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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洁建设不足的表现有哪些]南通纪检监察学会通讯网络版2014年第1期(总第20期)

 

南通市纪委法规研究室

南通市纪检监察学会秘书处 

                                

2013年南通市纪检监察优秀调研论文专辑

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和组织奖的决定

……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南通市纪检监察学会

关于以“三清”为目标完善县域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

……海门市纪委陈跃生

浅析特权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如皋市纪委周海如符行

打“老虎”与打“苍蝇”并举的路径探索

……南通市城管局刘张华

关于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南通市交通局高玉林

浅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略定位和推进路径

……启东市纪委韩菊芳

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

和组织奖的决定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形成了一批优秀调研成果,为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现经各地各部门推荐,特邀评委严格评审,评出优秀调研成果55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优秀论文奖20篇;经综合考评,评出组织奖6个,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此为榜样,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关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理论研究,多出精品力作,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持。

  附件:l.优秀调研成果获奖篇目

        2.组织奖名单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南通市纪检监察学会

  201312月12

附件一:

优秀调研成果获奖篇目

一等奖(5篇)

1.关于以“三清”为目标完善县域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

海门市纪委陈跃生

2.浅析特权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如皋市纪委周海如符行

3.打“老虎”与打“苍蝇”并举的路径探索

南通市城管局刘张华

4.关于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南通市交通局高玉林

5.浅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略定位和推进路径

启东市纪委韩菊芳

二等奖(10篇)

1.争创“三清”示范区路径浅析

通州区纪委许志锋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研究

崇川区虹桥街办孙晓东仲际昕

3.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对策和建议

海安县检察院

4.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思考

如皋市纪委张加琴

5.创新方式下基层 群众工作求实效

---南通市级机关干部“三解三促”的实践思考

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朱雪兵张菊红

6.纪检监察机关在建设廉洁政治中的角色担当

如东县政务中心刘桂林

7.试析招投标领域的“潜规则”及治理对策

南通市商务局储育新张兴成

8.关于政府清廉建设的若干思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洪 海

9.新加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对我们的启示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朱晖陈军陈建军

10.港闸区创建“三清示范区”的现实可行性及基本策略研究

港闸区纪委监察局课题组

三等奖(20篇)

1.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几点认识

南通市农委仲宏兵

2.论清廉在检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通州区检察院左仰东、张建兵

3.浅谈基层工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难点和对策建议

通州工商局季益

4.浅谈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监管

如东县公管办季兵

5.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保障作用

启东市纪委钱林生

6.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南通市房管局季守信

7.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通州区水利局虞 勇

8.当前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如东县纪委陈小明

9.加大对查办行贿案件力度的对策和建议

崇川区检察院吕 璐

10.从群众信访事项浅析当前村务公开的不足与完善对策

如皋市纪委吴敬民郭继锋

11.浅析如何运用科技手段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海安县交通局纪检组

12.关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察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海门市纪委执法室

13.项目招投标围标、串标成因分析与防范

崇川区纪委耿逢成

14.镇村推行公务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通州区二甲镇曹 忠

15.以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为载体促进医院行风建设

南通市康复医院卢军凌燕丁兢奕

16.向特权腐败现象亮剑

如东县纪委蔡爱红

17.关于健全和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何志新钱鹏飞梁文珠

18.建立“四严”问责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南通市科技局监察室

19.构建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市运管处方新春

20.关于防范地税干部思想道德风险的几点思考

南通地税局印建华

优秀奖(20篇)

1.财政权力入“笼”路径探索

崇川区财政局

2.关于加强村级社会捐助公益事业资金监督的思考

如皋市纪委孙 健

3.关于制度防腐的思考

如皋市财政局张建明

4.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探索与实践

如东工商局郁翠梅朱亚苏

5.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存在问题及对策浅析

海安县安监局王 立

6.深化医药纠风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之浅见

南通市中医院卢焱

7.关于网络反腐建设的几点思考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邵金花

8.对发挥“网络反腐”积极作用的思考探析

启东市汇龙镇、启东市监察局陆红琴周星海

9.南通市市北新城“三清”示范区创建实践初探

港闸区秦灶街办姚军

10.新形势下争创“三清”示范区科学定位的思考

启东市纪委邓正映刘佩

11.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商业贿赂的实践与思考

海门市城乡建设局冯平朱凯华

12.当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崇川区新城桥街办王小静

13.多措并举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驻南通市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

14.以道德素质提升促进干部清正的思考

启东市地税局沈春慧陈永生

15.新时期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街道盛忠权

16.构建反腐倡廉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的思考

海安县纪委教研室

17.紧跟形势争创“三清”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南通市规划局郝民立

18.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南通市经信委课题组

19.预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南通市安监局夏辉胜

20.提升道德素养 争做“四好”表率

海门地税局刘君君

附件二:

组织奖名单

启东市纪委、监察局

如皋市纪委、监察局

通州区纪委、监察局

崇川区纪委、监察局

南通市交通局

南通地税局

  关于以“三清”为目标完善县域

  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

  海门市纪委陈跃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目标的提出,对进一步完善县域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实现“三清”目标与完善县域惩防体系建设、两大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才能进一步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使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从而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以干部清廉为基础,着力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和纠风工作机制

  干部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唯有干部清才有世道明。必须以廉政教育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一要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思想的纯洁是根本的纯洁。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思想纯洁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如果思想上犯糊涂,工作上廉洁上就难免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提高反腐免疫力的重要手段。新形势下,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结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必须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开展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要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分层分类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基地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基地重要作用。要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二要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我们党在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决定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履职之初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局起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聚党心得民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南通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带头改作风,带头抓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大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切实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脱离群众、与民争利,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要充分运用环境监测、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作风问责等措施,积极畅通群众反映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部门利益至上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干部作风支撑。

  三要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要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结合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道德操守问责暂行办法》,健全党员干部道德操守问责机制,把党员干部道德操守状况纳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机关作风督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另一方面,把党员干部的道德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社区道德诚信表现函调等制度,全面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并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廉政档案登记内容。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创新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谨言慎行,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以政府清廉为关键,着力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当前,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建立清廉的政府,必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为核心,全面推行基层事务公开,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限度地倾听民意,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要全面推行基层事务阳光公开。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政务公开,是建设清廉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切入点,让民意成为基层党委和政府决策时的重要参考,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要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公开效果,增强公开的针对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要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公开”,全面完善市、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明确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程序和监督方法,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要全面推行部门办事公开,及时将各类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内容进行社会公开。要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加强电子政务、监察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努力打造科学高效的监督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定期对政府各部门“三公”经费的使用予以公开,对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各种会议开支中出现的奢侈浪费现象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全面规范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坚持依法行政,是建设政府清廉的必由之路。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努力使政府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全面推进各级党委(党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三重一大”阳光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决策。要健全和完善党政正职“四不直管”制度,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严格约束其个人权力过大行为。要切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基层廉洁服务网络为载体,全力建好农村“三资”监管平台、村级村务监督平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三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阳光评议。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是建设清廉政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民意作为基层党委和政府决策时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结合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百名热点岗位中层干部测评、村级重大事务监督、农村群众一事一议等活动,广泛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回应群众对行业和部门作风的关切。不断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体会诊”、“全民把脉”,切实转变基层部门行业行风,提高基层部门单位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水平。

  三、以政治清明为核心,着力完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确保政治清明,关键在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确保政治清明的重要手段。

  一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对违纪违法问题决不姑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决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加大防逃追逃追脏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二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中纪委颁布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坚持监督检查与协调指导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案件组织协调,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各项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做到程序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政策,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积极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同时,将数字系统、视频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线索收集、流程管理、监督检查、综合分析、资源运用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技含量,使案件查办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制约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作为查办案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做到以案促教。继续开展“一案五报告”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帮助发案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其建章立制。加强系统案件分析,促进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某一阶段,某一地方,某一部门或某一性质的案件多发态势,深入进行分析,注意发现监督上的盲点,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科学发展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廉洁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浅析特权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如皋市纪委周海如 符 行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同时还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亦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可见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工作职权任意外延,形成所谓的“特权”,并用之来谋取利益,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消极腐败现象。然而是否就因此否定所有的“特权”?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所谓“特权”是如何形成,又应如何来将它关进制度的笼子?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在此提出一己之见,以供商榷。

  一、正确理解特权概念

  对于特权,应该说人们对它的感情很复杂,人人对特权都很痛恨,但在潜意识中对之趋之若鹜的恐怕不在少数。所谓“特权”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在法律、政策中予以规定,并公开的、有据可查的特殊利益或权力。这种利益或权力是由特定的对象(个人或团体)所享有,其他的个人或团体无此待遇。

  另一种是指政治和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以外的权利,又称自由权,意味着主体可以对客体采取其想所采取的行为。

  从这两种对“特权”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特权”作为社会学中的一个名词,在社会组织的架构中有属于它自己的地位。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特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原始氏族社会,因为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生产资料的贫乏,此时特权以血缘、地域、种姓、性别等朴素的形式来予以展示,个体与个体之间权力与义务的享受与承担差别基本相当;封建社会中特权的表现则被发展到一种淋漓尽致的状态,皇族的礼仪、官员的等级、殡葬的规格等等,从语法、颜色、图案、尺寸等各个方面无一不作出细致入微的规定。人为后天规定全面取代了原始氏族社会中来源于血缘、种族等先天性的联系,而且权为我用、我因权尊等观念逐渐形成并根植于人们的意识观念之中;资本主义社会随着民主、平等等观念的不断深入,特权存在的空间和所表现的形式较之封建社会被大幅度的压缩和减少,但依附于政治、经济地位、职权、职位形式的特权仍然存在。我国基于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护国家利益和形象的目的,通过法律、政策等正式的制度设置了部分看似特权的工作职权。如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保障权、外交人员的外交豁免权、人大代表的司法豁免权和言论表决豁免权、军警等特殊行业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享有的优先通过权、要求配合权等特殊权利及保障等。

  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经正式法律、政策规定,为履行职责,而设立的合理正当的工作职权,被一些当权者或持权者当成可供自己自由支配,不受约束的特权,从而使正常的工作职权形成异化。而正是这部分“特权”的存在及造成的恶劣影响,败坏了党风政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干群关系,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二、当前特权的表现形式

  1.意志为先,权大于法。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之后,随之而来的不是对权力和责任怀有敬畏之心,而是一种功成名就、唯我独尊的窃窃之喜。将原本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的权力或所从事行业本身所具备的话语权和强势地位发挥得淋漓尽致,法律与政策所赋予的权力成为他个人的意志表现的保障,独断专行、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大行家长制作风。而在当权者周围的人出于各种心态与目的唯上唯权,办事以领导意志为先,置法律与制度于后,招呼条子效力高于正式文件,集体讨论结果服从于领导个人意志,民主集中制等监督制约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在这个“一把手”权力范围内形成一个以他为中心,相对封闭的“家天下”、“一言堂”。

  2.公私混杂,权变为利。一是职务行为成谋利工具。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行为高发的集中区之一,因此而身陷囹圄的亦大有人在。究其根源,掌权者将手中的项目发包、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本属正常的公权,演变成能为自己带来阴暗利益的“特权”、“私权”,权权不分、权责不当,导致权力被滥用,被谋取私利。二是职务消费成职务享受。领导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一定的职务消费,这是制度所规定允许的。但一些人将此作为其个人的享受看待,讲等级、搞攀比、图享受、摆场面,甚至将其视为个人的钱包,将本应由个人负担费用也作为职务消费进行报支,肆意挥霍公帑。三是职务影响成待遇特权。少数领导干部手中有权腰杆硬,已经不习惯把自己再当成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过正常的生活,在子女入学、问诊求药、学历考学等诸多方面追求和享有超乎一般人想像的特权。一张条子可以敲开任何学校的大门、一个电话可以看到任何有名望的医生、一场考试都不参加可以拿到任何想要的文凭。

  3.一人得道,权荫檐麾。少数党员干部在成长为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之后,他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些权力“慷慨”地与他人共享,当然这些“他人”非至亲嫡系莫属。于是一些狐假虎威、持鸡毛当令箭等明显有悖常识和常理的事在一些场合和一些人的眼中却变成理所当然,“官二代”亦成为封建朝代中衙内的现代称呼。

  三、特权现象及特权思想的成因

  不当特权及特权思想的形成不是一夜之间忽然产生的即时产物,而是基于诸多因素而形成的。

  1.因权而贵的封建儒家思想作祟。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儒家思想中入仕封爵,光宗耀祖的残余观念至今仍在散发着晦暗的余毒,左右和影响着一些意志薄弱者,决定了这部分人在获得权力之后,下意识地将公权转化成私权。

  2.权责划分的疏而不密导致漏洞潜伏。勿用讳言,当前对权力的设置、行使、追责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仍远未达到形成一个完整体系的地步。在有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当不当特权的大行其道已从现象变成问题时,相关的制度或是早已过时,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或是仍在酝酿起草阶段,至今未能步出芳闺;或是尽行阳春白雪之路,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3.监督惩处的刚性不足导致难成震慑。不当特权的发生一般都有着正当的外衣,其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当特权行使者本身所处的级别制高点,再加上中国官场所特有的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以致于监督措施难以实际到位。同时由于惩处力度不够、条款设置不全、违纪违法成本相对较小等因素,对不当特权的受益者形不成足够的震慑。

  四、特权所带来的危害

  不当特权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可见光的权钱、权权、权色交易,成为阴暗角落里腐败现象乐于盘踞的龌龊温床,其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

  一是扭曲了权力观,背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当特权彻底亵渎了权力是人民赋予这一根本观念,使得权力蜕变成为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而不是为民造福的方鼎。

  二是扭曲了价值观,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当特权的行为源自特权思想的作祟,是封建腐朽思想的遗毒所在,与党员干部忠诚与党、勤政为民、公正执事、清正廉洁的基本思想道德准则背道而驰。

  三是侵蚀了执政之基,破坏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以人为本是我党的执政之基,不当特权的出现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是看在眼中,痛在心里,因此社会上所谓的“仇官”现象愈加强烈,对国家机器正常行使合理特权也表现出抵触情绪,从而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矛盾,造成了一种对立的状态,侵蚀了党的执政之基。

  五、治理特权的对策

  1.主打“正”字抓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筑牢思想防线的根基所在,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教育,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权须为民所用、利须为民所谋。以马克思主义正确的权力观来消除“官本位”封建残余思想的侵害。要形成大宣教格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力量,避免“假、大、空”式宣传,注重用正面事例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负面事例的报道注意方式方法,不回避、不扩大,从公正公开的角度进行中立的报道,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崇正尚德的社会舆论。

  2.主打“谨”字抓制度建设。正当的工作职权之所以会被外延至不当特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不当特权会被当成正当的工作职权,是因为权与非权、正常程序与潜规则之间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正常的制度与程序沦落为挂在墙上的装饰,如果一切的制度都在发挥着自身的作用,一切的事情都在制度的框架内有序运行,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简单而快乐。制度与权力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制度的科学设计对克制不当特权的产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制度的设置上应遵循严谨、实用、自上而下的模式,原则与实际相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并重、整体与个体相协调,导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明晰点、线、面的范围与关系,形成清晰明确的权力行使流程架构,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保障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

3.主打“严”字抓监督惩处。坚持依纪依法对权力的行使实施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制度出来了,监督惩处的措施和力度不能跟上,那只制度只能成为一张授人笑柄的废纸。古时曹操铁面挥下五色棒换得一方安定,而当代原邵阳市市长孔令志棒击迎亲公车玻璃却让人五味杂陈。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代替人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特权必打的观念。既要防止冤假错案——为办案而办案,执行政策法令要宽严相济,又要严肃纪律,严格查处,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严重违纪问题,必须毫不手软、坚决查办。对于腐败分子必须做到坚决严惩,做到惩恶扬善,增强惩处威慑力,使干部不敢用特权,不会滥用职权,不敢犯错误甚至触犯刑律。严肃查办重点工程、大案、要案、窝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案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达到查处一个、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打“老虎”与打“苍蝇”并举的路径探索

  南通市城管局刘张华

  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决不能放松。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认为,打“老虎”与打“苍蝇”相互促进,当前,既要研究“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理论关系,更要探讨“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的现实路径,这样才能使打“老虎”与打“苍蝇”齐头并进,取得效果。

  一、“‘老虎’与‘苍蝇’”一起打”论述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一论述有着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内容,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方略。

  老虎是指那些极少数贪污腐败、影响恶劣的高官。老虎会吃人,不打不得了,此之谓养虎遗患老虎还常常是腐败的一面旗帜、一把保护伞,老虎不倒,有时连苍蝇也打不了。打老虎与打苍蝇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只专注于挥苍蝇拍起劲地打苍蝇,没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和胆量,苍蝇们固然不服气,连群众也将认为这或许不过是选择性反腐柿子拣软的捏。因此,检验反腐败决心、意志和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就是打不打老虎,敢不敢打老虎

  苍蝇是指那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小吏。和老虎相比,苍蝇的危害似乎小,其实不然。小人物的小腐败,由于大多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影响既深且广。比如,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村,村干部贪污腐化的条件有限,没有几百万、几千万的集体资产可以糟蹋,只能成为苍蝇。但就是这小小的苍蝇,与群众发生着经常而广泛的联系,对党的形象的损害不亚于老虎。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苍蝇就是老虎

  习总书记这次提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要不畏惧任何利益集团,不管“老虎”还是“苍蝇”,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显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反腐的决心和毅力。这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与新举措,是执政党对历史与现状作了充分的研究之后采取的有力措施,表明了党中央持之以恒、大小兼顾抓反腐的决心与恒心。

  二、打“老虎”与打“苍蝇”的相互关系

  打“老虎”才能正本清源,整饬干部作风。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高级领导干部好比河流的源头,源头清澈,河流才有可能清澈;源头污浊,就会污染整条河流。古代《御制人臣儆心录》总结了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意思是说高级官员如果贪赃枉法,普通官员必定上行下效。因为高级官员身居要职,他们的一举一动,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会对整个官场风气产生重大的影响。可见,反腐败必须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打虎” 既要有决心,更要有勇气。“老虎”因其大,更要敢于打。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动摇,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李春城等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向全党全社会郑重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极大地震慑和警示了包括高级干部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使其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打“苍蝇”才能涤荡歪风,整治社会风气。“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基层干部如果不廉洁,就可能会败坏整个社会风气。这是因为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往往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在申办执照、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各种审查登记等具体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推诿扯皮等行为。这类腐败行为涉及的经济利益可能并不大,每一个单独的腐败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也不是很大,但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苍蝇”虽小,也要认真打。通过打“苍蝇”,让老百姓更直接地感受到反腐败的力度和成效,增强反腐败的信心,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

  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告诉我们,打“老虎”与打“苍蝇”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打“老虎”与打“苍蝇”必须双管齐下。只有打“老虎”,才能彰显党中央真打、敢打的决心,才能消除社会的巨大毒瘤和祸害,才能形成高层敬畏法律从而引导基层奉公守法,为打“苍蝇”传达强烈的信号。同时,只有持之以恒打“苍蝇”,肃清身边的歪风邪气,才能净化社会风气,也能够为打“老虎”提供浓烈的社会氛围。总之,只有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才能打出反腐败“组合拳”的威力,实现反腐败的全覆盖,更好地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路径思考

  老虎不打,不会主动降伏;苍蝇不打,也不会自行消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应当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这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才能坚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信念,才能获得整体推进的形式与力量,才能克服反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满足或懈怠,不断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就清明的政治风气和健康的政治生态。

  如何才能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营造“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舆论氛围。在反腐倡廉宣传报道中应积极营造“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舆论氛围。发挥媒体宣传教育渗透性和辐射性特点,通过新闻媒体多种报道形式和报道途径,对反腐倡廉重要思想、路线方针、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条例和社会热点进行正确解读,准确发布各种社会热点信息,营造好反腐倡廉宣教氛围。特别要宣传习近平同志提出“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论述,这再次表明我们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老虎”与“苍蝇”一起打论述的提出,标志着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还要创新宣传载体,全方位推进反腐倡廉。要通过“结合、渗透、融入”的宣传理念,创新宣传载体,有效利用网络这支舆论监督的新力量,积极发挥网络反腐功能,逐步形成“干部严于自律,上下共同他律”的舆论整体合力,让“老虎”“苍蝇”无处藏身。 

  (二)构建“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规章制度。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反腐,这是实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根本保证。要确保“老虎”、“苍蝇”一起打,并不是某一个措施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各方的合力作用才能得以实现:首先从法治建设的方面,应该尽快促进相关法律的出台,实现对特定人群的财产和收入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保证,不仅可以保证民众知情权,还能从根本上监督并杜绝贪腐行为,树立政府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其次,在政策层面,中纪委等相关部门还应逐步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法治进步,从中央到地方实现对公务员的财产监督;最后,必须要抓典型打击贪腐行为,给民众树立信心,打击贪腐行为不能只是停留在喊口号层面,必须要在社会大众广泛关注和支持下实现,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三)畅通“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举报途径。我们认为, “老虎”与“苍蝇”一起打,必须“提供畅通的举报途径”。 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严格执行对署名举报的保密制度,并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通常需要很大的勇气,举报人都希望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要提供畅通的举报途径和规范的举报处理制度。目前很多网上举报、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等多种无障碍的举报方式,畅通的举报途径正在逐步形成。但举报处理的规范化程序尚需进一步完善。很多线索因为最初是否具有可查价值尚不明朗未得到足够的重视。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到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心。要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目前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虽然明确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予以奖励,但奖励的标准、奖金的领取等细节方面考虑尚不够周密,致使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到位,许多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并未得到兑现。二是拓展发现渠道。可以考虑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尝试建立特情制度。利用特情、线人是公安机关发现、收集犯罪信息情报常用的手段。腐败犯罪的隐蔽性特点更加需要特情人员提供足够的信息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掌握侦查的主动性。三是构建资源共享的发现平台。通过对腐败发案情况的整合归纳,可以从中分析出规律性的东西,形成涉案信息的网络化效应,从而提高线索的价值和利用率,并以此构建主动发现腐败犯罪信息情报的平台。要加强上下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联系,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报送和移送,实现信息情报的资源共享。同一地区的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往往具有交叉性和行业性的特点。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资料移送备案制度,完善侦查资料库的建设,构建主动发现的平台。目前,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和工商、税务、卫生等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已在实践中通过各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得到确立。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以自身职能为依托,以与行政机关之间建立衔接制度为契机,要求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资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在此过程中,纪检部门可充分利用备案资料,从中采集有关的信息情报建立和充实侦查资料库,便于及时发现有价值的职务犯罪信息情报。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制度的构建,将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现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提供长效性的平台。

  (四)建立“老虎”与“苍蝇”一起打的案件查处监督机制。狠抓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打击贪腐典型,给民众树立信心,打击贪腐行为不能只是停留在喊口号层面,必须要在社会大众广泛关注和支持下实现,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源头控制为基础,坚决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建立案件线索“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和重要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等制度,有效避免线索处置的随意性。以组织协调为关键,努力形成办案整体合力。通过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形成领导、保障、推动、制度、执行、创新“六位一体”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在查办大案要案中体现整体反腐败的强大政治优势。以统一管理为规范,不断创新办案监督模式。围绕查办案件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建议探索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重要办案文书、办案协调协查、案件情况通报和涉案款物等“六个统一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全程监督,实现“查管分开、监督有力、服务到位”。

关于构建交通运输行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高玉林

  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基础性产业和先导性、服务性行业,承担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责,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且岗位风险多、监督工作量大的特点。特别是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交通投入不断加大,大量大体量、高强度投入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挑战。同时,交通行政权力事项多,实施主体分散,现场操作性强,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如何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主要环节

  交通运输系统队伍庞大,点多线长面广,各个环节和行为都有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划管理。主要体现在规划和计划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计划调整和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勘察设计、征地拆迁、招标投标、项目变更(含设计、工程变更等)、计量支付、材料采购、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检查考核、竣工验收、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三是财务和资金监管。主要体现在大额资金调度使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审计、规费征收、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四是交通行政执法。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路检路查、违章处理、自由裁量权使用、罚没资金管理以及行业纠风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五是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主要体现在信息资源整合和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评审验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以及在招商引资项目选择、推介、招标、谈判、签约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二、南通交通系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探索实践

  (一)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从工程面广量大实际出发,健全廉政管理体系。目前,该局直属12家企事业单位中有7家单位涉及工程建设,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共有12个指挥部197名管理人员在工程一线,参建单位达118个,设立项目部81个。为防控履职廉政风险,该局实行项目建设统管制,组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统一财务管理、资产调配和人员安排,并对交通重点工程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进行全方位、紧贴式监督。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通洋高速、连申线航道、临海高等级公路等部分省级重点项目成立省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省、市联动监督。

  二是从工程关键环节入手,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在全省首家建立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市级分中心,率先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和电子招标系统,实行网上运作。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有86个项目通过规范招标,降低造价2.86亿元。加强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评级较差的标段和现场负责人及时发出抄告单,列入不良记录,纳入后续准入管理。加强工程资金使用监管,推行《重大资金支出纪检联签制度》,各指挥部10万元以上经费支出及所有工程经费支出由纪检部门联签审核。严格执行《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工程回避制度》、《工程建设定期审计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监督。

  三是从提高监督成效着眼,创新管理手段。针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点多的实际,组织工程参建人员认真查找、梳理潜在廉政风险,制定预控措施,填写《权力风险预控表》,记好《南通市交通重点工程工作人员廉政笔记》,所有重大活动和个人防腐行为记录在案。针对交通工程资金量大的实际,实行交通工程资金收付银行代理服务招标制,资金存放公开透明操作,由银行公开竞争确定。针对法律法规对工程前期工作及设计变更缺少具体规范的情况,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等招投标管理的暂行规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行为,降低廉政风险。针对工程管理战线长实际,在临海高等级公路(海门段)试点建立全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过程监察,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和监督水平。

  (二)强化行业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行政审批监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系统6大门类5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办结,并制定出台《交通行政许可审批员、审核员制度》,实现行政审批的办、核分离,互相制约。主动免收运输经营业户和运输车辆年审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本费等6项费用,每年为车船运输业户节约成本280多万元。推行领导干部跟班作业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廉政风险,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强化执法行为监管。全面推行路政、航政、水上安全监管现场移动执法,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实现调查取证现场录入、执法文书当场打印、资料信息同步上传网上运行。制定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全系统261项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事项全部规定了具体裁量标准,实现行政处罚零弹性

  三是强化市场服务监管。坚持以公开透明、诚信建设加大全系统市场服务监管力度,制定覆盖全系统各行业服务领域的诚信标准,着力打造以诚信运输、诚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行业诚信体系。把诚信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评定、招投标、运力更新、评优评先等相挂钩,以交通行业诚信建设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三)加强内部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出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资金人事工程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约束。以局党委、纪委成立为契机,研究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纪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局党委讨论任免干部投票表决实施办法》,在民主推荐、公示考察对象、组织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实行局党委差额票决制,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交通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大宗投资、担保抵押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把关,推行全系统社团组织由局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帐,日常经费支出实行结报制,从机制上防止盲目决策、小金库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建立财务监督巡查制度,每季度对下属事业、企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当前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和制约机制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谁来监督”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资金来源有上级补贴的,有地方配套的,有银行贷款的,还有企业、个人资助的。对如此大规模的、构成复杂的建设投资资金,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或者一个完善的体系来监管,客观上形成了监管漏洞。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上,一般都是设立各种临时性机构,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工作人员都是从有关单位甚至是施工单位抽调,且多数为兼职,在人员管理上比较松散,为一些人利用职权实施“权钱交易”提供了可能。

  (二)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督依据”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从国家层面看,我国的权力监督法规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法》,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和方法、途径缺乏系统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从交通部门自身层面看,尽管也出台了一系列监督制约的制度和规定,但在监督制约的方法上、力度上、效果上都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制度设计有盲区、内容不严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监督制约的制度存在“缺位”、“空洞”、“重叠”和“过时”的现象。如工程建设领域,对施工单位的诚信履约考核情况并没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监管难度大。

  (三)监督方式和手段仍然滞后,“有效监督”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度设计没有配套性,监督运行方式单一,监督手段不够有力,监督系统缺乏协调,整体效能发挥不够,以上种种原因使权力监督存在“空白区”,造成“漏监”、“虚监”、“弱监”现象。就交通工程资金拨付为例,由于人、财、物、经费的控制权和审批权大多集中在一把手或少数人的手上,配套制约措施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内部审计走过场,缺少有力的超前监控防范的措施和手段,监督的有效性还不够强。

  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质是对权力配置和运行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性、机制性的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交通运输行业的违法违纪行为,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隐蔽性、多元性等特点。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施工点多面广、工期长,具有材料需求多、隐蔽工程多、施工程序多,管理环节多、施工队伍负责等特点,管理上、监督上稍有疏忽,就会成为腐败行为的易发区。因而,建立交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交通运输行业防腐败监督更为重要

  (一)创新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精确定权。一是明确“权力边界”。监控权力,首先要厘清权力,要为交通工程建设各个程序的权力部门和个人开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只有明确了权力边界,有权部门和个人才能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用权才能有依据,监督也才有依据。二是明确“权力风险”。权力厘清了,拥有权力的执行者必须要知道自己拥有的权力都存在哪些风险,才能避免闯入“雷区”。要依据职权范围,全面开展权力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信息库”,并纳入廉政风险预防范围。按照“权力制衡”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对所有权力实施分级预防,实现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科学界定内设机构和岗位职能,合理分权。进一步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把关的权力结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一是对互相监督的权力必须进行分解,不能由一个人掌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比如工程内部试验检测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要独立实施。二是对集中于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手中的权力进行分解,由几个人或者几个部门来共同行使,比如工程资金拨付可以采用复核制、联签制等等。第三,对集中于少数人的重大决策权进行分解,由人数更多的一级组织来行使。与此相对应的是建立一项配套制度,即岗位轮换制度,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人员定期进行轮岗,特别是实行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岗位轮换,防止“权力垄断”。

  (三)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依法控权。权力的正确运行必须有严密科学的程序作保障,离开程序实施权力,就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要按照交通重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认真排查权力运行、建设管理和重要岗位的风险点,根据“规范程序、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原则,对工程招标、征地拆迁、设计变更、履约考核、分包管理、质量监管、物资采购、计量支付、工程验收、工程决算、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主要关键风险点进行规范和明确,作为交通工程建设的廉政准则和行为准则。把监管的视野、触角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具体环节,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

   ()强化权力运行考核,问责制权。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办事公开等各个方面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激励约束机制。二是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是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导致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一定要严格追究责任。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出现腐败现象后既要查直接的违纪违法者,又要查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实行重点工程定期审计制、纪检监察巡查制、派驻制等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督机制,彻底杜绝“一项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现象的发生。

浅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略定位和推进路径

启东市纪委韩菊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在中央高层的强力推动下,反腐倡廉工作被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铁还需自身硬”、“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败是实现中国梦前提”、“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扫除”……习近平总书记就反腐倡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适应新的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有更高的战略定位和更有效的推进路径,从而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

  一、战略定位:把握“三个着眼点”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握好“三个着眼点”。

  一要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催人警醒。前不久,看了前苏联解体的有关资料,深有感触。苏联共产党仅有20万党员时,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200万党员时,打败了法西斯的围剿。拥有2000万党员时,却因为党内严重腐败问题,与人民群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亡党亡国,教训惨痛。因此,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要着眼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作风不正、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群众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等等。这些问题激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威信,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国先后发生了多起因腐败问题上访的事件,其中20104月发生的“辽宁庄河千名群众市政府跪访事件”,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该市市长因对群众诉求应对不力被责令辞职。为此,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必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查处腐败,保障人民正当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规范有序。

  三要着眼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经济发展规律表明,生产要素总是向发展环境好的地方流动和聚集。一个地方风气正,办事高效,诚实守信,就会提高对资金、人才等要素的集聚能力,从而实现快速发展。反之,如果一个地方扯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就难以吸引投资,即使有再好的发展条件也难以转化成现实的发展优势。当前,社会上有些声音,觉得一个地方查处腐败的力度大了,涉及面广了,会影响当地的发展。海南省原省委书记卫留成在一次会议上曾经说到,认为反腐败影响发展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如果一个地方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风气不正,甚至腐败严重,难以想象这个地方会发展得好。只有下大力气查处腐败案件,才能净化党风、政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作和发展。卫留成的观点,深刻地诠释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关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轰轰烈烈开展的全国性反走私斗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通过对广东湛江、福建厦门大案要案的处理,将猖狂的走私气焰打了下去,作为国家财源之一的石油企业很快地从亏损转为赢利,而1999年国家职工的工资增加一定程度上就是托了打击走私的“福”。

  二、推进路径:提升科学化水平

  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这为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一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不折不扣促进政令畅通。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自觉增强服务大局的观念,主动在经济社会建设,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连接点,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阻力在哪里,纪检监察的职能就履行到哪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纪检监察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改革中的矛盾焦点在哪里,纪检监察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要围绕实践群众路线,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履职之初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局起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聚党心得民心,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关注的“车轮上的浪费”、“舌尖上的腐败”等问题的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必将产生积极影响。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坚决治理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三要围绕保持队伍纯洁,旗帜鲜明严格查案执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查案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预防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那些作风上正派、敢抓敢管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支持;对那些在发展中锐意进取而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诬陷的同志,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还其清白。要通过严格科学执纪,全面树立“允许有失误,但不允许无作为;允许出偏差,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有不同意见,但不允许消极对待”的观念,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风气、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努力抓紧抓好。

  一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今年4月1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抓住党员干部这一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构建包含价值准则、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廉政文化体系,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不仅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勤政理念,更要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要充分激发群众反腐热情。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调研时指出,“要激发广大群众关心党的形象、关心党的事业、关心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引导群众履行监督责任”。“反腐没有观众席”,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今年9月初,中纪委监察部开通了举报网站,仅仅20天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就达到15253件,日均超过760件。反腐问题专家认为,这表明公众对官方的网络反腐平台充满热情和信任。借鉴中纪委的做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网站举报的力度。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举报工作,及时做好举报信息收集、汇总、交办、答复、回访等工作,鼓励群众网站举报积极性。

  三要扎实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公民是社会的细胞和重要组成部分,公民诚信则社会诚信,公民失信则社会缺乏诚信。当前,少数群众唯利是图,利益至上,社会责任缺乏,个人信用严重缺失。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地沟油、三聚氰胺、齐二假药等事件都是典型的社会和个人诚信问题。民间流传这样一个民谣:不敢上饭店,就怕地沟油;不敢上菜场,就怕药残留;不敢上药店,就怕假药售。少数企业、个人诚信的缺失,影响了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加大了反腐败工作的难度。为此,要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工作的社会基础。

网络版第1期(总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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