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索引
相关内容
2023年,安乡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统筹规范为原则,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一是成立中共安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的领导,同时成立中共安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三个协调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单设秘书组,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工作部署。将司法行政纳入《安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常法办发〔2023〕1号)要求,扎实开展述法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安乡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安法委发〔2021〕2号)《法治安乡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安法委发〔2022〕1号)《安乡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安法委发〔2022〕2号),推动法治安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广泛征求事项建议项目,制定出台《安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安乡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审查政府文件合同100份,审查并向上级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接受部门备案登记11件。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二是积极对接各决策承办部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三是督促指导全县各单位按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不断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职权,有力提升了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3.着力推进“八五”普法建设。一是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县普法办印发了《2023年安乡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活动、宣传方式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暨民法典宣传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在黄山头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艺巡演基层行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组建普法宣讲、墙绘设计、法治文创兴趣小组,征集法治广播稿20篇,制作普法微视频12个,宣传海报2期,法治墙绘3块。大学生志愿者彭彬获评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送法下乡)”特别贡献奖。三是打造原创法制宣传文艺作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融合文创模式,精心打造原创法治文艺节目花鼓戏表演唱《破镜重圆》,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进行巡回首演,先后在深柳镇、安全乡等地进行巡回演出,深受群众喜爱;制作拍摄微视频并报送参加全省大赛,作品以轻松明快的花鼓戏音乐为曲调,普法节目加上时尚的抖音传播元素,使作品更加接地气,贴近当代生活,寓教于乐。
(二)以人民至上为重点,擦亮法治为民底色
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配备业务用房2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已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县司法局一楼大厅和12个乡镇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窗口或便民联络点,畅通复议渠道。2021年以来,我县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2件,办结25件,7件正在审理中,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复议案件办理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复议决定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出台《安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安政发〔2021〕9号),挂牌成立安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明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工作由行政复议应诉股承担,核定编制3名,已全部到位并录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廉政教育、检视改进活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2.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大力推广柔性监管。出台《安乡县大力推广柔性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各执法单位建立“三张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不罚轻罚规定,全县12个单位累计出台免罚清单199项,从轻、减轻处罚各20项,2023年适用不罚轻罚办理案件280件,其中不予处罚67件、从轻处罚90件、减轻处罚123件,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发展赋能,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县交警大队在非严管路段实行“先劝离再处罚”柔性执法,不再将“贴条”作为第一选择,而是首先短信通知,10分钟内及时驶离的将不予处罚。县城管执法局践行“721”工作法,对城区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发放“温馨提示单”,通过强化管理避免不必要的车辆违停处罚,以柔性执法彰显治理温度。三是严格按时公布执法决定信息。制发《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全省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前,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上公开执法决定有关信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均在相关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常德网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跳转)进行公示,以公开促透明,增强执法规范度。
3.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一是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县共联合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点172个,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并组建了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三级网络全覆盖。二是开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活动。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我县4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开展督导检查,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提升公证事项办理质量。以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有66项公证事项能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充分运用“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的优势,对婚姻登记、毕业证、驾驶证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606件,国内477件,涉外案件129件。
(三)以安全可控为红线,维护社会稳定局面
1.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重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提升乡镇法治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公务员招录、接收军转干部、劳务派遣等多种渠道,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厘清司法所办公用房。我局严格执行省厅41号文件标准要求,实事求是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对10个司法所的外观、司法所上墙制度、标示标牌、功能室配备、电脑等进行了全面更新。今年按照上级要求申报了1个模范司法所、4个规范化司法所。
2.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安乡县现已建成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调委会为主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共189个,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55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建成率达100%;发挥人民调解实效;开展“迎建党百年 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6件,调解成功3159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其中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比例在90%以上,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在12个乡镇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应急处置和法制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解纷服务;成立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2021年至今已化解纠纷603余起。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县交警事故处理中心设立3个音视频调解室,应用网络调解平台实现远程跨区域调解,通过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办理案件1157件。组建专业速裁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速裁案件1630件,平均审理周期仅4.1天。
3.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一是完善了选派经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了“一县一警”,常德市强戒所一大队教导员师竞同志已于2023年7月5日前来报到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落实了假期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了通报备案和边境控制措施,所有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均向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通报备案并作废相关证件,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违法出境现象,没有扣分项。二是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现与湖南安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协议书,并向省厅社区矫正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度,没有扣分项;今年以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93起,服务群众186人次。三是按要求召开了安乡县安置帮教联席会议,每半年向安乡县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了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使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核查等工作,没有扣分项。
二、问题与困难
1.基础建设有差距。部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进展较为滞后。
2.法律服务不平衡。部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点未能充分开展法律服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建设,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见行见效。强化思想教育、业务教育、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采取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清廉湖南”“清康常德”建设要求,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建设德才廉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二)坚持目标导向,在推进依法治县上走深走实。适时开展县级督查,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着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继续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机制。
(三)坚持为民便民,在营造法治环境上做优做强。疏通法治堵点,落实落细“柔性执法”,督促各执法单位落实本单位“三项清单”,执法过程中推行“三次告知”,让“柔性执法”成为常态。优化民生工程,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坚持应援尽援,保障其合法权益。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为特殊群体提供公证上门服务。
(四)坚持风险防控,在社会大局稳定上抓紧抓细。稳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健全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强化边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严格社矫对象监管,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机构联动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