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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关于印发《道县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知

附件2

道县医疗机构清廉医院建设考评细则(试行)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股室或单位

备注

一、加强政治建设(14分)

(一)压实责任(8分)

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3分)

未制定学习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每少组织一次学习扣0.1分

党建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制定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加以落实。制定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清廉医院建设责任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与院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3分)

未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扣0.5分,未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清廉医院建设责任清单扣0.5分,年内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的扣0.5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与院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的每少一次扣0.2分。

机关

 

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和报告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形势分析会。(2分)

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未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扣0.5分,未落实谈话提醒和报告制度的,每次扣0.2分,年内未开展两次廉政形势分析的,每少一次扣0.2分。

机关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二)清廉文化建设(6分)

加强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宪法、监察法和卫生健康法规制度,全年不少于两次。党政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法治建设全面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警示教育,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相关专题党课,将廉洁警示教育纳入新职工入职、党员培训内容。(3分)

普法教育警示教育每少开展一次扣0.2分,党组织负责人年内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相关专题党课的,扣0.5分,新职工入职培训、党员培训未加入廉洁警示教育内容的,扣0.5分。

党建室

营造廉洁氛围,开展清廉阵地建设

每个医院要有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长廊等清廉文化宣传阵地,清廉文化要进科室、进临床,开设“廉洁文化”专栏,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开展“九项准则”承诺践诺活动积极开展“清廉科室”建设,每个医院创建1-2个“清廉科室”“廉洁标兵”,积极创建廉洁文化示范点。3分)

有医院清廉科室、清廉标兵创建方案、责任清单、创建结果,每少一项扣0.2有廉政宣传栏和廉政文化长廊等清廉宣传阵地,每少一项扣0.2;清廉文化进科室、进临床,开设“廉洁文化”专栏,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开展“九项准则”承诺践诺活动,积极创建廉洁文化示范点,每少一项扣0.2分。

机关纪委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二、推进源头治理(16分)

(三)清廉医疗建设(9分)

合理用药

建立合理用药监控机制,形成预警清单和整改措施,对重点监控药品、异常变动药品使用排名靠前医生开展约谈;建立医院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机制,对审核不合格处分提出整改措施,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和出院病历进行点评,处方点评合格率≥95%;建立医院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和自费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3分)

对合理用药未形成预警清单和整改措施的扣0.2分,未对重点监控药品、异常变动药品使用排名靠前医生开展约谈的,扣0.2分。未建立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机制的扣0.2分,对不合格处方未提出整改措施的,每少一次扣0.1分,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和出院病历进行点评,每少一次扣0.1分,处方点评合格率少于95%的,扣0.2分。未建立医院外配处方管理制度、自费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1分,年内未开展自查的扣0.2分,自查发现问题,但未整改到位的,扣0.5分。

医政、中医体改和药政

 

合理检查

建立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制度,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不合理检查的医疗组、医生个人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建立外送检验项目监管制度,每年对院内外送检验项目开展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存在医生开单提成行为,检查收入不得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3分)

未建立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制度的扣0.2分,未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的扣0.2分,对不合理检查的医疗组、医生个人未进行通报的,扣0.2分,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的扣0.2分;未建立外送检验项目监管制度的扣0.2分,年内未开展外送检验项目自查的扣0.2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扣0.2分;每发现一例存在开单提成行为扣0.1分,每发现一例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行为扣0.1分。

医政、中医体改和药政

合理治疗

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率大于35%;建立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制度,每年对院内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建立耗材点评制度,对点评结果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3分)

未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扣0.2分,未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扣0.2分,存在违规开展医疗技术的,每发现一例扣0.1分;未建立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制度的扣0.2分,年内未开展自查的扣0.2分,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0.2分;未建立耗材点评制度的扣0.2分,点评结果未进行通报的扣0.2分,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0.2分。

医政、中医信息中心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四)清廉招采建设(2分)

落实医疗采购制度

建立备案采购、议价采购的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议价采购适用情形,规范采购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2分)

未建立备案采购、议价采购的管理制度的扣0.2分,发现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未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扣0.2分。

医政、中医科股、信息中心

 

(五)清廉床位建设(2分)

规范住院管理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住院管理等服务行为,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2分)

发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在安排住院“床位”医疗诊治等过程中收受回扣、红包礼金或私自收费,特别是插队住院非法谋利等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医政、中医

 

(六)医德医风建设(3分)

加强医德考评体系建设和结果运用

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爱岗敬业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3分)

未制定计划的扣0.2分,未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检查的扣0.2分;未制定医德医风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的扣0.2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扣0.5分;未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的,每少一项扣0.2分。

医政股政工人事股

 

三、实施阳光治理(10分)

(七)信息公开(2分)

落实医院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按制度要求分别向社会、患者和职工公开信息。(2分)

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扣0.5分,公开内容每少一项扣0.2分。

办公室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八)数字化监管(2分)

运用DRG医疗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开展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分析工作

运用平台开展信息化监测,对核心数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及时通报。(1分)

未开展信息化监测的扣0.2分,未对核心数据进行分析的扣0.3分,分析结果未进行通报的扣0.5分

体改和药政股

 

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收费全流程跟踪管理

建立高值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对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收费全流程开展监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1分)

未建立高值耗材管理信息系统的扣0.3分,未开展监管分的扣0.2分,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扣0.5分。

医政、中医、妇幼

 

(九)突出问题治理(4分)

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拒收“红包”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不定期开展“红包”专项检查;落实医药企业代表输送利益行为的监管;对在院内发生涉廉涉腐行为的供应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定期开展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自查自纠工作。(4分)

未建立拒收送红包礼金相关工作制度的扣0.5分,年内未开展“红包”专项检查的扣0.2分;未制定医院防“统方”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扣0.5分;未建立医药企业代表备案接待、供应商约谈、院内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医药企业代表接待备案登记和供应商约谈记录的扣0.2分;年内未开展欺诈骗保自查自纠的扣0.2分,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0.5分,有经医保、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检查发现的欺诈骗保行为的扣1分。

机关纪委、医政、中医股、妇幼

(十)社会评价(2分)

医院满意度评价

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达到95%,职工满意度、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均为满分。(2分)

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职工满意度、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每少1分,扣0.1分。

办公室、机关纪委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四、完善制度治理(10分)

(十一)党建制度(3分)

落实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

建立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督办制度。(1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未按制度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1分。

党建室

 

落实公立医院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建立公立医院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制度。(1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党支部未参与决策重要事项的扣0.5分。

党建室

 

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制度

医院“一把手”亲自部署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内容。(1分)

医院“一把手”未听取情况汇报的扣0.5分,纪检监察建议情况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报告和党委主体责任报告的扣0.5分。

机关纪委

 

(十二)人事制度(3分)

落实医德考评制度

建立医院医德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1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考评结果未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的扣0.5分。

医政股

 

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1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未按制度规定开展轮岗的扣0.2分,未开展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的扣0.3分。

政工人事股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落实人员招聘、职称(职务)晋升晋级、人才选拔、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建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职务)晋升晋级、人才选拔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严格落实。(1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未按制度落实的扣0.5分。

政工人事股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科室或单位

备注

(十三)经济管理制度(4分)

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

按制度规定开展“三公”经费管理,按制度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如出租、出借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1.5分)

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每次扣0.1分,未按制度规定开展“三公”经费管理的每次扣0.1分,年内未开展专项检查的扣0.2分,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0.2分。

规划财务审计股

 

落实采购管理制度

建立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按流程管理药品、设备、基建、服务和大宗物品等招标采购,采购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须经省卫生健康委许可。(1.5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0.2分,未按流程开展招标采购的每次扣0.1分,未经省卫生健康委许可采购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扣0.5分。

规划财务审计股、办公室、信息中心         

 

落实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阶段性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1分)

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扣0.3分,年内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扣0.2分,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扣0.5分。

规划财务审计股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五、深化改革治理(50分)

(十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50分)(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控制门急诊均次费用

门急诊均次费用年度同比增长不高于省里面平均增幅

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每超过0.1个百分点扣0.1分,计算方式:门急诊均次费用=年内门急诊医疗收入(万元)×10000/年内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数

体改和药政股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控制出院均次费用

出院均次费用年度同比增长不高于省里面平均增幅

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每超过0.1个百分点扣0.1分,计算方式:住院均次费用=年内住院医疗收入(万元)×10000/年内出院病人总数

体改和药政股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检验收入)

≥全省同等级同类别平均值的基础上,力争较上年同期上升

不低于35%,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1分,计算方式: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卫生材料收入-检查收入-检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体改和药政股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控制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

全市同等级同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值的基础上,力争较上年同期下降数值

以上年度数值为基数,每下降1元得0.1分,每上升1元扣0.1分,计算方式: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医疗支出÷医疗收入×100元

财务科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控制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控制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全市同等级同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值

比较上期数据,每下降0.1个百分点得0.1分,计算方式:(1)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2)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财务科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控制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控制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全市同等级同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值

以上年同期数为准,每下降0.1个百分点得0.1分,计算方式: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财务科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控制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

控制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20元

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每下降0.1个百分点得0.1分,计算方式: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年内卫生材料支出(万元)÷(医疗收入-药品收入)×100

体改和药政股

由系统提供扣分依据

六、创选争优和反向扣分

加分(5分)

荣誉奖励

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得到领导批示、通报表扬、信息录用、经验交流等

领导批示: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每项加5分;省部级领导批示,每项加3分;厅局级领导批示,每项加2分。
经验交流: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的,每次加5分;全省会议上交流的,每次加3分;全市会议交流的,每次加2分。
信息录用:被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纪委信息刊物录用,每项加5分;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信息刊物录用,每项加3分;省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信息刊物录用,每项加2分。
通报表扬:获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纪委通报表扬,每项加5分;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通报表扬,每项加3分;省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通报表扬,每项加2分。(最高加5分)

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教股

 

项目

内容

考核事项

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室或单位

备注

反向扣分

(50分)

违规违纪

医院工作人员因违反党风廉政、行风和清廉医院建设规定而受到相关处理的

本年度发现医院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扣50分。本年度因违反“九不准”,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处置不当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的,每例扣50分。本年度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规定,被移交司法部门受到刑事处罚的,每例扣50分;医院中层干部发生以上案件的,每例扣30分;医院其他人员发生以上案件的,每例扣20分。本年度因违反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规定且非医院自查发现,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例扣15分;职工受组织处理的,每例扣10分(医院自查发现并已进行处理的,不扣分)。(总分50分,扣完为止)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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