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今年以来,办税服务厅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活动,并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结合今年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验收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征求部分纳税人办税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分析检查阶段,对照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初步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我们意识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优质服务就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方便依法纳税,争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开展纳税服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强化“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变成我们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今年是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年,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局安排,我们从年初起就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快硬件建设。在市局部署工作后,我们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参观学习了武穴市国税局、黄石市西塞山区国税局、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等三个办税服务厅,在摸清自身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了__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在硬件建设上达到如下要求:一是办税设施要配套。配置必需的服务设施,创造一个舒适、高效的办税环境。二是工作台面要降低。建设合理的工作台面,增强办税亲和力。三是区域设置要科学。结合办税服务厅建筑结构,合理布局功能区域,提高纳税人办税的舒适度。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在工程合同中严格规定工期,并要求其迅速组织人员按设计图纸加班加点进行施工,一直做到腊月二十八,装修工程基本结束。春节后,相关配套采购也有条不紊的展开,到三月初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加强软件建设。我们在进行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相关的软件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__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领导值班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办税公开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信息员责任制度、业务衔接与信息传递制度、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能绩考核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规范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四大类业务流程;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统一印制了办税指南宣传手册等。
力争做到办税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考核标准化。三是强化岗位培训。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之后,为了适应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中“一窗多能”的需要,我们把提高办税服务技能做为标准化建设的着力点,组织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推行“一窗多能”,就是要在办税服务厅实现绝大多数涉税事项的一窗办理。这就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税收业务、微机操作和办税服务技能。为此,新年伊始,我们就请税政、信息中心、法规、所得税等相关科室的同志备课,准备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我们结合征期后上午纳税人多下午纳税人少这一特点,在2月征期结束后的18日起,每天下午,我们就在办税服务厅内利用新购置的大屏幕开展培训工作,这样即使有个别纳税人来办税也不受影响。从2月18起到2月27日,连续学习培训了8个专题16课时,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培训面和参训率均达到100%。在流转税方面我们学习了:两税新条例及实施细则,增值税转型后办税厅在流转税业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及异常处理,认证、报税操作注意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退票、入库、再发售,机动车发票的发售、认证、报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类文书的流转和处理。
关于印发《20**年纳税服务中心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局:
现将《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3月5日
20**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按照市局党组“实干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纳税服务工作部署,结合XXXX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服务集成化、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基础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纳税服务集成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在总结现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注重集成创新,深化整合好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1、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局要求,结合XXXX实际,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以春风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整体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展现各地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服务入鲁民企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入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支持民企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标准,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别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促进办税行为和服务礼仪的整齐划一,让纳税人办税更省心、顺心。
4、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抓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其他规范、信息系统及多渠道服务的衔接,做到前后台衔接顺畅,实现多渠道同标准处理服务事项,确保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一把尺子规范征税人。
5、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办税服务培训,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窗口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的利用,以智能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好办税服务厅,并对工作质效开展科学评价。
6、引进社会力量提升规范化服务质效。做好引进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试点经验做法的总结、完善和推广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服务规范落实、纳税人学堂建设、涉税业务咨询解答等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相关管理和服务。
三、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拓宽便利化办税渠道,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
7、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在现有12366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外部网站等纳税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整合,打造XXXX系统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实现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融合发展。
8、试点探索“互联网+精准服务”。通过外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实现对纳税服务诉求的快速响应、咨询问题的智能解答、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办税资料的预审预约、遵从信息的动态推送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9、积极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探索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进一步延伸自助办税服务。探索丰富自助设备的服务功能,做好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操作顺畅,提升应用效能,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四、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获取服务的渠道,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社会效应,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化格局。
10、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做好省局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规范、提升二手房办税服务水平,联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督导。
11、强化纳税信用评价与结果运用。强化信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金三优化版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的培训、应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进一步探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市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启动“税保合作”项目,以纳税信用数据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扶贫脱困、携手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税务部门与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扩大“征信互动”信贷产品受益企业的范围,有效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12、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服务纳税人。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清查工作。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做好涉税中介组织行政登记工作,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加强行业党建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扶持涉税中介组织自律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纳税服务基础化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内部督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打牢工作落实基础,促进各项服务举措取得实效。
13、建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护组织的引导,整合、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流程,对涉及纳税服务的咨询投诉事项,建立咨询投诉反馈机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和投诉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14、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培训辅导,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开展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宣传辅导,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收“大宣传”。不断创新纳税服务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外部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辅导。
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
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2.0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3.0升级
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3.0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参加培训。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3.0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3.0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三是规范办税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3.0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办税厅导税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办税引导,要求办税厅人员认真落实《规范(3.0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在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基本规范等方面超出《规范(3.0版)》要求的行为发生,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 问题 构想 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
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左右,税收服务厅%左右,税收管理员%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纳税评估人员为%,税收稽查人员为%。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作为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重视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要把这项活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贯彻到位,并以此带动和推进各项地税工作全面开展。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引导广大税干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税收管理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服务工作的投入,确保“纳税服务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以“纳税服务年”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纳税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和给自身带来的有益之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和谐、协调的征纳关系。
二、建立领导机构,为“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省地税局成立了“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名单附后)。各级地税机关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全体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领导成员,负责全局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选派精干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公、检、法、工商、财政、银行、国税、新闻等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形成纳税服务工作的合力,营造“纳税服务年”内外部环境。
三、强化基层建设,为“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改进纳税服务,重点在基层。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基层建设与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要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纳税服务岗位,提高基层战斗力;要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税收政策、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提倡在岗自学,鼓励自学成才,提高干部职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本领;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不断改进基层征管装备,不断改善基层税干工作、生活条件,多方调动干部职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要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把“纳税服务年”活动与创建标准化分局有机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有机结合,与创建文明行业有机结合,与推进系统政风建设有机结合,加大工作力度,使基层地税分局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
四、完善工作机制,为“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各市地税局要根据省局《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年2月底前上报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中,要注意以阶段性活动为载体,突出“纳税服务年”的活动主题,同时,以经常性工作为着力点,以抓好《方案》的全面贯彻为突破口,抓好纳税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在纳税宣传、辅导咨询、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等环节,在办税服务厅、12366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等载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重点是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纳税服务工作责任制度和纳税服务工作考核制度,并注重抓落实,抓检查,抓考核,以长效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的全面实施。
附件: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附件:
*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转变作风,推进政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展示*地税“求实创新、团结拚搏、敬业奉献、勤俭自强”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20*年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现就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规范税收执法,不断优化税收环境,大力加强基层建设,为推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出发,逐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制,努力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在服务中执法,执法中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在服务理念上要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规范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在纳税服务过程中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地税征管的满意度。
3、效率节约原则。在实施纳税服务和加强税务管理中,要公开办税程序、政策法规和税收服务内容,增强执法透明度,便于纳税人办税和监督。要完善征管机制,重组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不断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要借鉴国际、国内纳税服务工作的经验,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函,拓展服务外延,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4、统一规范原则。纳税服务年活动由省地税局统一部署,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稳步推进和贯彻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对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目标、考核等要按照规范化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便于实践操作。
(三)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三个提高,两个促进,一个建设”。通过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地税人员诚信服务意识相业务能力,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促进基层办税条件和服务设施的改善,促进地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地方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努力把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建设成为新型的管理服务型机关。
二、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促进地方财政稳定增长服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不动摇,不断强化收“工作税”、“辛苦税”和“服务税”意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税源潜力,保持税收收入高质量稳定增长,加强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坚持从经济的角度思考收入问题,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努力促使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2、大力组织社保费收入,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坚持税费并重、税费并举,进一步夯实社保费征缴工作基础,积极推行社保费征缴扩面,加大清缴欠费力度,努力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收入大幅度增长,切实把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积极主动参与政府经济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经济预测,当好政府发展经济的参谋和助手;加强政策调查、财税改革对地方经济和地方税收的影响因素预测,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4、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进行生产挖潜、技术革新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税收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组改制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农业产业化和第三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落实政策促发展的文章。
5、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市场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服务。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法定职权、程序办事;积极推行“八公开”
办税制度,实行透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力度,实现好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表彰纳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
(二)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是落实省地税局制定的20条便民措施,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为纳税人服务:一是畅通的信息服务。
1、不断充实*地税网站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把网站建设成为辐射面广、时效性强的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即时交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设置税法公告栏,及时、准确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征管制度等税收信息。
2、全面开通12366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及时扩展热线服务功能,提高接通率;逐步实现热线与区县局咨询电话的链接,建立*地税热线咨询网络,全方位搭建征纳双方联系的畅通渠道。
3、定期召开办税人员例会、座谈会、业务培训会或采取在街道和社区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方式,推行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服务;继续落实纳税人座谈会制度,广泛征询各行各业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与互动。
4、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政策,包括现场咨询、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等,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不同纳税群体的需求,提供共性和个性化相结合的税法宣传资料,摆放在纳税服务场所,供纳税人索取。
二是快捷的办税服务。
1、简化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工作量,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收行政审批,简化税务登记、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等工作流程;规范减免税行政审批的内容和程序,统一减免税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2、因地制宜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重点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展网上办税功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推进网上申报方式,积极推行税银一体化。
3、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限时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政务公开承诺等内容,通过服务标准确定、组织实施、监察投诉、处理终结等环节形成较为完整的承诺制度,从而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举措,促进文明服务。
4、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系统的审核、分析、确认、评价;充分利用纳税评估结果,对纳税人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依法诚信纳税人办税事宜从速、从简的“绿色走廊”办税制度,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纳税氛围。
5、结合实际,适当组合过去办税服务厅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内容,设立通用窗口,开展“一窗式”办税服务,为纳税人创造更为便捷的办税条件,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三是优质的税收环境服务。
1、认真落实办税“八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开办税的内涵和外延。按照“八公开”要求,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规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服务时限及服务标准、办事步骤及方法、收费标准、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2、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充实办税服务场所触摸屏、显示屏的纳税服务内容,提高时效性,实现与省局地税网站的链接;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场所必要的办税用品;设置办税引导牌、窗口功能牌、咨询服务台等。
3、加强服务培训,提高专业服务素质。开展一线税务干部的纳税服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技能;深入开展地税干部走访纳税人活动,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解决纳税人涉及税收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近的税收服务。
4、探索建立纳税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独立于税务机关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组织,监督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反馈纳税人意见,评价纳税服务工作。
四是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1、及时受理各类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案件的举报,认真组织查处,对查处的结果及时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发生的涉税争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如实告知纳税人的救济途径,及时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或征税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法受理纳税人提出的涉税复议申请。
三、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步骤和总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全省地税系统要以纳税服务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地税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动内容;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刊登公告,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有关专家和纳税人代表参与访谈,进行专题报道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基层地税分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内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和走访纳税人等形式,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纳税服务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宣传,在全省营造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树立管理服务型地税机关新形象。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