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及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重点环节,为全面完成今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而努力奋斗。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着力在内容上突出以下五个重点:一是广泛开展“清廉乡风进农村”活动和“廉洁从政,干净成事”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二是要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要以中央、中纪委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重点;四是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为重点;五是要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为重点。
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协助乡党委在乡机关领导及干部理论学习中安排一定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保证学习效果;二是认真组织收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运用典型事例进行典型性教育,同时开展先进性事迹学习教育和警示性教育,全年不少于12次;三是通过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提高群众反腐倡廉意识;四是抓好学习培训,认真组织本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五是开展理论调研活动。深入开展调研,全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4篇;六是开展“党员干部好作风”征文评论活动。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
建立严密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工作的组织保证。按照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追究。同时与各村及乡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抓好督促落实;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试点村”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将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二是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三是加强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提质、提速、提效”;五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退耕还林、五保、林改等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惩治腐败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继续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度。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行奖励和保密制度。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健全举报网络,对问题认真登记,限时办结。在执纪办案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公正处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力争全年办理违纪案件1-2起。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要明确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和“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意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负直接责任。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严格责任考核。要把考评内容、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力求客观、科学、有效。要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评选先进、业绩评定、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两个办法一个制度”的要求,敢抓敢管,运用诚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工作的有效性
1.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并结合考核,组织好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工作。
2.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好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都向群众公开”的原则,继续完善下列六个方面的公开:一是机构职能等基本情况;二是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三是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标准等;四是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五是收费依据和标准;六是工作纪律、举报投诉途径等。
4.抓好案件的查处和举报工作。对于案件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时间上不过周,提高办案效率。举报工作做到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每一封人民来信,接待好来访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结果。
三、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作风建设
1.要进一步树立中心意识。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位,真正树立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的观念,坚持把质监工作放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中去,从服务发展的大局出发,去干实事,求实效,当前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大力实施好“三大服务工程”。
2.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要把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作风建设的主要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等各项教育,广泛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文明职工”等活动,加大政治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组织纪律,工作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3.要进一步规范行为,打造服务型质监形象。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坚决防止和纠正无依据对企业进行检查,以及“三乱”等行为,不断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要大力推进“四大工程”:一是形象工程。把作风建设作为形象工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塑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二是服务工程。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努力打造服务型质监机关。三是阳光工程。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开放型质监机关。四是亲民工程。把质监工作融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献爱心、扶贫济困送温暖、四城同创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打造亲民型质监机关。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强化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解决发展问题、开创全新局面的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以“强化执行力、提升创新力、增强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力”建设工程,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善于落实、敢于争先、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营造“奋力争先、创新领先、有为率先”的工作局面,持续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顺应形势,切实凝聚起加强“三力”建设的思想共识
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全面达小康、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的更加艰巨的使命。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深入开展“三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知识危机、能力恐慌、方法匮乏等问题,更好地履行惩治腐败、执纪为民的政治任务和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进而实现“服务中心大局全县有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抓住关键,创新加强“三力”建设工作措施
(一)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善抓落实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纪律严明。
一是强化三项目标管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双文明责任目标、市纪委年度责任目标、县纪委下达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责任目标等三项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考评工作,并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督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正确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倾注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汗水,不断谋求新的进步,创出新的业绩,进而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主动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形成紧逼推进态势。围绕委局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集中评议制度等三项督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委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镇纪委季度例会制度、县直部门纪委半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均要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点评、通报工作不足。专项督查制度,对于纳入委局管理的重点创新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集中督查、专题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督查。集中评议制度,在年终全县纪检监察责任目标考评中,安排集中述职、现场测评环节,组织委局机关、镇纪委、部门纪委开展三方双向互评,进而牢固确立“工作干在平时,实绩决定名次”的实干争先意识。
三是健全三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格纪律约束出发,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室五项管理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督查三项制度》等三项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并加强警示提醒,抓好分管条线同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办法》,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制度规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和事项,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进而牢固确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带头自律意识。
(二)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做到破解难题有新思路、开创局面有新载体、推进工作有新举措。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增强创新意识。各镇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单位每年都要根据工作职能和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并认真实施1-2个创新项目,以创新项目来统领日常工作,用创新项目来推动整体工作。要放眼全局、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务实求实,保持项目的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县纪委提出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年初申报、过程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确保项目收到实效。对委局安排的“五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倾斜,在业务指导、时间安排、经费保障上给予优先,在宣传推介、考评考核、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将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十佳项目”评选工作,对于入围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要培育亮点项目,展示创新成效。要在完善、深化、拓展现有老的载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创新项目。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集中力量抓好案件查办攻坚突破工程、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1+6”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全程监管工程、网络“阳光”规范建设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抓好“效能”建设工程、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点评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等创新项目。所有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考核的创新项目,均要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制度建立、督查推进、项目考评、台账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培育推广、提炼总结、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创新项目的效果,放大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要创设实战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以委局机关干部为主体,以实战锻炼培训为手段,以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建立案件点评会、党纪条规解读课、典型案件研判课、舆情处置培训课、综合协调模拟课等“一会四课”学习培训制度。要通过专家点评、场景模拟、个案评析、条规解读、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条规、应对、办案技巧、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网络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加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三)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团队协作、凝心聚力的能力,做到机关融和、上下亲和、内外谦和。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县纪委常委会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牵引向心作用。为此,县纪委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挂钩联系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务虚会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营造出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创优干事环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为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压担子、搭台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更为宽松的能力展示平台。
三是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话与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分管条线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交流、双向互动共赢的良性格局。委局机关党总支要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领导,确保“三力”建设工程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重点的督查考核工作,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各直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全面履行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抓好责任分解,抓好督促检查,抓好考核奖惩。重点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述职述廉工作,开展好班子其他成员在单位述职述廉和职工述职的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存在、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逗硬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对党的十七大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
局纪检组、监察室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和促进*县新跨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对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落实、贯彻县委、政府决策上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着重对文体中心建设、文物维修等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加强对文化及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的行政监察,促进发展环境改善
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效能建设的监督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积极推进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问廉问责制度,不断探索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重点监督机关中层干部、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与优化发展环境相关的机关股室和执纪执法单位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五是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广泛开展基层职工、服务对象、友邻部门评议机关活动,让行政效能建设取得令群众满意的效果(即*到四个提高: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注重惩防并举,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继续抓紧抓好,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新成效。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利用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坚决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坚决查办作风不正、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与民争利和刁难群众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各类行贿和受贿行为。加强举报工作。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下乡接访制和举报查结通报制,健全督办制度,推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和举报公示制度,实行阳光办信,大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拓展案件信息来源。积极探索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局党组预防腐败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探索预防腐败新机制,及时协调、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提高独立办案的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能力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局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纳入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培训内容,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教育警示教育。坚持正确导向,讲求宣传实效,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单位醒目的地方制作各种警示牌和宣传窗,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认真组织学书记在中纪委全委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运用十七大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绩观权力观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下属班子成员同职工日常廉政谈话制度。教育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廉政行为准则,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严格执行中纪委《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清理纠正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参与干部考察和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制度,建立“四色卡”廉洁预警制度,切实把好廉政关,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中组部“十个严禁”的规定,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通讯报销工作。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切实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书屋建设、农民健身工程、文物维修、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物市场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演出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执法的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向经营业主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督促市场股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印刷、网吧、钓鱼、篮球等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大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七、以关注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
把坚持科学发展、保证以良好的作风带领群众致富、推动和谐发展。在“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实践中改进作风、培育作风、检验作风。把“十二大惠民行动”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我局在政务中心办证人员的监督,不断规范行政许可,保证惠民行为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通过“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真正使干部受到教育,让群众得到实惠。
镇党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来源不多。一方面信访举报数量少,部分群众受传统“老好人”观念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腐败问题不愿举报,也有举报者害怕被泄密和遭打击报复而不敢举报;另一方面主动出击查找案源还做的不够。
二是乡镇纪检干部执纪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常常涉及村级财务、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预决算等内容,对面这些问问缺乏足够的方法和技巧,往往感到无从下手,这方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纪律审查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围绕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挖掘拓展线索来源。围绕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拓展线索来源,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全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盯住“四风”新动向,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类公职人员严格约束自己,慎用手中权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和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中共**镇纪委
3月6日
根据温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创业发展办事难,纪委监察来督办”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07〕14号)和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创业发展办事难”遇到的一些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深入、系统地剖析造成“办事难”的原因,以“内部流程优化、政务公开深化”为着力点,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创新、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办主体
这次活动的督办主体是市民政局纪检组。(包括纪检组授权督办的有关人员)
三、督办对象
这次活动的督办对象为市民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婚姻登记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窗口”服务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科室)的有关人员。
四、督办内容
(一)围绕重点难点,推进“办事难”问题的专项破解。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阳光投诉”、梳理群众投诉举报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每年确定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民政工作业务方面的问题,通过专项督办,集中力量予以突破和解决,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规范。
(二)围绕办事程序,推进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流程优化。督促局机关有关科室进一步严格界定各项职能,及时解决职能交叉、缺位、越位的情况。清理行政认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建立健全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机制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三)围绕办事效能,推进集中办事窗口和基层站所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推进集中办事窗口和基层站所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窗口办事规则,全面推行AB岗、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公示制等办事制度。积极倡导“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干部”和“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服务理念,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提高服务质量。
(四)围绕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和依法行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窗口”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公布于办事大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规范听证制等办事公开制度和复议制、申述制等行政救济制度,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勤政廉政,推进部门干部规范履职。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趋利性行政、凭关系行政以及吃拿卡要、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民政服务对象办事的违法违纪问题;强化效能考核和行政问责,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干部轮岗制,促进中层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五、督办方式
(一)快速处理投诉。通过向社会公布“办事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采取自办、协办、转办等方式快速处理相关投诉件,并建立催办和督办机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努力解决民政服务对象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
(二)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不定期开展对集中办事窗口的监督检查,并通过发整改通知书、建议函、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切实查纠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制度不严、劳动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扯皮、服务态度恶劣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实施行政问责。受到投诉经查属实或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行政过错行为,要按照相关党纪法规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科室(站、所)负责人责任。督办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查处。
(四)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简报等载体,对正面典型、好的做法进行通报宣传,增强示范效应;对反面典型则予以公开批评或曝光,起到查处个案、教育警示一批的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支小琴为组长,陈群扬、章义为成员,陈群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2014年是我县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4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将继续在县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县纪委十二届第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做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2014年,我局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我局继续坚持将党同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强化“一岗双责”,做好监督检查并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保障党的十胜利召开作为重点,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纷、惩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发展具有新特点新做法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构建三城三基地”发展战略和“争创十佳十强县”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强化学习教育,着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常态机制
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最重要的是要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力度,着力形成教育常态机制。以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党内政策法规知识,真正认识到“做清官是大智慧”,从思想深处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促进领导干部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着力保障政令畅通
强化监督,加强检查是做好司法行政纪检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寓监督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之中,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监督,着力保障司法行政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司法行政各部门,特别是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窗口单位提高效能;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加大效能投诉办理力度,认真解决“12345”平台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加强政务党务公开,保证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党风廉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一、党委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局规》和《处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00年以来,共查处72起案件,查处党员、干警84名。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纪适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干警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抓住典型案例,发通报、编《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四)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狱劳教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对执法执纪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又总结推广了监狱长、劳教所长信箱制度和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的措施。监狱、劳教所认真开展了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工作,对100%的释放罪犯和60%以上的解教人员进行谈话。今年,监狱局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会同检察机关对200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等材料进行了逐份检查。劳教局开展对超时劳动、警戒具使用和民管班组长管理等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设备更新、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的效能监察。调查显示,认为“对执法执纪的监督”好的和较好的占91.6%。
(五)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各级纪委积极参与和推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调查显示,认为“推进规章制度和源头治理情况”好的和较好的占93.1%。监狱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新收罪犯收押和分流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补充规定》、《使用警械具的试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涉及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汇编成《监狱执法手册》,形成了完整的监管工作的“执法链”。劳教局制定了各项执法事项和日常管理的15个具体规定,近年来又不断补充和完善,编印了小册子,发到每位干警的手里。各单位积极推进狱务、所务公开、厂务公开,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普遍推行了“爱生超市”,大宗物资招标及集中采购,罪犯劳教人员存款银行卡管理和考核、记分、奖罚电脑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调研,我们感到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单位之间贯彻文件精神的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配备尚未全部落实。至2009年11月,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单位还有9家,占19个监狱、劳教所的47.4%,分别是提篮桥监狱、五角场监狱、新收犯监狱、宝山监狱、白茅岭监狱、女子监狱、第四劳教所、女劳教所和少年教养所。
(二)监察室主任的配备和素质有待于加强。青浦监狱监察室主任还处于空缺状态。个别单位监察室主任兼职较多。在17位监察室主任中,近两年新调任的有8人,占47.1%。在新任的监察室主任中,存在着年龄偏大和身体较差的情况。监察室主任业务培训不够,接受两周以上业务培训和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分别只有4人。
(三)纪检监察干部缺编比较严重。按照《若干意见》规定,有21个基层单位,需配备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现配备了4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4名兼职干部。专职干部的配备率只有82%,缺编单位8家,占38.1%。具体是:缺编2人的是青浦监狱(有1名兼职);缺编1人的有五角场监狱、北新泾监狱、新收犯监狱、第一劳教所、白茅岭监狱(有1名兼职)、军天湖监狱(有1名兼职)、少年管教所(有1名兼职)。
(四)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偏少,部分单位年龄结构偏大。30岁以下仅有4人,只占9.7%。女子监狱、五角场监狱、宝山监狱、青浦监狱和第四劳教所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都在50岁以上。其中:女子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3岁;五角场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4岁;第四劳教所只有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是去年57岁时调任的。
(五)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新进人员较多,存在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的现象;少数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也存在着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5年来,只有10人参加过两周以上的业务培训,仅占23.4%。不能熟练使用电脑的有35人,占85.4%。
五、进一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几点建议
(一)按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对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9家监狱、劳教所,要按照《职务设置规定》尽快落实到位。二是凡没有按《若干意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单位,明年上半年要配齐;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明显不适应的,要作适当调整。三是建议对企业及农场社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数进行定编,以企业员工和社区人口数为参照,配备1-2名纪检监察干部。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经营管理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应该单纯以打击为中心,而是应该以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服务宗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融入经营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保证国有企业各部门的相互协调,因此,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融入经营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一项举措。
一、如何确保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一)不断创新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思想观念
一提到纪检监察,人们通常的认知都是打击腐败贪污行为,严惩贪官污吏,实际上这是十分片面的认识,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当然,在国有企业中,打击腐败、避免贪污也是纪检监察的重要工作内容,但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绝不仅停留于此,应该转变这种传统的思想观念,树立新的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纪检监察应该与国有企业的发展相互联系,要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为前提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融入经营管理,以国有企业发展为中心,保证国有企业内部环境的公平公正,营造一个有利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因此,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要不断创新自己的工作理念,不能被传统观念所束缚,要在纪检监察中融入经营管理,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一定的监督监察作用。
(二)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需要注意到不断改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应该联系实际情况,不能单纯的以理论开展工作,纸上谈兵永远不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围绕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开展工作,走入经营第一线,与一线人员多多沟通交流,了解实际情况,虚心接受有意义的建议或者意见,要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良好的监察督促作用,维护国有企业内部的稳定环境。另外,纪检监察工作要注意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从企业的投入到产出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理,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中,纪检监察需要及时了解国有企业的工作动态,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存在的现实问题,对国有企业的各部门实行有效的监察,在企业进行决策时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二、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实施
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要想纪检监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政策,支持企业经营
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纪检监察部门应该联系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了解目前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然后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政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需要注意的是,纪检监察部门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以促进企业的经营发展为前提,另一方面需要以反腐倡廉的目的为前提,这样才可以在促进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同时,又能保证国有企业内部清廉的工作环境。另外,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帮助国有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问题,保证国有企业可以健康顺利的发展。
(二)加强监督,完善服务
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是监察与督促,因此,在服务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时,应该同时对国有企业的各部门进行严格的监察与督促,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力求做到全面监督,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环节,实施全面监督时要注意监督的范围,从人员提拔调任到项目管理,从业务流程到销售管理,都需要进行监察与督促,保证整个企业内部环境的公平公正与政策透明化。对于员工的建议或者意见,要虚心接受,并且鼓励员工积极反映问题,纪检监察可以为此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为员工们的反馈提供一个方便的平台。对于国有企业的高层领导者,更应该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决不能以身试法。
(三)提供保护
要想真正调动起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就一定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要对待员工公平公正,这样才能鼓励员工去进行技术上的创新与改进,促进整个企业的不断持续发展。因此,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为企业提供保护,让企业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健康发展,打击一切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现象和行为,严惩违纪违规人员,支持为促进企业发展而提出的一切建议和意见,为企业的健康持久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这样才是国有企业的长久发展之道。
(四)做好人才供应工作
拥有优秀的人才是企业保证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来源,因此,一个企业必须要不断吸收优秀人才,同时还要保持住原有的人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做好人员的监督监察工作,还要辅助企业做好人才的供应工作,保证企业的人才质量。企业要想留住优秀人才,就必须要为自己的员工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让员工有动力去为所在的企业奋斗,这样才能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在国有企业中,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工作理念进行创新,不能固步自封,另一方面需要对原有的工作方式进行完善。在国有企业中融入经营管理,可以从辅助决策、加强监督、保护人才等方面入手,让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可以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为国有企业提供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
参考文献
[1] 冯春生.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如何融入经营管理[J].湘潮(下半月),2012(11):64-66.
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县坚持把合理设置机构、强化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网络作为工作重点,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体制机制调整,有效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主要做法
1、学习调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不足、兼职严重、体制不畅,不能有效集中人力、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严重束缚和影响基层纪委监察室职能的发挥。该县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先后到河北、南城等省内外学习借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验做法,通过深入学习调研,摸清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查找出监督的薄弱环节,经“三上三下”方式反复征求意见后,制定出符合县情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方案》。中纪委两个文件下发后,县里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萍任组长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编办、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开展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自查,摸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高位推动,及时研究并解决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2、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按照“行业归属、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创新机构设置,将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37个编制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察局单列统一管理,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撤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分口设置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科级单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编制5—6个,过渡时期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暂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和正科级干部兼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职兼任党员干部数量较多、工作覆盖面较宽、纪检监察任务较重的部门和系统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所在部门的党委(党组)成员;对未保留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一个科室具体负责。新体制运行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用车、办公设备按中纪委文件要求由政府一次性安排资金购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参照当地政法机关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办公用房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协调解决,财务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办案经费从办案没收上缴财政的违纪款返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同时在乡镇配齐专职书记17人、村级纪检委员108人、村小组廉政监督员1263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设立,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整合了工作力量,而且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3、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和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及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负责指导相应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3—5个条管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定期召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反贪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线索互转通报制、案件相互移送制、协查和联办制,综合利用各种办案资源,采取联合办案、协同取证等形式,最大限度地保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改善了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发挥乏力、干部精力不集中、工作环境困难的现状。同时强化了各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意识,实现了在办案手段上的相互支持、在办案力量上的相互协同、在案件移送上的相互配合,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合力。
4、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分口设置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创新之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取得实效,县纪委多次召开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乡镇场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就资源重组的一些重大问题,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在工作中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二是明确各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协助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在县有线电视台、《新》报刊上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引导氛围。还成立专门调研督导组,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重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几点体会
1、得益于县委、政府重视。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动员会和全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召开后,县纪委立即相继召开纪委常委会,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两个文件精神,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贯彻意见,并向县委常委会作好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
2、得益于各方支持。实行纪检监察组织资源重组涉及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安排等多项工作,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在调研论证阶段,及时与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事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商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在工作部署阶段,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在全面推进阶段,成立了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编制等机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落实。
3、得益于领导关心。县纪委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在政治上优先重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在福利待遇上提高了办案津贴标准,缩小了与同行业差别;在生活上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家属解决了子女就业问题。通过组织的、物质的、荣誉的等多种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前提
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的好与不好,群众监督的力度大与不大,关键在于是否充分认识特邀监察员工作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使我们逐渐认识到特邀监察员工作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中的重要地位。
一是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纪检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对党内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主要职能机关,肩负着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政纪案件的主要职责,必须经常和及时了解、掌握党风政风情况,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和监督的渠道,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能有效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两项职能,切实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正基于此,特邀监察员工作从无到有,从探索到去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特邀监察员工作在监察工作中的地位。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自93年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全市特邀监察员队伍从建立之初的15人发展壮大到现在的162人。当前,我市的特邀监察员已经成为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强化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二是实行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监督的迫切需要。聘请特邀监察员是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发挥派和各届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既体现了我党与各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也是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贪污受贿、营私舞弊、失职渎职、赌博等腐败现象有所滋生和蔓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切实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的监督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而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和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就成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三是实行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是发挥各界人士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参谋咨询和桥梁纽带作用的有效途径。特邀监察员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特邀监察员由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组成,分布面广,代表了社会的各行业、各阶层;其次是具有极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且敢说敢为;第三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经验,能及时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特邀监察员的这些特点,有利于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听取和吸纳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维护党的领导,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二、加强领导是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关键
特邀监察员工作已成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持由一名常委、副局长具体分管,由监察综合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承办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具体业务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为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已形成纪委常委和监察局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特邀监察员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特别是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实践中,我们还深深感到,要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仅有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和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向社会各界,向各级领导宣传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了:
第一、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视、支持。我们经常报告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主动汇报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市监察局每次召开特邀监察员聘任大会,均邀请相关市级领导到会讲话,对特邀监察员工作提出要求,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特邀监察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金河同志亲自参加每次特邀监察员工作会,征求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对特邀监察员反映的问题亲自过问,批示办理。市政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也坚持每次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都到会讲话并提要求,在抓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中都起到了带头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市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开展。
第二、积极争取各级统战部门和特邀监察员所在党派、团体和单位领导的重视、支持。市委统战部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荐考察特邀监察员,扩大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影响力,总结工作经验及主动协助、支持、指导监察机关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每次聘请特邀监察员过程中,我们与市委统战部一起征求特邀监察员所在党派、团体及单位的意见,使这些党派、团体和单位的领导对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特点和所发挥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加深了认识,从而做到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特邀监察员参与行政监察工作。
第三、积极争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领导的重视、支持。我们每年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让特邀监察员参与各项行风评议、执法监察等工作,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的领导加强联系和沟通,并及时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通过这些工作,不少部门和区县的领导十分关注特邀监察员活动,经常批阅特邀监察员反映的情况及提供的信息、建议,并积极支持特邀监察员的各项工作。
第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支持。每次特邀监察员聘任大会,我们都邀请《XX日报》、XX电视台、电台等市内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会议情况。在工作中我们还及时报道特邀监察员参与行风评议、执法监察等工作的情况,并要求各区县监察局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对特邀监察员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提高特邀监察员的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从而使全市上下,社会各方面重视、支持特邀监察员工作。
三、政治上的信任和关心是特邀监察员大胆积极工作的有力保障
特邀监察员工作毕竟是兼职工作,特邀监察员对行政监察工作都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从生疏到认同的过程。我们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对特邀监察员做到政治上的信任和关心,为他们更加大胆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让特邀监察员列席参加纪委全委会以及全市廉政工作会等一些重大会议,了解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增强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二是授予必要的工作职权,如为特邀监察员颁发的工作证上明确:特邀监察员在本市范围内,有权依法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了解和询问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从而使特邀监察员在执行行政监察任务时,具有与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同等职权;在行风评议中,我们以特邀监察员为主体组成评议组,由特邀监察员担任各评议组的组长、副组长,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授权评议组全权负责对全市各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的行风建设,进行综合调查评议,在评议过程中,各评议组可以决定召开各个方面、层次的会议,调阅被评议单位的有关工作资料,要求被评议单位就纠风评议涉及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责成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视其落实整改的情况提出其行风评议是否是合格的建议等。三是对特邀监察员队伍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市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向有关组织和部门推荐,十多年来,在我们的特邀监察员队伍中成长了一名副厅级干部、三名县级领导干部及一大批在各个部门担任重要职务的干部,这对调动特邀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四、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是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根本途径
特邀监察员有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等众多的优势,但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毕竟是兼职的。多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特邀监察员的这些特点,组织他们紧紧围绕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密切联系自身所在岗位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联系面宽、影响力大、战斗力强的群体优势,较好地达到了聘请特邀监察员的目的。
一是发挥参谋咨询作用,为改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特邀监察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在列席参加市纪委全委会、全市廉政工作会、各类座谈会以及平时工作中,他们都注意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他们都敢于讲真话,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及时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他们先后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公路“三乱”,医药行业不正之风,违规招投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市监察局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十二年多来,特邀监察员通过座谈会、专题征求意见会、书面等形式共提出各类建议200余条,提供各类信息720余条。
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位特邀监察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通过行风评议、参与人大政协工作、问题调查、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党的政策和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让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及时将收集掌握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较好地发挥了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如去年我们一位特邀监察员在了解到“部分领导担任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名誉会长,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时,及时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会同组织部对此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通过特邀监察员的纽带作用,增进了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提高了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促进了党政机关与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推动了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通过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和重要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双重监督作用。特邀监察员除参加每年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市纪委全委会、监察局长开门办公会、纪检监察工作会及各种研讨会、工作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外,还参与了一些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活动。据统计,市监察员共聘请特邀监察员5批、88人次,他们共参与各种专项检查900余人次,接待来信来访320件次,转呈群众来信106件次,参与办案27件。特别是在近三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特邀监察员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参加了对市级交通、卫生、国土、教育、质量技术监督、地税、国税、工商、农行、电力、电信等二十多个部门的行风评议及复评工作,反映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呼声,使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对监察对象进行了有效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特邀监察员还代表党派和人民群众对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在0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集中纪律教育和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纪委、监察局都特别注意听取来自特邀监察员的意见,特邀监察员们也针对我们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的意见向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反映,建言献策,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推动了我们的工作。
关键词: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表现
面对国际化石油工程技术总承包商这样一个新经营模式、新发展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贡献。但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在用传统思想和方法、手段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业务培训不够全面,综合素质还不高。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拓宽知识面,学习、掌握并会将财会、法律、电脑等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而在实际学习培训过程中,业务培训课时少,专业知识不够全面,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扩充,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还较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案件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在查办违纪违规人员案件的过程中,有时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怕监督太严影响人际关系,伤和气、丢人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怕限制太多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等等,还有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人情案”“说情风” 等尴尬事情,这些给纪检工作带来了一定阻力。
(三)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监督缺乏权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由于管理体制的双重性,造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对艰难。另外在案件查处上,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之间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基层单位虽配备了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 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等消极思想。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究其根源,既有内部监督制约的原因,又有外部体制机制的原因,是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思想模糊认识不清,教育与需求不合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式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清水衙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态度消极,思想上放松了警惕,行动上降低了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随波逐流。而在当前企业中的各种培训班的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不能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管理体制与发展形势不适应。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其特殊的职能决定了他在队伍建设上要有独特的管理模式。但是当前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体制、模式还是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限制了其综合素质,执纪能力,办案手段在短期内的快速提升。由于纪检监察组织所受的双重领导性,因此工作中难免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等,都与体制上的不够合理,社会发展不协调有着直接关系。
(三)内部监督制约和奖励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干部制定了相关纪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手段。在工作中,由于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不科学、不规范,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不能很好地考评纪检干部的工作业绩,造成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纪检干部工作没有了积极性。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
随着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激励、惩处机制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成效。
(一)加强理论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一是要突出教育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教育形式比较沉闷的局面,经常性的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要经常化、制度化,不能搞一阵风,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多向监督,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从业行为。首先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系统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相互交流思想,相互提意见。主要领导要参加点评,既要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不断规范从业行为。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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