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党委的决定(决议),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1、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开展各项党务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的各项工作,并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加强党委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安排并主持中心组学习活动,主持召开党委的民主生活会议。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党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办好业余党校,积极、慎重地抓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的工作。
5、加强同董事会、行政领导的交流和协调,在董事会和行政的会议上积极反映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组织工作。
一、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了解和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队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组织民主评议、先进评选等活动。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六、完成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宣传工作。
一、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及时宣传先进事迹。
五、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听取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及时向党总支报告。
五、完成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群众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他们积极开展活动。
二、指导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支持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执行它们上级组织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积极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尽职尽力。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统战工作。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培养和使用。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四、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经常向党委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五、完成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委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指导团委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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