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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问题整改措施有哪些]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任务的进一步落实,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 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制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参与赌博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等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人民公仆形象,营造公正清明的政治环境、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以及高效优良的经济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对象
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三、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 、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市(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
2 、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
3 以各种形式 参与赌博或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或以 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
4 、参与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或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四、专项治理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2009年10月中旬开始,2010年2月下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1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全市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拿出治理行动方案。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方案在10月31日前报市纪委廉政室。
2 、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纪发[2005]2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赣办字[2003]87号)等文件 。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3 、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形成治理工作氛围。要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使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的严重危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
1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此阶段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在廉洁自律规定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所辖地区、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并报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留存,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查自纠表在12月20日前交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直单位、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含法、检两长)必须如实填写《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不得隐瞒遗漏。对隐瞒不报查实后,要对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通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对于自查自纠阶段清理出来的超标准公务用车,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拍卖或变更用途等方法处理,不准将超标车封存闲置,不准购买新车替换超标车。已退休市(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阶段交出所占用公务用车的,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其他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交出超标车,同时向上级纪委说明问题并作出承诺的,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03年12月18日以前购买的超标车,由单位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作出说明后,可作为单位公务用车继续留用。
3 、对违反规定接受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在自查阶段要主动上交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登记后上交同级财政。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由发售单位兑换成现金后上交同级财政。其中现金也可存入市纪委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城北分理处,账号:382401040001578)。
4 、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的,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和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较轻,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诫勉谈话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5 、对在2009年12月20日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主动交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的,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从宽,以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对继续收送“红包”或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继续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廉洁自律”考评要素一律定为“差”。对继续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或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一律先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6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09年12月20日前连同 《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 《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报告要经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隐瞒不报 或对违纪违规人员纵容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至2010年2月底)
由市纪委、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织若干检查组,对 各县(市、区) 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主要检查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工作、采取措施和取得实效等情况。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抽调人员对本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 、市纪委、监察局成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度、督查、指导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各个阶段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形成阶段工作报告,上报上一级机关审核。
2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摆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议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学习,带头自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这次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出现顶风违规违纪的,要对当地和有关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问责。同时,市纪委将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今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 的要从严查处。
3 、各级人事、财政、审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组织监督和财政、财务、审计监督,结合部门的职责和业务特点,积极查处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管理职责的相关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保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及时兑换,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设立市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5-12388,0795-3265834(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进一步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在2010年2月10日前上报市纪委监察局。
附件:
1 、《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下载附件: 附件1.doc
2 、《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下载附件: 附件2.doc
3 、《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 
下载附件: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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