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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京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年终述职内容,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区局各项任务落实。
2.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学法用法与谋划议事相结合。全年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确定2020年度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研究权力和责任清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三项制度”的推进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高淳区税务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以清单形式明确的公示事项、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路径、采集部门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查制度, 34个执法事项按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江苏省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互联网及办税服务场所等进行了公示。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明确音像记录清单和记录要点,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向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建设2个标准化约谈室,满足执法记录要求。全年实施音像记录154户,档案类与档案同期保存,非档案类进行集中保存6个月。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法制决定审核事项、内容、标准、流程,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审核人员中有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年发生1起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对其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各个要素进行法制审核。
(三)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1.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优惠政策落实网格化管理,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认真核实上级推送的疑点数据,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位,切实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切实处理好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关系,加强税收预测和税收经济形势分析,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3.做好破产企业税收管理。与法院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从源头上掌握破产企业名单,今年共收到破产企业债权申报通知10户次,申报税收债权80.6万元。积极与管理人对接,参与企业债权分配,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入库资产处置过程中税收70.9万元,核销欠税10.7万元,1户破产终结企业办理注销工作。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认真落实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积极落实高淳区营商环境“六项承诺”和《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严格落实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的工作要求,聚焦疫情防控送政策、营商环境提质效四大类计149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成效开展自查,逐项分析,强弱项、补短板。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接触式”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优化窗口设置,持续落实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容缺办税等各项制度。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6项。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受理依申请公开1起,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作出的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在7日内通过“双公示”平台在外网向社会公示,实施常态化管理。
3.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要求。在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审批。对于可以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当场即办,对于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的审批事项,强化审批事项的程序控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税收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南京市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做到执法“一把尺子”,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全年对1502户次因疫情原因逾期申报的行为免于处罚。
2.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合力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督审监督体系。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对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监督,核实了6401条疑点数据。组织开展股权转让审核、委托代征管理等五个项目执法督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3. 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接受投诉工单298个,其中12366工单99个,12345工单199个,纳税人满意率91.15%。对外公开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受理检举案件14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回复。畅通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做好1起行政复议答辩工作,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1.对内抓好业务培训。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业务列入全员培训内容,提升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政策培训,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制定“六能”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学习之星”评比,1名干部作为南京市税务局唯一入选人员,代表江苏省税务局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大比武进出口类竞赛,1名干部入选南京市税务局税收大数据风险管理类代表队。
2.对外加强税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民法典》颁布后,邀请南京大学法学教授讲解,组织部分青年干部与高淳法院干警一起学习交流,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台、电视台、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将疫情防控税收等政策汇编向广大纳税人普及,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干部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有存在。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干部对“三项制度”的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工作量;音像记录的形式单一,主要以照相为主,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较少,无录像资料。
(三)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法制审核人员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还不足,缺乏法律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复杂事项时缺少有效应对方法和措施。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高淳区税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继续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以查促改。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式文书,加大执法记录仪和约谈室的使用,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政策落地快、辅导培训快、操作过程快、考核监督严。进一步落实“四力”举措,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切实惠企利民,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服的服务好、该管的管得住、该打击的不手软,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中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税收相关法律的培训和宣传,提升干部的依法治税能力,优先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