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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把为民收税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带头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目标。只有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理念,才能真正推动税收法治工作发展。
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审批流程。
我局通过税务局网站等多个平台宣传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在临安市国税税务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将公布时间严格控制在7天之内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同时编印《涉税须知》、《纳税指南》等书籍,无偿发放给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哪些涉税事项需要审批,审批流程是怎样。严格按照目录开展行政审批把权力曝于阳光下,接受纳税人监督。
二、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3月30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五四”宪法纪念馆参观,重温这段峥嵘岁月。在新中国宪法诞生地,让大家接受一次生动的党史、国史教育,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7月25日邀请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陈麟为该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主题为“税务干部依宪治国与依法行政”的法制讲座。
通过对宪法、行政强制法等法条结合现实行政诉讼案例,深入浅出剖析税务干部面临的执法风险,如何规范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通过此次学习,让全局每一个税务干部做到学法于心,守法于行,增强宪法意识、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局和区法制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利用新媒体传播宪法精神
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组织播放市局制作的《宪法的力量》的微视频展播。办税服务厅人流量比较大,群体广泛,通过播放税收法制宣传视频既传播了宪法知识,又传递了税法知识,收到了预期成效。
(2)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知识,在办公楼悬挂宪法宣传标语,通过一系列活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学习标语。
三、以国地税合并为契机,加强税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
1.临安区税务局:“3+组合”优化营商环境 税收执法打出“组合拳”。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体会到了税收执法便民“组合拳”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带来的巨大助力。通过大力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
(1)一窗通办+一次性申请:办税快了,资料少了。目前,注销业务已经实现“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以前办理企业注销,所有的资料都要准备两份,一份给国税,一份给地税。现在只需要提交一份资料,准备起来轻松不少,只要花几分钟就能搞定注销申请。
“一窗通办”不仅降低了等待时间,还解决了资料重复报送的问题,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完美实现了“四个一”:向一个税务机关提交一套资料,在一个办税窗口申请一次,其他业务流程均转入后台流转、协同办理。据统计,今年9月该局办税服务厅等待时间降至1.63分钟,同比减少71.1%,基本实现纳税人办事“即取号即办理”。
(2)一网通办+一体化征收: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浙江省实现网上办税“进一个网址,登一个账号,到一个界面,一体化征收”,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可以办理原国地税所有网上业务。值得一提的是,“一体化征收”让纳税人办理国地税业务一次搞定,进一步促进业务融合。网上税务局能自动关联附加税税种认定并自动计算附加税费,一旦主税申报完成,纳税人便就可以一键申报附加税。
(3)一键咨询+一次性告知:有难必解,有疑必答。以前打12366咨询,要选择国税业务还是地税业务,如果既有国税业务要问、又有地税业务要问的话就得打两次。现在12366也随着国地税合并整合了咨询回答,打一个电话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方便了很多。我们在回复办税人之前,会先核对企业的信息,并作出针对性的回答,让纳税人多走直路,少走弯路。
2. 自今年5月份以来,“税务蓝”队伍入工地、进车间、访项目、讲政策、听意见、解难题,获得了广大纳税人的频频点赞。共计走访675户次纳税人及行业协会代表,89条次意见建议收集,100%解决反馈率
(1)流动式“开课派发减税红利。今年5月,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对企业来说既是红利,也是考验。新政出台之初,纳税人就有许多疑问:开票时应该选择哪个税率?新申报表如何填报?开错发票该怎么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临安区税务部门借助大调研的活动平台,组建起一支流动税收辅导队伍,为企业面对面“开课”,解说“增值税税率调整”“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新政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放管服”措施,并根据企业行业类型及经营规模分类开展精准辅导,为纳税人及时解决办税难题。
(2)聚焦“痛难堵” 100%解决诉求。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临安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逐户走访企业,截至目前,走访活动已覆盖了全市的信用等级A类以上企业、纳税千万元以上纳税大户、营改增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听意见”也是本次活动的重要环节。走访过程中,临安区税务部门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收执法等多方面向纳税人征求意见建议,找准纳税服务工作的“痛难堵”,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回应、限时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列出整改台账,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执法培训,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1.4月2日—4月4日临安国税组织干部职工在临安区人民法院收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新司法解释培训视频讲座
为期三天的培训课程里,既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前沿解读,又有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的解析;既有行政审判的审理标准、裁判规则的理论指导,又有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时实务操作层面的指导。
税务部门作为行政主体,就如何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如何规避执法风险,如何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在这次讲座中都得到了具体讲解。能够有幸聆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以及其他几位庭长、审判长的授课内容,让所有参加培训学习的干部受益匪浅。
2. 6月16组织全体稽查局干部学习自由裁量权规则。税务稽查是税收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比起办税服务,对纳税人的影响更大,罚与不罚、罚多罚少,涉税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不仅与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把权力关进“笼子”,实行统一全国税收征管标准,实行“一把尺子”的税收执法与管理,进一步推动税收的公平正义。
《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对偷税行为有权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税务部门细化自由裁量基准,规范不同违法情节和违法程度的处罚基准,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能随意“自由”。浙江省税务系统为了更好的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了《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我局也多次组织税务干部针对该项实施办法进行培训,对外细化处罚标准,对内量化执法差错。以制度框架来约束执法,避免人为干预带来的弹性执法。下一步,将对全局税收执法的典型案例进行搜集整理,为税收执法提供参考“模板”,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大致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使执法尺度更加统一规范。
四、落实三项制度,探索税收法制新路径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临安市国家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我局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单位,在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实施试点,共涉及12项内容需要审核。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以来,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是:重大税务案件8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2件、取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1件。
(二)税务文书短信送达。为了避免行政处罚带来的执法风险,我们前期同公证处洽谈,引入公证处会同上海人科数据司开发短信送达并同期实现公证的模式。通过前期考察和法律咨询,目前实行税务文书短信送达的是责令限改通知书。
税务文书短信送达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能确保在法定时效内送达给纳税人,减少因为税务文书不送达或超期送达带来的执法风险。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前期我局也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要求企业签署实名号码承诺书、委托书等。
税务机关送达的短信能同时传送至临安市公证处,并进行实时保存,如果出现复议、诉讼等纠纷时公证处能出具相应的公证书。截至目前我局通过短信送达的责令限改文书1356份。
后续我局也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推广中运用公证处推出的实时保APP软件,即通过这个软件在执法现场进行录影、录像等并同步上传至公证处,确保整个执法过程透明、完整,避免执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