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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室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指导下,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努力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现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抓改革提效率,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跨省通办、跨域通办、全区通办以及注销便利化等改革。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市场主体55975户,共注册登记企业7865户,个体工商户共48110 户;今年,新注册登记企业1461户,个体工商户新开业5349户。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2248户,简易注销登记587户,跨省通办业务1件、跨域通办业务69件、全区通办业务1032件;以知识产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今年,我局受理商标申请数1285件,已注册1006件,全部持有的商标(续展)户有效注册量达5829件。在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全区1-10月专利授权694件,其中发明99件,实用新型517件,外观设计78件;严格把关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严格审核食品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小餐饮经营许可办理,截至目前,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645份,《食品经营许可》2088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8份。

(二)坚持抓监管保公平,市场经营秩序不断优化

依照“执法为民”理念,突出监管执法主责,强化信用监管,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质量打假、安全生产、无照经营等各项专项整治,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办结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52件(不含监管所简易程序、处罚金额千元以下案件),罚没入库351.42万余元。

持续强化信用监管。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企业年报率97.7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4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4.51%;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规范“黑名单”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8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72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7157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工商户225户;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14起,协助人民法院信用预警1起;协助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限制被执行人1起;协助人民检察院信用预警2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截至目前,全局共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3起,结案33起,罚没金额194520元;强化意识形态领域中户外广告导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至目前,我局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22件,房地产广告案3件,利用建党100周年标识进行营销宣案件1件,医疗美容案 3件,其他类案件15件,罚没金额共计34万余元;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加大商标专用权跟踪维权力度,开通打假维权“绿色通道”,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目前全局共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4起;加强农资及重点商品质量监督。配合省、市局抽查成品油、钢筋、儿童玩具、文具用品、校服等100余批次,对不合格产品,通过行政执法、缺陷产品召回等多种方式依法进行处理,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10起,办结8起,罚没款9.31万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216人次,检查企业93户,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5起,下达监察指令书35次。参加安全生产联合行动26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26次。

(三)坚持抓民生守底线,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先后开展“年关守护”食品安全监管、“白板肉”联合执法行动、大米企业检查、“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天价茶”专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监管、药品购进渠道等相关检查等多项行动,截至目前,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坚持抓调处促和谐,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消费维权调处。及时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办结311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并确保系统在线率100%、数据完整率100%、回访满意率100%;进一步做好12315维权服务站“五进”建设。在辖区商场、超市、市场和企业等消费场所共建立了73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服务站自行调解消费纠纷共81起,和解率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8.5万元;大力发展ODR企业。通过推荐和企业自愿申报,我局辖区12家企业已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极大简化了公司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截至目前,我局ODR企业在线自行和解消费争议共4起,办结率达100%。

(五)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牢筑市场监管抗疫防线

1.单位内部防治。一是开展人员行程摸排。迅速对全局162名在职干部职工自9月18日以来行程进行了摸排,对出市人员的目的地、往返日期、往返交通工具进行了统计备案,经摸排,未发现我局有与10月17日以来全国疫区确诊患者行程接轨人员;完善了外出人员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我局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出市,对必须出市人员,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出市,并且外出人员要严格遵守两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报送《外出备案登记表》至。二是落实新冠疫苗接种。除4名人员患有不宜接种的病症以外,做到了应接尽接,剩余162名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均进行了接种。加快加强针接种,截至今日,我局有72名干部职工应接种加强针,除去1人怀孕、2人正在过敏、3人感冒外,剩余66名干部职工均完成了加强针接种。

2.餐饮疫情防治。一是开展校园疫情防控。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重个人防护,进出学校及幼儿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查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登记进出人员信息。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旅居史等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上报并就医;抓好环境卫生清理消毒。保持大厅、后厨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对食堂环境进行至少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合理分流人员聚集。提醒就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食堂错峰、分散用餐。二是开展餐饮单位排查。以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餐饮单位为排查重点,全面排查社会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经营户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双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要求餐饮单位每日对重点区域开展消杀措施,督促未接种疫苗的商户尽快接种。三是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大送餐箱清洁、消杀频次;严格集体聚餐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大力倡导文明用餐,积极推行公筷公勺公夹,反对餐饮浪费。

3.药品疫情防控。一是“四类药品”安全监管。多次在药品(零售)工作群发布通知,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量体温、查验“两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销售“四类药品”时,对购药者予以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至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发现“两码”异常人员立即上报所在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应处置措施。二是药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以检查人员资质、审核供货单位资质、购进药械是否索证索票、药品是否按规定储存运输养护、是否依法依规销售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等为重点检查内容,规范药械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其冷链记录;是否按要求储存疫苗;是否按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并定期维护冷链设施设备等为检查重点,严格规范疫苗储运行为。

4.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向海鲜专卖店、冷藏冷冻食品经销商发放《关于停止销售进口海鲜产品及来源不明海鲜产品的告知书》,要求各海鲜专卖店、冷藏冷冻食品经销商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各进口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超负责人及各监管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局视频培训会议,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湘冷链”平台应用,督查各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成“湘冷链”平台注册,做好进口冷冻食品溯源工作;三是严格开展风险排查。对我局辖区内食品冷库开展了重点排查,要求各冷库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冷冻冷藏符合温控标准,防止脱冷和食品变质等;四是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生鲜海产品和冷藏冷冻食品卫生监管的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各海鲜经营户下发了《关于做好生鲜海产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事项的通知》,并配合疾控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开展酸检测。

5.农贸市场防控。一是无主办方市场消毒。目前按照每3天/次的频率对鹤城区11个无主办方市场开展环境消杀工作。二是制定防控演练方案。2021年10月21制定《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演练方案》、《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市局督查通报将10月1日怀化市督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给市场主办单位,要求对照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所对农贸市场综合执法,特别是冷链食品、服务、医疗器械及价格执法检查,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办者依法落实食品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六)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上级激励措施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立了怀化市鹤城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21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公布制度、印发方案,切实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一方面,加大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工作力度,依职能对企业及个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引导其开展知识产权工作。1-10月专利授权694件,其中发明99件,实用新型517件,外观设计78件,全区全部持有商标有效注册量达5829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印发了《鹤城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以提高区属企业产品质量为主攻方向,对鹤城区工业集中区7家区局监管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调研活动,掌握园区企业质量发展状况,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推动“质量提升行动”落地见效;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打造“5G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管理平台,将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操作过程与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方便监管部门和群众在线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    

(七)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各项职能事务推动有为

全力做好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对已经在鹤城安家落户的万达商业广场、一沐禾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正大伟业教育科技集团等进行证照指导、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服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安排部署,安排总工程师陈启伟同志驻村帮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开展非洲猪瘟及白板肉专项整治。为切实规范猪肉市场经营行为,确保群众放心吃肉,区局在辖区深入开展打击“白板肉”联合执法行动,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4家次,猪肉经营户196户次,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产品700余斤,暂封存于佳惠冻库,待进一步处理;全力配合环保督察整改。对城区内12家散煤、蜂窝煤生产销售点开展了全面“回头看”,对新城东农贸市场、中远农贸市场、中心市场经营户使用蜂窝煤进行了整治,联合区环保局、街道等部门对19家汽车维修企业的危险废物开展了专项排查及“回头看”;全力推进省文明城市复审。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等行动,并安排全局干部职工上街进行卫生帮扶,全力助推省文明城市复审工作。

二、主要特色工作

(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1)开办企业流程简化,全面提升便利度

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由平均15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对已受理的办事事项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办结;

二是降低企业开办费用,提供政府购买邮寄服务,优化登记流程,达到群众零成本办理业务,大幅度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了方便;

三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1.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公布适用本辖区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清单,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2.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3.目前名称基本已经实现自主申报,除去需要前置审批的分支机构名称外,基本取消了现场核准名称。自主申请可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今年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共办理911件全程电子化企业设立业务。并在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的同时落实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工作。

(2)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信用建设

1.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8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72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7157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工商户225户;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14起,协助人民法院信用预警1起;协助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限制被执行人1起;协助人民检察院信用预警2起。

2.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信息公示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局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3起并及时进行录入。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

(3)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

1.清算组备案与债权人公告都可以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免费备案与公示,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3份必须要件及营业执照正副本。

2.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由企业自主申请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缩减至20日。截止至2021年11月15日,共有332户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准予注销221户。正常办理注销业务的同时,我局正探索失联、失信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3.对有各项理由难以注销情况的企业,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4.依托湖南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清理,将人社、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数据进行匹配,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完成注销条件检索,逐步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和注销无纸化办理。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投资人承诺公示。

(4)打击不正当竞争、促进公平交易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至今为止,共同办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4起,罚款18万余元。集中虚假广告案件13起,实施混淆行为案件1起。5月12号,我局根据“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对“怀化中龙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与举报人生产的“龙牌”石膏板包装、装潢相近似的“荣兴中荣牌”石膏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21年9月26日,鹤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全体会议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23家成员单位的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宣读了鹤竞审(2021)1号《关于调整鹤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及鹤竞审(2021)2号《关于调整鹤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联络员的通知》,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要求,会后召集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五个被评估单位对迎接评估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5)保护知识产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在对驻怀高校及重点企业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建立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产权培育和资助奖励等方面,区局主要是配合市局开展及推进相关工作。

2.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鹤城因职能、权限等原因未开展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电子商务等新形态知识产权领域,区局配合市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

3.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区局无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职能。依事权划分,区局承担鹤城区行政区域内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之外的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

4.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怀化市在高新区建设有知识产权运用机构,鹤城区没有。鼓励知识产权成果在湖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进行转让、许可等,区局无职能、无权限,无法开展相关工作。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区局配合市局并根据企业的需要对有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开展融资工作。

(二)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1.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我局下发的《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我局于7月份正式开展本级“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工作,对全区市场主体按照1%的比例随机抽取67家检查对象,随机抽取22名检查人员,并将抽查对象、抽查人员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社会公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是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已年报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于7月19日,对省局统一抽取派发的62户企业开展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的“双随机”不定向抽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对“有照无证”典当企业的检查中2户典当企业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对典当企业的行政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抽查结果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四是对“失联”“空壳”等异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的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抽查结果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2.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一是8月26日,赵湘玲副区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刘丽娥主持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9月1日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下文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二是联合鹤城区税务局、鹤城区人社局开展怀化市鹤城区企业年度报告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13家企业开展抽查检查,预计12月10日完成;

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前根据上级公布的年度随机抽查事项,综合本部门内设监管执法机构确定的年度抽查工作,汇总制定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对检查主体和领域重合或重叠的抽查计划实行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是到2021年底,除转交交办、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和重点监管事项外,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和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三是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不能记于企业名下的非市场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可同时通过各部门官网等其他平台公示。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练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人员不足,执法力量有待充实

怀化撤地设市至本次机构改革前鹤城区没有设立质监分局,原怀化市质监局也没有机构和人员参与到鹤城区本轮机构改革。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计量、产品质量发展等工作还达不到人岗匹配的要求,且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在履行质监职能上还存在困难。

我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市场主体登记许可、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消费投诉举报调处、市场主体价格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等多项工作,同时,配合我区环保督察整改、安全生产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均牵扯大量人力,市场监管任务繁重、点多面广,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的现状。目前,我局市场监管所行政编空编5个,全额拨款事业编空编9个,后勤服务事业编制空编3个,有待进一步招录工作人员充实执法力量。

(二)工作经费缺乏,执法保障有待加强

我局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等多项任务,我局工作经费保障已由市财政划转至区财政进行保障。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恳请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我局2020年财政预算属于市财政保障,市财政对公用经费的保障标准为2.5万元/人,压减20%后为2万元/人,当年我局人员数量为155人,压减后公用经费共计310万元。2021年我局财政预算正式纳入区财政系统,区财政给我局公用标准按照“第四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1.07万元/人”核算,我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62人,压减20%后公用经费共计138.672万元,直接导致2021年公用经费数额形成断崖式下降,基本公用运转经费缺口为171.328万元。

(三)市场主体较多,消费调处压力较大  

鹤城区地处全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下辖7个街道、3个乡镇、1个旅游度假区,面积广、人口多,共有市场主体55000余户。自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消费者投诉量、群众举报量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占全市消费投诉60%以上,仅今年上半年,我局调处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391起,基层市场监管所调处投诉举报压力较大。此外,基层所处理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处理投诉举报成本不断增加。

(四)落实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存在的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门少,目前,除区市场监管局外,其他区直相关部门暂未全面开展此项工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尚未全面覆盖;二是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互配合不到位;三是“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办理注销手续难度很大,其存在影响了“双随机”抽查的效率和质量。

“互联网+明厨亮灶”存在的问题:前期经过银行投资方测算投入产出比,资金投入量较大,而银行效益无法保障,导致该项目遇到瓶颈。现在主要困难是无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开展。包括平台的搭建费用,第三方公司的技术服务费用,设施设备的铺设费用、餐饮质量提升的改造费用以及快检室的建设费用等。

商品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局机构改革时没有质量监管专业人员也无质量监管机构参与,质量监管业务开展举步维艰;二是区属工业底子薄弱,区工业园区属工业企业目前只有五家开工生产,开展高质量发展困难大;三是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需要区政府牵头。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是知识产权工作专业性及复杂性较强,我局无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现我局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无相关专业知识,无相关工作经验;二是大部分知识产权工作权限在市局,我局主要是在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下,配合市局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三是高质量发明专利的一个维度是战略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但鹤城区多小企业,规模企业及高新企业少,自身研发基础非常薄弱。

(五)执法大队成立滞后,改革工作推进缓慢  

根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规定,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锁定了19名编制,其中价格监督检查局10名(机关行政编制5人,机关事业编制5人),商务局9名。因鹤城区整体编制冻结,执法大队三定尚不能下文,导致执法大队、执法中队成立事宜滞后,不仅导致我局改革工作推进缓慢,也对目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阻力。

(六)乡镇工作人员补贴等待遇还未落实

乡镇工作人员补贴还未发放。我局于2020年10月21日将凉亭坳乡、黄岩旅游度假区、盈口乡、黄金坳乡共计9人的资料提交到区人社局工资股黄腾处,被告知因我单位为2019年下放单位,而这9名同志均为原食药局鹤城区分局转隶进入,未在市里发放过乡镇补贴,区里没有相关资料存档,加上并未将我局人员乡镇补贴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故需要等待其领导与区委领导商议,待明确资金来源后通知我局进行办理。

四、2022年工作计划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区委区政府“坚持‘强工兴旅、产城融合、康养宜居’发展思路,打造先进制造、生态文旅、商贸物流、医药康养建筑地产、林下经济六大‘百亿产业’,在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中奋发作为,当好怀化‘三城一区’建设的新标杆、排头兵、领头雁,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城”经济社会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区、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深化改革、提速增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优化登记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突出、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

继续围绕“三城同创”开展“四小”行业及食品“三小”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三防设施、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网络监管、合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12315诉求筛查,排查重大案件违法线索,促进“诉转案”工作;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毒瘤”。

(三)聚焦民生、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食药安全管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智慧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做实行政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做细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确保不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抓好党建、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督查问责,深入持久推进作风建设,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监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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