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 机关人员守则
第三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 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 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 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 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 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三条 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不需报局长审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局长的主要职责范围:主持市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系统、省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会议计划审批;国家重要税收政策调整的贯彻意见;系统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税收计划分配和调整;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处室决定不了的重要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三)局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同时对需要局长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以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长了解的重要事项,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局长汇报,或在局长碰头会上汇报。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局领导因公外出时工作不受影响,局长赴外地工作期间,市局的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第十六条 市局实行局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制度。办公室每周五将《局领导拟办工作请示单》发至局领导,局领导对本人下周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明示,每周五12时前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签批,并发至全系统。
第十七条 市局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由各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来自系统内外反映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来访人员。
第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党、政、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行政领导逐级负责。
第十九条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行政领导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 局内各单位每年要召开1—2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单位领导与支委成员参加,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制定工作目标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 局领导与分管的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本单位的人员,应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有思想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谈话,做好转化引导工作,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家访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和重大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三条 局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局内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章 会 议 制 度
第二十四条 市局机关的会议种类包括: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和系统专业会议。
第二十五条 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星期五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秘书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局领导通报本周工作开展和外出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安排下周或近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一般于星期五在局长碰头会结束后召开,视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秘书人员列席并记录。局长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由局长决定;如局长外出,由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局性的工作安排;税收计划;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要局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应于会前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完善。凡准备提交研究的事项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事前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局领导能作出决定的,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局领导不能决定的,可按照分管局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在每周三前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事项,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相关部门有明显不同意见的,应向局长办公会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 局务会。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涉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局领导的重要会议讲话,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办法等。
凡需要汇报的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处室负责人汇报,对于专项工作汇报,由处室负责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报。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间。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录。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要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
(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各市国税局局长、市内各国税局局长、市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主要总结一个时期或全年的税收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做好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的措施;表彰奖励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三)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每年两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的要求,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报告,汇总会议材料;会议召开前三天成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条 系统专业会议。系统专业会议按与会范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由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二)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前两类会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研究决定召开。第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召开。系统专业会议的有关会议材料由主办处室负责。
第三十一条 各类会议要认真贯彻精减、高效、节约的原则,必须有实质性的内容。召开一类会议,局长可到会讲话;召开二、三类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到会讲话,局长一般不讲话。要尽量缩短会期,控制与会人数。要严格执行会议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三十二条 为切实压缩会议,为基层减负增效,市局实行“会议日”制度。即每周四为市局机关“会议日”,会议地点一般在市局机关会议室。除每周四外,其他工作日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不得安排有基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特殊情况,要由市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 各类会议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以“青国税函”或“青国税办函”的形式下发会议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只能凭市局正式公文的通知接待和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不得以便函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发以上各类会议通知,局内各单位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局内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班,视同会议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由其他同志代替;需要增加列席人员的,需事先报告;参加会议者,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三十五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十六条 其他会议。
(一)对于市局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有关处室要在接通知后,由分管局领导审签,报市局局长批准。
(二)对于市局承接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00]50号)要求,办公室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以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青,接到通知的处室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六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七条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决定的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也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三十九条 局领导外出活动要事先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对出市的,办公室按照鲁国税办[200]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报省局审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要事先向局长报告,返回局机关后,要将活动情况报告分管局领导,重要情况要向局长报告。
第四十条 对发生的紧急事项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涉税案件,国税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案件以及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苗头性问题,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01]87号)的程序及要求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情况报告后,于当天整理形成专报,报送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局领导根据报告事项按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处室落实,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一条 外省市国税系统来我局考察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请示局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有关处室按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交流安排.
国税系统外领导同志来局与局领导商谈工作,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答复对方;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市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以外,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外系统及各基层税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局领导报告。
第七章 签 报 制 度
第四十三条 局机关各单位凡需要请示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需要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等,均实行签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 提报单位要将请示事项填写“签报单”, “签报单”的文体、格式、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签报单”经提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送办公室督查室统一编号、登记、复印、备案,并根据局领导意见进行工作督查或下发有关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签署意见后,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填写“签报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局领导要明确签署意见,如果只签名或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对局领导签批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 督办查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转办、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目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对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室除直接承办有关事项外,并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五十条 督办查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办公室对督办查办事项后,应及时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登记交办人、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局领导对各类文件会议的批示等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也列作督办内容,一并予以登记。
(二)分办。办公室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督查通知”,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督查通知”和督办查办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办查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查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于次日前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四)对两个以上单位或处室承办的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任务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局长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退办公室。
(五)督办。办公室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记入“督办查办单”。
督办查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办查办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根据签署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明确限办时限,由办公室进一步督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办公室。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对承办单位或处室上报的情况,由督查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撰写《督查专报》,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明确要求处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况,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督查部门要在办结后,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办查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市局督查部门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完毕,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为使市局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情况,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编发《上周要情》,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局领导批示情况、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一周内的重要发文以及重要信息的摘编;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五将上述内容进行汇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发至全系统。
第九章 “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五十三条 “12366在线服务中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对税务违 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对XX市国税系统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工作回访。
一、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公开的形式要及时、方便、快捷,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分为税务公开(即对外公开)和内务公开(即对内公开)两部分。
(一)税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时限
1、领导简介:县局领导简历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机构设置:县局机构设置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3、主要职能:税务内设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税务执法人员职责规范;各办税窗口和各办税岗位的职责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4、工作计划:地方税收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办公室。
5、工作动态:地方税收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6、税收政策法规:地方税收、各项规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7、税收征管制度:各地方税种及规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税额、税收优惠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8、办税指南及程序: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税收减免、税务、税务文书等方面的有关程序和方法、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纳税检查、账簿管理。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
9、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事项和有关规定。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0、非许可审批: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和有关规定。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1、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权限和稽查工作规程等。责任单位:稽查局。
12、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已解密的历年税收(规费)收入总数、分乡镇税收(规费)收入数据及分析。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3、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
14、权利义务: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设置账簿、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检查等义务。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5、服务标准:地税机关开展各项涉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标准、工作规范和承诺。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6、办税时限:为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规定时限。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7、收费项目:国家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18、税务处罚: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标准、结果和依据,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标准、程序以及组织税务行政听证的税务机关名称、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涉税案件查处情况。责任单位:稽查局。
19、投诉监督: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守则、工作纪律,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责任单位:监察考评科。
20、税收法律救济: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21、涉税认定结果:减免税审批、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等情况和结果。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
欠缴税款。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稽查局。
22、其他事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周知的其它涉税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责任单位:各科室(局)。
以上税务公开由税费服务科牵头,其他科室(局)配合进行。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延答复期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延答复的期限最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时限
1、重大事项:全局性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年度总体目标及执行情况,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结果,其它工作动态等。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限:事后10日内。
2、机构人事:机构调整,干部任前公示、岗位竞聘公开、公务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公示等。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限:事后10日内。
3、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车管费、电话费、招待费、差旅费、公车私用缴费、加班补助、大宗物品采购(处置)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限:次月10日前。
4、财产物资管理:基建、政府采购大宗物品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限:事后10日内。
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处置、增减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限: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
5、考核督办审计:半年或季度的工作目标考核、重点督办的情况,内部财务审计情况,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税务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情况等。责任单位:监察考评科。时限:事后10日内。
三、主要形式
(一)政务网
1、利用中国网政务公开网页地税版块,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单位文件、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政务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任免、教育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急预案专栏,向社会各界公开。
2、利用地税内部局域网设置图片新闻、地税动态、税收业务、党风廉政、政务公开、文明建设、综合管理、学习园地、下载专区和专题栏目,将重大事项、机构人事、经费管理、财产物资、考核督办、审计情况、其它事项等在政务公开专栏内进行公开。同时,利用公文处理系统公开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收发文情况,接受系统内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栏
主要在社区、乡镇公开办税流程图、经常变动的内容(纳税定额;停业、复业、非正常户;欠缴税费、减免税审批、违章处罚结果)。
(三)税收宣传资料
及时将税费政策通过手册、汇编、卡片等形式发送到纳税人手中。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收宣传资料架,摆放涵盖以下主要内容的相关税收宣传资料:地税部门征管范围简介、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简介、税收征管法手册、地方各税征纳规定、规费征收办法、税务登记和发票购领程序、服务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文明规范服务手册、政务公开工作手册等。
(四)电子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脑
电子滚动显示屏主要公开变动内容:纳税定额;停业、复业、非正常户;欠缴税费、减免税审批、违章处罚结果、现行税费征收管理政策等。电子触摸屏(地税政务公开查询系统)、电脑主要公开固定内容: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责;税务人员行为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行政处罚;税务人员守则;税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税服务承诺制;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及奖励;社会监督受理部门及电话;地税网站地址和咨询服务电话等。
(五)窗口
对政策性强、办理环节较多的事项,可在办税服务厅的相关窗口放置便民卡、小型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外公开办税流程、现行税收政策等。
(六)会议
对纳税人和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事任免、基建工程、大额支出等重大事项,可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内、对外公开。
(七)媒体
对新的税费政策法规、征收管理、办事程序、工作动态、行风建设、改革成果和需要社会各界了解的事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税收专栏,举办税收专题,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
(八)电话
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短信形式将相关纳税事和政策告知纳税人;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咨询。
(九)其他
向社会公开地税机关网站地址、咨询服务热线,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各科室(局)工作人员着装、挂牌上岗,办公桌上放置岗位职责监督牌,广泛接受监督;办税服务厅征收期内设置大厅咨询台,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事。
四、主要程序
(一)内容搜集。各科室(局)按照职责负责搜集并汇总相关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按《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将公开内容进行编辑、整理,制成固定文本格式一式三份(科室留存、监察考评科、单位各一份)送审和存档。
(二)内容送审。各科室(局)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将编辑、整理的拟公开内容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先送监察考评科复审,再送职能科室的分管局领导审批,然后送单位。
(三)公开。税务公开信息由税费服务科统一,内务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局)。单位根据责任单位报送的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在时限内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时间和形式及时反馈给监察考评科。
(四)信息更新。政务公开信息要及时更新,更新信息由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监督检查。监察考评科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各科室(局)搜集、更新、送审、等情况进行登记、查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各科室(局)要对政务公开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县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科室(局)搜集、更新、送审、、月考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阳光工程。推行政务公开,是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常态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期抓的领导机制。要克服“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思维定势,使公开成为一种习惯、一条渠道、一个窗口,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切实保障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们告别了2020,马上就要迎来2021,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在工作中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1今年以来,办公室工作在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严格按照“勤于学习、善于落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第一窗口、第一环境、第一形象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工作杂性、艰巨、繁琐,在众多的工作事项中,我们始终把政务服务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当好参谋助手。办公室按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密切关注和把握全局工作重点和工作动态,前瞻思考,超前谋略,为全局带给富有实效的政务服务。今年上半年,按照领导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筹备召开了30人以上大型会议3场,上级督导检查会2场,工作指导会议8场,我们认真完成各类会议材料,做好会议方案,会议通知等工作。
(二)办文打造精品。公文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其质量高低,直接反映办公室工作的水平。在办文上,我们坚持“两手抓”,第一手是抓公文起草工作。对重要文稿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理思路,办公室主任出提纲,文秘人员收材料,千锤百炼成文稿的工作方法。强化精品意识,既重“文以载道”,又讲究成文之法,追求文字表达“准、实、新”,从领导平常说话中琢磨其思路,从每次领导改稿中体会其风格,力求综合文稿思路清、高度够、表达清、特色明,彰显领导风格。另一手抓好公文运转工作。在格式上,保证规范性,在资料上保证可行性,在程序上保证合理性,在时效上保证及时性。上半年,办公室收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文件61份,其中需上传下达办理的54份,由办公室直接办理的7份,占办文率的11。4%。
(三)信息力求快准。办公室始终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宣传信息。我们在信息工作中努力做到“收集信息第一时光、报送信息第一时刻、处理信息第一时段”,确保信息快速报送。今年以来,办公室撰写各类信息24条,上报x24条,上报x22条。
(四)综合协调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直接关系到领导班子决策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办公室工作的整体形象。今年以来,我们注重加强上下左右的相互沟通协调,切实完成了各项综合性工作任务,用心营造了把握全局和服务全局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办公室在领导的深切关怀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尽己所能,做了一些份内工作,但对照部门职能要求以及领导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谈不上骄人的成绩。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感受颇多,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也看到了存在的不足。
一是由于平时多忙于事务性工作,专业学习放松,知识面窄,缺少大局观念。在处理工作矛盾和突发问题时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同事间缺乏沟通,工作中有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现象。
三是忙于做好自我分工范围内的工作,相互协调工作做的不够主动,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相互补位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结构,不断更新的思维理念,紧跟中心工作步伐,保证信息宣传及文字工作再提高;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擦亮服务窗口,热情接人待物,坚持礼貌礼貌用语,与兄弟科室搞好配合,在提高“想干事”的热情、“会干事”的本领、“干成事”的水平上力求新突破;
三是后勤保障、会务接待精心细心,打造精品;文书档案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争一流。
四是继续争创“创先争优示范岗”,做到“文出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
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220x年的这一年来,在x医院院班子和主管院长正确领导下,在医院各科室的支持帮助下,我科同志齐心协力,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围绕科室工作性质,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求真务实,踏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教育全科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为病员服务,为职工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给领导当好参谋;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互相交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全科人员能够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从不闹无原则纠纷,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科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任务。
三、在县、乡、村三级中医网络建设上,全科同志能够不怕苦、不怕累,经常深入乡村,与基层医务人员打成一片,密切关系,广争病员,为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了较大贡献。
四、在医院配合各家保险公司业务上,能够开拓性工作,和各家保险公司理陪人员配合默切,对保险住院病人更是体贴入微,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受到各家保险公司领导和各科住院病人以及全院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保险病人就医者不断增加,在今年保险理赔幅度大量减少的情况下,全年保险病人业务总收入达55余万元。在已争取的中国人寿、太康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又争取了财产保险和中原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配合,为明年争取保险病员就医群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在宣传工作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版面、宣传单等形式,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广泛宣传我院整体功能、医疗范围、专科专病、名医、名药、大型医疗设备以及开展的新项目、新业务等,增强了医院整体知名度和部分专家名医以及专科专病知名度,为医院业务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六、鞠身基层,根据县委有关指示精神,医院选派我科科主任带队下乡到东南徐堡村开展帮扶工作,我科同志积极配合,完成了每家每户的入户调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帮扶工作,所做工作受到县帮扶办和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来,通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科室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与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思路还需要更加宽阔。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大政治学习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团结一致,扎实工作,高标准完成本科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任务。
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3我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一年来,我科深入贯彻上级各项决策,认真落实税收工作十六字方针,面对挑战,团结进取,务实开拓,取得了一定成绩,另一方面,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现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统筹安排,确定整体工作目标
我科是在去年年底局机构改革中成立的。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税务检查工作的要求,我科于年初迅速理清了工作思路,在局整体工作计划中明确了工作重点。上半年主要继续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真正实现依法治税。在具体工作内容上,我们把工作目标细化、量化。明确税务稽查的根本任务就是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确保税法的正确实施和税制的稳定运行。
二、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我科根据局整体工作布署和计划,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自二月份,我们根据局工作统一安排,制定了详细的稽查计划与方案,分小组对所辖企业,分行业采取全封闭式调帐的方法进行全面检查。工作中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耐心宣传税法,取得纳税人的支持与配合。历时三个月,共查补各项税款元、滞纳金及罚款元,取得了在工作中贯彻依法治税的明显成效。
2、税法宣传。
在三月、四月的税法宣传活动中,我科配合上级和局的安排,走上街头,散发宣传单,向纳税人解答咨询,张贴宣传图片,同时,我们还注重日常工作中的税法宣传,把税法宣传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在宣传的内容上,有目的地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上收到很好的效果。
3、税收专项检查。
我科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和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指示精神,以x主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原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以专项检查为主要手段,突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全面改善依法纳税环境。五月至六月我们对房屋租赁业、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中介机构个人所得税、餐饮业、娱乐业营业税等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重点检查对象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家行政单位的房屋出租进行重点检查,由于行政单位纳税意识淡薄,税源分散,有些单位去几次本文来自找不到人,无形中给检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我科同志不畏艰难,在检查的同时耐心做税法宣传工作,使这些单位的纳税意识明显提高,共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x元。
10月份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省局个人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强化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大力组织收入,按照省局关于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在检查中确保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并且查深、查细、查透,我科在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克服实际困难,共查补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罚款元。
三、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推动工作全面发展
我科高度重视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对工作起的促进作用,努力造就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道德高尚的知识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对地税工作的要求。
我们以x主要思想为指导,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强化各种学习入手,加强自身的知识学习,技能学习。了解掌握基本观点和基础思想,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用辨证的观点指导税收实践,把学习理论与开拓创新有机结合起来。
平时,我们注重道德修养,秉公执法,中雨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地税形象。半年来,我们努力学习政治、经济、外语等现代知识,扩大知识层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应变情况的及时性,专业知识的丰富性,进一步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促进税收的全面进步。
我科始终注重工作中的廉正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预防,不断学习党风廉正建设的有关规定,中央、省、市有关双节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同志的廉洁从政意识。半年来,我科拒吃请十余次,没有发生一起为税不廉行为。
四、克服不足,全面提高
我科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个别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时候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在优质服务方面,未能全面按照公正执法、文明办税的要求去做。
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全体同志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4回顾过去的20x年,在公司领导和项目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部门同事亲密的配合下,工程科工作开展顺利,工程科紧紧围绕总公司x年的重点工作部署和奋斗目标,紧紧围绕部门工作,限度地发挥部门作用,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业务水平不足等多方面的困难,全科人员上下齐心,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和项目部交给的工作任务,发挥了部门在工程技术管理,外委分包管理等多方面作用。
一、20x年主要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完成了项目总体和的成本测算工作;
2、工程量的复核和0变更的上报工作;
3、迎接总公司第一次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4、补充完成前期所拖欠的各种报表、台账工作;
5、完成半年经济活动分析报表工作;
6、各月的计量、结算、计划等工作。
虽然20x年完成大部分工作,但大部分都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工作,期间工作做的还不够细,工作安排的还不科学和细致,都是工作压着做,忙了这个忘了那个,结果都是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差错,没有真正发挥工程科龙头的作用,因此我在下半年将对工程科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20x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完善规章制度
完善规章制度,使工程科管理更加顺畅,更加高效,建立上传下达、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有利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工程管理的业务流程,强化管理控制,规范管理程序和标准,固化管理机制。做好与项目其他科室的业务联系沟通工作。做到沟通及时准确详尽。
2、合理编排施工计划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深入到施工生产一线,与各队负责人和质检员一起制定每月完成的产值计划,在保证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前提下,确保工程计划的编排使各队购的着,摸得到。保证计划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工程统计的完整、及时、准确,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的合理安排及工程的正常施工。
3、规范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的一种手段,工程科是结算的重要把关点,也是与施工队接触比较多的部门。为此,科室内部就明确要求,工程单价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结算数量在业主审批计量的前提下,根据质检科提供的双方签认数量,并且两人以上进一步按图纸及实际情况核实,做到不徇私、不舞弊,实事求是。为防止超结现象,工程科完善各施工队的结算台账,严格控制红线,绝不越雷池一步。
4、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对于我们管理型项目尤为重要,因此将加大招标采购的力度,规范分包队伍的引入程序,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前期考察,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分包队伍资质关,把好合同签定关,及时上报公司各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先结算后付款的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法律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积极深入施工现场
我们工程科人员较少,一岗多职的局面使上下业务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深入现场少,对项目部的服务、指导、帮助、监督不到位,沟通少。在对项目部的服务监督方面缺乏系统的安排,帮助指导工作表面肤浅,监督检查形式化。下半年我科室将下大力气苦练内功,力争做到思路清晰,心中有数,积极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切实解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
6、增强个人素质培养
建筑技术日新月异,规范、规程更新频繁,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培训刻不容缓。加强对图纸、行业法律法规、常用规范、规程、图集的学习工作。在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多通气、多动脑、多动笔、多请教,注意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才干。清醒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团结全科人员,上下齐心,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不断加强业务和技术学习,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管理,积极发挥部门作用,使各项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开展起来,切实提高我科的工作管理水平,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科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5一年来,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科主任的热情帮助下及各同事的共同努力协作下,全年的工作顺利完成。回顾过去的一年,无论从科室管理、医疗安全、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及总体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有不足之处,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1、进一步建立建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方面提高医疗质量,满足病员群众的医疗要求,并认真学习了《病例处方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法规》。
规范了广大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教育大家学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我院安全医疗奠定了基础。
2、加强各大临床医疗质量的检查力度,并更好的落实临床、医疗护理制度,全方面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
在张院长的督导下、陈副院长的指导与帮助下,多次开展院内科室及医护人员会议,布置临床工作。为进一步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及任务,深入科室协调工作。就业务学习医疗文书书写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通过平时的检查使许多易于疏忽的问题得以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定时组织各科人员参加会议,就各科室存在或出现的弊端及医疗安全隐患,加以讨论商量下一步的工作及防范措施,为临床安全医疗提供了保障。
3、加强临床业务学习及进修工作,医院x年派出两名同志分别进修学习了口腔、耳鼻喉科,同时派出10余人次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为我院引进新技术、新经验拓展业务。
回来后要求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将所学内容整理打印成册并装订入档。通过讲座形式传授给每一个人,提高了我院医疗学习的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学习目的。
4、定期参加一体化门诊部会议,全年参加20余次门诊部会议。
对门诊部医疗工作的开展及服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门诊部多次检查工作,将检查所发现问题汇总,并打印成册存入档。将发现医疗差错及医疗护理隐患做到进一步防范。定时开展医疗知识讲座,学习医疗文书及医疗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5、时刻不忘首诊医师负责制,严格查巡房制度及科室会诊制度没有推诿病人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全院医护人员团结协作各自认真履行职责,使每一位病人都得到了的救治。
全年我院没有因抢救病人不到位而引起医疗纠纷事情的发生。
6、医务人员努力提高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使来院就诊病人抱着希望而来,满意而归。
每一位医务人员以方便病人为己任,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全方面的方便病人。通过全院医护人员兢兢业业及不懈努力,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
7、在院内各项急诊抢救病人及手术人员方面,完善了抢救应急小组及听值班人员制度。
医护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就近听值班,无一例病人因时间耽搁因素而耽搁救治现象的发生,并得到院领导的认可及病人的好评。
8、院内成立了应急预案小分队,有两名医师、4名护师及一名司机组成并多次参加办事处及开发区安排的任务及应急事故演习,并得到高新区及办事处领导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1、门诊医疗工作繁琐,既对内又对外,工作千头万绪。
常常不是我要做什么事,多半是要我做什么事,没有时间静下心来从长远打算及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2、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进修学习,提高我院年轻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须轮流到上级医院进行短期的培训及进修学习。
3、个别科室及个人仍存在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改善这种消极的态度是下一步的工作要点。
4、临床护理等科室各项登记不够及时、认真仔细。
针对此情况下一步将建全各项登记制度,杜绝人为因素的存在。
5、本年度制定目标不够明确,门诊管理有疏漏,开展业务范围较狭窄。
下一步加强门诊管理,制定工作目标,拓展业务范围,引进新技术。
6、门诊学习风气不足,撰写论文较少,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矿业秩序管理,防止税费流失,促进矿业和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管理,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堵塞征收漏洞,防止税费流失,切实加强矿产品税费征收和管理,促进我县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实现一矿一业主、一井一证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和站点建设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领导组(组成人员附后),下设*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统征办)。
1.领导组的职能:(1)强化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的领导;(2)研究制定和修改征收管理方案和办法;(3)协调解决税费征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审定税费征收。
2.统征办属县政府的直属机构,为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单位,人员编制14人。领导职数一正两副。统征办内设综合股(编制4人,含领导职数)、财务室(编制2人)、票据结算中心(编制4人),稽查大队(编制4人,大队长由统征办一名副主任兼任,并从国税、地税、国土、工商各抽1人参加)。
办公室职责:(1)组织矿产品税费的征收和管理;(2)协调解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加强对各站点的管理;(4)负责矿产品准运证的发放、审核;(5)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站点建设。
1.统征服务站。为切实抓好税费统一征收工作,决定在茂租乡茂拖公路上、白鹤滩镇水碾河沟公路上、马树镇巧大公路上、包谷垴乡昭巧公路上、蒙姑乡巧蒙公路上、炉房乡至会泽公路上和东坪到对坪溜索路口处分别设1个矿产品出入境服务站。前四个属县统征办的派出机构,乡镇协助管理;后两个乡镇直接负责管理,县统征办负责进行业务指导。今后可根据交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服务站。每个站的编制12人(包括县直部门抽调人员)。每个站从国税、地税、工商、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公安、交通、交警各抽1人参加,交通运政抽2人参加,不足人员由县统征办调配。服务站设站长1人。所有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含生活费10元)。
2.统征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站的设立与、木材、动植物检疫检查站、治超检查站、公路收费(蒙姑)站整合。今年先启动茂租、白鹤滩、包谷垴、马树四个站建设,炉房站和东坪站由乡政府抽人组成,蒙姑站待巧蒙公路建好后再设立。服务站建设集办公、生活、居住为一体。每个服务站建职工住房、综合室、验票值班室、办公室;服务站配100吨地磅枰一台,电脑2台,打印机2台,发电机1台,摄像头2个,电视机2台,小车1辆,财务软件,其它设备根据需要配备。
四、征收对象、品种
(一)对象。征收对象为在我县境内合法从事矿产品采选、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二)品种。原矿包括铅锌、铜、铁、稀土、石膏、水泥、石灰石、砂石、粘土等矿产品;经洗选的铅锌、铜、铁等精矿;经冶炼的锌锭、焙烧砂、铜、生铁等深加工产品及硫酸等副产品。
五、征收管理
(一)征管模式。征收必须做到“统一票证票据、统一征收项目、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定点验票”的“四统一”征管模式征管。
1.统一票证票据。由县财政局统一监制《云南省*县矿产品准运证》、《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矿产品验票结算单》和《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入境矿产品票据换发(票)联》,在全县范围内统一使用,并按照“以票管收”的要求,对矿产品票据实行计划印制、限量领购、规范填写、严格核销。由各企业在每月初持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统征办领取《云南省*县矿产品准运证》,并根据矿种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2.统一征收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统征的范围和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企业收取赞助费、管理费等。具体项目如下:
税:增值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机动车辆运营税8个项目;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粉尘煤矸石排污费、矿石废渣排污费、尾矿排污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市场管理费、矿山维简费、公路维护费、煤矿维简费、育林基金11个项目。
3.统一征收标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按吨或者销售收入据实征收,不得擅自增加和降低标准,严禁开人情票、收人情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具体标准由财政牵头,国税、地税、国土、工商、环保、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最后由政府讨论通过后发文执行。
4.统一定点验票。在以上七个出入境服务站统一对出入境矿产品统一验票。出境矿产品经过服务站时必须出具矿业企业开据的《云南省*县矿产品准运证》,并在服务站过磅核对,如果企业少开的,服务站必须补开《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矿产品验票结算单》,并且由押运人员或驾驶员签字认可;县外入镜矿产品途经我县时,必须出据县外企业开据的随货同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票据,如果运输车辆不能提供任何相应票据的,视为在我县非法从事矿产品倒卖活动,对运输矿产品坚决予以没收;对能够提供部分票据的,按照相应的票据进行扣减后进行补交。对能够提供相应票据的县外矿产品运输车辆在服务站必须过磅核对,如果运输的矿产品超过原企业开据票据0.5吨,必须补缴超出部分相关税费并开据《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入境矿产品票据换发(票)联》后方能放行,补缴税费由服务站直接收取,上缴专户管理。出入境矿产品如在我县经过多个服务站,必须全部过磅核对,如果运输的矿产品超过上一个服务站查验0.2吨的,超过部分必须补缴相关税费,县外矿产品由服务站直接收取并开据《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矿产品验票结算单》,县内矿产品由服务站开据《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矿产品验票结算单》后由企业到统征办补缴。同时各服务站的磅秤精度必须统一,县统征办每半月必须核对一次。
(二)规费征管。执行矿产品规费征收的国土、环保、工商、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发改(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委托统征办收取,规费征收后统一上缴县财政专户,由县政府统一划分比例。规费由各领票企业在每月25日后到县统征办票据结算中心结算。
(三)税收征管。税收由县国税局和地税局按统征办票据结算中心提供的矿产品数量于每月25日后派人到县统征办结算后据实收取,并补开税务机关的发票。
六、建立合作机制
协调好与周边的宁南、会泽、金阳、鲁甸、东川、会东等县区的相应关系,将我县矿产品税费征收工作通报各县区,建立执法合作机制,以便冲关车辆进入外县能得到外县有关执法部门的援助。
七、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组织考察,召开相关会议,选定7个服务站址;成立领导组,召开相关会议,草拟并形成《*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法》、《*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实施方案》、《*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等文件,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8月1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1.组建*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2.租用民房或搭建工棚作为临时验票点;3.国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驻服务站,并做好培训工作;4.购置和安装相关设备,做好票据、印章的制作准备;5.向征收对象宣传税费统征的相关政策规定;6.启动服务站办公室建设工作;7.建立与周边县区的合作关系。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时间从8月16日起至12月30日,工作任务是按照县出台的政策征收矿产品的相关税费,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完善,不断促进此项工作的健康运行。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之后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对第三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修改完善方案、办法及相关制度,使统征工作投入正常化运行。
八、相关要求
(一)规范征收行为。征管部门要逐步搞好征收、查验等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征管覆盖面,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主体,依法签订委托征收协议,真正做到依法征收,避免“跑冒滴漏”。
(二)规范票据管理。要正确推广使用《云南省*县矿产品准运证》、《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矿产品验票结算单》、《云南省*县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入境矿产品票据换发(票)联》,并对票据的购领实行严格控制和全程监管。对不按规定启用票据的,要按照有关使用非法票据的规定进行处理。在票据管理上,要严把“三道关口”:即严把新旧票据的核销、换发关,防止混用或超期使用;严把票据的审批印制、发放关,加强全程监管;严把票据填开关,强化“以票管收”。
(三)规范电脑系统管理。各服务站的监控设备和电脑系统通过电信网络接入统征办,由统征办24小时监控各服务站的工作状况,要设置防止服务站人员串改电脑系统数据的系统程序,凡录入电脑的数据系统必须持密码的专人才能进入。
(四)规范办事程序。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机构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县统征办要抓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做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依法履行好征管职能。
一、业精于勤,从中文系学生到办税大厅服务明星
____同志大学修的是中文专业,财务、会计、税收等相关知识的基础几乎为零。工作之初,她只会最简单的抄报税,但她知道既然已在起跑线上落后于他人,就必须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才能不断拉近与他人的差距。上班时,她主动观摩老干部们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流程和CTAIS的操作技能;中午休息后,就把办税流程和操作技能按事项进行归类、整理,做好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翻阅,并在CTAIS的模拟机上反复操练。晚上回家,自学税法、财会等基础知识,遇到疑问虚心向老干部们请教、研讨。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她掌握了申报征收和全程服务两大块业务的技能,并于20__年顺利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税务工作者。
20__年10月____同志担任全程服务组组长,全程服务工作繁琐关键且与其他业务科室联系紧密,可以说是国税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前置环节,开业登记、账户开通、各类资格认定、税种鉴定等等各项业务都必须由全程服务来办理,一旦这个环节出现纰漏,就会给后续工作带来很多不便,甚至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对外,她热忱细致、办事高效、遵守原则,让每一位纳税人满意而归;对内,她待人诚恳、认真负责、仔细把关,没有让全程组出现一例执法过错。办税大厅实施一窗统办后,一些干部对全程业务不甚了解,她又主动将全程服务组涉及的各项业务的操作技能汇编成辑,注明需要特别注意和提防的环节,供大家学习探讨,共同提高。在办税大厅工作的两年半时间里,她的表现获得了纳税人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多次获得“服务明星”称号就是对她最好的褒奖。
二、爱岗敬业,完成业务岗到综合岗的角色转变
20__年2月,____同志调离办税大厅,从事重点税源兼科室行政工作。重点税源负责全县范围内206家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做好全局的税收收入分析工作。虽然面对的纳税人只局限于总局监控的16家重点税源企业的会计,但大企业的会计由于事情比较多,所以对这张额外的重点税源申报表往往有比较大的抵触情绪,每次总要再三催促后才会在最后时间上报,所以每月征期的最后一天,她总要等到全部企业申报完之后,才能统一审核、上报,加班也就成了常有的事。有时,一些会计也会把气出在她的头上,她竭尽所能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并提供给会计一些简便的操作方法,有位会计被她的工作精神感动,之后总是在第一时间进行申报。税收分析不仅是大家了解税收收入进度的主要渠道,更要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每次撰写税收分析,她都要事先做好调研工作,充分利用管理部门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优势,主动与管理、稽查、法规等科室联系,了解第一手信息,确保税收分析的质量。20__年底,在市局对全市国税系统的考评中,我局的税收分析位列第三名,重点税源监控位列第二名。
20__年初,____同志担任办公室秘书一职,负责办公室文秘线工作。办公室工作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办公室自身工作目标的实现,还“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全局目标任务的实现。为了更快地适应办公室工作的需要,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她积极投入到自身建设中,认真研究学习各级各类材料的写法,总结他人经验,取长补短,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年初各类汇报材料以及各项工作材料的撰写。____同志还负责全局的信息新闻工作,在自己积极投稿之余,主动帮助其他干部挖掘新闻点,修改信息新闻稿件,提高了信息新闻稿件的质量。办公室的一名干部今年以来长期请病假,她从大局出发,承担起网站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白天没有时间,就留到晚上来整理、编写、各种信息;技术上遇到困难,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寻求解决办法,较好地完成了这项工作。
三、朝气蓬勃,展现国税年轻一代真我风采
____同志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还不忘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每次义务鲜血,总是主动要求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总有她的身影。演讲比赛三等奖、趣味运动三等奖、征文比赛二等奖……每一次经历都见证了她的成长,每一张证书都承载了她的梦想。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大家好。今年5月份,我在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下,由xx税务局征管科调动到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文秘、网站维护和对外宣传报导等工作。一年来,始终坚持以勤勤恳恳做事、脚踏实地做人为原则,在大家的帮助和支持下,确保了局里交给我们的每一项任务,都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回顾200#年,我仅就以下几个方面把一年来在税务局办公室所做的各项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述职汇报:
一、像《税收管理员制度》中规定的那样找准自己的职责。在办公室工作了一段时间,在孙主任和xxx的熏陶下,日益感觉到,办公室的工作与原来征管科的工作相比,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截然不同。征管科是以命令者的身份指导全局征管工作大局,可以底气十足地去指挥管理员按办法、按规定办事,而办公室则不同,因为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都是围绕着税收工作而展开的,都是为了税收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刚从征管科换到办公室时,颇有些找不着北的感觉。因此,在转变观念上,我确实下了很大的工夫。为了能尽快适应办公室的工作,我及时扩展了学习的内容,把以前的单纯学习税收业务转向了现在的集中学习社会知识、文学知识和业务知识。如:跟着局领导学习先进的治税经验和富有创造性的管理理念,跟着老同志学习接人待物的方法和处理复杂事务的经验,跟着同龄人学习他们活跃的思维方式和灵活的处事原则等等。在这些身边的老师的潜移默化之下,使我锻炼了发散思维,发掘了宏观思维,总之,受益不浅,收获颇丰。
二、像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那样找准自己的位置。我是全局年龄最小的一名干部,深知自己是在局领导对我的充分信任和同志们对我多年来的鼓励与支持下才走上现在这个岗位的。因此,自从走进办公室的第一天起,我就首先给自己定好了位:在名誉上,我丝毫没敢以“中层干部”而自居过,我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一名普通干部,就是一名学生,局里给我提供了这个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保证事事都做到不轻狂,不骄傲,对事认真,对人热情,积极支持、配合主任工作,把分管的工作做好。而在工作上,却时时以中层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敢忘记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各方面修养,使自己以最快的速度转变了观念,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
三、像精细化管理那样做好政务工作。年初,局里将《地税风》的编辑工作拿到了办公室,我们在繁杂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总是要挤出一切时间,必保每月都新出一期《地税风》,尽力把信息员们报上来的信息能发的都编进去,让《地税风》真正成为反映基层税务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动态的,咱老百姓自己的刊物。在网站管理方面,我们在信息中心和全体网站二级管理员的大力支持下,更新了网站版面,对重要栏目坚持每周一更新,对次要栏目力求每月一更新。开辟了《地税风》的电子版,将各期《地税风》全部发布到网站上去,既节约了纸张油墨,又便于大家查找阅读。增强了网站的互动性和可读性,把全局电话号码、涉税新闻写作电子书、涉税法规电子书、县志、日常礼仪等资料放到FTP中共享,在李局长的授意下,举办了“ 浏览网站,惊喜多多!寻找踏上30000网络之旅第一人 ”以及“浏览网站,收藏计数炮号”等互动活动,使大家在阅读网站内容的同时,还能亲自感受到体验其中的乐趣。日前,网站访问量已突破三万。
在日常政务方面,我们十分注意平时的积累,工作处处想在前头,确保做到未雨绸缪。如:局里的大事记,保证每天都进行更新;政务公开会议本,每个季度都要真实记录,免去了到年终市局来考核时匆忙恶补的仓促和狼狈。在撰写材料方面,确保做到心中有数,把平时发生的大事都牢牢记在心里,以免出现“事儿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在撰写半年工作总结时,直接把全年工作总结的底儿打好,以后局里每月再发生新事大事,直接在总结相关位置上补充、润色即可,避免了年末报总结时手忙脚乱的局面发生。
在政务公开方面,我们及时将所有的政务公开文件都做了更新,受到了市局领导的赞许。创新开设了纳税定额活页公开板,可以随时更换定额清单,节约了公开成本。对全局相关板、牌都进行了更新,更换了岗位变动人员的胸牌和桌牌。
四、像档案化管理那样做好信息宣传报导工作。办公室的事务纷繁复杂,加之各月新发表稿件较多,因此,也就难免会在整理已发稿件时有所疏漏。为了在最大限度上避免类似失误发生,不伤害咱们信息员的心,懒人自有懒招,我们用EXCEL做了一个带有自动统计功能的一劳永逸的系列稿件管理表格。表格之间可以进行横、纵向核对,各表数据都带有连锁功能,只需输入一个数字,个人季度奖金、全年奖金、发稿数量、全局及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甚至各单位的排名、扣分等情况就都自动显示出来了。这套表格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的基础上,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稿件管理方面,我们为创新激励机制,在年初曾做出了三个承诺:第一个承诺是,对超额完成发稿任务的科室在年末目标管理考核时统一XXXX;第二个承诺是,按季及时发放稿酬;第三个承诺是,对我自己所写出的稿件,不求名不图利,无偿共享给信息员们用以发表。这三项措施目前均已兑现完毕,再加上各科室(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充分调动了各单位信息员的发稿积极性,我自己也先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发表了包括处女作在内的三篇理论调研类文章,结束了我局在《中国税务报》上没有大篇幅文章发表的历史。
由于过去几年我们局的稿件发表数量在全市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因此,绝不能让以前取得的来之不易的荣誉在我的手上毁掉。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我的压力,稿件发表也就自然成了最让我感到头疼的事。好在有几位局长、孙主任及各位中层领导对宣传报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好在有那么多的信息员辛苦的劳作,咱们全局今年的信息宣传报导工作才敢有底气大喊一声:XXXX!2005年,我局共发表各类稿件国家级XX篇,省级XX篇,市级XX篇,累计发表XXX篇。在此,请允许我发自内心地向一年来关心和支持信息宣传工作的各位领导、同事们道上一声:谢谢啦!
第一条根据《全市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县局对稽查局,各分局、科(室)所(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绩效管理。
第三条全局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牢牢把握“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主线,以职能转变、改进作风为出发点,以过程管理、强化执行力为着力点,以持续改进、提高效能为落脚点,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地税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以考评为主要手段,对各单位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促进工作持续改进,提高行政效能的一种管理理念和方式。
第五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绩效管理要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建设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搭建起规范、透明、科学、智能的管理平台、实现考评任务自动推送、按时提醒、全程跟踪,确保考评结果公开透明,为全面建设“智慧地税、数字机关”奠定基础。
第六条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
(三)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四)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五)过程控制,持续提升;
(六)注重实绩,激励创新;
(七)强化责任,防范风险。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县局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绩效办设在县局办公室。
第八条县局具有指导全局工作职能的以下8个科室为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考评科室):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计划征收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税源管理科、社会保险费科、稽查选案审理科。此外,绩效办作为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之一,兼有绩效考评职能。县局每个考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专人专门负责本科室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具体事宜。
第九条稽查局,各分局、科(室)所为绩效管理执行单位(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
第十条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指导部署绩效管理工作;
(二)制定绩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
(三)审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核指标;
(四)审定绩效考评结果;
(五)听取绩效办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确定提交县局党组审议的考评意见;
(六)提出结果运用建议报市局党组审定;
(七)研究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绩效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拟制绩效管理工作办法;
(三)组织编写、修订、初审考评指标;
(四)按期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
(五)向领导小组报告考评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
(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审;
(七)研究分析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考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接市局对应考评指标的分解落实;
(二)制定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制定科室相关工作的考评标准;
(三)负责科室相关考评工作的过程监控、数据采集、考评汇总及工作分析。
第十三条被考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将县局绩效管理任务指标落实到所属部门及责任人;
(二)提供真实准确的绩效考评数据,持续改进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全局建立自上而下、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按照制定绩效计划、实施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考评、运用考评结果四项流程开展绩效管理。
第三章绩效计划
第十五条全局绩效管理内容确定为“改革发展、依法行政、税务形象、满意服务”四大类,实行千分制考评。同时设置年度加分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改革发展”包括改革任务、收入任务和创新任务。
(二)“依法行政”包括征管效能、执法效能和内管效能。
(三)“税务形象”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满意服务”包括上级评价、基层评价和税户评价。
(五)“加分减分”是依照本《办法》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事项进行加分,对发生重大责任问题事项进行减分。
(六)“一票否决”是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被考评单位,绩效考评结果直接确定为未达标等次。
第十六条年度绩效计划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年度工作目标是编制绩效考评指标和实施绩效管理的依据,包括年度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等内容。绩效考评指标是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化,包括绩效内容、指标分值、考评标准、数据来源、指标属性等要素,其中的指标属性包括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两项内容。
第十七条绩效考评指标量化计分,千分制考评,根据年初设定的指标内容,按照日常工作、省局专项工作、市局专项工作、被考评单位专项工作科学合理分配。另外,预留年度中间新增指标分值50分。当年若未发生新增项目或新增指标分值未全部使用,剩余分值直接计入总分。
绩效指标考评以得分制为主,扣分制为辅,扣分项目以扣完标准分为止。各被考评单位依据县局考评指标分解落实,指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县局工作任务落实。
第十八条根据市局、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绩效办组织编制绩效考评指标。
(一)指标初拟。考评科室依据市局对县局的年度考评指标框架,初拟对被考评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按照考评部门和被考评部门不同角色,区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并报绩效办初审。除保留并细化市局对县局考评的相关指标,还应新增以下指标:全局税务工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县政府绩效办对地税系统的考核指标,市局指标中没有包含的日常工作指标,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指标。
(二)指标初审。绩效办对绩效考评指标的目标一致性、要素规范性、设计合理性、内容全面性、操作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初审。
(三)征求意见。绩效办将初审后的绩效考评指标下发被考评单位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考评科室。考评科室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绩效考评指标,经考评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审核后,报送绩效办。
(四)审定执行。绩效办对考评科室报送的绩效考评指标整理汇总,并合理调整考评科室间的指标分值,经与考评科室沟通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第十九条绩效计划变更。绩效计划确定后,除市局、县委、县政府、县局年度内新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外,原则上年度内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考评科室设定考评标准,报绩效办初审并分配变更分值,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县局绩效办和考评科室对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过程管理,具体环节包括节点管理、日常监控、月份通报、季度分析、半年自查、年度考评等。
第二十一条节点管理。考评科室在拟制绩效考评指标时,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节点,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措施等,实施节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日常监控。考评科室要按工作节点和过程监控要求,督促工作落实,将有关监控数据及时报送绩效办和相关考评科室。
第二十三条月份考核。考评科室对各被考评单位月份绩效指标运行情况公正评价,量化打分,并按规定时间将考评情况报绩效办汇总,绩效办按月通报。
第二十四条季度分析。考评科室应根据日常监控情况进行季度分析,掌握工作进度,对被考评单位绩效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有关情况反馈绩效办,量化打分,并报绩效办汇总。
第二十五条半年自查。被考评单位对绩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半年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半年自查报告,并报送县局绩效办。绩效办征求考评科室意见并结合季度分析反馈情况,形成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半年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第二十六条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由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局绩效办根据考评科室日常监控、考评情况,结合考评科室的分析报告、被考评单位的自查自评报告,提出年度考评结果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第五章绩效考评
第二十七条绩效考评方式。绩效考评按照自查自评与检查考评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计算机考评和人工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绩效考评数据来源。定量指标数据通过“金税三期”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管理软件自动提取和人工采集方式获取,定性指标由考评主体采取测评、调查、评审等方式形成。
第二十九条年终绩效考评程序。年终绩效考评按照被考评单位自评、考评部门考评、上级绩效评价、绩效办复核、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十条被考评单位自评。被考评单位根据考评标准,对绩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年度终了时形成年度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自评得分、加分减分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自评报告及相关附表按时报县局绩效办。
第三十一条考评科室考评与上级绩效评价。考评科室结合过程管理、日常考评及被考评单位年度自查自评情况,对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计划执行结果进行审核、考评,形成科室考评结果建议,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报绩效办复核。上级绩效评价,绩效办按照各科室在上级地税系统绩效评价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排名第一的得满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0分。与上级绩效管理工作没有对应关系的科室得平均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排名靠后,相关科室可以提出申诉,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第三十二条绩效办复核。绩效办对被考评部门的自评情况、考评部门的评价情况及上级绩效评价等结果进行复核、汇总,提出被考评单位年度考评结果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十三条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对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建议及相关资料数据等进行审定,形成考评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通报考评结果。
第三十四条申辩复查。被考评单位对考评结果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申辩复查申请,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同报相应考评科室。考评科室自接到申辩复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复查结果有变动的且双方无异议的,经考评处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绩效办修改。对仍存在争议的问题,报领导小组裁定。
第三十五条被考评单位在绩效考评中发生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相关指标不得分,并作为“减分项目”倒扣基础分。
第三十六条考评结果等次。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按照“指标可比、总分一致、体量相似”的原则,全局被考评单位分3个系列进行绩效考评。各系列划分如下:
A.综合系列: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计划征收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税源管理科、社会保险费科。稽查选案审理科。
B.征收系列:茨于坨分局、开发区分局、冷子卜分局、满都户分局、朱家房分局、镇所、执行科。
C.稽查系列:稽查一科、稽查二科。
各被考评单位年度考评基础分达到700分(含)以上的为达标。基础分达到700分(含)以上、未达优秀等次的为达标等次。基础分700分以下或一票否决的为未达标等次。基础分达到900分(含)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
综合系列、征收系列基础分进入前3名的按总分数由高到低各选取2名为优秀等次。
稽查系列基础分进入前2名的按总分数由高到低选取前1名为优秀等次。
在优秀等次评定过程中,如被考评单位基础分或总分数完全相同,一并评定为优秀等次。如总分数相同,而基础分不同,按基础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等次。
第三十七条加分项目。被考评单位有以下加分事项的,由相关考评科室初审并提出加分建议,经绩效办复核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各被考核单位年度加分合计不超过50分。
(一)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党委、政府及税务机关表彰的;
(二)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税务机关领导表扬性批示的;
(三)在总局、省局、市局及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交流工作经验的;
(四)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第三十八条减分项目。被考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责任问题的,由相关科室向绩效办提供证明材料和减分建议,经领导小组审定予以相应减分处理。
(一)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税务机关领导批评性批示的;
(二)被县级以上审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在安全、保密、、舆情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发生严重责任问题的;
(四)干部职工因职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发生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其他减分事项。
第三十九条一票否决。被考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经领导小组报县局党组审定,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未达标”等次。
(一)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县级以上税务机关通报批评的;
(二)履行职责因重大过错导致,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三)本单位干部职工,因职务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领导小组报县局党组审定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第六章结果运用
第四十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业绩、改进工作、提升绩效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主要运用于被考评单位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等方面。
第四十一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被考评单位,确定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年为先进单位的,确定为“绩效管理示范单位”。
第二条坚持区、街联动的原则。加强和完善街道协税护税工作,既要有利于调动街道加强协税护税和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全区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区、街两级联动,促进区、街两级财力随着城区经济的发展而稳步增长。
第三条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税收政策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营造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税收环境。
组织机构、工作机制
第四条区政府成立协税护税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区地税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区地税局、昌江国税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招商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协调区协税护税工作,制定年度协税护税工作目标;区地税局负责协税护税日常事务性工作,分解并协助街道完成税收任务兼考核征管质量。初步建立起以区政府为领导,地税机关为主导,司法机关为保障,街道办事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延伸的协税护税网络。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税护税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区域内的税收征管情况,布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交流总结协税护税经验。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网络与计算机为依托,以税务部门征管系统为平台,各街道配备计算机和税控打印机,建立街道税源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更好的实现街道税源信息动态管理。
(三)每个街道成立协税护税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以街道为单位划片管理,每个片安排1至2名地税干部和若干名协税护税人员驻片管理,对税收征管质量负总责,街道强化协税护税人员的行政管理。
第六条街道协税护税工作职责
(一)按户管征收底册协助税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个体集贸和房产税收的日管催报催缴工作,同时要做好区域范围内的税源信息调查工作,做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个人房屋出租、集贸零散税收等相关税源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提出业户税负核定的初步意见报区地税局审批。建立税源排查摸底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在所属辖区进行动态税源摸底,组织开展漏征漏管户排查,及时发现、掌握最新税源情况。
(二)对所辖区域委托监管对象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一高二漏三假”(高收入者、漏征、漏管、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情况进行巡查巡管,通过定期排查发现新增税源,督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按期解缴税款。发现偷、逃、抗税户及时通报区税务机关;做好税法及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综合职能作用,组合资源,化解征纳矛盾。新办、注销、停业、失踪的业户由街道主任初步审定签字后报税务机关核准办理。
(三)协助区国税部门对街道所辖区域的税收清理整治活动(主要针对隐蔽性较强的小型生产加工、总经销、总企业或个体陶瓷艺人作坊、工作室的能耗、物耗、费用、收入等数据的收集)。
(四)区政府安排的地税片管人员和协税护税人员统一由街道管理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区地税部门针对街道协税护税工作成立专门的征收管理组,负责处理有关业务和日常税收检查。
(一)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的税收业务指导,组织对协税护税人员的培训,对考试合格者发给代征员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协税护税领导小组的意见,与街道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定期向各街道提供个体集贸和房产税征管底册,按月下达收入计划通报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征管质量指标情况,并每月进行考核,考核情况送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汇总。
(三)每月申报期后应及时向各街道提供当月电子征管数据,以便各街道及时了解区域内已申报和未申报情况,及时进行催缴。各街道应在接到相关数据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催缴结果书面报区地税局进行查处。
(四)对各街道上报的偷、逃、抗税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街道。
(五)对新办证户、注销户、停业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业务流程利用税务征管软件及时审核、处理。
街道经费分配体制
第八条对区属街道办事处实行“核定基数、比例分成、超收留用、超支不补”的经费分配体制。
(一)街道财政的收入范围:
根据市对区财政体制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前的税收征管情况,将我区范围内征收的(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司制企业除外)区级地方税收收入划入街道收入范围。
(1)街道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房屋出租经营的税收征管质量达到98%以上,同时完成2010年的计划任务数,每个街道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2011-2012两年任务数为上年实际完成数,在完成任务数的基础上,给予每个街道30万元工作经费,超任务数部分给予60%奖励。
(2)街道其他一次性税收,须由区财政、区税务部门审核,确认不属于区本级税收的分成比例为5:5,区级50%,街道50%。一次性的税收数不计入街道当年任务数和下一年任务数。
(3)超任务数的分成部分和其他一次性税收分成的部分,由区财政统筹20%,结合街道辖区内的面积、人口、人均财力、税源基础等收入因素由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各街道。
(二)街道财政的支出范围:街道财政支出范围是指街道办事处在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等工作的支出。街道分成经费原则上10%可用于奖励在协税护税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有关人员,30%作为街道社区建设配套资金,60%用于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和街道事业发展。
(三)如遇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新增(减)部分,区、街两级的财政政策另行确定。
经费兑现
第九条经费兑现情况由区协税护税办公室会同税务部门审核,报批后执行。具体经费实行每月拨付一次,于次年第一月份初结算上一年度经费。
附则
第十条本方案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暂定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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