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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会等,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水平相结合,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委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党委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集中整改阶段,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会,传达市委巡察整改评审会议精神,督促责任科室(部门)紧盯时间节点,逐项明确任务,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加压推进整改工作,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抓得不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有差距
1.关于“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理论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今年以来,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5次,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的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党纪学习教育、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5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政治轮训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培训形式。按照《河南省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53名干部赴革命老区开展政治轮训,除课堂教学外,设有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主题党日等环节,全面丰富教学方法。二是提升培训效果。围绕如何提升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共提交心得体会53篇,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大大提升了政治轮训效果。
3.关于“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局党委会,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持续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和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纳入党委会议事内容,听取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常态化推进,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强管理 转作风 争一流”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忠诚履职能力。
4.关于“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新乡市2024年度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中共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新乡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部署、统筹推动全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乡。二是优化法治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日常考核指标,加强数字化赋能法治建设。下发《关于规范使用“新乡市智慧法治综合管理平台”的工作方案》,发布平台使用视频教程,召开平台使用培训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指导,推动各依法治县(市、区)办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规范高效使用平台。三是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印发《中共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联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凝聚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合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难点问题。召开市府院联动第五次联席会议暨市府检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府院府检联动工作特别是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四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印发《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同堂培训班,全市200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理论测试4次,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从乡镇(街道)随机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逐项进行评查,并逐个进行分析讲评。六是强化协同配合。召开府院府检联动办公室会议,分析研判我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关于“服务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我局202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形成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报告。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在法治新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三是听取企业需求。组织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线下座谈,详细了解不同企业当前所处的阶段、面临的紧要问题、需要的法律服务类型等。四是加强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安排部署上市法律培训相关内容,并指导协会按照活动要求完成任务。对律所涉企法律服务工作做进一步安排,着重强调涉企法律服务与律所年度评优评先挂钩,提高律所主任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的意识,真正有效地通过涉企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五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建全市涉企服务人才库,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体检、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风险分析等法律服务。六是推动工作落实。下发《关于成立“三个一批”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团的通知》,明确服务团组织架构及相关工作要求,针对有上市需求的“三个一批”项目所在企业持续开展法律服务。下发《关于加强“三个一批”项目所在企业上市培训的通知》,要求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定期向市律师协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6.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确定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机构负责人,向市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递交登记材料,完成登记、公章刻制。二是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要求,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运行。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司法所建设“回头看”,对全市已命名的五星所和枫桥所,进行抽查复验。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按照省厅2024年全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工作要求,推动司法所按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进行整改。
7.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全市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法》修订印发《新乡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为期2天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加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举办计算机维修、短视频剪辑、电子商务、电工、厨师等培训班,36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260人已取得证书,帮助其增强生活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8.关于“对律师行业监督管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实施。指导律师协会制定《新乡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成立会议筹备组负责具体实施,8月召开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肃调查处理相关投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平台,指派专人负责电话、网上投诉和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建立信访投诉台账,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9.关于“公证行业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查存在问题。对全市外设办证点进行清查,分类处理持续监督,对进驻市民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动产便民登记点的窗口进行清查登记,并结合季度公证质量抽查,持续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确保依法依规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二是持续加强涉外监管。开展公证机构年度考核以及第一季度公证质量抽查,随机抽查60本卷宗,加大对涉外公证的检查力度。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有关公证处均已整改到位,涉外公证水平明显提升。
10.关于“司法鉴定执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存在投诉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立行立改。组织开展2024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严格,推进正风肃纪不够有力
11.关于“顽瘴痼疾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印发《2024年度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情况纳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排查分析所在部门、分管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开展第一季度组织排查。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印发《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单位签订《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承诺书》,提高做好自查与上报工作的政治自觉。
1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主体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向局领导发放提醒函,督促提醒分管领域落实廉政风险常态化排查防控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对风险较高的重点岗位及时提醒、加强监督。
13.关于“以案促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严格执行审核把关程序,进一步强化文件印发管理,保证发文质量,修订《新乡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以来发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汇编,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系统受教育785人次。三是组织交流研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主题党日开展交流研讨,通过梳理分析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的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突出问题交流发言,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14.关于“人民调解工作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专项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4321”工作法,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
15.关于“‘互联网+’应用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维护。制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持续通过平台运维保障群与技术人员加强沟通,优化完善“我要提”“我要查”“我要办”等3个模块内容,保障平台及时维护更新。二是加强共建共享。确定专人定期查看与政务服务网等网站的链接情况,保证跳转链接有效,全面充实“法治地图”模块,标记立法联系点、城管驿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等各类法治点200个以上。
16.关于“法律服务用心用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务实便民服务举措。研究制定“2024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措施”,在局官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为群众提供务实的服务举措。积极引导群众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截至目前,共有71位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的群众进行了“我要评议”满意度评价,均表示满意。二是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观摩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以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建设为牵引,全面深入排查在党建引领、硬件设施、服务供给、规章制度、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17.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记资产账目。在河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资产卡片,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和会计定期核对支出,涉及固定资产的支出由会计记账后,固定资产管理专人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全面开展自查。查阅局机关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的凭证,未发现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支出情况。
18.关于“凭证后附原始资料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凭证原始资料。积极与上级沟通,将结算单附凭证。二是开展“回头看”。已对局机关近两年的凭证进行清理、核对,未发现其他凭证后附原始资料不全的情况。
19.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清理应收款挂账。经查阅往年账目和凭证,核实具体挂账原因,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进行调账处理,及时清理应付款挂账。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不够扎实
20.关于“个别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认识。在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司法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党内议事规则,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认领剖析。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召开警务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上级关于调整优化警衔审批程序的通知精神。
21.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委委员学习《中共新乡市司法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司法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党内议事规则,并对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问题进行了反思。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局党委会议在研究讨论相应议题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坚决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22.关于“落实调研任务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调研工作安排。下发《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研活动的预案》,明确有分管业务的县处级干部每人拟定一个调研课题并于4月开展调研活动,并提出每年“提交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工作要求,用制度规范调研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结合“二马办公”、县处级干部联系点、党纪学习教育等活动,推动调研工作落实。
23.关于“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梳理。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局属基层党委、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了再排查再梳理,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对下半年到届的8个党支部向市律师行业党委提前6个月下发了换届提醒函。二是强化培训规范。组织召开全系统基层党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流程对全系统26名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活动。对相应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下步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比例要求开展评议。研究下发《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对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先后4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的工作通知,对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党支部活动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常态化督导。对8个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常态抽查,对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2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剖析、立行立改,结合“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二是点对点指导。机关党委指导相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再规范,组织支部党员就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强化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全系统基层党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重点从“适用对象、召开的时间和形式、程序步骤、需要把握的问题”四个方面对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培训。
26.关于“对年轻干警培养选拔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及人才库信息。每季度收集干部正面负面“两个清单”,建立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战略支撑。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注重年轻干部思想交流,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进行廉政提醒,促进年轻干部全面成长和发展。三是开展职级晋升工作。7月18日,开展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勤务职级晋升工作,晋升35岁以下干警9名。
27.关于“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推优荐优工作机制。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印发《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选树的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积极申报。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培养。深度挖掘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先进事迹及经验做法,对3名先进典型进行长期跟踪培养。6月5日《新乡日报》第3版刊发了《赶在纠纷前 走进矛盾中》辉县市洪洲司法所先进事迹,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广为人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省级以上媒体联系,对我系统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在《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豫事说法》刊发《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中原农谷蓄势突破》《新乡市司法局“六个一”助推普法强基出实效》等重磅稿件26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学有榜样,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28.关于“组织分层分级分类培训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监狱业务培训。开展青年干警狱内跟班业务培训和干警跨狱跟班作业,高效提升监狱干警队伍整体履职能力水平。二是开展戒毒专业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戒毒干警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实战化练兵比武。组织防汛实战演练、消防疏散实战演练,持续开展“明职责、尽职责、找短板、谋发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振干警工作激情,推进全面从严治警,营造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
29.关于“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依据《新乡市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制定年度“第一议题”学习计划,结合实际不断更新完善学习内容,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批示指示40篇。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中共新乡市司法局党委会工作规则》,并在局党委会上组织集体学习,进一步强化落实“第一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巡察及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30.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协调。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向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反映相关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定市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机构专人负责协会班子成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律协班子成员均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任务。对巡察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和班子成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加强律师协会班子成员承办援助案件的通知》,将协会班子成员完成案件情况与律所和个人年度评先挂钩,确保整改成效。
31.关于“审计整改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印发《新乡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机关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机关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管理与监督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印发《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司法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审计内容、措施、程序等。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并印发《新乡市司法局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20176;邮政信箱:新乡市宏力大道东433号;电子邮箱:xxssfj322@163.com。
中共新乡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