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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漳州高新区税务局2021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新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2021年基本建成法治型税务机关的总目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我局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宪法宣传活动主题,制定《漳州高新区税务局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宪法宣传。

  ㈠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高新区税务局罗肖峰局长一行前往高新区草前村开展宪法宣传进乡村活动,向村委及村代表企业进行了宪法宣传,当面发放宣传手册。通过近距离、面对面向村民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号召村民们学法、守法、用法,构建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㈡宪法进机关,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的带头学宪法、讲宪法的示范作用。

  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利用学习强国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学习兴税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1130日,机关第一支部组织宪法专题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㈠2021年区局妥有序组织税费收入扎实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㈡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由本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正式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清单列明了行政事项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行使主体,完善了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局内各单位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执法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局优化税务执法工作持续、积极稳妥推进。

  ㈢严格按照总局文件税总法规发〔2021〕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的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高新局各股室严格执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明确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规范和操作流程。纳税人依流程办理,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暂无纳税人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

  ㈣做好“放管服”工作

  ⒈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65号、国家税务总局令2019年第46、48号,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⒉加强部门衔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使市场主体退出更顺畅,促进市场新陈代谢。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行套餐指引服务及分类注销,落实简易注销登记容错缺机制,税务金三系统通过共享获取市监部门推送的拟注销信息后经系统查询符合条件的税务环节不提出异议,由系统自动反馈“简易注销无异议”。

  ⒊省内跨区迁移不再实施注销清税检查,实行即时办结服务,已实现原有纳税人资格无需重新认定,涉及调整税费种认定、税控设备发行及发票申领等涉税业务采取“套餐式”一站办结。跨省税务迁移仍实行注销迁移,由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企业可继承原有的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进一步提升跨省税务迁移便利化水平。

  4.按照“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要求在省监管数据采集系统,录入已实施的监管业务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截至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已认领任务事项8项,已录入执法人员信息51条、监管事项3条。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⒌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2021年6月1日及8月1日已实现财产和行为税简并申报及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目前已基本实现226项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

  ㈤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支撑

  ⒈提高税法透明度和确定性

  加强政策辅导,根据高新企业境外投资主要方向,开展国别税收和税制比较研究,发放中英文版《福建省境外投资企业税收风险指南》,为企业提供最新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积极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持续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信息资讯服务。

  ⒉简化办税事项和资料报送

  ⑴按政策要求,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改为报告事项。

  ⑵按政策要求实现自然人税收优惠备案基本改为资料留存备查,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

  ⒊建立新型纳税人监控预警制度

  根据总局部署,对低风险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即自动解锁税控设备。

  ⒋全面规范和强化税收执法

  ⑴优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制度,对一定规模以上企业一律实行查账征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积极督促规模以上核定征收企业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逐步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

  ⑵推动取消个人所得税事前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制度,根据总局要求,及时梳理特定规模以下个体工商户情况,推动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机制。

   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⒈进一步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功能设置,持续提升办税便捷度。积极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推广“企业+N秒办”套餐式服务, 梳理企业开办涉及的税务事项,印制服务指南,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设备、系统等进驻“企业开办专区”,与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联办。

  ⒉精准服务做“加法”。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网格化”服务机制,实行“滴灌式”定向辅导。今年以来,累计为纳税人提供电子专票开、受票辅导439户次;分行业、分类型精准推送政策宣传短信9936条;邮寄办税指南1047份;同时,通过局领导带队走访等方式,送政策、解难题,认真倾听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打通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渠道,确保各项税费政策落实落细。

  ⒊创新执法做“乘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漳州高新区税务局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专场宣讲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向企业进行风险警示,提醒企业自查自纠,健全财务核算,持续提高基层税务执法精确度,减缓征纳矛盾,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致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良性竞争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暂未制定本局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㈠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我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

  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漳高税办发〔2019〕3号),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我局按要求按时召开会议,并做好组织及会议纪录工作。

  ㈡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为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五条规定,依据漳税函〔2018〕75号文件,经区局研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漳高税函〔2019〕1号) ,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㈢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机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157号)的要求,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拟定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组织相关部门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及结果运用决定。2021年度共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3次, 追究责任人5人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㈠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我局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交换制度,近期我局对涉税信息收集、交换,进行行业、财务数据对比分析,优化执法精确度,管征部门探索拓展税收共治预案,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自查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及滞纳金共计6075.08元,补缴所得税495.8万元。

  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⒈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不断优化。实现了执法公示信息办税服务厅触摸查询、执法记录信息数字化管理、法制审核工作信息化留痕、三项制度数据集成共享等功能,集中公示7大类29项行政执法事项,全程记录执法事项可上传相关文字、影像记录。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

  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9年第11号),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⒋全面推行首违不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要求,从自2021年4月1日起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行为落实产首违不罚。我局制作“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宣传单,加强纳税人宣传辅导工作。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纳税人,对照清单事项,提出改进建议,防范税收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源头把控,有效预防行政争议

  运用大数据管理,依靠内控监督平台和相关数据监控系统筛选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问题,积极梳理并督促整改。严格规范税收执法。高新税务局自2018年10月成立以来尚未发生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

  八、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

  为了规范和加强区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促进内控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化解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漳高税发〔2019〕25号)。依法处理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日常税收执法风险跟踪核查、疑点核查工作。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积极扶助企业复工复产,督导系列聚焦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到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强网络风险意识

  加强账户和口令管理。严禁内外网混用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自己的计算机内设置共享目录;不得将存储重要资料的光盘等存储介质随意存放或随意带出办公地点。不得在本人不在场时将办公电脑借与他人使用等;网办公计算机上不得下载安装非法软件或将外来的非法软件拷入内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㈠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区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融入到全局中心工作中,同时完善领导会前学法常态化。

  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要点,制定的与依法行政有关的制度、规定,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纳入全局性综合绩效考评,实行常态化管理。对上年依法行政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

  现阶段我局暂无公职律师,为了增强本局依法治税工作能力,我局聘任公职律师陈妍红为我局内部法律顾问;聘任公职律师苑仁庆为本局党委的法律顾问。一是持续强化三项制度平台的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利用传统方式进行公开。以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围绕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税收工作进行专题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三是依托新媒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介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地向纳税人传送税收各类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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