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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剖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怎么写]中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2024年1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方向,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逐一对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查摆、深入剖析、深挖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坚持以上率下,以严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推进会,对重点问题逐项部署推动。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责任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情况逐一审定,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完成一项即改进加强一项工作。在查漏补缺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构建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完善管党、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结果运用,以务实的态度力促巡察成果转化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单位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持续完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本单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从细处着手,向实处着力,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中山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

  (1)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做到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党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进一步固化学习“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议程的第一位,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

  二是专题学习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文件。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10份重要文件。

  三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精神、十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学习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并推动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山市相关实施方案。

  (2)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举办7天读书班,班子成员讲党课7场次,党员讲“微党课”、分享学习感悟等22人次,使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在广泛征求、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会上,局党组书记带领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我查摆剖析,同时坦诚直率地指出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达到了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促进整改的预期效果。

  三是修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

  (3)坚持学用结合,推进学习成果落地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工作。通过应知应会学习提醒、海报、电子屏、局公众号推文等多种方式宣传“百千万工程”。积极落实“百千万工程”强镇兴村行动实施方案、“百千万工程”政村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百千万工程”与“示范引领”工程结合起来,选派1名干部入驻民众街道沙仔村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并选派1名处级干部赴南区街道马岭社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开展联动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帮助马岭社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并筹措政村结对帮扶经费,采取捐助方式支持马岭社区“打造龙环经联社‘三角梅’主题村庄”项目、沙仔村“推进乡村绿化”项目。局党组书记带队赴马岭社区开展“百千万工程”政村结对帮扶调研,局分管领导带队赴马岭社区开展社区绿化美化助推“百千万工程”工作调研。

  二是积极推进“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围绕“一照通行”“一网通办”、知识产权保护及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形成建设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任务清单。深中两地消委会签署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深中两地建立消费维权联动机制。持续推动“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实,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落地实现“港药粤产”,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积极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商,签订深化市场监管全面合作有关框架协议,提出深中两地市场监管局在“准入准营改革、质量供给提升、标准研制应用、知识产权全链条合作、消费维权协同联动、跨区域监管执法、食品药品协同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等八个方面深化合作交流互鉴。

  2.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4)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推动提升网办比例等具体工作,确保相关举措落地落细;制作发放“网办”操作指引、宣传册及操作视频,及时解决镇街在网办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工作人员对网办系统的熟悉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以季度通报的方式督促各镇街进一步做好提升网办比例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山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中山)专区相关功能,目前相关平台已支持港澳自然人持来往内地通行证进行线上业务办理,已完成台资及港、澳资非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口配置,支持用户跳转到省级专区办理对应业务。

  (5)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印发全面提升经营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优化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环境、创新经营主体服务方式、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强化重点行业帮扶提升、健全精准长效监管机制五大方面提出3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精准帮扶经营主体,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更好服务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山市共登记注册各类经营主体64.51万户,同比增长11.56%。

  二是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从确定重点对象、引导转型升级、激励转型升级三大方面着手,通过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实施奖励补贴、建设“个转企”服务平台等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2023年全市共有2157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累计助推32555户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

  (6)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实地监测,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全覆盖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监测,并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督促各镇街完成整改。2024年2月底,全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实地测评较2024年1月份环比上升1.03%,卫生管理规范、环境规范整洁指标提升超6%,市场环境秩序持续改善。

  二是推动市场周边微改造项目。已推动完成3个市场周边微改造项目,提升市场周边环境面貌及秩序规范,改造成效明显。

  三是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出台2024年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22个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环境,同时统筹协调社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联合整治市场周边秩序问题。

  四是推进2024年第三批“香山新街市”项目。在前期完成第一、二批共73家“香山新街市”项目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香山新街市”建设,出台第三批项目工作方案,推动21家农贸市场参与建设。目前,改造后的市场环境整洁有序,从源头上解决市场占道经营问题。

  (7)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一是召开中山市消委会换届大会暨第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会议产生了中山市消委会第五届组成成员84名,并审议通过市消委会章程,明确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作为中山市消委会新一届委员单位。

  二是充分发挥消委会作用。加强对镇街消委分会的业务指导,举办各镇街“3·15”宣传咨询活动,指导推动镇街消委分会开展品质化农贸市场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联合相关镇街消委分会开展“质量月”“送消法进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引导镇街消委分会妥善处理投诉。

  三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2024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等主题活动32场次,覆盖23个镇街,参与活动超8000人次。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截至2024年4月,全市累计创建“两承诺”单位共8035家。持续优化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下同)机制,累计发展ODR企业79家。

  四是提升12315工作效能,优化评估评价各项指标。通报中山市2023年度12315效能评估评价情况,对标上级新任务、新指标,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提升公示质量。加强投诉举报数据的应用与分析,聚焦消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为日常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五是强化投诉举报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开展投诉举报业务培训,通报12315工作效能、ODR企业发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情况,综合培训常用法律法规、工作实务等内容,提高基层投诉举报处理效能。与基层开展业务交流,及时回应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分别到相关分局开展个性化投诉举报业务培训。梳理印发职能交叉投诉纠纷案例汇编,强化业务指导。

  六是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并结合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等有关要求,强化市场监管全领域全链条监管执法,增强消费投诉举报处置质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七是落实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细化中山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和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深入开展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推动“零跑动”“一次办”“一日办”“免费享”等政策福利落实落地,实现企业开办业务“一网”“一窗”通办;将部分业务“一件事”办理充分延伸至镇街,建立事项清单标准,完善各事项办事指南15个基本要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市镇两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流程化审批。规范日常监管,推进“一次检查多领域”“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回访和执法案卷评查,举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各类培训班95场次。

  八是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强香山新街市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年内新增建成15家“香山新街市”,已纳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积极护航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已纳入2024年中山市民生实事任务,重点推进。

  九是积极推进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加强分局的综合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履职效能等重要内容,打造一批星级示范分局。目前,火炬开发区分局获评五星市场监管分局,南区、南朗、三乡、板芙分局获评四星市场监管分局,古镇、民众、坦洲分局获评三星市场监管分局,持续促进基层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

  (8)助推深中营商环境一体化。

  召开局党组会,对深圳市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对标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制定中山市具体工作任务清单,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健全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完善贸易保障机制等七大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措施,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质增效,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3.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9)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制定中山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中山制造高质量在行动2024年工作措施,组织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制定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誓师大会,有序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建成4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6个“工业产品医院”站点,形成“1中心+6站点”的辐射服务格局,助推企业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证书885张。

  二是督促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整改覆盖率100%。制定2024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计划全年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3500批次,其中针对家用电器、燃气器具、照明光源及灯具三大类产品抽查不少于1690批次。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局党组书记为市委党校相关培训班作题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题授课。制定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工作指引及《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对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开展业务指导与培训。

  (10)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一是强化对市级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和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的业务考评、督导。通报2023年度市级快维中心、镇街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工作评估结果,要求各市级快维中心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整改落实。对中山市五金和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中山市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中山市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实地走访相关企业,跟进企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提升市级快维中心业务能力。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委托市级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印发有关指引,指导各市级快维中心开展维权援助咨询、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及时移交专利侵权纠纷请求材料、及时办理案件或线索等工作。与各快维中心联合开展现场勘验、口头审理等执法办案活动。2024年第一季度,各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组织培训15场次,走访企业284家,商标业务受理718件,同比增长200%;推动质押登记57笔,登记金额超20亿元,同比增长46%。《网格化全方位推进商标品牌建设,中山市实现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全覆盖》获得2023年度广东省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并在广东高价值商标品牌发展论坛暨成果发布会上作优秀案例分享。

  三是加强“香山新街市”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提供方签订补充协议,明晰知识产权归属与相关保护条款。在“香山新街市”微信小程序首页、小程序服务协议以及“香山新街市”微信公众号简介页面中增加“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运营”的标注,明确小程序知识产权归属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不以运营主体变化为转移。

  4.扎牢监管“护栏”,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1)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强化“法治监管”。

  一是专题研究剖析。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领域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分管政策法规、执法监督和执法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巡察反馈有关执法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检视剖析,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主动查找主客观原因,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等整改要求。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每周召开执法科室例会,对疑难线索和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讨。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市镇两级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多种行政行为,摸清市镇两级执法工作现状,对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使用情况等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

  四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修订法制审核制度,调整法制审核范围、明确案件审核范围,压实办案单位案件审核责任。印发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回访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评议办法、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罚没扣押物品管理与处置制度等,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系列机制,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五是加强立案审查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立案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压实对案件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的审核责任,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六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执法科室科长带头办案,梳理案件办理情况,统一制定执法科室立案标准,调整法制审核范围,提高执法结案效率。

  (1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中山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化妆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管,并完善整理信用档案。

  二是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制定中山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管。

  三是制定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制度,组织23个镇街市场监管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依法处理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为。实施撤罚分离,对经调查属于虚假登记且可以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依法处置违法线索。

  四是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认证管理。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经营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经办人、联络员等相关人员需要通过实名认证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平台引入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认证、电子CA证书在线签名等技术,与国家、省、市关联系统对接,建立自然人受限名单库、非自然人受限名单库等基础数据库,智能辅助申请人全程无纸化快速申办商事登记业务,有效遏制“被股东”“被法人”现象发生。

  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组织落实和督促指导,及时查找问题、收集建议、督促整改,并总结亮点、完善推广,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成效。督促指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抽查工作,2023年度全市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制定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有序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确保年度抽查任务按时完成。

  六是扩大部门联合抽查领域,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抽查领域,拓宽抽查范围,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抽查领域增至54个,抽查事项增至88个,有效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效能,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七是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的有效结合。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工作方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常态化运用。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重点从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综合运用大数据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统一动态自动分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导入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实现抽查检测对象名录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针对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

  八是积极落实信用修复政策。通过发布信用修复相关推文、在中山电台播放宣传音频等方式,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向违法失信当事人派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提醒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及时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强化“智慧监管”。

  一是紧跟行业先进监管思路,组织多方了解全国各地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创新做法,制定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2024—2026年)。修订电子政务数据管理规定,加入政务数据修订章节,为错误数据的修正程序提供统一规范,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数据梳理归集,积极推进数据共享。

  二是有序推进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初步建成数据分析决策中心、业务支撑平台、统一监管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平台、“一网统管”专题等核心功能,基本完成平台8大模块建设内容。将自建系统集成至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门户、统一登录、统一管理、统一运维。加快推进平台内数据互通互享,目前,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与“香山新街市”项目、“阳光食品”项目均已实现数据互通。

  三是加强系统信息维护。完成“阳光食品”App版本更新,对App功能进行优化升级。在“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置“阳光食品”专栏,提供线上查看渠道。制定“阳光食品”App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运维排查机制,规范运维问题反馈处置流程,明确每年开展一次系统更新。

  四是加强“香山新街市”智能电子秤交易数据管理,加强网络数据及系统风险防控。增加传输密码控制功能,增强交易数据传输安全性,扎牢扎实信息传输安全防护墙。联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体检,通过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安全检测手段,全面评估局属业务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及时查补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网络安全体检,形成相关安全体检分析报告。

  5.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回应人民关切。

  (14)扎实有力推进市委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市民生实事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督促跟办力度。通过召开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会、电话催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快检机构加快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进度,第三方监理公司和5家快检机构参加通报会。2023年完成农贸市场快检56万批次,超出目标任务近6万批次。

  二是召开“民生实事”工作动员会和工作培训会,通报民生实事推进工作情况。组织对全市23个镇街开展工作督导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抽查验收,对未建设单位开展现场指导。2023年全市共1380家学校食堂、养老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长者饭堂、托育机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月子中心)、1000人以上大型企业食堂等100%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

  三是加强统筹督办。按月督办工作进度,组织各镇街召开调度会2场次,将做法较好、推动有力的镇街列入“红榜”,充分发挥通报的激励作用;将工作落后,推动滞后的镇街列入“白榜”,形成“肯定先进、带动中间、激励后进”的良性追赶氛围。

  四是及时组织验收工作。提前完成第二批“香山新街市”验收,倒逼镇街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进度滞后市场加快建设。2023年完成第二批“香山新街市”42家,对照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率达140%。

  (15)堵塞食品监管漏洞。

  一是加大农批市场数据录入督导力度,推动批发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流通环节的监管数据由2023年11703条大幅增至57379条。

  二是积极落实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调整任务批次,扩大对市场周边、大型社区周边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其销售品种的快检覆盖面。

  三是2023年完成10家小作坊食品加工基地共280家小作坊的视频监控建设,并将视频推送至中山市视频共享交换平台和市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已完成ICP备案上线试运行。开展“五好”小餐饮创建工作,2024年共发动237家餐饮单位参与创建“五好”小餐饮。积极落实2024年广东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各镇街对食品摊贩监管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2024年第一季度已检查277家次,包保督导295家次。持续开展网络订餐线上监测,已监测网络订餐入网经营者3147家次,处置问题361宗。

  四是全面铺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已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环节629批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16批次,均按要求核查处置。

  五是持续加强防范有毒动植物食用风险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6篇;针对农贸市场、农庄、公园开展有毒动植物专项巡查检查120家次;依法核实处置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未出现舆情事件。

  (16)有效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制定中山市学校大宗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规范中山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等3份制度文件,指导学校食堂自营工作,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推动学校食堂于2024年底分批实现自营。

  二是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中小学食堂食品快检室(点)全覆盖。2023年以来,新增幼儿园食品快检室(点)146家,校园快检室(点)增至447家,占全市学校食堂的55.12%。印发2024年中山市学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部署全市学校全覆盖监督抽检工作,鼓励镇街以委托第三方快检服务方式,帮助未建设快检室单位开展食材检测,强化风险排查。2024年已开展学校食品快检117435批次。

  三是印发持续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工作文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商圈,广泛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268场、研学活动14场,派发宣传资料超过18500张,在各类媒体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81篇、刊登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6篇。

  四是梳理分析2023年度食品投诉举报情况,针对食品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印发2024年中山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肉制品、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增加食品抽检任务量,较2023年增加15.4%;加大食品广告监测密度,监测食品广告8800余条次;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对全市19家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双随机”抽查,对31622家餐饮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完成检查3219家,督导23个镇街落实监管责任。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开展调查。经调查统计,2023年度中山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81.52分,较2022年度提高3.37分。

  (17)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印发中山市2024年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全面规范并加强药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逐渐建立起药品风险监测机制,强化药品安全预警、报告和管控。

  二是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现场宣传活动10场,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5294份,分析发现药品风险信号8起,为药品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获上级通报表扬。开展3场科普宣传活动,发现1起药品风险信号,进一步营造药械妆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三是印发2024年中山市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样工作有关要求,目前,国家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已全部完成,省医疗器械抽样任务第一轮、第二轮已按期完成;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各类“保健用品店”“体验店”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督检查。印发2024年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涉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涉老保健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印发2024年中山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药品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在镇街开展药品使用单位交叉飞行检查,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是加强药品监管专业队伍建设,制定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印发中山市药品检查员遴选方案,确定中山市药品检查员的遴选标准。从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药品监管人员中,确定下一批药品检查员参训报名名单。经沟通,上级部门同意在下一批药品检查员增选时增加中山市药品检查员的数量。

  (18)有效化解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潜在风险。

  一是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明确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批次。印发2024年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照标签上注明的储存条件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等。印发2024年中山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强化风险管理,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下主流商区、美容美发机构、宾馆、连锁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等领域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化妆品进货查验相关要求。印发中山市开展2024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通过抽检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及时曝光经营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印发中山市2024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举一反三开展突出风险隐患企业清查整顿,从源头上防控风险。2024年上半年,已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4家次、委托生产企业4家、经营企业993家次、使用单位393家次,督促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13家企业注销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19家企业取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产品备案凭证。

  (19)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管。

  一是印发中山市工业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热水器等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2024年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23家次。

  二是印发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1家次,立案查处2宗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案件。

  三是约谈从事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业务的7家认证机构,向相关认证机构发出关于加强中山市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的文件,督促认证机构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规范认证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头盔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的要求,重点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是否存在未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获证产品认证标识是否规范使用,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是否一致等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家、头盔生产企业2家,发现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强制性认证获证时的质量保证能力,已由发证机构暂停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强化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力度。

  一是印发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誓师大会;成立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定期印发工作简报。

  二是制定2024年中山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包括服装、灯具、吸油烟机等在内的产品开展线上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抽查覆盖面和网抽比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全年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比2023年增加41.4%。

  三是进一步完善校服质量监管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意见,为今后校服质量监管提供规范指引。

  (21)进一步提升挂牌整治效果。

  一是成立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将“严格落实干部包保重点监管企业制度”纳入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相关镇街进行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试点,试行干部包保重点监管企业制度;开展中山市工业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整治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整治,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开展以“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为主题的假冒伪劣物品集中销毁行动,充分展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心和成果。

  二是对相关镇街打假重点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调研,推动相关镇街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召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分析会,与相关镇街市场监管负责同志座谈交流整治工作举措、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找准下一步努力方向,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三是相关镇街分别召开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大会,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自挂牌整治以来,相关镇街燃气具及厨卫家电两类重点产品整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已达到摘牌标准设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的基本条件。

  (22)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

  一是印发2024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监督检查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的要求。

  二是组织召开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约谈会议,对11家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约谈教育,提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强化检验检测过程管控、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要求。

  三是提醒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严格审核后上报。

  (23)解决特种设备超期检验和机电设备单位变更登记难题。

  一是提醒企业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申报检验,分别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和一个月自动发送催检短信,同时发送报检指南及注意事项给使用单位,提高一次申报成功率,避免多次回退导致超期。对自动发送催检信息失败的,人工电话联系使用单位,提醒其提前申报检验,并记录人工电话催检情况。2024年共发送短信14340条,对2条发送失败的进行人工电话联系;共发送应检通知书8676份,涉及设备21581台。按照超期设备检验安排及上报制度,在受理、安排过程中,对超期申报、约检时受检单位不具备检验条件等情况在系统记录。在设备受理后及时与受检单位联系,协商检验时间,优先安排超期设备和即将超期设备。2024年检验超期设备和临近超期设备共527台。

  二是印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答疑指南;举办全市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培训会,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的有关业务进行培训;为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和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电话和微信、粤政易等在线咨询答疑服务;与有关单位协商,为变更企业提供历史资料和加快变更单出具速度;对出厂资料不齐全的变更申请人,协调厂家为使用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资料。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累计为全市特种设备单位办理变更许可申请936宗、涉及特种设备2788台(套)。

  三是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中山实际,依照在用电梯10%的抽检数量向有关部门申请在用电梯监督抽查项目经费,按批复资金积极开展在用电梯监督抽检,2024年比2023年增加监督抽查在用电梯1200台。

  (24)消除叉车安全监管盲区。

  一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核查技术服务项目,对中大型物流园区叉车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费开展叉车信息化管理。叉车登记注册数量持续上涨,2022年登记在册叉车10614台,2023年登记在册叉车15085台,2024年登记在册叉车15859台。

  二是加强叉车安全隐患排查,指导镇街排查叉车隐患,全力防范叉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立案处理违规使用叉车案件9宗。

  三是在考试中心设置警示教育环节,在叉车司机考试前要求参考人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加强叉车司机取证后培训工作,宣传叉车安全使用知识,目前已完成5个工业园区148家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

  (25)明确特种设备监管权责。

  一是向相关部门发出函件,协调建立权责统一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全脱产培训考证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安全监察技能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培训。成立23个检查组,对68家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交叉检查,提升了基层安全监察工作能力水平。联合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工作实务指导和经验传授,2024年联合监督检查16家次。

  二是全力推进中山市特种设备安全核查技术服务项目,完成2500家一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核查技术服务工作,排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提升高风险、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梳理分析中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电梯质量追溯信息采集工作。2023年,已采集全市6万台在用电梯的相关数据,并制作绑定唯一二维码标识,市民可通过扫码了解乘坐电梯的相关信息。2024年继续采集全市新增的1万台电梯相关数据,辅助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打击虚假维保专项行动,2024年立案处理电梯虚假维保案件9宗。印发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倒逼电梯维保单位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引导电梯维保市场良性发展。2024年开展“特安宁”宣传活动1场,制作安全宣传视频3条。

  6.精准开展“放管服”改革,梳理厘清“人权责”。

  (26)结合实际开展事权下放。

  一是对下放镇街事项进行梳理,收集、汇总收集、汇总专业性强、业务量少的低频事项,镇街接不住接不好的事项,仍需要市级出具终审意见的事项等,为下一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事权做好准备。

  二是积极收集镇街关于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全面了解镇街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有关情况,对赋权镇街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切实履行授权事项动态管理职责。

  三是向相关部门报送镇街市场监管分局体制改革后职能运行情况报告,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7)加强政策法规难点释疑和案例汇编指导的针对性。

  一是根据镇街提出的“点餐式”培训需求,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

  二是在人民法院案例库筛选、汇总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参考示范意义的行政诉讼裁判要旨,印发第一期法制参考,供监管执法人员参考、学习。

  三是梳理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印发第二期法制参考,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

  四是在全局征集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3部分——业务规范的修订意见,为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提供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指引。

  五是制定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督促加强对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在日常业务、行政许可、综合检查等方面的指导,积极回应镇街市场监管分局的请示、咨询等。

  (28)加强相关案件办理业务指导。

  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业务指导,向镇街派发典型案例汇编;加强“传帮带”,出台进一步加强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的指引,理顺价监竞争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线索处理机制。加大对镇街药品案件的指导力度,在工作实践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执法能力水平,截至2023年底,各镇街的“雪粒清”系列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7.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9)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班子成员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

  二是修订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职责。每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局党组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要对意识形态内容进行述职,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细落实。

  三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开展专题讲座,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180余人参加,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围绕“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开展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均派员参加培训。

  (30)强化阵地宣传作用。

  一是在局机关设置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文化墙和廉政文化墙,设立市市场监管局5周年宣传展板,LED屏幕滚动播放党员教育电视片,营造浓厚的思想文化氛围。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栏目链接跳转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栏目内容。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相关链接,可跳转到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的“头条”栏目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内容。

  二是对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宣传栏上墙内容按照党的二十大修订的党章内容等进行更新,同时对局内2处宣传栏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内容进行更新。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1)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2024年,持续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有关内容的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两次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反腐倡廉有关内容,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二是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制,修订印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召开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党组书记定期与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召开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对2024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深入部署。

  三是根据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以及科室人员配备等情况,配备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3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印发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局党组会议听取2023年度各党支部、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提示预警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归纳,并有针对性地予以提示预警,以预先防范方式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发布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规矩、严谨工作作风,并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总结2023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总结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走访了部分党支部和科室。

  2.扎实有力落实监督责任。

  (33)强化派驻监督力度。

  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并对廉洁从政等方面作出提醒;通过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重要业务会、常态化沟通反馈等形式,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对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督促自查和开展专项检查,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召开业务沟通会逐一反馈,指导做好信访件受理、处置、审批流程、文书规范等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工作清单形式,指导做好相关人员处理手续和“后半篇文章”。

  三是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项目报建问题开展自查,推动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完善手续,并做好安全鉴定工作。

  (34)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一是积极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梳理制定重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清单,动态跟进,挂账销号,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推动重大、重要事项落地见效。对巡察反馈相关问题开展自查,结合业务沟通会上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处理信访举报及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完善处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细化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理、核实、转办、移送等流程。

  二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三结合”,每季度汇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学习内容,督促各党支部结合每月党日活动落实学习,开展教育落实情况评估,每半年反馈一次评估情况。组织开展加强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教育,以系统内的“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制定科室(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同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提示预警工作机制,对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或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况制发情况通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廉洁自律承诺报告制度,机关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按期报送个人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廉洁自律承诺情况。

  3.持续深化整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5)加强调查研究成果转化。

  一是编印2023年度调研文章汇编,召开正反典型案例剖析和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完成26项调研成果转化。

  二是开展“事权下放”调研,结合基层实际解决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事权承接问题。机构改革以来,依据《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下放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3项、知识产权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下放特种设备行政检查事项1项、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事项64项、知识产权行政检查事项2项、知识产权行政强制事项4项;根据工作实际收回特种设备许可事项1项;调整上收专业性强、低频使用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事项22项。着力解决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事权承接问题,每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证考证培训,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努力提升基层安全监察工作能力水平;全市23个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共受理商标业务718件,全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行动,举办各类型知识产权培训15场,参与人数约500人;围绕地理标志、体系建设、行政执法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开展培训合计10场次,参加培训人数约600人,进一步提高全市知识产权行政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

  (36)统筹机关专项检查。

  一是制定精简和规范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事项的统筹整合,通过合并、压缩、精简检查事项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一方面,要求除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不安排新的专项检查。确需开展的专项检查,须经局党组书记批准。另一方面,要求同一领域(如食品、药品、质量、特种设备等)的科室,由分管领导指定一个牵头科室,对于在相近时间段内开展的、性质相似或重复的检查事项,鼓励共同开展联合检查,整合资源实现一次检查多项内容,避免对企业进行多次重复检查。如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2024年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22个检查组,对主城区22个重点市场分包到组,不打招呼,不联系分局,直奔现场,定期下沉市场对标对表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直接督促市场开办方整改,并组织“回头看”,缓解了主城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作压力。

  二是梳理统计2024年以来关于专项检查工作的发文情况和各科室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严控专项检查数量和频次。经统计,2024年关于专项检查类的工作发文数量较2023年同期减少20%,从源头上对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精简。2024年开展的16项专项检查工作中,11项为上级统一部署,占比68.7%,5项为自行组织开展,涉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等,以确保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强化底线思维的有关部署。

  三是推行智慧监管。在新开发的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融合监管,将营业执照二维码统一为全局通用监管入口,后台打通省市两级10余个监管系统,整合已有“双随机”、日常监管等多类监管任务,融合了多个监管任务表单,归集后形成统一的监管任务清单。镇街市场监管分局监管人员一键扫码后,即可直观掌握该经营主体涉及市场监管全领域的监管任务及本人待办事项。通过数据“多跑路”,将监管人员从过去十余个业务系统的多头查数、多头报数、重复任务中解绑。监管人员扫一次即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提高监管效率,又避免监管缺位,切实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37)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训。

  结合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提升专业化能力为重点,计划举办市场监管各领域各类学习教育培训73期,旨在全面提升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已举办计量监管、投诉举报等业务培训12场次,参训1053人次。

  (38)加快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进度。

  一是召开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再剖析会议,指出发生事故既有责任单位特种设备操作不当、管理制度缺失、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原因,也有监管方面的问题,提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街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等具体工作意见。

  二是制定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制度,视具体情况将二次延期案件纳入督办范围,由负责执法监督的科室对二次延期时间较长的案件定期进行跟踪督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39)严格项目采购和建设流程把关。

  一是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对属于科室(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按自行采购制度执行,严格把关项目预算及需求。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工作分工、办理程序。

  二是落实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制度,全面审查所有政府采购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确定项目需求,对于专业要求较高的产品及服务,引入第三方进行专业审查。

  三是开展采购制度学习培训,对采购制度的修订说明、表格填写要点、各科室(单位)职责、采购流程、合同签订及备案公开、款项支付所需材料等内容进行解读,强化全体参训人员对采购制度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以及采购注意事项等的认识。

  四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积极做好改进工作,选取测绘公司进行测绘,目前已完成实地测绘并出具测量图。同时,聘请具备资质的房屋鉴定公司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安全鉴定工作。

  5.加强财务、资产管理。

  (40)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差旅费、公务出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

  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支出审核中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落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和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增加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条款。每月抽查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及公务用车平台用车订单、用车记录等,对违规用车行为进行提醒。定期收集总结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常见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公务用车操作指引,引导用车人员规范合理使用公务车,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培训。

  四是规范罚没物资管理。成立清理整顿扣押(罚没)财物处置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涉刑案件财务处置工作协商会,按规定处置49批次涉刑案件物品。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41)科学开展机关党建考核。

  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分办法,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五好”模范党支部创建、组织实施“双联双助”行动、基础党务等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并召开2023年度局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开展现场评议。坚持落实上级要求,定期掌握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日常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抓实抓细党建工作。

  (42)做实“两新”党建工作。

  一是收集全体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2024年工作计划,收集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清单,印发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各镇街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做好“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的具体内容。开展新业态党建工作调研,听取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汇报,并对“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进行指导。

  二是对“小个专”党建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召开相关督导座谈会,通过实地走访与集中座谈的方式对各镇街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并督促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

  三是指导建立“小个专”党组织。2023年各镇街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共指导、推动建立139个“小个专”党组织,同比增长44.8%,4个“小个专”党组织被评为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4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完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机制,加强会前沟通,确保班子成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并建立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年总结党建工作成效的同时,认真分析不足,研究改进措施。

  二是每月向各党支部推送学习参考资料,制定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各党支部每月填报支部会议议程、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对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提醒。

  (44)规范发展党员。

  一是修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规范会议决策,要求研究发展党员等事宜时,逐个发表意见讨论表决。

  二是印发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清单,突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对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把思想入党教育贯穿始终,加强政治审查,严格入党程序和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的目标。

  2.严格落实党的组织人事政策。

  (45)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组织人事专题学习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组织人事政策法规,相关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坚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局党组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件》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组织人事干部的常态化培训内容,线上转发政策交流学习内容,形成交流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人事干部边干边学,通过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考察等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考察,在个别谈话考察后再组织考察对象面谈。同时,加强纪实材料管理,对各批次干部选拔、职级晋升材料进行自查,加强对材料归档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四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工作流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以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为重点内容,强化审核措施,做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将选拔任用干部全过程细化成工作流程,明确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标准,明确责任人,切实提升干部选拔程序的规范性。

  (四)对上一轮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方面

  1.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

  (46)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规定。

  一是对出现违反因私出国(境)纪律的人员,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等处理;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牢因私出国(境)纪律的“红线”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加强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完善证件领还管理工作,启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模块,切实把好证件的借还手续关。

  三是组织对2023年度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经查,因私出国(境)登记的备案人员均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发现违规情况。

  2.加强审计工作。

  (47)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一是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增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及权限、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章节内容,强化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制定尚未完全整改问题及整改要求表,督促责任科室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醒督促责任科室对未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情况进行梳理,已致函相关部门协助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指引。发出关于规范合同签订的提醒函,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规范签订合同,防范合同风险。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一是积极推动审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落实市政府要求,持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中山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

  二是积极督促,加快落实政策措施修订、废止工作。针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制度文件的修订废止情况开展跟踪督促,逐一核实修订废止工作进度、收集有关文件。截至目前,除相关部门1份制度文件正在按程序进行修订外,其余制度文件已完成修订、废止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研究培训。召开整改会议,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典型案例学习培训4次,派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解与适用文件。

  (二)强化转供水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整治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二手水”“二手电”收费整治;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工商业转供电改造工作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二手电”问题较为突出的镇街进行整治工作督导,推进工商业转供电改造工作。

  二是制定水电转供问题价格监管内部工作指引,发至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执行,规范相关投诉举报处置。加大案件办结工作力度,召开价格案件工作协调会,统一水电价格类案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等争议较大的问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标准

  一是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规范开展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细化裁量阶次、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减轻处罚罚款计算幅度、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主观过错、及时改正等包容审慎执法考量因素。

  二是修订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法制审核范围,压实办案单位案件审核责任;研究制定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回访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评议办法、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罚没扣押物品管理与处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系列机制,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三是组织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市、镇两级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通报2021—2023年投诉举报类行政复议案件反映问题,向镇街反映处理投诉举报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四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反映当前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诉讼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立案移送标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主体等问题。

  (四)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分类开展重点核查,分别对仓库、机房、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复查。开展固定资产自查,要求各科室(单位)自查实有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二是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科室(单位)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细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清查、处置、维修流程;成立固定资产监督小组,不定期抽查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提高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是完成闲置物业情况梳理。通过查找档案资料完成闲置物业情况初步梳理,建立闲置物业台账,将闲置物业分类处理,对具备盘活条件的物业进行现场勘察,完成初步盘活成本概算编制,致函相关部门协助对资产进行盘活。对未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情况进行梳理,致函相关部门协助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指引。

  (五)有序推进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建设

  积极了解和收集周边地市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人员配备及构成情况,形成初步配置架构。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配备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同时,对其他委员人选进行初步酝酿。

  (六)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结合人员编制配置、承担市重大改革、重点任务及近两年人员自然减员等情况,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解决机构改革遗留人员问题。

  二是引进相关人才补充事业单位班子力量。结合市场监管业务范围和干部队伍实际,研究确定法学等若干专业为急需紧缺专业,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参考依据。

  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尽可能扩大年轻干部队伍“蓄水池”,为单位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局党组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解决。

  (四)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党风、转政风、肃行风,树立市场监管系统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9月13日。联系电话:0760-8821991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48号(信封上注明“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scjgjrsk@163.com。

  中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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