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对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不深不透
(1)党组集中学习方式单一,以会议传达学习为主,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较少,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一季度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二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四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包括个人自学、现场参观、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②3月25日已完成第一季度集中学习,1名中心组成员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2名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和二级单位县级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5篇,其他学习专题将按计划组织实施。③坚持学习与调研实践相结合,2019年调研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用管理调研报告》等15份高质量调研报告。2020年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改进调查研究主题活动,联系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与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支部“三会一课”督察制度和自身建设考核细则。组织开展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对机关各支部第一季度学习小结和第二季度学习方案进行了检查。4月21日、23日,分两批组织机关党员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围绕“大干一百天,实行双过半”竞赛活动,结合各处室“三农”中心任务开展讨论交流,有效强化党建工作与“三农”中心任务的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实践中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②下发了2020年第一、二季度支部党员学习提示,指导支部组织党员开展自学,分十个专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各支部拟定每季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具体篇章,要求党员每月开展一次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支部每月开展检查,机关党委每季度落实讲评。围绕联系“三农”实践开展微党课、微宣讲、微研讨活动增强学习效果。3月底对机关六个支部党员自学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情况开展了调研,局系统各支部的理论学习扎实有效。
(3)部分处室习惯于凭着老经验认识问题、思考问题,依赖传统方法和手段抓“三农”工作,对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聚焦“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出台了2020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制定了《长沙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形成了“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②在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农村人居环境推进难、农民增收致富慢等方面出台了系列举措,完成普惠金融项目上线取数工作,从2019年9月中旬平台上线至当年底,全市共新增贷款人数13036人,新增贷款金额140988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造了一批全国全省典型,其中宁乡市入选全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望城区和浏阳市获评“湖南省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市区”。
2.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不优
(1)党组班子对中心组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党组班子认真研究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3月11日制定了第一季度中心组学习方案,送中心组组长签审,列出重点学习内容,要求所有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并做好发言准备。第一季度中心组学习,自学和集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参学率达到100%。②对2018年、2019年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核查,2018年规定学习8次,2019年规定学习9次,实际分别组织学习9次、11次。巡察期间,中心组学习资料在两个检查组转接过程中可能出现遗漏,导致检查的学习次数存在差异。③因2018年没有进行专题部署,以致部分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质量不高。2019年11月中心组对此情况进行专项整改,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成果15篇。
(2)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在中心组学习制度中,明确建立中心发言制度、请假补学制度,完善日常督查通报、年终述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台账,丰富学习形式,对重点发言、集体研讨提出明确要求。②2020年第一季度中心组学习,2名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每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1篇。③4月初,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笔记中有自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记录,完成质量明显提高,但也有个别记录不全,已提醒补学、补记。
(3)中心组学习与“三农”工作结合不紧密,没能起到“以学促用、以用为本”的示范带头作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建立理论学习与重大问题决策挂钩机制,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明确每次党组会研究相关事项前须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比如,3月10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②2020年每季度中心组学习与“三农”工作重要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学习要求。③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明确了学习主题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工作和调研过程中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或增加学习主题。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精不专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2019年8月成立市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指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并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②2019年起全面落实“六个纳入”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组议事范畴,纳入班子成员述职,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和述职。③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对年度意识形态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分数中占比10%。④按照要求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排查方案,每半年对全系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
(2)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局党组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内容。②修订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原则,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网站管理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把关,确保网站信息的规范、准确和高质量。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平台管理,按要求每季度上报舆情风险。③按照网站归口管理的要求,明确由市场信息处负责局系统网站管理,并对网站发布信息渠道进行整合,安排专人把关,网上每周更新信息3篇以上,2019年网站日常监测结果为100分。④组织对各类新媒体进行排查清理,注销了长沙动监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均按要求规范设置。
(3)“学习强国”平台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局党组把加强“学习强国”登录学习纳入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建重点任务,要求各支部广泛发动党员登录开展学习,并要求各支部在3月份逐日督促党员开展学习,力争达到“两个全员和两个提高”。②4月初,作为支部书记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对5个二级单位在职党员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讲评。局属二级单位在职党员登录学习达100%,机关在职党员登录学习提升到95%,活跃学员达280人,排名上升到17名(原60名)。
(4)意识形态队伍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配齐配强宣传干部队伍,扩大专职宣传干部比例,3月26日组织局系统宣传专干培训,共12人参加,进一步提升宣传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能。②修订完善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志强为局新闻发言人,明确发言人职责和新闻发布的形式、流程、组织、纪律等要求,有效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对接,一季度围绕农业防疫、“保供稳价”、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社会关注热点开展系列宣传,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湖南日报、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推介长沙工作成效与经验。
二、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4.脱贫攻坚战打得不够扎实
(1)工作铺排满足于当“二传手”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2019年底组织全市脱贫攻坚核查和督查,充分调动各单位力量,让责任部门真正责任上肩,取得了2019年脱贫攻坚、扶贫协作考核评价等次均为“好”的优异成绩。②牵头制定2020年市委一号文件,对涉农部门和区县(市)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③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对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督促。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指示要求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4月3日请省扶贫办副主任黎仁寅来我局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6”重要讲话专题辅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②出台《长沙市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加强工作统筹调度。③出台《长沙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④制定《长沙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从3月份起每两个月对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县(市)和村开展挂牌督战,目前已完成对浏阳市、宁乡市12个挂牌督战村的督导,正按照要求抽调人员组建5个督查组,对各区县(市)开展常态化联点督查。
(3)项目管理满足于“纸上谈兵”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认真落实产业扶贫问题整改“回头看”要求,加强利益联结机制,做好产销对接,确保参与贫困户的收益。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②出台《关于加强2020年市级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严格控制市级产业扶贫项目的数量与质量,细化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今年已按《意见》要求实施市级产业扶贫项目13个。③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要求,一季度对区县(市)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专项督查,5月份,由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牵头,对2020年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调研检查。④制定对口帮扶龙山县产业扶贫项目方案和项目资金监管方案,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不定期到龙山县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3月份赴龙山与县对口办、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协调对接,筛选了三个产业扶贫项目,已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扶贫干部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建立健全“1+3+15”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两级扶贫办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各专项(行业)扶贫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通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三类关键主体作用。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讲评制度,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②2019年底,配合市县驻村办对所有驻村帮扶干部进行考核,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走访调研,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驻村干部进行约谈或召回,2019年约谈提醒21人,召回驻村工作队长和队员6人。③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走访调研,对于市纪委监委随机抽取的贫困户提供电话号码等信息。在对浏阳市进行挂牌督战时对贫困户、非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调查。④出台《长沙市2020年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长沙市脱贫攻坚干部短训班方案》,编印扶贫干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手册,分级组织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部门行业干部培训班、扶贫系统干部培训班等9类业务培训班,4月3日举办了全市脱贫攻坚干部短训班,着力提高扶贫干部的履职能力。
5.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够到位
(1)研究部署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联合市委政研室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标提速调研,形成了《关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标提速的思考及建议》报衡华书记审阅;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长沙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通过盘活资源要素、推动产业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激发队伍活力等措施,到2022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线标准提高至20万元。②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共完成无害化厕所改造21万户,新增垃圾分类减量行政村362个,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到92.3%;2020年申报改厕工作任务21.26万座,启动69个垃圾分类减量村建设前期工作调研确保2020年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③制定出台美丽屋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美丽屋场建设要求、验收细则等标准体系,部署开展一批示范美丽屋场建设。
(2)统筹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2019年出台《长沙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会同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题督查,并就示范村建设组织现场核查。②制定“一县一特”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评估方案,协调农业农村、林业、财政、统计部门组成四个现场评估组进行了现场核实,并督促各区县(市)开展“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工作。③对“一县一特”政策进行了调整,提出将荷花虾纳入扶持范围,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明确了新建5个出栏万头花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场、20个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9个高标准荷花虾生产基地、3个千亩集中连片茶叶生产示范基地的年度工作任务;明确了扶大扶强、市县联动、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和政策导向。
(3)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抓好粮食产业的稳面积、稳产量,将471.75万亩粮食生产面积分解到各区县(市),落实早稻播种面积149.5万亩,同比增加17.3%。②加快恢复生猪产能,下达生猪年度生产任务275万头,加强生猪产业发展工作调度,建立生猪生产月报制度,全市生猪存栏得到有效恢复。③以“菜篮子”稳供保价为重点,安排应急叶类菜种植2.24万亩,一季度完成蔬菜播种面积42.9万亩,同比增加2.8%;全市蔬菜批发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④全力复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组织“春暖花开?乡约长沙”主题活动,3月中旬以来共举办游古镇、观乡景、赏百花、采春茶、享农趣、乐农俗、品乡菜、住民宿等特色活动40余场,全市1570家休闲农庄、农家乐复业率达99.7%。⑤加快推进重点农业项目建设,2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铺排培育100家骨干蔬菜生产企业,完成宁乡市双江口镇年出栏5万头宁乡花猪规模养殖场主体建设。
6.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1)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2020年以局党组集中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按照要求如实向党组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②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综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和巡察反馈的情况,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比如,周兴发同志对市委党校第五经理培训班存在的教学事故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提高认识、增进团结、明确方向的目的,为问题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③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开展廉洁家访活动。3月下旬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分管处室、单位开展调研,在2020年第一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梳理分析分管处室、单位在作风建设、权力运行、重要工作落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完善《中共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收集议题、会前酝酿、审定议题、会前准备、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等议事程序。②2020年已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议题26个。每次党组会召开前,有关材料提前分送党组成员和纪检监察组,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均进行了充分讨论。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了表决。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细化了党组议事目录清单,明确“三重一大”涉及的16个具体事项,包括干部人事任免和轮岗交流、工作人员录(聘)用、市级农业项目、10万元以上的支出计划和在公共预算中安排的资金等,都必须提交党组会审议。②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全面推进和规范局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0年提交党组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16个,涉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资金安排、人员招录、干部任职定级等事项。③增加财务管理制度中的公示范围,将内部采购过程、结果纳入公示,增加内部采购的透明度。
(4)会议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党组会、局务会均安排专人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情况作如实记录,并将会议决定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②2020年已组织召开党组会7次,局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会议通知和材料准备,人事处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党组会议纪要;2020年4月召开局务会1次,调度月度工作,审议有关业务工作议题,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编发局务会议纪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党建和业务工作“一手软一手硬”
(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机关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局党组将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纳入《长沙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②4月1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0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发《长沙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4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建工作。③3月中旬,组织对2016年以来机关支部记录本进行“回头看”,发现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主要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虚做虚记应付问题;二是少数支部组织委员对党建业务工作不熟悉,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机关党委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以履行党建责任提示函形式要求党组成员强化对所在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列席支委会指导督促支部党建工作。④第一季度对6个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讲评,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3月底督促党员进社区主动向社区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计划4月底开展第1期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
(2)机关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以唱赞歌为主,落实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透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2019年12月3日下发《关于召开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提示》,对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派人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会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2名党员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被提醒叫停。②对2019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3名因工作未到会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对1个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相关情况将在第二季度党建会议上进行讲评。③加强对事业单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指导,2019年12月底,局党组书记带头,6名班子成员深入10个二级单位指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奶办、优农中心、培训中心等党员人数少的单位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计划在第二季度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3)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班子成员带头抓学习、抓整改,以自我革命精神把检视问题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②主题教育期间,听取原汁原味意见建议186条,认领中央八个专项重点整治任务建议12条,认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18条,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和服务群众等全方位内容。③紧紧围绕“三农”目标任务检视查找不足,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10个方面,查摆自身不足和工作短板,坚持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中央八个专项整治作为整改重点内容,紧扣“三农”“硬”任务和人民群众期盼来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厕所革命”、“餐桌质量”、“畜禽养殖退出一刀切”以及乡村振兴责任担当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⑤局党组梳理问题21个,其中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党组班子成员共梳理108个问题,已落实整改105个,在整改中,做到问题有表现有剖析,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成效明显。加强对基层组织整改指导,以召开民主生活会形式盘点整改落实情况,所属30个支部整改问题145个,400多名党员干部以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等自觉行动强化整改效果。
(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下发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党建工作重点提示,明确第一季度各支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要指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明确第二季度围绕“大干一百天,实行双过半”竞赛活动推进“三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支部落实学习研讨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讲评。②建立“三会一课”考勤制度,每月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党日活动,开展集中学习。督促各支部结合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提高学习质量,做好学习记录。
(5)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2016年以来发展的13名党员综合资料以及支部记录进行全面审查,对6名发展对象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将1名未开展培训的发展对象纳入2020年计划开展培训,对2名发展对象缺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主要原因是个别支部记录不到位、不规范。②制定党务骨干培训计划,纳入第二季度党建重点任务,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为期1天党建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工作,并进行培训测验。
8.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通知,明确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要求,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②对原市农办邹建明任免表和任职文件遗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在档案局和机关档案室并未查找到2007年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党委会会议记录和邹建明同志主任科员的任职文,其干部人事档案中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记录里也没有发现主任科员职务的相关记录。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在没有任何书面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对其主任科员的任职经历不予认定。③查核9名同志缺失的档案材料,包括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学历材料、进入单位或调动材料等。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对缺失的材料能补件的及时补件,不能补件地做出了说明。④查核原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职工遗失档案的问题。经查,2009年10月,原市乡镇企业局所属企业供销公司将52本职工档案移交给农业局农业统计处的处室负责人。接收档案后,农业统计处并未将档案移交给当时的人事处,后因保管不善,导致52本档案遗失。查找了局档案室和相关处室、单位的资料室,未找到供销公司的人事档案。目前52人中还有15人未办理退休手续。与市人社局沟通对接,就档案遗失人员办理退休所需材料明确意见。商档案遗失人到曾经工作的单位和当时所在辖区招工的劳动、人社部门查找相关材料,安排专人协助,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
9.干部结构不合理,日常管理不到位
(1)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整改。①针对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交流不畅的问题,制定了《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和《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了全面摸底,拟对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②申报了2020年公务员招考计划,申报招考公务员3名,计划3年内招录公务员10名,补充年轻公务员,充实机关干部队伍。③拟定了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计划结合职级晋升工作,6月30日前组织开展机关中层干部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调整,确保每批次选拔任用的干部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一定比例。
(2)存在破格提拔和任职年限不够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11人的破格情形和2人任职年限不够的情形进行核实。经查,其中3人存在破格提拔未报告的问题。1人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8年10月经招聘进入局属事业单位,2008年10月认定初级职称,2009年按期转正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2010年12月评审中级职称,2010年3月任副科实职,任职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未满3年。1人为全日制本科,2006年8月考录进入局机关,2007年按期转正定为科员,2009年10月任副科实职,任职时科员任职年限未满3年。另1人也为全日制本科,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参加“三支一扶”,2012年9月考录局机关,2013年按期转正定为科员,2015年9月任副科实职,任职时科员任职年限未满3年。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确认,其余10人均不存在破格提拔问题。②按照有关规定,局党组对2010年3月前破格提拔的2人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对其破格提拔予以认定;对2015年9月破格提拔的1人提出纠正意见,将其副科职的任职时间认定为最近一次副科任职的时间。③局党组和人事处分别就破格提拔问题做出检讨,并对人事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选人用人政策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系统人事干部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3)存在“混编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查核机关“混编混岗”的情况,主要是从二级单位长期违规借用人员的问题和2015年9月两名同志任职未转关系的问题。经查,两名同志系机关干部,2015年9月在局属参公单位任职,但因本人原因,没有办理调动手续,也未兑现正科实职工资待遇,存在混编混岗问题,两人分别于2016年8月、2019年5月通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回机关任职,理顺了工资和编制关系。②修订完善机关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人选条件、选派程序、时间期限、相关待遇和人员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③2019年5月、2020年1月两次对机关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19名借调机关的工作人员已清退回原单位上班;对因工作需要借调的4人补全了借调手续;政务窗口的2名同志将在“综合窗”改革到位后回派出单位上班。
(4)存在干部未履行手续长期不在岗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核实了两名同志因病长期不在岗的情况,两人分别罹患肠癌、帕金森症,确因重病请病假,但是病假手续不齐全,责令两人完善了病假审批手续。②修订完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考勤和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程序,按要求履行请销假审批备案手续。在请休假制度中明确对于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③3月16日、17日,组织对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劳动纪律开展检查,通报了一些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或不在岗、个别处室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考勤责任、劳动纪律意识不强的现象,分管领导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迟到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5)“吃空饷”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核实了局机关1名驾驶员借调到益阳市委办公室车队工作的情况,益阳市委办公室提供了说明材料,并发来了借调函,请求2020年3月至8月继续借调该同志在益阳市委办工作,明确期间因公产生差旅费和工作补贴由益阳市委办承担。②2020年2月,开展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清理,市奶办、市菜科所因以前单位效益不好,与部分人员签订了离岗协议,2家单位对相关情况做出了说明。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对奶办1名同志的情况进行调查,该同志已提出辞职申请,待调查结论出来后视情况进行处理。
10.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2015年5月、9月和2019年5月三批次干部调整的选任程序进行梳理,对反馈的每个程序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15年5月正科职干部调整为原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办整合组建市农业委后第一批干部调整,采用竞争上岗方式,制定了工作方案,设置了自愿报名、民意测验、竞岗演讲、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谈话推荐和考察谈话合并进行。据市农业局时任人事处处长回忆,干部调整方案向市委组织部干二处进行了口头汇报,但未书面报批。2015年5月干部调整,有两名同志未最终入围,但两人在民主推荐中票数较为靠前。当时两家局属参公单位各空缺正科职1名,2015年9月委党委研究决定,参考5月的推荐结果,任命两人为参公单位正科职。因新组建的人事处对业务流程不熟悉,2015年9月的干部调整在党组会召开的当天才向组织部报批,造成会议时间早于组织部批复时间。2019年5月正科职干部调整,在确定考察人选时,由人事处面对面逐一征求党组成员的意见,未严格履行党组会讨论程序。考察人选确定后,人事处对3名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了审核,但未及时将《任前审核表》整理归档。5月8日对3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5月14日党组会讨论决定任职,《选拔任用纪实表》讨论决定等栏目填写不规范。②对“双控预审”落实不到位、选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填写任前审核表和选拔任用纪实表,按照要求整理归档。局党组和人事处分别就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认真反省、做出检讨,并对人事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③2019年9月,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也做出了安排。④在今后的干部调整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荐考察干部,并认真执行干部调整备案制度。
11.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因私出境审批不严、证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做出了说明,对证照归还不及时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②2019年12月对局系统应登记备案人员进行核对,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人员数据。③修订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审批管理、证照管理,完善台账管理信息登记,严格按程序审批干部出国(境)。④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审批出国(境)人员进行提醒,遵守出国(境)管理规定并及时归还证照。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顽固复杂、依然存在
(1)违规乱发津补贴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整改。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要求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在清理完毕后立刻上缴国库。重新修订机关财务制度,并督促各二级单位修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系统内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内审和专项检查制度,建立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发现苗头及时遏制。②农广校自查了以“职工之家”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经查,“职工之家”以农广校教职工宿舍楼两侧的附属临时建筑租金为收入来源,2015年至2018年“职工之家”累计租金收入26.91万元,2019年3月4日由劳服公司注销转入结余款10.47万元,两项累计收入37.38万元。累计支出23.31万元,其中以活动经费名义发放在职干部现金、物资折款7.7万元,发放退休干部职工现金4.16万元。农广校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已解散“职工之家”,2019年11月6日前在职干部与退休干部职工将发放的福利11.86万元全额退缴至“职工之家”,2020年4月17日“职工之家”将退缴的福利11.86万元、结余资金3.6万元以及原劳服公司代收的水电费10.5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③动监所清查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复发放了44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5元的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共计5.7万元,重复发放的金额已全额追回并上交市财政。④疫控中心清查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复发放了17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5元的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共计2.2万元,重复发放的金额已全额追回并上交市财政。⑤农机所、菜科所、优农中心涉及的硕原公司奖金发放问题,之前经市审计局核查,该奖金并未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数额,并未在不同单位重复发放,相关依据已提交至审计局,2018年硕原公司已按有关规定注销,相关人员全部回原单位上班。⑥培训中心清查出2016-2018年重复发放津补贴23.42万元,除1名退休人员因家庭困难暂未退回的1.21万元外,其他人员已全额退回22.21万元。单位还自查了2019年1-6月的津补贴发放情况,清查出重复发放津补贴11.26万元,已追回9.87万元,1名退休人员因家庭困难1.39万元暂未退回。该退休人员已承诺分两年退款。⑦对二级单位违规乱发津补贴的问题,拟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责任人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完善《机关公车管理办法》和2020年公务用车督查检查计划,严格执行公务派车及下班入库制度,严格车辆费用票据审核,杜绝公务用车不规范的情况。②动监所核查了停车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以停车费发票连号超额报销、发票与实际工作地不相符及过期票等问题为主,涉及金额6989元,追回违规报销停车费用6989元;渔政站清查出2015年至2018年跨年度报销过期票据530元,已全额追回。单位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与公务车驾驶员签订《车辆驾驶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严格车辆费用报销管理。③水产站清查出公车费用报销不规范的票据1087张,违规报销金额6898元,另清查出2019年公务车辆洗车费用预付款余额1400元,共追回公车费用8298元,同时对车位租赁费用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做出情况说明,制定了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票据审核。④疫控中心清查本单位公车报销票据,追回违规报销的公车费用4327元以及行车安全奖金8400元,修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和凭单审核报销。⑤对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拟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3)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2019年对局属三家自收自支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财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②土肥站清理了2016年至2019年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存在小额接待没有菜单的票据69笔,无法补单,2019年该站每笔公务接待费接待函、发票、菜单、审批单等报销凭证齐全。未发现超标接待的问题。③优农中心对2015年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了全面清理,对8笔接待支出做出了说明,追回违规报销费用367元。另外明确了财务负责人,建立了每半年对单位财务进行规范性自查的长效机制。④培训中心清查了2016年以来的所有接待费支出,共98笔7.47万元。该单位所有接待均无接待函、未按程序填写接待清单,而是将接待事由、接待人员、经手人和审批人写在发票背面,详细情况在整改报告中做出了说明,主要是单位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等原因,与街道、消防、安监、公安、城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较多,以及与所在小区业委会的官司纠纷,造成了接待费用偏高的情况。针对公务接待问题,单位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于2020年1月将单位一至三楼物业管理权交给小区物业公司,有利于减少接待费用。⑤对优农中心和培训中心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拟对两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3.部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1)有的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职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根据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制定《机关岗位职责说明书》,对机关干部全员定岗定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②对二级单位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撤销优农中心、培训中心、农场站等“空壳”单位,整合撤并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屠宰服务站等“小弱散”单位,优化整合质监中心、疫控中心等职能交叉重叠单位,将19个二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为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办〔2020〕36号)精神,明确了新组建事业单位的职能,解决了单位职能交叉、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③对2019年农业中小企业产业示范项目市级审核中存在打分不准、把关不严的问题,2019年7月5-8日督促各有关处室对7类中小企业产业示范项目审核打分全部重新进行了复核,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7月10日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谈话,相关处室长做出了检讨和反思。7月18日局党组对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渔政管理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科教处等5个审核把关不严的处室及处室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2019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扣分。
(2)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2019年度考核办法,对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因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在省、市绩效考核中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局党组进行组织甄别和提醒谈话,按照要求确定年度考核等次。②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督查检查机制,加强平时的统筹调度,将省、市下达的任务及时做好登记,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督查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③对市县两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延误上报的问题,责令资保处与省农业农村厅主动对接,及时掌握我市受污染耕地相关数据,与市环保部门联合编制本行政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并按要求上报。④对经理学员培训班的教学事故问题,相关分管领导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讨,拟对缺席经理学院培训班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14.“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反弹回潮
(1)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修订完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的工作制度,形成了《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涵盖办文办会、党群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35项工作制度。②按照信访工作制度的要求,规范信访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热情接待、按时办结信访事项。③对市委巡察、市纪委、12345市民热线等移交转交的信访件,以及其他形式举报的信访件,认真处置,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
(2)形式主义顽疾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精简文件的要求,执行发文限额管理,2019年度发文量比上年度精简30%。严把发文质量关,杜绝照搬照抄、层层转发文件,弘扬短实新文风,杜绝形式主义,公文办理进一步规范。②严格会议管理,倡导少开会、开短会,尽量套开会议、开视频会议。③对2019年调研成果进行总结,出台2020年局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乡村振兴”专题调研活动方案》,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水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党组主体责任缺位缺失
(1)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4月1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析分管处室和单位作风建设、权力运行、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和工作思路。②4月30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任务。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每半年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全面调研,形成文字报告,制定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阶段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开展讲评。
(2)党组对局属单位监管“偏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二级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制度,二级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班子进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②制定2020年联合督查检查计划和系统内审工作计划,加强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监管,加大对重要资金、重要岗位、重点项目的日常监管和审查力度,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督促整改。③4月4日,组织对局属二级单位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四风”纠治等工作进行督查,通报了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不在岗的现象,分管领导对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局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局领导干部约谈制度》,督促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处室和分管单位,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提高廉政谈话的质量。②3月16日对党组班子成员第一季度谈话提醒情况进行了检查,9名班子成员根据处室和二级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元旦春节、疫情防控、巡察整改、农业生产、脱贫攻坚等方面谈话提醒82人次。3月17日将谈话提醒情况上报市纪委,并于3月19日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反馈。③3月25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后,党组班子成员分别通过会议、检查、调研等方式深入分管处室和单位开展督查。
16.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严不实
(1)监督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2019年为机关纪委配备了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了局机关纪检监察力量。②积极向市委编办争取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中增设纪检负责人,3月23日市委编办正式下文明确。争取6月底前将二级单位专职纪检负责人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到位。
(2)履行日常监管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制定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制定对分管处室、单位的监督检查计划。②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每月进行通报,纳入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③2020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元旦春节督查方案》《2020年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温馨提示》《关于严明纪律全力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关于做好节后上班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关于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学习提示》《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提示》等系列工作提示和通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4次,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专项检查2次。④制定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3)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将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紧盯近年来发生在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经商以及八小时之外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②用好新媒体平台进行廉政教育。通过局微信、QQ工作群等,向局系统干部职工、局二级单位纪检专干、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发送廉政信息103条。③制定机关警示教育实施方案,4月30日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展了“以案说纪”、“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督促二级单位根据身边案例制定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年度内开展2次举一反三、规范管理的警示教育。下半年组织开展局系统廉政文化教育活动。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项目申报验收、资金监管不认真、不尽责
(1)项目申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照巡察提出的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2019年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从发布申报指南、企业网上申报、区县审核推荐、市级审核择优、组织专家评审、项目日常监管、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认真进行梳理,切实提高今后项目扶持的精准性和监管水平。②对湖南农夫卫红实业有限公司同一建设内容申报两个项目的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查,湖南农夫卫红实业有限公司先依据粮食综合服务中心申报2018年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项目投资额获得补助资金106万元;后依据“一园区两中心三基地”申报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项目,按创建标准通过认定后获得品牌建设定额奖励资金100万元。这两个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都符合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但两个项目存在少部分容易产生混淆或重复的内容。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投资补助项目,属于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对示范园主体条件、建设标准、生产管理、产品要求、示范作用等5个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卫红公司粮食产业示范园由加工园区、服务中心、生产基地三大板块组成,是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2020年已完善项目扶持政策,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规定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防止出现重复申报和重复补贴的情况。③对2018年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经对2018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因相关处室责任意识不强、资料保管不善,在机构改革处室撤销搬家时将《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现场考核计分表》原始资料丢失。《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规范》确定的产业园建设要求比较抽象,制定的计分表也没有具体量化的计分细则。2020年1月13日,局党组委托一名班子成员召集原农业现代化办公室两名具体负责人,就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要求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妥善保管好项目资料,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围绕产业园《创建规范》的重新细化和量化开展广泛调研,明确任务,细化要求,量化指标,查漏补缺,避免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④对田园香2014年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查,田园香公司申报2014年度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同年8月,该公司10月获得工商注册批件,项目申报在截止日期之后,存在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但该项目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况:一是先行先试的要求。2014年,我市“菜篮子”直销配送模式在全国都市农业和“菜篮子”工作会议上作典型推介,根据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组建农产品直销配送股份制联合体,鼓励探索直产直销模式,平抑菜价。该公司是我市第一家集采集配企业。二是该项目先实施后注册。该年5月,湖南宏坤农业集团等16家蔬菜直销配送企业着手组建股份集团公司,同时启动并实现农产品配送平台(即配送公司)集中采购;8月确定公司股东并申请注册;10月获得工商注册批件,该公司未获得工商注册正式批件前已进入实际运营。三是通过了相关程序。该项目评审经原市农业局局务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采取先行先试、特事特办的方式办理。为落实整改要求,我们对原市农委项目开展“回头看”,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全面强化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各环节审核把关,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杜绝类似事件发生。⑤对田园顺世2015年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的情况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查,2015年,湖南田园顺世毛塘肉类生鲜配送有限公司以湖南田园香生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报2015年度农产品直销配送项目,获得扶持资金90万元,确实存在项目申报把关不严、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2015年6月,时任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加大农产品直销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新建肉类生鲜配送中心,以取代芙蓉区东岸乡非法牛、羊交易市场,改善经营户长期上访的状况。同年7月,湖南丁氏牲畜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丁氏牲畜”)与田园香商议成立田园顺世,合作开发肉类配送中心项目,同期启动建设。2015年度农产品直销配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田园顺世因资产权属、证照办理等问题,尚未完成工商注册。为确保11月如期取缔非法牛、羊交易市场,该项目以田园香名义,通过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申报项目,经由岳麓区有关部门联合初审申报至原市财政、农业、物价和商务部门。同年11月,田园顺世正式注册,经原申报企业田园香申请,第三方验收组和原市财政、农业、物价、商务联合核查组核定,该项目2015年一期工程实际投入300多万元。项目建设符合验收要求,经联合核查组核定,田园顺世确为田园香和丁氏牲畜共同组建,田园顺世实为投资主体。因此,联合核查组拟定将90万元项目投资补助拨付至田园顺世。为落实整改要求,2020年3月10日,分管副局长召集相关处室人员,就农产品直销配送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要求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纪律意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⑥对田园顺世2016年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查,2016年,湖南田园顺世毛塘肉类生鲜配送有限公司申报2016年度“菜篮子”直销工程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但存在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账表不符问题。该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反映2016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105,961,020.48元,而会计账务总账反映2016年1月---9月营业收入仅21,633,238.98元,会计账表不符。2016年度“菜篮子”直销工程项目申报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符合农产品“基地直供、集中配送、连锁销售”发展模式,接受政府价格调控。该公司热鲜肉屠宰项目属定点屠宰,集中配送,符合要求。二是集配中心3000㎡以上。经核实,“田园顺世”自建农产品配送中心未全面投入使用,但该公司与湖南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签订有《生猪交易与代宰合作协议》,屠宰配送面积达到申报条件。三是配送直销门店100家以上。经原农业委委托第三方现场核查该公司有自建和加盟店32家,其余为配送门店。因该公司负责田园香门店肉类配送,田园香2016年其他项目已核定门店超过100家,因此门店验收以抽查为主,确认合作关系,配送门店达到申报条件。四是当年项目建设投资300万元以上。经原农业委委托长沙乐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2016年“菜篮子”直销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审核报告》(乐为审字[2017]第026号),该项目投资334.59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五是年配送额1亿元以上。2016年“菜篮子”直销工程项目配送额验收主要以配送单据为准,为避免造假,验收组对当年该类项目统一在验收出发前半小时通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到达企业后一小时内提供配送单、财务凭证等验收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无效。验收组与长沙县农业农村局人员一同对照验收表逐一核对、计分。配送额核定时间为2015年10月—2016年9月,核定数为该企业提供的配送单(部分配送单在门店验收时与门店配送单进行了核对)、广联提供的屠宰出库单(2016年7-9月)、资产负债表、财务账本等。根据以上资料核定该企业在核定时间内销售额为1.0596亿元,符合申报条件。对此,我局召集企业负责人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农业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管理。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到验收标准更明晰、验收依据更准确。⑦对于2018年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把关不严和2015年田园顺世农产品直销配送项目申报把关不严、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拟分别对原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市场信息处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2)项目验收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根据巡察提出的项目验收履职不力的问题,我们对2017年以来项目验收的制度、程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明确规定把项目按期正常投产运行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不能正常投产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杜绝项目建设后闲置的问题。对项目投产效益进行跟踪评价,财政绩效评价存在明显问题的将取消后续项目申报的资格。②对湖南农夫卫红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南卫丰粮食综合服务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验收不严的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查,该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均符合相关程序要求,但项目建成后确实未开展粮食烘干服务。主要是因为当时申报指南在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同时,没有对投产运行提出明确要求。同时项目现场验收时间在2018年下半年,而粮食收购烘干服务于第二年早稻收获时开始,时间上也难以做到有效监督。2019年度受当地粮食重金属超标影响,公司在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开展收购、烘干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委托一名班子成员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当前输送管道现已装配到位,并要求今年早稻收获时正常开展烘干服务,整改到位前禁止该公司申报任何项目。
(3)项目资金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严格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并将配合市财政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有明显问题的项目,取消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②对田园香生鲜连锁销售公司2016年至2018年经营状况、亏损原因及现状进行核查和整改。经湖南中天信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南田园香生鲜连锁销售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湘中天信恒专审字[2019]A002号)核实,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南田园香生鲜连锁销售公司资产总额1979.39万元,负债总额809.47万元,净资产1169.92万元。截至2018年6月,该公司配送社区门店由自营12家发展到301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长沙市“菜篮子”工程平抑物价的社会责任。2015年、2016年该公司项目市财政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随后几年,由于对项目企业深入调研不够,日常运行监管不及时,未及时发现项目企业管理风险和隐患,在资金使用和跟踪问效上,重审批轻监管,存在监管粗放、发挥效益不明显问题。为防止项目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的问题,已经进一步完善项目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专项绩效评价机制,对连续两年累计获得市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扶持资金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以前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方能立项。③对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依照市委、市政府等领导部门会议纪要、市级领导对有关事项的批示及有关单位申请进行安排。2017年以前新农村建设资金虽通过相关管理程序进行安排,但对每个项目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建设内容要求,导致管理监督不到位。2017年经农业委党委研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新农村建设项目主体主要是乡镇、村。2018年又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项目只能由乡镇、村申报,并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具体,每个申报单位填报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中需明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申报受理、统筹计划、计划审定、申报审核、市级审批、结果公示、验收拨付等程序,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各级层层把关,责任逐级落实的管理格局。巡察期间,我们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经党组会议审定后于2019年9月29日重新印发实施。2019年第二批新农村建设项目开始,严格执行新的管理制度,做到了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资金使用计划清晰,达到了便于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后续管理要求。目前,我们又对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18.二级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1)违反财务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局系统财务岗位人员进行清理核查,既要保障内部牵制制度的落实又要严把执业关,保证财务岗位专业化。②优农中心从2020年1月起单位“一把手”不再兼任出纳,另外明确了出纳员。③种子站因具有财务资质仅1人,且机构改革在即,暂无法对出纳会计进行分设,正组织人员进行改革前的账务、资产清理移交工作。④农经站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仅1人签字审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明确了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需3人(或3人以上)签字才能进行支付的规定。⑤农广校已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从2019年7月开始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务。⑥2019年11月5日对培训中心返聘的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了清退。培训中心对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进行清查并做出了说明,2名返聘人员2016年至2018年的月工资在2000元至3466元之间,工资标准基本合理。⑦对农经站、农广校违反财务内控制度的问题,拟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财务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局属单位严格落实最新的财务规定。②优农中心办公用品发票无清单的问题,因确已丢失清单无法订正,但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报账手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③质监中心对农产品抽检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清查,涉及2016年农产品抽检费用16笔,金额10.7万元,对每批次抽检的付费标准和付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因为抽样付费是按照当地市场时令价格进行购买付费,所以存在报销农产品抽检费用计算无明确依据的现象。2020年2月制定了《关于农产品抽样付费的规定》,明确了抽样付费范围、标准及相关手续;对培训费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查核,主要是2016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支付专家授课费1.4万元,未要求对方出具税务发票。单位从2018年起执行开票支付制度,培训费均开具发票并付款至相应人员账号。④土肥站2017至2018年间参照机关标准报销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2.3万元,2018年已停止报销该项费用,2020年3月将违规报销的子女统筹医疗费全额退回,另外清理追缴临聘人员“三险”费用1.95万元。⑤培训中心对会议费的情况进行了清理,2016年至今共报销会务支出15笔5.73万元,会务费用存在无会议申请、会务预算、会务通知、议程安排、会议决算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会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制度缺失。单位修订了会议费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⑥对土肥站、培训中心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拟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3)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整改。①2019年6月对局系统的不动产资产进行了摸底清查,2020年3月对菜科所、农机所、培训中心、奶办四家单位2020年的出租资产进行了清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督促农广校对农培中心劳服公司的账目进行清理,并于2020年4月15日对农广校农培中心劳服公司的账目进行了核查。②清查了农广校农培中心劳服公司的收支情况,2014年12月31日止结余资金87.9万元,2015年至2019年3月清算注销期间收入134.9万元,共计222.8万元,2015年至2019年上缴财政163.24万元,培训教育支出23.13万元,日常工资办公支出12.54万元,其他费用支出13.41万元,结余资金10.5万元(劳服公司代收的水电费转入“职工之家”)。目前正在组织对其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4)违规在二级机构列支经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对培训中心车辆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做出了情况说明,局机关借用培训中心的车辆于2016年7月退回。②严格机关车辆管理,严禁在二级机构列支相关费用,将机关在二级机构列支经费的情况纳入今年财务检查和系统内审工作内容。
(5)违反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①规范采购管理流程,将采购管理纳入2020年局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内容。②疫控中心对涉及的采购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2018年12月防疫非洲猪瘟防控试剂、仪器物资紧急采购中,违反相关规定,后期未补全相应的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9.07万元。单位按照要求完善了非洲猪瘟防控试剂、仪器物资紧急采购有关采购程序和资料,并重新修订疫控中心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应急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665631;电子邮箱:csnwrsc@163.com。
中共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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