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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遵循年初既定的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法治税务建设水平的工作目标与计划,真抓实干,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公示流程,确保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平台的平稳运行。今年以来,已采集和公示一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条、准许行政许可的结果信息422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57条。同时,撤下已满1年公示期的一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条,更新最新的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及时有效对外公示。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今年以来,对11户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的纳税人进行了全过程记录,相关音像照片资料已按照要求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


三是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第二税务分局提起的1起税款数额超过50万元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作出同意的审核决定。


二、严格规范税务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法制科关于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咸税法便函〔2022〕2号)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总局党委巡视省局党委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市局下发的税收执法问题及具体清单,涉及县局的问题为税务行政处罚不规范,存在2户简易处罚依据错误。法制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成立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法制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相关税务分局组成的整改工作小组,对退还罚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一是及时通知涉及分局联系纳税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由责任人全程陪同纳税人办理好退费,两户纳税人罚款已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和2022年3月1日退还到位;三是对纳税人重新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并按照规范程序下达相关文书;四是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税收执法责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税务总局党委巡视省税务局党委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处罚依据错误”涉及的2名同志的执法过错行为予以批评教育,由其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分别进行谈话。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2022年1月至今,我局共实施了619户次行政处罚。其中,简易处罚618户次,一般处罚1户次。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提高税务机关执法质量和公信力,由法制股对第一季度《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1、第一税务分局存在1户次罚款缴纳方式选择错误的问题;2、有96笔处罚存在违法事实表述不清楚的问题;3、通羊税务分局存在1户次处罚金额不符合裁量基准的问题。法制股对处罚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编制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安排,我局以现行有效的权责清单为依据,编制了《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及时在县局内网和大厅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四张清单”共包含了20项处罚事项,明确了适用情形、依据和配套监管措施,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积极开展“精确执法”试点工作


一是创建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先行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规范全县税务系统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实施,我局决定开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先行区创建,按照要求,以“整体联动、宣传发动、智能带动、多向互动”四轮驱动为工作抓手,稳步推进“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试点。县局确定法制股为牵头部门,制定了《通山县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的先行区创建方案》,向分局下达了《关于规范“首违不罚”系统操作流程的通知》,强调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执行口径和规范实施程序,明确了系统程序操作问题、系统运维问题和制度适用问题分别对应的责任股室,最终实现了对涉税违法行为是否符合“首违不罚”进行自动判别、自动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自动统计实施情况并进行宣传教育,优化了税收执法方式,提升了税收执法精确度、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2022年11月7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对我局开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先行区创建工作予以表彰。


二是挂牌成立全市税务系统首家“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全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全面推开。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关于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工作方案》,在方案中确定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设在县局机关大楼二楼,公职律师服务团队由涂橙、阮兰琦和朱羽菲三名公职律师组成,服务内容一方面是公开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向其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和政策辅导;另一方面做到对涉税矛盾的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助力通山县税收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已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与辅导十余次。


三是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做好“税案说法”项目司法案例评析编纂工作,根据省局工作安排,向省局报送案例评析报告1篇。


四、认真开展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开展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组织了5次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做好试卷批改、成绩统计与分析工作。同时,责成法制股组织参考人员每周进行两个半天的脱产自学,在7月份的考试中,我局4名参考人员全部顺利通过考试。


二是认真做好法律顾问需求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层层考核和筛选确定聘请“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已向法律顾问发起6起顾问需求。


三是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知识学习。一是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学习了湖北省司法厅印发的《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引》;二是组织全员开展“法宣在线”学习,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干部积分较低,法制股采取每周一督办的方式,对积分较低人员进行督促提醒,确保积分稳步增加。


五、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


一是夯实基础,以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把好法治关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解决依法治税进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聚焦主业,以规范税收执法为遵循,守好法治底线。重点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行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是挖掘亮点,以法治基地创建为抓手,提高工作质效。集中精力打造具有通山税务特色的法治品牌,推动法治工作的全面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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