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集团公司急需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以优化资金调度管理,发挥集团资金运作的时间和规模优势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于区域性电力集团公司而言,由于其跨区的地理特征,营业面积广阔,所辖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银行帐号多且分散,往往由于层级多、环节多,资金汇划在途时间较长,致使资金向集团公司总部回笼速度减慢,造成资金统一调度困难。因而,加强资金集中控制与统一调度,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网上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及其系统功能
“网上银行”是指以因特网为媒介,以客户发出的电子信息为依据,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是“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之一。 “网上银行”基于传统金融服务并有了新的拓展。现阶段具备的功能有:网上实时查询、实时划拨;下载对帐单自动对帐;企业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客户证书管理;外汇买卖;工资;各种统计、咨询、分析服务等。
网上银行功能特点有四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实时性,通过网上资金划拨,只要网络畅通,同城或异地可以瞬时实现资金的转帐; 其次,客户可随时从网上下载标准格式的对帐单,直接供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对帐处理,节省了人工成本; 第三,可以协助企业集团理财,实施企业集团内部总(母)公司向分(子)公司划转调拨资金,查询分(子)公司账户信息,监控其资金运作; 第四,客户证书管理功能将根据客户需要对客户证书设置各种权限,查询、更新证书,帮助客户实现有效的内部事务管理。
三、加强内部管理,努力规避和化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资金的管理,首要问题是要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网上银行”系统从四方面采取了安全措施:
1.在数据网络传输方面,采用高强度的SSL安全通信加密手段,以保护用户信息不被外界窃取和修改;2.在身份认证方面,利用国际上安全性最强的128位非对称密钥算法建立起公钥安全体系。同时,客户证书采用支持非对称式RSA算法,提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3.在整个系统的网络框架上,设置多重防火墙和一个安全服务器,以防止非法人员的入侵4.在业务处理上,在电子付款指令中增设一个支付密码,经过业务人员核押无误后才办理付款,系统通过业务、技术双重安全机制保证网上资金的安全。
四、充分发挥“网上银行”有利因素,时刻注意消除负面影响,确保电力资金安全运转
“网上银行”业务是新生事物,其生命力强,对集团公司有利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管理上台阶。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监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的所有账户,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防范资金“三乱”风险。对决策者而言可以查询总公司及任何一家分公司的资金状况,随时摸清家底,有助于做出正确决策;对于经办人员而言,只要在计算机操作,就可实现资金划转并立即查询结果,财务人员工作量大为减轻。因此“网上银行”运用得好,将大大创新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手段、内容,提高资金管理水平。2.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通过“网上银行”,在网络畅通的前提下,只要几秒钟资金就能到帐,大大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和流通,为企业节约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集团公司对各供电局的电费实施主动划款,减少了电费上交环节,加快了电费向总部的回笼,确保了经营活动资金的正常运转。3.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由于电力集团公司大部分早已建立广域网,具备上网条件,所以除820元的服务费及工本费等以外,不需额外追加其他费用。“网上银行‘业务现阶段将比照传统业务收取手续费,但外资银行介入中国金融业后,”网上银行“业务的手续费存在一定的降价空间。
当然,电力资金管理运用“网上银行”技术,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制定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利用“网上银行”改革电力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加快资金周转,实时监控各分公司资金账户,逐步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最终使各分公司银行存款达到最小或趋近于零。具体任务有:(1)实时掌握各分公司资金动态;(2)加快电费上交速度;(3)实现自动对帐;(4)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包括总、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实行网上支付结算,条件成熟后在关系紧密的上下游企业支付结算;(5)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把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城农网、贷还款等业务的结算纳入进来,控制大额资金支出。
2.加强对银行账户的有效管理。制定有关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银行开户行为,各分公司所有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负责,对分公司账户要进行清理整顿,实行账户申报审批制度;做好各公司银行账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的设置和身份认证登记工作,办理好分公司账户对总公司账户的授权经营承诺。
3.夯实财务的基础工作。有了现代化的手段,若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可靠完整的数据,也难以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合理的资金安排。所以,客观上要求FMIS中资金管理子系统、预算管理子系统配套跟进更好地发挥“网上银行”的作用。
五、积极试点,及时总结,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在电力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运用中的平稳起步
电力集团公司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本身的客观规律、发达国家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经验以及电力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应用。
1.要设立财务部领导下的资金结算中心,归口管理“网上银行”业务,发挥企业内部银行的作用;同时,要处理好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的业务关系,理顺二者之间的职责权限。
中国近代私营银行业的发展及前途
近代中国银行业的第一家,是推行洋务的盛宣怀(1844~1916)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在上海创建的中国通商银行,属官助商办,后改为官商合办。进入20世纪以来,私人创办的商业银行陆续增多。至全国解放前夕,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也是全国的金融中心,已有私营银行115家,官商合办银行4家(业务经营与私营银行基本无异);北方最大的都市天津,有私营银行32家,官商合办银行3家,而它们的总行也大都设在上海。其他重要省会城市亦有数量不等的银行。
中国私营银行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在私营工商业中是个特殊的行业。自20世纪初以来,在近半个世纪的岁月中,战争连绵不断,带来的便是社会动荡,物价飞涨;当局开动印钞机,滥发纸币,因此,造成了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银行业特别是大银行,多与官方上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人本身就是大官僚,如曾任盐业银行总经理、(北)四行准备库主任的吴鼎昌,1948年官至总统府秘书长、资政。在长期通货膨胀的局面下,银行依仗其资金优势,曾“以承买公债的方式,支持反动政府,助长内战,获取高额利润”。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它既有一定的帮助工商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在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的浪潮里,推波助澜,牟取暴利,起着消极的恶劣作用;私营银行在百业凋敝中,“一枝独秀”,呈现畸形的虚假繁荣。旧社会银行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有产者,包括官僚、买办、资本家等,基本与工农大众无缘,有的也仅仅是城市职工微薄的储蓄而已,但对银行来说,却是“集腋成裘”,在货币不断贬值中,获益颇丰。大的银行家出洋留学,获有高学位,属知识型的资本家;高级职员里不少是著名大学毕业,因银行薪酬优厚,有些学理工科的也舍弃专业投奔银行;一般员工的生活待遇比其他行业的大多数劳动者也堪称优越。因此,私营银行业在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事业中,其地位和前途是可以想见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建立了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随即起草了《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其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其后,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决议里,再次提出“把整个银行事业集中在苏维埃国家手中”,“把官变成共产主义社会的总会计处”。而私营银行则因不服从管制均被取缔。
在中国,当解放战争进行到“三大战役”前后,夺取全国政权的武装斗争即将胜利之时,中共中央于1948年10月发出《关于对私营银钱业政策给东北局的指示》(简称《指示》)。私营银钱业虽然在整个工商业中占的比重不大,当年却为它发出专门文件,足见其关系国计民生之重要。《指示》称:“目前对私营银钱业暂准存在,但应严格管理,使其逐渐走向消灭。”这是我们见到的第一个,也是反映党对私营银钱业最根本指导思想的重要文件。《指示》还具体地划定了它的业务范围,即“私营银钱业无发行货币权,不准买卖金银外汇,不准经营投机贸易,只准经营存款、放款、贴现、内地汇兑等正当业务。规定银行及银号之最低资金即准备金,并以一部贮存国家银行。对私营银钱业一般不贷款。规定机关部队以其资金存入国家银行,不准存入私人银钱号。规定国家对私营银钱业的检查会计账目并严格收税”,等等。这些方针、政策规定,对全国解放后的私营银钱业一直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指示》中“严格管理”是主基调,“暂准存在”虽未规定具体时限,但确切地表明不会允许它长期存在。不过,对于如何“使其逐渐走向消灭”,当年还只是一个目标设想,并没有具体实施的“路线图”。
1949年1月15日,中国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也是银钱业集中度仅次于上海的天津,经过战争的洗礼,获得了解放。对于私营银钱业,从一开始就是本着上述《指示》精神,实施“暂准存在”、“严格管理”的。对天津私营银行里的几家“官商合办”银行(新华、实业、通商),实行了由军管会金融处接管旧“官股”,认定为“监理行”,派任军代表为“监理”的做法。这一创举,客观地为而后这几家银行转变为第一批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银行,迈出了第一步;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开辟了道路,是对如何“使其逐渐走向消灭”作的最初探索。如果用今天流行的说法,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第一次涉水。
这一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根据中国的国情,确认“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同时,又要“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全会还明确了新中国将存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就使对私营银行业未来的改造,有了原则性的依据。
新解放城市对私营银行业的限制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1949年4月27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华北区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其后新解放的各大区均仿效此法),它是对中央1948年《指示》的细化,规定更为详尽。如资本的最低额规定:银行2000万至5000万元(旧币,下同),银号、钱庄为300万至600万元;并规定了其业务经营范围,以及种种“不得有”的行为;等等。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正确执行《办法》的《批示》,强调要“有重点有策略地逐渐强化对私营银钱业的管制工作”,需“大力开展国家银行业务,以达到逐渐削弱或代替其业务的目的”。《人民日报》还为此发表了题为《我们的私营银钱业政策》的社论,分析了私营银钱业的“积极”和“有害”两方面的作用,强调“必须严格管理”的基本政策。
同年5月27日,上海获得解放,军管会金融处对私营银钱业即实行监管,对四家官商合办的银行(新华、实业、通商、四明),则实行派驻“特派员”,进行审查监督的做法。
人民银行在总结华北区工作时指出,按照《办法》,对资力少、信用差、投机性大的行庄,应本着“从严早日取缔的原则,加以整顿”。正是通过整顿、增资和严格管理,淘汰了
一批无力继续经营的单位,至1949年底,全国行庄已由1032处减至833处,淘汰率近20%。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直接涉及金融业的第39条写道:“金融事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依法营业的私营金融事业,应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凡进行金融投机、破坏国家金融事业者,应受严厉制裁”。这样,私营银行业的地位与业务活动进一步有了法律的依据。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共同纲领》对其他工、农、交通等经济领域都是“保护”、“恢复”、“发展”……唯独对金融业强调的是“严格管理”,这反映了与中央1948年发出的《指示》的一致性。
这一阶段,根据“严格管理”、“暂准存在”的精神,各地军管会金融处对私营银行业均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令其自报敌伪公产、官僚资本,具结后听候审查处理;明令取缔后账,限期清理,并人前账;立即变卖全部囤积物资,充做运营资金;只准依法经营存、放、汇正当业务,不准倒卖金银、囤积物资;恢复票据交换所,规定票据当日不准抵现,按时补足差额;引导其进行有利于生产的正当经营……等等,这都是“暂准存在”的必要条件。
新解放的大城市,由于旧势力遗存的投机倒把活动依然存在,不时还要兴风作浪。以天津为例,在1949年4、5月间,7、8月间,10、11月间,就曾发生三次物价的大波动,最多的第三次物价上升高达310.5%。而每次物价上涨,私营金融业的放款都成倍地增加,一再地为其“逐利性”、“投机性”所驱使,扰乱市场。因此,当1950年初物价再次出现波动时,军管会金融处立即出台新规,停止银钱业相互拆借,限制行庄盲目扩大信用;并规定对商业放款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33%,加之国营企业大量抛售物资,才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
私营银行业通过公私合营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
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随即发出全党保证实现《决定》的《通知》。涉及金融方面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统一全国现金管理,规定国家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得存入私人行庄(实际上是重申1948年的《指示》),这就意味着私营银行被切断了一条有着巨大金额的对公的业务渠道。由于全国认真贯彻执行《决定》,4月起,物价虽仍有小的波动,但已制止了大幅上涨,稳定了整个经济局势。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49年6月,在《平津金融接管经验初步总结》中指出,“公私合营之金融企业(如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实业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四明银行等)则可由我派员监理继续营业,监理的任务是掌握其财产、监督其业务,使其业务经营符合我之需要,成为我之儿女银行”。这是对银行业“公私合营”概念最早的提出和所作的形象比喻。
此前,已实行“监理”或派驻“特派员”的上述原官商合办银行,至1949年9月后,进一步实行派公股代表重组银行新的董事会(如新华)或临时董事会(如实业及四明),或行务委员会(如通商),正式明确改组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银行。这第一批公私合营银行,也由此获得了国家银行较多的指导和支持,显示了公私合营的优势,从而使它们成为联系、团结私营金融业的桥梁,吸引整个银行业实现公私合营,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示范样板。
在天津,获解放的当年9月、11月,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组织了包括12家私营银行的第一、二两个“联合银团”实行业务联合经营(后又组织了私营钱庄联合银团),以便集中资金力量,更好地支持生产事业的发展。在上海,则是于9月从创建“联合放款处”人手,开展联合经营,几乎所有银行、钱庄悉数参加。其他城市也陆续建立了“联合放款处”,开展业务,尔后也转变为“联合银团”。
1950年3月,第一届全国金融会议召开。会议指出私人行庄本身资金虽不很大,但与私人工商业有“密切广泛联系”;行庄投机性虽大,但过早过多地取消,将会使游资转入地下,“更加隐蔽分散,不便管理”。“除积极地发展我国家银行业务与其竞争外,必须加强金管工作,继续进行严格管理,以制止投机”。并具体提出增加其存款准备金,吸收其“再存款”;肯定了组织银团联合贷放,由国家银行“渗入少量资金,从内部进行监督与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逐步淘汰等措施。
1950年5月,中财委召开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研究调整工商业的公私关系问题。提出私人银行、钱庄仍可保留,但营业范围要有所限制;国家银行可与之联合放款。
同年8月,在中央统一财经工作、有效制止通货膨胀、物价趋于稳定的状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这次会议对私营银行业的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会议依据中央调整工商业的总方针,研究调整“三大关系”,即金融业与工商业关系,金融业的公私关系,以及金融业的劳资关系,目的是使金融业更好地扶持工商业的发展。《人民日报》为此专门发表了题为《银钱业的新方向》的社论,指出这一行业大部分是依靠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资本,追求投机利润,在长期的通货膨胀、人民困苦的情况下,畸形发展起来的。当全国财经统一、通货稳定后,暴露了它们虚假繁荣的危机。京、津、沪等七市的银钱业446户,倒闭了233户,占52%。国家银行应领导、团结公私力量,共同发展,私营银钱业应努力改造自己,彻底抛弃谋求暴利的经营方式和优厚待遇,在扶持工商业中自求发展。
中财委在此次会议后向中央的《综合报告》中称,私营行庄困难很大,“大银行要求最多,除要求调整公私关系外,还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呆账和赤字,要求公私合营,要求公布银行的编制和待遇标准,以便裁员减薪”。《综合报告》指出,现国家银行已控制存款90%,放款97.7%,“取得了巩固的领导地位”。此时,“私营行庄自觉地要求我们领导,所以改造和运用它们的条件,可以说已经成熟”。会议认为,“联营、合并是金融业进一步集中力量的良好方式……可以增加实力,提高信誉,克服困难,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国家银行应予以鼓励和支持”。因此,我们的方针应该是:“鼓励它们积极扶植工商业,其任务是扶植生产,沟通城乡,内外交流,吸收侨汇,促进资金回流”。这样,它们“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劳资关系方面问题相当突出,“银行职工多为小资产阶级,缺乏工人阶级为长远利益牺牲暂时利益的决心”,资本家“畏首畏尾,表现软弱”,因而使裁员减薪问题未能获得解决。有资料显示,北京某银行职员月薪184万,相当于国家银行总行行长的收入;银行工友月薪也有140万至150万之多,高于国家银行处长的工薪,年终还有双薪、奖金,这种高薪酬已成为“极严重的问题”。然而,联席会议结束后的半年来,银行业务虽有所开展,但“自我整顿改造方面成绩很少”,开支规模、工
薪标准,并未改变;甚至以变卖外汇,出售房地产来弥补亏损。有关人士指出,私营银行业已到了“下最大决心,彻底改造”的时候了。
在对私营金融业继续贯彻“团结、领导、运用、改造”方针的指导下,银行业加快了联营、联管、公私合营的步伐。在新华等四家银行第一批实行了公私合营之后,1950年5月,又有建业银行获准合营(因查明创办时有中共地下党员龚饮冰以革命公款参股),遂称为公私合营银行的“新五行”;1951年1月,成立联合总管理处,实行联营联管。到5月,“新五行”在全国26个城市设有105个分支机构,员工3600余人,决定进一步团结合作。经人民银行核准,在保持各行原有法定地位、兼顾公私股东权益下,派代表组成联合董事会,董事长由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胡景浍兼任;并建立联合总管理处,主任由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行长陈穆兼任。它标志着公私合营银行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此期间,银行业从组建“银团”人手,实行“联营”,这一步骤为而后走向公私合营,奠定了基础。前述1949年9月、11月,天津的两个银团,至1950年5月,人民银行同它们签订“业务联系合同”,任务是“协助银行业银团大量吸收存款及有计划的将资金用于有益国计民生之生产事业”。如1950年5、6月间,就曾贷款给永利化学、耀华玻璃、中天电机三家大厂60亿元;1951年6月,贷给天津、宁河二县农业60亿元。上海则是从成立“联合放款处”入手,实行业务合作。1950年7月后,陆续创建了四个联营集团,它不但可发挥集体力量,减少不必要的盲目竞争,并且能获得人民银行的指导和帮助。北京、武汉、杭州、无锡等地各银行也先后采取同样做法。而实行“联营”、“联管”则为逐步走向“合并”创造了条件。
实行银行业公私合营,已是大势所趋。在第一批新华等银行实行公私合营的带动与实行了联营的基础上,先是1950年9月上海、久安申请公私合营获准;尔后,浙江兴业、国华、和成、聚兴诚等6行先后加人公私合营的“新五行”。号称“北五行”的金城、盐业、大陆、中南、联合(原四行储蓄会),在天津宣布联营不久,也申请并获准公私合营。
1951年5月,人民银行发出规定各分支行与合营银行《联系事项及办法的指示》,主要是解决合营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应受其总管理处和当地人民银行双重领导问题。此时,国家银行已“控制私人存款经常在80%以上,居压倒的优势”,当时曾有过把合营银行“逐渐改造成工商银行(当年只有人民银行,还没有今天所说的工商银行)性质的专业银行,成为国家银行开展私人业务助手”的考虑,但未能落实。10月,人民银行又发出《关于对合营银行领导问题的指示》,关键词是加强业务领导,一方面加强运用其资金,按国家财政经济的需要,服务于工商业;另一方面给予必要的“让利”,保证其合法利润。
私营银行业全行业实现公私合营
1951年10月,在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确定的“团结、领导、运用、改造”的方针指导下,已合营的银行仰仗国家银行的扶助,业务发展,且有盈利,从而引导了更多的私营银行加入到公私合营银行队伍,“金融业的国家资本主义化已经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据此,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了“新方针”,即由“行政管理与业务竞争结合”,转变为“主要加强业务领导的方针”。拟在1952年逐渐实现资产负债合并,组织单一的董事会,进一步合并。同时,确定了要加强业务领导,统筹兼顾,划给部分行业、户头,不再与其“争利”;加强统一管理,对地方分支机构实行合营银行总处与当地人民银行双重领导;选派干部到合营银行工作等具体措施。
1952年,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重重打击了不法的资产阶级的进攻。“五反”中不但暴露了银行业资本家的种种不法行为,也使银行业务严重萎缩。4月26日,中财委《对私营金融业方针的指示》,要求人民银行抓住有利时机,从下半年开始,对全国金融业实施全面的改造。除保留3家侨资银行外,淘汰了尚存的钱庄,对私营银行或合并或淘汰,已合营的5个系统(即公私合营十二行联合总管理处、北五行联合总管理处、公私合营上海银行与上海中小行庄第一、第二联营总管理处)进行人员整编和机构合并,建立统一的全国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总管理处设在上海。其在津、京等大城市分行,相应合并组成公私合营银行分行。原各行的海外机构均各自保留。
5月,人民银行全国区行行长会议召开,会议作出的“整顿私营金融业问题”的《决议》重申,应抓紧时机,使私营行庄或则进一步实施公私合营,或则自行淘汰。对原已合营或联营的大银行,加以彻底整顿,实际合并成为一个合营银行。总管理处仍设在上海,于各省市留一分行,除损益报总处外,业务、人事等均由当地人民银行分行就地管理,逐步实现国家对金融事业的完全控制。
7月,“五反”已近尾声,中财委又发出关于整顿私营行庄的《指示》,提出了相关政策:对“五毒”严重,资本小,信用差,作用不大的行庄准其清理歇业;对资力大,在社会上有一定作用还能维持的行庄,可视具体情况帮助组织联营。对有代表性的人物应适当照顾;对行庄职员,除某些“五毒”俱全的高级职员外,其余在按照人民银行待遇服从分配的原则下予以训练录用。行庄工人可帮助其转业。这样,对私营行庄全部合营后的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都一一作了规定。人民银行则抓紧时机,整顿行庄,使它们“实质上并入国家银行”。“从此,国家银行统一了全国金融力量,掌握了金融市场的领导权,建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的金融体系,彻底地改革了旧的信用制度”。同时,也为合营银行而后的业务经营,作了规划。
1952年12月1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改组后的公私合营银行,已成为国家银行的一部分,它“将完全在国家银行的领导下,执行所分配的一定任务”。而“留用人员尚须进一步领导改造”,才能适应新的任务。为此,人民银行作了周密的安排。除调整到当地人民银行和留在公私合营银行工作的之外,上海动员了2000余名员工奔赴大西北,支援祖国建设;天津等地则输送数百名员工去国家机械工业部再转赴西南、东北等地区新建大厂工作;上海组织1700余名职工参加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举办的学习班学习,天津则将600余名职工送往天津政治学校(前身为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人民银行总行集中各地合营银行400余名高级职员,举办了高级干部学习班。上述人员学习后的再分配,大多仍回银行工作。为数不少的工勤人员经培训转业,一批年老体弱的则安排退休。而银行业久拖未决的高工资问题,也在此时迎刃而解,以天津为例,办法是依靠党的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组织员工学习,提高认识,在员工能承受的减薪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经受了实际考验,
闯过了关系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一“关”,而进入国家干部队伍。
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的同时,组成新的董事会。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胡景法任董事长,周作民(金城)、项叔翔(浙兴)、王志莘(新华)任副董事长,即一公三私;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行长陈穆任总管理处主任,王伟才(人行)、陈朵如(浙江第一)、资耀华(上海)、黄钦书(中南)、沈日新(存诚)任副主任,为二公四私。董事会下设财务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和研究室。原各行在各省市所设机构,除裁撤者外,一律合并为公私合营银行分行;其余机构由当地决定撤留;各行在海外的机构,仍以原行名各自保留。这样,公私合营银行在全国共设有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厦门、汉口、重庆、昆明、苏州、长沙、无锡、南通、青岛14个分行。
1953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向和党中央报送的《关于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报告》称,根据《共同纲领》对金融业“严格管理”的总精神,对金融资本家与其他工商业资本家采取了区别对待,“充分估计到行庄在社会经济改组过程中,可能而且需要首先结束,因此,主动采取限制、削弱并准备收编的方针”。“国家银行接防金融阵地,以加强国家对私人工商业的领导,统一管理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金融事业”。以“行政管理与业务竞争两个武器”,经过近4年工作,金融资本家从对我“轻视”、“抗拒”,到“向我低头请求支持和领导”。特别是“五反”运动,金融资本家威信扫地,要求实行大联营,完全由国家领导。根据中财委的指示,接受了他们的要求,组建了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统一管理所有原私营行庄,并将总管理处迁至北京。“在接管整顿过程中,资本家交出经营、财务、用人等三权,完全由国家统一管理”。而对金融资本家则定期发给股息,并给予地位照顾和较优待遇,吸收100余名代表人物安排在董事会和总管理处工作;全部职工2万名,一律由国家包下来,分别情况予以安排,使之各得其所。至此,表明“私营行庄今后实质已不复存在”,全部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成为我们对工商业办理存、放款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专业银行。这一切,都是执行中央“又团结又斗争政策的结果”。这种“资本家各有安置,职工避免失业”的局面,使其他工商业资本家也认为,“这样的社会主义前途是不可怕的”。
根据董事会决议,1953年4月,公私合营银行成立“清估核资委员会”,进行股权核定。1953年5月,新的公私合营银行董事会和总管理处完成了迁京的任务,从而更便于接受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以全新的面目开展工作。根据《公私合营银行章程》规定,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股息为年息5%。
私营银行业“走向消灭”
正是在银行业已经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时,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准确表述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也是在这一年开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全国形势的大背景。
银行业虽然已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比其他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提前近四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但只是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革命改造并未终止,同完全实现国有化还有一段距离。不过,这已是在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内,完全由国家银行掌控下来谋划、操作的事情了。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部署,1954年12月,依据其发出的关于城市储蓄工作的通报,将设立“储蓄专业机构”,而实施的步骤是:运用全国14个城市公私合营银行的机构、人力“首先专业起来”。1955年2月,合营银行进行专业化改组,包括内地14个分行,全面人民银行的储蓄业务,与人民银行储蓄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后来,陈云同志还曾专门指出:合营银行“实际上成了人民银行的储蓄处,给国家担负吸收存款的业务”。原经营的外汇业务全部归并于中国银行;仍在经营的仓库、房地产业务,则划归当地国有相关部门,如商业的仓储运输公司、房产公司统一接管。
同年8月,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同意合营银行总管理处所请将各地合行对私业务、账务以及对私业务干部全部划入人民银行的通函》,要求各地人行与合行具体研究执行。1956年7月,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并入人民银行总行私人业务管理局。至此,公私合营银行从组织形式上也不复存在,结束了其历史使命,亦即完全实现了1948年10月中央所宣示的,使私营银钱业“逐渐走向消灭”的目标。
关键词:内部资金结算中心
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并及时把企业高层的经营意图贯彻于财务部门、计划部门以及分公司、各直属部门,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不是盈利,评价其工作业绩也是要看它对内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如何,看它对企业财务控制和对决策的支持程度怎样。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和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能力。
一,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设计
实现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各种功能必须有一个前提,即结算中心要与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确保融洽合作。
(一)实现公司内部各类账户资金的全面监控和调度资金的瞬时到位。结算中心通过与银行合作,设立企业银行终端并利用其企业结算系统,使公司总部能通过终端随时查询各分支机构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整体资金状况,同时根据公司的资金预算、计划,使需要调度的资金能够在瞬间到账,解决资金调度上存在的时间、地区差异问题。
(二)实现网内资金融通。如果公司下属某个单位急需现金而账面存款不足,这时只要总公司在合作银行系统存款总额高于需用的资金数,即可由该单位当地开户行先垫支,此笔款项银行不收短期拆借利息,等该单位资金调度到位后偿还这笔款项。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运作
资金结算中心应考虑合作银行结算网络的实际功能和运行情况,在运行中应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账户开设规定
账户的设立是公司与银行合作运转资金结算中心的基础。为便于资金结算中心能更好地运用银行结算网络,各分公司要统一在所在地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计划地撤销原来其它银行开设的账户。
对于开设账户,应注意: (1)分公司在银行应开立一个收入户和一个支出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户资金来源于国拨经费和本单位的自筹资金,对于重大科研项目要建立专款专用账户。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其分户确定一定的存款限额,在与银行达成充分协议与授权的基础上,超过限额的资金由银行自动划至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低于限额由公司总部根据该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是否给予补充资金。
(二)资金调拨程序及控制
为防止企业银行系统被盗用,同时也阻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企业银行系统的登录采用银行提供的密码保护系统,同时企业资金调拨须坚持专人密码操作、权限设定原则,即对于每一笔资金的划拨应在数量上设定权限,专人必须有其专用密码,并与特定数量资金的调拨权限相对应。如结算中心资金管理人员和业务主任共同确认可对应50万元调拨权限,业务主任和财务经理共同确认对应50万-200万元的调拨权限,200万元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运用其特定密码完成该笔资金调拨业务,同时对于每一笔业务的操作人员按其权限设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调拨方式如下:根据公司资金收支计划,资金管理员运用资金结算网络的远程查询功能,获知各单位资金余额后,结合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据其经营需要,在计划额度内,由资金管理人员按其权限通过网络予以给付资金;对超权限业务可向相应权限领导提出报告,并由本人或授权人员完成该笔资金拨付手续,其票据传递及往来业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资金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
除密码专用及权限设定等内容外,资金结算中心应结合总部与各分公司资金借贷流向情况及会计报表情况,于月末结账后10日内确定公司总部每月利息分摊数额,完成利息分摊工作。各单位应针对其在合作银行开立的收入户和支出户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每天与银行核对,做到业务发生次日必须结清,月末编制银行对账单并调整账务,并每月与结算中心核对账目。
运用资金结算网络的远程查询功能,对于各分公司的支出户开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考核,严格兑现相应奖罚,由此简化公司资金管理程序,且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
(四)结算中心单据的传递及资金调拨指令
结算中心要单独制作资金收、付单据,发生资金收付业务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资金收支单据,其程序应与银行相仿。单据在每月财务会议上发放或由来往人员携带,并发放对账单,结算中心根据资金收支计划调度、调拨资金时,以“资金调度令”为准,电话和传真通知有关分公司。
一、便农支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及人民银行总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建设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产品和服务,切实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力支持我县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努力建设支付结算网络到点,ATM机布设到乡,POS机到村,电子银行到户,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到人,人人都有条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现代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现支付清算系统全覆盖,非现金支付工具广应用,支付服务质量新提高,农村支付习惯大转变。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财政、农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发挥财政政策的主导作用,将公共转移支付、涉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全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或银行行内系统办理,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直接发放到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对金融机构网点机具布设和刷卡商户的补助政策,实施对农村便农支付服务点建设和支付结算知识培训的奖励。
(二)税务部门要加强非现金纳税系统建设,实现纳税大厅POS机具全覆盖。要积极研究并实施有利于非现金结算的地方税收政策,对于银行卡结算量与营业状态基本相符的诚实商户给予税收优惠;对于不愿受理银行卡、以现金收付为主的商户,要加强税务监管,防止故意逃税。
(三)供销、贸易、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农资商户、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单位受理银行卡,将是否可受理银行卡作为行业准入、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的条件之一,扩大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行业领域,提高农村支付水平。
(四)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收费大厅、罚没缴纳、工商经营户的POS机具配备和非现金结算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银行卡犯罪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打击银行卡诈骗等金融犯罪行动,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辖内支付环境。
(五)水务、供电、燃气、邮政、电信、交通、医疗卫生、电视收视等公用事业部门,要在缴费大厅布设非现金结算机具,大力推动公用事业缴费的可代扣代缴系统建设,鼓励用户通过银行账户代扣代缴各种费用。
(六)广电、报社等宣传单位要增加对支付业务知识的宣传,加大对银行机构、农村支付指导员、支付辅导员所做工作的新闻报道,提高“便农支付工程”宣传工作的群众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引导农村居民的非现金支付习惯营造良好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要抓好乡村便农支付实施环境建设。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加大便农支付知识宣传,加强支付结算宣传队伍建设,建立考评制度。将是否受理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做为农资店、放心店建设开立条件及商户评优评先条件,对积极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的商户、村居给予优惠政策倾斜,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给予一定资金补偿。严格实行乡镇(街道)、部门各类支出使用非现金支付,将各类涉农补贴和财政补助通过银行卡发放。推进乡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实现便民中心POS机配备100%,切实方便渔农民支付结算。
(八)各金融机构是“便农支付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加强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增设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提高农村网点的服务功能和电子化水平,加大ATM机布放力度。加强便农支付指导员、乡村辅导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开展考评、培训工作,组织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形成渔农户自觉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的良好习惯。创新支付结算服务,增设适合渔村特点的非现金结算机具,开展农村缴费、补偿资金发放代收代扣业务,开展“刷卡无障碍”街区建设,推广应用银行卡结算,为渔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九)县人民银行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银行机构、银联等单位的沟通,与相关单位在乡镇(街道)支付系统延伸、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业务推广,以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普及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动“便农支付工程”建设。要做好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开展工作交流。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6月)。建立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便农支付工程”工作计划,召开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进行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各部门要开展调查摸底,将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各部门要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10月)。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加大便农支付结算设施投入,推广公务卡、银行卡使用,深入农村、农户开展结算服务,引导民众形成良好的结算习惯,提高在公用事业费、补助发放、收费项目等业务上的银行卡使用比率,让民众享受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1年11-12月)。各单位对一年来的便农支付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目标要求及工作责任制分工进行自查自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县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评,健全工作台账档案,做好自评,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政府的考评。同时,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长效机制,为下一年度进一步推进便农支付建设夯实基础。年度工作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认识。实施“便农支付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让农民得实惠、享便利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以县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银行为基础,各部门、乡镇(街道)积极参与的全方位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二)积极协作,狠抓落实。“便农支付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多部门配合才能有效推进,各银行、部门、乡镇(街道)要将“便农支付工程”建设与金融生态、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一、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定位
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看,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单独设置,和会计部门平行。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产生本身就意味着原有财务会计部门和运作效果不能满足企业深化管理的需要;并且,许多实行会计部门下设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公司运行效果也不理想。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责是资金的管理,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财务与会计应该分离。同时会计工作具体,而内部结算的资金管理比较抽象。具体的会计工作较易受重视,而抽象的、难以衡量的资金管理工作往往被忽略。所以,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宜单独设立,与会计部门平行。
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不应作为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因为结算中心资金管理调度的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分公司的经营去实现,对它来说,这是不可控的。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毕竟不是集团公司下的财务公司,更何况若是以盈利为目的,则它的利益可能与公司的利益相冲突,从而有悖公司的经营目标。
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并及时把企业高层的经营意图贯彻于财务部门、计划部门以及车间、各商品部,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不是盈利,评价其工作业绩也是要看它对内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如何,看它对企业财务控制和对决策的支持程度怎样。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和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能力。
急需资金的分公司在运用别的分公司的闲置资金时,应该支付利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借贷出去的资金得不到利息,又何必借出去呢?况且还要冒着收不回来的风险。若是由结算中心负担借出资金应付的利息,又会鼓励所有的分公司不断地要求得到借款。因此,筹措资金的分公司需要对其享受的“午餐”付费(利息)。而为了不使借出资金的分公司担心钱不能被归还,应由总公司的结算中心作为偿还借款的责任人,因为总公司的信誉要比分公司高。
二、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设计
实现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各种功能必须有一个前提,即结算中心要与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确保融洽合作。
(一)实现公司内部各类账户资金的全面监控和调度资金的瞬时到位。结算中心通过与银行合作,设立企业银行终端并利用其企业结算系统,使公司总部能通过终端随时查询各分支机构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整体资金状况,同时根据公司的资金预算、计划,使需要调度的资金能够在瞬间到账,解决资金调度上存在的时间、地区差异问题。
(二)实现公司各营销网点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减少在途资金,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健全的分布广泛的营销网络体系是公司产品销售的巨大优势,但由此也带来了资金回笼速度慢,月度在途资金占用大的问题。因此可将各经销网点账户统一调到合作银行,并应用合作银行先进的资金汇划结算系统,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货款的回笼,减少不必要占用。
(三)实现网内资金融通。如果公司下属某个单位急需现金而账面存款不足,这时只要总公司在合作银行系统存款总额高于需用的资金数,即可由该单位当地开户行先垫支,此笔款项银行不收短期拆借利息,等该单位资金调度到位后偿还这笔款项。
(四)强化内部结算,实现内部单位无“三角债”,公正反映各事业部经营业绩。由于公司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因此各单位间会频繁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且数额较大。实现内部结算后,一方面各个分公司的报表能够真实反映资产负债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了公正反映各个分公司的经营业绩,资金占用者应及时向结算中心支付利息,而结算中心也须及时向资金被占用者转付利息。
三、资金结算中心的运作
资金结算中心应考虑合作银行结算网络的实际功能和运行情况,在运行中应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账户开设规定
账户的设立是公司与银行合作运转资金结算中心的基础。为便于资金结算中心能更好地运用银行结算网络,各分公司要统一在所在地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计划地撤销原来其它银行开设的账户。
对于开设账户,应注意:(1)各个分公司在银行应开立一个收入户和一个支出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户资金来源于产品销售回款、借贷款项(包括公司拨款与银行贷款)及其它业务收入款项,其款项的支出仅限于公司调度款项及支出拨款。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其分户确定一定的存款限额,在与银行达成充分协议与授权的基础上,超过限额的资金由银行自动划至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低于限额由公司总部根据该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是否给予补充资金。支出户资金仅来源于收入,其支出包括采购、工资、税金等所有分公司的支出项。(2)对于公司营销网络资金账户的控制,鉴于其在多行开户且地域分散,短时间不易调整至同一行,且网络的建立及运行难度也较大,因此在资金结算中心建立之初,可先将各销售分公司的账户设立在合作银行,并与全公司资金结算系统连网运行,部分地加快货款回笼速度,减少资金占用。至于各营销网点开户并入合作银行结算网络,可在资金结算中心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后逐步实现。
(二)资金调拨程序及控制
为防止企业银行系统被盗用,同时也阻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企业银行系统的登录采用银行提供的密码保护系统,同时企业资金调拨须坚持专人密码操作、权限设定原则,即对于每一笔资金的划拨应在数量上设定权限,专人必须有其专用密码,并与特定数量资金的调拨权限相对应。如结算中心资金管理人员和业务主任共同确认可对应50万元调拨权限,业务主任和财务经理共同确认对应50万一200万元的调拨权限,200万元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运用其特定密码完成该笔资金调拨业务,同时对于每一笔业务的操作人员按其权限设定其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调拨方式如下:根据月度公司资金收支计划,资金管理员运用资金结算网络的远程查询功能,获知各单位资金余额后,结合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据其经营需要,在计划额度内,由资金管理人员按其权限通过网络予以给付资金;对超权限业务可向相应权限领导提出报告,并由本人或授权人员完成该笔资金拨付手续,其票据传递及往来业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资金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
除密码专用及权限设定等内容外,资金结算中心应结合总部与各分公司资金借贷流向情况及会计报表情况,于月末结账后10日内确定公司总部每月利息分摊数额,完成利息分摊工作。各单位应针对其在合作银行开立的收入户和支出户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每天与银行核对,做到业务发生次日必须结清,月末编制银行对账单并调整账务,并每月与结算中心核对账目。
运用资金结算网络的远程查询功能,对于各分公司的支出户开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考核,严格兑现相应奖罚,由此简化公司资金管理程序,且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
(四)结算中心单据的传递及资金调拨指令
结算中心要单独制作资金收、付单据,发生资金收付业务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资金收支单据,其程序应与银行相仿。单据在每月财务会议上发放或由来往人员携带,并发放对账单,结算中心根据资金收支计划调度、调拨资金时,以“资金调度令”为准,电话和传真通知有关分公司。
【关键词】资金集中管理 工程公司 内部银行 效应
目前,我国工程公司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一定区域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对当地项目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适合总承包项目比较多的工程公司。另一种采取项目部垂直管理模式,即各项目成立项目部,独立进行核算,直接归公司总部管理。这两种模式下的公司运营都对资金集中管理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笔者认为,要有效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必须统一财务制度、成立内部银行、构建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一、工程公司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的方案
(一)统一财务制度
工程公司要对其下属单位实施有效的财务控制,公司总部在执行国家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等,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这些财务会计制度主要从整个公司角度出发,规范各成员企业的会计行为,维护公司总部和各成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可行性,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工作在集团管理与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度控制,才能有效保证整个公司财务运行有章可循。
(二)成立内部银行
公司本部统一各下属单位的账户管理和结算方式,实现资金自动划转,各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都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成员单位一切经营活动都要通过内部银行办理结算。成员单位与公司本部是一种模拟的银企关系。各成员企业在内部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具有明显的收支两条线特征,各成员企业与内部银行是存贷关系,实行有偿存贷制度。通过内部银行可以把公司前期垫付资金按贷款方式进行业务处理,项目部先向公司本部申请贷款,按照资金占用时间核算贷款利息。项目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实时划入内部银行,核算存款利息。实现公司本部对所属单位资金的合理监控、有偿使用。
内部银行统一制定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规范结算行为,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内部银行定期以报表的形式将资金流通状况反馈给公司本部及各成员单位,使公司本部及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层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
(三)构建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必须构建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来满足公司的需要。目前比较适合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就是推行浏览器/服务器结构(B/S)与客户端/服务器结构(C/S)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采用C/S结构,下属成员单位采用B/S结构,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由于内部银行需要处理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工作量比较大,加上C/S结构的响应效率比较高,因此在内部银行采用C/S结构。B/S结构在用户使用、系统安装和维护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只要能够上网就能使用,由于工程公司的项目分散比较广,这就方便他们的使用,出于安全方面考虑,要利用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的USB KEY证书来保障登陆的安全。
各企业具体情况不同,对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模块设计的需求也就会不同,通常情况下包含六个关键模块,见图1。
1.系统管理
主要是对成员企业及其内部账户进行管理。如:系统初始化、参数设置、数据维护、用户管理、账户管理、审批流程设置等。
2.电子账务
内部银行作为结算中心,该模块主要功能是内部银行的账务处理,如记账、复核、作废、冲账等。资金结算系统中的付款、信贷业务都需要进行记账。如成员单位通过B/S系统向内部银行提交付款指令,对外付款指令被提交到内部银行资金结算系统C/S后,在电子账务模块下进行记账,然后发送到银企直联模块。
3.银企直联
资金集中管理系统通过银企直联模块将指令传输到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通过银行网络将款项划出,从而实现了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直联。网银对接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该模块主要用于网上收款、付款,查询收付款指令。
4.预算管理
要进行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资金的预算管理尤为重要。工程公司支付款项金额有时比较大,这需要公司本部统筹安排资金。公司总部根据需要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设置预算管理模块,对资金预算管理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通过事前预算和预测、事中监督和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提高整体资金管理水平。资金预算一般包括年度预算和月预算,甚至还有周预算。
公司财务总部规范预算的表格,统一设置预算科目,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的要求编制年预算、月预算、周预算。成员单位的支出必须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开支,内部银行设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对实际支出和计划进行对比,预算在当期或提前上报,付款与预算相挂钩,付款时如发现预算不够或没有上报该类预算,可以追加预算,超过计划的支出在拨付时必须由相关的权限管理人再进行授权。
5.信贷管理
通过信贷管理模块对下属单位设置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内部银行给单个客户规定的内部融资承诺额度,系统在实际使用额度之前需要对额度进行分配、登记,见图2。
成员单位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实时上划至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按照成员单位要求,分别按照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进行计息。成员单位需要借款时,也无需再向外部银行贷款,只需在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中提交借款申请,内部银行通过授信额度对该笔借款进行判断,然后进行记账、审核,生成借款合同,并开始计算借款利息。借款还可以通过相关权限人审批申请展期。还款时在该模块下填写借款还款申请,通过复核后,使用在内部银行账户的存款完成还款。
6.资金监控
资金监控模块可以查询资金明细账和各账户银行余额,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对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资金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灵活的筛选条件定制、计算公式设置和钩稽关系定义,实现快速、多维度灵活的分析报表。充分利用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中集中的信息资源,提供实时、动态的监控平台,防范资金风险;通过各种口径自定义展现,为公司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工程公司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情况,构建相应的资金管理方案,对成员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统一部署,保证资金集中管理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后的效应
(一)强化了集团化资本经营意识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后,使资金集中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改变了分散式资金管理中的公司内资金相互独立运作的弊端。总部把各下属单位暂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再分配给公司内需要资金的单位。能在统筹考虑经营情况的条件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能为整个公司带来最大利益的经营活动中。把资金使用计划与企业战略规划、预算协调起来,有效防范了资金浪费,强化了资本经营。
(二)有利于准确核算项目部的盈利情况
现在许多工程公司在核算各项目部的盈利状况时都没有计算资金成本,而项目前期尤其是总承包项目,虽然业主都会支付一定的工程预付款,但由于还涉及项目采购,一般对资金的要求比较大,业主支付的预付款不够,公司需垫付资金。由于资金占有量比较大,需要核算资金占用的成本。传统资金管理体制下,公司本部每次上收项目部资金,大多也是无偿上收资金。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后,运用信贷及现金分析,就可以轻松核算公司总部与下属单位间的资金成本,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三)降低了财务费用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后,公司总部可以根据需求,科学运作资金,通过内部资金融通,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在同等投资和经营规模下,对银行的资金需求量就会相应减少,减少外部融资,特别是可以减少长期信贷,从而降低因对外借款而支付的利息。公司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可以提高公司信贷的信用等级, 提高了公司的议价能力,不但降低了融资门槛,而且降低了财务费用。
(四)有利于加强资金监督控制,降低运营风险
近年来工程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各个项目的投资不断加大,如何确保各成员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安全、高效,是整个公司力求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公司总部每天可以及时了解所属成员单位的现金流情况,对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效杜绝下属成员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决策层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与生产经营情况,使资金流动符合整个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有利于进行决策,尽可能规避公司的市场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孙静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2]刘本仁.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3]杨俊远.现代企业资金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李雅群.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研究[D].天津,2009.
[5]丁雷,王立杰,陈冲.基于信息技术的煤炭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体系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08(1).
[6]田辉.关于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09(4).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银行业;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074-03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银行业运用的相关规定
在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2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有17项会计准则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具体主要运用于:股票、债券、衍生金融工具、贷款和应收款等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影响银行业最深的主要是关于金融工具的四项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资产转移》和《套期保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对金融工具的定义、分类、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及资产减值等作出具体规范,其他的三项准则是《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延伸。因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占比重大,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的影响也很大。
二、实证分析
本文在上市银行中随机选取了10家银行作为分析样本,分别对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财务报表进行研究,提取了相关数据(如下页表1),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从下页表1得出,银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较普遍,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大。特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大银行。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中,四家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最高比例分别为:24.14%、24.1%、20.25%、17.37%。占比最低的也达到7.8%,如民生银行、华夏银行。7家银行公允价值计量总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平均值分别为:2009年15.55%,2010年16.34%,比上年增加了0.79%,2011年15.28%,比上年减少了1.06%,三年平均值波动变化不大。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中,持有至到期占公允价值计量总资产比例最高,三年平均值高达56.35%,其次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例为40.49%。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高,一旦金融资产比例发生变化,银行的资产结构也将随之变化,进而引起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较大的波动,给银行业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主要结合以上7家银行财务报表数据,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来分析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的影响。
(一)有利方面的影响
1.增加了银行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以往财务报表披露工作是中国银行业的一项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原因是银行财务报表披露制度不健全,分类不具体,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在财务报表中体现。采用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和确认,可以把不同类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计量,分别显示出不同种类金融工具的变化(如下页表1),各银行把金融资产进行分类计量,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不同种类持有比例和经营管理的变化,大大增加了报表的透明度。
2.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及时发现问题。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不仅可以从财务报表中得到各项金融资产所占的比重,还可以得出各种相关指标,有效地分析各个指标对整个银行的影响,反映出该银行的实质性问题。如中国银行2009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2.44亿元,2010年为13.17亿元,到了2011年变成了43.67亿元,由2009年巨额利润减少,到2011年巨额利润增加,在这短短的三年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波动如此大,必然对银行的利润及税收产生很大影响。从下页表1中可以看出,其余各家银行在三年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对其利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报表使用者可以根据报表数据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3.对投资者更显公平。在两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是不对称,有些重要事项在会计报表中并不能及时的反映出来,投资者对于自己投资的企业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显然,投资者处于不公平的地位。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能更准确的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偿债能力、所承担的风险以及现金流量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如交通银行公允价值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2009年为20.25%,2010年为18.47%,比2009年减少1.78%,2011年为11.81%,比2010年减少6.66%,三年累计减少8.44%,变化幅度较大。投资者可以从这一变化中,及时了解到管理层投资策略和经营规划的变化,从而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决策。
(二)不利方面的影响
任何一种计量模式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也不例外,它也有自身的缺陷。此外,由于中国银行业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并不是很熟悉,在运用和执行时有很大的难度,这就使其缺陷更加明显的暴露出来。具体表现为:
1.增加财务报表的波动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新准则要求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核算,并把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由于金融工具价格波动较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必然会导致大量的收益和损失变动,最终对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表1可以计算出,中国银行在2009年,公允价值损益与净利润的比例为-10.83%,2010年为1.20%,比2009年增加了12.03%;2011年为3.35%,比2010年增加了2.15%,三年累计上升14.18%,波动很大。中信银行2009年为-3.69%,2010年为0.14%,比2009年增加3.83%; 2011年为2.85%,比2010年增加2.71%,三年累计上升6.54%,波动较大。 公允价值的剧烈变化,对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反映了财务报表的不稳定性和波动性,如可能是某一项资产的变化导致了一年的盈利状况发生变化,这使得报表数据不稳定,缺乏参考性、可比性和可预见性。管理者可能很难从中了解到银行的真实状况,不能及时发现所存在的问题,造成对真实情况理解的偏离,使很多管理政策变得不那么实用,对内部的管理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此外,由于中国衍生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很多时候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很大程度需要依赖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缺乏统一比标准,不利于横向比较,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2.影响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资本充足率的变动来自于银行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变动。加权风险资产是由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构成。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到表内核算,改变了加权风险资产结构,由于其价值波动较大,会引起银行资本较大的变动,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
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后,改变了风险资产结构,衍生金融工具占总资产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每年都在变化。根据上页表1可以计算出,工商银行2009—2011年衍生金融工具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5%、0.1%、0.11%。这一比例变化越大,对资产结构的影响也就越大,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也就越大。此外,由于部分金融工具利得和损失计入权益,公允价值的变动会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
3.影响银行的信贷政策。银行的经营方式主要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社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对社会的经济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银行主要发放的是长期贷款,属于长期行为,也是银行盈利的主要手段。而公允价值是随着市场变化而计量的一种属性,对资产和负债的估价是基于当时的市场价格而估计的价格,属于一种短期的变化。这种紧盯市场变化的计量很容易影响到银行的资产价值。为了能在财务报表中有良好的业绩,银行可能会偏向于不利于长远发展的策略:更多选择投资期限比较短的产品,因为面临的市场风险小、信用风险低,公允价值变动小,获得稳定的经营业绩。这将导致银行信贷周期和经营规划周期缩短,带来银行业一系列的变化,如:监管政策变动频繁,监管难度增加,管理者只看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导致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失误,市场的波动性会大大增加,银行利润会减少。
三、问题及建议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产生上述影响的原因有市场环境、银行业本身和公允价值运用手段三个方面。为了充分发挥公允价值模式的优势,尽量避免和改善其不足,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顺利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必须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1.完善金融市场环境。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存在大量投机易,利润操纵明显,交易价格并不公允。金融工具流动性有限,存在信息公布不及时、不规范,缺乏活跃的市场报价,导致了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降低。另外,衍生金融工具比较落后,大多数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涉入不深,对相关金融工具价格的取得并不那么合理,所计量的公允价值可靠性相对较低。
2.完善银行评估体系。目前中国银行评估系统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不完善,评估体制不健全。大多数银行虽然有评估专业团队,评估团队的专业知识还很不足,在实施评估中也难保其独立性,道德风险时有发生。所以银行应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其运用和判断经济信息的能力,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3.加强公允价值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国公允价值从理论到实务都还不成熟,公允价值在银的行运用没有统一的规范和口径,造成银行业之间不能简单进行对比分析,需要再次处理才能比较,降低了工作效率。此外,由于专业人员知识的局限性,不能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因此,研究工作者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出适合中国的运用公允价值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罗胜强.公允价值计量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J].会计研究,2006,(12).
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0*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
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工作
《新理财》:截止目前建行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卡发行量为多少?其中中央和地方各占多少?
刘仁刚:中国建设银行于2007年即开始了对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在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管理体系原则下,以个人信用卡为载体,向预算单位提供“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系统”,并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的“无缝链接”,从而达到方便公务消费、减少现金用量、丰富财政授权支付手段、充分满足财政部对财政资金实时监控等要求。截至2011年12月底,建行共发行预算单位公务卡289.27万张,其中,中央级公务卡13.68万张,地方公务卡275.59万张。
《新理财》:与建行合作的政府部门主要有哪些?主要通过哪种方式合作?
刘仁刚:目前在中央财政业务领域,建行与包括财政部、中组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教育部等部委在内的85家一级预算单位、7000多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业务合作,业务合作领域广泛涉及各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具体包括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中央财政公务卡业务等。在地方财政业务领域,建行也与4.5万余家各级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大量业务合作。
《新理财》:除建行外,还有哪些银行参与公务卡发行?
刘仁刚:目前除建行外,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在内的各家国库集中支付银行均可以办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
《新理财》:在公务卡业务上,各银行是如何获得发行资格的?
刘仁刚:根据财政部规定,开办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的银行,必须具有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资格。同时由于公务卡要单位公务支出以及支付报销功能,这就要求开办公务卡业务的银行能够为预算单位提供一整套具备“消费明细查询”“支付报销审核”“报销信息查询及汇总”“报销信息实时传送财政部”等功能在内的报销支持系统。在财政部对该报销支持系统以及公务卡的卡片设计、银行与预算单位间服务协议、银行公务卡业务服务流程等内容验收审定后,银行才能开办中央财政公务卡业务。
《新理财》:公务卡发行、使用过程中的具体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刘仁刚:公务卡是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紧密结合的,完全不同于其他信用卡或商务卡的产品。实际上公务卡是商业银行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公务消费群体提供的一整套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大致概括为五个步骤:
首先是签约及系统开通。与预算单位签订《预算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后,建行上门为预算单位开通公务卡支持系统,并向财务人员进行支持系统的操作培训
第二步为申办卡片。由于公务卡由单位统一组织办卡,银行不接受个人申请。因此要求部门出具员工办卡清单,包括员工姓名、职务、推荐额度等信息,并组织员工填写申请表,进行统一办卡。
第三步为审核发卡。审核并制卡后,建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资料交预算单位确认核实后,由网点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四步即开卡。由持卡人本人在收到公务卡后直接开卡。
最后一步是公务用卡及报销。员工使用公务卡用于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的消费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相应的签购单;按照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相应的签购单,按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经有权签字人审批;单位财务人员登陆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明细信息及真实性;财务复核人员在系统内审批确认后实施报销,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和“科目汇总表”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同时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办理公务卡还款。
《新理财》:强制结算对银行公务卡业务将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刘仁刚:此举能够有效解决公务卡“有卡不用”的现象。强制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卡使用率,增加公务卡交易活动和交易量。此外,强制结算对公务卡使用引导和报销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前期办理公务卡而一直未开卡的持卡人,银行须提醒并辅助持卡人尽快开卡,以免出现公务卡过期系统自动销卡无法进行公务支出报销的情况。同时对于前期还未开展公务卡报销工作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要抓紧做好系统安装和报销培训相关事宜,以便预算单位能够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公务卡结算工作。
《新理财》:公务卡强制结算是否会给银行业务带来新的机遇?
刘仁刚:财政部出台《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后,各地方财政也可能制定各地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前期未参与改革的中央、省级基层预算单位以及部分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可能会加快改革步伐,为公务卡发卡消费带来新的市场商机。同时随着公务卡改革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公务卡发卡量和交易额将不断增加,从而也将带动持卡人的个人用卡消费活动。
《新理财》:从银行的角度看,公务卡的推行和最新的强制结算是否能够提高对政府公务支出的监管,防止腐败现象?
刘仁刚:首先,公务卡改革能够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改革现金支付是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银行卡消费能够追踪消费去向,有效监控公务消费支出。其次,公务卡改革能够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传统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效率低,审核难,比如说工作人员虽然提交了发票,但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这笔消费。使用公务卡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的特性可以有效减少中间环节,这也有利于资金支付的效率和透明性。
85
目前在中央财政业务领域,建行与包括财政部、中组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教育部等部委在内的85家一级预算单位、7000多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业务合作
关键词: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4日
当前局势下,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在我国,由于我国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银行业已经进入到营利性的竞争阶段,并且具有了企业化的特征。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总体状况却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规模和竞争实力迅速壮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也暴露出诸如竞争实力不强、盈利能力较弱等问题。其中,绩效问题是反映种种状况的一方面评价标准。目前商业银行的绩效水平已经呈现出收敛并且下降的趋势,中国商业银行的绩效体系尚待规范,出现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管理的含义。绩效管理是基于企业战略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通过对企业战略的建立、目标细分、业绩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各机构的日常管理活动中,用以激励员工改进并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管理活动。
(二)绩效管理的目的。绩效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绩效改进,而不是单纯的绩效评价。各个企业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所运用的绩效管理系统可能侧重于不同的目的,总结起来,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
1、管理目的:组织在管理决策中要使用到绩效管理信息,尤其是绩效评价的信息。绩效管理的管理目的在于对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以激励员工。绩效管理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是企业进行薪资管理等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2、战略目的:绩效管理系统将员工的工作活动与组织的战略目标联系在一起。绩效管理为战略目的服务,二者相辅相成。在绩效管理系统的作用下,组织通过提高员工的个人绩效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从而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在企业中,任何一种举措都必须服务于企业、服从于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这是实现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
3、评价目的:在管理中,理应正确地对待每一名员工,这就需要企业公正、公平的对待他们。如果不能对他们的行为、贡献做出精准的测量,就不能给予他们公正的评判,那么企业的有关人力资源决策也就没有了根据,不能做到有的放矢。
4、发展目的:企业经营的不只是产品,还有人。绩效管理应当建立在“共赢”的基础上。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获得利益、发展,那么员工理应获得自我认知、提升和发展。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绩效管理的过程能够让组织发现员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便对他们进行针对性培训,从而使他们能够更加有效地完成工作。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看,绩效管理就像是摆在员工面前的一面镜子,可以从中加深对自己的认识,通过与他人对比找出自己的优势与劣势,进而进行自我评价,从而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实现发展。
二、中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在运作中的经营绩效评价工作仍然局限于成本、利润指标,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虽然作为金融机构运作,但始终不同于企业经营。我国现存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绩效评价上只能在设计指标体系时作为参考。中国商业银行在绩效评价体系上一直存在如下问题:
(一)评价方法落后、评价结果失真。我国现阶段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数据考评,评价过程中主要使用静态的财务指标,根据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对基本的指标进行分析。这些基本的指标主要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边际利润率、资产回报率等。在银行资金利用效率方面则缺乏评价,同时在管理层面上,对于银行的非财务因素,诸如员工本身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装备的配合等不够重视,这些容易造成绩效评价的方法落后。而银行管理人员有时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或多或少的干涉银行的绩效评价工作,这就造成了评价结果失真的现象。
(二)绩效评价的结果未能与激励、惩罚接轨。绩效评价的目的有很多种,无论是管理目的、战略目的还是发展目的,都不是只为了评价而去评价。评价的结果可以反映出银行过去的经营活动进展情况,可以对银行的总体战略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对制定的战略可行性进行评价,确认是否需要修改,并且能做出科学的预计。如果评价结束之后不了了之,而没有对相关人员与机构做出不同程度的奖惩,那么在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做出贡献的人得不到一定的奖励,而对经营过程中对银行绩效没有做出贡献或者做出的贡献小于其职位规定的人员做出惩罚,会使银行的绩效评价工作失去作用。在员工对银行的信任度方面也有一定的损害,降低员工的参与性。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这种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进行相应奖惩的现状,长此以往,会使商业银行的绩效产生不进反退的效果。
三、以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为例列举其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以下情况由调研结果显示:
村镇银行的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按部门建立考核台账,便于对考核结果的认定和汇总;各部门按单位或个人建立专业考核台账,按月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考核结果,便于沟通情况,跟踪考核结果整改。考核对象为营业部、支行以及机关全员。
考核方式为:综合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绩效和管理绩效的“百分”考核方式。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目标绩效和管理绩效占比。
目标绩效包含的内容:存款(实行双线考核。旬均平均余额和月末余额的分配比例为6∶4)、信贷(信贷营销考核、信贷结构调整考核、到期贷款回收考核、不良贷款占比考核、贷款利息回收考核)。
管理绩效涵盖的方面:负债专业(存款工作、文明服务规范、保险业务)、信贷专业(执行信贷政策规定、执行担保制度按规定权限发放贷款、贷款支付管理按贷款新规执行、贷款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贷款档案管理情况、贷款报表的及时性及准确性、贷款风险管理等)、计划财务专业(基本规定、财务收支、计算机综合系统、会计业务核算、出纳业务及现金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管理、反洗钱培训、考试以及制度执行情况、事后监督管理、银监局、人民银行)、科技信息专业(制度建设与岗位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综合管理专业(材料上报工作、收发文件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防火、防盗抢演练、保安工作职责情况)、人力资源专业(业务培训工作、遵守作息时间、实行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后备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做好党务工作)、监察审计专业(审计工作、监察工作)。
绩效工资所产生税款由所得者承担。绩效工资由总行监察审计部审计后进行分配。
对比来看,农商银行的绩效评价则分为三部分:综合绩效考评以利润为核心,以效益、资产质量、业务发展及案件防控为重点,包括“目标绩效考评”、“管理绩效考评”及“案件防控绩效考评”三大部分。各部分考核分值相加后得出综合考评得分。目标绩效考评以计划完成情况为核心,设置8项指标,以每名职工计划值为标准值,采用统一计分办法,用以考核评价每名职工综合指标完成情况。管理绩效考评以业务经营管理为核心,设置10项指标,采用统一计分办法,用以考核评价每名职工业务经营管理情况。案件防控绩效考评以增强案件防范和风险控制能力为核心,设置4项内容,采用统一计分办法,用以考核评价各支行案件防范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村镇银行与农商银行在绩效评价体系方面考察方式与标准基本一致,大同小异,系统完善。但是,还是有可以改进的空间,具体的改进方案可以根据下面的论述做出适当调整。
四、影响中国商业银行绩效的内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
1、中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务单一、缺乏创新,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这个特点尤为显著,来自创新业务的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30%左右。金融创新的不足阻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水平。随着现代金融的深化,科技水平的发展,客户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化,创新银行产品及服务种类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市场平台,提高核心竞争力。因此,通过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占领新的市场,并优化经营管理方式成为获取利润新的来源。这也是绝大多数外国银行提高绩效的重要途径,金融创新的必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2、中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具体表现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指的是公司的基本章程和管理标准,是保证公司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基础;组织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各组织结构的分工职责,建立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治理能够提升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润最大化。
(二)外部因素
1、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有:产品差别化、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规模经济等。中国商业银行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产品差异化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非常单一,创新产品少,主要依靠传统的贷款等资产的收益。虽然在产品、服务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别,如商业银行客户偏好、信誉问题、营业网点分布范围等,但是由于其职能是相同的,因此总体差别还是很小的。
2、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行为。市场行为由市场结构决定,又反作用于市场结构。可以概括为:政府行为、竞争行为、组织调整行为等。政府行为方面:我国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管制政策,如近年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方案,在北京、广州等地一些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比率高达20%,这些不良贷款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绩效;在竞争行为方面,各银行具有部分浮动定价权,总体价格水平是由央行制定的,因此这部分权利的缺失导致了市场竞争的弱化,致使部分银行竞争手段扭曲,出现了非正当竞争行为;在组织调整行为方面,主要指企业的合并行为,一般属于横向兼并,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不乏政治色彩。
五、对中国商业银行建立高效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绩效评价体系的设立方法,“洋为中用”、创建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国外绩效考评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将评价方法与企业发展战略及企业最终的经营目标相结合。总结起来,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是综合平衡记分卡和经济附加值两种评价方法。结合中国目前的具体情况,两种评价方法在中国商业银行业的绩效评价中都存在一定的可行性。可根据发展需要,选取适合的绩效评价方式。
(二)将绩效评估结果与相应的激励惩罚结合起来,以增强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的效力。薪酬是用来衡量员工的绩效的,而绩效必须有激励的良好支持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能者多劳,因此能者多得,这是绩效在薪酬方面的体现。但是,绩效不应该仅与工资或奖金挂钩,激励有利于鼓舞员工的士气、提高员工的素质以及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所以应该使激励的手段多样化,如员工个人能力的发展、获得职位的提升以及获得公开的精神表扬等,把绩效与薪酬紧密的结合,才能更好地激励员工,更充分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如果激励惩罚不能与绩效评估挂钩,那么绩效评价也就失去了意义。综上,要采用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将绩效考评作为员工晋升与获得奖励的主要参考依据,才能激发组织内部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商业银行与内部员工的共赢。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泽跃等.高绩效工作体系与提高商业银行竞争态势[J].金融论坛,2002.6.
我于*年*月起担任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分管授信管理部的审查组、出账审核组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授信业务审查;授信出账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公司授信业务的审查要点;负责对全行审查员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市行贷审会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本部门的工作,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向部门负责人负责。另外还主动担任了授信管理部的规章制度修订和全行客户经理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年*月经分行批准,担任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部门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除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外,还承担对分行信贷管理部部门和市行领导负责,负责所辖城区支行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运作;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对上级行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和监测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人行、银监会与总行有关信贷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制订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组织对支行和各经营单位的信贷业务考核;对向人行、银监会和上级行报送的信贷业务报表;对信贷业务的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上级行授权权限对有关信贷业务进行审核,负责组织本行贷审会日常运作;组织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实施本部门人员职能分工、岗位配置和职责考核;组织信贷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和本行赋予的其他职责。
*年本人主要管理工作为分管审查组和出账审核组的工作,主持全部门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所以今年的述职主要对分管工作进行回顾和评估。就分管工作的岗位职责要求,本人基本上尽职地完成分管工作,保证了全行公司授信业务审查和出账审核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分管贷后管理组和综合管理组的杨辽滨副总经理完成了授信管理部全部管理工作。现将20*年本人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组织47次贷审会,审查420个授信项目,授信项目总金额140亿元。其中:审议通过289个项目上,总金额122亿元;上报上级行项目64个,总金额70亿元。
审核办理3700笔出账业务,金额223.9亿元人民币,外币1.25亿美元。其中:贷款260笔,金额83.55亿元;贴现450笔,金额38.8亿元;国际贸易融资450笔,金额1.25亿美元;承兑2500笔,金额110亿元;保函80笔,金额8.3亿元。
二、完善基础管理工作
*年是全行“规范管理深化年”,总行针对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工作下发一系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本人立足于授信管理部的基础管理工作,主动承担了全部门基础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修订、增补工作。对提高授信管理部的基础管理工作,理顺内部业务流程,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细则,明确各岗位责任等方面发挥一点作用。主要基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工作如下:
1、在上级行下发的各种零散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吸收同业先进科学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行现行管理框架,制定了《*银行*支行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我行公司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的系统性法规,并在*年进行了贯彻执行。
2、结合上级行对分支机构信贷管理部职能和岗位设置要求,信贷管理部及时修订了银行授信管理部组织管理框架和岗位职责对信贷管理部的信用审查、贷后管理、数据统计、出账管理、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管理模块进行明确的职能定位,落实各岗位管理人员,明确交叉辅助岗位,将本职岗位与对口管理、服务机构(部门)落实到具体的人员,明确部门内各岗位信息传递流程,将行内外由部门承担配合的工作指定到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授信管理部组织体系和信息传递的有序运行,实现了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人。
3、通过总结上年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对我行上年信贷业务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依据总行下发下年年信贷指导意见,在对下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走势预测的基础上,我部及时下发《*银行*支行*年授信业务指导意见》,从源头上指导一线客户经理进行业务开发,保证上半年我行信贷业务运行始终按照年初制定规划运行,实现了信贷风险管理工作风险前移、制度先行,保证我行全年信贷工作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监管政策下有序运行。
4、通过总结以往年度同行业在出账管理中发生操作环节风险,我行在上级行下发的出账管理要求基础上,对我行出账审核流程进行优化,明确了出账环节审核要求,通过相互制约的岗位控制操作风险,制定了《*银行*支行出账审核实施细则》,在各经营机构内建立独立的出账操作人员队伍,实现客户经理业务开发和出账操作环节的分离。对额度内频繁出账、低风险业务出账操作存在手续繁琐问题,及时下发《*银行*支行额度内出账集中处理的通知》、对符合再转授权条件的经营机构进行《低风险业务再转授权通知》。
5、针对当前各家银行依靠垒大户追求规模和对集团关联客户授信额度不能量化管理问题,防止对大客户的集中授信风险发生,及时规避集团客户的系统风险。制定了《*银行*支行公司客户授信额度测算管理办法》,以量化的数据模型测算我行对公司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测算方法,保证了我行对集团客户敞口授信总量理性控制。对总体债务超出我行所测算总体债务上限的客户坚决不进,对存量授信客户重新审定,对超出总体债务上限的客户制定逐步压缩计划。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止对垒大客户和集团客户集中授信风险的发生。
6、依据“*银行民营100”的指导思想,我行公司授信业务确定了“差别化”营销策略,将发展中小客户作为我行重要战略决策,制定了《*银行*支行中小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指引》,作为中小客户开发、中小客户管理、中小客户决策全过程管理指导原则,有效地防范了我行公司业务授信风险的集中,促进了辽宁省中小客户发展,响应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
7、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我行授信业务集体决策体系,起草了《*银行*支行贷审会条例》和《*银行*支行授信管理部联审会议事规程》,明确集体决策组织的委员组成、委员职责、议事程序、惩罚规定、考核管理,确定授信管理部联审会专家意见作为贷审会的参谋地位,在制度层面完善了我行授信决策体系,保证我行集体审议、集体决策授信风险要求的全面落实和贯彻。
8、通过现场调研、亲自操作感受和对授信业务操作细节分析,查找、筛选、逆向思维分析各业务操作细节存在风险隐患,及时下发十多个规范要求和通知。主要有:对公司业务部、资产保全部、筹备行公司业务上报规范性的通知、对人民币业务和国际业务规范性通知、规范保证金的证明、规范授信核保操作流程、规范保函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抵押资产评估要求、规范贷款卡查询的要求、规范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要求、规范法人客户评级要求、规范保证金替换审批流程、规范了仓储场地现场勘查的操作、细化了调查报告撰写格式和产品价格确定依据等十五个规范性要求。
9、为了保证上述各项管理办法和规范性的要求贯彻执行,制定了《*银行*支行公司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定量考核管理办法》,对客户经理业务开发管理实行量化全流程定量考核,将业务操作考核结果与客户经理的经营绩效挂钩,实现对客户等级认定的科学性,保证我行客户经理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计划在*年全面推行实施。
10、通过分析研究我国历次宏观经济调控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结合我行现存业务发展模式,为了建立我行长效的信贷资产风险控制机制,草拟了%26lt;*银行*支行建立长效信贷风险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26gt;,现已提交全行经营机构负责人讨论,拟作为指导我行未来五年信贷业务开展纲领性的指导思想。
三、主动参与总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新需求的完善工作*年总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在出账审核流程、授信审批、统计功能方面仍存在某些不完善的地方,本人以实事求是精神将工作发现或感觉到需进一步完善方面积极组织系统管理员向总行反映,并及时向总行报告我行的需求。
总行接受我行建议完善了批量处理快捷审批流程、完善了部分统计功能。
四、圆满完成接待上级行检查指导工作
*年总行共派出五次检查、指导组对我行信贷业务进行检查指导,我主动参与接待总行检查组工作,并充分利用每次总行检查指导时机,全面地向检查组人员介绍*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展示我行信贷业务管理工作,让总行业务管理人员了解我行信贷业务管理水平和信贷业务发展,认真接待、积级组织材料,取得检查组对我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基本认可。并将每次检查工作作为我行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工作、调整我行信贷业务结构有利时机。
五、准确把握政策脉搏,严防我行信贷业务的政策性风险
通过学习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认识到国家防止经济过热的货币政策的严肃性,及时提出了对我行追求规模扩张政策进行重新调整,确立了“以高效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组织审查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行下发的行业准入标准;提出对集团客户和股权关系复杂客户始终坚持审慎性放贷的原则,使我行在当前资金断裂“德隆系”公司中没有一笔敞口授信业务;对民营企业向重工业化转型中,有选择地支持实力强的物流民营客户,坚决回避在五大行业规模扩张过快的民营客户,如唐山建龙钢铁、工源水泥等客户;响应国家发展中小客户政策,将发展中小客户作为我行未来战略选择进行明确,全年我行累计新开发几十家中小客户,有力支持了*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
坚决贯彻执行*市银监局去年对我行检查发现的贷款(贴现)转保证金、贷款逆向操作、承兑业务量过大的问题,主动在信贷管理方面下发专项规定和要求,主动压缩承兑业务总量、杜绝了贷款转保证金、贷款逆向操作、票据贴现的不规范现象。
六、发挥领导作用,引导培育良好的工作氛围
*年,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感觉部门人员工作态度茫然、按部就班、缺少工作主动性和热情等问题。本人利用周例会机会向全部同志共同探讨了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态度决定工作结果、工作没有任何借口、你真的很不错等四个基本观点,从励志方面鼓励全部工作人员,振奋工作精神、端正工作态度,取得初步效果。
七、承担全行客户经理组织培训工作重任
*年本人在主管行领导的授意下,主动承担起全行客户经理系列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年下半年信贷结构调整及公司业务开发放缓时期,组织全行客户经理进行一系列的信贷业务培训,取得阶段性成果。*年此种培训还将深入开展下去。
八、理论体系上存在不足
1、对银行追规模扩张,银行资产质量及其风险减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年全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本人没有给领导提出前瞻性的合理化建议,主动回避异地客户、压缩大额授信客户、调减承兑余额,结果导致*年新增了吴中仪表逾期贷款,出现*公用发展贷款预警,下半年被动地按总行压缩承兑江票计划调整承兑汇票余额,影响了我行*年下半业务正常开展,失去一部分低风险承兑业务。主要问题为:以前没有很好思考规模和效益、规模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对“资产质量是发展第一主题”理念的认识不深,对质量、规模、效益三者协调发展关系理解处于口头,没有落实到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能勇于说不,失去很多可以主动回避风险的最佳机会。
2、对银行资本必须覆盖风险,进而限制银行过度扩张认识不充分。针对这一点知识,*年以前本人头脑一直空白,缺少系统理论知识,每日仅研究具体授信项目的信用风险,很少从银行资本上思考银行的信贷规模到底可做到多大等深层次管理问题,特别是总行限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和商票贴现余额以后,才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系统学习,明白银行信贷资源经营有限性,加深对我行存量信贷业务进行结构性调整的必要性的认识,并能理性决策如何使我行有限信贷资源得到高效的运用。本人已初步理解了银行资本有限、资本必须覆盖风险、资本制约规模的基本概念。
3、对银行经营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互协调性以及信贷业务风险发生的滞后性及银行经营风险的反经济周期性认识不够,在*年甚至*年上半年还存在少许盲目乐观性,对总行调整政策没能做到及时接受,幸好在主管行指点下,认识到我行现在必须进行客户、定价、保证金等结构刚性调整的必要性。及时调整了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实施了适度从紧的审查原则,保证了全行信贷结构调整工作在*年顺利实施,最终保证我行经营效益提高,有力降低信贷风险,压缩了承兑总量和调减了大客户的授信总量。
九、本人对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再认识
通过学习*年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整政策和总行进行一系列产品结构、风险排查活动实施,回顾我国金融体系在历次宏观经济大调整时期的得失,结合本人近五年银行风险管理工作实践。作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控制部门的负责人,应牢牢地树立一个长期稳定的经营理念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即在强化“质量是发展是第一主题”理念基础上,坚持一个思想、保持三个理性、把握四个关系。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以效益为目的,以质量为前提,以规模为手段,坚决放弃片面追求规模的做法。保持三个理性,一是理性对待市场,即不为市场的起伏所左右,始终清醒地判断市场风险,做到进退自如,风险可控;二是理性对待同业,即在积极借鉴学习同业好的经验与做法的同时,坚决反对各种不计成本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三是理性对待自已,即勇于并善于看清自已的问题,牢记历史教训,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把握四层关系,是指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发展、质量与速度、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制度建设和管理团队建设等四方面的关系。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根据层次理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包括道德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其中道德责任为最高层次责任。从微观上,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是对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按照最宽泛的定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债务人、员工、供货商、金融消费者、企业所在社区、自然环境等。对企业而言,只有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企业才能正常而高效的运转。利益相关者理论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对象,帮助社会责任理论找到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方法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
Howard R.Bowen(1953)的《商人的社会责任》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开启了企业社会责任时代。此后,伴随着企业社会问题的频繁出现,学术界对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而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成为热点。然而,研究结论并不一致。Griffin和Mahon(1997),Roman、Hayibor和Agle(1999)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归纳出了三种不同的研究结论:正相关、负相关、无关或没有结论。但是在采用更加严格的分类方法后,他们发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存在正相关性的更多证据。从而,总体来看,在多数情况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促进企业财务绩效的增长。
国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性分析居多,实证分析较少。苏冬蔚、贺星星(2011)研究发现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生产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彭俊杰(2012)采用多元回归方法进行研究,认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呈负相关性。沈洪涛(2005)首次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呈显著正相关性,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为因果关系,彼此影响。
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以及高管薪酬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很少考虑高管薪酬在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方面的作用。另外,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相关文献在进行实证研究时通常都会剔除金融行业,使得针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很少。本文将从财务绩效、高管薪酬的角度,研究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解释高管薪酬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激励效应。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变量定义
本文选取了2010-2012年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剔除数据不全的样本之后得到34个样本观察值。为增加样本观察值的数量,提高分析的精度,在回归分析时采用横截面和时间序列的混合数据。样本数据来自各上市银行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数据部分来自国泰安数据库,部分经作者手工录入。本文的研究涉及社会责任变量、财务绩效变量、高管薪酬变量、银行规模变量、治理结构变量等。
1.社会责任变量。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是整个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研究中最为复杂的问题。衡量公司社会责任的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改进。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用于衡量公司社会责任的最常用方法有两种:一是内容分析法,通过分析公司已公开的各类报告或文件,来确定每一个特定项目的数值,从而得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来衡量上市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二是声誉指数法,由专家学者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主观评价后对公司声誉打分排序。基于可计量、可比和可操作的原则,本文在计量上市商业银行对政府、股东、员工、债权人、社区等的贡献时,仅考虑能够用货币计量的部分,忽略不可计量部分。对政府的贡献用纳税总额衡量,对股东的贡献用净利润衡量,对债权人的贡献用利息支出总额衡量,对员工的贡献用员工的职工薪酬总额衡量,对社区的贡献用企业的对外捐赠总额衡量。本文采用相对数指标“每股社会贡献”作为衡量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综合指标,每股社会贡献等于年度银行社会贡献总额与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之比。
2.财务绩效变量。财务绩效指标通常有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盈余(EPS)等。鉴于商业银行可能通过操作净资产收益率粉饰企业财务绩效,故本文以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变量。
3.高管薪酬变量。选取每家上市商业银行前三名高管薪酬总和作为衡量高管薪酬的变量。
4.控制变量。本文以银行规模(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控股股东性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和银行上市年限为控制变量。其中控股股东性质为虚拟变量,当控股股东是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时为1;当控股股东为非国有股时为0。
各变量的符号和含义如表1所示。
(二)研究假设及模型构建
本文根据理论分析、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当前经济现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上市银行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正相关。
假设2:上市银行高管薪酬与社会责任正相关。
假设3:上市银行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正相关。
基于以上假设,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SRPS=β+β1ROA+β2COM+β3LNA+β4OWN+β5LEV+β6AGE+ε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每股社会贡献(SRPS),解释变量为总资产收益率(ROA)、高管薪酬(COM)、银行规模(LNA)、控股股东性质(OWN)、资产负债率(LEV)以及银行上市年限(AGE)为控制变量。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从全部样本来看,上市银行平均每股为利益相关者贡献4.019元,但是各银行每股社会贡献差异较大,最小值为中国银行2010年的每股社会贡献1.18元,最大值是兴业银行2012年的每股社会贡献12.06元。总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为0.035,但是高管薪酬相差悬殊,最小值是工商银行的258万元,最大值是民生银行1 737万元,约是最小值的7倍。控股股东性质平均为0.8235,说明大多数上市银行属于国有控股。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负债率很高,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上市银行资产负债率平均为93.84%。各银行上市时间差异较大,最长的是浦发银行13年,农业银行是在2010年上市的。
(二)相关性分析
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较小,最大的是高管薪酬与股东性质之间的相关系数-0.43,小于-0.5,因此,可以认为本文所选的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三)回归结果分析
方程的R2=0.6918,调整的R2=0.6233,F检验值=10.1016,显著性检验的P值=0.0000,说明该方程的回归结果总体是显著的。其中方程的DW值=2.10,查DW检验表发现dU=1.89,4-dU=2.11,因此2.10属于(dU,4-dU),所以模型没有自相关性;同时怀特检验表明nR2=30.7896,因为方程是多元回归,所以存在交叉项,在α=0.05的情况下,查χ2分布表,得临界值χ2 0.05(26)=38.885>30.7896,因此模型也不存在异方差。通过分析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上市商业银行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影响。模型回归结果表明总资产收益率ROA与每股社会贡献SRPS正相关且显著,并且其系数相对较大,说明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较大,支持假设1,说明财务绩效越好的上市商业银行,越愿意承担社会责任。
2.高管薪酬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呈正相关关系。上市商业银行高管薪酬每增加1%,银行社会责任增加1.67%,说明高管薪酬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上市商业银行增加其社会责任的承担。从而支持了本文的假设2。
3.银行规模与社会责任呈负相关关系。回归结果说明,银行规模与银行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即规模大的上市银行并没有承担起与其规模相对应的社会责任。从而本文的假设3不成立。
4.控股股东的性质与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国有控股上市银行承担了相对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对于国有企业的定位有关,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具有历史传承性。
5.资产负债率显著影响上市银行社会责任,银行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其支付给顾客的利息越多,对利益相关者的贡献总额也越多。
四、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沪深两市2010-2012年上市银行的数据,对财务绩效、高管薪酬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回归分析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和评价机制
尽管当前上市银行均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但我国尚没有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和专业的评价机构,对于报告披露的内容和方式缺乏统一的标准,以至于对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完全依赖于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我国上市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时间尚短、经验不足,这些不足会使社会责任报告本身出现许多问题,会影响社会公众对其了解和监督。所以,我国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规范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加强社会责任报告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可监督性,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有用性,有效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增强商业银行的财务绩效
发挥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对于其社会责任承担的正面作用。改善银行盈利结构,扩展银行盈利途径和模式,增强银行盈利能力。制定综合性的业务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创新能力,为商业银行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银行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