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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表面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制度机制,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具体化。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文件办理工作规定》,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保证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残联的贯彻落实。
(2)关于推动解决“接诉即办”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转变作风,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接待等及时了解残疾人的诉求,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6项措施,形成有效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内部督办,实施了承办部门月度排名通报制度、约谈措施,促进提升市残联接诉工单解决率和满意率。2020年12月底市残联接诉即办在市级部门综合评分并列第一。四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残疾群众反映的共性、高频问题,及时研究,综合研判,推动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加强市区联动,开展业务指导、信息沟通、工单督办、会商研办等工作,保证即接即办。六是将“接诉即办”考评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等范围,将群众诉求办理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专题学习《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依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修定并印发了《中共北京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清单》,突出党组在市残联的领导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残联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党组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审核把关缺位,部分党组会、理事长办公会存在混开套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有效发挥。二是坚决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厘清党组会与理事长办公会的权力界限,强化议题统筹,按照党组、理事会职责规范议事决策。
(2)关于《纪念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舞台剧项目》重要事项均未上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对此问题认真进行了倒查,深刻分析和反思工作中的偏差,对照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有关制度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从严履行内控制度、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执行程序、加强过程监督、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等措施。责成有关部室开展内部反省和检查整顿,吸取教训彻底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政府招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三个全覆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残疾人职康托养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党组定期听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加强了工作专班力量,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周密计划,各相关部门加强密切协同,倒排工期,加快工程施工、中心运行筹建的进度,确保如期完工。三是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实施中的廉政工作,纪检、审计部门全程跟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廉洁风险。
(6)关于市残疾人体训中心工程未办结交接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与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代建方沟通,全面查找和梳理汇总资料文件,制定解决方案。第一时间调取了工程规划设计和竣工图纸,查清了水电气热管线走向,做好日常维护、巡检和定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底完成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交接,完成了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
(1)关于残疾人康复保障能力有欠缺、康复覆盖面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居家康复培训“政府实事”工程,今年累计为33344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培训,提高了残疾人康复意识和自主康复能力。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康复知识普及。开展了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康复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康复服务规范标准建设,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工作标准》《社区康复站工作标准》。四是统筹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大兴区残联建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性残疾儿童公立服务机构,支持延庆区残联建立残疾人综合康复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实现各区均有专业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切实解决了远郊区残疾儿童康复难的问题。五是协调组建515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2.2万残疾人享受了签约服务。
(2)关于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关注不够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把握舆情规律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1)关于权力运行缺乏制约机制的问题
(2)关于文体中心给教练员、运动员发放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财务、审计人员与文体中心一起,认真核查残疾人运动队教练员训练补贴发放情况,确认训练补贴如实发放给相关教练员、运动员,同时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规范指导。二是组织体训部门内部整顿。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深入剖析原因教训,逐项检视整改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残疾人运动队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检查监督,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四是严格残疾人运动队管理,加强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日常监督,把好风险防控关口。
(3)关于企业清理不到位、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先后3次分析研究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订解决方案。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完成企业注销、改制工作。截至2021年7月,4家企业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1)关于项目管理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招标采购流程,压实了各部门(单位)责任。二是认真梳理购买服务监督评估项目情况,立行立改,取消了“2020年度市残联购买残疾人服务监督评估项目”。三是要求分管领导和项目执行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执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2)关于外聘律师对个别项目合同内容不做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市残联法律审核业务培训班,针对日常合同起草、审核、修订过程之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合同审核流程,做到及时送审、及时审核。二是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严肃批评,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感。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合同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先执行项目后签订合同的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购买服务项目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年度资金决算审计,对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倒查,就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违反工作程序等问题,对相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各部门加强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是针对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深刻剖析,吸取教训,严格落实程序管理。三是严格自查自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各个阶段透明、公平、公开。
(1)关于残疾人社会服务保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无障碍、就业、康复、社会保障等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不断融合。以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抓手,听取和汇集来自基层和残疾人的意见建议985条,扩大残疾人及其亲友、基层组织参与权。二是进一步发挥市政府残工委综合协调作用,聚焦重大问题,做好议题征集工作,完善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采集机制,积极反映需求、提出建议、协调推动。三是完善数据快速响应机制,修订了《数据共享管理办法》,以全市“多卡合一”为契机,市残联数据资源上链率、数据目录完成率、交钥匙、共享响应率已达100%。
(2)关于残疾人社保金缴纳补贴发放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购买服务现象大量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研究论证和逐级把关,确保购买服务项目有利于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杜绝从为残疾人服务转向为机关服务的倾向。二是修订《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对采购项目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进行调整,对小而散的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分类整合。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助残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创新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促进助残社会力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4)关于涉及课题研究事项,相关职能部室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强三性、去四化”改革精神,严格落实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委托课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完善课题管理领导体制和职责体系。制订《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课题研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党组理事会统一全面领导,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研究室和有关部门协同把关和监督,建立课题立项和结项管理、研究过程管理、经费管理、责任追究责任体系。三是注重发挥残联部门研究作用,明确立项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课题全过程管理,承担课题研究质量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各部门课题立项、结项初步审核和中期评估,并及时向党组、理事会汇报课题研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