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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洁建设不足 自我批评]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建章立制,规范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一查单位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请假、考勤、奖惩等单位内控制度针对性不强等制度监管漏洞,是否有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或制度执行不严的地方。二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看班子是否存在“软、懒、散”问题,对分管的干部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纠正的问题未纠正的情况。三查工作作风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工作中“庸、懒、散、拖”等问题。四查工作纪律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工作期间擅自脱岗离岗、外出失联现象,是否存在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手机通讯随意关闭、重要事项不能按时到岗、紧急事项无人处理现象。五查对待群众态度问题,重点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等“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六查廉洁纪律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七查个人生活纪律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违规“酒局”“牌局”、违规参与娱乐活动等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七查”内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逐一列出问题清单。

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纪律作风问题

我局于6月底出台《三门县文广新局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自查自纠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七查”内容的基础,结合当前我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本单位主要工作对“四风”十种新表现进行认真查摆,深刻剖析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纪律约束、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此次自查自纠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30个,并逐条制定了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7月初通过召开“守纪律、转作风、强担当”专题大讨论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和改进措施。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整改方案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修订整改措施,做到查找一个整改一个,切实提高整顿实效。

三、认真学习,切实巩固整顿成果

将学习教育贯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主题党日、讨论交流、个人自学、警示教育的方式,认真学习、系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宪法以及党规党纪等内容,做到每周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并以笔试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随机抽考,有效巩固学习成果。同时,积极整改钉钉软件活跃度低的问题,利用钉钉工作群加强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号召全体职工干部使用钉钉,在工作之余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充电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学习效果,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四、扩大宣传,推动纪律活动深入开展

善于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的闪光点,努力形成“人人学典型、个个争先进” 的良好局面;把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作为近期重要的主题宣传任务,在执法过程中,送戏下乡、文化走亲、书画展览、文艺演出、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等各项文艺活动中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微信公众号、文化云平台、农村文化数字广场、网站、报刊、广播等途径加强对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中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区纪委《关于20xx年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全镇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顺利开展,坚决纠正“四风”,镇党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廉洁过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各片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全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要求,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令行禁止。

我镇机关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当好表率。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尤其要做到不收不送钱物;严格遵守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活动的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廉洁过节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本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晓廉洁过节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三、提前预防,严明纪律规定。

“双节”前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强调廉洁过节的重要性,坚决禁止各种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生。我镇在双节期间严格遵守区纪委的相关规定,未违规发放任何奖金、补助。领导干部率先承诺严格自律,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2)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4)不准参与赌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镇纪委结合廉洁过“两节”,以“3+X”为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违规发放津贴问题、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3方面问题,全面排查私车公养、提供或接受超标接待问题。通过干部自检,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的方式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专项活动中没有发现以上几项“四风”问题。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贯彻落实“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紧盯国庆、中秋期间节日节点,切实强化教育监督,加强对局机关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加强“四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两节前,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向干部职工传达中央、省、市两节纪律要求,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约束自己。开辟廉政宣传栏、廉洁文化墙宣传上级精神。同时将中央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放在局共享平台,让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切实做到真正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二、严格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针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了组织全局X名干部职工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零持有”会员卡的承诺;开展了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开展了专项整治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并集中签订不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承诺书。因公出差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标准搭乘交通工具和住宿,坚决不搞特殊化。严控车辆租用成本,接待客商按照级别确定车辆使用,不超标准使用车辆。严禁单位工作人员未经组织同意擅自外出学习培训。崇尚节俭,商务接待厉行节约,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强化平时对本局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及时了解决他们的思想状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预防。

三、坚持案例教育,做好警示提醒。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让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通过发送节日廉洁短信,宣传廉洁文化,督促党员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做到政令畅通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督察督办,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要在重大决策部署的各个时点上、税收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加强督察督办,统筹安排和科学部署税收执法督察、专项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和效能督察,全力清扫中梗阻现象。努力做到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或出了问题及时发现在内部、解决在内部,以保障税收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三)深化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工作运转环境。今年,总局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县局机关和各基层分局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实施的意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局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节点,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目标明确、指标落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一)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务必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使之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今年重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7个方面的要求,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央15禁令要求,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着力整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要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常态化督察暗访机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的相应责任。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形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纳税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当地纠风办、电台沟通,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激励鞭策作用,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关键节点教育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建立廉政提醒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地税行业的工作特点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创新载体,打造更多体现地方特色、彰显地税内涵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把权力装进笼子。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局相关《实施方案》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阳光透明运行。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渎职责任;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税检联合。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较为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成果。深入开展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深化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预防对策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和咨询、情况通报、日常联络和检察建议等七项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税检协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腐败零容忍

(一)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注重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巡视、稽查工作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对该移交不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做好线索清理工作,对历年来存放未办的问题线索组织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全面落实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党组书记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认真执行重要案情线索报告制度,严格报告时限,落实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加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凡符合初核条件的线索都要组织初核,一经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报批立案查处,切实提高线索初核率和成案率。充分发挥省市县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灵活运用督办、牵头办理等有效措施强化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通报”和“一案一整改”工作,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治本功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五、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一)认真落实“两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实施“任务书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抓责任落实不能泛泛地停留在开会、发文、签责任状上,关键要明确责任内容,使责任具体化。县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责任清单。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两为主”。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两个为主”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在收到重要案件线索或重要举报件后,除了向本级党组报告外,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纪检组监察室报告,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为主进行案件查办。纪检组监察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学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党组和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三)加大干部问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必问责。要实施“雷霆工程”,重点查办滥用公权、私用公款、公务活动违法违纪,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一把手腐败等案件。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单位和部门,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党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配齐配强队伍,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要严把“进口”关,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结构。加大培养力度,优先选拔使用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公道正派、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政策理论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责任就是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要重管人、促管事,要争取少管事,努力实现由重对事向重对人转变,把工作重心放在对人的监督管理上。把不该管的事交还主责部门,督促各自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真正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2014年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四转一强”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做到政令畅通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督察督办,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要在重大决策部署的各个时点上、税收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加强督察督办,统筹安排和科学部署税收执法督察、专项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和效能督察,全力清扫中梗阻现象。努力做到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或出了问题及时发现在内部、解决在内部,以保障税收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三)深化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工作运转环境。今年,总局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县局机关和各基层分局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实施的意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局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节点,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目标明确、指标落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一)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务必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使之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今年重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7个方面的要求,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央15禁令要求,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着力整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要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常态化督察暗访机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的相应责任。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形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纳税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当地纠风办、电台沟通,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激励鞭策作用,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关键节点教育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建立廉政提醒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地税行业的工作特点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创新载体,打造更多体现地方特色、彰显地税内涵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把权力装进笼子。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局相关《实施方案》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阳光透明运行。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渎职责任;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税检联合。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较为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成果。深入开展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深化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预防对策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和咨询、情况通报、日常联络和检察建议等七项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税检协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腐败零容忍

(一)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注重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巡视、稽查工作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对该移交不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做好线索清理工作,对历年来存放未办的问题线索组织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全面落实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党组书记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认真执行重要案情线索报告制度,严格报告时限,落实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加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凡符合初核条件的线索都要组织初核,一经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报批立案查处,切实提高线索初核率和成案率。充分发挥省市县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灵活运用督办、牵头办理等有效措施强化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通报”和“一案一整改”工作,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治本功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五、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一)认真落实“两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实施“任务书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抓责任落实不能泛泛地停留在开会、发文、签责任状上,关键要明确责任内容,使责任具体化。县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责任清单。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两为主”。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两个为主”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在收到重要案件线索或重要举报件后,除了向本级党组报告外,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纪检组监察室报告,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为主进行案件查办。纪检组监察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学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党组和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地电党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确保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及自查自纠的活动落到实处,我公司及我本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活动,是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生态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得到落实,我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我亲自主持研究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亲自调研摸排存在问题,亲自带队督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承诺,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成员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二、积极安排部署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精神及时、有效传达到全体职工,我公司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25日,我公司组织全体中层以上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动员会,会后,我公司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集团公司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明确了此项的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材料,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我公司还于1月25日,召开全公司职工大会,再次学习、传达省市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守好自身廉洁自律防线,拒绝接收受他人礼金、红包,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清廉。

    三、认真自查自纠

按照专项治理活动安排,我公司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公司副科级领导认真对照检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带头做出承诺:拒收礼金红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并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学习和填报承诺书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洁从政的警钟,无则加勉,有则改之。经过认真学习,并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我本人无任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名贵土特产等殊殊资源问题,并将在今后也决不收送任何红包礼金,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经常为党员领导干部干部敲响警钟,从严管党治党,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环境,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县委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县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主要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本单位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8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于4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0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0日起局机关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股(室)、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自治区、桂林市、xx县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局属二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局属二层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局属二层单位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属二层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 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 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 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 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 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 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 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 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 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 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自治区纪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底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 交叉检查。自治区纪委组织14个市纪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市、县纪委参照自治区纪委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交叉检查,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要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2. 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督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各市、县纪委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自治区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及市委、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乡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乡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上级巡视组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及区实施细则、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 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及区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的具体措施;

2. 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 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村、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 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 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 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 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 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 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 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 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 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各村、各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乡党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乡党委3月3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我区“回头看”工作,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和市、区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村、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6日)要紧紧围绕乡党委“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村、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村、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经村(总)支部书记和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在4月6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

3.全面约谈。(2017年3月下旬至7月)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由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开展约谈,乡三家班子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和挂点联系村开展集中谈话。坚持抓早抓小,盯紧小过小错,针对各村、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

4.集中检查。(2017年4月10日至15日)乡党委组织6个由乡党委委员带队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检查内容除上述重点外,要对自查自纠中“零报告”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立即进行反馈,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做好迎检。自治区纪委于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纪委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乡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乡财政所、社保中心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整改落实。各村、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本村、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8日前报乡“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纪委汇总后上报乡党委和区纪委。

2.健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乡三家班子领导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分管负责的工作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管财税、人事、党政办、机关后勤的领导分别要在“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我乡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还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的,要及时出台我乡相应的配套制度;已制定有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但已不适应目前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意“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总)支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各村支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开展节后上班纪律检查后,在全局上下展开了工作纪律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工作制度、严格了工作纪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2月28日,我局收到县纪委文件后,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我局开展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并提出了要求。当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展开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大家认识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虽然是少数,但仍然能够导致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下降,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危害性极大,必须整改、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自查自纠工作,由于得到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加上纪检组的严密组织,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严肃机关作风纪律的认识,并自觉地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二、认真查找问题,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上班时间个别人串岗、扎堆聊天和请假手续不完善等现象或多或少都有存在。根据存在的问题,在完善机关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9条硬性规定:

1.严禁不假不到。

2.严禁上班时间利用机关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5.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6.严禁工作时间带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办公室。

7.严禁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尤其禁止利用办公室电话长时间谈论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耽误工作。

9.严禁以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位名奢侈浪费和参加一切不该参加的活动。

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我局责任目标分解情况,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一把手”对本单位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负总责。要求全局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真正把对人民群众的服务放到第一位、履行尽职尽责促发展、立言立行实效上来。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端正工作态度,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网上聊天以及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不良现象,同时要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利益观的修养,避免个人主义对工作的不良影响。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对照《江安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十二项措施》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振干部精气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用到干事创业上,做到“转作风、提状态、抓落实”。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奖惩力度。对于工作人员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经调查了解后情况属实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社各项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把各种问题、错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引导干部职工肩负新时代的光荣使命和重点责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粮食人精气神,为建设绿色江安实行“四大目标”而持续努力。

一年来,x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全面从严”主线,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责,紧密结合x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拒腐防变的政治生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常学常讲,笃信笃行。

      一是积极践行“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围绕“18个是否”深入开展检视剖析。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活动。党组书记x亲自为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躬身践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重大决策监督。党组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注重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各抒己见,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列席会议,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x项列入党组会议题被“叫停”,x项经费事宜作调整。研究调整干部x人(次),顺利完成x、x等工作任务,上下普遍认可,畅通言路、民主议事、接受监督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明。

   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更加坚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不断增强。

(二)以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学习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四学”为统揽,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学习“三本教材”、聆听“五堂党课”,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专题研讨x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均在x篇以上,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先进模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组织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实效。广泛开展“清风润万家”家庭助廉活动,签定承诺书、张贴倡议书、印发公开信,积极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三是深入检视剖析问题。围绕“四个对照”“五条标准”,深学细照,查找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5个方面的问题x条,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把教育成效固化到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上来。

(三)以落实责任制为根本,层层压实责任,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扭住落实责任制这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做到明责知责,负责尽责。

      一是严肃“讲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年初专题召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找问题、讲责任、提要求。开展“党风廉政面对面”活动,先后x余次与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面对面讲廉洁从政责任,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严格“定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各自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明晰。结合各党支部重新调整,明确纪检委员及工作职责,纪检工作责任更加明确。

     三是严以“履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四)以专项整治工作为牵引,真抓实纠立改,着力纠治问题。始终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边查边改,立纠立改。

      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及时印发通知,细化整治内容,查摆梳理领导班子x个方面x条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共x条问题。每名党员干部对标“五个方面19类问题”,人人建立问题清单,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是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事项。上半年文件压减x%,会议压减x%,各类督导检查压减x%,取消各类责任书、承诺书、计划书以及手机app10余项。

     三是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围绕公车(物)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项目审核、资金使用x个方面内容,采取各处室自查、财务室核查、纪委督查的方式,共梳理核查公务接待x次、经费报销业务x笔、评审验收项目x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x个。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持续巩固深化执行八项规定精度成效。

(五)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抓早抓小抓常,严格维护纪律。始终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一是纪委履行专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印发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纪律规矩。坚持每月明查暗访,每季督导检查,重点查究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慵懒散漫”等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反馈、督促整改。组织x余名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x名处以上干部婚丧喜庆报告事项进行报备核查。持续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二是党支部发挥监管职能,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职责。各党支部坚持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监督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和“重温入党誓词、铭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严肃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廉政专题党课x余堂,提醒谈话x余次,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纠“四风”正作风的长期性、复杂性缺乏清醒认识,还存在会上重视、会后轻视,考核重视、平时忽视的倾向。有的认为自己不管钱不管物,不管项目不管经费,反腐败斗争离自己很远,把自己当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局外人”。有的依赖班子把向、领导把关,缺乏严格执纪、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的勇气和担当。

二是落实责任还存在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不完善的问题,存在用责任书代替责任、用承诺书替代践诺的现象。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操心指导多,从严治党管党用心用力少,党风廉政建设靠支部自建的问题。履行监督执纪专责方面,在制度的修订细化上还不能及时跟进,在监督检查上还缺乏有效抓手,在执纪问责上还不够严格严肃。党支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还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是监督执纪还不够严格。狠抓政治纪律监督方面,加强政治督察,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缺乏大胆尝试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执行党章党规方面,还存在概略式执行、粗放式执行、选择性执行的问题,该报告报备的没有及时报告,少报漏报误报的问题没有完全杜绝。开展专项整治方面,还存在自满情绪和排斥心理,把安排了当作完成了,把开展了当作纠正了,把没有发现问题当作没有问题,缺乏细实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是党纪教育还不够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还缺乏创新,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内容方式还比较单调单一。廉政党课有的不能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缺乏吸引力感染力。警示教育的平台和素材还比较有限。党内谈心谈话还不能做到经常有效、主动开展、敞开胸怀、坦诚相见。纪检干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培训机会不多,监督执纪的政策水平、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在讲责、定责、履责基础上,探索述责、评责、考责办法。积极探索责任制清单化管理,把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拉单列表,提醒销号,规范管理,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地落实。

(二)注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深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化经济文化发展环境这条主线,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抓重点抓亮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源头治理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和促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深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念;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在这方面主要有五项任务:

1、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2、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建设项目、授意和内定项目申报对象以及违反干预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查处和纠正工作。

3、要结合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

4、要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赌工作的意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禁赌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5、要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问题,认真执行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新购、新建住房和领取住房补贴情况的监督。

以上任务要采取八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党风廉政手册》为基本教材,配合有关室(处)计划在下半年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习培训,使其真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廉洁风气,营造廉洁氛围。二是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在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方面的监督检查。计划9、10月组织一次“五费一票”检查。三是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预算、收支情况的审计和监管,切断公款送礼等问题的资金来源。四是要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五是畅通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加大事前预防和督促纠正的工作力度。六是抓好典型案件处理。对违反规定,搞“五股歪风”的领导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行免职,再依据规定严肃处理。七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禁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严肃查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新购、新建住房和领取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抓好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虚报浮夸和奢侈浪费行为

在这方面主要任务和措施有七项。一是要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和查处形式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要加强对各种名目研讨会、论坛、节日庆典、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精简项目,压缩规模,对已经审批的要跟踪监督,防止铺张浪费。三是要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行为。四是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要防止和纠正违规购置更换小汽车、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建房、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七是要把落实中央制止奢侈浪费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并列入第一责任人半年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在9月份结合其它工作对以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四)认真落实《党风监督条例》

在这方面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三谈两述”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实施办法,规范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抓好述职谈话和年终责任制考核的述职述廉,要不断改进谈话方式,规范述职内容增强工作效果。二是要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涵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建立完善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措施,突出抓好询问和质询制度。

(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深入贯彻全国和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责任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1、坚持和不断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制度。局党委将于3月中旬分解完毕,各单位按要求要在4月底之前分解完毕,并报局监察室。2、加强年中责任制督导检查。局纪委拟于9、10月份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与依据。3、进一步完善年终局领导带队考核制度。继续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考核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不得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重大腐败问题屡屡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位,采取措施,齐抓共管,抓紧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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