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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以来,惠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用,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工作为引领,竭力发挥好四大职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内一流中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平安氛围。
一、2019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首题必政治”
全局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遵循,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搞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司法为民守初心,奋发有为担使命,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精会神抓落实,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全过程。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了真学习、真投入、真带头,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锤炼了党性修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栏制度,保证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增进理解,加强团结,提高班子战斗力的目的。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良好成效,未有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三是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我局各项工作之中,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监督制约,不断推进执纪问责。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活动,坚决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股歪风,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好转,窗口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围绕一个统筹引领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工作的职能作用,着力以法治惠城建设新常态为引领,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法治惠民、全民守法为重点,努力推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开展省委法治政府建设内部督察工作,统筹指导区直执法部门完善工作台账,查漏补缺。落实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座谈会,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逐项整改落实。目前我区全部镇(街)申报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完成率100%,196个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完成率92.5%,超出目标任务32.5%,9家企业被评为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同时,推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开展“清网增效”行动,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在全市率先推出优化工业投资项目土地审批措施,实现“当天摘牌,当天动工”;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办企业从原来的9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围绕四大职能发挥
(1)全力抓好行政立规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动制定《惠城区2019年度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惠城办通〔2019〕4号),对涉及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等方面的36份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计划安排。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2019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惠城办通〔2018〕190号)要求,对1988年建区以来至2018年10月31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出18565份区政府文件。确定清理范围后,对其中转发上级文件、临时性通知或者会议纪要及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文件进行筛查、剔除,最后共清理出文件789件,其中需保留的文件206件,需修改的文件14件,需废止的文件300件,需宣布失效的文件269件。按照八届4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再次征求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和区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区政府已按程序对外发布宣布失效的文件269件,废止的文件300件。凡宣布失效、废止的区政府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大制度”,推动制定印发《惠城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惠城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惠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起到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2019年,我区共有22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1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了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及时避免和纠正行政过错行为,做到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019年,我局代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1宗,已审理完结55宗,仍在审理6宗。同时,我局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惠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惠城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告制度》。2019年,以惠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3宗,均有相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能积极配合诉讼相关工作,其中一审结案7宗,其他6宗仍在审理中,已审结的中2宗自行撤销,4宗驳回起诉,1宗维持。三是公职律师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惠城区政府及其全区13个镇(街道)、22个区直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3)全面提升刑事执行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行能力,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对各基层司法所社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瑕疵,总结并推广社区矫正实际工作中的优点和亮点。二是加强内部监督与联合督查力度,成立局“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巡查;召开矫情分析会,分析在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工作情况,研判社区服刑人员风险系数,对有违规行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厉训诫,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进行收监;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部分服刑人员的特赦工作,为彰显国家宽容贡献一份大礼。四是加强节假日及重大会议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加强管控,确保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五是创新形式开展各类型警示教育,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改造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实现在管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不重新犯罪的“四无”工作目标。2019年,我局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92人,解除社区矫正329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63人。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助推经济民生发展
一是法治宣传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举办宪法大课堂,在全区212个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打造青少年学法阵地;深入推进春笋工程,包括举办鹅城校园普法微视频活动和鹅城校园普法点对点主题班会活动,提高学法主动性;落实普法责任制度,要求全区承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部门,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将“谁执法谁普法”融入工作中,形成全面普法格局;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在全区社会各界形成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召开惠城区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在现场汇报评议会上,区检察院、区文广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三栋镇人民政府四个单位设置了展台,通过台账、展板、PPT和视频等方式展现本单位普法宣传工作亮点,被评议的四个单位均取得优秀等次的成绩。2019年共举办法德大讲堂95场、宪法宣讲197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宣讲24场、扫黑除恶专题宣272场,国家安全宣传40场、禁毒宣传活动221场,其它现场宣传活动210场,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我区聘请142名律师参与“法制副主任”工作,为全区212个村(社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部分偏远镇街采用一挂三、“分片区、分团队调配互补”、“预约会诊制”等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效果。与惠州电台合作,在黄金时段播出“法制副主任·讲述法治好故事” 节目( 该节目于2019年8月1日正式改版为《法治惠城进行时》),扩大了宣传范围,获得多方好评,目前已播出243期,参与律师人数83人。2019年全年,“法制副主任”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逾5000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讲座逾1000场,其中开展以“依法保护、使用集体财产”为主题的法治讲座212场,开展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146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专题讲座212场,出具法律专业意见55件,其他法律服务138件,充分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管理工作方面,制定《关于严格落实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报告备案的通知》,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辨护代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辖区内共有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3宗,参与办案律师43人。制定《惠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辖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线上线下申报工作,并组织到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考核实地检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受理2宗律师事务所执业投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多举措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优援。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采取先提供法律援助,再补办手续。对于患有重病或者其他行动不便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体,视情况提供上门服务。目前已建成13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社团组织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75240武装部队、惠州市看守所、区法院、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共青团)法律援助工作站、212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室,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区、镇、村三级网络机制,极大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2019年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面向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共15场次,活动范围延伸至镇街广场、学校、企业、小区等群众聚集场所,深受群众欢迎。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健全值班工作台账。建立律师值班库、规范值班流程,不断壮大值班律师队伍,现值班律师规模从去年的68人增至200多人,值班律师逢周三、周五在区人民法院值班,逢周一、周二、周四在看守所值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服务,驻看守所值班律师同时配合区检察院做认罪认罚工作。制定《惠城区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解决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提升该项工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目前,刑事诉讼律师辩护覆盖率达100%。2019年共受理和承办刑事案件(含法律帮助)2899宗,民事案件126宗,解答法律咨询约1850次。
四是惠城公证处在河惠莞高速公路、东堤、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企业改制等市、区重点工作中担当重要角色,把公证业务主动介入到改革发展的难点、热点中去,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共办理公证近3500件,公证收入211余万元,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是人民调解工作注重规范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滚动排查和专项排查,时刻掌握动态信息。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对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职能,不断规范调解组织运行机制。在坚持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以村(社区)为基础,以镇(街道)为主导,以区域行业为辅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2018年下半年,我区成立了我市首个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9月成立了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惠城区调解委员会。2019年,我们不断加强对金调委和保调委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好工作场所、办公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发展。今年,我局将不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务求实效的思路,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障一个、规范一个”,确保工作成效。目前全区共建立调解组织31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907人,纵横交织、覆盖全区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已经建立。2019年,受理矛盾纠纷915宗,调解成功913宗,调解成功率达99.73%,涉及人员1809名,涉及金额约2908.8万元。
二、明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坚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灵魂,持之以恒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实现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全覆盖。探索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科学履职能力。
(三)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定职责清单,全面提升镇(街道)履职能力。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及时调整“三张清单”,严格要求各单位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引入公证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公安交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执法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办事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
(五)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严格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社区矫正督查,常态化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活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心理矫治”活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
(七)加大力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动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动员和规范我区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向系统和社会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等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
(八)进一步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