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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洁建设不足的表现]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汇总十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在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法守规的情况,其目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能因领导干部离任而放松经济监督,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判断一个单位经济运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合理等。二是在我国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背景下,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能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三是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可以提高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促使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守法奉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对基层的经济监督,保障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层次性高、影响面大,具有一定的难度和风险:(1)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工作大多是在领导干部调动离任或者换届后开展,所以,组织部门大多不能在年初确定需要审计的对象,或者审计重点不突出,导致审计工作流于形式。(2)审计力度薄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如何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是目前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3)领导干部态度消极。离任领导干部觉得自己已经离职,不再管理被审计单位的人员,对审计工作消极配合;而新任领导干部因不了解前任发生经济问题的前因后果,抱着新官不管旧账的观念,也消极配合审计工作,导致审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解决方案

(一)规范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会计法》、《审计法》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和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审计工作应明确审计目标、责任范围和评价标准,确保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形成真实准确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人员要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从审计项目计划的确定,到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再到审计报告、审计取证、询问被审计单位意见以及审计处理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开展,减少审计工作的随意性。其次,应当建立审计管理制度、监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推行审计质量复核、抽查和考核制度,规范审计标准,提升审计质量,力争做到各审计项目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处理恰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

(二)把握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审计人员既要详细审计财务报表,判定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又要广泛调查走访、翻阅档案,获得较为客观的审计证据。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要尊重客观事实,抓住审计关键环节,客观准确地描述审计结果。一是要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二是重点审计基建工程和经济合同,有效控制开支,减少经济损失。三是重点审计企业负债、资产、损益等,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资产增值保值。四是重点审计专项资金、债券、债务管理和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等。

(三)完善保障措施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可靠、不真实、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比

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力量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比离任审计少,由于工作量少,因此需要的审计力量也就相对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点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需要灵活确定。比如一个任期五年的领导干部,可以在任期对其内进行一至两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这五年期间,对其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一来,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可以极大的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而离任审计却是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对其长达五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部审计,需要众多的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工作量大也是可想而知的。

从审计时效性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比离任审计更强。任中审计可以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及时的审计,如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行时事监督,还可有效的帮助领导干部纠正错误,为国家减少损失。就算领导干部错误已成,进行任中审计也能很好的分清责任,找到相关责任人,解决问题。离任审计审查的事项时间跨度大,要对领导干部离任后所有重大和不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审计,因此不能做到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样如此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果再加之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如有变化,则对所审计的事项难度就会加大,那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其效率和效果也自然不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侧重于监督,离任审计的结果更侧重于评价。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离任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作用大于监督的作用,因为领导干部已离任,之前与领导干部有关的事项已成定局,这时审计结果只能对其以前的事项进行评价和作为以后任用、考核的依据。而任中审计的审计结果不但能动态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能对在职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有助于廉政建设。

从审计难度来看,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各有其难度。离任审计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相关人、事、物也多,因此组织和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难度自然也就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近几年才逐渐被重视,很多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对其认识度还不够,多少带有抵触情绪,如在获取任中审计资料时,由于领导干部还在职,不配合任中审计而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也是有可能的,由此给任中审计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进行评价时,也存在一定难度,但离任审计在我国已开展十几年,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其难度总体小于任中审计。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

经过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的对比,作者发现了以下具有任中审计特点的审计风险。

1. 来自审计对象的风险

首先,从审计难度来看,存在被审计对象不配合甚至阻碍审计工作,从而导致相关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比如,由于任中审计并没有得到领导干部普遍认可,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被审计过程中有可能故意刁难审计人员,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取完整的审计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从而引起审计风险。这时,我们就需要被审计对象为任中审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领导干部应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及时查处,绝不留情,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其次, 由于考核压力而带来的审计风险。有些领导干部想急于提高政绩或达到考核要求而进行造假,在明知道会被进行任中审计的情况下,其造假手法则会更加隐避和高超, 由此增加审计难度而加大审计风险。这时,可以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对其进行相关培训,还可以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对以后想造假的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2. 来自审计人员的风险

首先,从任中审计工作量来看,由于其比离任审计少。就容易给审计人员造成一种错觉――工作量少,工作难度就小,则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就容易掉以轻心,工作易出错,就可能增加审计风险。其次,从任中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审计人员可能因监督不到位而引起审计风险。如上述提到的,被审计对象更高超和隐避的造假手法,需要审计人员更认真和小心的去识别这些风险;再如,被审计对象做出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发展的决策,这时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评价时结合现在和未来考虑更多的因素,以防未来该决策出现问题后再来问责,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加强监督。对于这两方面风险,可以从加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来预防。

3. 来自审计评价的风险

从审计难度可知,任中审计结果的评价难度比离任审计大。从这方面来说,虽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普遍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但是离任审计在我国也开展十几年了,多少还是有一些固定化和程序化的评价标准。而任中审计开展时间短,总体不如离任审计成熟,由此因评价失误而带来的审计风险也较大。在这一点上,审计人员可以在离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下,适当增加适合任中审计的指标,同时删除不适用指标,以适应实际情况。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尽快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三、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计风险突出性。因此,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对象都应积极参与到任中审计风险识别和防范中,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

参考文献:

[1] 封扣琴.关于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3(31).

(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方法、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艺术。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理论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上,加强综合分析,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方法:“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行为

离任审计能够更好地查明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责任,能够在审计的过程中了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以及其经济作为的相应结果。对于那些在任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与其相关的问题不易察觉,而运用经济审计则能够发现财务收支、年度财政审计等问题,对于披露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离任审计重视防范,其不仅是一种监督机制,更是一种有效的预警机制,能够及时地发现财务管理漏洞,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水平,不断地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而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的开展。

(二)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开展离任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其得出的成果能够作为政府考核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参照材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一些人运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官职,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虚假的泡沫经济指标,防止一些官员虚假呈报政绩数据,杜绝数字作假的恶性循环,从而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核实经济状况,科学鉴定经营业绩

离任审计从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出发,首先可以摸清基本情况,帮助继任者更好地了解接任单位的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尽快进行入职角色转换,缩短适应期;其次因为确定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也就从客观上划清了前任与后任的各自责任,更加方便工作的交接,能够很好地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当前我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离任审计的深度不够

从当前情况来看,在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过程中,普遍侧重于该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内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是否顺利或者超过预期的完成了任期目标的相关考核,然而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所作出的重要决策的效果回报以及管理效能的考核评价却长期缺乏重视,这就导致了对于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不够,也无法揭示离任者的短期行为。

(二)缺乏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确认识

当前,我国的许多单位对于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在思想观念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性,个别的领导干部甚至并不十分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肤浅地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划分到财务交接的工作范畴,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配合不够,使审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审计的真实结果以及结果的使用均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另一方面,也有的审计部门过于看重离任审计,在偏激、错误观念影响下,认为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考察的唯一手段,从而陷入工作的误区。

(三)离任审计存在潜在一定风险

一些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十分堪忧,出现了做假账和报假账的情况,违法违纪问题也变得更加的隐蔽。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审计工作,就会引发一定的审计风险。此外,离任审计的综合性与政策性较强,审计的对象往往是领导干部或者主要的企业负责人,一旦出现偏颇就会影响真实的审计结果,结果的客观性无法保障。

(四)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实效性

一些单位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在人员的管理方面也较为松散,并且人员交流十分频繁,离任审计的对象越来越多,时间上的跨度也较长。有的单位缺少专职审计的专业人员,岗位与专业不对口,人员整体素质良莠不齐,审计方法十分陈旧,审计资料不全,缺少连贯性,造成离任审计工作的长线作战,审计结果运用严重受制。

三、加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认识,侧重组织领导的能动性

首先要加强认识,各级领导要下大力气加强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相应的审计意识,要构建一个由党委领导下的由组织、审计、人事、以及财务各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项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地布置、反馈以及研究离任审计工作,设立审计人员专职,建立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专项数据库,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扩大审计范围,重点问题重点分析

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划分审计重点范围,这是更好地规范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质量提高的前提条件。如对股份制企业独立法人的审计,重点不单单要放在任期责任目标的成果情况,还要对财务收支的真实图合法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的真实情况,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和经营决策的有效性与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审计审查。

(三)科学运用审计结果

科学合理地运用审计结果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基本表现,也是确保离任审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长期坚持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各单位内部首先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审计档案,把审计结果当做储备材料有效保存,以人事任免提供依据。

(四)争取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的重视

单位的党委以及主要负责人务必要关心和重视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强领导,针对审计工作予以必要的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困难,被审计单位的各部门也要给予积极地配合。只有被审计单位领导的真正重视以及各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的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四、总结

综上所述,加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关系到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最终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工作的信心与支持,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又是一件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更需要我们耐心、细心地去排除困难,创新方法,加强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机关职责,及时发现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地完善审计工作,以更好地促进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1]柏继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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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世林.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2006.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176-0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尤其在党的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也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日程,它是新经济环境下,加强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廉政认真,克己奉公的最大举措。而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之不断前进的我国高等教育,也以势不可挡的劲头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国家加大了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又容许多渠道融资教育经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做为监督和检查之于服务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愈发重要。

1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最初根源于厂长离职审计,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建立了相应规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国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结合各地区实情,依照中法办[1999]20号文件中的两个“暂行规定”和审办发[2000]21号文件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计工作。虽然在近二三十年间,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原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就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看,南北发展不平衡,东西发展不同步,各地区的审计方法、程序、内容、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经济不同,与之而来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国各地区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种各样,各自为政。各高校也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不同的审计制度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审计办法和规定。据调查,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而执行审计的部门也以各校的组织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居多,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审计也以离职审计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没有开展届中审计。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是财经法纪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等,虽然各高校的审计内容和报告如出一辙,但是其审计具体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认真思量了,这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困难,也加大了审计评价的风险。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离任审计较多

目前来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离任审计为主要的形式,在职审计相对较少,而离任审计也是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模式也不多,先离后审的现象是与我国特有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模式有关,通常来说,只有当审计的责任人离任或是调任了之后,有关部门才向审计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的模式,不仅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了阻碍,也使审计的结果人浮于事,失去本来审计的意义和目的。

2.2审计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门的审计都以离任审计为主,就导致审计的效果不佳,工作质量不高,其结果就更不严谨和确定。这种审计往往是相关部门上报离调任责任人,再由其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而后才是审计部门收集资料,入驻审计。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内部干部集中调整和调离任后,组织部门才统一向内部的审计部门提交审计委托,并且要求其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其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程序就使审计部门不能主动制订出工作计划,只能被动地接受审计项目,审计不全面,不细致,更不用提工作质量和审计效果了。

2.3评价随意性多

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上述段旨中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其不足,没有一个统一的审计规章,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客观的审计条款或制度,当面对错综复杂的审计委托时,就更显得无地放失。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处理千头万绪的审计项目时,往往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使他们通常会从自己工作的经验和主观进行判断,自由裁量随意性就较大,其客观性、正确性和公正性就相对较弱。

2.4报告利用性差

就我国当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其审计成果报告普遍缺少针对性,专业语言又泛滥,结论往往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就使组织部门对其产生的报告和结果无从下手,更不用谈如何利用了。而先离后审的模式,干部已经任命完毕,审计的结果对于其任命与否不具有权威性,也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的实效性和威慑性,降低了审计的必要性,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第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依法审计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工作应该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开展,它也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对各项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和约束。第二,客观公正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观公正,就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着重于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并对要审计的资料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反复核对,较准。同时,就要着重于审计的独立性,尤其是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立场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正确,以《审计法》为准绳,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审计一般时效性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资料较多,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把着眼点放置于影响因子较大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来。经济责任审计人,在高校来说,一般都是学校的各层领导,更应首先立足于重点问题和环节,仔细、认真、多层面,多角度地审核每一个疑点和问题。第四,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和重要,所以对这类审计客体,更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把握好谨慎原则,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责任,划清工作、渎职和失职之间的界线,统一标准,透明过程,昭示结果。第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字面的意思上来看,就是要对审计的问题如实地反映,绝不隐瞒,绝不姑息,绝不夸大,绝不回避的四个绝不原则,做到审计到位,审计清晰,审计无误,审计准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为变通,既做到审计清查,又要兼顾各单位的不同,实事求是地清算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也是针对于各级领导人员在任期间的财政、收支、效益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评价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在任作为等,为国家和人民做好对于各层领导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监管机关提供相应的评价总结和任用依据。

4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其他审计的程序不尽相同。其全过程如图1所示。

5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

5.1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和确立的就是统一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往的审计制度只规定了相关离调任审计的相关内容和程序,为了建立相对健全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就要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从原则上明确任前,任中、离任和调任的审计模式和有针对性的内容,为开展审计工作铺平道路,为其顺利进行做保障。对于任前审计,要着重对于敏感和重要岗位的选用和调任干部的审计,任中则应该侧重于群众反响较大和民意调查问题较多的干部,离任审计则把着眼点放在正常的人事变调,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2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主观影响因子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左右,让主观臆断和随意性彻底剥离,为此各大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价考核体系。就高校现在的人事格局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门,即教学院系、行政管理、学校相关经济实体这三部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和量化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更能体现出不同的审计层面。5.3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职能经济责任审计不是普通的审计,把工作的重点放置于财务收支,而是侧重于在离调任干部的绩效审计,在任其间的作为调查,群众反映和民意调查,通过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有形和无形中就可以给干部以督促和推动力,使他们在任其间更为合理地调动资金和配置资源。

5.4利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对于一些保密性不强、时间相对较仓促的内部审计项目,相关高校组织部门也可以把此类项目委托给外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该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相对数量,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于人员审计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便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的配置和时间的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6.1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但在近几年来,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全新的审计理论——免疫系统审计,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职能基础上,更为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任前、任中审计,落实离任、调任审计的必要性,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模式,以审计促正气,以审计督新风,让一切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了传统审计马后炮效应,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层面和角度。

6.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有内部提交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部门安排的程序模式为基础,还新增了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的年初,内部审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殊情况,依照审联会的委托,客观、科学地制订出本年度的审计计划,将财政收支审计、预算审计、专项专款资金审计,责任作为绩效审计,与任中、调离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一些无谓的重复审计项目,不仅节省了审计成本和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的情况下,合理配置了审计资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报告,以资料的形式直接应用于其离调任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6.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结果这种全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拘泥于离调任的审计,而且也把在任审计纳入到了干部的审核中来,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同时加强了对在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时时自醒,强化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弥补了考核审核体系的缺失,给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了最为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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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剑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其评价内容[J].交通财会,2002(03).

一、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简述

(一)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背景和目的

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基层领导范围内做好有关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稳定了社会的最基层,同时有利于加强有关的监督和评价,更好的促进、激励体制的运行。本文的研究背景基于我国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和有关经济责任案件监管缺失的现象进行了分析,旨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在基层领导干部中广泛化、常态化的进行和推广,以能够更好完成有关的审计任务,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意识。

(二)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在于:

1.有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管管理的完善,对领导离任干部的有关经济监督,不能单单因为离任就放弃对离任有关领导的经济审计监督。并且就我国的国情来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有关财务报表和有关的财政信息进行有关的分析。开展有关的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一个单位的整体经济审计责任和有关的经济运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有关经济漏洞等。

2.在我国反腐倡廉的政策和基础上,开展有关的基层离任领导经济审计的运行,推进了我国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法制进程。并且从基层领导干部中开展经济审计制度的建设,从基层审计做到更好的审计更高层领导的经济,推进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审计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对廉政的决心。

3.我国现有的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运用不力都说明在一定程度上领导存在工作不力或者更为严重的问题,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工作更好的从基层上防护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对经济经济进行更为基层的监督。

4.更好的促进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对于经济审计的认识,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会对自身的经济审计要求更为严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开展基层离任领导经济审计推进了我国的民主的进程,赋予社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队伍更好的经济监督的权利和程序。

综上所述,开展有关的基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多重的意义和有关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20年的发展和不断改进,该制度渐渐成为我国的一种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和结合中国实情的审计制度。

(三)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概念

基层领导干部是乡、镇、村等级别的干部,离任在本文是指离开基层领导干部岗位。基层离任领导干部是指离开基层领导干部岗位的乡镇村级别的干部。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在本文中的基层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基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部门和经济中应该负有的责任,为有关的审计部门提供有关的参考依据。

二、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上的特点

本文中有关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主要从内容、程序、方法上进行分析有关的特点:

从内容上来看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具有以下特点:1.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相关的时间节点不同,例如任职期间的目标完成情况和任职终结后有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清查等等,前者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节点在任职期间而后者的时间节点在任职终结后;2.审计内容的覆盖面广,包括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财政收支等等有关的问题。

(二)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上的特点

从程序上看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特点主要包括:1.由于我国现有的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程序规范和固定的审计程序流程,因此此审计程序上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寻,具有相对的变化性和可塑性;2.在程序上具有很多的政治因素,包括很多的意见书和最终会记入人事档案管理中;

(三)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上的特点

从方法上看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特点:审计方法上的多样性和综合性检查手法,在很多的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都进行了查账与调查相结合,或者与实物盘点相结合,或者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等等方式,相关的审计程序检查手法多样。

另外有关的审计检查体现了多种原则的并用,凸显了严谨性的同时根据一分为二的特点体现了有关的包容性。

三、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责任经济审计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摘取最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内容。

(一)存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偏差

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相关问题中有关的意识和认知偏差是处于首位上的。很多任期基层的干部对经济审计不够理解,认为是对他们工作的不信任和不理解;很多人认为这是走过场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害怕暴露有关问题导致不够配合。其终结的原因是对基层经济审计工作的不理解,这些理解偏差导致了基层经济审计中负面影响不断。

(二)缺乏有关的计划性

缺乏有关的计划性,在有关程序进行中干部的离任职都是由管理部门知晓,经过有关的程序到审计部门需要一段时间,很容易造成案件的堆积和管理程序的落实不到位以及审计质量的问题。

(三)缺乏有关的统一工作标准

缺乏有关的统一工作标准,对于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在审计法中单独提出和制定有关的法律条例,使得该项事务进行一直处于相对较弱的管理状态。比如生态环境问责和终身追究等。

(四)缺乏常态化的操作和管理模式

缺乏常态化的操作和管理模式,对于“案例”审计一般都倾向于有一定的事态才进行审计和审核,在制度上和规范上不够严谨。为了使该项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必须在工作中更为常态化的对待离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不管有没有问题尽量保证审计的完善

和充足。

(五)审计成果公布不透明

可以说审计成果是一整套审计过程的成果,但在我国的基层经济审计中缺乏有关的审计成果公布成果和有关的程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审计公布结果不够透明,缺乏有关的震慑力和对基层现任和离任领导的约束力。

四、开展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策及建议

对于基层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从事前到事中到体系建立等本文提出了以下对策:

(一)做好事前准备工作

在进行有关的审计前必须将有关的组织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以及有关的审计组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做好事前准备,以防有关的准备不周。

(二)制定适合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

遵循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准则,在审计程序上一定要保证有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在审计方法上也要根据实际的操作情况,保证采用的方法多样并且能够完成有关的审计目标。

(三)推广经济责任审计进入常态化

在各个基层工作单位中要更加明确规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及时性,并且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及时性的分析和了解有关办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做到更加常态化,更加具有可行性和效力性。

(四)建立基层领导干部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建立一个良好的基层领导干部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为后期打好坚实的体系准备。

在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必须根据有关领导的经济监管责任、经济决策责任、经济执行责任以及有关的经济目标责任等进行结合分析,通过进行相对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评价体系为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基础。

(五)建立联合调查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组

根据前文中在现有单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部门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做到协调合作,因此要求有关的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更加规范,做到部门联合,特别针对有关调查,使组织部、人力资源以及纪委等单位进行联合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耗时,同时能够更好增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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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离后审”使审计工作形成“马后炮”,导致审计成果运用差。中办、国办两个《规定》指出:“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等事宜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地方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无足轻重,干部离任由组织部门先下达调任通知书,到新的单位上班几个月后,才通知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形成了“离归离、任归任、审归审”的局面,审计成果运用差。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了一种事后行为,对离任者经济责任的界定及任职去留无实际意义,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即使发现了离任干部存在问题,但由于人已调离,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

2.审计报告难以落实。前任遗留的问题,让后任去处理,后官不翻前官印,继任者对存在的问题无所谓,不会积极整改,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

3.先离后审,不仅使经责审计工作流于形成,而且对干部队伍建设产生负面影响。领导干部已经离任,调任或提拔,审计报告已失去作为干部任用参考依据之一的价值,干好干坏一个样,降低了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也挫伤了审计干部的积极性。

4.审计对象的自查报告时效性差,内容过于简化。审计对象的自查报告应于组织部门发出审计委托书后着手准备,在实施现场审计时提交审计小组。但是,由于审计对象都已调离、提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就不可能被有效利用,自查报告就不会被审计对象重视。导致自查报告不能按时提交,内容过于简化,不能全面的反映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的经营状况,无法为审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使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使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强化依法审计意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2.审计关口前移,避免“马后炮”。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计划管理,根据被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开展任前、任中和离任审计,通过任前审计从源头净化干部队伍;通过开展任中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实现监督的连续性。而且任中审计所积累的审计结论可直接为离任审计所应用,使经责审计工作有序进行,解决离任审计存在的“马后炮“问题。

3.重视利用审计结果。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领导,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有机结合,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规定》实行“先审后离任”的操作程序。

4.评价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是审计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与组织、纪检等部门多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作用,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预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已脱离了单一国家财政拨款的办学模式,其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从而暴露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诸多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所暴露出的不足。笔者就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高等院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起步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1、 单一审计效果不佳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般采用分别审计不同领导,并单独实施某一位领导的任前审计、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这样不仅不容易找到问题,还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审计人员自身的工作量。

2、审计资源稀缺与任务繁重的矛盾。

由于审计部门的编制有限,高校院一级审计部门人员很少,完成预算、决算、基建、专项效益、法纪等审计任务已经是超负荷运转,再来实施时间紧、工作量大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显得更加紧张。

3、缺乏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如实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审计评价内容;三是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也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4、部分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加大了审计风险。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广、质量要求高、政策性强,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目前大多数审计人员所具备的水平,难以适应需要。

以上问题和困难的存在,需要采取切实措施,逐步予以解决,以促进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改革措施

笔者认为,针对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实施多元化审计与动态审计

离任审计不单只是对离任者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还可以成为对后续领导人员实施任前监督的标准,利用离任审计的双重效果可以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工作的效率性与准确性。还可以将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和期后追踪审计三者动态的结合,真正查清离任者离任后过一段时间才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清是非,划清后续领导与离任领导之间的责任归属。

2、注重结合,提高效率。

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同常规的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合起来,做到一次进行两项任务,高校审计处在安排年度计划时,做到常规审计、专项资金及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在出具常规审计报告的同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记录台账和审计档案。这样做,可以发挥审计人员的整体合力,还能够减轻经济责任审计的压力。

3、重视审计评价,保证报告质量。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上坚持六项原则,即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统一性、量化性、谨慎性原则。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把握“五条标准”,划清“六个界限”。“五条标准”一是对审计查实的情况进行评价,未经审计的情况不评价。二是未经核实的指标和证据不充分的经济事项不评价。三是围绕审计事项的内容评价。四是对个人廉政情况,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只作客观说明。一经发现有个人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向有关机关移送。五是评价用语采用直接陈述,不用主观修饰性语言,紧扣经济责任,采取写实、量化的评价方法。“六个界限”即: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的界限;国家政策、法规不配套、不健全与钻改革空子、谋取小团体和个人私利的界限;改革措施失误与的界限;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一般违纪与重大违纪的界限。

四、加强学习,强化素质,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提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对领导个人的评价,审计人员在恪守审计职业道德的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一要多学习一些宏观经济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二要多学习一些现代审计方式和方法,学习运用好计算机辅助审计;三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勇于揭露矛盾和问题,做到审计结论既能使被审者服气,又能使领导和群众满意。

综上所述,重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是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高校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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