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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枝江市委党校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1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枝江市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枝江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校委会班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召开校委会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推进工作。校委会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标尺,要通过巡察整改,全面落实党校姓党、质量立校、从严治校,全力推动新时期党校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李兴苗到校专题办公,审定《市委党校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党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公示公开,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确保整改落实。在巡察期间和巡察反馈后,对标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第一时间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的三个月里,常务副校长多次主持召开校委会,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重大问题;专门召集各股室相关负责人研究整改清单、督办推进巡察整改进度。着眼常态长效,修订完善制度2项,内容涉及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学员管理、行政管理等各方面,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共计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 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工作重心不够突出,‘为党育才’有短板”问题
一是强化经典导读。在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安排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并通过集中自学+读书分享等方式交流学习体会,营造了学原文、悟原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党性教育。开设《从党章看百年大党的成功道路》《从党章看党的根本宗旨实践规范》等系列党章课程,并纳入2023年科级干部进修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必学课程;开发枝江党史专题教学+徐家花屋革命遗址现场教学为一体的红色教育课程,并组织科级干部进修班等学员参观徐家花屋,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洗礼。三是规范党性分析。在主体班中安排教师做好学员个别辅导,组织开展党性分析集中交流会。通过小组人人讲,大会典型发言,学员对党性分析的内容把握更准,分析更加深刻。
2.针对“科研咨政上主动作为不够,‘为党献策’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再次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宜昌市和枝江市两会精神,准确把握本市中心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枝江实践与探索》、《枝江实施产业强县的思考与建议》等科研课题研究,向宜昌市委统战部、宜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宜昌市工商联、宜昌市委党校申报立项,高质量撰写调研文章,力争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建言咨政。截至目前,已有2项科研成果被市领导签批,调研报告《枝江着力打造“四场景”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三峡学刊》刊发。三是通过开展调研能力提升活动,3个课题组组织教师到市直相关部门、镇、村(社区)和企业,采用座谈、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撰写调研文章。
3.针对“重大风险防范力度有欠缺”问题
一是5月份修订完善《枝江市委党校教师外出授课备案制度》,实行教务股、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单位负责人三级审批,加强对教师外出授课报备、意识形态领域审核、授课单位反馈等全过程管理。截止目前,教师外出授课达32场次,签订外出授课承诺书9份。二是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检查机制,每月按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聘请第三方每月按时开展校园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报告情况及时开展整改。6月将全校85只过期灭火器进行更换,7月发现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故障并维修完毕。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4.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开展财务自查自纠整改。7月成立财务报销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对2023年1月至6月的财务报销凭证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二是规范机关党的建设。对机关党支部委员职责和分工在一楼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在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中,自觉亮身份。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到校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巡察动员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反馈会;常态化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校委会指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5.针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压实”问题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和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宣教月”各项活动,机关党总支书记在“宣教月”动员大会和廉政教育大会上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徐家花屋和枝江市清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锤炼党性。三是在党校主体班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将廉洁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枝江市清廉文化中心参观和临时党支部清廉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浓厚清廉文化氛围,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四是更新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相关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邀请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体班开展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二是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收看省、宜昌市、枝江市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学习体会。三是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强化实物进出库的管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7.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一是6月上旬,成立创建全省一类县级党校工作专班。二是完善决策机制。6月5日召开校委会研究修订完善党校“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教学、科研、咨政、学员管理等主责主业纳入决策内容。三是6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详细具体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党校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8.针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并选派市委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参加中央党校举办的全国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讨班。二是机关支部指派2名支部委员加强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2名年轻教师的跟踪培养,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根据人员变化,调整导师帮带对子,为每一位年轻教师找到相对应的导师,在现场教学精品课和科研课题两大方面,组建老中青搭配的攻关团队,手把手带领年轻教师全过程学习教学科研工作技能技巧。组织骨干教师观摩、点评全流程共同缔造主题现场教学4次。四是组织5名年轻教师积极参加三峡合作区党校征文活动,4名同志获奖。五是先后选派教师35人次参加中央党校、宜昌市委党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现场教学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促进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9.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对机关党支部委员再次亮身份、明分工,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性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特别是严格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开展,推动机关党支部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加强对退休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组织退休教工支部党员开展党员春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退休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组织退休教职工参加“银龄心向党 夕阳展风采”系列文体活动、“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专题调研,进一步丰富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让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对退休教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再次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违规出国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市委党校将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牢记并践行党校初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察督办,强化追责问责,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于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强化督查,防止反弹。对于已经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加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枝江市委党校或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1月6日至11月26日(20日)。市委党校联系电话:0717-428542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四季港路22号,邮政编码:443200;电子邮箱:1067214819@qq.com。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421899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