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3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18年3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根据《关于巡察“回头看”市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怀巡办[2018]15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反馈意见当天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成立了市规划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彭章南被市纪委监委依法留置后,及时调整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期间共召开5次整改调度会,并于2018年3月30日形成了《市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4月28日,经我局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研究审议,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方面17类48个问题(含上轮巡察整改未到整改到位的11个问题)形成了整改意见。
二、整改工作总体进度和全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率明显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党组研究,在整改方案中明确,将上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11个问题与本轮巡察“回头看”指出问题一并整改到位。
2.关于重视不够,敷衍整改的问题
(1)没有及时召开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刻剖析,没有从思想认识到问题根源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反思和整改。(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于2018年3月30日,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定的程序和环节,组织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都从思想认识上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反思,并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思想高度统一,为全面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整改成效:已整改到位。
(2)以上报书面整改材料应付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后,便无人牵头、无人落实,致使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存在。(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3月5日,在收到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当天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全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全面自查,经5次整改调度,于2018年3月30日形成《市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怀规党组[2018]12号),并按整改方案督促各整改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工作。2018年4月4日,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章南被市纪委监委依法留置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三是高度重视,认真整改。2018年4月28日,我局召开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方面17类48个问题(含上轮巡察整改未到整改到位的11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按党组会议定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已整改到位。
(3)对市委要求整改的问题选择性整改、敷衍整改。如: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还有67万元未清退,本轮巡察又发现鹤城分局等3个二级机构2013-2015年度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16.92万元)。(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均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按照局党组的整改措施,逐项开展自查,清退整改、规范财务管理机制等工作。局党组全程关注局属二级单位的财经制度建设,开展财务整改情况检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多次调度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监督落实到位。
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经认真核查,该问题应清退642075元,已清退到位493400元,尚有148675元未清退到位,未清退到位的全部为单位离职人员,我局已去函去电给相关人员,要求按期清退。具体情况为:一是违规发放2013、2014年过节福利费。?经核实,局机关、规划监察大队、鹤城分局2013、2014年发放的中秋节、端午节均是按市财政统一标准500元/人发放,没有超标准发放,不列入清退(该问题自查整改到违规发放购物卡的问题)。?规划信息中心应清退10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1人。?规划设计院应清退17350元,已清退到位2000元,尚有15350元未清退到位,为规划设计院离职临聘人员15人。二是违规发放购物卡。?局机关自查应清退114500元(含在勘察设计院发放的66400元),已清退到位112500元,尚有20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1人。?规划监察大队自查应清退48000元,已清退到位42500元,尚有55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2人。?规划研究设计院应清退15000元,均为离职临聘人员。三是违规发放专家聘用费。经核查,该项费用为我局与怀化学院(数学系)签订的专家劳务协议,主要负责指导怀化规划数字化建设。符合要求,不列入清退。四是违规发放加班费。?经核实,局机关应清退658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规划监察大队应清退28000元,已清退到位26000元,尚有20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2人。?规划信息中心应清退13400元,已清退到位12000元,尚有14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1人。④规划设计院应清退82625元,未清退到位,全部为离职临聘人员13人。五是违规报销交通费。?局机关应清退151200元,已清退到位144600元,尚有66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5人。?规划监察大队应清退55600元,已清退到位49200元,尚有64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2人。
关于本轮巡察发现鹤城分局等3个二级机构2013-2015年度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的问题。
经认真核查,该问题应清退826960元,上轮巡察已清退到位93675元,本轮已清退到位287433元,尚有445852元未清退到位,主要涉及重点工程加班费,具体情况为:?经开区分局应清退169208元,上轮巡察已清退20775元,本轮巡察已清退到位139833元,尚有8600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临聘人员1人。?鹤城分局应清退402923.5元,上轮巡察已清退14000元,本轮巡察清退到位58500元。其重点工程加班费330422.5元因合规不列入清退范围。?勘察设计院应清退585252元,上轮巡察已清退58900元,本轮巡察清退到位126600元,尚有重点工程加班费437252元未清退到位。
今后,我局要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有关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和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3.关于弄虚作假,应付整改的问题
(4)整改报告提到下发了《怀化市规划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怀规发[2017]43号),但在发文薄中却没有该文件。(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经查,上轮巡察整改时,《怀化市规划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已经党组审议通过,但在签发文过程中,因彭章南随意更改党组研究审议通过的文件,分管领导提出异议,导致该文件未能如期签发。而在本轮巡察“回头看”期间,彭章南发现此问题后,才匆匆签发,造成办公室发文薄中却没有怀规发[2017]43号文件。局党组已于2018年4月8日按正常行文程序,依照上轮巡察整改经党组审议通过的文件内容,重新以正常行文程序签发《怀化市规划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怀规党组[2018]18号),并要求全局认真遵照执行。
整改成效:已整改到位。
(5)整改报告中提到主要领导对“三个不直接分管”进行了整改,但实际主要领导仍对大额发票进行签字。(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未能严格执行项目变更预算审批程序。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市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市规划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制定出台并修订完善《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得直接进行财务审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对涉及经费开支、资产购置处置等问题要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集体研究、财务支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市规划局会议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三公”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经费支出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四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相关的监督制度。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二)关于“四个意识”淡薄,党的领导严重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6)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有没有抓落实。如:局党组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表面上进行了整改,实际上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是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会一课”对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党的建设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共召开会议6次。二是每周局例会和党组会都及时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1-4月份共召开局例会14次,党组会6次。三是局办公室在每周局例会上对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7)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在落实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在对策。(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的程序比较复杂,审批程序变动过于频繁。找服务对象了解情况,3-5年未办下来的很多)(整改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18年4月28日上午,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党组带头,率先垂范,党组书记要切实要落实两个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担当意识。二是撤销技术服务分窗口。2018年3月27日,我局正式发文撤销技术服务分窗口,规划业务统一到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怀规发[2018]17号文件)。三是业务进驻。
2018年3月28日,我局工程规划管理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市政管网科、综合业务科已正式进驻市政务中心,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四是规范审批流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申请要件、审批流程已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梳理、规范、精简,完善服务指南,做到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据、申请要件、流程清晰、精简、规范,并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服务已于2018年4月28日完成梳理、规范、精简工作,并完成服务指南。五是提高业务能力。2018年4 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的通知》、《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的通知》、《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的通知》等内容,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担当能力。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我局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规划工作效率,机关纪委每月出一次作风建设督查通报,对工作作风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严肃纪律,严格追责;服从市政务中心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市政务中心进驻人员纪律要求》、《市政务中心进驻单位非即办件业务办理五条纪律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同时市政务中心每月出一期近期作风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强化我们进驻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提升我们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规划服务平台网上审批,并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和监察网对接,实时接受监督。七是严格督查督办。加强对市重点项目督查督办,严格按市委、市政府进度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即将超时的项目,及时对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5.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问题
(8)市委市政府多次要求规划解决好随意调整容积率、小产权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认为不是自己任上的事,强调客观原因的多,从自身找原因的少,就谁牵头处理该问题局党组成员之间也是相互推诿,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不但不能为市委市政府排忧解难,反面添堵添乱。局党组对市委领导批示要求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态度不端正,执行不到位。(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担当精神不够、履责意识不强,少数干部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不敢动真碰硬;不敢担当少数中层干部有辞去现有职务的想法,使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整改牵头部门:法规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从思想上解决讲客观条件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容积率及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程序,并对2012年以来控规修改项目建立的台账。四是加大遗留问题清查力度,对市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确定牵涉到规划部门的遗留问题。分超容积率建设项目及其他问题项目建立台账,依法逐步进行妥处。五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六是按照《关于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细则》(怀组发﹝2017﹞15号),有针对性的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增加担当精神,增强队伍担当履责意识。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
6.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9)局党组没有发挥好表率作用,党组成员之间不团结,干部认可度不高。(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从严治党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湘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发挥表率作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认真领会十九大和上级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中共怀化市规划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怀规党组[2018]24号),并认真遵照执行。三是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交心,经充分沟通,增进了班子团结。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0)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局领导批示经常是“同意按法定程序办”等原则性意见,把自己的责任往下推,致使工作中出现“层层把关”、“层层上报”,谁也不表态、谁也不担责、谁也不负责的怪现象。(整改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18年4月28日上午,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党组带头,率先垂范,党组书记要切实要落实两个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担当意识。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申请要件、审批流程已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梳理、规范、精简,完善服务指南,做到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据、申请要件、流程清晰、精简、规范,并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服务已于2018年4月28日完成梳理、规范、精简工作,并完成服务指南。三是提高业务能力。2018年4 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的通知》、《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的通知》、《关于优化怀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的通知》等内容,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担当能力。四是完善会议制度。2018年4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例会议事制度,完善了例会集体研究业务制度,建立针对问题集体研究、集体解决和集体担当制度。五是加强作风建设、督查督办。我局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规划工作效率,机关纪委每月出一次作风建设督查通报,对工作作风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1)议而不决、朝令夕改。党组会议不严肃,经常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人事的安排朝令夕改。如:规划执法体制5年变了5次,技术认定变了7次。(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8日召开了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湘发[2014]15号)、《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怀发[2014]6号)等文件,从思想认识上查找“议而不决、朝令夕改”问题的根源。二是制定出台了《市规划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怀规党组[2018]22号)和《怀化市规划局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怀规党组[2018]32号)、《怀化市规划局会议制度》(怀规发[2018]29号),并遵照执行,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会议召开规范化。三是局人事科和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对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加大对不执行党组决议或不按党组决议执行的问责力度。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2)党政不分、职能紊乱。党组会议党政不分,记录混乱。如:研究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面一些业务性工作却提交党组会,一些调研员、科长长期列席党组会并进行表决,党组会记录不详,多个年度记录本缺页拼凑。(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8日召开了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市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怀化市委全会工作规则》(怀发[2018]3号)等文件,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党政不分、职能紊乱”的问题根源。二是通过3月30日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过去职能不分、职能紊乱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制定出台了《市规划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怀规党组[2018]22号)、《怀化市规划局会议制度》(怀规发[2018]29号)等文件,明确了会议分类、程序、流程、参会人员等,并严格执行。四是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制度,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的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一些业务性工作不得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除党组扩大会议及有涉及议题的科室长外,调研员、科长不得列席党组会议,党组会议议题由涉及议题部门负责人汇报,党组成员补充汇报;明确了党组会议记录负责部门,确保记录规范、详实。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3)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局党组学习上走形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没有层层传导压力,没有到人到岗。(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我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2018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二是于2018年4月28日局党组组织了理论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关于转发《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关于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怀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方面存在的不足。三是制定了怀化市规划局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管理责任和考核责任。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4)不注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对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抓的不紧,教育内容空洞,没有时效性和针对性,导致市规划局党员干部思想涣散,正能量不足,干事创业的氛围不浓,工作中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消级怠工十分普遍。(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理论学习计划,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度学习计划,并适时将中央、省、市要求学习的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扎实开展了政治学习,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有计划地进行了理论学习。三是局党组制定下发的《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活动方案》中已明确,今年7月将在全局展开宣传先进典型活动,以此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解决党员干部思想涣散、干事创业氛围不浓、消极怠工的现象。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5)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意识不强。针对网络上出现关于局领导和一些党员干部的负面舆情没有进行有效回应,负责舆情愈演愈烈。(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中央和省市意识形态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4月28日召开了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关于转发《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关于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怀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怀规发[2018]31号)和《怀化市规划局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及舆情突发事件研判、风险评估及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怀规发[2018]31号),建立了应对网络舆情的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导向。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明确了宣传专干,安排了专人负责收集网络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负面舆情。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6)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既没有组织机构,也没有监督检查,考核追责就是一句空话。(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18年1月10日研究要求成立市规划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5月下文(怀规发[2018]41号),明确了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小建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胡立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二是由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对各科室、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责到位。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党的建设有名无实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7)党内组织生活不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作风不民主,违反“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在重点问题、重大项目、人事安排上搞个人说了算。(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党组没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存在“一言堂”现象)(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从严治党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湘发[2014]15号)、《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怀发[2014]6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怀化市委全会工作规则》(怀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党内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认真领会十九大和上级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怀化市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怀规党组[2018]25号)、《怀化市规划局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怀规党组[2018]27号),并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集中制。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8)党组会议不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充分,经常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草草成事。(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8日召开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怀发[2018]5号)、《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湘发[2014]15号)、《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怀发[2014]6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怀化市委全会工作规则》(怀发[2018]3号)等文件,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党组会议不规范”的问题根源。二是制定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党组会上会程序,凡未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同时严格实行痕迹化管理。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9)执行党组决策不坚决,搞变通。局党组对一些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后,会议纪要与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内容不相符。(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8日召开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怀发[2018]5号)、《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湘发[2014]15号)、《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怀发[2014]6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怀化市委全会工作规则》(怀发[2018]3号)等文件,从思想认识上解决“执行党组决策不坚决,搞变通”的问题根源。二是研究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议程序和记录部门,做到专人专记,记全记实,严格按会议议定意见出台会议纪要,并按会议纪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会议质量。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9.关于组织生活正常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20)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没有按规定次数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即使在形式上学习了,也是照本宣科,走走过场,未理论联系实际,未讨论发言。(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党委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湘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认真领会十九大和上级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怀化市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怀规党组[2018]28号),并认真遵照执行。三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制定了《2018年市规划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怀规党组[2018]4号),按照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组织了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并结合规划实际和自己分管工作,做到理念联系实际,切实提高解决规划实际问题。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存在次数不够、党员缺席多、党课结合本单位实际少的问题。(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怀化市规划局“三会一课”工作制度》(怀规党组[2018]14号),并组织各支部进行了学习。二是每半年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党课计划。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2)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局领导很少参加支部会议,即使参加组织生活,也只对参会党员点评,没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怀化市规划局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怀规党组[2018]13号),并组织各支部进行了学习。二是在《怀化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怀规党组[2018]17号)中,结合党组成员分工明确了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参加局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0.关于党建工作有名无实的问题。
(23)党建工作没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近几年的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只字未提,党建工作变得可有可无,成了纪检组的事。(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党建工作位置,将党建工作与规划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党建工作贯穿于规划工作始终。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怀化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怀规党组[2018]17号),各支部根据实际结合局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4)党建基础薄弱。多个支部没有党员发展计划,存在党费交纳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制定了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二是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每个党员自愿每月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5)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活动开展流于形式。连主要领导的心得体会都由办公室人员代笔,主要领导对专题教育活动中提出的问题搞纸面整改,实际屡提屡犯、边提边犯。(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制定了《市规划局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方案》,拟在局一楼大厅、办公楼走廊布置宣传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营造浓厚的机关党建氛围。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规划局2018年党建工作活动方案》(怀规发[2018]43号),丰富党建活动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要求所有党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以支部为单位对心得体会进行评比。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1.关于选人用人乱象丛生的问题
(26)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违反组织程序,主要领导事先就指定拟提拔人,再由人事科走程序,干部的推荐、考察、党组会研究都成了走过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对部分干部任用上违规提拔。(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选人用人程序上不够规范。未出台《怀化市规划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将上轮巡察整改经党组审议通过的《怀化市规划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重新以正常行文程序签发,并要求全局认真遵照执行。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组织实施,并做好纪实工作,对不符合程序的干部选拔、不符合提拔条件的一律不启动工作程序,人事科在干部人事工作上敢于提出意见、坚持原则,坚决杜绝违反组织程序的行为。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7)违反政策,超职数配备干部。局党组在中层干部超职数严重的情况下,违反组织原则,以工作需要为由,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自行任免干部。仅2017年2月一次就任命了6名科级干部,2017年6月,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多达20人。同时,一些重要岗位长期不任命科长(局长),只宣布负责人且调整频繁。(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回头看”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我局2017年6月以来存在20名超职务配备干部(经自查存在19名超职数配备干部,12名不规范职务情况)。针对我局超职数配备干部十分严重的情况,人事科按要求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到位。经局党组研究同意,2017年9月8日免去5名同志相关职务(怀规党组[2017]36号);2017年11月15日,经报组织部备案,3名同志分别任用地规划管理科、市政管网科、城乡规划科科长(怀规党组[2017]45号,其负责人职务自然免除);2017年11月29日免去8名同志相关职务(怀规党组[2017]47号);2018年3月2日免去13名同志相关职务(怀规党组[2018]5、6、7号);2018年4月4日免去2名同志职务(怀规党组[2018]16号)。截止2018年4月4日,我局超职数配备(含不规范职务)的31名人员已全部免职整改到位。三是执行规定,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人事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科级干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配备,在无空缺职数的情况下,一律不超配干部。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8)因人设岗,搞萝卜招聘。人事招聘中,不是由人事部门因岗位需求设置招聘条件,而是因人设置招聘条件。通过巡察发现几乎所有批次招录都存在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的问题。如:局机关招聘办公室人员,要求要有乡镇正职领导任职条件。在招聘工作人员中,以老乡和亲朋关系为首选。2013年以来,市规划局共招聘选调17人,其中洪江市籍的7人,占招聘人员的41%。(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09]7号)《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湘组发[2012]2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党组在人事招聘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怀化市规划局关于严格程序规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选调工作的通知》(怀规发[2018]36号),并认真遵照执行。三是对彭章南任期内的所有人事招聘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并积极配合专案组或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审查工作,如确实存在因人设岗问题、萝卜招聘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29)混编混岗,工作机制体制破坏严重。一是局机关长期大量空编,局党组没有从工作角度考虑及时招录,导致机关工作人员不足。二是随意抽调、混编混岗,现仍有37人,仅局机关就有17人。三是层级管理混乱。工作人员在科室、二级机构之间流动随意性太强,局领导经常直接将工作安排到个人,工作体制和机制被严重破坏。(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1.混岗混编现象十分严重;2.干部职工岗位调整过于频繁,未出台《怀化市规划局科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回头看”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我局存在37名混岗混编人员(含4名混岗机关的外聘人员)。针对我局混编混岗十分严重的情况,人事科按要求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按照要求,立行立改。经党组研究同意,我局于2017年11月29日将6名二级机构之间混岗混编人员清退回原编制单位工作(怀规党组[2017]48号);2018年5月2日,将其他混编混岗的31名工作人员全部清退回原编制单位工作(怀规党组[2018]30号)。三是确保工作,逐步整改。为确保正常工作运转,经党组研究同意:技术中心与城乡规划科合署办公,1名人事专干、1名纪检专干、3名财务人员、4名窗口工作人员分别与人事科、机关党委、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合署办公(怀规发[2018]39号),并根据《怀化市规划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怀规发[2017]28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9名合署办公人员的借调手续(借调一年,从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8名局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借调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怀规发[2018]40号),并根据《怀化市规划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怀规发[2017]28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借调手续(借调一年,从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借调期满后,立即清退回原编制单位。通过整改,我局混编混岗人员,除9名合署办公(一年)及8名借调(期限一年)局机关工作的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外,全部整改到位。城乡规划科与技术中心合署办公,二级机构之间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四是制定《怀化市规划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机关空编情况,合理利用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在2018年招录2名机关公务员基础上,计划3年再内引进6名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3—5名规划领域紧缺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规划人才、编外引进10-20名规划专业人员,确保规划人才不出现断层,规划工作正常运转。五是制定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科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怀规发[2018]37号),并认真遵照执行,坚决杜绝工作人员随意抽调、随意流动现象。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30)外聘人员招录、管理不完善。一是外聘人员招录把关不严。大量外聘人员未经局分管领导、人事科审核同意就进行招聘,一些干部直接插手招聘,安排亲朋好友以外聘形式进入单位。二是人员管理上不完善。一些外聘人员在单位行使“特殊权利”,从事物资采购、报账等重要工作。二级机构会计人员也大量使用临聘人员。三是存在涉密风险。管网科等城市规划秘密的关键岗位除了科长外都是外聘人员,存在泄密风险。(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外聘工作人员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怀规发[2018]38号),并严格遵照执行,对确因工作需要而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各二级机构,必须按“凡进必考”的要求,在人事科指导下组织人事考试,并对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合同报局人事科备案。二是督促规划设计院与信息中心对现编外聘用人员全面清理,对经党组集体研究,或确实因工作需要的编外聘用人员,由规划设计院和信息中心根据《怀化市规划局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规范到位。三是将机关业务科室、财务及档案管理等重要岗位的8名编外聘用人员全面清理到位(其中:机关4名编外聘用人员、信息中心2名编外聘用财务人员、1名编外聘用档案管理人员、规划设计院1名编外聘用财务人员),局机关、财务、档案管理等重要(或涉密)岗位不存在使用编外人员,以后也一律严禁使用编外聘用人员。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31)人才缺乏、纪律涣散。一是不能因才授岗。一方面专业人才不能因才授岗,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如作为双创人才引进的硕士生长期从事文秘工作,作为法规科人才选聘的人却在人事科工作。另一方面,一些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没有一个专业过硬人才,如信息中心,在编人员中没有一个专业过硬人才,以致连基本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工作无法开展。局党组对规划人才培养不力,干部队伍出现“断层”。二是干部队伍纪律涣散。三是规划局存在领导干部不打考勤,干部迟到早退、溜岗缺位,聊天等现象。(整改牵头部门:人事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我局根据现有空缺人员编制,制定出台怀化市规划局三年人才引进计划,计划3年内编内招录4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管理人员、规划设计院、信息中心编外聘用10-20名专业人才,已于4月28日经党组研究通过。关于信息中心无交通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同意由信息中心通过市场行为,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2018年4月28日,机关纪委组织局领导、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怀化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怀办发[2014]9号),督促各科室二级机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三是加强机关劳动考勤管理,全局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部按要求坚持上下班打考勤,坚决杜绝干部迟到早退、溜岗缺位,聊天等现象。自2018年以来,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通过作风巡查,对24人/次工作人员违反劳动考勤及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2.关于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2)认识模糊不清。局党组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怎么抓、抓什么、谁来抓都搞不清,以至多次对“两个责任”表述错误。(整改牵头部门:机关纪委)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两准则、四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提高了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的问题。二是认真领导十九大和有关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怀化市规划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认真遵照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要提高认识,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党组班子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两个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3)落实乏力。主要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检组的事,对责任落实满足于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管不问,十八大以后,市规划局及二级机构仍大量滥发津补贴,金额数百万元。(整改牵头部门:机关纪委)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方案。局机关纪委已起草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方案,已于4月28日报局党组研究审定,拟定于2018年5月,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层层对压紧压实责任。三是督促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对十八大以后,滥发津补贴全面清退到位。通过第一轮巡察、巡察“回头看”、经济责任审计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清理,截止2018年5月5日,全局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和违规公务饮酒等款项226.599万元。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3.关于纪检组监督无力的问题
(34)平时监督不到位。纪检组监督力度不大,执纪问责不严,致使机关作风散漫、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查处。对规划执法、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不能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整改牵头部门:机关纪委)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怀化市规划局季度廉政谈话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同意,重新制定了《怀化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廉政谈话教育的实施方案》(怀规[2018]33号),并认真遵照执行。二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局机关纪委合理利用“四种形态”,对全局中层骨干、财务人员、执法队员进行集体例行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红脸出汗”,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防范廉政风险;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于2018年4月11日,对全局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通过谈话,切实增强了全局的纪律和廉政意识。三是机关纪委督促各二级机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督促纠正,并加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行为及时通报批评。2018年以来,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共发作风通报19次,对5个科室(含一个二级机构)、6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及24人/次工作人员违反劳动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5)整改监督不到位。局党组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遮遮掩掩,对一些严重违反四风的问题整改不力、清退了事,局纪检组不敢督促落实,对一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整改牵头部门:机关纪委)
整改情况:一是对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自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下达之日,局机关纪委就全程监督整改工作,及时督促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调度会5次,及时针对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大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严重违反“四风”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清退工作,局机关纪委对存在“四风”问题的二级机构负责人、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大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注重整改方法、讲究整改实效,严肃相关工作纪律,对“四风”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并督促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三是根据《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怀纪发[2018]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清查行动,治督促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全面开展自查,经自查,全局共清退违规款项183088.9元,其中:公款吃喝款4928元,违规公务接待款149312.9元,违规公款饮酒款28848元,以上违规款项均以按要求退至市纪委监委党风室指定的缴款银行账户。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4.关于规划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涉嫌以权谋私的问题
(36)执法不严、处罚不力。一是立案数、结案率低。自2013年以来,只立案了73起,结案28起,还有45个项目立案数年未结案,结案率仅38%。还有大量违法建筑既未立案、也未处罚,导致大量违法建筑越来越严重。二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涉嫌渎职、失职。一些已结案的违法项目中,办案人员在调查核实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和处罚金额与实际处罚相关甚远,涉嫌利益输送。三是滥用职权干预规划执法。对违法建筑如何处置存在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导致大量的违法建筑没有依法进行立案。(整改牵头部门:法规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巡查力度,严格做到对批后违法建筑的执法必严,依法行政,违法必究。二是建立2012年至今的执法台账,对2017年未结案项目进行派工,限期进行违法认定,组织召开2018年第2次案审会,对2017年已立案未结案的项目进行审议(但由于该次案审会由彭章南主持召开,由于其涉案留置,该纪要尚未签发)。三是对已结案的违法项目,建立台账。四是严格按照2017年第2次案审会会议要求(附2017年第2期案审会会议纪要),对批后违法建筑处罚额度进行处罚。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37)协调处置机制不完善。在违法建筑的处理上,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市规划局只管批后的违法建筑,没有建立快速有效的通报、协调、处置机制,对一些明显违法的批前建筑视而不见,将责任推给当地政府,造成监管漏洞。(整改牵头部门:法规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明确自身规划执法定位,加强规划执法(含批前)的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行政复议、管理等职责,负责批后执法管理工作。二是向市政府建议出台《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对村民建房进行指导和监督。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
(38)执法队伍软弱涣散。规划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队伍老化。监察大队与两个分局执法职能交叉、责权调整频繁,造成执法困难。同时,执法队伍长期疏于管理,纪律松弛,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档案缺号、短号、要件不全、卷宗不齐。(整改牵头部门:规划监察大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2018年1月19日,规划监察大队组织执法队员学习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怀化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8年1月2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8年3月9日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 2018年4月13日学习党组织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从而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加强执法队员规划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执法中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管理批后违法建设要有不怕死的精神。规划监察大队于2018年4月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于2017年12月12日规划大队研究制定了《怀化市规划监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6日组织大家学习。结合大队队伍老化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充分发挥以老带新和传帮带的优势,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理顺规划批后执法职责。将鹤城规划分局批后执法职能整合,纳入规划大队统一执法管理,避免批后执法职能交叉,造成执法困难。目前,鹤城分局批后执法职能已纳入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力度。规划监察大队于2018年1月4日组织学习了《怀化市规划局关于规范批后违法建设有关工作意见》、《关于作风建设监督的通知》及《怀化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劳动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监督、督查力度,使其自觉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大队将加强大队执法案件的管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经大队班子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12日下文(怀监发[2018]05号),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案卷的编号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5.关于政策、制度落实不力,致使规划领域管理混乱的问题
(39)规划编制领域管理混乱。一是未按规定程序决策、立项、监管和实施规划编制项目,导致规划成果无法落地实施,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浪费;二是重复编制规划,浪费巨额财政资金;三是虚报套取财政资金。(整改牵头部门:城乡规划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对重大规划编制项目必须列入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通过全面自查,对编制未完成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并通过公文形式函告相关编制单位加快编制进度。目前,4个未完成的规划编制项目均已按要求提交了阶段性成果。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0)不按规定收取规费。一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三是超范围收费;四是滥用职权不收费。2013-2017年,信息中心以无力承担交通影响评估费为由,未按物价部门要求对报建项目收取交通影响评估费500万元以上。五是重复收取设计费;六是擅自减免少收费。(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收单位法人及财务人员对收费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二级单位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牢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三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按照现有的收费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各收费单位要主动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受部门监督和检查。四是针对擅自减免少收费问题,我局规范收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办法》和局收费文件。对规划信息中心未按文件收取交通影响评价费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同意由信息中心通过市场行为,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完成此项工作,切实将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作实施到位,服务到位,按文件按合同收取到位。五是督促执收单位对收费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自查、整改。对二级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16.关于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41)超预算装修办公室。在未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有关部门批准和纳入政府采购的情况下,将多间办公室整合为局长办公室并私自发包给原在职干部进行装修,造价23万元,超预算14.52万元。2014年5月,未经审批购置局长办公室家具5.43万元。(整改牵头部门: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于2018年4月28 日组织了(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加强财务预算、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内容的学习。二是直接责任人自我批评。在3月3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彭章南就超预算装修事项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制定了年度财务支出计划,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没有列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的,不得安排经费支出;明确办公室装修等重大项目安排必须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2)滥发补贴和奖金。2016年,规划设计院超审批范围发放绩效考核奖金36.3万元,其他年度也存在此类情况。局机关、技术中心、监察大队、鹤城分局2015年度超范围发放奖金15万元。规划设计院在没有发放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职工在领取工资的同时领取设计项目提成费,管理层领取管理产值。2017年5月,仅通过院办公会擅自将设计人员提成比例由原来的17%、28%提高到32%。(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①关于2016年,规划设计院超审批范围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问题。经核查,2016年规划研究设计院、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均存在该问题,超审批范围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均为两个单位的外聘人员。由于单位的绩效考核奖金按程序报批只涵盖在编在岗人员,外聘人员绩效奖金是按照单位与外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中的约定“比照甲方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执行”发放。此次整改清退遵循“发放项目提成不能重复发放绩效奖”的原则,涉及2016-2017年超审批范围发放绩效奖为规划设计院24人,共计544376元,目前,已清退到位391713元,尚有152663元未清退到位(其中离职人员5人,金额56429元)。针对未清退到位的部分,局党组坚决要求督促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的各项决议,切实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清退费用工作,将费用尽快清理到位。规划设计院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完成后续整改清退:一是按照4月28日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凡是在编未按时缴款的,作停职待岗处理,待缴清费用后再恢复上岗,停职期间内,仍将遵守考勤纪律;二是涉及临聘人员未按时缴款的,认定为违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第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严重违反怀化市规划局相关规定,受到文件通报批评的”和第四十条约定:“乙方严格遵守怀化市规划局相关规章制度和严格遵守怀化市规划研究设计院规章制度”,一律实行解聘,待缴清费用后,再视情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三是经院临时班子研究,如确实有困难一次性缴清款项的人员,可采取按月扣除项目提成的办法,直到全部退清;四是及时将整改清退后续工作向局党组汇报;五是加强内控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和财政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②关于局机关、技术中心、监察大队、鹤城分局2015年度超范围发放奖金15万元问题。经核查,2015年上述4个单位是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审批范围发放奖金。
③关于规划设计院在没有发放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职工在领取工资的同时领取设计项目提成费,管理层领取管理产值问题。经核查,主要涉及的为该院管理人员,按照“发放管理产值奖不能重复发放绩效奖”的原则,清退2013-2017年绩效和部分管理产值,涉及管理人员共4人,清退金额490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④关于2017年5月,仅通过院办公会擅自将设计人员提成比例由原来的17%、28%提高到32%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主要为仅通过院办公会擅自将院市政设计室提成比例由28%提高至32%,增加4%提成,应清退38080元,目前已清退到位31832元,尚有6248元未清退到位,为单位离职人员1人。现市政设计室提成比例严格按28%执行。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3)公款旅游、购买高档茶叶。2012年12月、2013年5月,勘察设计院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产生费用3.71万元;2016年规划设计院购买茶叶1.876万元,其中500元1年的观音王就见购买了24斤,其他茶叶的单价也在200元以上。2017年3-5月市规划设计院又购买6720元的茶叶,其中还有600元1斤的红茶。(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四风”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吃大喝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如:2017年1-5月,我局公务接待累计支出6.73万元)(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①关于勘察设计院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执行国内差旅费内部审批制度。二是禁止组织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活动,坚持实行层层审批制度,逐级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时间、地点、人数、费用。三是责令勘察设计院对两次以学习考察名义产生费用3.71万元进行清退,已全部清退到位。
②关于规划设计院购买高档茶叶的问题问题。一是经核实,2016年购买高档茶叶1.876万元的报账人为该院外聘的司机,2018年3月被该院辞退。该问题涉及彭章南及其司机违规报账一事,目前,相关人员已如实向市纪委专案组提交购买茶叶的会计凭证和说明材料,待专案组处理认定。二是经核实,2017年3-5月市规划设计院购买600元1斤的红茶购买了八两,用于公务接待,违规超标准购买茶叶为320元,已清退到位。严格督促规划设计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规模,严把各项支出关口,对不合规的非生产性支出与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遏制奢靡之风。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怀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公务接待中不得购买、使用香烟、酒水和高档茶叶。
③关于“四风”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吃大喝现象仍然十分严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禁止公开“大吃大喝”的六条禁令,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和定点接待制度,切实解决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责成财务科定期向局党组会议通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有效遏制“四风”现象,杜绝“大吃大喝”现象。四是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清查行动,督促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全面开展自查,经自查,全局共清退违规公务接待及公款饮酒183088.9元,其中:局机关清退300元,经开区分局清退11772元,信息中心清退46085元,勘察设计院清退5388元,规划研究设计院清退119543.9元,以上违规款项均按要求退至指定银行账户。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1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监管不力,廉洁风险巨大的问题
(44)二级机构私设小金库。监察大队从2007年开始门面对外出租,年租金3.78万元,至巡察期间,其租金未入账金额达37.8万元。账外资金管理人员除了将2014-2016年度的账外余额11.34万元上交外,既不提供资金相关资料,也不能对支出动向作出说明,涉嫌私分。(整改牵头部门:规划监察大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大队财务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内部控制。规划大队于2018年4月4日制定了《怀化市规划监察大队财务内部约束机制》。于2018年4月9日组织全队人员学习市规划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全面自查小金库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局机关纪委。于2018年4月12日形成小金库自查报告,并按照4月28日局党组会要求,将小金库自查报告移交局机关纪委,上报纪检组处理。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5)弄虚作假,涉嫌套现。发现规划设计院有郴州规划设计院、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等单位的空白接待函,还有3张不同单位来函将工作联系函购的日期填在了2018年度,多份来函的介绍信与本单位填报的接待函字迹雷同,涉嫌以接待名义套取资金或用于私人消费。同时,勘察设计院还存在以按摩保健中心、咖啡馆、烧烤店的消费发票报销接待费的情况。(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①关于规划设计院有空白接待函等涉嫌以接待名义套取资金或用于私人消费问题。一是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怀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收回未使用的空白接待函,同时要求不得向外单位违规提供空白公函。二是加强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严查报销不符合规定接待费用、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务接待费、违规公务用酒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大对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定期公开“三公”经费。四是要求财务部门加强审核报销程序,对不符合公款消费的行为查处整改一起,从严处理违规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②关于勘察设计院存在以按摩中心等消费发票违规报销情况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进行专项清理。在八项规定专项清查工作中全局共清退违规公务接待及公款饮酒183088.9元。对勘察设计院以按摩中心等消费发票违规报销的440元,也已另行清退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规格接待,执行接待纪律,对违规接待、超范围、超标准、不按程序的接待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务监督,严把票据审核关。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6)规划协会资金管理混乱。一是涉嫌套取资金。规划协会一些支出财务不能说明资金动向,涉嫌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巨额公款涉嫌被个人侵占,还有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特产、贺年卡及礼品。二是违规借款。在明知协会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规划协会名义向房地产开发商及信息中心、规划设计院借款数十万元,资金转至规划协会财政外新开银行账户,规避财政监管,上述资金先后被规划协会相关人员套取形成烂账,至今未偿还且无能力偿还。(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大对大额资金的监管。在2018年1月1日起出台的《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严格控制借款,局属二级单位一律不准相互借用公款”、“局机关对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要进行指导、监管和内审。二级机构负责人离任必须要有离任审计,年度内要进行抽审及监察等,每年度安排对一个二级机构进行内审工作。”二是委托湘军会计事务所对城乡规划协会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该追缴的资金责令相关人员退回。截至目前,规划协会临聘财务人员退回工资0.6万元。对该协会账上的余额1.8万余元归还给规划信息中心。三是目前,该问题涉及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向市纪委专案组专题文字汇报,待专案组处理认定后按相关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7)财务监督不力、执行制度不严格。一是财务监督不力。财务科除科长外均为借调人员,因身份问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成常态,对核算事项不清楚,财务监督成为一句空话。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如:二级机构大量原始发票报销无经手人,很多都是平和堂、阿波罗、步步高等市场的发票,甚至使用连号发票在不同月份报账。规划设计院报销费用不按要求刷公务卡。在没有接待外来人员的情况下,以晚上加班、周日加班多义报销餐饮发票,以工作对接名义报销高档烟酒、茶叶等现象普遍存在。同时,谭真、杨磊等人还超 标准报销差旅费。三是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用公款给私人冲由卡的情况。(上轮巡察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1.财务管理混乱,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到位,违规报销现象比较严重;2.局机关在二级机构报销费用,局机关招待等费用转嫁到规划设计院等二级机构报销,未强化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对二级机构内部审计未开展)(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①关于财务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已完善《怀化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局所有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资金在未支付到单位或个人前必须存放在财政账户,严禁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或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二是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财务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要让财务人员愿意监督,敢于监督成为常态。三是加强财务机构建设,增加财务人员。2018年,局已上报公务员局,拟公开招考财务人员一名。四是于4月初,已委托方兴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规划设计院、勘察设计院的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对规划监察大队、信息中心的审计工作因市纪委专案组的原因放下一步审计。
②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定期对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监督。要求规划研究设计院制定公务接待、差旅费、物资采购、职工食堂管理等相关财务制度,规范院各类财务支出和报账的工作流程,报销费用按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开展账务发票自查活动。5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二级单位的平和堂、阿波罗等市场的发票以及连号发票、手续不全票据问题予以清查整顿。平和堂、阿波罗的发票涉及彭章南及其司机报账一事,相关人员已如实向市纪委专案组提交相关资料,待专案组处理认定。步步高市场的发票为违规发放购物卡,上轮巡察清退到位136500元,本轮巡察又清退到位216500元。三是严格执行《怀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从4月1日起,全面取消加班工作餐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怀化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把关,杜绝差旅费报销不合规问题,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一律清退到位。经核查,超标准报销的差旅查岗480元,已清退到位。
③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及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谁报销、谁审核、谁批准、谁负责的要求。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提高财务人员审核把关能力。3月16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怀化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怀化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4月18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4月28 日在局党组(扩大)学习会上,重点学习《会计法》、《预算法》。二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严格按新修订的《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严禁局机关今后在局属二级单位报销费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四是在日常财务管理中从严把好审核关、预算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以及报销手续不全的支出报销列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严禁的规定,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五是认真核查账务,对用公款给私人充油卡的问题,坚决责成退回。经自查,规划信息中心清退到位22577元,勘察设计院清退到位24473元。六是强化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对二级机构内部审计列入年度计划开展工作。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48)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搞变通。一是隐瞒截留财政资金。2012年以前,市规划局向铜矿、双峰领石建筑公司等13家单位或个人收取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24万元,截止目前未上交财政。二是虚列支出和债务。三是违规采购发放平板电脑。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市规划局在未经党组研究、未到相关部门审批、未纳入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预算的情况下,购买价值15.29万元平板电脑26台,除信息中心副主任使用一台外,其余均被规划局领导领取。四是局机关、二级机构2千元以上的支出,还实行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制。一些借支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直接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整改牵头部门:财务科)
整改情况:①关于2012年以前,我局向铜矿等13家单位或个人收取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24万元的问题。一是我局已向市审计局作了补充说明,涉及的单位为12家,金额为35.24万元,已整改到位,35.24万元于2017年12月30日全部上缴市财政。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三是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财经法纪观念,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认真执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②关于虚列支出和债务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会计基础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相关单位按项目进度及支付进度开具正式发票。我局已对该问题涉及的怀化市东片区、西北片区1:500地形图测绘等12个规划编制项目的编制单位去函去电,要求对方按项目的支付金额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至目前为止,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项目存量资金149.8万元与财政已对接,按项目结余结转上交市财政,待支付时再专题报告市政府批准。
③关于违规采购发放平板电脑的问题。一是我局认真核查了规划信息中心平板电脑的使用情况,除闲置的5台新的平板电脑外,其余全部用于规划局一站式服务平台移动办公用。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审核与论证,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和审批制度提出严格要求,将闲置的平板电脑收归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完善领用人员登记手续和管理。三是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④关于局机关、二级机构2千元以上的支出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制的问题。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市规划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市规划局会议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和公务用车等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项目经费的开支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考虑,依法依规依程序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三是制定和完善了《市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经费支出管理权限,即“原则上局机关5000(不含5000元)元以下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5000——40000元支出由支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审批同意该立项后,按法定要求和程序办理;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支出须各单位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列支。”
整改成效: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整改,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三、其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机构和部门抓好移交问题或线索的办理情况。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相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我局将全力配合调查工作。
2、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问题反映。
3、关于反映整改不到位、搞形式主义等方面的问题。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问题反映。
4、关于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具体事项。2017年市领导批示要求市规划局办理文件89份,基本已办结。其中国甫书记批示件2份(3月7日批示“盈口乡湖天桥龙潭冲村民小组报告”、7月28日批示关于调整第一人民医院用房规划的报告),全部办结;2018年5月4日上午,国甫书记调研怀化学院有关工作时,明确依法调整取消怀化学院新增用地范围内东升路和支路,并在5月20日前将怀化学院东校区新增地块规划方案通过技术审查会、规委会审议和审签方案。我局已与规划设计单位衔接在总规中取消了该两条道路,并于5月7日将怀化学院东校区新增地块规划方案提交了规委会审议。
5、其他涉及巡察整改方面的重要事项。主要是小金库问题、规划协会问题和鹤城分局、勘察设计院加班费问题。小金库问题,规划大队已对这一问题作了书面说明,并在全力配合纪检组调查核实;规划协会问题,由财务科牵头,对相关二级机构开展了内审工作;关于鹤城分局、勘察设计院加班费问题,两个单位分别作了书面情况说明。
6、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局党组及时提出“学习十九大,规划走前头”。共组织召开传达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精神会议6次,其中局例会3次(11月20日、11月13日、12月4日),党组会1次(2017年第19期),专题会议1次(2017年16号)和“三会一课”学习。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务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规划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明年任务,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地生效。同时,分别于今年3月19日和4月10日两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十九大精神考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等要求。彭章南的确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了以上问题,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方面有差距,党课结合本单位实际少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彭章南很少参加支部会议等问题,但在彭章南被留置之后,我局党组坚持密切联系实际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市委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巡察“回头看”整改,加强了党章党规和相关制度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相关程序,要求所有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原则上不得请假,每次参会必须签到,学习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发言必须充分不走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红脸出汗,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已基本规范到位,却得了较好的成效。
8、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情况。2016年9月27日中共怀化市第五次党代会召开后,我局立即传达学习了党代会精神,并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我局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战略目标,将生态绿色理念落实到城市总规(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待上市委常委会)、鹤中洪芷生态城镇群规划(正在报省里批复)、专项规划、控规和具体项目规划建设中,以“三城同创”为契机,加强保护山体水域和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最大程度放大怀化的生态优势,营造“天蓝水净地绿”的美好家园。二是强力推进生态中心城市六大工程。实施以高铁南站为核心的高铁新城建设工程,高铁新城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2018年3月24日规委会审定;实施以公共设施配套为重点的中心城区综合提质改造工程。已完成人民路、鹤州路、湖天路、怀东路、金海路、芷江路、舞水路、紫东路、锦溪路、红星路、正清路等道路综合提质改革规划方案,目前已实施改造;实施以城际快速干线为重点的鹤中洪芷生态城镇群建设工程。怀芷快速干道、怀黔城际干道、怀泸城际干道规划方案已完成,怀芷快速干道已启动建设;实施以铁路建设为重点的基础建设工程。已完成《怀化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积极推动张吉怀、怀桂、渝怀二线、怀化动车所等铁路项目规划服务工作;实施以舞水河、太平溪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程。舞水河和太平溪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方案已于2016年初编制完成通过规委会审定并已提交给业主单位,正在实施中;实施以易地扶贫搬迁为核心的县乡城镇建设工程。已指导县市区完成总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2017年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任务,并于2018年4月份召开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推进会,下达2018年村庄规划全覆盖编制任务,签订了责任状。
9、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征拆等方面情况。2017年我局精准扶贫主要负责靖州县藕团乡新街村(原新街村、潭洞村合并的新村)。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胡立志同志分管扶贫工作,2017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第一是实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向上积极争取投资100万元实施了民族特色团寨建设,对村寨进行整体规划,新建了一个占地1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新修创建了一座占地700平方米的芦笙传习所,并对村寨进行美化亮化。第二是实施道路设施建设工程。投资45万元完成了8、9组潭洞大团至马堂1.25公里道路硬化;投资25万元完成了1至10组4.2公里入户团寨道路硬化;投资30万元启动实施了新街大团至老里村高营九炉冲水库连通公路拓宽工程。第三是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投资20万元完成了1、6组安全饮水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第四是实施农村信息网络工程。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全村9个村民小组移动宽带联通,创建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第五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以改厨、改厕、改栏和垃圾分类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改厕20个,拆除破烂牛圈、厕所50多个。第六是实施农村综合文化服务工程。投资11万元启动实施了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第七是所有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全村贫困户164户611人,2017年脱贫摘帽, 我局主体责任方面考核为满分,在靖州县扶贫工作成绩排名第二,2018年我局继续帮扶该村搞好稳贫工作。同时,对全市易地扶贫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督察,由副局长胡立志同志带队参与了我市组织的近十余次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督查工作,其中包括溆浦县、辰溪县、麻阳县、芷江县迎国检及芷江县、溆浦县迎国检回头看督查工作;新晃县、中方县、鹤城区、沅陵县、洪江市易地扶贫搬迁督查工作及鹤城区、沅陵县易地搬迁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县、区住建规划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相关单位尽责履职,做好易地扶贫版权选址、手续、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建设现场观摩学习的通知》,组织县、区住建规划部门30余人实地参观学习鹤城区凉亭坳乡蒿菜坪村、尹家岭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深刻吸取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豪侠坪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违纪安教训依法履职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对我局包点的溆浦县易地扶贫搬迁7个集中安置点多次进行实地踏勘,对存在的问题发文进行了通报(《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结对包点溆浦县检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按立即整改,抢时间、保质量高效完成建设入住工作。因工作突出,市规划局被评为2017年上半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迎国检工作先进单位,胡立志同志被评为优秀个人受表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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