务力量。
市商务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铁的纪律和措施,以过硬的作风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完成整改。对后续完成整改的7条措施,将采取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挂号督办的办法,在限期内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438950;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邮编:614000;电子邮箱:lssswj@126.com。
中共乐山市投促外侨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投促外侨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乐山市投促外侨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庚即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30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罗红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各驻外招商组长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落实整改责任。先后召开3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中共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台账式管理整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进度、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立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市投促外侨局党组工作制度》,细化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市投促外侨局行政办公会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市投促外侨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0月份组织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二是强化担当意识。结合领导班子调整,修改完善《市投促外侨局领导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并加强工作落实力度。三是开展党性教育。修改完善《市投促外侨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12月开展第四季度主题党员教育活动。机关纪委对1名党员干部作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面深刻检讨。
2.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议题收集,明确“三重一大”范围,9月25日、10月11日已分别形成第1期、第2期党组会纪要,9月25日已形成第1期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9月25日党组会研究好干部初步人选推荐工作。三是改进侨联工作。9月25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乐山市第四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目前,大会筹备工作已征求市投促外侨局党组成员意见,将于近期召开。
3.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落实不严整改情况。制定会前学法年度计划,强化对党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市投促外侨局党组2018年第四季度会前学法年度计划》,并已严格执行。
4.对招商工作整体谋划不够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目标考核。已于11月中旬到区县进行实地调研,年底前底召开目标工作会座谈会,听取建议并提出目标任务建议,报请市政府审定。二是强化统筹指导。牵头起草了《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对各个区县招商方向进行了明确。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草拟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建立了项目落地见效机制、项目督查督办机制,明确了项目签约后续跟踪落地的责任。
5.驻外招商工作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已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抓驻外招商工作。对重要项目实行“一名局领导挂联、一个驻外分局对接、一个责任科室协调、一名联络员服务、一抓到底”“五个一”对接机制。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驻外招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驻外招商组工作时间和重点任务主要以跟踪对接、协调服务项目为主,驻点时间仅做参考。严格执行修改后的《乐山市第四批驻外招商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财务管理和差旅费报销。
6.项目评审机制和扶持政策评估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会审制度。在即将出台的《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实行招商项目会审制度,强化集体科学决策,按照产业类别,组织相关专家、县(市、区)和部门,对拟引进投资项目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进行会审,确保引进优质项目,提高项目的落地率。二是完善考核体系。与市委目标办对接,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指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三是优化数据统计。加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相关统计制度;定期对区县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质量。
7.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席制度。进一步落实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建立招商引资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招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的政策兑现、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项目落地。二是加强官网宣传。已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句官网信息更新完善。与乐山新闻网签订合作协议,已完成局官网改版升级和“投资乐山”网站建设工作。三是解决企业难题。已于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进千企”活动,组队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查看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对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属于部门落实的交由部门协调解决,属于市场原因的,积极协调解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按要求有针对性的将出访地法律、风俗禁忌、礼仪等内容增加到《因公出国(境)团组行前教育须知》中,每个团组出行前通过召开行前专题学习会进行特别学习提醒。二是强化管理。建立涉外记者和涉外稿件管理机制,建立涉外记者来乐和涉外稿件登记管理台账。三是加强培训。2018年10月8日已召开全市外事系统培训会对全市外事系统部门和19个市级部门进行了外事礼仪和外事纪律专题培训。
2.外事侨务与投资促进工作契合不深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外事接待。建立健全了外事接待工作台账,把外事接待作为招商平台,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二是深化友城交流。稳定国际友城互访,建立定向交流机制。加快恢复国内友城交流,已于10月29日前完成国内友城查档,编制了《国内友城档案情况统计表》,待市委、市政府批复友城报告后,迅速向27个友城通过发函或通过派人联络等方式,恢复友好城市关系,并努力争取文化经贸交流合作。
3.保密工作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市投促外侨局保密工作制度》。二是建立检查制度,每月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对涉密文件登记簿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虚化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组织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推动工作,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的政治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对各支部进行重新调整,按照工作职责将原机关党支部拆分为第一党支部(综合业务板块)、第二党支部(投促业务板块)、第三党支部(外侨业务板块);将驻外党支部按照驻点区域拆分为8个临时党支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2.部分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分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断增进班子凝聚力创造力。
3.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程序。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市委明确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递次差额的办法,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真正体现广大党员意愿,同时探索制定机关人事发展规划。二是完善基础资料。规范科级干部选拨任用程序,已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完善。三是审核重点事项。对科级干部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再次进行严格审核,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个人事项审核严格把关符合相关要求。
4.违规编外用人整改情况。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2017年8月经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对违规使用的编外人员作出解聘处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对部分签约项目的论证不充分整改情况。已草拟完成《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对项目签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论证,确保引进优质项目。坚持解放思想与综合施策并举,精心研究项目合同条款,全力促成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并经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正式签约落地。
2.侨联工作基础不扎实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数据库。于10月15日发文,组织县(市、区)侨联(外侨办)开展2018年度侨情调查登记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及时更新侨情信息库。二是开展扶贫帮扶。已组织县(市、区)侨联(外侨办)开展贫困归侨侨眷调查工作。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制定2017年省外事侨务办散居农村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发放方案,目前完成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3.工作作风不实,只做批示不抓落实整改情况。完善《局党组督查督办制度》,强化工作落实,并建立市人大、市政协工作台帐制度,严格督查销号。
4.招商引资数据“掺水”,项目落地情况不好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相关统计制度;二是定期对区县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质量;三是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区县上报的数据和建设情况不定期实地查看;四是落实区县项目主体责任,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党政主要领导每周通报,并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落地。
5.存在“吃空饷”并将资金私自存放的情况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计支出费用;针对发现的问题,目前已清理该项资金收支余情况,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局机关办公经费不足。今年底前将结存资金29万元退回财政。
6.违规变相发放职工福利待遇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使用单位资金18545元购买土鸡,用于慰问机关全体人员的问题,实为单位工会经费支出,已作出财务调整。二是针对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不严问题,已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并从2018年9月起按照政策规定对公车出行实行公杂费减半发放政策。拟于2018年12月份完成现有县级领导超标准领取的公杂费部分进行清退。三是针对违规发放驾驶员行车补助、节油奖及安全奖的问题,已于2018年5月起停发驾驶员行车补助、节油奖及安全奖。责成车辆租赁公司承担100元违章处罚款,缴存归还100元到我局账户。
7.厉行节约不严,存在住宿费超标情况整改情况。一是近期省上将出台明确的招商管理办法,待省上出台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参照制定乐山市投促外侨局招商管理制度。二是参照目前的公务接待要求,梳理出招商活动报销资料,经与财政、审计对接沟通后,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上,由办公室主任、会计对开展招商活动后所需报销资料包括签到册的保管进行明确。
8.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9.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专款未专用整改情况。进一步科学细化项目资金预算,强化财务支出审批,做到专款专用。与财政会商,制定切实管用的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
10.对驻外招商分局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驻外招商组财务管理办法,重点对酒水、礼品物资等使用制定具体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差旅费报销。二是已于2018年8月前结清第三批分局所有账务,加强对驻外招商分局的财务管理,做到一月一报,对于结算金额及时清理。
1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情况说明:2017年2-5月,我局违规以“会议费”及“其他费用”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购酒经费37506元。37506元用于商务活动、商务接待,因经济科目无“商务接待费”,故会计使用“会议费”和“其他费用”等科目列支。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公务、商务接待制度,强化财务支出审批,财务人员严格把关。
12.因公出国(境)控制不严整改情况。一是将因公出国(境)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及行政办公会议题进行研究。二是制定全市厅级领导出访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对全市因公出国进行严格管控和审核;三是保持同财政部门的协同沟通,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合理合规运行。四是建立违反规定出国(境)情况通报批评处理制度。已对违规因公出国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提醒。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党组集体违规决策整改情况。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严格制定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个人事项申报不实整改情况。加强对县级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要求的学习,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审核制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一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并借助机关文化墙建设,将相关制度上墙。二是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汇报;三是实行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每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之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局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联系单位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在2次以上的谈心谈话制度。四是每年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五是深入开展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案例,建立完善台帐。已于2018年9月完善党风廉政风险点台账。
(七)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围绕事前定额、事中审批和事后监督细化相关礼品使用规定,并严格落实;对于礼品管理的问题,于2018年10月18日由专人建立礼品台帐,并将部分外事礼品列在机关走廊设计专柜展示。
三、举一反三,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推动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支部为单位,切实组织好表决、学习、汇报、交流、监督、服务、民主评议等工作。
(二)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细化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把制度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增强担当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推动发展相结合,认真落实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化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使整改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833-2130256;邮编614000。
中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安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政治巡察。2018年9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安监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整改
(一)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讨论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等4个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快速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全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后因局主要领导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剑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和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
(二)细化分工、明确整改责任
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5次召开党组会,反复讨论研究修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中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安监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梳理出7个方面43项问题,制成“问题台账”,党组书记牵头对重点问题亲抓整改,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对照整改问题、要求和时限,不折不扣抓落实,机关各科、室、队和下属单位将整改完成事项及时报告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巡改办每周更新一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让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掌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在落实整改上走在前、做表率,尤其是在涉及退还违规发放的差旅费等问题上,勇于担责,带头退还多报差旅费用,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良好工作局面。局党组书记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过程中所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沟通,切实真改实改
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5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积极邀请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事宜,对巡察整改方案、追责问责方案等事先报告市委第四巡察组,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深化标本兼治,把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一并纳入整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全面到位。
(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拿出“当前改”的举措,集中力量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又拿出“长远治”的办法,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各类规章制度项,从制度上、体制机制上、源头上堵塞了漏洞。
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抓实“固定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整改要求上来。一是学习规范化,制定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工作方案,按计划抓实理论学习。二是对标反馈意见抓整改,9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安监局党组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会后再次专题学习了2016年10月全国安全生产监察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18日,深入学习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8月23日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分工和安监纪律红线60条。三是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过学习和思想动员,全局统一了思想认识,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照问题,积极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2.关于巡察反馈“党的全面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考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局党组《党建责任清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护根”行动,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民主、听取意见、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班子成员讲原则、讲规矩,相互补台、相互协作,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是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9月2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努力提升我局在全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排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力”的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开展专题党课辅导,9月14日,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党课辅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查,每两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听取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党建工作,研究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印发机关党建工作清单,促进党建工作由“虚”到“实”转变。三是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4月16日至9月底,结合省委彭清华书记“六个重大问题”和市委彭琳书记“八个方面问题”,我们分2个阶段,10次集中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形成调研文章2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15日开展“固定党日”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9月5日下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调整部分领导分工,会议决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健同志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党的思想建设水平,9月6日,调整部分领导分工煤矿和意识形态工作。9月6日下午,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讨论直属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9月11日,研究制定了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就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存在提前确定人选、选任程序缺失等问题,听取党办主要负责人汇报,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任程序,同时建立了干部廉洁档案,严格把关党风廉政意见。二是补充完善资料,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的选任工作资料,对照选任程序清单完善资料,资料完善后均装订成册。三是规范人员使用管理,9月6日,党办对交流后仍从事原岗位工作人员、混岗和长期借用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对所有干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2.关于“党建工作虚化”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对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动认领,主动整改。一是层层压实党建责任,研究制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具体责任清单,并制度上墙,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二是落实“小支部”工作法,调整不合理党支部1个,新增了乐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部委员会和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党支部,实现了独立法人单位建立党支部全覆盖,局机关、退休和救护队3个支部完成换届选举,优化设置党小组,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到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会和党内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工作台账,定期提醒通报,党支部书记负责对领导干部参加生活会情况进行严格考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为巡察整改的重点工作。一是严查饮酒和报销酒水问题,经自查,市委“禁酒令”后,存在饮酒和报销酒水发票情况。二是全面清退违规发放差旅费,局党组带头清查清退多报费用。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报销酒水发票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实施廉洁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出差管理办法,切实增强整改的实效性,推动工作规范化。
2.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谈心谈话,加强对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职工及在机关工作的家属和驾驶员思想教育,要求领导干部带好头,克服特权思想,推动企业改制改革,严禁驾驶员在下属单位、企业报销费用情况。
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督办制度,张彤市长2月10日签批的2018年安监执法计划,于4月17日收到正式批复,4月26日印制文件下发执行。二是严肃问责,对2018年“5.1”假期值班人员不尽责、值班人员不在岗的干部实施约谈和党风廉洁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6月重新修订印发了《值班制度》。三是严格执法标准,充分发挥市案审委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作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开展执法,确保执法严谨、有据可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开展“讲纪律、守规矩”纪律教育,对机关占用下属单位的4辆车进行全面清退,完善相关手续;一名领导同志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主动向局党组汇报,自觉要求从严处理,实施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两个协会负责人主动向联系领导说明情况,完善相关制度。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0月初,党组中心组学习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按照《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规定》,于10月底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拟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 11月1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关于“日常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坚持抓早抓小。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轮次,机关党委书记对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轮次和廉政谈话4人次、党组成员对分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轮次;提醒谈话6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实施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21人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经自查,占用下属单位、企业4辆公务用车,已于9月6日进行全面清退并完善手续,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统一由局办调度,严禁个人未经允许私用公车。
2.关于“对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整理招投标情况,2015年,我们进行了2次信息中心平台建设招标,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后变更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通过2次谈判确定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实施平台建设。二是开展隐患治理,2017年确定隐患后,请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了施工设计图,2018年8月,联合市住建局向市政府递交了边坡危岩治理的请示,有关工作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加强培训中心管理,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培训中心进行审计,帮助完善财务等内控制度,培训中心负责人对单位存在问题向局党组作深刻检讨,目前单位各项制度修订结合企业转制正在推进过程中。四是全额退还虚列费用,煤炭协会、职业健康协会全额退还虚列费用,党组书记对两个协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制度上墙,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压实监督责任,整改期间,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3次到我局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指导完成了问责方案草拟和追责问责的实施工作。
(七)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研究整改上一轮巡察不到位的相关工作。其中,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和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程序缺失问题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一并完成整改,用大额现金发放差旅在2016年9月进行了彻底整改,截止目前,局机关未发现有用大额现金发放补贴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局党组将秉持久久为功的政治定力,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同政治建设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年”和安监“改革推进年”,坚持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乐山安全稳定基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3—2130235;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76号市安监局巡察整改办,邮编614000;电子邮箱:476055457@qq.com。
中共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商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保障,摆正心态。成立市工商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乐林(主持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支队、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本职、做不好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责任,细化分工。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商局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工商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7类13大项26小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倒逼问题整改。
(三)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强化巡察结果应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查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风险点,举一反三,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常态长效,通过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严格对照反馈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四个意识”树的不牢的问题
一是自我剖析,立行立改。9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了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围绕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切实找准问题症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二是制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把“学习领会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两个维护’”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切实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性、灵活性,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学习领会。切实提高思想站位,确保学深悟透,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共计17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查找不足,修改完善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车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的流程、标准进行了细化,对公车加油、保养维护等方面的台账式管理进行了规范。
2.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弱化的问题
一是制发了《中共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将重大改革措施、重要政策、干部人事工作方案等19个事项全部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晰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界限,制发党组会议题审批签,规范党组会上会程序。二是加强学习提升。9月17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9月25日民主生活会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参与民主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制发《党组会拟上会议题审批表》,通过会前审批形式,充分征求意见,进行会前酝酿,会议议题酝酿沟通充分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列为上会议题。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结合“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采取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共收集到对班子建议意见13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建议29条。五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持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与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44人次,真正做到把问题谈开、思想谈深、意见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六是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整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了“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有的创新意识不强大胆开展工作不够”问题,并进行了自我批评,自我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对“以不熟悉业务为由不参加案审会”的问题,时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期间已经整改,按照案审会制度要求参加案审会,今后将坚持案审会制度,保证案审会质量。
3.关于推动工商改革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主动学习,努力适应改革时代监管新要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以及“工商进万企”活动,大力开展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访企业525户,发放调查问卷、便企服务卡共1050份,赠送宣传资料2100余册,收到企业问题建议196条。二是对标问题立行立改。联合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十一家部门制定并下发了《乐山市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至11月期间,开展市县两级联动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结合乐山公共资源品牌保护,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乐山公共品牌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研究》,向市政府提供了关于公共品牌资源保护的对策建议,并力促转化为决策;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了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三是切实加强培训学习,10月25-26日,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暨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68件案件进行评查,10月12日邀请睿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剑钊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侵权责任法》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制发《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操作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机制,细化和严格了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我剖析,切实提升政治站位。9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切实找准问题症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二是针对党的政治建设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学习领会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不到位的问题,制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开展“学习讨论行动、主题党日教育服务行动、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行动、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行动”四个专项行动,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 “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讨论,同时加强自学,切实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性、灵活性,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向纵深发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9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市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乐林(主持工作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明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夏建军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牵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其余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发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职责》《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分工方案》《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引导,规范和加强全局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新提任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全覆盖自查。自查清理干部档案49 册(盒),31人次选任提拔资料,重点在核查选人用人标准、程序等是否严格把关。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的学习贯彻,10月19日专题组织党组成员重温省委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标准。三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的原则,细化了工作流程。四是接受市委组织部干部选任工作专项检查,向市委组织部检查组专题汇报相关情况、提供了要求的全部选任资料以及个人档案,对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梳理,对标补短,对书式档案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五是严格正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正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均认真填报了个人事项报告。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印发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程序。六是制定《中共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干部培养工作方案》,多渠道引进优秀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并侧重培养业务能手,向业务科室和执法部门倾斜,目前拟将一名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执法一线。
2.关于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一是开展集体约谈。10月29日召开了机关党委扩大会,机关党委书记夏建军对市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时就下一步党建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布置。二是健全制度规范。鲜明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制发《关于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实施意见》,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26条措施为目标,不断强化机关党建规范标准,突出党建“四张清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重点任务,完善组织生活考勤签到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小支部”运行;同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组(党委)每年要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会议议题,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三是强化党性体检。严格执行季度或半年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党员扎实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等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各支部于10月底前就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目前5个支部已全部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年底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四是加强考评督导。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将每月党建清单、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作为党建学习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建督查、抽查,每月调阅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拼凑痕迹”,使党建工作全面规范、全面提升。目前,开展党建督查1次、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1次,分别形成了问题清单27条、34条,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督促推进整改。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查找不足,修改完善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二是就“违规发放各类奖励补贴”相关问题认真查核,形成情况汇报向市委巡察组作了专门说明,现任班子成员就相关问题在9月25日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求时任实职正科级及以上干部职工将相关违规费用上缴市局计财科,并履行相关退款手续,截至目前已清退完毕,已全部上缴市纪委指定帐户。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各种补贴发放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财务管理细则,规范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2.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管理,制定《市工商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要求每名领导至少联系2个基层单位,每月到基层开展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二是结合“工商进万企”活动,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大力开展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访企业525户,发放调查问卷、便企服务卡共1050份,赠送宣传资料2100余册,收到企业问题建议196条。三是对6月14日无故迟到人员进行通报并作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处理。制发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案》,以“坚定信念、解决问题、规范管理、提高素质、促进发展”为目标,围绕整治“机关慵懒现象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痕迹管理演变成痕迹主义”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10月12日召开了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大会,结合近期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巡察反馈问题,对各科室、支队、分局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整顿,要求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整顿会风会纪,加强重点时段上班纪律抽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管理规定。目前,开展专项整治3次,作风纪律抽查1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护根”行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要求,修改完善《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决抵制购买高档白酒的行为。二是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乐林同志在9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笔记本保管不善问题作了深刻检讨,并作廉洁迹象记分处理。三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强化痕迹管理意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更加细致。四是9月17日,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领学,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了《中共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明确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措施,增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五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问题,亲自撰写发言提纲,在进行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后,形成会议方案报组织部审批后,于9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人)代表党组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代表领导班子从巡察反馈7个方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方向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认真对照7个方面,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规定说明了个人有关事项,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六是加强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廉洁迹象记分管理的意见》,实行廉洁迹象记分管理,6月以来开展廉洁迹象记分14人,共计21分,抓早抓小,达到咬耳扯袖的目标。七是严格抓好谈心谈话。制定《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44人次,真正做到把问题谈开、思想谈深、意见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领导干部律己不严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求2013年在下属协会领取奖金的领导干部退还相关资金,目前已清退完毕,已全部上交市纪委指定账户。二是制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从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会经费管理。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制定了《中共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和细化了领导班子主体责任9条、党组书记(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4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条。二是明确工作机制。明确了实行签字背书、开展述责述廉、加强廉情预报、强化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五项工作机制,党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每年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局)负责人层层签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党组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并在党组会或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年底要向派驻纪检组进行述责述廉;党组书记(党组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干部职工上一次廉政党课,主要领导(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联系分局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党组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严格实行“月议、季督、半年查、年终报”,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局党组会每月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每季度至少汇总督查1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年度组织开展1次述责述廉,组织1次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检查考核,年底,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乐山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工作规范(试行)》,从职责定位、监督工作、执纪工作、问责工作、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六个方面加强和规范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工作,厘清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工作关系。五是制发《中共乐山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工作联席制度(试行)》,规范“定期会商工作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约谈制度”五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制发《关于加强机关纪委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局机关纪委在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市局机关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加强机关纪委工作。七是严格党员干部监督。制发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对经查核无故迟到的人员进行通报并作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处理;召开了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整顿,并要求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整顿会风会纪,加强重点时段上班纪律抽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管理规定。目前,开展专项整治3次,作风纪律抽查1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八是深入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市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了 2018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等两个方面共9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七)关于巡察反馈重视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2015年3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走过场的认真进行清理清退,要求2013年在下属协会领取奖金的领导干部退还相关资金,目前已清退完毕,已全部上交市纪委指定账户。二是修改完善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的流程、标准进行了细化。三是对2017年以来在公务接待方面仍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科室、分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作了廉洁迹象记分处理。
三、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提升整改实效
(一)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相关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职责,对“边改边犯”“改后就犯”等行为严格追责问责。
(二)切实推进工作连续。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在改革期间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坚持以立即整改的决心,长期坚持的态度完成整改工作。局党组、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要严格职责分工,落实监督回访制度,对已整改完成的具体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回潮、不反弹。
(三)积极构建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扣“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主线,立足工商职能,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服务我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地的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工商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428313;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49号508室;电子邮箱:lssgsj411@163.com。
中共乐山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6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6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以“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态度,将巡察反馈意见全部作为“必答题”,坚决服从,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的当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国民同志庚即主持召开党委会。会上,就落实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由党委书记胡国民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抓好整改的落地见效,切实做到整改目标化、目标清单化、清单责任化。9月20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巡察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下发《中共乐山市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相应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步骤、时限和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任务。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纷纷召开整改动员会、推进会,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细化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以上率下,狠抓落实。整改中,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担主责、唱主角,带好头、做表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委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整体、抓具体、抓到底。各级党组织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落实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项对照,狠抓落实。
(三)标本兼治,确保长效。市公安局党委立说立行,举一反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对反馈和主动排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具体问题线索,见人见事,逐一调查核实,分别拟定了追责问责处理意见。同时,为坚决杜绝“边改边犯”,防止问题变异反弹,2018年9月,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整改以来,制定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35项。
二、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细化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一是强化学习,打造“最强信念”。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委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整改以来,市局党委会组织开展集体学习5次。10月30日,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和公安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严格落实市委“七步工作法”,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针对部署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不实等问题,局党委严格对标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好党委把方向、作决策、促落实的核心作用。积极谋划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快速落地,市公安局的8个督导组已对全市全覆盖的督导2次。四是以理顺党员辅警党组织关系为重点,规范辅警管理。
2.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向深入。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题学习102次,参与民警6200余人次,全警政治意识、理想信念显著提升。二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修订完善请示报告规定,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今年下半年,市局党委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委书记、局长先后到各区县和侦查部门,有力促进“扫黑除恶”纵深推进。乐山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修订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流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规范会议制度,加强督导问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委书记带头讲、邀请专家重点讲。邀请市委讲师团长作“十九大”专题辅导报告1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战训基地授课5次。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创新运用政工论坛和警心桥,通过“键对键、网对网”,了解和掌握基层民辅警思想动态和心理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秋风”专项行动、“国庆”安保中,坚持 “为一线、上一线”,做实战时思想发动,解决学做“两张皮”现象。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章》。组织开展“典型引领、示范引路”“双引”活动,评选命名了100个共产党员示范岗、60个共产党员示范窗口,树立良好导向。坚持每月15日“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缴纳党费、过政治生日。坚持每月第一工作日举行升挂国旗仪式、工作时间佩戴党徽,增强党员意识。
5.严格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好“方向盘”。 10月30日,市公安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了意识形态领域宗教阵地安全工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做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把党的组织建设作为党委重点工作来抓,履行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着力打造“最强支部”。印发了《乐山市公安机关建设“最强支部”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的“五个优”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形成“党建+”的为党建引领格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亲自抓、带头干、强督导、实问效。10月16日,党委书记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队伍》为题,为全局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代表200余人上党课。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选配培养。选强配齐党务干部,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并坚持党务干部轮训制度和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市局机关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委员开展培训5期、700余人次。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模式,依托“天府先锋”微信公众号、“乐山党建”微信公众号,对广大党员民辅警开展党建知识学习和党员教育。三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开展分层级、全覆盖检查督导制度。整改以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3次检查调阅基层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和改进办法,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印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方案,从组织、内容、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五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开展“为民好书记、身边好党员、党建好故事”、“共产党员先锋示范窗口”等评选表彰活动,涌现出“积分管理”、“星级评定”、“荣誉林”、“身边好党员”等党建特色亮点,激发了队伍活力。
7.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规范主题党日活动。6月、8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次数不足、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予以及时通报指出。还派出工作组到分县局督促指导。二是领导带头。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都能自觉在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组织生活,到联系区县基层党组织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11月16日,胡国民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指挥中心(办公室)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该支部上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视察讲话精神,不断推进乐山公安改革创新》为题的党课,还与李冰同志一道,与党支部全体同志开展了一次集体谈心谈话。三是创新党建教育形式。组织全市公安基层党组织通过换位体验、大讲堂、演讲征文、民警讲述身边事等多元化教育手段,丰富学习活动,强化民警人生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6月29日,市局组织开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时代卫士”“七·一”主题演讲比赛;7月12日,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党支部的赵可心就夺得大赛第一名。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通知》和《承诺书》基础上,还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
8.规范干部选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干部选任基础材料。
9.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整改以来,已轮岗交流民警84人;正在公开招录48名公安民警,很快将补充到岗。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
10.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将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联系区县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议事的固定内容,市局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作风建设情况,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和联系区县队伍建设情况,分析、研判单位作风建设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强化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延伸队伍管理触角,相继下发《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管理办法》《民辅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严格动态管理。三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完善辅警招录机制,把好“进人关”。制定《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计分办法》,按管理民警的模式管理辅警。加强辅警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修订完善党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书记已对全市各区县和主要警种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也到基层开展调研。9月,市公安局及2名班子成员的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荣获省厅表彰。
11.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是加强学习。重点组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再次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吃透精神,强化认识。二是全面清理。组织清查现金库存,加强现金管理,严控现金支出,全面推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三是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审计。四是完善制度。修定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建立防火墙,升级财务信息系统,从流程上制度上杜绝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五是组织集中教育培训。组织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培训,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意识,学会计算人生的政治、经济、亲情“三本账”。
12.加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增强规矩意识。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严格项目审查,严格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评分办法、合同条款和资质等的审核把关。二是排查风险漏洞,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和排查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决策、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执行力,防控风险点,保证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全程跟踪问效,强化执纪问责。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网上监控手段,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加强目录外限额下的采购项目的全程跟踪与监管,实行从申报、立项、实施采购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把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四是加强学习,强化业务。组织全警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关采购管理办法》培训,学习规定、流程和法律责任。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3.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一是强化纪律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纪律规矩有关论述,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基层党支部各1册、副县级以上干部人手1册的发放《四川公安系统警示教育读本——警示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廉。党委书记充分利用通报违纪违法处理决定之机,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二是严格党内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反思,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今年底,将认真组织召开市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三是严格制度。修订请示报告工作规定,严格请示报告,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确保警令政令畅通。
14.强化抓早抓小意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切实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二是认真执行党委书记、驻局纪检组长约谈规定,对重点岗位、敏感领域和关键环节和反馈意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强化法纪教育。廉政教育纳入民警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必训内容,认真学习和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强化执纪。加强举报投诉案件审核,时时绷紧从严治警之弦。
15.刀刃向内,加强管党治党。一是坚持从严治警。市公安局党委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管警治警全过程,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二是明确查处重点。坚持重遏制、常震慑,聚焦当前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违反纪律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充当“保护伞”、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拓宽线索来源。加强从信访、督察、审计、巡察等发现线索,从舆论反映中发现问题线索,准确运用政策,把握执纪标准,精准分类处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那些错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必须严肃处理。四是强化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以来,共查处问题线索144件,立案审(调)查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6.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完善谈心谈话制度。9月,细化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任务分工,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责任体系。二是强力推进“三转”。对“两个责任”分工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三是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17.严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生。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三是重教育,立制度,严查处,严格规范使用和管理公安机关武器装备。
(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彻底整改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一是彻底清理“欠账”。市公安局党委以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了整改不彻底的相关内容,剖析欠账原因,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措施,狠抓整改,确保实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将开展防腐治腐工作作为公安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谈话提醒、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通过约谈、督导,整改存在问题,以身作则遵规守纪,强化追责问责。三是加强班子建设。配齐配齐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四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强力推进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深化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紧紧揪住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和文山会海等老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特别是公务用车和差旅费报销等新问题。紧盯关键节点和关键少数,加强执纪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10月,制定出台政风行风建设八条措施,切实解决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五是从严管理辅警队伍。针对“辅警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逐步推进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完善辅警招录机制,按照“严格把关、择优聘用”的原则切实把好辅警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辅警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提高辅警队伍综合素质。规范党员辅警管理。六是加快“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立项、尽快施工建设。
三、坚持持续发力,推动一抓到底,切实确保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群众满意
“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乐山市公安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牢树“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进党的建设和公安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保持热度,抓好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再加力度,从严队伍管理。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使纪律规矩在公安系统落地生根。
三是拓展维度,巩固提升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499257、2446136;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乐山市公安局12-3室;电子邮箱:17536215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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