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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室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龙岗区检察院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龙岗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锚定打造“全市反应最快、信息最透明、司法最公正的检察机关之一,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探路者、先行者”的目标接续奋斗,做优做强“奋斗龙检 绿色检察”双品牌,努力为龙岗加快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2023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

  (一)聚焦平安建设,在助推辖区稳定安全中履行龙检使命

  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885件2311人,受理审查起诉1935件2356人,其中,办理大鹏新区刑事案件145件211人,全年办案总量占比全市近26.6%,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聚焦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破坏公共秩序以及“两抢一盗”等犯罪367人、起诉618人,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重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6人,起诉361人,其中办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件2人,涉枪涉爆案1件1人。坚决打击涉“黄赌毒”犯罪,及时梳理此类工作中反映出新态势、新特点,批捕涉“黄赌毒”犯罪79人,起诉157人。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依法办理雷某正当防卫案,彰显司法公正。

  (二)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龙检担当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多角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平台类涉众型侵财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打击严重损害人民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传销、集资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共审查逮捕审结1030件1193人,审查起诉审结634件812人,办理了如涉被害人717名的席某航等人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的王某等人集资诈骗案,维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提升计划”,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探索“四检合一”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团队工作模式,成功办理了假冒苹果(中国)有限公司“AIRPODS”蓝牙耳机注册商标侵权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讲活动,在恒明ONE商业中心进行线下+线上法律宣讲,直播点击量高达十万人,为辖区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检察助力。推动涉案企业堵漏建制,开展“定制式”法治服务,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难题,拓展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法律问题,同时结合“两法衔接”平台,开设服务于工商联、人力资源局、科创局等行政机关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绿色通道”。聚焦辖区非公经济发展,对涉刑事案件中民营企业家、核心技术骨干等群体,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社会就业、上访维稳等因素,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共不批捕民营企业家4人。扎实推进职务犯罪办理工作,加强检监协作,把握案件质量,提起公诉3件3人;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将打击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仅在潘某森受贿案中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一千余万元;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法院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公开示范庭,营造廉洁从政氛围,让清风正气充盈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龙检作为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据点,开启检警监督协作新模式,通过信息共享,把制约监督做实、协作配合做好,提升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受理立案监督案件58件60人,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变重配合轻监督理念,成功监督立案25件25人,成功监督撤案9件9人。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书》2份,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捕23人、追诉51人;对执法不规范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1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建立检察官对点联系派出所制度,通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及时会商,着力提高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进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助力轻微犯罪行为人回归社会,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343人,占同期受理审查批捕人数的36.6%。以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246人,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19.26%。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优化。今年以来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8件,办结民事检察案件38件,发出审违检察建议1份、发出执违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份;坚持一案多查,主动发现、积极监督深层次违法行为,在办理一宗当事人申请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案件中,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针对法院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发出审违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并答复,维护司法权威。行政检察共受理案件6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共立案2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共立案38件。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监督职能作用,以“穿透式”监督依法能动履职,发现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线索48件,并已全部立案。根据市院推送线索,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未及时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立案7件,均已办结,就存在的问题向龙岗公安分局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份,对方已回复并予以采纳。以“深圳检察机关数据一体化平台”为支撑发掘行政检察案件线索,就商事主体异常注销相关问题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单位目前已回复采纳我院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打通执法信息数据壁垒、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监管风险;依法办理夏某治安违法行政处罚监督案,针对发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违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切实提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助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公益诉讼纵深推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护龙岗“绿水青山”。今年以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立案1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获回复并采纳),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为100%,诉前整改率为100%。发挥全市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优势,梳理危害税收征管罪、劳动监管领域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不起诉刑事案件,从中挖掘行政机关应罚未罚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件,并向其他有管辖权的兄弟基层院移送,实现检察机关“反向监督”和“监督闭环”。有效发挥“卡两头、捋中间”的工作方法,对全院受理的起诉案件涉及公益诉讼、民事、行政三大检察内容进行初评,从300余件案件中发现线索12件,有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我管”促“都管”,根据辖区特色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字造假、涉疫药品管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3项,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外单位的沟通协作,分别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前海区检察院、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坂田街道就环境污染类案件、海洋检察、农民工群体保护、城市更新项目等内容开展座谈交流,群策群力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执检监督成效明显。自今天2月恢复驻所检察室派驻工作以来,派驻检察人员共约见在押人员30人,巡视监仓49次,针对龙岗区看守所违规混押混管、虚假谈话教育、未按规定使用械具及信件管理不当等监管执法问题制发《检察监督意见书》77份。办理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类案件118件,发出监督文书118份。针对法院对刑事判决财产刑判项交付执行不及时问题,制作《财产刑执行情况调查表》,核查财产刑执行情况204人,共建案监督并督促区法院纠正6件6人。今年5月,我院在开展刑事执行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区公安分局存在罪犯报到、罪犯收押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区公安分局全部采纳建议并回复,因上述问题具有普遍性及针对性,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发文将该《检察建议书》转发,供全市基层院参考借鉴。

  数字检察蹄疾步稳。进一步融合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分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融通政务、企业、社会等公共数据资源和开放数据资源。制定2023年度数字专项监督活动计划,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业务条线专班,通过案件办理中线索挖掘,为数字模型建立提供全面的思路,如在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查中,针对机构存续情况、经营范围、专项领域违法等情况提出创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设想,目前共选拔四个模型参加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其中“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大数据监督模型”被推荐参加市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评选比赛。

  (四)增进民生福祉,在解决急难愁盼中坚守龙检初心

  化解群众信访纠纷。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290件,同比上升62.9%,受理重复访38件,集体访2件87人,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近两千余次,接收群众提交材料近两百余份。推进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上半年对51宗“三类”案件全部实现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案领导对包案案件全面履行包案职责,落实首办责任,坚持“六包”,做到“见人、见事、见满意”,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成效,有效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发挥简易听证质效,成功举办3宗简易听证,如在办理一宗被告人不服生效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始终坚持自己无罪,为防止社会矛盾扩大,我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就该案举行听证,并向申诉人做好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申请人对我院答复表示满意,有效实现“事心双解”。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8人,起诉34人,针对性侵案件比重较大的特点,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规范该类案件证据收集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同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入职查询制度监督工作,针对未严格落实的责任主体,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予以立案审查并制发检察建议,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57人,对19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61%,远高于35%的全国通报指标。用心做好未成年人被害人精准保护,以“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为平台对89人开展精准保护,开展心理疏导28人次,通过困境儿童筛查途径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临时监护,保障其生存权益,同时积极移交司法救助线索11人次,经审查后给予司法救助近16万元。坚持法治从娃娃抓起,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开展校园普法活动7场,覆盖人数2000余人,赠送普法宣传书籍3500余册,有效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举办“检爱护苗,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区妇联及辖区学生家长代表共80余人走进检察院,体验检察职业之旅,感受法治奇妙世界。

  解决人民急难愁盼。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4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人,起诉2人,依法向法院起诉黄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全力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上半年共办结司法救助28件,发放救助金50多万元,印发《关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救助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联合区司法局发挥救助金救助作用,确保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救助金专款专用。

  ()坚持严管厚爱,在强化政治引领中锻造龙检铁

  旗帜鲜明铸牢忠诚。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上半年共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第一议题学习13次,提升理论学习效果。二是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半年共向上级检察机关及党委报送重大社会影响案件19起。三是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三定三联”工作,先后安排3批次共计21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下沉华乐社区、塘坑社区、怡锦社区参与服务群众工作;坚持结对共建,与河源市连平县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工作交流座谈,互促共赢提升。

  持之以恒提升素能。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完成2022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分析调研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有序推进员额检察官遴选,上半年完成3名初任检察官等级及法律职务任命工作;定期交流轮岗,开展院内干部轮岗交流2人;积极开展人员招录,共计招录10名公务员;为优化检察辅助人员配比,上半年招录30名合同制书记员,目前已顺利完成考察工作,规划开展检辅人员合同续订工作,增强队伍稳定性和归属感。二是实施“检察队伍素能提升计划”,着眼检察履职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前沿,举办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队伍建设素能提升培训班”、组织参加市检察院“北京大学检察干警研修班”,联合其他兄弟院举办西北政法大学“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履职尽责真本领”培训,“守护蓝色海洋,加强区级联动”海洋检察专题研修班。三是开展“以赛代训,以赛促学”大练兵,积极参加大湾区“仰望星空”刑事检察法律沙龙,在13区院67名选手中勇夺佳绩、斩获头名,积极挖掘、培养、储备检察理论研究和办案人才,今年以来,共计3人荣获个人三等功,1人获评深检群英榜,1人荣获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先进个人。

  驰而不息抓好监督。一是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最高检实施细则的落实,积极做好处分期内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同志对我院3名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督促受处分人汲取教训,积极履职。三是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及时分析研究填报数据,对长期“零报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5人次,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14件。四是聚焦内部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筛查、智能研判等科技手段,将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较多且获检察机关支持率较高的部分案件纳入监督范围,确保检察官廉洁公正用权。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亮点

  (一)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标排名持续向优

  2023年,我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开局并不顺利,1、2月份预警指标个数达21个,排名全市基层院倒数第一。我院及时召开相关专题工作调度会,对照分析落后原因并针对性提出提升对策,层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凝聚各方合力,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我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质效,1至5月我院案件质量主要指标预警个数降至14个,办案成效提升显著。具体经验做法如下:一是紧抓核心指标,形成长效机制。我院一直以来狠抓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等核心指标,形成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三个层次层层把关退查、延期审批、推进认罪认罚适用工作的机制,以认罪认罚全面适用、降低案-件比等核心指标来带动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诉前羁押率等刑事检察关键指标工作,今年以来,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6,诉前羁押率为24%。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关注指标短板。今年1至5月我院案件受理量同比上升96.8%,是全市办案量最大的基层院。新修订的案件主要质量指标评价规则对案件大院的质效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院的指标体系有不少指标存在分母过大的困难。秉承大院责任担当,我院在办案中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监督线索的深挖和审查;依托对点联系侦查单位机制,动态掌握刑事案件最前沿工作情况,实现监督的时效性、精准度。今年1至5月我院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等监督指标均有大幅提升。三是聚集监督质效,实现质效齐升我院注重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之间的监督体系,聚焦法律监督职能,注重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关联性和系统性,克服监督类指标进展缓慢、质效类指标起伏较大等困难,确保尽快啃下“硬骨头”。今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等均已达到最高检设定的全年通报值,实现办案工作与监督工作质效齐升。四是聚焦重点指标,切实降低“两类案件”数量。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等“两类案件”是衡量案件质量的重点指标,我院对“两类案件”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姿态,确保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建立起对口联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加强对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强化对直诉案件的监督和办理。对于风险案件,建立起类案调研分析常态化机制,避免同类案件风险反复出现。今年以来,实现了“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两类案件的数量为0,实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典型案例培育,成效显著

  2023年我院上报典型案例近二十个,其中罗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广东省检察机关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蔡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一是树立培育意识,把培育典型案例工作贯穿于办案全程,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有意识地增加承办人精品案例培育意识,提升检察官对最新政策导向、法律要求和社会呼声的关注度和敏感性,注重提升检察官对重点打击领域、新型犯罪行为、特殊犯罪主体等新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水平,以案件质量引领典型案件发展。二是深化机制建设,依托工作调度会、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三级会议主体,聚焦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法律适用、诉讼推进、释法说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探讨研究,不断完善办案举措,优化办案效果,为典型案件的培育打牢实践基础。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基本库,依托上级部署,聚焦新发类型,定期围绕不同类型主题,收集汇总各部门典型案例,切实将办案量大、新型案件多的特点转化为典型案例优势。四是强化把关筛选,围绕专题深挖典型案源,注重案件办理“三个效果”内容的挖掘,提升文字撰写水平,强化释法说理作用,侧重反映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推动行业机制建设、社会治理、司法救助等内容,为典型案件的报送打牢文字基础。

  (三)大兴调查研究,成果丰硕

  一是强化调研的实践导向,紧贴办案工作开展调研。立足龙岗大鹏两区实际,发力检察新领域新业态,斩获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三等奖,结合检察职能改革,围绕海洋检察主题撰写的《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工作探究》调研报告发表在核心期刊《特区实践与理论》,为上级检察机关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二是搭建梯队调研人才队伍,发挥政策研究室引导作用。找准主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谋划,科学构建以老中青业务骨干为核心的课题小组,重点锻炼各级干部的专业调研能力;同时依托专业化办案小组,定期安排相关课题内容,发挥新人撰写调研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并通过组长、部门、政策研究室三层把关,打造结构合理、传接有序、专业高效的调研人才队伍,连续3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三是以赛代训,全面开展调研工作。动员全院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专题论坛、征文比赛、调研活动,成功申报市检察院、市委、区委课题5项,32篇论文获2022年广东省、深圳市检察理论研讨会等专业论坛奖项,在《人民检察》《特区实践与理论》发表2篇论文,推动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困难及建议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2023年1-5月,我院受理审查逮捕和起诉占比全市26.6%,居全市基层院首位,超过福田、罗湖、盐田、坪山四家检察院办案量之和,但人员编制不到上述四家检察院总数一半。同时,今年1至5月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件数同比上升242.73%,人数同比上升218.76%;受理审查起诉件数同比上升51.65%,人数同比上升39.66%,案件量大幅上涨,且近年来疑难复杂案件量呈上升态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建议市院充分考虑本院作为全市办案量最大的基层院实际情况,在合同制检辅人员招录时给予更多名额,在人员补录方面有更多自主权。

  二是人员提拔晋升缓慢。近年来,我院一批符合晋升条件的中层领导干部及一线办案检察官,因受巡察整改影响未能晋升,且统管后,基本切断区院干警交流至区直单位担任领导干部的路径,加之基层院领导职数配备少,晋升空间狭窄,建议市院在提拔选用干部时,通盘考虑、统筹调配全市检察系统人才,给予一线基层干警更多晋升空间,同时简化科级干部晋升请示流程,将正科级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以下晋升工作自主权交给区一级检察院。

  三是办案质效仍有差距,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等领域办案能手相对缺乏,建议市院加强基层干警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检察业务、政工、政务文秘、财务等各类培训等,提升基层干警素能。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更加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推更高水平法治龙岗建设。围绕区委“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企业合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品牌工作。积极参与防范重大风险,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二)更加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完善公、检、法沟通协调机制,寻求法治最大“公约数”,丰富法律监督方法,常态化举办专家论证会,破解办案难题。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更加认真坚守检察为民初心

  继续聚焦民生福祉,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增强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聚焦食药品安全,当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守护者”。以“我管”促“都管”,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功能,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四)更加坚定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打造“奋斗龙检”党建品牌,实施“检察队伍素能提升计划”,促进青年干部在一线岗位锻炼履职能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以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让清风正气在检察机关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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