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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榆社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榆社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根据《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工作计划》(市国企改〔2021〕1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遵循“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着力解决国企改革滞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上再上新台阶,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助推榆社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经研究,决定成立榆社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 栋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范 楷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武春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郝亚峰 县政府办主任
郝晓敏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杨秀龙 县财政局局长
张 建 县工信局局长
白海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晋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马 俊 县水利局局长
王建国 县国资公司董事长
领导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指导我县国企改革工作;抓好重点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推进;审批县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协调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重要问题;争取上级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国家、省、市、县明确的改革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国企改革工作;统筹国企改革的其它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中央、省、市明确的改革目标,对全县国企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向领导组汇报国企改革进展情况,落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杨秀龙兼任。
三、任务分解
(一)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主要职责是指导、审议县域国有资产发展战略、企业重组、资本收益、产权(股权)流转、资本运作、薪酬分配、县属独资或控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调整;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主要是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督导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负责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三重一大”事项。
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监管与运营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构建受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合国家、省、市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稳步将我县国有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根据《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工作计划》(市国企改[2021]1号)的文件要求,完成列入范围的县级国有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方式可采取独立改制、重组、兼并、破产、清理、注销等多种形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单位要采取各项积极有效举措,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四)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的要求,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竞争性行业有序的退出,让出空间给更多的民营经济发展。
完成时限:2022年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在董事会运行规范的国有企业或子企业逐步试点授权董事会行使经理层选聘权、经营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等核心事项;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对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六)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尾工作。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完成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积累经验,推动国企改革顺利推进。
完成时限:2022年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方向,强化资本纽带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市场主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八)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县属国有经济布局,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县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县属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县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对所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评估,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九)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序推进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一体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优化县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鼓励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支持国有企业高薪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经营与管理效能。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国有企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制度对接、机制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各级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沟通。县国企改革领导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密切联系、加强工作协同,及时发现和反映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具有实用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全县国企各项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国企领导组要明确具体改革目标、改革举措、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把国企改革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本部门国企改革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责任机制,及时向国企领导组报告改革进展情况。
(三)强力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根据分工就所承担的任务提出具体工作安排计划,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各国有企业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抓实干,对照具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典型,提出推进方案,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改革落实,确保完成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