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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剖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怎么写]中共雷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23日,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工作。2018年4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雷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恪守“四个服从”,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迅速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孙志刚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会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夏红民书记和省委巡视组的具体整改要求,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之后多次召开县委专题会、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整改,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较好地完成集中整改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雷山县委关于落实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5项突出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及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主体,加强跟踪督查力度,确保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县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牵头抓总,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县委常委和相关县级领导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负其责,具体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严格督导,建章立制。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每项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人、见事、见物。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迅速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靠制度堵塞漏洞、管人管事,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着力将巡视整改的过程变为不断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变为更好地推进巡视整改落到实处的过程,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

(1)雷山县四大班子在决战关头,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统揽。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始终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引领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指引,先后召开了2018年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及春风行动动员大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进一步打好“夏秋攻势”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专门研究部署了2018年整县脱贫出列和深入实施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每月召开2次以上县委常委会会议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微观管用调度和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清单式、精准化管理,强力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打赢打好“四场硬仗”,扎实抓好“八项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出列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雷山县2018年脱贫出列督战大会召开以来,县四大班子带头,引领全县上下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雷山县2018年脱贫出列督战大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刻认识到雷山县如期脱贫出列的重要性、敏感性,进一步充分认识了雷山脱贫攻坚的严肃性、艰巨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了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人人时时事事处处聚焦脱贫攻坚,以问题为导向,亡羊补牢、查漏补缺,争分夺秒、紧张快干,全县打赢打好脱贫出列攻坚战的信心更加坚定,干部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尽锐出战、发起总攻的氛围更加浓厚,汇聚起了决战决胜的磅礴力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在实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指挥长的“减贫摘帽”指挥部,与县扶贫办合署办公,安排县委副书记和分管扶贫副县长坐阵指挥部指挥调度,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了县委常委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八大战区,分别成立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组通公路建设等18个专项作战部,各乡镇、各村同步建立乡镇前线指挥部、村级指挥所,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指挥体系,脱贫攻坚所有工作指令由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指挥中心统一发出、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督导,加强工作统筹,确保高效推动工作。同时,实行县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村,单位“一把手”驻村,“副职守家”,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八乡镇战区负责制,各乡镇战区指挥长(县委常委)常态化到一线指挥、一线督导,每周到战区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战区副指挥长(副县级领导干部)蹲驻乡镇指挥,每周一至周五都吃住在乡镇,一线指导、督促开展好工作,直至“减贫摘帽”验收结束。县四大班子成员按照“下抓两级”工作安排,进村入户,蹲点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一线工作力量,除与“两不愁三保障”紧密相关和脱贫攻坚专项业务部门外,71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任村指挥所第一指挥长,全脱产到村开展工作,各单位除保留基本运转工作人员以外,三分之二的干部全脱产下沉到村、组“网格化”开展工作。目前,全县共选派961名干部脱产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将每周五、周六定为全县“扶贫工作日”,组织全县2419名结对帮扶干部下村到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进一步宣传政策、落实政策,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问题整改。根据省、州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全覆盖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四场硬仗”存在问题、东西部扶贫协作存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扎实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解决。特别是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定点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雷山县2018年脱贫出列督战大会、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省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评估、第三方评估专家组调研、省扶贫办暗访等方面指出的问题,逐一认真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迅速制定了《雷山县脱贫出列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雷山县脱贫出列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工作不聚焦、发展不平衡、工作不精准、干部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将整改责任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迅速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2)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存在笼而统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不移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紧紧围绕省委常委会关于“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苗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以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为抓手,加快大西江苗寨群景区、郎德景区、雷公山景区、大塘景区等景区景点建设,逐步把全县58个国家传统村落和100多个苗寨串联起来,统筹规划建设,努力做到全面统筹、全域发展、全面提升、全景体验、全面监管,逐步实现处处是景、随地可游,推动旅游市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持续井喷。雷山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在全省旅游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情况和做法,“西江模式”在全省旅发大会上推广。二是积极推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模式。坚定不移地走“一主导四围绕”(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特色生态工业、特色服务业、推进特色城镇化)的特色发展之路,大力推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模式,县指导乡镇、乡镇指导村制订主导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以“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为抓手,牢牢把握“八要素”,扎实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全面加快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围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茶叶、大宗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精品水果、生态畜禽等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一乡一特色种类”“一村一特色品种”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千方百计放大西江景区对全县脱贫攻坚的带动作用。按照“股份合作型”“劳动就业型”“辐射带动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西江模式”的总结提炼,采取“1+N”的帮扶模式,根据农家乐(酒店)不同规模,明确1户农家乐(酒店)带动N户贫困户,千方百计放大西江景区对全县脱贫攻坚的带动作用,利用西江景区带动全县更多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3)脱贫攻坚工作执行力不强。

①2015年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于同一日下发《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及10项配套子方案,雷山县县委、政府于2015年12月23日印发了《中共雷山县委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雷党发〔2015〕29号)后,时隔一段时间才下发配套的19个子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工作执行力。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带领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人人时时事事处处聚焦脱贫攻坚,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和“马上就办”作风,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每一项工作都抓及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雷山落地落实。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雷山实际,按照上下完全对应、真正无缝衔接、切实精准落地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整县“减贫摘帽”方案、减贫计划措施方案及提升脱贫攻坚“三率一度”、组组通、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医疗保障、教育扶贫、住房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1+22”政策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举全县之力深入实施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定》,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行动方案”,合力推进脱贫攻坚。特别是及时制定下发了《雷山县2018年整县高质量脱贫出列“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及农村危房和破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安全饮水、组组通、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保障等9个子方案,成立了雷山县减贫摘帽“百日会战”指挥部,从2018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采取超常规措施和力度,坚决打赢安全饮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公路“组组通”和人居环境改善六大歼灭战,进一步夯实脱贫出列工作基础,确保2018年如期脱贫、精彩出列。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追责问责。研究制定了《雷山县“推项目、强作风、护民生、促脱贫”大督查工作方案》、《雷山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手机定位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重点对干部政策知晓率、到岗到位、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每周表扬一批、批评一批、处理一批。同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8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参照第三方评估标准,按照“每村必过、每户必过”的要求,逐村逐组逐户开展督查督导,督查组发现问题当天书面反馈给相关乡镇和村,点到村到户到人到干部,乡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督查组第二周督查时,一并督查上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督查问责制度与加大表扬激励力度相结合,对在脱贫攻坚中冲锋陷阵,成绩卓著的,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工作敷衍、失职渎职,影响脱贫出列的,从严从实问责追责,该免职的免职、该按程序罢免的按程序罢免、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提请州委处理的提请州委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整县脱贫出列的该“双开”的“双开”,决不姑息迁就。9月15日以来,对在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通报批评193人,约谈了108人,诫勉谈话13人;党政纪立案调查16件16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人。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通报表扬了6人、3个单位,提拔15人,职级晋升3人。

②雷山县大塘镇是全省20个极贫乡镇之一,到2017年末,仍有未脱贫人口1082户3659人,贫困发生率为14.56%。但该镇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坚持把大塘极贫镇作为脱贫攻坚的“决战点”,落实“四个聚焦”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先后启动大塘极贫镇重点项目42个,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2018年瞄准脱贫740户290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98%。交通扶贫项目方面,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项目(雷山段)已完成征地丈量1214.38亩,雄水大桥、乌秀冲1号大桥、雷公山隧道、雷山互通匝道、永乐互通连接线等主体工程已全面动工建设;雷山至大塘快速通道完成土地征收1634.71亩,主道路基基本成型,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6620万元;苗岭天路路基开挖3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252万元。完成土地流转6285亩,完成苗木种植1100余亩。水利扶贫项目方面,已完成29个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启动大塘小城镇供水工程,实现供水规模1万吨/日;启动大塘水库(新桥小型水库)和乔兑水库(乌兑小型水库)前期可研工作;完成大塘珍稀植物园灌溉工程,新增灌溉面积285.4亩、恢复灌溉面积130亩;正在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渠道防渗改造15公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扶贫项目方面,莲花小学、幼儿园及大塘镇医养结合医院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完成新联、新塘、桥港、两洋、乌独、交腊、排里、掌雷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余村正在有序推进,2018年底将全面建成投入使用。旅游产业扶贫项目方面,大塘短裙苗精品民宿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完成道路路基、截水沟和边坡防护工程;梯田式客房部和8栋单元式客栈已全部完成房屋主体结构工程;九十九旅游驿站完成主体工程;桥王旅游驿站完成场平、停车场及排水工程;大塘景区服务区、景区大门、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河道景观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西江大塘盛典》项目已完成演艺场、水渠挡土墙、舞台的毛石混凝土换填和钢筋安装,完成旋转看台部分毛石混泥土换填。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方面,大塘九丰生态农业园已完成27个生产大棚安装,面积约26000平方米。完成23栋生产大棚的搭膜安装,23栋大棚面积约22000平方米已进行了植苗,长势良好;九十九农业产业园区已完成环湖栈道、凉亭、绿化及道路硬化、九十九生态林和茶园的提升;大塘中药材智慧生态循环经济扶贫产业园已完成3栋薄膜大棚建设,2个玻璃育苗大棚结构建设,完成黄精种植974.6亩,桅子种植6万株;在31个村建设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水电安装已基本完成,13个养殖小区已经饲养;5个村级茶叶加工厂已建成投入生产,目前收购茶青182.97吨,加工干茶38.93吨,综合产值1163.5万元;已建成83个食用菌大棚,产出食用香菇3.6万斤;完成丹参种植1009.28亩,采收丹参39.28万斤;华西希望·德康集团生猪养殖项目已全部落实选址用地,先期在新联村启动修建示范点1个,已完成工人管理房、污水处理池、养殖厂房等主体工程建设。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不实。雷山县县委、政府出台了《雷山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复绿实施方案》(雷党办发〔2017〕65号),认定全县154个行政村全部为有旅游开发价值以及保护价值,不需要拆除旧房。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针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应拆旧房拆除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跟踪调度。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旧房拆除方案,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旧房拆除措施,将应拆旧房的拆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联系乡镇的县领导、乡镇党政“一把手”、具体责任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靠前指挥,强化微观管用调度,县四大班子其他成员蹲点入驻联系乡镇和村具体督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每天一调度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严厉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应拆尽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旧房盘活机制。对属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可不拆除,是否拆除由搬迁群众自愿选择,对不拆除的,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定旧房收归协议,将不拆除的旧房统一收归各乡镇人民政府,完善旧房相关产权手续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旧房产权移交到县国资办,由县国资办将旧房交由西江旅游公司进行统一盘活和经营,因地制宜地将旧房打造成精品民宿、农家乐、家庭旅馆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吸纳搬迁户在乡村旅游业态中就业创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共享旅游发展红利。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组织全县结对帮扶干部、各村“两委一队”(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一家一户、原原本本、历史辩证地把旧房拆除政策和优惠补助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讲透彻,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帮群众算好经济账、发展账、子孙账,消除搬迁户“穷窝难舍”的情结和“未来未知”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既不折不扣完成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旧房拆除任务,又坚决做到不出事,真正将易地扶贫搬迁这件好事办好。同时,切实加强群众感恩教育,积极开展搬迁对象新居悬挂搬迁前后住房对比照片工作,增强搬迁户的获得感,让群众感恩党,激发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突出。巡视发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的十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现象,在雷山县均有不同程度表现,有的还很突出。

(1)文山会海严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写材料制文件“依葫芦画瓢”。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的数量,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改进会风文风方面,县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从县委常委会会议和纪要改起,力求做到短、实、新,要言不烦、意尽言止。目前,县委常委会纪要、县委专题会议纪要除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州有关精神外,研究的其他事项均简短精炼、直截了当。在精简文件方面,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大力压缩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转发文件。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含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或印发,确保了所发文件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制定出台的文件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文效率。今年1-9月,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发文比2017年同期下降了12.55%。在改进会风方面,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执行好《中共雷山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规则》,提高县委常委会会议效率和质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会前精心设置议题,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不成熟的方案、议题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需提交有关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材料,提前1天印发与会人员,确保议而有决,解决问题。以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查,确保落地落实。

(2)工作作风不实,“推拖绕”与不守程序并存。

①一些同志表态时调门高、口号响,当面满口答应,但是有些工作推进就是不见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从严从实抓作风。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开展“铸勤、铸廉、铸魂”三大行动,始终恪守“三严三实”行为准则,及时制定下发了《雷山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开展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发现问题不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强化问责追责。特别是严肃查处工作脱离实际、作风简单粗暴,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进工作喊得响、干得少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今年以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乡镇和部门通报批评193人,约谈133人次,诫勉谈话13人;已就地免职3人;党政纪立案调查16件16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人,督促干部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二是坚持动真碰硬抓落实。紧扣“五步工作法”,广泛运用“晒、比、评、述”工作机制和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方法,深入推进“铸勤行动”,由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乡镇和部门检查督导。对重点工作落实差、重点项目推进慢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由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县电视台、手机报公开曝光,并作为乡镇、部门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被约谈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引导全县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善作善成。三是坚持集中整治提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业务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精神,及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各部门单位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督查力度,严查重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促进各级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担当尽责。

②县领导对重点乡镇关注多,深入偏远乡镇调研指导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县委常委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县委常委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的规定和县领导“下抓两级”制度,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特别是达地、永乐、方祥等偏远乡镇(村寨)、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蹲点调研,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群众的认可度。今年以来,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共下基层调研1193次887天,足迹遍布全县8个乡镇154个行政村。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县级领导联系边远乡镇、极贫镇和深度贫困村制度,县政协主席任大塘极贫镇党委第一书记,县委专职副书记联系永乐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联系方祥乡,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联系达地水族乡,34个深度贫困村全部由县领导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围绕战略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深入一线,沉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解剖麻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在调查研究中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加强调研成果转化,着重研究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保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县级领导带头调研,重点突破解决了项目推进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乡村旅游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千方百计补齐偏远乡镇发展短板。着力推动以交通、水利和住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向永乐镇、达地水族乡、方祥乡等偏远乡镇倾斜,在交通方面,投入760万元支持达地建设达地至塔石公路改建工程,投入960万元支持达地至乌空至背略等破损公路修复,投入400万元实施达地“组组通”公路10公里;投入3200万元支持永乐实施86公里“组组通”公路建设;投入300万元支持方祥建设方祥至县城油路改造工程,投入400万元支持方祥实施“组组通”公路10公里。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2018年投资1090.11万元支持永乐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37.67万元支持达地水族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68.80万元支持方祥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农村住房保障方面,补助资金285.3万元支持永乐镇2018年实施危改350户,补助资金324万元支持永乐镇2018年实施破旧房改造360户;补助资金48.9万元支持达地水族乡2018年实施危改66户,补助资金99万元支持达地水族乡2018年实施破旧房改造110户;补助资金8万元支持方祥乡2018年实施危改20户,补助资金108万元支持方祥乡2018年实施破旧房改造120户。进一步落实好《中共雷山县委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达地水族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达地水族乡加快发展。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2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达地水族乡串户路建设。2018年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永乐、达地等边远乡镇寨内步道硬化、节能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③一些单位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2017年,雷山县检察院先后向凯里市、福泉市等地人民法院提起公益性行政诉讼案3起,三案被告均被确认怠于履行职责,被判决违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3个部门被确认怠于履行职责,被判决违法的问题,已分别对3个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警告处分。二是责成3个部门党组就怠于履行职责行为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及时对3个部门被确认怠于履行职责,被判决违法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持续深入推进“铸勤行动”,不断提升工作的效率和实效,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的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蹲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单位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努力在全县迅速形成全面转作风、全力抓落实、全员提效能、全心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19起。

④一些项目未严格执行程序。

整改情况:未严格执行程序的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县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改,督促各个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确保各个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全县共排查重点项目42个,需整改完善相关手续项目5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4.脱贫攻坚“四个硬仗”推进不平衡。“四个硬仗”中,除“组组通”任务圆满完成、教育扶贫政策执行到位外,其他工作推进不力。

(1)产业扶贫项目落实不力。

①由于前两年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不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造成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幅缩减。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实施步伐。严格执行《雷山县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报账率和项目竣工率实施方案》,千方百计加快扶贫项目实施步伐,对已实施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对还未实施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对实施不了的项目抓紧收回调整,进一步提高项目竣工率、资金报账率,确保到2018年底2017年前的资金报账率达到100%,2018年报账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业务工作指导组,深入各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顺利报账。三是加强项目督促落实。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工作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实行挂“黄牌”警告等方式加强项目督促检查,每月约谈扶贫资金报账率排位靠后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纳入部门单位和乡镇的目标考核管理,倒逼扶贫项目落地落实,让贫困群众尽快受益。

②一些产业扶贫项目规划不切实际,无法落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严格落实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整县脱贫出列目标要求,紧扣“三率一度”和“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指导各乡镇遵循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服务基层的原则,按照“一乡一特色种类、一村一特色品种”的要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编报好扶贫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将符合需求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将不再符合实际需求的项目及时移除项目库,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项目的可操作性、落地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执行好《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程序和“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建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在项目编报过程中,要求所有的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过村级研究,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审核并签字,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签字上报县扶贫办;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乡镇根据评审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县扶贫办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切实把项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落地性。三是坚持群众主体,进一步提高项目的落地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各乡镇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实施和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确保所有入库项目能落地、可实施。同时,加强对入库项目的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使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2)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积极加强与州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雷山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对属于中国传统村落、国家民委和贵州省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可不拆除旧房的村,由搬迁群众自愿选择是否拆除旧房,对不拆除的,及时与搬迁户签定旧房收归协议,将旧房收归乡(镇)政府所有,各乡(镇)政府将旧房产权移交给县国资办,再由县国资办委托西江旅游公司统一经营,发展乡村旅游扶贫。对属于需要拆除旧房的村,将应拆旧房的拆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联系乡镇的县领导、乡镇党政“一把手”、具体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切实把2016年度旧房拆除和2017年度搬迁入住工作统筹结合起来,既做到应拆尽拆,又一户不少、一人不落地完成2017年度搬迁任务,坚决防止“两头住”。三是针对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进度慢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行一天一调度,分管县领导到项目现场蹲点办公,严格按照省、州要求的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细化到天,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强化要素保障和微观管用调度,科学组织施工力量,夜以继日,全力以赴加快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并同步完善供排水、供电、道路、灯光、绿化、河道治理等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建成、群众按期搬迁入住。目前,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已全部建成,供排水、供电、道路、灯光、绿化、河道治理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正组织群众陆续搬迁入住。同时,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一步搬到位、六个全覆盖”的落地落实,让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3)住房医疗保障不到位。

①住房保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快政策兑现。认真制定了《雷山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程竣工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自查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快2017年度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程验收及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4月16日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分户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认真制定了《雷山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程竣工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自查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快2017年度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程验收及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分户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目前,累计发放2017年度危改补助资金2139.1万元,兑付率达100%。二是全面加快农村危房和破旧房改造。落实好《雷山县2018年减贫摘帽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组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专班,倒排工期计划,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坚持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半月一排名,对连续两次排名挂末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按照一户一整改单、一村一施工队、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统筹组织好施工力量,加快施工步伐,经过逐村逐户调查核实,目前,1718户危房改造开工率100%,已竣工1051户,竣工率61.18%,未竣工的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2121户破旧房改造开工率100%,已竣工1439户,竣工率67.85%,未竣工的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力争10月底前、确保11月中旬前农村危房和破旧房一户不漏地全部改造到位,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和透风漏雨问题。三是进一步严格危房改造申报审核程序,把握标准,并通过村“两委一队”实地核实确定危改户,不搞普惠制,把最需要房屋危改的农户纳入实施。同时,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工作,采取“户户到、户户鉴定”的原则,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和破旧房改造户,一户一户进行审核认定,真正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坚决杜绝“四有”人员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②医疗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继续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和传化基金的对接沟通,采取财政出一点、往上争取一点、接受社会捐赠一点的办法,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内实现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目前,浙江传化·安心2018年援建我县修建70所村卫生室,总投入资金1330万元,目前已到位665万元。全县70个村卫生室建设正在有力有序推进,现已完成4所(1所已投入使用),20所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46所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力争2018年11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医生扶贫巡诊活动,对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进行摸排和救治。目前,已对76个村4500余人次开展巡诊义诊。建立了县医院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坐诊制度。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每个村配备一名中专以上医学专业的村医,不断改善全县医疗条件和水平,使群众就近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目前,招聘第一批86名村医已完成政审,预计2018年11月全面配备到位。同时,由县卫计局牵头,及时对现有的村医进行综合研判,对作用发挥不好、履职不到位的坚决调整,并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培训,更好地发挥乡村医生在健康扶贫中的突出作用。三是加强农村医疗救助保障。落实好《雷山县2018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疗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好“四重医疗保障”制度,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少生病,从根本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以来,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9197人。其中,新农合补助9197人,补偿2981.3万元;大病保险救助838人,补助199.82万元;医疗救助4220人,补助271.29万元。

5.责任担当不够,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1)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紧盯今年整县脱贫出列目标,根据全县发展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谋划重大项目,力求调减一批、加快建设一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科学务实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15号)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更加科学务实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项目办牵头,对全县在建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跟踪评估,凡是不具备建设条件或存在隐患的工程项目,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停建的一律停建,及时纠偏,消除隐患;对于迟迟没有开工的项目,督促牵头县领导查清症结,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积极协调解决难题,创造开工条件,力保尽快开工;对于已开工但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督促牵头县领导算清时间账,按天倒排工期,确保重大工程项目扎扎实实落地见效、取信于民。目前,全县2018年在建州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25个(2018年新增开工3个),开工率达100%。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雷山县2018年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通知》,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项目建设责任制,组团式推进项目建设。实行责任领导一周一调度、县政府半月一调度、县委一月一调度机制,切实加强微观管用调度,强化资金、土地、人力等要素保障,真正做到“项目缺什么就及时补什么”,确保项目建设早日竣工达效。进一步加大项目督查力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项目办组成督查组,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办,每周报送情况,每月督查挂牌,以督查倒逼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四是针对2017年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3个未开工和支付率低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责成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目前,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同时,明确已开工项目建设时限,督促施工方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确保支付率达50%以上。

(2)民生工程未兑现承诺。

整改情况:针对巡视反馈的2017年十件民生工程未如期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亲自带队深入各个项目点进行实地调研,精准分析问题,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着力破解难题,加快建设步伐,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确保未兑现的民生实事尽快兑现。

(3)“两违”建筑治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县城城市设计进度,并尽快转化成为控规。目前,已完成县级两次初步评审,已提交州规划局初步审查,设计单位按照州规划局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报州城规委会进行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将作为雷山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强力依据。二是着力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以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寨为单位,采取“专业机构+本土人才”的模式,一个村寨一个村寨的规划设计,把村民的意见、专家的意见、本土人才的意见充分结合起来,确保规划设计群众认可、务实管用,并尽快转化成有强制力的村庄建设规划,为更好地清理“两违”工作奠定基础。目前,除城乡规划区36个行政村不再进行规划编制外,其余的118个非规划区行政村已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正在开展县级评审,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审批。三是着力加大“两违”清理整治。由县住建、规划、国土、公安、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以丹江镇为重点,以点带面,严格执法管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日常巡查,坚持打早打小,把“两违”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积极稳妥消化“两违”存量。2018年以来,依法强制拆除“两违”建筑33处,拆除违法占地面积3703.85㎡,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806.72㎡;坚决遏制“两违”增量,全县依法查处“两违”建筑47宗,其中:责令限期整改7户,责令停工35户,责令自行拆除3户,正在整改2户。四是着力营造“两违”整治氛围。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充分采取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横幅标语、发放明白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两违”清理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切实把法律法规和政策交给群众,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两违”清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五是着力健全“两违”管控机制。切实将“两违”清理责任压实到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坚决制止责任范围内出现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及时制定了信息举报制度,将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三大员”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员纳入村级、乡镇的“两违”信息员,发现“两违”行为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两违”行为进行举报,促进全县形成齐抓共管,接受社会监督的“两违”工作格局。

(4)农村陋习视而不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广泛开展“推动移风易俗规范酒席操办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雷党办发〔2018〕2号),细化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明确操办酒席范围、时间、规格、桌数、申报程序等,有效推动农村移风易俗,规范酒席操办。切实将农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治理行动列入全县脱贫出列“百日会战”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以督查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目前,发出《雷山县乡村环境综合治理“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督查整改通知书》65期,集中整治滥办酒席等反面典型55起。二是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制定下发了《雷山县2018年“减贫摘帽”宣传教育和乡村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扎实开展高价彩礼、滥办酒席、争当贫困户治理专项行动,逐步推广农村“合约食堂”和“六个一(一桩事、一房族、一升米、一锅香、一天时、一地点)”规范农村操办酒席机制,引导各村把规范城乡操办酒席管理等有关规定转化为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体系,从不良生活习惯抓起,从落后守旧思想改起,狠刹滥办酒席、大办酒席、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和歪风,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红白喜事,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目前,全县八乡镇已建立“合约食堂”示范村16个,154个行政村已将移风易俗文明办酒席纳入村规民约。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依托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结合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体,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行为。截至目前,县电视台共播出典型专题宣传片146期,微信公众号、手机报刊播典型案例292期,制作宣传栏、横幅标语308期(条),印发《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7万余册,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人人支持”的强大合力。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等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规则,不断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集体决策的规则程序和执行落实。在决策之前,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对一些重大事项事先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书记专题会初步酝酿讨论,并征求各位常委的意见后,再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在决策过程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县委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末位发言、集中正确意见,引导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对有较多意见和分歧的议题暂缓作出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少数人或一个人说了算。在决策作出后,县委常委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集体决策事项的,必须由集体作出决定,在集体重新作出决定之前,任何人不能随意变更或拒不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三是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按规定实行党内工作情况通报、党内重大事项公示,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党内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对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电视、手机报等形式公开,促进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3月6日,县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开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县委已于2018年4月10日分别对涉及问题的4个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问题的5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牵头抓好日常的监督指导,并督促和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时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民主决策情况,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严格执行。

(2)民主生活会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18年3月6日召开县委常委专题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县四大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由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坚持严格把关材料。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对照孙志刚同志在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逐人逐条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对照检查材料全面过硬。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民主生活会材料专项审核组,加强对各党(工)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以查摆问题、分析问题、整改措施为重点,特别是对组织约谈、巡视巡察、本人分管工作排名情况和受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况进行说明,确保查摆问题到位、分析问题透彻、整改措施具体。三是坚持加强督查指导。制定下发了《各部门单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带队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的10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真正做到指导有力、点评有方、督促有效,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查的通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于4月上旬深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对民主生活会材料修改完善、收集归档、整改落实方案制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民主生活会材料得到全面提升。四是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委、州委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部署,9月7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常委同志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围绕中央巡视组巡视贵州反馈意见,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本着对巡视整改高度负责、对班子和同志高度负责、对雷山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大胆地开展批评,直截了当、开诚布公,不绕弯子、不兜圈子,直指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改进建议,既有红脸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油鼓劲的宽松与和谐,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的效果。会后,结合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了《中共雷山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对查摆出的31个方面问题均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一项项落实、一个个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领导干部的普通党员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责任追究。2018年3月8日,已责令2016年度未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的有关领导干部分别向县委作出了深刻的检讨;2018年3月13日,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对相关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2018年3月14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强化组织规范。及时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补充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县各级党(工)委所辖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要求各级党(工)委从严审核把关材料,并组建指导组深入各党支部进行指导,确保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管理考核。依托“铸魂行动”管理平台,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情况纳入管理考核,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上党课、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有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2018年3月12日和3月14日,2016年度未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的有关领导干部分别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削弱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群团领导班子建设。结合群团组织领导成员“专挂兼”相结合(专职领导+挂职领导+兼职领导)的情况,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汇报,对加上挂职和兼职副职领导后,人数符合党组成立条件的群团,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设立党组,采取挂职和兼职的副职领导挂任(兼任)党组成员等方式,配齐配强党组成员,不断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二是切实加快推进群团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省、州安排部署,先后研究出台了《雷山县总工会改革方案》《雷山县共青团改革方案》《雷山县妇联改革方案》《雷山县科协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改革,确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同时,以群团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改革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向州编委办申请增加领导职数,待领导职数增加后,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设立党组,确保群团党组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其领导班子成员应该承担起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和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等要求,以加强群团支部建设为抓手,抓实群团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群团党支部党的建设督促指导,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3.选人用人违法违规,干部结构矛盾突出。

(1)政府换届后的二级班子配备中违反《组织法》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配备干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经报州委组织部调任审批,5月3日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三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任免,5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审议通过,目前县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已全部调整配备到位。二是严肃追责问责。4月11日,县委分别对2016年负责换届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成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时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政策法规列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重点项目任务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今年以来,已选派52名优秀干部到国务院扶贫办、杭州市上城区、贵安新区、省发改委等单位、地区挂职锻炼,选派16名科级领导干部到乡镇挂职,抽调干部到雷榕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培养锻炼87人次。同时,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力度,凝聚攻坚合力。当前,除与“两不愁三保障”紧密相关和脱贫攻坚专项业务部门外,71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任村指挥所第一指挥长,全脱产到村开展工作,各单位除保留基本运转工作人员以外,三分之二的干部全脱产下沉到村、组“网格化”开展工作。目前,全县共选派961名干部脱产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将每周五、周六定为全县“扶贫工作日”,组织所有结对帮扶干部下村到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目前,全县结对帮扶干部入户率达100%。

(2)违反《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办法》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并调整至事业单位任职;同时及时配齐配强相关领导岗位,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由县委分管领导牵头,分别对负责2016年换届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向县委作深刻检讨。三是督促县委组织部举一反三,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任前联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一律不予提名推荐任职,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择优选拔,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统筹选拔任用一批“80后”“85后”“90后”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特别是加大从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线选人用人力度,2018年以来提拔7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和县直部门岗位培养锻炼,其中,“80后”5名,“85后”1名,“90后”1名;加强女干部的培养和配备,目前,县级干部中有女干部8名,县四大班子均配备有女干部,其中县委班子中有1名女干部,县政府班子中有1名女干部,县人大班子中有1名女干部,县政协班子中有3名女干部,县法院院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是女干部。县直部门正职中配有女干部5名,副职中女干部65名;乡镇正职中女干部1名,副职中女干部3名。二是科学谋划,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18年我县拿出5个岗位定向招录“985”大学优秀毕业生、9个岗位定向招录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25个岗位面向社会统一招录,拿出23个事业岗位针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事业人员紧缺人才进行专项招聘,充实我县脱贫攻坚一线中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同时,拿出一定数量的村医、协警等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备案编制招聘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同工同酬,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三是注重培养,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把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注重培养一批“80后”“85后”“90后”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和女干部,切实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并根据后备干部的专业、经历、能力、性格气质等实际情况,一人一策,分门别类地提出后备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轮岗、提拔任用等培养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年轻干部和女干部成长的长效机制,在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储备一定比例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通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脱贫攻坚实践能力提升培训班、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以及选派后备干部到国务院扶贫办、杭州市上城区、贵安新区、省发改委等单位、地区和我县乡镇挂职锻炼,有力提升了后备干部的能力和素养。四是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雷山县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调整交流人员,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各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加强机关单位选人用人管理监督,督促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及时调整职能、整合岗位、不断优化干部交流与轮岗机制。规范完善并落实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评聘有关规定,依规聘用事业人员相应职级;对确实工作需要而因身份等原因担任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经历如实记录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并作为县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基层组织建设严重缺失。

(1)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十分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扎实抓好党建述职评议。2018年3月2日,县委召开了2017年度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各乡镇、县直各党(工)委、部门党组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切实把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和乡镇、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结合2018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先后研究制定了《雷山县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雷山县2018年度“铸魂行动”目标考核细则》《雷山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党建考核权重,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力有效落实。四是推动组织委员抓好主责主业。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组织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乡镇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督促各乡镇组织委员履职尽责,协助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专职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做到专职专配。同时,先后举办了全县抓党建促脱贫精品示范培训班、“五步工作法、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和抓党建促脱贫十攻略”学习培训班、抓党建促脱贫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组织委员履职能力。

(2)党员发展问题突出,党员材料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乡镇立行立改,并严肃责任倒查,从严追责问责。针对此类情况,已责成各乡镇党委深入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基层党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巡视中反馈相关党支部存在的系列问题,已责令所属相关乡镇党委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目前,巡视反馈的相关党支部存在的支部换届、党费缴纳、党组织关系接转、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明确2018年为“党支部建设年”,重点抓好党内组织生活、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职能职责、活动场所建设、基本工作保障、档案分类管理“八个规范化”建设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按照时限推进,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务干部培训。按照全县2018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创新党务干部培训方式,开拓党务干部培训渠道,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年内安排专题培训10期400人次,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业务精、工作作风实、奉献精神强的党务干部队伍。5月7日—5月11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和县扶贫办联合举办了雷山县“党支部建设年”暨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培训班和雷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年”示范培训班,对全县163个村(居)党组织书记,八乡镇党建办负责人和县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有力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四是着力补齐党建短板。针对国企、教育系统和卫计系统等领域党建工作短板,7月13日,召开了全县国有企业、教育系统和卫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抓好国企、教育系统和卫计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以“不贰过”的决心抓好党建突出问题整改,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国企、教育、卫计等领域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4)村干部难选与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交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差。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人才缺失,加上近年来,村干部工作压力大而报酬偏低等因素,村干部难选和村干部能力缺乏成为普遍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按照把农村优秀青年向致富能人培养、把致富能人向党员和村干部培养、把党员和干部向致富带头人培养“三项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合作社负责人、复退军人中培养村干部,确保农村基层后继有人。目前,全县共有村级后备干部768人,其中,中共党员277人,30周岁以下317人,大专以上文化155人。二是注重加强基层干部保障。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在保障村“三大员”月报酬2400元的基础上,鼓励村干部带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按规定从村集体经济中获得一定比例奖励,进一步增加村干部收入;及时兑现了2017年离任村干困难生活补贴97.35万元;兑现3名优秀村干部享受副乡科级经济待遇;2018年调剂了10个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面向优秀村干、驻村干部招录(聘),共有6名优秀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被招录用为公务员,极大地增强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三是注重村干部能力提升。大力实施村(居)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依托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雷山工作站、县中等职业学校,为农村培养一批“懂科学、有技术、会管理”的农村服务型、实用型人才。目前,全县有24名村干参加了大专班学习,有38名村干部参加了中职班学习。四是注重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出台了《雷山县村党组织书记动态分析研判和跟踪管理办法(试行)》,对154个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综合研判,2018年以来,通过分析研判和民主评议调整履职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7名,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五是注重强化基层民主。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督促指导,确保各村(居)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扎实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力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注重加强村干部监管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持续以民生铸廉为抓手,深入实施护民生、促脱贫行动,加大巡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防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黔东南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和《雷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委和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出台了《中共雷山县委常委班子定期听取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深入部门和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从严抓好本区域、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6次,并专门召开2次全县性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认真研究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继续执行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县纪委进行述廉述职和接受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考核机制,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现落实主体责任长效化、规范化,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落小落细工作责任。围绕“为什么负责、负什么样的责、怎么样负好责、负不了责怎么办”四个切入点,开展“森林管护区”创建活动,明确了责任清单、履职任务、责任链条、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厘清各责任主体管护范围,落小落细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了责任主体清、管护范围清、履职内容清、问责情形清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抓牢抓实督促检查。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自联系的乡镇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6名党员领导干部和4个党组织进行问责。

(2)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2017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政协雷山县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组织全体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有力地推动人大、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进行监管,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牢、抓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县委、县政府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的记录。

整改情况:建立“守土有责、分管尽责、主动担责、支持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督促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严要求、严管理,切实承担起主管一块、守土有责的重要职责。一是督促落实协助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督促落实分管职责,要求每半年研究、布置、检查一次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分管部门和单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积极主动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三是督促落实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干部约谈,每半年至少约谈一次分管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督促落实保障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的人和事进行审查调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五是督促落实廉政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4)县委对党员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部门(单位)干部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未问责,更未追责。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及时制定下发了《雷山县关于强化执纪审查严肃追责问责的通知》,并对近两年来查处的案件特别是科级干部案件卷宗和按照“四种形态”约谈处理干部的台账重新进行审查,对违纪违法干部案件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从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和问责。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铸魂、铸勤、铸廉”三大行动,切实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干部的从严管理、从严教育,每月对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核查,采取交叉检查、下查一级、摇号查岗、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理想信念滑坡、勤而不廉、廉而不勤、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违法乱纪的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大力营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着力在抓常、抓长“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今年提醒约谈覆盖全县各级干部,真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对违纪人员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依纪依规作出恰当处理,既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又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对违法人员敢用善用“第四种形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5)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党组)书记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往往满足于自己不出事,普遍存在思想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委(纪检组)的工作,行动上只过问,不过细,把纪委的“协助”当作“主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明确抓好责任落实。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五个带头”的要求,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示范带动的作用。带头组织落实,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严抓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专题汇报;带头严管队伍,积极落实干部约谈工作,每半年至少约谈1次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带头支持保障,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带头廉洁自律,树立好新时代好干部良好形象。

2.监督责任未压紧压实。

(1)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专项监察,主动出击,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63人全覆盖开展农村公路“组组通、大病医疗、住房保障”等专项监察工作。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21件,初核18件,立案1件1人,约谈5人。二是启动了第二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深入群众发现民生领域问题线索。目前,发现问题线索17个,初核17个,立案5件。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敢于曝光典型问题,促进履责到位,切实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发现问题51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转立案1件1人,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责任人5人,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职能作用,重点抓好案件和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查处腐败案件协作配合,真正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了案件线索资源共享,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信访接访、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五是坚持从严追责问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8个脱贫攻坚综合业务督查组和4个干部作风纪律督查组,按照“一天一督查,一天一通报”方式,随机抽查村脱贫攻坚指挥所成员到岗到位、作用发挥、政策掌握等情况,对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各级干部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仅9月15日以来,已通报批评193人,约谈了108人,诫勉谈话13人;党政纪立案调查16件16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人。六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通过随机抽问、逢会必考等方式,倒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新考验、执纪执法的新要求,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与时俱进补强本领上的短板、能力上的不足,成为既懂纪、又懂法,既能依纪监督、又能依法监察的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3期216人次。同时,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查而不严等不作为、慢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

(2)“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和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谈话1492人次,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32人,一般干部752人,其他人员203人。其中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18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5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人;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

(3)2017年7月,县委常委会要求对农村人居环境暨农村“清洁风暴”行动推进不力进行问责,会后未见问责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5月8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牵头,分别对农村人居环境暨农村“清洁风暴”行动推进不力的相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深刻检讨。二是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县新农村办牵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暨农村“清洁风暴”行动常态化督查,对推进不力,环境“脏、乱、差”的在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开曝光,被连续通报曝光两次以上的单位由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以督查问责倒逼农村人居环境暨农村“清洁风暴”行动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4)2017年9月,县委常委会对省领导到雷山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行责任分解,要求对讲话精神落实不力进行问责,会后也未见问责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切实对照2017年9月省委领导到雷山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责任分解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并对实施进度缓慢、工作推动不力的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5月10日,由县纪委监委分别对相关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以问责倒逼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推进。二是迅速成立了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大张旗鼓地表扬;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厉通报批评,影响全县“减贫摘帽”任务完成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树立奖惩分明的鲜明导向,引导各级干部聚焦聚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出列攻坚战。

(5)“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正风”力度不够,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一案一整改”,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问题根源。通过采取宣布处分决定书、案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课堂、短信提醒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55次,开展警示教育150余场(次)。二是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对加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警示教育计划,切实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三是选取了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原县审计局李某某案和县房产局杨某某案等反面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光碟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四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宣讲,今年以来,已分别到县住建局、县审计局、永乐镇等部门单位开展了以案说纪、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613名领导干部观看省、州、县三级联动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展;组织20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到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6名违纪干部到施秉县干部教育基地参加廉政教育学习班学习,进一步筑牢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五是大力开展纪委书记、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讲“廉政课”活动,持续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县已开展20个课时的警示教育课。六是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标促治本的要求,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党风廉政从治标向治本的方向转变。今年以来,开展“一案一整改”部门单位11个,典型案例剖析8个。

(6)主动查办案件意识不强,“听觉嗅觉”不灵。凯里市人民法院和福泉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已判决3个单位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但县纪委至2018年1月未对该3个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整改情况:一是已分别对怠于履行职责行为违法的相关3个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对相关3个单位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责成3个单位向县委和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切实教育全县广大干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三是督促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用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各部门单位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7)在针对科级干部违纪的问题中,往往以提醒批评了事,而没有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问题线索,对在调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根据纪律法规规定,恰当运用好“四种形态”,该约谈的约谈、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铸廉行动”中发现违纪的5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8)“三转”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针对具体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进一步强化“三转”工作的通知》,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县纪委书记担任非主业主责议事协调机构组长、副组长,按照“谁下文、谁解除”原则进行清理,确保县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不符合规定的分工或兼职进行清理规范,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不得分管或负责纪检监察之外的工作或兼任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职务,坚决纠正“该转不转”“明转暗不转”等情况,确保其集中精力、一心一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分管负责与业务无关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真正把“三转”要求落到实处。

3.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突出。

(1)村级财务管理严重混乱。

①雷山县部分乡镇未落实“村财乡管”制度,村级财务管理本就十分混乱,漏洞很多,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很大。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已组织全县154个行政村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集中培训2次,通过集中授课、以案说教、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加强村级会计、出纳的财经法规意识,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定了《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明确县直各帮扶部门单位财务人员每季度指导帮助帮扶村进行一次财务清理,并督促各村严格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法规,进一步规范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堵塞漏洞、化解风险。目前,八乡镇154个行政村均已设立对公账户,实行“村财乡管”制度,由财政所统一做账和监管。6个乡镇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会计公司负责村级合作社财务管理;2个乡镇通过聘请会计人员负责村级合作社财务管理。三是持续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由县纪委监委、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了2014—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专项检查,全力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四是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台账,凡属村集体和合作社的各项收支、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一律纳入公开范畴,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进一步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好村监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职能,做到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贪污、挤占、挪用村集体公款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已查处18件18人。对未按财务制度要求履行职责,造成村级财务管理秩序混乱或导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不仅对负有责任的村干予以问责,同时也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②省级极贫乡镇大塘镇32个村级合作社及全镇“总社”性质的三农合作社,均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也未实行会计核算,无法保障扶贫项目效益惠及入股贫困户。

整改情况:一是大塘镇已督促指导各村农民合作社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要求,建立了会计账簿,并通过委托记账公司对各村农民合作社进行会计核算,实现了村级合作社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基层财务人员培训。5月18日,专门组织对大塘极贫镇开展财务培训1期;6月19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负责人、“村财乡管”和合作社会计人员等开展了为期1天的财务管理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制相关宣传手册下发到各村。

(2)个人借用公款数额巨大。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组成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组,重点对2个乡镇和1个县直部门扎实开展个人拖欠公款清理工作。已对死亡人员责令其财产继承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对现服刑人员责令相关人员依法承担还款责任;对没有相关票据材料或有票据材料但经审核组审核不予认可的将由本人如实还款;对无任何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将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总之,我县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快解决借用公款不还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干部借用公款超6个月未报账和未归还的进行专项整治,分类进行处理,符合报销条件的,限时依法依规及时报销;不能报销的,有条件归还的要求及时归还,没有条件归还的,拟出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拒不配合清理,涉及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调查。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借用公款管理制度,对借款审批程序、清算期限、核销方式、落实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坚决执行。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

(1)党政机关接待费用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举一反三,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用。今年以来,“三公经费”同比大幅下降。二是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督,坚决杜绝违规用酒问题的发生。

(2)部分党政机关办公用茶用量过多。

整改情况:4月20日—4月23日,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开展办公用茶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办公用茶用量过多的单位,要求进行情况说明并责令立行立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违规“福利”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已整改完毕。二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深入全县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对违规滥发津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已违规发放给个人的奖励补助进行专项清理,并收缴上交财政。目前,已对相关乡镇、部门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了收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举一反三,由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监察意见书》,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的通知》《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目、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之外发放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新设津贴补贴项目,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县直部门职工食堂开办和管理不规范,存在补贴标准高低不一、一些部门食堂开办晚餐、家属享受单位用餐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雷山县关于规范内部食堂管理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加强对职工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统一明确单位职工个人交纳生活费标准和单位按实际参与食堂人员个人补助食堂标准,建立健全职工食堂资产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就餐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长效机制。二是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单位职工食堂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职工家属不得享受单位用餐补贴规定,职工家属不得在单位食堂用餐,对职工家属入伙食堂已全部进行了清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曝光。

三、巩固深化巡视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运用和巩固好巡视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从”,始终看齐核心维护核心拥戴核心,时时事事处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管党治党的新成效不断铸造雷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抓好整改。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举一反三,结合雷山实际,以完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县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用好巡视成果,推动事业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等紧密结合起来,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成果转化,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协调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确保今年如期实现高质量整县脱贫出列,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忠诚,让上级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3332008;邮政信箱:雷山县丹江镇河滨道54号中共雷山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qdnlsyt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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