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月份,党委办公室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迎接县直单位(部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热忱服务,协调各支部认真开展好“1+1”共建各项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继续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工作。1月份,校党委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我校思想理论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努力使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精神成为我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1.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月份,分别于5日、12日、19日,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和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由党委副书记***同志带领依次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七部分、第八部分、第九、十部分。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2月2日上午,在二楼小会议室,校党委副书记***同志带领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与时俱进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3.继续协调、督促各系部组织本系部教师和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党员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将学习宣传与教职工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好,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立足岗位做贡献,持续推进全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深入开展。
二、圆满完成17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准备17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迎检工作,迎接县委组织部考核组来校考核检查,是党办本月的主要工作之一。本次检查,是县委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党务党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1月22日上午下班后,才接到组织部考核通知及考核细则,要求按细则进行认真准备。第二天上午组织部就开始进行检查。考核细则共七大项20小项,A4纸共6页,合计1000分,可谓任务重,时间紧。接通知后至考核组到来前,我与杜秀群主任连续几天加班加点,对照考核细则,逐一认真准备,确保材料高质量、高标准、不缺项、不漏项。1月24日下午3:30,县委组织部考核组一行4人,来到我校对材料和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由于我们的工作扎实深入,积累的材料翔实丰富,得到考核组几位领导的一致好评,顺利圆满完成本次年度考核迎检工作。
在整个迎检工作过程中,得到学校领导、各支部领导和各相关处室、系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协调各支部,继续做好1+1好支部共建工作。一是做好与上级督导组的沟通协调工作,认真收转各类通知和文件材料,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并及时传达到各支部。第二,协调各支部开展好以“清洁卫生进万家、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的系列共建行动,整治环境卫生、反对铺张浪费、传播文明新风,为共建村营造整洁卫生、村风文明、欢乐祥和的良好节日氛围。
四、认真做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到县委组织部领取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文件,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将文件进行复印、装订,将民主生活会文件分送各班子成员,将组织生活会文件分送各支部。其次,准备了党委班子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与学校办公室协调做好相关事宜,确保我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顺利举行。
除以上主要工作以外,还完成以下工作:
1.准备精神文明迎查理论学习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迎查材料;
2.收集、检查各系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材料及图片资料;
3.汇总、整理各支部1+1好支部共建材料及“三会一课”材料;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协调:阳立强
组长:陈清良
副组长:龙波、周曙(常务)
成员:李宇、吴蓉、周旭临、胡芬、姚知群、佘锋
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对接考核工作小组,配合做好绩效考核迎检工作,负责本科室相关考核资料的准备。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周平、陈超群财务科:张玲
研究室:李宇乡村科:刘艳
政务中心:文英程执法队:姚知群
市政科:李振科设计科:苏蓉、周旭临
信息中心:佘锋设计院:胡芬
二、考核内容
(一)市规划局绩效考核(12月8日至15日):考核小组和各科室、单位根据分工安排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相关原始资料,12月15日接受市规划局的绩效考核检查。
(二)县对局绩效考核(12月8日至12月31日):考核小组和各科室、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填写自查自评表,准备相关原始资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绩效考核办公室。
(三)科室工作绩效考核(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一并进行)(1月4日至1月20日)
1、考核动员(1月4日):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就去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动员,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
2、集中考核(1月5日至18日):各科室、单位和各党支部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填写自查自评表,准备相关原始资料,1月11日前报送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1月12日至18日,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答疑的方式进行集中考核,收集汇总平时考核和加分、扣分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年度总结测评大会,结合科室、单位与支部述职测评情况,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成果。
3、结果审定(1月19日至20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汇总绩效考核初步成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最终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去年度科室、单位绩效考核奖项,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
(四)全员绩效考核(1月4日至1月20日)
1、考核动员(1月4日):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就去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动员,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
2、集中考核(1月5日至18日):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党组织书记撰写履行管党责任述职材料,中层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材料,一般工作人员撰写个人总结材料,与考核登记表、考核记录手册以及省、市、县获奖证书,于1月11日前一并上交绩效考核工作小组。1月12日至18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记录手册进行集中检查,汇总平时考核测评、督办通报和获奖情况,并对加分、扣分情况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年度述职测评大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与年度述职测评大会一并进行),形成去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成果。
(三)结果审定(1月19日至20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汇总绩效考核初步成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最终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去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奖项,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
三、考核办法
1、市规划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规划编制、乡镇规划管理、来文办理、规划融合、启动城乡一体化工作五个方面。
2、县对局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望城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望城县去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望办发[*]3号)、《关于去年县对局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文件进行;
3、局内科室和全员绩效考核根据《去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度科室和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望规党发[*]21号)等相关文件进行。
4、奖项设置分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其中绩效考核奖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四名,单项奖分为创先争优党支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年度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四个标兵”评选等工作进行设置(具体奖项设置详见附件5)。
四、考核准备
1、各科室、单位对照县对局、局对科室的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和分工安排,填写自查自评表,并准备相关原始资料。
2、单项考核资料根据科室职能职责由相关责任科室进行资料准备,其中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建设人民满意县城、关协由办公室负责;工会、妇委会、计划生育由财务科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双联”、依法治县、团总支、“两型机关”、和谐机关创建由研究室负责;创业富民、“两型社会”建设由设计科负责;“两帮两促”、“双优”创建由政务中心负责;依法行政由执法队负责。
3、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总结本科室(单位)创新创举方面的成绩,将总结材料与相关原始资料一并报研究室汇总,形成全局的创新创举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事关全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考核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早作安排,早作准备。考核小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和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湘发[20xx]6号),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湘纪发[20xx]23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发[20xx]6号)、《〈**市县市区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市直工作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办发[20xx]12号),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 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通过检查考核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着力解决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检查考核对象
此次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工作紧紧围绕本年度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目标任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具体包括: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
3、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4、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处理接待,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5、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情况;
6、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7、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形是否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的情况;
8、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9、本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思路。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进行自查,各单位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组2012年6月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确定。全部工作于2012年7月10日前结束。
3、检查考核结束后,检查考核材料于7月20日前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五、步骤和方法
1、听取汇报。集中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党政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
2、述职述廉。召开由委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听取委领导班子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对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不含业务工作情况)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情况。
3、组织民意调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表附后)。
4、个别座谈和专题了解。个别座谈主要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同时也要座谈部分股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对件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有关问题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题了解,并写出专题汇报的单行材料。
5、调阅资料,调阅被检查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6、反馈意见。在认真检查、综合分析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反馈意见,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要客观评定被检查单位本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特点和成绩,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7、综合汇报。检查结束后,形成综合报告,及对向委领导小组汇报,由委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按期完成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
2、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细致的作风、科学的工作方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客观准确地肯定被检查单位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现象的发生。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9-0092-04
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现在信息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党的建设提出挑战,也带来机遇”[1],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网络党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的影响。尽管网络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诸多困扰,我们还是认为对于大学生上网,宜“疏”不宜“堵”[2]。在网络信息传播条件下,高校德育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虚拟网络空间逐步成为高校德育发展的新境遇,青年学生的思想意识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发展特点,①这对大学生党建工作,尤其是方兴未艾的大学生网络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易班党建工作现状
2007年起,上海市教委在全市高校中逐步推行网络文化建设项目“易班”(E-Class)。经过多年来的逐步建设和发展,“易班”社区作为网络时代的沪上高校学生信息交互平台,是网络时代学生工作凝心聚力、服务学生、教育学生的新兴德育阵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高等教育德育工作主动变革,顺应时展应对现阶段德育工作困境与挑战的主动回应。自清华大学建立第一个“红色网站”开始,各高校也将网络技术运用到网络党建工作之中来,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当下各地各高校的网络党建基本上都处在零散的状况,有的高校虽然也亮点颇多,但是基本上没有形成育人合力,普遍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主体力量不够,工作规范化、制度不能有效保证,通过前期走访和沪上兄弟高校调研也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如,普遍感受到网络党建平台建设水平不高。各高校也普遍感受到仅仅依靠自身的资源很难搭建起一个面向学生需要,契合时展的党建工作平台。
易班系统是由上海市教委党委网络管理中心独立研发的一套服务高校师生的互联网WEB2.0应用系统,其含盖了班级论坛、个人博客、校友录、SNS社区等各类互联网产品应用。该项目实现了服务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学生事务管理、服务校园学生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功能。无论是从现实需要,还是实践应用之中,将易班系统引入大学生党建平台搭建之中都是可行的,但在高校除开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率先在沪上高校开始试点运行以外,基本上其他高校都没有将该平台在党建工作之中予以应用。互联网时代的高校党建德育工作,立足网络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的网络社区服务,对高校网络党建做出既满足实际需要又符合时代特征的部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适时而为地大力推进网络党建,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
二、基于“易班”的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构建
(一)总体框架
目前各高校党建电子化、网络化主要通过建立相关的党建网站。而党建网站各项功能不外乎如下几种形式得以实现。
1.电子新闻:通过党内各类活动新闻,更新党建工作动态,实现党务公开,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党内学习动态、先进典型宣传等。采用该方式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的实时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略显不足,此外,由于党建网站宣传力度以及鲜活的吸引力不足,导致网站流量较低,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站设计的初衷。
2.电子通告:大部分高校利用内部局域网党内活动通知以及党员专题学习内容,部分院系党组织在院系网站上党组织学习安排、党员发展转正公示等电子通告。由于信息未经总体整合,导致该方式的通知宣传力度无法深入党员群体。
3.网上学习:调查显示,部分高校通过建立专门党校学习网站开展网上学习,党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在线学习,类似的网站可以实现学习资料共享和下载功能,但学习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网络互动,学习效果较差。针对这个缺陷,部分高校又借助BBS、留言板、论坛、公共邮箱等手段提高互动性,但缺乏一个系统全面的互动平台。
针对党建网络化现状存在的诸多问题,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充分利用易班系统这个互联网平台,对各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整合,构建基于“易班”的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为此,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率先在沪上高校试点运行,将易班工作平台的各项功能应用到党建德育工作中,大力推进网络党建建设。在推行党建工作网络化的进程中,最关键的是构建规范化的党建网络平台,并针对党建德育工作的各个教育考察环节设计相应的功能。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围绕党建工作平台前期研究和实践的基础,提出一个规范化的党建平台工作开展的模型,该模型针对党员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需求,设计了四个子平台,分别为党务工作网络平台、党员管理网络平台、党员教育网络平台以及党员服务网络平台,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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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模块功能设计
基本的党建日常考察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思想汇报考察与联系人考察谈话,主要针对对象为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申请人,一般按季度为单位进行。党建日常考察工作体现了最基本的被考察人与党组织的沟通、联络与考察,是入党申请人能否成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能否成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考量依据。但在当前实际操作过程中,这项基础工作的开展却不甚顺畅,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1.思想汇报与考察谈话记录不及时、不按时,并常有抄袭。导致的后果是当准备发展或转正材料时,材料不齐或不符规范,从而补正材料的工作量大且易出错。究其原因在于,各级党组织对于党建日常考察工作的监督难以及时与到位。
2.思想汇报与考察记录保存不妥,经常会发生考察人遗失被考察人相关考察材料的事件。导致的后果是在准备发展或转正材料时,需额外补正材料且易出错,使党组织在被考察人心目中的严谨性降低。究其原因在于,材料保存无统一的规范。
综上而言,建立可行的日常监督机制与材料保存规范,是提升党建日常考察工作质量的关键。在这方面,网络的资料共享性与电子数据保存的便捷安全性恰好弥补了当前的缺陷,能为党建日常考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因此,党建日常考察工作的网络化与电子化势在必行。针对党务工作网络平台,为了实现考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功能,必须实现基本的思想汇报提交以及修改功能,并针对相应考察人设计对思想汇报的点评功能。可利用在班级(即党支部)中帖子(即思想汇报)的方式,考察人将点评意见回复在帖子下方,一方面可供被考察对象参考,另一方面也方便管理者考核考察人工作是否到位。
三、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的打造
(一)党务工作网络平台
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最平凡但最根本的组成部分,这部分工作需要的是规范与踏实,而党建日常考察工作则是党务工作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了针对被考察对象(包括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收集与考察记录撰写,该项工作按月度进行,体现了最基本的被考察人与党组织的沟通、联络与考察,是入党申请人能否成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能否成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考量依据。但在当前实际操作过程中,这项工作却因为各级党组织对于党建日常考察工作的监督难以及时与到位、思想汇报与考察记录材料保存不规范统一等原因,无法顺畅开展,而网络平台的资料共享性与数据保存便捷性恰好弥补了党务工作当前的缺陷。为了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质量,上海交通大学电院学生党总支基于易班平台,在2011级、2012级本科生各党支部中进行了党务工作网络化的试点,经过两个季度的试点,成效显著,有效地弥补了当前党建日常考察工作中的缺陷,提高了党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在试点年级中,由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人数总数占到了学生总数的70%以上,党务工作网络平台的推行也为易班在广大学生中应用的推行凝聚了人气,为后续各项基于易班平台的网络工作平台活动奠定了基础。
此部分将把重点放在介绍党务工作在易班平台上试点的运行情况与方式方法。
首先,在季度思想汇报考核方面,建立了如图2的考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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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加入党支部易班。
b)全体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在易班党支部中思想汇报。
c)考察人检查被考察对象是否思想汇报,若未,则提醒被考察人尽快。
d)考察人留言点评被考察对象思想汇报是否通过审核,若未通过审核,则提醒被考察人对思想汇报进行修改或重写。
e)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根据思想汇报留言,检查支部内所有考察人是否完成对本支部对应被考察人的思想汇报审核,若发现有考察人未完成审核工作,则提醒失职考察人尽快完成审核工作。
f)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汇总本支部当季度所有相应人员的思想汇报递交情况以及考察人的审核工作情况,同时反馈至党建老师处,并纳入年度民主评议考核参考。
g)党建老师对预备党员及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进行审核留言,并下载备份。
而在季度考察谈话方面,工作流程如下。
■
a)考察人为每位被考察积极分子建立电子考察档案,内容包含被考察人基本信息以及各季度谈话考察记录,为每位被考察预备党员建立纸质版预备党员考察表,并保存在党建老师处。
b)考察人与被考察人进行谈话,就被考察人思想状态、时政观点、日常生活等多方面进行交流。
c)考察人根据谈话内容草拟本季度谈话考察记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
d)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对本支部所有电子版谈话考察记录进行初审,提醒未递交谈话考察记录或谈话考察记录不合格的考察人完善其谈话考察工作。
e)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汇总本支部所有初审合格电子版谈话考察记录,发送给党建老师。
f)党建老师对所有初审合格电子版谈话考察记录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谈话考察记录的修改意见告知相应支部的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由相应支委通知相应考察人完善其谈话考察工作。
g)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通知考察人将通过审核的积极分子谈话考察记录添加到相应被考察人的电子考察档案中,将通过审核的预备党员谈话考察记录誊写到保存在党建老师处的预备党员考察表中。
h)支部相应支委(通常是考核委员或党支书)收齐本支部当季度更新后的全体被考察人电子考察档案,发送给党建老师备份。
(二)党员管理网络平台
党员管理是党建工作最需重视的组成部分,如何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评议党员、考核党员,是各级党组织都非常重视的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制度保障,是使党员队伍整体进步的持续动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组织针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却无法切实到位,使少数不合格党员逃脱了组织的批评、教育与处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究其原因仍在党组织与群众的监督与考察难以到位,党组织自身的党务公开不够充分,因此依托网络平台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势在必行。上海交通大学电院学生党总支在易班党务工作网络平台试点的基础上,将继续深化试点基于易班平台的党支部组织生活申报及总结展示、党员定期及年度评议、党群互动交流、党员理论考核等工作,着力打造高效、透明、有力的党员管理网络平台。
(三)党员教育网络平台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始终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加强党员教育,不仅是《》中做出的明确规定,而且也是形势发展给我们党员提出的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在90后高校大学生普遍热衷于各种网络社交平台的大趋势下,我们拟将党员教育拓展到网路平台:如通过易班每月定期《支部参考》,内容不仅含概当月时政热点解析及政策解读、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回顾品读,更从学生党支部的切身实际出发,以当月组织生活主题为依托,推广和介绍优秀组织生活案例,促进不同年级的学生党支部之间的交流和共建;另外还可以通过易班开辟话题讨论区,通过讨论拓宽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的思路、同时也可以利用90后学生群体对于网络的高认同感和高接触率的特点,将每个支部的优秀党员典型快速推荐和分享到各学生党支部,从而真正实现以易班为抓手的党员教育网络平台。
此平台在易班党建平台通过党务工作、党员管理凝聚人气的基础上,依托学院党员教育的实际要求,组建专业团队,在易班中设定相应栏目并进行定期维护,通过线下组织生活、线上知识竞赛、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评选等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四)党员服务网络平台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面对这一要求,为了切实在高校学生党员中夯实服务意识,除了开展传统的“党支部共建、结对子”等活动之外,我们还将打造党员服务网络平台:通过易班各年级的学业辅导信息,如每个楼栋的学业辅导课程表、评选每个年级的“明星学业辅导员”、共享学业辅导资料等;另外,对于高年级党员来说,除了学业之外,还应将眼光放在人生规划、生涯导航等方面,因此可以通过易班实时就业招聘信息以及学校的相关生涯导航培训信息、并由学生党员自主分享彼此的求职心得,高年级党员可以通过易班发帖的方式将自己的选择过程、心路历程和经验积累等记录下来,作为传承给低年级党员的宝贵财富。
此平台结合高校学生学习、生活、科研实际,围绕高校学生最需要、最关心、最感兴趣的内容,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并依托易班的调研功能,汇聚全体党员智慧,打造党员服务信息平台,以期为高校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助力。
四、结论
结合前期运营效果,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的运行提高了党建主体的交互性,基本上能够实现易班党建工作者与受众的良性互动;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的运行增强了党建环境的开放性,推行“阳光党建”,在科学组织、有力保障的前提下,变党员“他律”为“自律”,提高了党员再教育的自主性和增强了党员身份认同感。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的运行加强了党建目的的教育性,促使党员更加珍视党员身份,不仅提高了教育的科学性,也保证了党员再教育的连续性;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模型的运行提高了党建工作开展的便利性,实现了基本党务工作的信息化。
笔者认为易班网络党建网络工作平台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现阶段易班本身资源闲置,而沪上高校整体网络党建资源不足,两者的结合正当其时。继续开展易班党建的有益探索,建立健全其机制是保证高校党建德育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和易班平台进一步完善的客观要求也是易班本身发展的现实选择,易班党建平台本身应该形成一种由教委党委领导的多个组织或部分组成,各高校广泛参与,循一定方式规范操作,平台各个模块之间以及沪上各高校之间互相联动的易班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工作平台本身形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在外部在上海市教委党委的整体布局下在沪上高校网络党建这个更加广阔的工作空间和更加复杂的系统内,各高校作为整体的部分和系统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互为促进,最终以易班作为沪上高校党建工作的中介和桥梁,实现高校党建德育工作和易班网络平台的完美结合,创立网络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机制的新模式,真正形成有合理布局结构,协调有序运行机制的沪上高校易班党建网络工作平台。
一、考察重点:在于考察被考察对象的一贯工作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实绩,通过实绩看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对照干部职责,细化考察,重点突出,情况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二、考察事项:
1、通知考察对象上交履职工作总结(附软盘)。纸张统一为16k,用word生成,个人签名,2000字左右(标题统一为:“履职工作总结”,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段落行距为25磅)。考察组要对履职工作总结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
2、通知考察对象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软盘)。纸张统一为16k纸,word生成。表格可以在组织部网页上下载。
3、通知考察对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表》。
4、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范围和要求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任用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福建农林大学干部民主测评表》参照提供的表样自行印制。
5、考察报告请根据提供的样式(纸张统一为16k,word生成),以写实的形式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报告上签名。
6、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根据提供的《考察情况汇总表》表样,形成考察汇总表(附软盘,excel生成,纸张统一为a4),由党总支审核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考察结束后上交党委组织部的材料:
(1)考察对象履职工作总结(附电子版)
(2)《干部情况登记表》(附电子版)
(3)《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表》
(4)《考察情况汇总表》(附电子版)
(5)考察报告(附电子版)
(6)谈话记录
(7)《福建农林大学干部民主测评表》
(考核材料样式)
xxx同志试用期考察材料
xxx,男,x族,xxxx年x月出生,福建xx县人,大学本科毕业,xxxx年x月加入xxxxx党,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职称为xx。2004年11月任福建农林大学xx学院xx秘书。
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
不足之处
民主测评情况
总票数xx,优秀x,称职x,不称职x,弃权x。
评价等级:称职(或优秀、不称职共三档)
其他
党总支名称:xxxx党总支
考察组成员:xxx、xxx(须签字)
2005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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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如遇有必须说明的问题,视情况可写在“其他”栏中,在考察报告中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门材料。
二、创建目标
按照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各项指标进行创建,通过科技部-年度全国科技进步综合考核,并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
三、考核内容
(一)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1、党委政府重视情况
党委或政府召开、研究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总计不少于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科技管理机构情况
本级政府设立独立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所属乡(街道)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
3、科技经费投入情况
全区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所占比例达到2%。
(二)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为
1、科技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重点开展引进、消化、吸收、集成先进适用技术、科技成果和再创新等举措,推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3-5个。
2、科技促进创业就业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开展科技人员与管理人员创业培训、开展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
3、产学研联合情况
举办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活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等。
4、科普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组织大型科普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5、本地区科技工作特色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开展促进本地区科技进步特色工作,包括:相关科技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企业发展、科技防灾减灾等内容。
6、党委政府其他部门依靠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与成效
主要举措是教育、工信、农业、商贸、卫生、环保等多个党政部门充分发挥科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贸、科技强警等工作。
7、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靠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及经验
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发挥科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各项科技工作。
四、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5日)
1、成立“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全区“十二五”科技进步工作,并指导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任务,明确责任。(6月15日前)
(二)汇编材料及初审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材料报送(6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和材料,报送区科技局,做到材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逻辑层次明晰。
2、材料汇总(6月25日前):区科技局填写基本情况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定量指标,撰写考核定性内容。
3、领导审阅(6月28日前):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
4、市检查初审(6月30日前):提交市科技局初审,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并报送省科技厅。
(三)审核阶段(7月1日—7月15日)
专家审核(7月15日前):省考核专家组依据审查的材料填写考核计分表,计算被考核地区的得分,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地区的得分经综合分析和讨论,作出考核组意见。
(四)迎检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责任单位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科技部的抽查准备工作,争取我区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行列。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按照科技部的考核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指标任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协调,形成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的合力。建立责任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与各责任单位的配合与协作,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设立专项经费,提供资金支持
一、考核评价内容
全面考核厅直单位*年年度工作。内容包括:
(一)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医疗卫生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三)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教育情况;
(四)行业作风建设、纠风专项治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在加强医院管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卫生单位(包括疾控中心、劳卫所、卫监所、学校)收费情况;
(六)民主管理、院务公开及职代会制度落实情况;
(七)离退休干部政策落实情况;
(八)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情况;
(九)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十)业务收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率等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情况。
二、考核评价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大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由厅机关相关处室根据平时掌握的厅直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考核评价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厅直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年度工作考核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送相关处室复核。相关处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厅直单位填报情况认真复核并提出客观评价报告,于元月10日前交厅办。除医院行风问卷调查外,不另组织专门现场考核。医院行风问卷调查由厅监察室会相关处室于*年元月上旬进行,对每个医疗机构(不含卫生单位附属医院)现场发放医院行风调查表(见附件2)50份,现场征求住院患者意见,同时邀请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暗访医德医风情况。
(二)大会测评。*年元月13号上午8:30在厅机关(金卫7楼会议室)集中召开*年度厅直单位工作述职汇报及考核测评会议,全体厅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局长)、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进行现场测评。大会测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厅直单位述职汇报。由厅直单位院长(所长、主任、校长)汇报*年考核评价内容中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公布厅直各单位的平时考核结果。
3.当场发放考核测评表进行考核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单位述职汇报、公布的平时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厅直各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结果,评选出5个先进单位。
4.总结和讲评。考核测评完成后,由厅长进行总结及讲评。
三、实行一票否决的事项
在*年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先进单位时实行一票否决。
(一)发生违法违纪大案要案;
(二)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发生计划外生育。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依照《条例》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任职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考核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处级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平时考核
第四条平时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五条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
(一)谈话。考核机关每年至少要与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必要时,可随时进行谈话。
(二)巡查。考核机关要经常派人到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
(三)参加会议。考核机关可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
(四)参与重大活动。考核机关可通过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活动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考察了解每个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
(五)社会访察。考核机关可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表现情况。
(六)重点调查。考核机关可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考核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考核机关应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信息、资料的积累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三章任职考核
第七条任职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拟提任上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按照《条例》规定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评价。
第八条任职考核的时机和考核对象的产生方式,由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后研究确定。
第九条任职考核的考核对象除应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为拟提职级的后备干部。
第十条任职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
(二)考核准备;
(三)量化考核评价;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形成考核材料,提出拟任职人选。
第十一条考核对象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集中各方面的意见。民主推荐包括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
第十二条群众推荐。在本地区、本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任职单位组织推荐;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人选现工作单位组织推荐。
(一)推荐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成员;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及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部分不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本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退(离)休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其中,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有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二)推荐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和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单位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三)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可在上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推荐会或发放推荐表的形式,进行扩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上一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须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呈报。考核机关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进行群众推荐。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必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并负责地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自荐应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自荐表》,并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对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考核机关在进行资格审核后,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在人选所在单位组织群众推荐。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对民主推荐的结果应进行综合汇总。对于群众推荐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在经群众推荐后,应视情况将推荐结果向推荐人和自荐人反馈。
第十六条实行差额考核制。一个拟任职位一般应确定两名以上考核对象。差额考核对象,应在群众推荐中得多数票的人员中遴选,得票率一般应不低于30%。
人选得票率均不足30%时,可从得票率较高的人选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范围,进行第二次推荐。
拟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人选,在原单位进行的群众推荐中得票率在60%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考核对象的产生,按《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考核准备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预告。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成员、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考核预告应于考核前一至两天发出,由考核机关或考核机关委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材料准备。考核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各方面的反馈信息。
第十八条量化评价。在进行个别谈话前,请谈话对象根据对考核对象的日常了解,填写《量化评价表》。
第十九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一般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本人;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可根据谈话对象在《量化评价表》中反映出的态度和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有选择地采取如下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档案、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情况等。
(二)征求意见。通过发函、面谈等方式,征求考核对象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以认定和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四)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五)实地察看。通过现场察看,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六)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七)走访。到考核对象曾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居住的社区党组织、配偶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情况。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关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对考核对象平时了解和掌握的程度,确定对部分考核对象实行面试。面试时,要求考核对象现场回答问题,阐述任职设想,重点考察、了解考核对象掌握理论、业务知识的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二十三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材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呈报表》和量化评价结果的相关图表。
(三)声像资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考核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或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四条考核机关应听取考核组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逐一讨论研究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拟任职人选。
第二十五条考核机关确定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在个别酝酿之后,党委书记办公会应就考核机关提交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酝酿工作一般由考核机关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承担。酝酿的情况应予以记载。
第二十七条考核机关向党委(党组)会议汇报关于拟任职人选的考核情况和任职意见时,不仅要提供文字材料,还应解读量化评价图表、播放声像资料。
第二十八条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任职人选,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任职人选的问题,考核机关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考核机关应根据任职人选公示的情况,向党委(党组)提出是否任职的建议。
第四章定期考核
第二十九条定期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十条定期考核包括届(任期)中考核、届(任期)末考核,也可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定期考核的内容,应按照《规定》确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第三十二条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述职;
(三)民主测评;
(四)民主评议;
(五)个别谈话;
(六)调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八)评定考核结果;
(九)运用考核结果及反馈。
第三十三条考核准备: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一般由考核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在进行届(任期)中、届(任期)
末考核时,可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考核组组长;可约请或抽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培训。
(四)考核组就考核工作方案同拟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五)考核预告。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准备。考核组收集、整理被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资料。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
第三十四条述职。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代表班子述职,同时进行个人述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述职也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职材料应提前印发给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范围:
(一)考核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所属工作部门(含派出机
构)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派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考核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民主测评。在述职会议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的填写和回收,应有利于反映真实民意,可当场填写、回收,也可会后填写,在规定时间、地点由考核组回收。表格回收后由考核组统计、汇总。
民主测评的内容和评价档次的设定,应细化、量化,并合理确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以便于科学统计和定量分析。
第三十六条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评议表的方式进行。选定本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进人物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等不同人员,分别召开座谈会,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在了解参加评议人员对考核对象总体评价的同时,重点了解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十七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定,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调查核实。考核组可根据需要,参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与被考核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四十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
领导班子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领导班子的结构分析等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和考核组对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主要优点、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考核结果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中、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考核组对领导干部的下步使用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考核材料应归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四十一条评定考核结果。考核机关依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领导班子的党政正职,不能作为提拔任用的对象。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下一年度不能提拔任用;被评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转任非领导职务或予以降、免职。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评定等次。属于领导班子的情况,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干部个人的情况,反馈给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干部本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机关还应就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组织全额定向推荐,并综合考核情况,提出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案,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后,对拟新进班子人选进行任职考核。
第五章考核机关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机关,是指党委(党组)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十六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意见。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由考核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核机关负责。需要时,考核机关可约请或抽调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四)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考核责任及追究
第四十九条实行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核机关对干部考核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组对考核实施负具体责任。考核组组长和考核人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领导干部推荐干部,应在《领导干部推荐表》上签名,并承担推荐责任;
(四)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核组反映考核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五)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六)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核人员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五十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确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未严格履行考核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核结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对考核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或明知考核对象有严重问题,仍坚持让考核组考核,导致用人失误;
(四)对考核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核组成员出现违纪问题。
第五十一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组组长的责任:
(一)考核组未按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违反考核程序;
(二)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不认真查实,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不如实向考核机关汇报考核情况或隐瞒重要情况,导致用人失误;
(四)放松对考核人员的管理,导致考核人员违纪。
第五十二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一)考核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简单,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二)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核组组长汇报考核情况,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随意向他人或考核对象透露、散布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十三条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四条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时,明知推荐人选有严重问题,仍予以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考核工作中,党员、干部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或编造事实,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下级组织或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合考核机关开展工作,或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情况,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考核对象向组织隐瞒自己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或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或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八条对考核工作违反考核程序及考核人员违反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五十九条上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应对下级考核机关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考核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各区、县(市)党委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1、关于村(居)流出党员参会问题:各村(居)书记要统筹安排好人员,村(居)支委成员必须主动与流出党员取得联系,做好三件事:一是告知其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要求其回来参会;对确实难以回来参会的,要求其履行请假手续,可以书面请假,也可以电话请假;电话请假必须要由联系人做好记录,注明请假人、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同时还需要求其再发一条信息请假说明情况,在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格式见附件1)。二是与其谈心谈话,征求其对支委班子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必须做好纸质记录,有条件的还要作录音记录,纸质记录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录音记录存村(居)电脑留档。三是若流出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其到流入地党组织将流入地党组织所作的点评和民主测评情况复印好并邮寄回来,以便作民主评议党员参考依据。
2、关于居住在外地的党员参会问题:村(居)支委成员必须主动与流出党员取得联系,一是告知其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要求其回来参会;对确实难以回来参会的,要求其履行请假手续,可以书面请假,也可以电话请假;电话请假必须要由联系人做好记录,注明请假人、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同时还需要求其再发一条信息请假说明情况,在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格式见附件1)。二是与其谈心谈话,征求其对支委班子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必须做好纸质记录,有条件的还要作录音记录,纸质记录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录音记录存村(居)电脑留档。
3、关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参会问题:一是村(居)支委成员要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其对支委成员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由上门走访的支委成员记录在案,并报党支部汇总。二是对确实难以参会的党员,必须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可由上门走访的支委成员填好并向其说明后,请其签字确认,请假手续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见附件2。
二、关于分设党小组问题
在家确定可以参会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要分设党小组。
1、分设党小组的党员数确定。各活动单位要在会前根据与在外党员的联系情况,确定本单位能够参会的党员数后,再分设党小组,原则上一个党小组由10名左右党员组成,每个党小组必须要有一名支委成员。
2、各活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参会的党员情况,对党员分类,重点党员要重点关注,重点谈心谈话,最好将一些重点党员分在同一小组,并由镇指导领导和支部书记参与主持指导。
3、镇领导、干部、“三送”党员队长(队员)要全程参与并主持指导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不是党员的队长(队员)要请示单位明确一名党员队员参与。
三、关于学习问题
1、集中谈心谈话前要组织全体参会党员集中学习,书面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观看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片《一次红脸出汗的民主生活会》、赣州电视台专题片《一场心灵的洗礼,一次党性的升华--史文清全程指导兴国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和《直面思想的交锋,触及灵魂的洗礼--史文清指导兴国县埠头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
2、参加学习的人员为通知到位的参会党员,由支部书记主持,镇指导组、党员“三送”队长(队员)要加强指导。
3、支部书记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包括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情况)。
4、要组织知识考试(开卷考试),考试后由活动单位将试卷收回留存。
四、关于谈心谈话问题
1、会前组织集中谈心谈话,镇领导、干部、“三送”党员队长(队员)要按照党小组的安排,主持指导本党小组的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可以在晚上,也可以在白天。主持人要把控好局面,提醒党员要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问题,又要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对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坦诚接受,不能翻旧帐,搞人身攻击,说什么都不能生气,不能乱开炮,要本着善意提醒的态度批评人,既要有辣味,又不能过头,引导党员重点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提出批评意见,可以从平时支持村里工作、生活当中来找意见,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主持人要及时制止,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总之要把握一个原则,既要让党员充分发挥,又不能跳出了框框。记录人员要对谈心谈话作好记录,填写好《党员谈心谈话评价意见记录卡》(见附件3)。
2、党支部书记要与支委委员、党员村干部、党小组长、重点党员逐个谈心;支委委员互相之间、支委委员与党小组长和所包片重点党员要逐个谈心。
3、重点党员要重点谈。对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有情绪、对村干部有怨气或者不履行党员义务,甚至出现上访的党员,要由指导领导或指导干部或支部书记重点对其谈心谈话。
4、谈心谈话之后形成的相互批评意见要与组织生活会上的意见一致。
五、关于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问题
1、镇指导人员要做好以下四件事:一是指导并主持好会议,确保会议有序召开。二是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三是将党小组开展自评和互评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支部汇总。四是对会议进行照像,并报党支部留存。
2、会议召开时间:可以同时召开,也可以先后召开,可以晚上召开,也可以白天召开,但必须要在观看了三个视频之后、支委会议(即第二阶段会议)前全部开完。
3、会议主持:镇指导组,包括镇领导、干部、党“三送”党员队长(队员)。
4、会议议程:
(1)主持人就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
(2)党小组长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与会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待与会党员批评结束后,党小组长作表态发言。其他党员按照以上要求,依次开展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党员批评意见并作表态发言。
(3)党员自评与互评结束以后,由党小组长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
(4)对村党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征求本党小组党员的批评意见,对村党支部的批评意见由党小组长负责记录汇总,并报村党支部。
(5)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党员村干部不列入本次测评对象)。测评前由主持人就党员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说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经查处的违纪的党员(在处分期内)一定要提醒填差,测评结束后,由专人将测评表收回,并交党支部统一汇总。(测评表见附件4)
六、关于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议问题
1、参加与列席人员:支部全体支委成员、“三送”工作队下派副书记、非支委的党员村干部、党小组长、镇指导人员、3名群众代表。
2、主持:镇指导组领导(仙济岩、新黄、、共和村除外),仙济岩村由县委副书记张琳同志主持,新黄村由县法院院长兰业福同志主持,村由镇党委书记李泽荣同志主持,共和村由镇政府康斌斌同志主持。
3、会议议程:
(1)主持人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三送”工作队下派副书记、其他支委成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待批评结束后,作表态发言。依此类推,逐个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并作表态发言。
(3)主持人对支委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逐个进行点评。
七、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问题
1、召开时间:支委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时间尽量安排紧凑。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支委成员、“三送”党员队长(队员)支部全体党员、镇指导人员、3名群众代表。
3、主持:支委会议的主持人继续主持。
4、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作支部班子对照检查。
(2)各党小组长代表本小组对村党支部提出批评意见。
(3)“三送”工作队党员同志点评。
(4)县委督导组或镇指导领导点评。
(5)镇指导领导讲话,主要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要求。
(6)组织全体党员、列席群众代表和“三送”工作队党员同志对党员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由主持人就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说明,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束后,由专人将测评表收回,并交党支部统一汇总保存。
(7)支部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与会指导同志的指导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支部建设,进行表态发言。
八、关于评议党员问题
结合平时表现,由村支部按照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会议测评情况,统一评定等次后向党员个人通报,共分四个等次,依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九、关于材料准备
1、活动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或发言提纲:
(1)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党小组长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
(4)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
(5)支委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意见;
以上五个材料必须要由镇指导组领导审核同意。
(6)两种党员民主测评表,一种是对普通党员的,一种是对党员村干部的;
(7)谈心谈话意见汇总材料。
2、指导组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讲话提纲:
(1)会前集中谈心谈话、重点谈心谈话的提醒讲话提纲;
(2)对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讲话;
(3)对支委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对支委会议支委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逐个点评材料;
(5)党员大会点评材料;
(6)党员大会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材料;
(7)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主持词。
十、其他要求
1、认真把握要求,做到五个“不准”。一是没有全部通知党员到位的活动单位不准开会;二是谈心谈话不到位的不准开会;三是村料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不准开;四是把控不住局面的不准开,要把问题谈透、解决好才可开;五是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三送”队长(队员)、村支委没有下去工作、解决问题的不准开。
2、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会议方案。各活动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会议方案,并严格按照指导安排逐级上报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准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时间由各位领导牵头,结合自己所指导的单位,统筹安排好时间,确定好会议方案,原则上会议方案要在会议召开前10天确定并上报审批,务必确保每个指导单位都要参加,并将审批表统一于8月3日前报镇活动办。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审批表见附件5。
3、认真审核材料,做到分工负责。全体镇领导要按照指导安排,严格审核所联系指导单位的五个材料,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小组长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支委委员互相批评意见,严防各单位材料一个样、问题一般化、措施虚浮化,班子和个人的对照填写审核流程单上报逐级审核(见附件6),必须逐级审核签字。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可不需太复杂,可分三大点写,第一大点写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罗列出来问题表现和事例即可,第二大点写原因分析,第三大点写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对支委委员的批评意见可直接罗列问题表现及事例,要紧贴工作来写,结合三年任期目标、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班子配备情况、村干部管理、干部作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方面来撰写,做到有表现、有事例。
4、充分准备学习资料。镇活动办要根据学习的内容,充分作好学习资料的准备,书面印发文字学习资料,视频学习资料要刻录好光盘。活动单位要统一印制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委委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指导领导点评材料、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主持词等几个材料并发至参会人员,同时注意所有会议材料不得外传,会后要及时收回已下发的材料。
5、符合农村实际,接得到地气。会上发言要讲当地土话,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拉近与农村的距离;材料要多写农村歇后语,让老百姓看得懂,坚决防止机关化、八股文。
6、坚持分类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将所有活动单位分为情况复杂与良好,对情况复杂的要重点指导,认真谨慎分设党小组,将有关人员科学合理分隔开,避免矛盾不可控。镇指导人员要重点参与并指导,支部书记要加强向指导人员的汇报沟通,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并采取措施。对出了问题的单位,按照指导安排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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